第121章 女儿国
几人碰头。
棱开心地给了木冕一拳:“终于见到你了,我结亲你不来,真不给面子。”
木冕尴尬地笑了笑:“下次,下次。”
“这是我弟,郊。这位是......”
郊打断了他的话:“我们见过,还比了一场。”
“呃?你们认识?”棱愕然道。
郊愤愤道:“我要取回阿父要赠我的克贼弓,他不给,我就与他比了一场,结果,我...输了。”
好家伙,你要杀我抢丑丑,是一句话都不说呀。
看来来者不善呀!
棱正色道:“阿弟,不是我说你,咱们大部落的人,怎能言而无信?既然答允了将克贼弓送给他,就不能小气取回,太没格局了。”
郊撇了撇嘴:“又不是我要送的。”
“你......”棱怒气渐生。
“碰到朋友,我先走了。”郊没等兄长发飚,自顾自走了。
棱被郊的无赖气得不轻,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雪还从他的肩上跳了下来,轻拍着他的脸,细声嗫嚅道:“别生气了,要不然,咱们回家?”
棱顿时被她逗笑了,这媳妇什么都好,就是不懂人情世故,怎么说也算是族长少主夫人,但行为做事还像小姑娘,让人头疼。
木冕偷偷瞧了一下雪还,才两年不到,不再是那个青春可人的活泼少女,已经有了一种少妇的韵味,她的眼里没有了其他人,只有她的男人。
他的心中,居然无名有些失落。
雪还轻挽着棱的臂弯,笑着问道:“小笨蛋,这是你的女人?”
衣袅摇摇头:“我不是他的女人。”
雪还在衣袅身边转了一圈,羡慕道:“你比我还高呢,棱经常说我是小矮子。”
棱不好意思搔了搔头,闺房夜话都被这二货拿出来说了。
“咱们去逛逛,成天跟着男人屁.股后面算个啥。”不由分说,雪还拉着衣袅就走。
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棱问道:“你是从哪里认识她的?”
“崦嵫山。当时她迷路了。”
棱用手在木冕的眼前晃了晃:“别看了,人已经走了。”
“呀!”
木冕回过神来,棱问道:“你喜欢她?”
“或许吧。”木冕难得脸上一红
棱斟酌了一下,才道:“那你知道她是来自潢部落的吗?”
“知道呀,怎么了?哎,你是怎么知道她来自潢部落?”
木冕惊讶问道。
“难道你没有看到她的脚只有四趾吗?”
她的脚丫只有四趾?
木冕瞪大了眼睛,他不是足控,虽然喜欢看四十二寸大长腿,可真没有从大长腿向下面看的习惯。
棱自顾自的道:“全大荒,也只有潢部落的女子只有四趾。她们在大荒也有另外一个名称,就是,被遗弃者。”
“被遗弃者?”
“嗯。人生在世,必经父母精血,得到先祖庇佑,历十月之险方能来到世上。但潢部落不一样,她们只需要在潢池里洗浴一番,就可以怀孕,可也是因为潢部落是被遗弃者,故此,此族的男婴到了三岁就会夭折,无一幸免。”
啊!
木冕惊呼声中,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名词。
女儿国。
衣袅居然是女儿国的人?
彼时还没有国家这一称号,但他的心里却像明堂似的。以前看电视剧,看到了女儿国,他就找过相关典籍,有女儿国的记载就有好几条,包括野史、志怪小说、名人笔记,甚至连正史都提到过。
怪不得叫做潢部落,怪不得她的刺青是四口池塘,怪不得她说每月只能泡一次温泉。
原来潢池就是女儿国的温泉。
他急急问道:“潢部落的人是不能离开部落的吗?或者说要是与外面的人通婚会带来什么诅咒?”
棱叹了一口气:“既然是被遗弃者,她们的结局当然不会很好,除了祭司外,没有人能活过四十岁,在四十岁时,她们会经历血液燃烧,整个人会化成火团,活活烧死。她们与普通人结合所生的孩子,也会经历这些。”
听得木冕汗如雨下。
“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
“或许,你当了祭司,有了与先祖沟通的能力,才有可能解除她的诅咒吧。”棱不确定的道。
祭司吗?
木冕一阵恍惚。
“但她不也是四级战士吗?若是被先祖遗弃的话,这不科学呀?”
木冕一急,现代话也往外蹦。
幸亏棱没着意他口中的科学,反正意思听懂了,就回应道:“这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传说是这样子,我们接受长辈教导时,也被训斥不能结交潢女。”
“你们在说啥?干嘛不高兴了。”衣袅与雪还回来,见到他精神不振的样子,于是轻轻踢了他一脚。
“哦,没事。”木冕勉强打起精神,“怎么这么快回来?”
雪还嘟着小嘴道:“别提了,人太多了,一个个色鬼般盯着我们看,全身都不自在。”
木冕看了她们一眼,一个可爱,一个娇俏,与部落里的大妈完全不一样的类型,自然能引起牲口们的注意了。
“那别再离开了,免得惹来什么麻烦。”
再等了一刻钟,山前越来越多的人,他们都在摩拳擦掌,誓要在天凌山大展身手。
不过更多的人是没了解过比斗信息,否则,就智力一条已经筛掉了一大半的人。
怒河流域也来了不少人,都是大中型部落的战士,其中还有一些熟悉的面孔,例如杻阳部落的垩。
刑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他的一头红发在人群中甚为惊艳,一眼就认了出来。他远远的在一个角落里闭目养神,也没和他的族人们站在一块。
“好小子,这么快就升到四级战士了?”一把洪亮的声音在木冕的耳边响起。
“焦?”木冕看着眼前那个雄壮的双斧战士,好奇的问道,“你不是说升到六级才来吗?”
“难道......”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焦骄傲的道:“不错,我已经是六级战士了,为了领悟图腾之力,可费了我不少工夫。嘻嘻,今天我要活动一下身手。”
根须部落的焦,两年前在秋古交易会遇过,当时还是一名五级战士,可时移世易,就已成了六级战士,看来,别人也在进步呀。
人越来越多,鸟嘶兽鸣,好不喧闹。
木冕看着周围的人群,不自觉的想起小说的一句老话:筑基多如狗,金丹遍地走。
在整个大荒,高级战士是部落里的核弹威胁的话,中级战士才是中流砥柱,这天凌山,每年都能聚集到千多名中级战士,号召力不可谓不大。
倏地,一匹奇异的座骑进入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