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空荡荡的树枝,云玺四处张望,却没有发现他的爱犬。
卧|槽,我的狗在哪里?!
猫眼睁得大大的,有种想要爆粗口的冲动,不过还是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别急,别急!”
云玺在心中喃喃自语了一句,然后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虽然他之前对这只蠢狗不屑一顾,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他又怎么会对这只蠢狗没有感情呢?
尤其是这条蠢狗,对他有过救命之恩,对云玺来说,这条蠢狗就像是一家人。
而这一次,罗德只是照例去了一趟,结果那条狗却不见了,这让罗德原本还有些激动和疑惑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我把他挂在五六米高的树枝上,他不能随便移动。
这里很少有动物出没,而且雾气很浓,应该不会有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动物来抓狗。”
“这么说来,狗子被人找到,然后被人抓走了。”
“不过,这是谁的事?”
“会不会是有其他武者,冲进了蒸云山,想要找一株变舌草?”
“可他们为什么要抓我的狗,我的狗也不值钱……”云玺有些无语,在他眼里,这条狗就是一条哈士奇,但在这些人眼里,这条狗就是一条北方的精灵。
只有像苏家这种修真世家,又或者是皇室中人,才有可能拥有这些灵狗。
想要在外面单独现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他们眼中,一只北地灵犬,就跟一株化舌草一样珍贵。
也就是说,这只看起来不顺眼的蠢狗,其实是一只会走路的金山。
更何况,这只蠢狗还吞了自己的月华丹,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也就是说,这只蠢狗被人发现了,然后被人带走了。
“我|操|你|妈!”
意识到这一点的猫,心中暗骂一声,但也只能怪自己太大意了。
“不行,必须尽快找到他!”
云玺这么想着,便静下心来,开始搜寻那只狗留下的气味。
跟狗子朝夕相处,他早就将对方身上的气味给记住了,只要闻着气味,就能将对方给找出来。
一直在寻找的云玺看到这一幕,立刻从树林中跳了出来,朝着东面飞掠而去。
而那个偷了狗的家伙呢?
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那只和光融为一体的猫顺着小狗的气息一头扎进了雾气里,然后消失在雾气里。
与此同时,在蒸云山的另一处地方。
一名相貌丑陋的青年把玩着手中的“十三”,哈哈大笑道:“真没想到,在下刘某,居然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这一次哪怕不能趁火打劫,光是这头北地灵犬就让我收获巨大!”
被少年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十三,仰着脑袋,发出一声闷哼。
猫大人,救命啊!
“喂,小家伙,别哭了,我看你是男是女!”
少年抬起头,看向十三的眼睛,十三一脚踢在他的眼睛上。青年一把揪住狗子的脖子,龇牙咧嘴的揉了揉眼睛。
“卧|槽,北地的灵狗果然厉害!”
“不过值得,这是一条公狗,可以用来繁殖,就算是普通的狗,也能生出一条上好的狗,这一次,我赚大了!”
在迷蒙的雾气中,云玺把所有的东西都抛到了脑后。
和光同尘,身形消失,奔跑时没有带起一丝风。
它不会搅乱迷雾,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任何人都不会发现它的踪迹。
这是灵猫的特殊能力,再加上光之尘埃,这也是云玺的飞天飞天,能够成为四大灵猫之一的原因。
而随着云玺武道境界的提升,这种与光同尘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刚刚苏醒,就被一群灵犬追上,不知所踪,还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他们揍成猪头。
如今,云玺修炼出了水火仙衣,普通的武者,根本无法察觉。
“十三的气息,一直蔓延到了山脉深处,究竟是什么人将十三给抓走了,而且速度如此之快。”
云玺在森林中飞奔,循着十三的气息,一路狂奔。
云层中,十三的气息越来越淡,雾气越浓,雾气就越浓。
在这种环境下,气味很快就会被冲淡,然后彻底消失。
但是云玺的感知何等敏锐,当他捕捉到十三的气息时,他仿佛看到一条无边无际的绸带,一直延伸到云层之中。
这条“彩带”,就是十三号留下的味道。
云玺能够通过气味,“看到”任何味道。
比如刚刚那股血腥味,云玺就感觉到了,那股血腥味,就像是一道“暗红”的痕迹。
此时此刻,云玺循着十三留下的气味,已经进入了蒸云山的更深处。
这只小猫,本来是要离开这里的,但现在,却是与自己的计划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铛!
一声金铁交击的脆响,突然响起,云玺侧耳倾听,纵身一跃,跳到一颗大树上。
它的利爪抓在了粗壮的树干上,很轻松的就抓到了一棵大树上。
“气味越来越大了!”
云玺仰着头,闭上眼睛,嗅着空气中的味道。
十三的气息,在他面前被一股淡淡的气息所掩盖。
空气中,有血腥味,有汗味,有油味,有酒味,有烟味...各种各样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掩盖了十三的气息。
“卧|槽,这是什么气味?”
云玺竖起耳朵,想了想,然后从大树上一跃而下,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一种失重的感觉,一只猫伸出爪子,抓住一根树枝,然后纵身一跃。
他们几个纵身,便飞到气味最浓的地方,目光穿过迷雾,云玺站在那里,目光锐利。
只见几个手持武器的武者,围成一圈,正在谈笑风生。
“唉,还得感谢王大哥,如果不是王大哥,我们哪能有这样的好事啊。”
一名青年,正拿着一块煎饼,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带着笑容,对着人群中的一名男子赞不绝口。
他手上拿着一个酒袋,里面有一股云玺从里面闻出来的酒气。
“瞎子,大家都是练武之人,理应互相帮助。”王大哥将酒袋里的酒一饮而尽,咽了咽口水,一饮而尽。
“老驴头做的酒真好喝,大家一起喝点。这蒸云山的春天,雾气很浓,很冷,你喝点酒,也能解解渴。”
王老大很大方的将手中的酒袋递给了几个人,右边的人默默的端起酒袋喝了一大口。
王师兄接着说道:“等我们休息好了,就去找找,这些人在追杀那野人的时候,已经是将消息传的沸沸扬扬,将不少人都是引到了这蒸云山上。”
“我们实力虽弱,却也能捞些剩菜剩饭!”
王大哥正说着,旁边一位刚刚饮下一杯美酒的老人,突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递了过来。
“呵呵,剩下的就行了。这一次,我找到了一种血气粉,就拿回来给我的孙子服用了。”
“马老爷子,你都多大岁数了,还想着子孙后代,难道就不能为自己留点?
给我留点钱?”
周围的人都在取笑他,那老头却是哈哈大笑:“唉,都一把年纪了,还攒钱干嘛,趁现在还能动,多给家人留点儿,免得他们不在的时候,被人欺负。”
“马叔叔,您放心,您跟了我,我保证您不会有任何损失,我也不会亏待各位哥哥们!”
王老大哈哈一笑,其他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王兄弟,这一次我和你在一起,收获颇丰,以后你让我去什么地方,我就去什么地方!”
“我们几个中,还是王兄弟的眼力和眼力最好。”
“是啊,一般的武者,都会用这样的方法来赚钱,可他们怎么可能看得出来钱在哪里呢?”
“是啊,如果不是王师兄,我怎么会有这样一把好剑?”
其中一人拿出一把巨大的鬼头剑,剑刃上还带着指纹,当这把剑拿出来的时候,云玺挑了挑眉。
布兰多心中一动,他记得这柄剑应该是自己在森林中遇到的那个死人的兵器,但此刻却在对方手中。
贾员外、老鸡婆都说过,什么鬣狗,什么死人,都是财宝。
换句话说,他们就是一个拾荒者。
只要是发生了杀戮,他们都会到那里去,把那些人身上的东西都搜刮一空,压榨出最后一点价值来。
难道外界的物资已经匮乏到这种地步了?
云玺摇摇头,在苏家,各种丹药应有尽有,各种山珍海味应有尽有,美食佳肴更是少之又少,更何况,他身边还跟着一只小猫。
但是出了苏家,看到这些人,云玺才恍然大悟,难怪那个长着一只手的怪人孙洪,会说什么。
武道之战,武道之战,势在必行。
与此同时,那些酒袋也都被送到了被称为王大哥的人的手中。
王老大掂了掂手中的酒袋,嘴角泛起一丝诡异的笑容来。
看到这抹笑容,云玺心中一凛。
“唉...”那个被啃了一口的青年,忽然捂着脑袋,浑身颤抖,一脸茫然:“我怎么感觉有点头晕...”
“我也是!”一群人纷纷附和。
“不光是头晕,连力量都用不出来!”
“该不会是那个酒袋吧?”
“不会吧?”陈小北一脸懵逼。
“王大哥!”王师师叫了一声。
王老大站起身来,抽出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微微一笑,说道:“兄弟们,请不要怪我。”
“师尊带我入宗之时,曾说过,要为武道而战,但与谁战?”
王大哥一边说着,一边缓缓地走到了那人的身后,手中握着一把长剑。
将匕首竖了起来,插|进了这大汉的衣领,然后“噗”的一声,匕首插|进了这大汉的后心。
“自然是跟别人抢,抢功法,抢丹药,抢武器,甚至还抢妓院里的姑娘!”
“这就是为什么,不要怪我,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不该相信别人。”
王大汉一边说着,一边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其他几个大汉也给砍了下来,其中就有那个被砍成两半的大汉。
“王,我们都是从死亡中走出来的野兽,你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
马老头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那姓王的男子并不在意。
当他走到那名老者身前的时候,手中的匕首已经刺穿了那名老者的喉咙,然后迅速把手伸进那名老者的胸口。
“马老爷子,你要为家族着想,我也要为自己着想啊!”
那姓王的从马老头的怀中掏出了那个瓶子,但马老头一只手死死地抓着那姓王的,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他就是不放。
“不行,这是我孙儿的东西!”
“这可不行!”
“一瓶血煞之气,最多只能支撑三天而已。
我宁愿要一个孙子!”
那人一脚踢飞了老人,接过瓶子,在自己的胸口抹了一把。
“我的骨头,可是很贵的!”
而那个姓王的男子则是将所有人都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地的尸体,死不瞑目。
“哇,这下赚大了!”
大汉们开始在尸体上翻找,有武器,有丹药,有金银,有衣物。
云玺站在一棵大树上,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之前,他还有些领悟,但是很快,他就被打脸了。
武者之间的争斗,并没有错,但《仙武策》中,却有一句话,武者不仅要与人争,还要与天争。
可是,这残酷的一幕,却让猫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刚刚还在一起谈笑风生的伙伴,眨眼间就变成了贪婪的食物。
“难怪苏修武会说,这个世界很危险,且不说他们的实力有多强,光是他们的心肠,就足以让苏家的人望尘莫及了。”
“不管你我之间有什么恩怨,但你我之间的恩怨,却是一笔勾销!”
云玺身体一颤,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在他心中蔓延。
他跟狗子在外面流浪,也只能靠它了,这猫虽然很强,但也很弱,连自保都很难。
而且,他是一只飞天灵猫,一只飞天灵猫,一只飞天灵狗。
如果她想要回去的话,就必须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旅途。
有人认出了这条狗的来历,并且将它抢了过来,而眼前的一幕,也让云玺警觉起来。
不能轻信一个人,更不能轻信一个人的好意。
在外界,他没有资格为所欲为,为所欲为。
每一步都要小心,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而且,还得心狠手辣!
最少,也要比那姓王的阴险,更要比那姓王的阴险!
那名王男子将身上的衣服脱下,一边抖动着,一边将身上的血迹抹去。
“虽然都是血迹,但也值个几个铜板。”
王先生将自己的衣衫卷成一团,放在一个大包裹里,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有些肉疼的道:“一份淬骨的虎骨粉,二两银子一份,实在是太贵了!
“这些东西,至少可以换到二十两白银,相当于十份‘虎骨粉’。”
“为了二十两,累得半死,真他妈的不容易!”
那姓王的大汉一边收拾着自己的行囊,一边喃喃自语。
隐藏在暗处的云玺蹲在树枝上,他明白了什么,但看向王姓男子的目光,却带着一丝恨意。
一点都不懂点仁义,人渣。
当务之急,是找到云十三,他身上的气味还在,可以循着气味找到他。
原本要离开的小猫,从树枝上跳下来,飞快地跑了起来。但他的动作却停了下来,看着那王姓男子,他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行囊,正在那具尸体的嘴巴里,仔细的看着。
“不,我不甘心!”
那只黑猫眯着眼,盯着王先生的背影。
“该死的,多亏了这小子,我们才能了解到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的凶险,原来我们的心比野兽还要凶残。”
“可我就是不喜欢他。”
小黑猫像是离弦之箭,一跃而起,伸出一只前爪,一把抓住了王先生的后脑勺。
“咔嚓”一声,王先生还在尸体嘴里,脸上残留着激动,可他眼神中的神采,已经消失不见,整个人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云玺举起自己的爪子,他看到自己的爪子上,到处都是红色和白色的东西,红色是血液,白色是大脑。
普通的力量,勿乞都能在一棵大树上留下一道深深的抓痕,人的后脑勺怎么可能比得上这棵大树?
而且,他一怒之下,一掌拍在了那人的后脑上,将其拍死。
“啧!!”就在这时,一声轻响传来。
一只猫不屑的用爪子擦了擦地面,扫了一眼满地的尸体,转身离开。
他的心情好了许多。
小猫走后,地上躺着一具具尸体,还有一袋没人要的东西。
蒸云山,一条河流旁,两人并肩而立。
“你……你不要靠近我!”
刘牟站在河岸边,他的身后,是一条冰冷刺骨的河流。
这条河从南到北,蜿蜒曲折。
刘牟抱着一条带着黑白花纹的大狗,双手颤抖,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匕首向后退了一步。
他一脚踩在石壁上,将石壁上的泥土震开,整个人颤抖着向前走去。
那条大狗,从背包中探出一个头颅,双目紧闭,显然是昏迷了过去。
“刘牟,有人对你虎视眈眈很久了。”
刘牟对面,一个身穿华服,脸色苍白的男子,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但他的声音,却是阴柔到了极点,让人听了都觉得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