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杨戬夫妻的重生之旅》 2重生 这是一间灰暗狭小的阁楼,弱弱的光线从窗户间射了进来,映射了一屋子的灰尘,房间很凌乱,像被人故意砸过,桌椅打翻在地,衣物也掉了一地,仔细看的话,阴暗的角落来还躺着两个人——一个俊美的男人和一个干枯瘦弱的女人。 杨戬从朦胧中醒来,这是在哪里,长期的生死磨练,让他在第一时间进入警戒状态,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身边竟躺了一个女人,干枯的身材,苍白的皮肤,还有微凸的小腹,这可以说是丑陋的女人了,但这女人的身上杨戬竟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自己并不认识这女人,怎么会和她一起躺在这地方? 对了,寸心呢? 难道……. 慢慢的转过头,再细细打量躺在自己身边的女人,枯黄的头发,干裂的唇,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外貌根本无法与寸心相提并论,但他确实在她身上感受到了寸心的气息,而且,是生命的气息。 杨戬颤抖的去探查女人的鼻息,这样的紧张连他都没感觉到。 还有气息,只是昏迷了,莫名的松了口气。但随之而来的是脑海一阵剧痛,无数纷乱的信息涌入他的脑海。 ————————————我叫汤姆.里德尔的分割线———————————————— 杨戬仔细望着前面的玻璃窗,里面倒映出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影,穿着奇怪的衣服,微卷的黑发,五官深邃俊美,双目犀利,仔细观察竟有几分二郎真君的神韵。 整理了一下刚刚的记忆,又望了一下床上的女人(刚刚杨戬把她扶上床的),无奈的叹了口气,慢慢的走到床边,这女人是自己这具身体的妻子,而且还怀孕了,而他现在也不叫杨戬了,应该叫汤姆.里德尔(不得不说这里的名字真怪,名在前姓在后)而他们现在的情况有点像“借尸还魂”。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现在的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寸心。 还有,这已经不是他们原来的世界了。 走到床前,深深凝视着床上可以说长相丑陋现在是却他妻子的女人,原身的记忆里,这个女人是个“女巫”——可能是妖怪之类的吧,反正是正常人听了害怕的存在,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迷惑了他的心智,使他爱上了她,竟然带着这个女巫私奔了,后来还有了孩子,就在昨天,可能那女巫觉得有了孩子就能绑住他了,就解除了对他的巫术(汤姆.里德尔认为的),然后男人清醒了,无法接受这一切,想逃走,在女巫的哀求阻拦中发生了意外,俩人身死。而他和寸心就附在了这对夫妻身上。 对于这一切,杨戬也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无奈。 或许,他应该感谢天道,让他再次见到她,抚摸着她苍白瘦弱的脸庞,深邃的双眸静静的注视,誓凝望出她的灵魂,那是他的女人,会为他付出一切的女人。回眸千年,他何其有幸,能拥有她。 寸心,这世杨戬宁负天下不负卿!你可否再信我一次? ————————————我寸心变梅洛普.冈特分割线———————————— 当寸心醒来的时候,也接受了梅洛普.冈特的全部记忆,面无表情的仰天躺在床上,有些无所适从,不敢面对现实,怎么会这样,她竟然又穿越了!还穿越到了hp的世界,成了伏地魔的老妈,用不用这么悲催啊,默默的向老天竖起了中指。 轻抚着微突的小腹,那里有一个小生命与她血脉相连,竟然有了不知名的感动,记得上一世,她多想拥有一个只属于她和他的孩子,这样是否他的目光会为她驻足,其实她一直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珍惜自己的丈夫,婚前有一场甜蜜的恋爱,婚后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记得第一次穿越是在电视机前看《宝莲灯》,那时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宅女,被焦恩俊所演的二哥所迷惑,他的重情重义,他的侠骨柔情,他的绝代风华…… 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成为二哥的老婆,如果是这样她一定不会像里面的寸心那样善妒的,会全心全意的照顾他,给他一个家,做一个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斗得过小三杀得了妖魔的全职太太。然后她就真的穿越了,在梦里yy二哥哥的时候穿的。还穿成了二哥哥的官配——敖寸心。 她穿过去的时候刚刚与二哥哥相识,之后就顺理成章的陪伴在他左右,与他并肩作战,对抗天庭,斩杀妖魔,为他做饭,为他补衣,为他抗婚,放弃了一切,最终她得到了那句“在杨戬心中,你是杨戬唯一的妻”承诺,她嫁给了他陪伴了他两千多年,看尽千帆,体会了生活的诸多无奈。 他要背负的东西实在太多,随着年龄的成长,得到更多的是风霜阅历,他有他的血海深仇,有他的天下苍生,有他的生死兄弟,有责任,有道义,有执念。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使自己变得强大,站在他的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也变了,对他的感情,起初对他更多的是对偶像的崇拜,在她心里他是高高在上的天神,对他的信仰让她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因为,她是因为他而来到这个世界的。 可是渐渐的,她看到了他的脆弱,他的心伤,才发觉他并不是她所想的那样完美,他只是被迫成长的少年,小小年纪就背负血海深仇,开始为他心疼,也为他开始成长,不在没心没肺,不在当自己是局外人。 在感情的世界他们都如同稚儿,会无意识的互相伤害,无理的要求对方要变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 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会因为他对别人好而妒忌,会因为不关心自己而伤心,只是努力的克制自己,不断的告诫自己不要变成“原来”的敖寸心。唯一没变的是为他付出一切的心,以前是崇拜,现在是爱慕。 西海诀别,那是她为他最后的妥协,一直是这样,既然她的存在已成为了他的绊脚石,那她不介意替他做决定——亲手斩断情丝。 “把你的爱,你的遗憾都留给大家吧。”拥抱之后的诀别。 和离之后,她被发回西海,他做了司法天神,他依然仰望他的月光,她独坐西海海岸。有人曾问她是否后悔过,千年情伤,她为他付出一切,而他却始终仰望那触及不到的月光,她只是笑笑,没有回答,她陪伴了他一千多年,她已融入了他生活的点点滴滴,他或许对她没有爱情,但却占据了他几乎所有的亲情,对此足矣。 她的故事已落幕,而他的故事还在继续。 当一切尘埃落定,又一个千年,如果前一千年是陪伴,那这一千年是守望,诀别之后的守望,他的孤军奋战,他的众判亲离,他可否知道,西海海底始终有人守望着他。 没有谁少了谁就活不下去,很洒脱的一句话,但对于她却是千难万难,他已成了她生活的全部,当她听到他为新天条出世耗尽心力,差点魂飞魄散,她违抗了圣意,冲出了西海,用千年的灵力为他续命,在灵魂消散的刹那,望见了他痛苦绝望的眼神,视乎充满了爱意与悲怆。 再见了,请记住我,永生永世,这是我爱你的回报,杨戬! ————————————————————————————————————— 慢慢的闭上眼睛,阻止溢满的泪水,敖寸心坚强点,他在那个世界活的很好,没什么好哭的,你应该庆幸,你还活着,而且还有了孩子,这是你盼望了两千多年的孩子不是吗,从此好好守护着他,不会再让他走上原来的道路的。至于那个所谓的孩子的父亲,被她自动忽略了,(汤姆.里德尔?不认识) 女人是脆弱的,母亲却是坚强的,她的前两世都没有体会过母爱,和杨戬一起两千多年也没有孩子,可以说现在这肚子里的孩子弥补了她为数不多的亲情。 沉醉在自己思想里的女人,突然听见了开门声,下意识的转头,两双纯黑色的眼眸刹那相聚,千年羁绊千年相守,了然于间。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二郎神的身世考证 仪容清俊貌堂堂,两耳垂肩目有光。 头戴三山飞凤帽,身穿一领淡鹅黄。 缕金靴衬盘龙袜,玉带团花八宝妆。 腰挎弹弓新月样,手执三尖两刃枪。 斧劈桃山曾救母,弹打鋋罗双凤凰。 力诛八怪声名远,义结梅山七圣行。 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 赤城昭惠英灵圣,显化无边号二郎。 这首诗是《西游记》中对于二郎真君的一段描写,可谓形神兼备,二郎神杨戬的英挺形象历历在目,但是,这位号称为"天界第一战神"的二郎神究竟是什么了身世来历?他是何年何月从何处流传至今的呢? 首先,从吴承恩写在《西游记》里这首诗来看,至少在明朝中叶,民间对于二郎神的传说还是耳熟能详的,因此这诗只是概括式地一点而过,书中也没有加以解释和注释。但时至今日,二郎神的传说大量已经淹没而不可考了,像诗中所说的"斧劈桃山"尚可知,但"弹打凤凰"就不知所云了。 尽管对于二郎到底是由谁演化、神化而来的有很多种说法,分别有"李二郎说"和"赵二郎说",但"杨二郎"还是可考的。首先,杨戬的出生便是一次出轨的产物,传说他的母亲是玉帝的妹妹,因为羡慕人间恩爱生活偷偷下凡来到人间,结识了一位姓杨的书生,并与之结为秦晋之好。(可见天堂不是女人的天堂,否则咋有那么多仙女前赴后继来到人间,出名的的就有这位、七仙女、织女,还有后来的华山圣母,也就是二郎的妹子,可没见有一位男天神下凡与凡间女子结合的。)玉帝御妹为杨书生先后生下了三个孩子。(这里有个有趣的问题考而无果:杨家老大是谁呀?二郎和三妹都很出名耶,可他大哥却毫无知名度,按说可不应该。)其中的二郎就是杨戬。三妹则没名字,只知是华山三圣母。(在剧中听到二郎叫妹妹三圣母真有够滑稽。) 其实从传说的流传时间来看,最早"劈山救母"的事迹绝对是二郎的,但后来添枝加叶,以讹传讹的,就变出了"宝莲灯"故事。一笑此说是有根据的,因为"二郎斧劈桃山救母"的故事带着明显的上古神话色彩,而沉香的故事显然要时尚的多,形成的时间也较晚。不过,大家比较一下便会发现这两个故事一脉相承,包括人物关系也是母子、甥舅。 传说玉帝知道妹子私自下凡十分震怒,便将妹妹压在了桃山之下受苦。杨戬自幼便本领不凡,但后来师承为谁已经不可考,包括他独有的兵器--三尖两刃枪,好象中国也只有他一个人(神)用,再无别家。他额上的天眼又是如何来的也不得而知了,但据一笑所知,在中国所有的神鬼妖魔里,三只眼的只有两位,他是其中之一。(另一位是马王爷,就是让孙悟空上天后抢了饭碗那位。)待杨戬长到十七岁,已经是勇无可挡,曾经在二郎山中干掉了八个危害人间的妖怪,这就是"力诛八怪"的由来。于是他持了一把开山斧(奇怪,又不是枪了,可能枪劈山不好使吧),力劈桃山,救出了被压在山下受难的母亲。 母子相逢自是欢喜无限,但不幸的是,御妹因在山下压得太久,十几年不见阳光,身上已经长满了白毛(别笑,这就是一笑说的上古神话的朴素),于是二郎将母亲放在山上晒太阳。这时,玉帝闻听二郎劈山,恼怒非常,为了消除自家的耻辱,便放出九个太阳上天,将妹妹活活晒死在山上。 二郎又痛又恨,暴怒狂追天上九日,一手一个擒住却无处放,便分别掀起两座大山,将捉住的太阳压住,再看天上乱窜的七个日头,便抄起一副扁担担了七座大山继续追赶太阳,这就是"二郎担山"的传说。就这样,只剩下最后一个太阳在飞跑,二郎一直将它追进了东海里,在海边被东海龙王的三公主拦下,筋疲力尽的二郎晕倒在三公主温柔的怀中(好浪漫是不是?),之后他们就结成了美满良缘(好象没有嫦娥什么事)。 为了母亲的死,二郎恨死了他的玉帝舅舅,玉帝也自知理亏,便封他为"英烈昭惠显灵仁佑王",道号"清源妙道真君"。但二郎始终对这个舅舅不理不睬,坚决不在天庭居住,而是在下界受香火,帐前有梅山七圣相伴,麾下一千二百草头神,对于玉帝是"听调不听宣",就是说只服从命令,没事别套近乎。这就是"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 其实关于二郎还有些有趣的东西淹没了,比如他的宠物--人人都知道他的哮天犬,却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有一只鹰吧?实际上,二郎一出现,应该是"左牵黄右擎苍,千骑卷平岗"的架鹰纵犬的形象,这在《西游记》中就有提及。而同时,从诗中看,他还精通暗器--"腰挎弹弓新月样",这个弹弓在《封神演义》中好象也出现过。 杨戬最威风的时候大概就是被邓婵玉打了两石,虽是挨打,却是火星迸出,只当不知,仍是紧追不舍。他是有玄功护体,和孙悟空一样,也是个钢铁战士。 杨戬败过的次数极度有限,一次用胳膊去迎余化的化血神刀,想看看刀上有没有毒,这次败的丝毫不丢人,另一次是被三霄娘娘用混元金斗捉入天河阵,要知道文殊、普贤、慈航等十二真人都被拿住,最后是原始天尊和老子出面才摆平,这次败的也不丢人。 除却这两次危难,杨戬基本上是一个力挽狂澜的人,屡屡在危难之中独撑大局,被姜子牙评为“智勇双全,功高千古!”但这杨戬却不得其用,始终是一个督粮官,可能是姜子牙的军粮太重要了,重要的宁可全军被围困,也要杨戬去督粮。我小时候经常想,如果姜子牙要杨戬做先锋,恐怕是一路凯歌,根本轮不到哪咤、雷震子等人表现。即便瘟神吕岳把西岐全城人都放倒的时候,能走的只剩杨戬和哪咤的时候,哪咤一阵着慌,“人马杀来,你我二人如何抵挡?”杨戬却镇静异常:“吾自有退兵之策!”用撒豆成兵之术吓退了郑伦,颇有银鞍照白马的子龙之风。运粮官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土行孙,另一个就是郑伦,这三个人均是奇异之士,却久不得战阵,只能在运粮的空闲时间帮忙打两仗。想到这,颇有些觉得杨戬和赵云的寂寞很相似,赵云也是不受重用,也许是另一种重用,主要是保护家小、断后之类的杂务。 曾有人说杨戬之所以没有像赵云那样被人所喜爱,更多的是他的性格太模糊,我却很不愿苟同,杨戬性格很清晰,就是一个谦卑内敛的人,绝无孙悟空那种狂傲之气,也绝没有居功自傲的行为,虽然他屡次搭救哪咤,却仍然尊哪咤为“道兄”。 杨戬初出场,扇云冠,水合服,腰束丝绦,脚登麻鞋,一副道士打扮,拜见一番便请姜子牙把免战牌摘了,“若不见战,焉能随机应变?”说得极度自信却不显半分骄狂,实是千年不遇的一个人物。待得他用智除了花貂,哪咤大吃一惊,他也未有半点吹嘘,“你我道门徒弟,各有玄妙不同!”给哪咤留足了面子。杨戬不单是个谦卑之人,还是个良善之人,杨戬战周信的时候,心内担忧的是城中百姓恐遭屠戮,便速战速决,用啸天犬解决了周信。在《封神演义》里,杨戬就是一个完人,或者说就是一个真神! 离开了封神演义,杨戬的形象便不那么光辉了,他也曾有过劈山救母的叛逆,也曾阻挠过三圣母(沈香的妈妈)的爱情,也曾和孙猴子大动干戈,当然,杨戬在很多人眼中都是一个反面角色,他从来不是一个史实,他只是神话传说,如何涂抹他是个人的喜好,个人的自由。 作为玉帝的外甥,他与玉帝的关系并不好,“听调不听宣”便是一种极度的个性,‘裙带’?如果杨戬的这种姿态也叫裙带的话,那么杨国忠之流就决不是裙带了,而是心肝或者五脏六腑了。不过高兴的是《西游记》并未把杨戬涂抹的太不堪,杨戬被描述的‘清奇秀气’,和那个封神演义中的‘扇云冠,水合服,腰束丝绦,脚登麻鞋’的杨戬并不迥异,只可能是麻鞋换了锦靴。杨戬也是个高傲之人,“我输与他,列公不必相助;我赢了他,列公也不必相助。”只可惜太上老君不是个磊落之人。 3新的开始 冬去春来,三月初春,天气还有点丝丝凉意,这是一个僻静的乡间小道,没有都市的繁华,却少了喧嚣,山间小路也铺了一层朦胧的绿意,麻雀与不知名的鸟儿也开始叽叽喳喳的述说着。 一辆马车缓缓的行来,车身华丽,骏马彪悍,一看就知道这是哪个贵族老爷的马车,但奇怪的是这辆马车并没有车夫,那五匹骏马两前三后自行行走,没有丝毫的凌乱,如果现在有人路过的话,就会发现这五匹骏马目光如炬,全身凛冽,让人肃然起敬。 马车内别有洞天,地上铺着天蚕丝绒垫,四个角落各摆着火灵珠取暖,而寸心则在中央的超级豪华的大床上对着窗外发呆,杨戬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始终如一的守着她。 这些日子美好的简直就像一场梦,没有天下纷争,没有天条约束,他们真真正正的只属于彼此,寸心习惯性的摸着自己的小腹,还记得刚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穿越了,穿越成一个怀孕的女人,其实那个时候很无助,在没有他的世界,她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即使这一切对她来说陌生又熟悉,毕竟骨子里她是一很传统的中国女人,永远也学不会真真正正的洒脱。 却不曾想,她不仅仅自己穿越了,还把二哥给带来了,对于这个除了恐慌无错更多的是欣喜,她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穿越的,她的印象只停留在自己魂飞魄散的那个场景,问二哥他只是说这是天道的意志。 天道对她来说实在太虚无缥缈了,即使她是神。 算了,行不通的就不要再想了,只要现在过的开心就好。 转头望向二哥,他正神情专注的看着《厚黑学》,眼角不自觉的抽搐,不愧是二哥啊。 “怎么了,饿了吗?”察觉到她的眼神,二哥放下了手中的书,现在的二哥顶汤姆.里德尔的外壳,不得不说那货人品不怎么样,但那皮囊可是一等一的好,现在内核换成了二哥,眉宇间多了二郎神的神韵,外加那通身的霸气,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啊! 望着又神游天外的妻子,杨戬觉得无奈又好笑,这在以前相处的日子了也经常发生——他的小妻子动不动就对他发呆,有时候嘴角还有某些可疑的液体,谁能想到外界称颂的端庄贤淑的的西海三公主私下里竟还有这样一面呢? 放下书,走到床边,将还在发呆中的某人揉入怀中,用手轻刮了一下小鼻梁,现在这具身体总算养回一点肉了,还记得刚来的时候这具身体的状况,要不是有体内所谓的魔力支撑,早就垮了,害的寸心刚来的时候受了很多的罪。 现在的状况终于稳定下来了,他的法力也渐渐恢复,也就按照寸心的要求,搬到这乡下,好好养胎。 寸心在二哥怀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躺着,“没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老公越来越帅了,肿么办,现在的寸心却越来越丑了,咱俩就越来越不配了。”越说声音越小,说到最后,只能算蚊子的嗡嗡声了,说完不停的对手指,杨戬无奈的笑着,眼中充满了宠溺。 自从来到这里,视乎因为没了约束,潜藏的本性也渐渐的暴露出来了,现在的寸心变得很黏人,爱撒娇,还会发脾气。这些都是他从没见过的,印象中的寸心,总是笑得很优雅,即使有心事也只会放在自己的心里,自己一个人抗,她对他总是小心翼翼,眼里充满了迷恋,事事为他着想,即使知道自己有意于嫦娥,心怀天下苍生,也没有责怪他,甚至伤害自己来成全他,试问,这天下有谁能为杨戬做到至此。 想到这,不免感慨自己的蠢笨,直到失去她才知道珍惜,幸好还来得及补救,否则….. “没关系,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杨戬都不会负你,永生永世你都将是我的妻,唯一的妻子。”慢慢的收紧手臂,似要将她融入怀里。 寸心下意识的红了脸,这是传说中的表白吧,哎呦,都老夫老妻,连孩子都有了! 对了,孩子! “二哥,你承认这个孩子吗?”说起来这并不完全是他们的孩子,而是汤姆.里德尔和梅洛普的,可是现在内已芯换成他们俩了,刚醒来的时候,因为寂寞失落想找活去的理由才会想抚养这个孩子的,现在知道了二哥也和自己一起来到了这里,知道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这句话咋这么怪捏?)会不会不喜。 但自己真的很喜欢孩子,以前和二哥在一起的时候,总想着如果有个孩子,那二哥会不会对自己更体贴,毕竟二哥那么喜欢孩子,对小玉,还有沉香,不然就不会花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去培养他们了。 感觉到自己的腹部多了一只大手,覆在自己的小手之上,耳边是二哥若有似无的叹息,“听人说,怀孕的人会胡思乱想,看来这句话果然没有说错,这个小家伙现在的父亲是我,母亲是你,我们竟然穿越时空来到这里,成为这孩子的父母,说明他和我们有缘,说不定,这真真确确是我们的孩子,只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到我们身边而已。” 的确,他们一个继承了上古大神的神力,成为上神;另一个觉醒了神龙的血脉,进化成五爪金龙。早已是另外的神仙望尘莫及,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很难受孕,就像那些神兽,越是珍贵,传承就越困难,所以他们判了两千多年都没盼来孩子。 这或许原本就是他们的。 “而且,如果不是我们来到这里,这个孩子能不能出生都是问题。”回想刚过来得情况,寸心也皱起了眉,因为梅洛普的严重营养不良,和伤心过度,导致胎儿极度的不稳定,有流产现象,要不是二哥用法力给她调养,连她都有生命危险,唉!这个可怜的女人。 现在她的法力也渐渐的恢复,虽然没有二哥那么快,但也可以维持这个身体所需,而且隐隐的觉得,腹中的胎儿也在吸收自己生成的法力和二哥补给的法力,所幸他们已成神,肉体对神不在那么重要,一切法力源于灵魂,即使穿越,前世的一切能力也没减弱。 只是不知道会生出怎样的孩子来呢,她和二哥的孩子,好期待啊! 但这个时空并不稳定,很像是一个边缘时空,全盛时期的二哥挥一挥衣袖就能覆灭,而且没有神的存在,也对,这里的灵气太少了,没有神会喜欢这里,他们也乐得逍遥。 “二哥,我们现在去建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吧,我要一个大庄园,要临近大海,要靠大山,我要尽快恢复法力,变回以前的容貌,毕竟我们这样太不相配了,还有开启我的私人空间,里面可是有我两千年来收集的许多宝贝哟,这里实在太贫瘠了,老公以后就你主外,我主内吧…….” 女人的思想跳跃的就是真快,上一刻还满脸忧愁,下一刻就满脸幸福的憧憬着未来。 xxx小镇是临近大海的一个小镇,离伦敦不远也不近,这片土地原本是一位世袭贵族的,但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个贵族有不善经营,家族的东西早已变卖殆尽,最后只剩下这一空壳,因为不想在这个贫瘠的地方终老,所以将这仅存的土地变卖,准备去伦敦这样繁华的城市闯荡,碰碰运气也好。 现在这片土地已易主,听市集上的小道消息说,买下海边城堡的是一位姓里德尔的先生,据可靠消息透露,他长得像天神般英俊,而且拥有无与伦比的财富,这不现在市集上经常出现采集的俊男美女都是里德尔先生的家仆,而且现在先生也宣布从今以后住在这里的人免去了每年的进贡。 不过这位先生好像已经有妻子了,来这里主要是因为他的妻子受不了城市的喧嚣,所以才买下这里让他的妻子来安胎,哦,真是一位体贴的丈夫。 不管小镇上如何的议论,此时的主角正在安顿他们的家,因为寸心怀孕的缘故,不宜舟车劳顿,所以找了这个安静的地方暂住了下来。 神的时间是无限的,对于如何“回去”他们谁都没提起,该办的事都已办完,下面的事当然交给沉香这些后辈了,就像寸心说道:给自己放一次假。 寸心心中一直有一个秘密,杨戬是知道的,但她不说,他也不会逼她,谁没有秘密呢,而且,他知道寸心是不愿意隐瞒自己的,只是没有机会述说而已,毕竟依她的性格是不会对他有秘密的。 按照寸心的要求,扩大了城堡周围的面积,建了一个大庄园,四周摆了一个聚灵阵,将城堡改成了一个大的游乐园,里面有云霄飞车,旋转木马,糖果屋等等小孩子喜欢玩的东西,说是给他们的孩子准备的,可杨戬觉得他的小妻子比较热衷于这些。 可能是聚灵阵的缘故,周围有灵性的动物都跑来了他们的庄园,这下可把寸心给乐坏了,本就喜欢小动物,更何况是向九尾狐,花精灵,独角兽,美人鱼这些可爱美丽的东西,正好给她解闷。 寸心的本体是龙,喜欢海洋,是海洋当之无愧的霸主,自从他们来到这里,每天都会收到高智慧的海洋生物的进贡,小到一些深海海鲜,大到千年珍珠,万年玉珊瑚等等。弄到寸心收礼物收到手软——这些家伙还真上道,比“家乡”的虾兵蟹将可爱多了! 寸心得瑟的捧着拳头大的珍珠对着杨戬道:“相公,以后就让奴家养你吧!”于是,换来真君殿下一扇柄。 一切准备就绪,剩下的时间就是安安心心的养胎,等待孩子的降临,转眼已经过去七个月了,寸心的肚子却无多大变化,只是稍稍有点突出,因为每天有琼浆雨露的滋养,寸心现在的肌肤已回复到原来的珠圆玉润,吹弹可破,随着法力的提升,灵魂也越来越稳固,渐渐的恢复以前“寸心”的外貌,五官也渐趋柔和,但终究留有西方人的血统,面部比东方人深邃,双眸灿若星空,黑发飘若玉带。 寸心穿着睡衣在镜子前欣赏着现在的自己,一个字,美,两个字,绝美。这下总算配得上二哥那张妖孽脸庞了。抚摸着微凸的肚子,想象着自己与二哥的孩子将来的摸样,不管像谁都是一个绝代美人啊! 这时从窗外飞来一只青鸟,转眼化为人形,稍稍行了一个礼道:“主人,玛嘉要生了,大长老说请您去祝福。” “什么,这么快!”寸心惊讶道,玛嘉是一只独角兽,因为聚灵阵的原因来这里定居,没想到竟然和他们带来的天马看对眼了。 说到这,就必须介绍一下寸心的空间了,这可是一件天尊法宝啊,使用方法是滴血认主,作用是自成一个世界,可以养花种田,养动物,于是刚得到这个法宝的那段时间,敖寸心满世界的搜刮奇珍异宝,飞禽走兽,仗着自己是二郎神的妻子,到处作威作福,搞的仙妖魔界不管哪个种族一看见她就遁走啊,所以天马这种相对稀有的生物也被她弄到了几匹,说起来,这几匹还是孙悟空在做弼马温的时候送给她这个“海鲜妹妹”的。 穿越到这,这件法宝也跟着来了,后来为了增加庄园的“人气”就把里面的动物全都放了出来,其实她还真的挺好奇天马和独角兽的后代长啥样的?没想到他们的孕期这么快。才五个月就生产了。 作者有话要说:想给未出生的v殿一个完美的家,有无所不能的爸爸,温柔贤惠的?妈妈 4小兽斑比 这里是庄园的深处,种植着各种主珍贵的植物,也是那些飞禽走兽的根据地,自从来这里安家后,寸心就特地腾出这样一个地方,让这些稀有动物在这里繁殖生存,可能都具有灵性的原因,这些动物相处的颇为愉快,也遵循着强者为尊的法则,选出最厉害的麒麟作为这里的“领主”,进行管理,还有各个种族都选择一位代表当长老,为自己种族谋取利益最大化,每种动物都各安其职——青鸟负责传信,花精灵培育花草,独角兽进化空气,美人鱼贡献优美的歌声…… 今天算是这片森林的一个大日子——它们将迎来一个新生命,对于这个大家族来说不可谓不是件大喜事,在碧幽湖的中央有一小块陆地,陆地上有一颗茂密的大树,树的阴影处有一只独角兽,艰难的生产着,尽管辛苦,但它的眼里充满了幸福的期待。 当寸心赶到的时候,碧幽湖的四周围满了动物,它们都在期待着新生命的降临,寸心也找了一片空地坐下,安静的等待。有几只小动物看到了她的到来,礼貌的行了礼,蹦蹦跳跳的来到寸心身边求抚摸,寸心本来就是绒毛控,这样的要求自然不会拒绝,要求满足后,继续对着那魔法加持过的陆地望眼欲穿。 渐渐的那魔法光圈减弱,最后消失,在消失的刹那,一匹天马迅速朝那片陆地飞了过去,那是翔,独角兽玛嘉的丈夫,小家伙的父亲。 接着,寸心也和别的动物赶了过去,新生的小东西,还没睁开眼睛全身湿漉漉的,后腿拼命的支撑的身子想要站起来,翔来到玛嘉的身旁,颈额相贴,满眼的幸福,接着目光转向它们的孩子,充满了慈爱。 小家伙在磕磕碰碰中终于站了起来,嗅着小鼻子,似乎在找妈妈,随着母子之间的感应,来到了玛嘉身旁,一家三口幸福的依偎着,寸心和一帮动物安静的呆在一旁静静的观察着这只混血小天使。 天马和独角兽的外形很相近,都是马的形态,相对来说独角兽纯净柔和,而天马更加的彪悍壮硕,但最本质的区别是独角兽前额多了一只角,天马多了一对翅膀,新出生的小家伙继承了父母各自的特点——头上有只晶莹的小角,外加背后还有一对小翅膀。 围观者纷纷献上自己的祝福小鸟高歌,人鱼吟唱,整个林子都洋溢着欢快的气息,小家伙慢慢的睁开了自己的眼睛,纯洁无暇,似乎可以净化一切黑暗,它好奇的观察着周围,所有的一切对它来说都是那么的新奇,嗅着飞舞的花瓣,不由自主的去亲近周边的一切,大家小心的逗弄着它,看它不小心翻了个跟头发出了怜爱的笑声。 寸心欣慰的望着一切,想象着自己孩子以后的摸样,小家伙来到了她的身边,好奇的弯着脑袋,似乎觉得她跟自己很不一样,没有浓密的毛发,还不用四肢走路,不过她身上的气息好好闻,小家伙决定喜欢她。 寸心弯下腰,轻抚着小家伙的颈间,小家伙舒服的眯起了眼,“想好小家伙的名字了吗?”边伺候着小家伙,边问着一旁刚刚升级的父母。 “玛嘉说叫他斑比。”翔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摸样。 寸心囧了一下,望着还在卖萌求抚摸的小家伙,确实挺像小鹿斑比的,特变是那双眼睛。 “这个名字和小家伙一样可爱,真羡慕你呀,翔,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做爸爸了,我的女神还不知道在哪呢。”同为天马的宇羡慕的说道。 “呀,宇也到了想老婆的年纪了!”寸心故意调侃道。 “主人~”宇不好意思的刨着马蹄,这货不好意思了。一只仙鹤飞了过来,给了宇一翅膀:“不能随便破坏公物,小草也知道痛的。” “你们都欺负我!” 看着这耍宝的两只,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小斑比望望这个,看看那个,莫名的挠挠小脑袋,不明所以。 前方有些骚动,寸心顺眼望去,原来是二哥来了,那些灵兽纷纷让道,对于二哥它们无疑是敬畏的,这里有一大半的灵兽是寸心从原来的世界带来的,从小它们就听着二哥的事迹长大,有二哥劈山救母斩杀金乌的事——那时的二哥可谓是不畏强权挑战神威的绝对英雄人物;还有封神榜之战——在那群魔乱舞的时代,二哥的神勇和才智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新星;更有关于他妹妹三圣母和宝莲灯的事——更夸张的是这位真君大人利用这件事对天条进行了一次改革,将仙妖魔各界人士都算计在内,就连他的亲人,朋友,兄弟和他自己都不放过,这份狠绝,这份睿智,试问天下间谁能敌得过? 所以经过青鸟这位信使,将二哥的事迹传达给当地本土居民的时候,二哥的威信可是提高到了n个档次,各种敬仰崇拜不要钱的往二哥身上传递啊! 有个太出名的老公寸心表示:鸭梨很大! 现在的二哥经过前段时间的闭关,法力已恢复了九成,可能是这个空间脆弱的原因,二哥怎么也无法达到大圆满——如果真的这样可能这个空间会奔溃的。 当然,因为法力的提升,相貌也恢复了九成九,除了面部轮廓还有汤姆里德尔的影子,另外处处都显出司法天神的神威,让人望而生畏。 杨戬自然而然的走到寸心面前,在她旁边坐下,“真是越来越不会照顾自己了,出来也不换件衣服,还赤着脚,小心着凉。”说着将那双洁白如玉的脚放在自己胸前。一切做的比吃饭还自然,如果以前有人告诉她杨戬会这么对她,寸心一定会认为这人脑子有问题。 自从来到这里,一切都像梦一样美好,寸心挪到二哥身边将头靠在二哥的肩上,希望这一刻能成为永恒。 “有什么关系,在自己家,这里有没有外人。”瀑布般的黑发洒在肩上,绝美的五官因撒娇变得娇俏可爱,周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这样的寸心是外人绝对不会看到的,杨戬有种想把她藏起来的冲动。 小斑比看到刚刚抚摸自己摸的很舒服的人,这会不理自己了,去和别人玩了,很生气,不甘示弱的挤到了他们中间。 触不及防,望着胸前多出来的小东西,寸心无奈的笑了一下,将它抱到怀里继续抚摸,小斑比很喜欢这样,小小的身子继续往寸心怀里钻,杨戬却在一旁铁青着脸,小东西那里是你乱钻的地方吗,想着捻起还在卖萌的小斑比,往它父亲怀里抛,翔顺势接过调皮的儿子,往身后藏,默默的替自家孩子捏了一把汗——儿子,你真牛,当着真君大人的面调戏他老婆。 寸心在一旁看的莫名其妙,二哥怎么了,他们玩的正高兴呢,突然把小斑比还回去了,她还没玩够呢?杨戬被寸心看的不好意思,只好转移话题,“咳,今天孩子没吵你吧,你现在怀着孕,毕竟不是你的真身,这副身子还是很脆弱的,应该小心着点。” 寸心一听也觉得是自己鲁莽了,摆出一副受教的样子,“孩子很乖的,只有饿的时候他才动,平常的时候我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我们的孩子就是聪明,在母体了就开始修炼了,每天我都会感觉自己的法力被他吸收,虽然很少,但对一个胎儿来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母亲眼里的孩子那是千般好。 杨戬也没有否认,每晚双修的时候,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孩子在吸收自己的元阳,虽然少的可以忽略不计,但就像寸心说的这对胎儿来说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真是期待他的降临啊! 突然间寸心想到了一件事:“对了,二哥,根据我脑海中的传承记忆,我们龙族在生育的时候一般都是要化形的,可是现在这具身体并不是我的原身,不知道生产的时候会是人形状态,还是龙身。” 听完杨戬蹙眉,“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你的元神是真龙,以你现在的法力可以凝成实质吗?” “应该可以,但生产很需要花力气,灵魂凝成实质需要耗费大量的法力,真正到生产的时候可能会脱力,至于开始的时候没说是因为刚来的时候灵魂不稳定,法力不够,无法打开传承记忆。”寸心平静的说着,虽然这有点麻烦,但她已经想到办法了。之所以告诉二哥只是想看看二哥担心她的样子。 看着二哥低头思索,寸心俏皮的将自己的发梢抚弄者自己亲亲相公的完美脸颊,杨戬无奈的任由自己的妻子对他为所欲为,反正已经习惯妻子的脱线了。 “这样吧,倒时你先运用法力化形,然后我在将自己的法力传输给你。不用怕,我在身边,一切都会没事的。”现在的孩子已经成型在想打掉已经不可能了,再说不管是寸心还是自己都很期待这个孩子,经过寸心将近八个多月的孕育和自己时不时的法力维护,这完完全全是他们的孩子了,无论如何,他一定会保护自己的妻儿。 “嗯!”她一直都想象他,他们水□融一千多年,法力早就可以相互转换不分彼此,这就是双修的好处。 算算日子,孩子应该在圣诞节那晚出生,现在应该开始着手准备了。 作者有话要说:v殿将会脱胎换骨的,他算是真正地重生,但暂时失去了记忆,放心他将会是一个可爱的包子的 5v殿是颗蛋 这里是哪里,他怎么会在这?他应该……对了他应该在什么地方,他是谁? 四周一片黑暗,但却很温暖,是他从没有感受过的,让人很安详,一丝绿光游荡在了他的周围,下意识的伸手碰触,潜意识了觉得这东西不会伤害自己。的确是这样,那东西不但对自己没有危害,而且对自己有帮助,让自己有一种力量。 再次睁开眼,他感觉到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四周似乎亮了许多,这次他的周围多了一个光圈,外面飘荡着那次吸收的绿光,还有一些白光,少数几缕融入了他周围的光圈,每次融入都感觉很舒服,他可以肯定那些绿光和白光是一种未知的能量,而似乎光圈是自己的一部分,它吸收的能量自然而然的传给自己。 有时候,那些能量会安自己的轨迹走他怎么也触碰不到,那时他会很着急,挥舞着小手想要去触碰,这时那些能量像是知道他的需求会主动过来他这边,随着时日的增长,他渐渐发现了那些绿光和白光那两种能量的区别,融入绿光就像身体的每一次锤炼,会让身体越来越完美,他现在能感知自己的存在,不像刚开始那般虚无,那是一种原始的能量,就像在母体中的孕育,那是一种新生。 而白光它并不像绿光那样经常出现,它是一种真正的能量,一种未知的魔力,每一次的融入都会为它的蓬勃浩瀚而惊叹,但它并不排斥自己,对自己很友好,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就这样他一直呆在光圈里修炼,直到有一天他听见了人说话的声音,很奇怪那些话他从没听过,但却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似乎是夫妻,丈夫很爱自己的妻子,妻子依赖自己的丈夫,他们有一个即将诞生的孩子,而他就是他们的孩子。 突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小手抚摸这自己的心脏处,它在鲜明的跳动着,似乎在雀跃,也在期待,原来他并不是在莫名的地方,而是在母亲的肚子里,原来那些能量是自己的父母给自己的,原来自己并不是孤单的一个人,而是有一对爱自己的父母。 “爱”这个字好像一直都离自己很遥远,好像曾经有人说自己不懂爱,不对,自己还没出生,怎么会有人对自己说这种话,他又怎么会有意识,他们说母体的胎儿是没有意识的,那自己有是什么情况,怪物,对就是怪物,这个词好像也有人对我这样说过。 如果自己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怪物,他们还会期待自己的降生吗,如果他们抛弃自己那该怎么办,身体感到莫名的寒冷,双手抱紧自己的身子,这种感觉他很熟悉——叫无助。 还没发育的双眼闪过一丝红光,如果放弃自己,那么就杀了他们,他从不允许自己被抛弃! 外面的声音又响起了,“怎么了寸心,孩子又踢你了?”是他的父亲,每次对着他母亲的时候都是那么温柔。 “没有,可是我突然感觉到孩子似乎很不安,怎么会这样?”是母亲,她能感应到自己,这就是母子连心吗? 这时隔着光圈他能感觉到有只大手在抚摸自己,那是父亲的手,他感觉的出来,没有言语,却带着无声的安慰,父爱无声,海纳百川的包容,如山般厚重。 渐渐的这种莫须有的恐慌平息了,这样的父母怎会轻易抛弃自己呢,心中隐隐有了期待,期待着自己的早日降生,想早日看看自己的父母,他能感觉出他们的不凡,还有他们对他的爱,他们一定是极为出色的人,终有一天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甚至更强,本就是心高气傲的人,骨子里透着倔强,怎甘心一辈子平庸。 ——————————————————————————————————————— 时间过的很快,寸心的临产期就在这几个天,一切准备就绪,只差一步——元神化形。对于以前,这并非难事,毕竟以前是真龙真身,所呆的的方又灵气充足,元神本就为龙形,但现在这具身子并非是原身,化形相当困难。 化形的地点是在深海底部,相对于陆面,海底的灵气更充足一点,可能是纯自然的原因,而且龙本就喜欢海洋。 这里已经布置了一个巨大的结界,为防止化形是的灵气泄漏,这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毕竟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神,但有修士,只是修炼的功法各有不同罢了,比如英国本土的巫师。 结界之中并没有外面的幽深黑暗,相反这里更像是童话里的海底宫殿,精致辉煌,只是除了寸心置于宫殿中央,并无其他生物,此时的寸心正盘腿坐于中央,五星向天,将所有灵力汇聚于丹田之中…… 杨戬一直守候在宫殿之外,面色如常,但双眼透入出焦急的神色,尽管知道自己的妻子并不像平常表现的那般无害,她的妻子只是有点懒,但从不打没把我的仗。但毕竟是自己的妻子,他怎么能不担心呢? 寸心的灵魂状态已达到饱和,只待元神的进一步蜕变,幸运的是这具身体竟然是上古蛇类的血脉,龙蛇本就一家,上古有一本《化龙诀》的修真秘籍,很多鳞甲类动物都可以修炼成龙的,他们海域龙族的祖先其实就是一条鲤鱼,所谓的“鲤鱼跃龙门”也是因为练习了《化龙诀》而成真龙,总的说来,天下的鳞甲类动物都有点亲属关系,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鳞甲类动物都能修成真龙,就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修炼成神一样,归根结底还是灵根与修炼环境这两种因素,二者缺一不可——没有灵根环境再好,灵气再足,你也吸收不了;相反有灵根,却生活在世俗界吸收不了灵气,也枉然。 梅洛普.岗特的身体里有羽蛇的血脉,如果在封神世界里,羽蛇只能算是妖,但它的灵根极强,只差一步自己就可以修炼成神,没想到在这人世间竟然还有它的血脉,要知道越是稀有的物种繁衍越是困难,虽然血脉并不纯正而且稀薄,但在寸心强大的灵魂滋养想激发了它的血液浓度,元神化形竟然比想象中简单。 只见寸心的后背浮现了一条气势冲天的五爪真龙,全身银白色,真龙渐渐化为实体凝结成功的刹那睁开了金黄色的双眼,龙身盘旋而下,围绕在寸心周围整个画面气势磅礴,优美动人,杨戬在一旁注视着,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的真身,但每一次都会被她吸引,传说中的上古真龙,在此天地间仅此一条,亦是他心中唯一。 寸心刚穿过去的时候还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小粉龙,虽然少见,但并不是唯一,毕竟她只是一个普通的龙族,能力远没有想象中的强大,要不然那东海的定海神针就不会被孙悟空轻而易举的抢去,而整个龙族却敢怒不敢言。 可能是穿越人士有熟知剧情的缘故,就抱紧了二哥的大腿——当然这不排斥她被二哥的美貌所迷惑的缘故。后来,虽然尽量按照故事的大流前进,但有些细节还是改变了不少,还扯上了几个远古大神,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得到了传说中的《化龙诀》,后又在封神之战中用自己的神力救活了无数苍生百姓,于是感动了天道,化为上古真龙……真特么的起点yy争霸之旅! 后来因为宝莲灯剧情的开始,寸心的行事低调了几分,王母发来的狠招采取“以不变应万变”的对敌方式,但最后剧情的力量实在强大,就算她力挽狂澜想保住她的婚姻,最终还是和离了。接着就是宝莲灯的剧情,因为她已修炼成上古真龙的原因,就算和离,也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说她是非,虽说“求禁西海”但禁令形同虚设,每时每刻她都在关注二哥的消息,这也是她能在二哥陨落的第一时间赶过去就他的原因。 可能是她蝴蝶的原因,竟然在新天条出现之后出现了什么上古天魔,其厉害程度与伏羲女娲同列,天庭众将拿他毫无办法,天兵天将损失大半,最后二哥选择与他同归于尽,在所有人都无助的时候寸心及时出现了,那个时候寸心是绝望的,在二哥的心中“天下苍生”永远都排第一,可以毫无怨言的舍弃一切,包括生命。等了那么多年,谁能真的无怨无悔。 但终究是二哥,天下可以没有敖寸心,却不能没有杨戬,既然这样,她准备用以命换名的方式,将上古真元全都度到他体内,曾是千年夫妻,他们一起双修过,她的法力在二哥体内畅通无阻,在最后法力消失的时候,她以为一切都将会结束,她说不定会魂飞魄散,但她知道二哥将永远都会记得她,她所求的真的不多,这样就够了。 只是没想到他们会来到这里,二哥会为她抛弃一切,她和二哥还有一个孩子,每天都过的像梦一样美好,现在他们的孩子即将出生,她的丈夫在一旁守护。 元神化形使得寸心的法力运用到极限,杨戬在她化形之后就向她输送法力,真龙得到法力的滋养身上的鳞片更加璀璨夺目。 就这样持续了十天,地球日1926年12月24日12:00,寸心终于产下一个银色的蛋。 作者有话要说:千呼万唤始出来,原来只是一个蛋,小v你太矜持了 看了可以 帮我打打分吗,这样会更有动了一些,谢谢! 6小龙包正式出生 依然在深海底部,因为寸心刚生产完,不能随便移动,现在夫妇俩正躺在豪华级的龙床上专心致志的研究着他们的孩子——蛋蛋。 寸心是半路出家的龙,在穿过去之前是一个正正经经的人类,穿过去之后,也一直维持着人类的形态,如非必要不会随便化为龙形,所接触的龙类也不多,还真忘了龙族生的孩子是蛋这么回事,更不知道蛋要什么时候才会孵化,不会让她等百千年吧——不要啊,还她白白嫩嫩的小包子! 杨戬依然维持着他的面瘫脸,一边抚摸着他儿子,一边思考着什么,虽然寸心一直叫他“二哥”,可他并不和他妻子一样那么二,在寸心说要化为龙形生孩子的时候就想到他的孩子可能会以龙族的形式出生,果不其然,出来的时候是一颗手掌大小的蛋,不过现在已经长大不少了,周边也出现了许多金色的纹路,很像上古文字。很可能是在传承记忆。 对于小家伙什么时候出来,他并不心急,神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但小家伙的来历确实有些不凡,他毕竟不是正统的龙族,有一半流传着神的血液,太过强大的生物,天道是忌惮他的存在的,所有在原来的世界他们一直没有孩子,这正是因为天道的“不允许”,毕竟上古真龙与战神的孩子,想想都觉得可怕。 现在在另一个时空,另一个世界,这里没有神的掌控,但天道是无处不在的,他不知道天道为什么会将他们到来这里,还会给他们一个孩子,但存在即是道理,现在的他不在是为天下苍生鞠躬尽瘁的司法天神,而是一个女人丈夫和一个孩子的父亲,如果天道想毁灭他的家,他不介意与天道为敌。 不得不说,在与那上古天魔最后一战时,他被天魔的能量反噬,性格渐渐有了些微的变化,做事有了魔的随心所欲与不计后果,当他醒来后发现寸心毫无生气的躺在自己怀里的时候,真的有种想要毁灭世界与她陪葬的冲动,那时的他接受了上古与寸心的法力,天地间无一敌手,因为他的功绩,天道也奈何不了他。眼看他将成为新一代的天魔,天道只得将他流放到另一个世界,更是抓住寸心最后一丝魂魄,将他们一同流放。 这一切除了天道,谁也不知晓——所有人都以为二郎神与天魔同归于尽,寸心跟着殉情,杨戬能猜到一点,但并不打算与寸心说,不管他杨戬怎么改变,骨子里的男人傲气始终无法去掉,作为一个男人,他习惯将所有的事自己扛,希望为自己的妻子撑起一片自在天空。他舍不得寸心和他一起担忧,毕竟现在的一切都很好。 寸心可没有杨戬那百转千回的心思,她正在用手指头戳着她儿子,“宝宝,你什么时候出来呀,妈妈可是等了你一年了。”蛋蛋被他无良的母亲戳的晃了三下,好不容易平稳后就往他父亲那边移了几步,这下寸心傻眼了,尼玛,这也太玄幻了。杨戬也饶有兴趣的望着自己儿子——真是一个聪明的小家伙啊! 寸心激动的抱起蛋蛋,猛地亲了几下,不愧是她的儿子,这么小就懂得趋吉避凶了(话说你终于承认自己属‘凶’的个性了)银色的蛋壳竟然开始泛红——实在是太可爱了,寸心有种化为狼的冲动,但看了看在一边看戏的二哥,算了,维持淑女形象要紧(懒猫:其实吧,你在二哥眼里早就没什么形象可言了,都老夫老妻了,矜持个啥;寸心:滚) ——————————————————————————————————————— 他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出生了,因为他现在能看见自己的父母了,和他想象中的一样,他的父母都长得非常出色,黑发黑眼,像夜空一样神秘高贵。他应该出生在了一个古老强大的家族,但还在他还没欣赏够,他心目中高贵优雅的母亲竟然用她的芊芊玉手戳他,喔,他的母亲怎么会做出这种不华丽的动作?看起来还是父亲靠谱点。(所以在寸心不知道的时候,她在她儿子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彻底崩坏了!) 他下意识的往自己的父亲身边挪了一下,可是他那不华丽的母亲竟然抱其他一阵猛亲,还有带着满脸的惊喜,他有做过什么吗?别扭的转身,将pp对这他的母亲,哼!他才不承认自己害羞了呢。 他知道他现在的状态很怪,虽然说是出生了,但还是和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很像,周围有一层透明的薄膜,他能感觉到薄膜所传递给自己的能力,和在母体中的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薄膜向自己传输能量的时候还传输着一些信息,很模糊,自己的脑海了不知不觉印出了很多文字,自己明明不认识,但却知道其意思——好奇怪啊! 他一直呆在薄膜里,他的爸爸妈妈在身边寸步不离的守着他,一边吸收着薄膜传输的能量和知识,一边偷听着自己父母的聊天对话,时间久了也渐渐知道了自己现在的状态,原来他是在蛋壳里,而且他那看上去美丽优雅高贵,实际上有点二的母亲竟然是龙族,是世界上唯一的上古真龙。他又一次在母亲修炼的时候看见过她幻化出来的真身,强大优美,竟然竟然让他词穷找不到形容词来赞美。 父亲的身份始终是一个迷,他们聊天的时候似乎有意识的回避这个话题,但这丝毫不影响父亲在他心目中高大的形象——毕竟能娶到龙做老婆的男人怎会简单?神秘,俊美,强大,这就是他的父亲,自己是他的儿子,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成长到像他父亲一样完美。 在蛋壳里的日子一点也不无聊,除了他父母以为,还有很多“人”来看望他,有飞鸟(朱雀),银龟(玄武),小白猫(白虎),小青蛇(青龙),大红狗(麒麟)……因为在海里,来的最多的是美人鱼,他们总是围着他转。但他最喜欢的是青蛇,和他母亲的本体真像,他是母亲的朋友,也是上古神兽,和母亲是同族,但级别没母亲高,他们说等他出壳后,到岸上还有更多的朋友,那些人每天都期待的自己的到来。 怎么还有啊,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也是期待的,哼! 在蛋壳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的小pp上长出了一条银色的龙尾,额头上也长出了一对小银角,他每天都会摸摸自己新长出来的东西,感觉好怪啊,而且额心处,老是觉得痒痒的,难道还要长什么奇怪的东西? 最后,额头上还是长了一个奇怪的花纹,他摸着感觉和父亲额头上的很像,应该不难看,真想自己快点出壳啊,让母亲好好的看看自己,要知道他的母亲连睡觉都睁着眼睛,希望能第一个看到自己出壳的孩子——这样被期待的感觉真好! ——————————————————————————————————————— 已经又一年过去了,寸心望着自己怀中的蛋,蛋壳从银白色变成了金色再变成了现在的宝石蓝,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孩子以后是不是一个财迷。正在寸心胡思乱想之际,怀中的蛋蛋动了一下,不敢相信的紧盯着怀里的宝石蛋,这难道是要出身了? “二哥,二哥,蛋蛋动了!”寸心有点不知所措,下意识的去叫自己的二哥,怎么办,自从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卵生的时候,她专门找来了,青鸟,火凤,腾蛇这些动物来了解情况,但这些家伙都没生过孩子,表示不清楚,只知道听族里的长辈说他们这些神兽,圣兽什么的在蛋里至少要呆上百八十年,所以寸心虽然日日夜夜的盯着这颗宝贝蛋,但早已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准备了。突然而然的“蛋动”让她有点不太真实。 杨戬赶到之后,宝石蛋已经脱离了寸心的掌控飞到了半空中不停的高速旋转,而他的妻子紧张的盯着自己的蛋儿子,难不成真的要出生了? 走到寸心身边,杨戬自然的搂住自己的妻子,大手覆盖到她以捏紧成拳的秀手,示意她不用这么紧张,看样子小家伙真的要出壳了,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子? ——————————————————————————————————————— 他知道自己再不出去就会被闷死,自从薄膜里的能量被自己吸收完后就感觉到自己不能呼吸了,而且这种感觉和他第一次从母亲体内出生一样,因为不能吸收能量,所以从那里出来了,但这次似乎要打破蛋壳才能出来,刚刚开始他还以为很简单,没想到这个壳这么坚硬,自己打的手都肿了,它连一丝裂缝都没有。 最后连自己还没发育完全的小尾巴,小角角都用上了,身体不断的弹跳,使外面的蛋壳不断的撞击地面,就这样内外夹击,里应外合?总算破了一丝裂缝,最后集中所有的力量往缝隙里一击,“噼啪”蛋壳终于碎了! ——————————————————————————————————————— 在一阵鸡飞蛋打?之后,这座华丽的宫殿一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到处都是坑坑洼洼,柱倒墙塌,可见其蛋蛋的破坏力,但杨戬夫妇并没有关注这些,而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自己的孩子。 只见那宝石蓝的蛋壳里伸出一只胖嘟嘟的,白里透红的小藕臂,接着又出来了一只,两只小手用力的推着蛋壳,使那洞洞的面积变大,渐渐的从里面专出一个圆圆的小脑袋,再是圆滚滚的小身子,肉呼呼的小pp,最后整只都出现在了他父母的面前。 那颗还有点湿漉漉的小脑袋转向他那因为他的出身有点傻呆的父母,小脸满是委屈, “父亲母亲,蛋壳好硬啊!”粉嘟嘟的小嘴巴,懦懦的声音,瞬间萌毙了一旁新上任的父母——他们的孩子简直是个萌物啊有木有!这边小孩还在向自己的父母述说委屈,寸心猛地上前,抱起自己的孩子一阵猛啃,太可爱了,啊呜~内心一阵狼嚎! 化身为小包子的小蛋蛋,被他母亲那强烈表达爱的方式给吓楞了,直到他父亲将他解救出来后才回过神,之后死命的抱住自己父亲的臂膀,打死也不松手,唔,母亲太可怕了! 寸心才没理会自己儿子内心的想法,正满眼红心的打量自己新出炉的小包子,和一岁多的孩子差不多大,白白嫩嫩的,唯一不同的是头上的小角和屁股后面的小尾巴,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等长大后学会控制法力就会自己解决了,虽然孩子还小,但五官的轮廓像极了二哥,小脸绷得紧紧的,连神态都模仿了十成十。只是后面甩来甩去的小尾巴,破坏了小包子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严肃形象! 接着一家三口,高高兴兴的出了海底宫殿,向庄园出发了,那里将是一个完整的家!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改文章的名字,那个《hp杨戬夫妻之重生之旅》是随便取的,感觉没啥创意,要不亲们帮我想一个! 7第六章 自从孩子平安落地岀壳之后,寸心的心总算是放下了,时间仿佛又回到了灌江口的那段日子,每天除了修炼,更多的是为二哥洗衣做饭,在家等着二哥打猎归来,那样平凡的生活是她记忆中最幸福的日子,偶尔和哮天犬吵吵架,与杨婵弹弹琴,逗逗哪吒小朋友,还记得那时的他们最喜欢的是她做的饭菜糕点,天天来他们家蹭饭,可能神仙的脸皮比一般人厚,每次蹭饭都呼朋引伴,搞的他们家天天向过节一样热闹! 现在想想那些人那些事都离自己很遥远了,这里除了二哥,一切都变了,沧海桑田,依然有最珍惜的人陪伴在身旁,这不可谓不是种幸福。 她知道她自己一直都很幸运,很多是强求不得,但她从不会放弃,努力争取,所得的是那份“无憾”,现在的生活是她用生命争取来的,所以倍感珍惜。 杨戬正在一旁抱着自己新出炉的小儿子,小家伙在蛋壳里呆了将近一年,出来的时候已经长牙了,小牙齿还特别锋利,一年的时间,寸心的母乳早就没了,不过玛嘉自从生了小斑比后一直都在哺育,没有停过(独角兽的哺乳期很长),而且这里灵气足,营养丰富,奶水自然很多,所以每天寸心都会去向玛嘉讨要奶水,毕竟独角兽的奶水可是稀罕物,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寸心“讨”的心安理得,反正小斑比吃不下。 不得不说神仙脸皮厚是传统! 可能小家伙在刚出蛋壳时受得惊吓,相对于寸心,杨小包更加的喜欢他父亲的怀抱,虽然感觉有点硬,没有母亲的软,但他现在还适应不了母亲的热情,所以一般情况下杨小包都呆在父亲的怀里。现在的他正两只手拿着奶瓶幸福的喝着奶,时不时的还有父亲递过来的细碎小糕点,这些是母亲专门为他做的,精致又好吃,每天的吃食都换着花样不重复。 其实,母亲在正常的时候还是很吸引人,就像现在,蹭着夜明珠的光亮,母亲正在为他们做衣服,母亲的手很巧,不管是父亲身上的还是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是母亲做的,她特别喜欢为他们做那个“父子装”就是除了大小另外的就一模一样的衣服,现在他和父亲穿的就是。母亲在为他们做衣服的时候,神情很专注,嘴角习惯性的往上翘,嘴边有一个梨花酒窝,穿着随性的长袍,长发垂肩而下,绣花针在那灵巧的指尖飞舞,娴静自然。 柔柔的灯光照在她身上,仿佛她也镀上亮光!这样的母亲,简直与他出生时的模样判若两人。 父亲很喜欢抱着他在一旁看母亲为他们忙碌的样子,就像现在,他看母亲的眼神柔的似要溺出水来了,只是,父亲,你喂我的糕点喂到衣服上了! 抱着还需要喂食的儿子,旁边是为他缝衣的妻子,杨戬感觉自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他们是他最珍惜的人了! 回忆过往,杨戬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温馨的时候,以前即使在灌江口,寸心还是他妻子的时候,也从没好好的陪过她,更多的是和兄弟们一起去打猎喝酒,他也从没关心过寸心一个人在家是怎么打发时光的(其实你老婆是宅女,不怕宅在家的),是什么时候学会做衣,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成为一个完美的妻子的。 他并不是一个缅怀过去的人,但自从来到这里就忍不住想着以前的事,或许是想与现在的生活做对比吧,让自己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自己喜欢望月对饮,里面或许有对嫦娥的些许思念,但更多只是一种习惯,母亲在世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就经常在树下望月,这种习惯一直保留着,但却不知道这样会让寸心心痛难堪。 寸心对自己说过,世间有两种最强烈的感情:一种是永远都无法得到的,还有一种是得到后失去的。现在想想,那时的寸心是不是在预示着什么,可笑杨戬当初的自以为是,认为他的妻子只是在吃醋,如果放在心上了,那么那时的结局是否会改变? 两种最强烈的感情,“永远无法得到的”却比不过“得到后失去的”这是杨戬的体悟,嫦娥相比于寸心,什么也不是,寸心是自己的妻子,相濡以沫,生死不弃!在两千年间,她早已融入自己的骨血,但嫦娥对于自己只是“水中花”而已,可有可无。 正沉思间,怀中的小家伙却扭个不停,低头一看,杨戬囧了一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将小家伙的糕点弄在了他的小衣服上,怪不得他要抗议了! 熟练的拿起纸巾将糕点屑搽干净,下意识的摸了摸小家伙的肚子,鼓鼓的,肯定吃撑了,大掌继续揉着,虽然知道小家伙的身体像龙族一样强悍,但还是小心翼翼的为他揉小肚子,帮助他消化。 小家伙幸福的摊开四肢,任由自己的父亲为自己顺肠。时不时的发出“噜噜”声——这哪是龙的后裔,这分明是只懒猫好伐! 寸心放下赶制的衣服,也加入了逗弄儿子的行列,自己盼了两千多年的孩子啊,怎么这么可爱,小尾巴摇啊摇的,偏偏还很傲娇,绝不承认自己被顺毛的很舒服。 小家伙人小鬼大,除了他父亲谁也不准随便抱他——这点让寸心很受伤,话说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孩子缘很不错的,怎么在自己孩子身上就体现不出来了呢? 拿着刚刚赶制好的衣服,来到儿子面前献宝:“宝宝看,妈妈做的衣服好不好看,宝宝一件,爸爸一件,怎么样?”毕竟在那个世界生活了两千多年,吃穿住行都染上了那里的习惯,加上为了孩子,他们都没怎么出过庄园,生活习惯都和原来的习惯差不多,就算给他们父子所制的衣服设计都借鉴以前杨戬所穿的。 小家伙,望着自己母亲手中的小衣服,和父亲身上的款式很像,而且是银白色的,不管是袖口还是领口都绣着暗金色的花纹,真的很漂亮,不由地眯起来两只润润的小眼睛,不错,他很满意。 望着儿子的这种反应,寸心气鼓鼓的捏了捏那圆圆的脸颊,话说你是一岁的小屁孩好伐,做出这种深沉老狐狸的表情,做你娘伤不起啊! 无奈的望着在自己脸上的“魔爪”,小家伙翻了个白眼,转身将脸埋了自己父亲的怀中,他虽然还小,但“肉弱强食”的道理还是懂的,以自己现在的实力,还反抗不了母亲,而父亲肯定是站在母亲那一边的,所以只能忍受母亲对自己的“胡作非为”(你确定你的成语没弄错?)。 望着儿子别扭的小样,寸心发现自己竟然有种“后母”的潜质,小孩越是这样,就越喜欢“虐待”他,怎么看都有种捏小脸的冲动。对了下次给小孩做一下小动物装好了,十二生肖各做一套。嘻嘻 8清清与斑比 光阴如梭,转眼已过了4年,对于神来手4年时间只是眨眼的时间,v宝宝也从小笼包长成,呃,还是小笼包,四岁的小包子已经会跑会跳了,可以短时间内隐藏自己额头上的小角,还有pp后的小尾巴,穿着寸心给他做的小西装,看上去和人类儿童别无二至。 这几年,v宝宝有了自己的新名字,叫杨炎清,个人觉得名字很酷,但母亲总是叫他宝宝,父亲叫他清儿,听了总是很别扭。好像在叫小孩子(懒猫:你现在的外形就是小盆友啊v殿),但因为他们是自己的父母,所以他会原谅他们的。 这几年还不停的跟着父亲学法术,他喜欢翻江倒海,腾云驾雾的感觉,但母亲总是打扰他们,拉着他们去那个城堡游乐场玩,真不明白明明自己会飞为什么还要乘那个什么云霄飞车,还是父亲带着他飞好玩,现在他也会飞了,虽然没有自己的父母飞的快,不过父亲答应他会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个飞行法器。 当然除了学习法术,我们的v宝宝还有很多东西要学的,最起码的琴棋书画都要会,这些寸心和杨戬都会每天抽空叫他,这个孩子竟然一点都不觉得枯燥,还学的有模有样,行为举止一点也不像个孩子。 有时寸心也想过自己的这个孩子会不会也和他们一样是穿越的,但试探了几次后也没什么异常(其实你家的宝宝不是穿越的,是重生,只是失忆了),算了,就是是穿越的也是自己的孩子,十月怀胎,打断骨头经脉还是相连的。而且小家伙别扭着一张小脸的样子可爱到爆啊有木有。 现在v殿小朋友正坐在那座游乐场的草坪上看着那些千奇百怪的生物玩。话说你这只天马去坐那什么旋转木马你闲着没事干是吧,还有你,你是火麒麟变成小狗摸样和精灵强冰淇淋你好意思吗你,胖胖的小手捂住眼睛,他们真的是什么灵兽仙兽吗,幻想破灭的孩子伤不起啊。 “清清,你怎么总是一个人在这里,快来和我们一起玩啊,等一下没位置了,会被他们强光的,哼,他们都长这么大了还跟我们小朋友强东西玩,这个游乐场明明是寸心妈妈建给我们小孩子玩的吗。”小斑比也已经5岁了,身形虽没有天马的彪悍,但却比普通的独角兽矫健,身白如雪,带着独角兽特有的圣洁气息,若是让普通的巫师见了,一定会为它美丽的外形而惊叹。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她是我妈妈,不准你叫她妈妈。”v宝宝怒瞪这自己的“青梅竹马”,孩子气的捍卫着自己的权益,就是这个家伙一天到晚的抢着母亲的注意力,只要有他在母亲就不理睬自己了(寸心:话说儿子不是你别扭的不让我抱你吗)虽然自己不怎么受得了母亲的热情,但母亲只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许抢。 “又有什么关系,我妈妈也也让你叫妈妈好了。”小斑比歪着头说道,清清总是这样,妈妈说好东西就是要分享的,更何况他们不是好好朋友吗,他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有什么好计较的。 不得不说这只小呆马还是有点眼力的,知道这话不能在他的“好朋友”面前说出来,不然这个月的小点心就别想尝到了。 v宝宝转了个身不想理这个呆子,望着蓝蓝的天空,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从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有了记忆和思维能力,虽然身边没有同龄的玩伴参照,但也知道自己是不一样的,总觉得好像丢失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但有不敢去深入了解,怕知道真相后一切就会改变,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有威严的父亲,可爱的母亲,还有随时可以欺负的朋友。真的舍不得失去啊! “清清,不要不理斑比,斑比今天悄悄剪了普安大叔的毛发带来给你,你和斑比一起玩好不好?”斑比讨好的用头推了推自己的好盆友。 虽然清清不怎么理他,但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把他最爱吃的香草蛋糕留给他吃(那是因为你的‘好盆友’不喜欢吃甜食),别人和他抢东西玩,他也会帮他抢过来(因为在你‘好盆友’的意识里,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自己才能欺负),还会将好看的动物服装送给他(那些幼稚的衣服只有这个傻瓜才喜欢),所以清清对他最好了,他们一定会是一辈子的好盆友。所以他会尽量“拿”些清清喜欢的东西给他。 ——这就是传说中的“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 v宝宝望着手中独角兽王的尾毛,根根金黄,细如发丝,这可是万金难求的宝贝,不知道那只独角兽现在怎么样了,为普安默哀三分钟,然后淡定的放回空间袋里,拿了大块香草蛋糕给那只谄媚的“小叛徒”。 “( ⊙o⊙)哇,今天的蛋糕好大,清清最好了。”斑比小兽幸福的吃了起来。边吃边考虑着下次要去那个叔叔伯伯家“拿”东西。 望着那满嘴蛋糕的斑比,v宝宝尽量控制自己抽搐的嘴角,话说“诱人犯罪”真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不是吗? ———————————————————————————————————————————— 远处的寸心望着那两只的“互动”,惭愧的掩面,我错了,我真的不该让斑比做那小恶魔的玩伴。 现在挽救貌似已经来不及了,小斑比阿姨对不起你,让你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不行,不能让儿子在这样下去了,欺负纯良小盆友是不对的,得想个办法分开他们两才行。 现在小家伙满打满算也有五岁了,除了在蛋壳里的那一年不算,往后的四年里小家伙不停的跟着他们学校习,唯一的玩伴只有和他同岁的斑比,其实小家伙很寂寞吧。 在怎么说他们现在生活在人类的世界了,总免不了要和人类打交道,熟话说“大隐隐于市”修道修仙也是这个道理,修道先修心,只有经历过人世间的是是非非,才能感悟出自己的“道”。现在的孩子不可能永远都生活在他们的羽翼下。 四年的时间小家伙能短暂的用法力控制自己的生体,是时候带他出去见见外面的世界了,至于斑比,独角兽过惯了与世无争的生活,这样单纯的孩子真的不适合出去。至少现在的斑比还在“幼年期”,等长大些再说吧。 不过这事还要和二哥商量一下。 ——————————————————————————————————————— 晚餐时间…… 虽然杨戬寸心早就过了辟谷期,但千年来的人类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了下来,再说,一家人一起吃饭是一件很温馨的事。至少寸心很享受这样的时光。 晚餐是简单的三菜一汤,两素两荤,饭桌上也没有“食不言”的规矩,每天寸心都会问自家宝宝今天学了些什么,玩了些什么,想要写什么,明天想要吃什么,小家伙虽然面上不显,但很喜欢被重视的感觉,父亲虽然对他也很好,但自从开始教自己法术开始就对自己很严厉,只有母亲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关爱。 寸心夹了一块排骨放在了宝宝碗里,“宝宝现在越来越厉害了,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变身了,多吃点肉肉,补充能量,这样法力才能维持更长的时间。” “谢谢母亲!”v宝宝毫不客气的将排骨放进自己的小嘴里咬,他最喜欢母亲做的排骨了。 杨戬看了也夹了一些青菜放在儿子的小碗里,他是看出来了,这小子整一个肉食动物,专吃肉怎么行,要荤素搭配才行。(懒猫觉得杨戬因为儿子抢了老婆的注意力而乘机报复) v宝宝怨孽的看着碗里的青菜,这是父亲夹给他的他不能不吃,父亲对他越来越严格了,虽然这样但还是很崇拜自己的父亲,随着自己的法力的增强,就越来越感觉到父亲的强大,父亲越严格就表示对他的期望越大。 “宝宝现在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了,想不想去外面看看,外面有很多像你一样可爱的小盆友哦。”寸心开始了她的诱拐计划。 v宝宝疑惑的抬头,咽下嘴里的青菜。“他们也像我们一样有法力吗?” “呃?”寸心楞了一下,“应该没有吧?” “那我不去了,没意思。”说完接着吃饭。 “可是宝宝总有一天要离开爸爸妈妈的呀,总要接触外面的世界的,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自己的朋友,这些是爸爸妈妈给不了你的。”寸心也知道这个儿子遗传了自己的宅属性,喜欢呆在家里学习法力,但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再这样下去,孩子会越来越孤僻的。 v宝宝似乎也知道了母亲的想法,放下自己的小碗,拿着纸巾擦了擦小嘴巴,才抬头奶声奶气的说道:“母亲不是还在叫清儿‘宝宝’吗,这证明清儿还小,那些个事业等清儿长大了在说,朋友的话,有斑比就够了。母亲不需要担心,现在的生活清儿很喜欢。” 这是五岁的娃吧,为什么自己这个做母亲的说不过自己五岁的孩子,寸心满头的怨孽,转头看向自己的老公。 接收到自家老婆的求救信号,杨戬开口道:“我们现在生活在人类的世界就应该接收这个世界的生存规则,你现在这个年龄,正是上幼儿园的时候,去感受一下也不错的,毕竟也不能整天呆在家里,再说我们每天都会去接你的,不会不要你。” 被自己的父亲说中心事,v宝宝很羞涩的低下了头,他虽然知道自己的父母很爱自己,但总是没有安全感,当母亲说要带自己到外面去看看的时候,还以为母亲不要自己了。 寸心也愣了,怪自己的鲁莽,虽然小家伙从小到大都表现的很正常,但自己是孩子的母亲,这个孩子一直缺乏安全感,她还是知道的,“算了宝宝不想去就不去了,妈妈教你读书写字好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寸心是一个无条件宠爱孩子的母亲。 v宝宝看看自己的父亲,在看看自己的母亲,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了,这样的父母怎么可能抛弃自己呢。想了想说道:“哼,我才不担心你们不要我呢,去就去。” 作者有话要说:斯莱特林都是别扭又傲娇的动物 9v宝宝与幼儿园 接下来的时光很往常一样,每天天未亮的时候我们的v宝宝就自觉的起床,小小的五短身材却熟练的穿衣洗漱,接下来是各种技能的培训,法术的运用技巧,适当的体能训练,当然少不了欺负一下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灵兽。 可以说v宝宝的生活是充实而丰富的。 这几天寸心和杨戬也很忙碌,他们家的小宝贝要上学了,那白白嫩嫩的小包子就要离开父母去寻找自己的天空了(寸心语),自己的宝宝当然什么都要最好的,刚刚开始寸心其实想让自家儿子直接去伦敦最好的幼稚园的,但杨戬否决了,毕竟他们现在生活在乡村小镇,离伦敦还是有些距离的,但接送孩子上下学不太方便。 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差不多六年,他们已经很适应人的生活,也很享受,除非必要的时候,不然他们很少使用法术,像接送自己的儿子上下学这样一件很温馨的事,他们绝不会煞风景的使用飞行法术的。 最后他们决定幼儿园就在这个小镇上,等以后正式上小学的时候再到伦敦,毕竟那里是首都,那些好的学校的师资教育不是一般地方比得上的。 其实让自家小孩去上学其主要原因就是让他多接触一下人群,从小到大这个孩子见到的都是一些超自然的生物——这样的话,以后的审美观会扭曲的。 虽然是上幼儿园,但也不能这么草率,还好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这期间我们的“里德尔”夫妇,以这一带贵族的名义向小镇唯一的学校拨了一笔巨额资金,改善了学习那些陈旧的教学器材,还引进了不少大城市来的优秀教师。 这一消息对小镇来说可是个不小的冲击,自六年前那位姓“里德尔”的贵族来到这个小镇,就一直很神秘,从来不曾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他买下的那片土地也成了这个小镇的禁区——小镇的人从没有进去过。 听说那位贵族老爷很骄傲,看不起这个地方的人,所以从不找镇上的人做帮佣,而且来镇上采买物品的佣人个个都像画了走出来一样那么精致,所以就有人流传这位老爷懂的生活,更是风流,这不得不让镇上的那些男人极度羡慕。 可以说这位神秘的贵族老爷虽然也住在这个小镇,但又游离在小镇之外,对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太遥远了,而现在乍一听说这位老爷捐献了大笔的钱财给小镇的学校,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这个镇上的孩子都在那个学校上学,学校的环境好,师资好,家长当然喜欢。 现在整个小镇都在谈论这件事,1932年的信息还是很封闭的,但“八卦”是不分年龄,族群,性别的,这件事让小镇居民又一次陷入了一阵“里德尔”狂潮,从里德尔先生的年龄相貌,扩展到了里德尔先生的老婆情人儿子。 对于小镇上发生的事,杨戬夫妇从没有关注过,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庄园很大,而那些灵兽是住在后山的森林里的,这么大的庄园就住着杨戬他们一家三口,任何事都要寸心亲力亲为是不可能的,再说杨戬也不会让自己的妻子这么辛苦。 杨戬有一绝招,叫撒豆成兵,在他们搬来庄园第一天杨戬就用了这一绝招,不过是改良版的,暂名“撒豆成‘仆’”。那些都是傀儡,没有什么生命只听指令行事,但外表和人类别无二致,但为了让那时怀孕的妻子视觉舒适,就把外表弄得赏心悦目一点。 后来寸心成功的生了儿子,就热衷于家庭主妇的生活,对于他们父子两的生活喜欢亲力亲为,煮饭洗衣整理房间,这都是寸心干的,而所谓的“仆人”则成了摆设。 确定了儿子的学校,一家人的生活又恢复到了以前的样子,唯一的改变就是v宝宝的“业余时间”多了起来,一家人相处的时间更加的长了。 一个月以后…… v宝宝穿着自家母亲做的新衣,坐在去学校的马车上,旁边一左一右坐着杨戬和寸心,儿子要上学了,这让寸心无比激动,早早的起床给儿子做了早餐,还有一些糕点零食,打算孩子到学校后,肚子饿了吃。 小家伙淡定着一张小脸,吃着糕点,时不时的递给来送他上学的斑比一块,斑比蹲在他的脚边,一脸不舍的盯着自己的玩伴,为什么清清要上学,上学后是不是就有别的朋友了,不要斑比了,然后蛋糕也不给斑比了,给别的小朋友了,不要,斑比要蛋糕! 寸心望着斑比湿意朦胧的眼,罪恶感倍增,有种自己像散“牛郎织女的”王母的感觉,瞬间寸心抖了抖,想象力太丰富也是伤不起啊! 杨戬奇怪的忘向自己的小妻子,不知道他的脑袋瓜又在想些什么,因为要送儿子上学,所以特意穿了这个世界的衣服,银白色的西装,深黑色的皮鞋,整个人显得更加深沉内敛,不得不说寸心,很懂的凸显自家老公的气质。 而她自己则选了一条天蓝色的长裙,头发看是随意的挽起,不施粉黛,但一颦一笑,间风华绝代,刻骨高贵,不得不说寸心的外表实在是太有欺骗性了,不知她本性的人肯定以为这是一个冷傲冰美人,实则…… “宝宝,去了学校要乖乖听老师的话,和同学要好好相处知道吗?” “恩!”v宝宝乖巧的点点头。 “呃!当然老师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宝宝要自己去判断,有时候太过过分的要求咱也可置之不理,如果有同学欺负你,你也要还手,明的暗的都可以,但一定要站在“理”字上,至少,在别人眼里你是一个“忍无可忍”的受害者……” (⊙_⊙)?斑比一脸茫然的崇拜——虽然听不大懂,但寸心阿姨最爱厉害了! o__o\"…母亲父亲就在身边,您能不能不要再破话自己的形象了! 杨戬一脸淡定的倒了一杯水给自己的妻子,这些话就算寸心不说,他也会告诫的,只是男人间的对话比较含蓄,不会像寸心那么“透彻”。自己的孩子怎么可能让别人欺负了去。 话说,你们咋么会有“别人欺负你们家儿子”的想法,不是该反过来吗? 马车停在了学校门口,现在真是上学期间,因为马车的奢华精致,引得不少人驻足观望,不知道是哪家的贵族老爷,竟然来这种贫民学校,不过今年学校显然翻修过,比起城里的一些好的学校也不趁多让。 傀儡车夫,下车恭敬的掀开车帘,从车里走下来了一位天神般耀眼的男人,顿时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叹息,天啊,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俊美的男人。而且从他身上散发的气势实在让人畏惧。 男人下车后,紧随其后的是一位异常精致的小男孩,和男人七八分相似的五官,同样的黑发黑眸,不难看出他们的关系,更不难想象男孩长大后是怎样的“天怒人怨”接着,从车里伸出一只雪白晶莹的柔荑,男人自然而然的接过,出来的又是一位美的无法形容的女人。 三人站在一起,吸引了在场全部人的目光,所有人在这场“视觉冲击”中久久无法回神,直到那一家三口离开众人的视线。 “那个车夫好像是‘里德尔’老爷家的,六年前我见过一次。”一刻钟之后,不知谁说了一句话。 “里德尔老爷,哦,上帝,这么说刚才那位英俊的先生就是传说中的里德尔老爷了,他竟然长得如此俊美!”一位身材臃肿的大妈,一脸的梦幻。 “还有他的夫人,是那么的高贵迷人,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了!也只有她才配得上里德尔老爷。”那是这个小镇有名的铁匠。 “就是,以前看那些来镇上采集的从仆觉得够精致漂亮了,没想到更夫人一比什么也不是!” “还有小少爷,长得可真像老爷啊,长大后,不知会迷晕多少女人,老天真的把一切的美好都赐予了这一家人。” 这一天这个学校的注定了会引来一场轰动! 作者有话要说:个人也觉得阿布很适合v殿 10第 9 章 里德尔庄园的阳光似乎总是这么的明媚,光线透过枝桠照射到那神秘的城堡里,留下斑驳的光影,显出了岁月的痕迹。 明媚与沧桑的交替,显出了庄园的独特魅力。 寸心慵懒的倚在玉树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似睡非睡,一袭烟青色的纱笼着装,高贵中带着飘渺,与那古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奇异的融合成了一幅神秘优美的画卷。 寸心喜欢这样的生活,不可否认她的本性是从骨子都透着慵懒的个性,不女王,不强势,与原著的寸心似乎天差地别,或许真的是性格使然,或许是特意为之,想证明以前的自己,21世纪的自己真的存在过,不想与原本的寸心的同化,千百年来造就了这样的性格,随遇而安,置身世外的淡然。 虽已经历两世,但寸心所遇的人与事真的不多,在意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先天冷情,后天冷心,表面温柔如水,内心却坚如磐石。 寸心寸心,人如其名,她的心很小,三生三世,她只爱过一个人,或许生生世世她都将只爱着这一个人,她的爱是炽烈的,如冰山下的火种,面对着心怀天下的杨戬,她爱的执着而绝望,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愤怒相向,从爱上的那一刻起,以后所有的苦难,都将承受。 不是没想过去改变,但却无法承受与天道做对带来的后果,会不会比现世更加艰难,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守,她都只是默默守候,这样的追随却是最容易使人遗忘的,就想空气,无时无刻的出现在你的周围的,你从来不加关注,更加印证了后事的一句话: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 神的日子是寂寞的,只是寸心最享受的就是寂寞,有时候想想这样的人能成为三界唯一的上古神龙也不是没有理由,她本就冷情冷心,个性又与道同源,执着,不失本心。 人说:年轻的时候,人喜欢展望未来;年老的时候,人喜欢回望过去。 想想她真的老了呢,三世的年龄相加都有三千多了,怪不得最近老是回忆过去,可能现在的生活太幸福了,总是喜欢下意识的与以前做对比,就像阿婆老是和孙女讲过去的事一样,想让孙女对现在的生活珍惜。 寸心亦如此。 她珍惜这现在的每一刻,每天起床睁开眼,入眼的就是自己丈夫英俊的脸庞,每天都会亲自叫自己的孩子起床,然后给他一个早安吻,偷偷的望着儿子明明喜欢却别扭的表情,每天给身边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做饭,在然后就可以翻阅一些报纸杂志,研究一下时下流行的时装,再稍稍的改良。 寸心是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两千年的时光,琴棋书画早已不在话下,但寸心最自豪的两项确是女工与厨艺。 厨艺至不必说,寸心本身就是一个吃货,仙界凡间的东西只要是吃的她就会做。 至于女工,说实话刚刚穿过去的时候,她连针线都不会拿,她缝得的第一件衣服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品,索性寸心是一个耐得住性子的人,而且在娱乐甚少的古代,刺绣是打发时间的不二选择。 寸心不说话的时候从骨子里都透露出古典的韵味,穿越到古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熬,反而活的更加的潇洒,当然,她是一个幸运的穿越者,穿越成为了“西海三公主”,身份尊贵,拥有天生的法力,又不用像凡间女子那样受世俗礼教束缚。 不得不说在没有爱上杨戬之前,她活的真的很洒脱。 她从小就羡慕那些古诗所形容的那些女子,是怎样的美人才能拥有“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这样的姿容,是怎样的女人拥有“芳容丽质更妖娆,秋水精神瑞雪标”的神韵,又是怎样的女人才能拥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这样的绝艳风华。 有机会做一回这样的女人的确是一件不错的事。 至少可以做一些以前想做,但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耽搁没有做的事,练琴习字,烹饪刺绣,这些她一直都乐此不疲。 初见嫦娥的时候,确实有一种惊艳,她真的很美,即使见多了古代神女的寸心也有瞬间的失神。在那瞬间尽然想不出任何诗词来形容她的美丽。那眉宇间淡淡的忧愁为身穿白衣的她更添了一分柔弱之感。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对于嫦娥,寸心欣赏她的美貌,却不认同她的性格,太过自我,总是无意中将自己美化,有一种“我自如青莲出淤泥而不染,尔等皆为红尘彷徨人”的优越感,真不知道她除了那副皮囊外,还剩下什么,难道是自以为是的“善良”? 好吧她是在吃醋,更为杨戬的事在迁怒。 早在听《嫦娥奔月》故事的时候,就对这个嫦娥不感冒,当然这个故事有很多版本,真正知道隐情的除了当事人外,没有人知道了。作为一个局外人,寸心也没资格去挤兑她,只要不和她强二哥就是了。 朦朦胧胧间感到有人靠近,鼻尖嗅到了熟悉的味道,习惯性的往来人的怀里靠,这是一种撒娇,更是一种依赖。 杨戬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使自己的小妻子更加舒服的靠着自己,他喜欢寸心这样对他全心的依赖,来到这里已经五年,五年对神来说只是眨眼之间,却可以说是他家破人亡之后最幸福的五年,有妻有子,丰衣足食。 在这五年间,偶尔化为普通人在凡世间走一趟,体味一下这个世界的风俗文化,但更多的是宅在家里陪老婆孩子,就像寸心说的:游玩的话有的是机会,但孩子的成长错过了就再难找回。 现在孩子去上学去了,夫妻两窝在家里也实在无聊,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陪孩子上下学,他们的孩子有自己的秘密,这点他们夫妻一直都知道,但又能怎么样,无论如何,他都是他们的孩子。 这五年,这个孩子几乎是在他们溺爱中长大的,前世他们都很苦,只希望自己的孩子更加的幸福,连同他们的遗憾一同弥补。 “二哥,什么时候我们回中国一趟吧,炎黄子孙,那里才是我们的根!” 来到这里这几年因为忙着恢复法力,养育孩子,连故土都没有回去过,1932年,这个世界还处在乱世,新旧交替,第二次世界大战将要发起,中国还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时世造枭雄,无数的枭雄崛起,又殒落! 对于中国,寸心无法像局外人那样为了顺应历史的潮流而冷眼旁观,在骨子里她还是深爱着这个国家,她的前两世都生在华夏,即使现在早已超脱六道之外,还是对那个地方有着不一样的眷恋。 他们是神,对于这个世界前后几十年的命数,几乎了如执掌。 不知是不是最后那场三界之战对于杨戬的影响,现在的杨戬有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薄凉,以神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你,抛却了以前的“仁”与“大义”,不怜悯万物,不以维护苍生为己任,而是任其生长,自生自灭。 对于这个世界,杨戬并没有太大的归属感,对于现在的中国,更没有寸心那样复杂的感情,对他而言,中国人,英国人,法国人等等,都是凡人。 因为知道这是天道赋予这个世界的劫,这场战争是必然,妄加更改只会使事情更加的麻烦。 而且对于战争,没有人比战神更加了解其含义,可以说:永久的和平。那是句p话,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欲望,欲望催生出战争,战争推动时代的发展,时代的发展加深人的欲望。就像“衔尾蛇”般循环,代表了毁灭(被吃的尾)和再生(蛇头的进食)。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对于现在的中国,杨戬更多的是怒其不争。 不过是时候该回去看看了…… “等清儿放假后,带他一起去吧,现在他也长大了,带他去看看这个世界也好。”对于妻子的要求,现在已经进化为妻奴隶的杨戬会无条件满足。 “也不知道宝宝现在在干什么,适不适应学校生活。”想到自己那个别扭的儿子,寸心无奈又欣慰,不同于杨戬,寸心知道孩子更多的秘密,知道如果不是他们的出现,这个孩子的人生将无比的坎坷,在这个动荡的时代,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生活的将是怎样的艰辛,寸心不敢想象,更何况这个孩子是那样的聪慧,那双漆黑的双眸比世人更加的看透这个世界的黑暗,所以对力量的追求更加的渴望,在那个世界,他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他不削于卫道士口中虚无缥缈的“爱”,因为从没得到过,所以不信。那个他有着改变自身的信念,有着与身俱来的野心,有着使人折服的手段,所以他走向了魔法界的顶端。 以前在看《hp》的时候,寸心其实挺佩服伏地魔的手段的,从一个在魔法界无法立足的混血,变成一位让贵族拥戴的黑暗君王,这不仅仅只是运气。 那个无人引路,只靠自己一步步摸索就能有那般成就的v殿,现在成了她和杨戬的孩子,寸心相信他们的孩子的路将会更加辉煌,而且现在的宝宝不用像前世那样因为追求永生(现在的宝宝一出生就是神),更不会去分割自己的灵魂。那么他就永远都不会成为那个只知道暴力的疯子。 “我们的儿子从不会让我们失望的,不是吗?”对于这个意外出现的儿子,杨戬对他的宠溺,绝不亚于寸心,或许这就是“老来得子”的通病。 而此时的v宝宝,正做着所有学生都做过的事情——逃课。 小小的五短身材极力模仿着自家父亲的走姿,不紧不慢的走在山间的小道上,对于现在的学校生活,小家伙觉得糟糕透顶,每天面对着那群对着他流鼻涕加流口水的小巨怪,他能坚持到现在逃课已经很不错了。 其实,在学校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对他都保持着敬畏,主要是开学那天他们一家人出场给人的冲击感实在太震撼了。给他们的感觉就像是国王与平民的差距。 对于传说中的里德尔家族,小镇居民从来都是仰视的,那些和v宝宝差不多年纪的小豆丁从小就被大人灌输:里德尔老爷怎样怎样。没想到突然有一天,自己尽然能和里德尔小少爷在同一所学校上课,更甚者能在同一个教师上课。这怎能不叫他们兴奋,就想突然有一天,你和偶像明星在一起上课一样。小心翼翼又兴奋期待。 只是小v同学,对这些选择无视,面对这些智商无限接近于零的小巨怪,我们的v宝宝突然感觉很寂寞,明媚而忧伤的抬起45°角。 怪不得母亲总是说:天才是寂寞的。 突然“砰”的一声,凭空出现了一个人?正好巧不巧的撞在陷入忧郁的v宝宝的身上,但因为小v同学强悍的身体防御,并没有怎样,反而那个小人被反弹的力给撞飞了出去,对于这个突然出现打扰自己“雅兴”的家伙,我们的v宝宝自然很不满,盯着对面费力爬起来的人,已经和年龄一样退化的心智想着怎么整治对方。 只是当v宝宝看清那人模样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喃喃的望着眼前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小孩,虽然小孩看上去很狼狈,但看那华丽精致的衣着,并不是一般的人家的孩子,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孩子和经常出现在梦里的那个身影重叠,一样精致的五官,那双泛着泪光的双眼,那头独一无二的铂金长发…… “阿不……”声音很轻,仿佛从另一时空穿越而来。 11过度 寸心望着自家儿子捡回来的小家伙,精致的分不出性别的小脸,忽闪忽闪的银灰色大眼睛,以及那头极具特色的铂金色披肩长发,无一不在告诉着寸心这个小家伙的来历及身份。 阿布拉卡萨斯.马尔福,传说中v殿的好基友,为了v殿的事业,赔了自己的家族,以及自己得一生,传说卢修斯.马尔福就是他和v殿生的,而v殿因为误会以为他背着自己生下继承人,而展开了一系列的虐恋情深,最终以阿布的死亡而告终,而v殿更是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想要用古老的黑魔法让爱人复生,却最终走上了分裂灵魂的不归路nmao:寸心,请问这是从哪里看来的?寸心:hp中jq无处不在)。 “母亲!”对于自己母亲时不时的抽风行为,v宝宝很淡定,虽然寸心表面上很正常,但时不时抽动的嘴角显示这自己母亲猥琐的心态。下意识的将看上去很萌很无害的阿布小包子往自己身后带。 而看上去很萌很无害的阿布小包子内心其实很兴奋,今天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的,你没看错,在未来贵族圈拥有举足亲重地位的马尔福家主也会做“离家出走”这种幼稚的事,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没看见上章我们的v殿还做“逃课”这种事吗? 言归正传,这是阿布同学的人生中的第一次“离家出走”,这年阿布7岁,对于一出生就进行贵族教育的他,对外面的世界一直很好奇,但对于整个家族唯一的独子,家里对阿布同学的重视可想而知,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去游玩,况且还在那么多功课没完成的前提下,但每个正常的男孩都会有叛逆期的,面对着无止境的功课,阿布爆发了,然后离家出走了。 其实,阿布从小的教育是不允许把自己暴露在不安定的因素下的,这次离家出走只是想让家族重视起他的意见,从而获取自己更多的利益,所以他也就打算在城堡附近走走,然后等时机成熟后再出现,在和找他的那些人谈条件。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没想到刚走到一半,就遇到了一个受了伤的吸血鬼,此时虽然是黄昏,吸血鬼又受了伤,但这也不是一个7岁的小巫师能够对付的,更何况,巫师的血可是对吸血鬼有致命的吸引力,在仓促的逃跑中,阿布只能用6岁生日是祖父送的吊坠瞬移逃避,只是,这个吊坠有一个弊端,他不像门钥匙那样可以指定的瞬移至某个地点,而是随机性的,只要是安全的地方就能到达,而且这个吊坠被赋予了某种预言——在遇到真正危机的时候使用,就会使使用者拥有不一样的奇遇,这就是这个吊坠的奇异之处。 也不知道这天是不是阿布同学的倒霉日,刚刚通过那个吊坠瞬移到这里,就撞到了某个东西身上,借凭力是相互的原理,阿布小朋友很不幸的被撞飞了! 当阿布回过神,揉着肿起的小额头爬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撞飞自己的尽然是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屁孩nmao:喂!那是未来的你家v殿),他是变形巨怪吗,身体这么强壮。嘶,胳膊好痛,肯定破皮了。 怎么办,现在没有魔药,皮肤上肯定会留疤的,作为马尔福家的人怎么会让自己身上留疤呢,太不华丽了。想到这里,阿布不淡定了。 “畏,你要看到什么时候?”虽然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但这个小孩看的也太久了,而且他没发现自己受伤了吗,怎么都要来扶一下吧。 只是这个小孩,还是一如既往望着自己,眼神是他目前还无法体会的深邃,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听见了小孩叫他“阿布”,声音仿佛很遥远,听之却让人心颤。 小孩长得很出色,比之马尔福傲人的美貌有过之而无不及,看着小孩的着装与气质就知道不是一般人,黑发黑眸,眉宇间竟有着奇怪的图腾,是神秘高贵的银色,衣着看上去是平常的麻瓜衣服,但从小就经过贵族教育的阿布一眼就看出来领口与袖口的暗纹,隐隐间透着魔力。而且衣服的面料也不是他所见过的。 这并不是一般的孩子,阿布下了一个结论。 而另一边,在见到阿布的刹那,那些曾今属于voldemort的记忆涌向v宝宝的脑海,那是独属于他们的记忆,记忆的最深处是那个高傲的像孔雀一样的少年,永远的抬着他那铂金色的头颅,自信,骄傲,却无法使人讨厌。 属于他们的年少,他们也曾怀揣着梦想,想要打造一片属于他们事业,想过改变魔法界的现状,想在历史上留下属于他们的辉煌,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 是他想要成为魔法界的君王,永远掌控魔法界的时候? 还是因为他背叛了他娶另一个女人的时候? 直到最后他死了,而他却无能为力。 其实阿布一直为他做了很多,只是那时的他早已被权利蒙蔽了双眼,对于他的好,他一直视而不见,只觉理所当然,那条路他一个人走的太累,直到最后的放弃,都没有得到一句挽留。 然后他们越走越远,斯莱特林的骄傲使他们别扭的互相伤害。 千万思绪只在转瞬之间,望着近在咫的稚嫩脸庞,voldemort柔和了双眼,眼底是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微笑,是的,他想起自己是谁了,那个睡梦中傲然而模糊的身影,是他曾今的自己,虽然只是片刻的记忆,但他知道他是魔法界的黑暗君主,他的名字叫lord voldemort。 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一切都将改变,他早已不是以前的tom marvolo riddle,现在的他名叫杨炎清,有着显赫的身世,有着爱他如至宝的父母。 那么,阿布这一次由我来守护你。 从来一次,属于我的,我绝不会放手。 ——————————————我是阿布被小v拐来的分割线———————————— “所以说阿布在逃脱吸血鬼的追捕的时候迷路了,然后被你看见了,就捡回了家。”寸心优雅的喝着咖啡,听着两个小家伙的叙述,然后总结到。 不过,什么时候他们家的宝宝这么热心了? “是的。”小v尽量忽视母亲口中“捡”这个字,淡定的坐在一边的沙发上,只是相握的两只小手一直紧握着。看的寸心想抛开形象,狠狠的将眼前的小包子放进怀里蹂砺,实在是太有爱了有没有。 似乎感知到了危险,v宝宝稍稍的远离了一下自己的母亲。 而阿布小朋友却没有这种危机感,他现在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很好奇,说实话,他也想不到为什么自己会跟着只见过一面的小鬼来到这里,就这么鬼使神差的被他拉来了。只是没想小孩的家比自家的庄园还大,一路走来遇见了许多自己没见过的魔法生物,有些连听都没听过,要不是眼前的小孩一直拉着他的手,他恐怕吓的腿软了。 那些魔法生物,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恐怖,忽略他们庞大的体现,其实,他们都很漂亮,会友好的打招呼,这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仙境。 直到他们来到一处参天大树下,树下摆着一张奇怪的床,床上倚着一对非常出色的男女,男人靠着床头,男人的外貌给人一种震撼的感觉,剑眉星目,眉宇间有着像男孩一样的银色图腾,应该说男孩遗传了男人的,男人的外貌是阿布见过的最出色的,但男人身上的气势太过威严,令人望而生畏。 女人倚在男人的双膝上,带着一种慵懒的感觉,她非常的美丽,那种美丽他还无法形容,好像非常的圣洁,就像神话故事里的那些神女,美丽不看侵犯。举手投足间,更是有种让人很舒服。 男人一手轻抚着女人的长发,一手翻阅着古籍。女人更是对男人全心的依赖。他们之间似乎无人能插足。 当他们走近,女人看见他们很开心,转眼之间就来到他们面前,揉着小孩的头发,这并不符合贵族礼仪,但女人做的分外自然,如果前一秒给人的感觉是神女般圣洁不可侵犯,那这一刻就是母亲般和蔼可亲。 小孩虽然变扭的摆着臭脸,但并没有拒绝女人的触碰,这一幕给人意外的和谐。 小小的阿布看着却有的莫名的羡慕,阿布的家庭在贵族里算得上比较幸福的了,至少双亲的地下情人并没有摆在明面上,至少表面色他们有一个完美的家庭,父亲母亲各司其职。 只是现在让他看到了男孩和家人之间的相处,无法再使他自欺欺人,他的父母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相爱,即使每个贵族家庭都一样,即使有的家庭更加的不堪。 “我叫杨炎清,但你可以叫我voldy,这是我的父亲母亲。”直到现在我们的主角才想起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而他似乎忘记自我介绍了。 “我叫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你可以叫我阿布?”虽然小孩看上去比自己小,但言谈举止间却比自己成熟出色,从他们相遇到现在,主动权他一次都没有拿到过。 从来到庄园开始,阿布就很安静,或者说拘谨,也是,毕竟每个人都需要成长,记忆中那个长袖善舞阿布莱克萨斯.马尔福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成长,现在的他只是一个七岁的小豆丁而已。 “阿布的衣服脏了,宝宝到他去换一件吧,快要吃晚饭了,今天是宝宝第一次带朋友来玩,妈妈去做好吃的给你们,乖啊!”说着就弯腰,魔爪伸向了渴望已久的铂金色小脑袋,狠狠的揉了几下。 阿布的小脸迅速的红了起来,从小到大还没有人对他做过这样的举动呢,不过心里有股不知名的喜悦,寸心阿姨号温柔噢! 杨戬在一旁,无奈的望着妻子调戏小朋友。不过“voldy”,他怎么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还有这样的名字。 12前尘往事 因为今天来了一个小客人,晚餐相对比较丰富,主菜是南瓜花生乳牛腩,培根卤鸭方配红酒雪梨,菇味凤爪,鱼腥草干烧鹅肝,紫苏云南小瓜炒鸡;凉菜是三道:奶香鱼籽芙蓉卷,干捞豉香脆膳,豆瓣海蜇拌鸟贝;再有就是甜点:奶香栗蓉椰丝卷,马齿苋鲜虾烧卖,外加双色花生南瓜露和咖啡花生沙冰。 当然每次的餐桌上是少不了鱼的,他们父子两的口味差不多,不知怎么的就是爱吃鱼,所以每餐寸心都会换着花样来为他们父子两做鱼,今天是最普通的豆腐鱼汤,但鱼确实紫山仙府里的玉鱼,这种鱼并非普通凡鱼,是天界上仙都难得吃上一口的天才地宝,寸心是西海三公主,二郎神的结发妻子,还是上古神龙,这三个身份可以使她在仙界横着走,这些东西弄到手并不难。 换好衣服的阿布来到楼下,就看见寸心在张罗这些菜,每道菜都是他从没见过的,餐桌上散发这阵阵清香,小肚子不合时宜的打起了小鼓,双手下意识的捂住肚子,迅速的望向走在前面带路的杨炎清,只见他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如果被发现了,实在太丢脸了。 可惜走在后面的阿布没有发现,正在带路的杨炎情嘴角扬起了可以的弧度。 杨戬若有所思的望着自己的儿子,总感觉孩子变了很多,这种感觉就像第二次破壳一般,从混沌到清明,心境更加的开阔,这对修为有极大的好处。 虽然不知道孩子遇到什么事,但总归不是坏事。 杨炎清并不是没有感觉到自家父亲的打量,心中有些苦涩,自己的重生并不想让父母知道,但更不想欺满他们,以前失去记忆,还可以像孩子一样毫无顾忌的撒娇,但现在…… 寸心是做好饭之后才记起,阿布小朋友是英国人,应该不会使用筷子,但她做的是中餐,于是特地又准备了,一个银勺。 阿布第一次见过这样的饭菜,虽然很饿,但尽量使自己的眼睛网饭菜上移开,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没见过乡下小子。 “晚饭准备的时间有点长,阿布应该饿了吧,尝尝阿姨做的菜,好不好吃。”寸心尽量忍住自己的笑意,亲切的为那只别扭的小豆丁加菜,现在的小朋友真是别扭的可爱。 阿布愣了一下,这种事他从没遇到过,不说贵族,就是的平常的家庭也不会随意的为客人夹菜的。 杨戬对于寸心的搞怪习以为常,只是纵容的为小妻子夹了一块鹅肝,寸心理所当然的接受,并附赠自家老公一个迷人的微笑。 当然寸心是不会忘记给自己宝贝儿子夹菜的,别看小孩总是用“别把我当小孩”的表情对着寸心,但知子莫若母,自家孩子骨子里敏感又脆弱,对于亲情渴望却羞涩于表达。 真是…… 阿布小心的观察着这一家人的相处方式,突然觉得自己与之格格不入,就想刚才,寸心阿姨给自己夹菜的时候,用的是另一双备用的筷子,但给小孩夹菜的时候是自己的吃饭的筷子。那位叔叔也是一样。 不过毕竟他们是一家人,如果给自己夹菜也用用过的筷子,那也显得主人太不礼貌了,是自己转牛角尖了。 正想着,突然发现自己的碗里又多了一块香菇,好奇的抬头,原来是带自己来的那个小孩。 “不是饿了吗,快吃吧,我母亲做的菜保证是你从没吃过的。”小孩的语气一如既往的老气横秋,又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炫耀。 “谢谢!” 阿布狠狠的舀了一勺饭,就着香菇用力的咀嚼,哼,有什么好炫耀的,又不是你做的,我妈妈也会做,呃,虽然没有寸心阿姨做的好吃。 杨炎清好笑的看着抛却贵族礼仪吃饭的阿布,没想到,小时候的阿布是这般的可爱,跟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让人看了忍不住逗弄。 所以说杨炎清你还是隐形遗传了寸心的基因的。 里德尔庄园是在伦敦郊外,夜晚的庄园没有都市的喧嚣,有着它特有的宁静,夜晚的星很美很神秘,这里并没有受“雾都”的影像,依然星辰闪耀。 庄园的塔楼上,杨戬席地而坐,一身玄衣,一壶清酒。 自从来到这里,杨戬很久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寂静,穿越前的一切,离自己真的很远,远到仿佛已过了几个世纪那般。而自己早已不是那个手握大权的司法天神,现实的日子过的富足平静,是以前从不敢想象的日子。 他一直以为那个位置他会一直做下去,他相信没有人会比他做的更好,人无完人,即使是神也一样,更何况他生下来只是半神,生来就带有人的欲望,体味过人世百态,历尽千世沧桑,在体会过权利的滋味,他也曾失去过本心,他没有寸心想的那么完美。 权力是一件可怕的魔物,他可以让你获得太多,大权在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主宰一切的感觉,让他很难把持自己的本心,一天天的迷失沉迷于权力当中。他没有其他人想得那么高洁,对权力他一样抓得的很紧。甚至曾想过将玉帝之位取而代之。 这些都藏在他心底最阴暗的角落,连自己都不敢承认。 甚至之前做的一切都有意无意的向这个目标靠近,治弱水,伐纣王,杀妖魔,结交那群奇人异事,后来的创世天条,更是他导演的一场戏,整个三界,所有神人魔都按他的计划演绎,即使是和他齐名的斗战胜佛都只是个有勇无谋的武夫,最后他算无遗策,新天条出世,更是奠定了他至高无上的地位,以沉香为首的新一代天神更是视他为偶像,事事遵从,王母自贬下凡,玉帝见他总会礼让三分……. 只是寸心,一直以来寸心在他心目中都是独特的存在,她是他的妻,他承诺的唯一的妻,遇见她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她在他一无所有最狼狈的时候追随,默默的为他做着一切,身为公主的她,第一次拿针线是为他,第一次洗衣是为他,第一次做饭也是为他,甚至连修炼也是为他,她说她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那时的寸心很温柔,属于妻子的温柔,她说为爱人洗手做羹汤是一件幸福的事,而那时的他该死的认为那是理所当然。 直到,他们和离,那是被逼一切的无奈,那时的他羽翼未丰,无法与玉帝正面抗衡,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妥协,更是在他心中埋下权利的种子,他知道当他的实力达到无人企及的就不会再有人来威胁他。 和离只是权宜之计,等到尘埃落地之后,他将会在接回寸心,寸心更是唯一一个被他安排在计划之外的人,下意识里,不想让她成为自己的旗子,而那场戏她是唯一的看客,她知道他的计划,一如既往的支持,没有一声怨言。 失去寸心的日子从没想过会这么难熬,晚间看书,对面再也没有那个微笑缝衣的恬静女子,只剩下面无表情驻立的侍女;清晨起床,亦不会听见那声温柔清爽的“早安”,那一瞬间,杨戬突然出现一丝恐惧,怕今后身边再也闻不到她的味道,听不见她的声音,看不见她的身影。 以至于在他迷茫的时候总是偷偷的去看她,这是他从不曾想过的事,像登徒子一般去偷窥一个女子,更可笑的是这个女子曾是她耳鬓厮磨的妻子。 “她说,她的心很小,小的只装的下他一个人,她所有的情绪,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只会围着他转。”很多人说她薄凉,为了一个男人,抛却养育自己的父母。她从没辩解过,他也没在意她的感受,一千年的婚姻,从没带她回过西海。 和离之后,或多或少有人幸灾乐祸,那些恶意的重伤全想着她一个人,里面的苦涩无人能体会。 没有他的日子,她一如既往的淡然,她的朋友不多,闺蜜更是一个也没有,两人和离之后,也只有听心这个表姐去看望过她,她一个人住在,西海最偏僻的地方,一个人种花,刺绣自得其乐。 看着这样的她,杨戬的心好像被揪着一样疼。 没有人知道她什么时候进化成上古神龙,那时所有人的认知里她只是一个失了势的西海公主和被二郎神抛弃的弃妇。 千年之后,她似乎被所有人遗忘了,没有人再提起过她,曾喊她为“嫂子”的三妹没有,喜欢吃她点心的哪吒没有,叫她“海鲜妹妹”的孙猴子没有。甚至连她的父母都没有,新天条出世,所有人都免罪,获得新生,三妹,织女,七仙女,八仙女…… 唯独没有人提她的名字,没有人想到那个曾经去过封神战场,治过弱水的西海三公主,那一刻杨戬有回来这一切的冲动。 他本想第一时间接她回家的,但一切归于平静之后,他发现他不敢,他怕寸心的拒绝,他知道自己伤她有多深,他怕他们再也回不到原点,一拖再拖之后,最后却迎来了那个上古魔神。 请战,身为战神的他义不容辞,但魔神是前所唯有的强大,这也激起了他体内的嗜战本性,拼着两败俱伤的想法,与之对战,却不曾想寸心会出现…… 之后的一切都变了,他不再是他,不用再背负那些仇恨,那些责任,甚至那些欲望,现在的自己是新生的自己,寸心也一样,他们都在融入这个世界,渐渐的改变。 还有他们的孩子,生来就铸定不凡的孩子。或许就像寸心说的,人生就像一场戏,他们的戏演完了,他们孩子的戏刚刚上演,世界将是他的舞台。 到时,他会和寸心一起静静观看的! “父亲!”杨炎清静静的走上塔楼,望着星空下独自饮酒的父亲,犹豫着接下来想说的话,他从没想过去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父母的神通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他们是真正的神。 “我有话想对您说!” 杨戬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示意儿子坐在自己身边。杨炎清依言做了上去: “我曾今有一个名字叫tom marvolo riddle,出生在伦敦孤儿院,生我的那个女人叫梅洛普冈特(merope gaunt),在没生下我就死了,从出生我就有记忆,我知道我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因为那种特殊能力,孤儿院的孩子就叫我‘恶魔的孩子’,我一直幻想着有一位神一样的父亲,接我出孤儿院……11岁那年是我人生的转折,那年有一个人向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但也是我一辈子的宿敌……” 夜已很深,两个人一个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前世,另一个人静静的听着,“后来我改名为lord voldemort,法语还是拉丁语中有“飞离死亡”的含义,我想永生……因为一个预言,已经事情理智的我亲自去杀一个婴儿,他叫哈利波特,之后我可笑的被那个婴儿杀死了…… 之后11的时间里我附在一条蛇身上,穿梭在阴暗的沼泽,吃着老鼠蟑螂……11年后我再次进入霍格沃茨,那时却已经像个幽魂一样只能附在别人的后脑勺上……最后我终于死了,魔法界为我的死亡而狂欢。” 故事讲完了,周围出奇的安静。良久,杨戬抬手灌了自己一口酒,之后递到杨炎清手里,杨炎清犹豫的接过,也学着杨戬灌了自己一口酒,但很快呛了出来,杨戬伸手拍着儿子的后背:“不管以前如何,这一世你是我杨戬的儿子,给我活出个人样来。还有,不要让你母亲知道,我给你喝酒。”说完起身,独留下满脸通红的杨炎清。 夜空下,他笑的很傻,然后饮完了最后他父亲剩下的酒。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时间比较忙,日更的话真的不太可能,不过我会尽量挤出时间的 今天是我的生日,早上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她说让我好好照顾自己,要买碗长寿面吃,我应了,但没买,怕上班迟到,只买了几只包子。 除了妈妈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连我自己都忘了。希望看到这张的亲们对我说声“生日快乐” 明天就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了,如果世界真的像小说中写的那样,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回家的,只是我的小说还很长,不知何时会写完。 13第 12 章 那晚的对话,父子两都心照不宣的不再提起,至于有没有对寸心说过,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日子还是那样过着。 寸心幸福的做着她的家庭主妇,杨炎清在父母面前继续做他的v宝宝,虽然多了60多年的记忆,但在他父母这两个“千年老怪”面前,他完全可以心安理得的卖萌,完全没有负罪感。 至于杨戬,几年的休养生息,法力早已恢复了巅峰,在这个星球上想要到那里,只需一个念头就能瞬移,当法力恢复7成的时候,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他都去过,毕竟二哥的属性并非像寸心那样“宅”,不可能六七年都呆在庄园不出去,以前在灌江口的时候,也经常和梅花兄弟出去打猎的。 现在他们所在的世界其实很不稳定,到处都是漏洞,很容易与另外的世界连接,这几年杨戬做的最多的是修补漏洞,以防止更多的人“穿越”,因为穿越的人越多,时空次序就越混乱,到时候这个空间就会崩溃,所以还是各就各位的好。 英国,埃及,法国全都有时空漏洞,但最多的还是中国,几年下来已被杨戬修复的差不多了。其实这个时空,并不是真正的世界,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些上神无聊时制造的产物,就想是游戏一般,上神复制一个世界,然后稍稍改变,再将真实世界的人带入其中,然后再关注他怎样演绎生活,改变世界轨迹,至于世界会不会崩溃完全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神权之下,万物皆为蝼蚁。 杨戬的修为已能窥视天道,将这个虚拟的世界转化成真实的世界是不成问题的,现在这个时空已经很稳定,除非遇到特殊意外(比如:两个金仙以上的大神斗法什么的)就不会崩塌。 阿布小朋友在庄园住了三天,这三天早已和庄园内的大大小小神兽魔兽混熟,毕竟不是杨炎清这样的怪胎,再怎么早熟也只是一个7岁的孩子,里德尔庄园处处充满惊奇,处于男孩的好奇心和冒险精神,这三天内托着小v同学将庄园里里外外玩了一个变。 期间收获无数,有青銮火凤的羽灵,冰火麒麟的鳞甲(当然只是退的一两片,那家伙很小气的),金猴酿的果酒一壶等等。因为是庄园第一个小客人,而且又这么可爱,让那些高龄神兽们难得大方了一把。不过其中是少不了v同学“威胁”的眼神的。 呜~不带这样的,小二郎越来越会威胁人了,那些都是人家的珍藏啊,寸心讨要都只给一点点了。 而现在的阿布小朋友,正对着一大堆宝物傻笑,满眼都是小金星,要不是晚上有小v同学看着估计会像巨龙一样睡在那堆“东西”上。 从来到这里开始,阿布觉得自己就想走到仙境的桃丽丝,这里的一切即使是魔法贵族的他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那些只有在神话故事中出现的神兽,会像你的长辈那样陪你玩耍,包容你的恶作剧。还有寸心阿姨做的食物,不仅精致,更是无与伦比的美味,真担心以后吃不到该怎么办。 还有那个叫杨炎清的小孩,虽然比自己小,但自己从没看透过他,不过阿布都也没多沮丧,有这样不凡的父母,孩子当然不会差到哪去。 在阿布狭小的意识里早已把杨戬一家当成了像斯莱特林一样强大的隐士家族,不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阿布猜对了。 忧郁的叹了一口气,虽然舍不得这里的生活,但自己始终是个马尔福,不可能抛弃家族,已经来这里三天了,是该回家了。 不过这些战利品他是绝对会想办法带回去的,可以留作纪念,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贪财的,哼! 而另一边,马尔福庄园的气氛非常的浓重,马尔福家族唯一直系继承人,预定的未来家主,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在三天前神秘失踪,按照他们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来说,小马尔福先生应该是自己出庄园的,至于为什么会独自出庄园就不得而知了,而且出庄园不久就很不幸的遇见了吸血鬼。 对于小巫师来说,吸血鬼的恐怖不亚于狼人,遇见吸血鬼就等于遇见了死神,毕竟巫师的血液对血族有致命的吸引力。 线索就断在了这里,之后马尔福先生就凭空消失了,当然不排除小马尔福身上有门钥匙之类的魔法,但问题是现在小马尔福先生去哪里了呢? 原本他们还是抱着希望的,想着阿布逃离了吸血鬼的追捕,隔天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可是直到现在依然一点消息也没有,想想一个未成年的小巫师,身上没带什么钱,如果使用魔法的话,随时可能引发魔力暴动,没去过麻瓜界,又长得那么出色……想想就觉得恐怖,现在马尔福家的两个女主人(小阿布的奶奶和妈妈)已经病倒了。 在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虽然封锁了消息,但英国的贵族并非马尔福一家独大,能和他们抗衡的家族不是没有,知道小马尔福失踪的事,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且马尔福一向子嗣单薄,几百年来都是一脉单传,如果阿布出了什么事,对马尔福家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传令下去,尽一切努力去寻找阿布,不用怕被人知道,只要能提供线索的都悬赏1000加隆。”马尔福的现任家主雷奥卡斯.马尔福传令道。 “可是……”管家担心到,如果这样的话无异于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在阳光下,到时…… “没有可是,照我的吩咐去做。” “是!”管家微微欠身然后出门,小心的将门掩好。 待管家一走雷奥那挺得笔直的脊梁,毫无预兆的压了下来,马尔福家表面上看上去风光,可是作为整个家族的族长,面对的压力可想而知,父亲的突然去世,内部人员的阳奉阴违,对手的步步紧逼,再加上现在儿子的莫名失踪,将年仅三十几岁的雷奥压得喘不过气来。 可是作为一个马尔福,是不容许逃避的,即使在困难,都必须面对,儿子一天没有消息,就意味着,还有希望。 而且,虽然没有独自生存过,但阿布从小就接受各种训练,又遗传了马尔福家灵活机变,只要逃过吸血鬼的追捕,安全问题是不用担心的。 “雷尔!”一个低沉的声音唤回了雷奥的思绪。 雷奥抬头望着画像上的父亲,上一任马尔福家主正优雅的坐在一张椅子上喝着咖啡,看上去很悠闲。 “父亲!”即使只是画像,但雷奥还是很尊敬。 “阿布还是没有消息吗?” “是的。”虽然很无奈,但这是事实。 “你不用太担心,阿布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父亲,您是不是有什么消息。”见自己的父亲这么悠闲,不知是不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 “嗯。”老马尔福稍稍的停顿一下,“其实也没什么,作为一个死去的人,对于不详的事有一定的敏感的,但从阿布失踪到现在,我们都没有任何不适,而且家族密室也一切如常,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正说着,突然感到一阵魔压,虽然温和没有带什么威胁性,但如此强大的魔压,不得不让人警惕。传至地点正是庄园大门口,父子两下意识对望一眼,然后雷奥快步向大门口移去。 不管是敌是友,在强者为尊的世界,实力强大的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此时,杨戬正带着自家儿子和阿布小朋友瞬移来到马尔福庄园门口,按照杨戬现在的法力,想要无声无息在庄园内溜一圈,是肯定没问题的,今天是来送这个小客人回家的,其实杨炎清是打算自己送阿布回家的,对于马尔福庄园,在前世比voldemort庄园还熟悉,闭着眼睛都能到得了。 只是寸心认为就自家儿子登门不太礼貌,毕竟自家小孩的外表年龄才6岁,让6岁的娃送7岁的孩子回家,怎么想怎么怪。 所以这个任务杨戬就成了不二人选,捎上两个孩子瞬移只是眨眼时间,,而且绝对没有幻影移形一样的副作用。 只是,杨戬的境界实在是太高,在大门口等了15分钟愣是没有促动庄园的警惕系统,杨炎清实在没办法。只能发出自己身上的魔压,提醒主人他们的到来。 毕竟自己前世是巫师,现在身上任然留着巫师的血液,对于巫师的魔力了如指掌,自己身上的魔压,马尔福家主应该很快就感觉的到。 当雷奥卡斯出现在庄园大门的时候,就注意到了站立在门前的完好无缺的儿子,随即悬着的心总算掉下来了。接着目光转向一旁的杨戬父子,对美有独特追求的现任马尔福家主出现了30秒的愣神。 完美无缺的相貌,神秘的气质,男人即使随随便便的站在一个地方,都让人移不开眼睛。身旁的小孩的外貌遗传了男人的8分,一眼望去就知道他们是父子,只是相对于男人的深邃面孔,小孩的脸蛋显得分外的圆润,即使表情也和男人分外的相向,也只能给人想掐一把的冲动。 回过神,雷奥礼节性的弯腰,掩饰自己的失态:“多谢阁下送犬子回来,在下感激不尽。”虽然现在已经感受不到当时的当时的魔压,但雷奥相信刚才那令人心悸的感受是男人带来的,nmao:其实是他身边的小萝卜头)虽然还不知道男人的身份,但作为马尔福的家主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脑残的为自己树立对手,必要的谦逊是交际手腕的一种。 “马尔福家主不必客气,其实是我们考虑不周,因为阿布实在很可爱,我的夫人想让阿布留下在家做了几天客,没有即使通知,还请原谅。”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功夫杨戬可谓是练得炉火纯青了。 两人表面上聊得非常和谐,雷奥请杨戬进庄园参观,杨戬礼貌委婉的拒绝,对托还有事,雷奥表现的非常惋惜,并表示希望杨戬下次光临,杨戬欣然接受表示下次登门拜访,最后拖着各自的小豆丁回家了。 且不谈阿布回家后接受的各种“严刑逼供”,杨炎清回家的路上显得有的魂不守舍,杨戬看在眼里,并没有什么表示。 良久。 “父亲,我还有个地方想去看看,您先回去吧!”杨炎清开口道。 杨戬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最后还是嘱咐道:“晚餐前准时回来,不然你母亲会担心的。” “嗯。”杨炎清应到。 杨戬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儿子的小脑袋:“路上小心,想做什么就去做,我杨戬的儿子不用去顾及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承认更新的是够慢的,但我尽力在写了 14第 13 章 第一次大战之后,英国再也不复以前的强盛,国力也逐渐衰落下去,经过战争的洗礼,平民窟也像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在这个代表着贫穷与饥荒的年代,流民孤儿到处都是,孤儿院更是变成了不可缺少的机构,整个伦敦大大小小的孤儿院,不管是政府支持的还是私人建立的,都不在少数。 沃尔孤儿院,是伦敦一家不大不小的孤儿院,换句话说,就是里面人数不少,规模却不大,更没有什么名气,孤儿院的院长是一个嗜酒的老女人,在那一带的口碑也不好,据说她经常克扣孤儿院的经费来给自己买酒。 但也没人来彻查,毕竟现在人人自危,哪有时间去管别人死活,人总是自私的,这种自私说不上谁对谁错,富则接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也是处世之道。 杨炎清随着记忆来到这家不起眼的孤儿院,大门已经锈迹斑斑,推开时还发出了刺耳的声响,初春的天气还是很冷,两边的树木依然光秃秃的,给人一种寒冬的萧瑟,此时已经是傍晚,出去找“赞助”的孩子也一个个的回来了,基本上每个孩子胸前都挂着一个大大的捐募箱,和那些因长期营养不良而显得瘦弱异常的身子完全不成比例。 曾今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员,那时他埋在最深处的记忆,他一直认为那是最不堪的回忆,甚至一直否认那段时光的存在。 每一个魂器都代表着一段记忆,他童年的记忆封存在了那本厚厚的日记本里,最后却丧生在了海波尔(霍格沃斯密室的蛇怪)毒牙之下,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这一世的记忆是完整的,从他的出生到死亡,在睡梦中,他冷眼旁观着前世的一切,童年时期的艰辛与困苦,加深了他对富有美好生活的渴望,那时的他还傻傻的等待那个所谓的“强大富有的父亲”接他出这个贫穷的牢笼,想让那些嘲笑或恶意讽刺过他的那些人承认他的与众不同。他不是什么“恶魔的孩子”,那些人只是嫉妒他有神秘的力量,因为嫉妒,才会肆意的去嘲笑与迫害。 后来是属于霍格沃斯的回忆,不管经历几次轮回,杨炎清不得不承认,那段时光是他永远无法忘怀的,那里是他梦想的起点,在那里他的才华发挥的淋漓尽致,收获了为人处事的智慧,别人尊重,志同道合的友谊还有出乎意料爱情,这些也滋生了他对权利的欲望,斯莱特林有着与生俱来对利益的追求,他们不甘平凡,渴望站在金字塔的顶端。而他更是典型的斯莱特林。 他不甘被命运所掌控,他的人生只有他可以支配。 随着他的强大,他的生世也逐步浮出水面,原来原来所谓的“强大富有不知道自己存在所以没来认回自己的父亲”只是可笑的臆想,真相尽然是:懦弱的哑炮母亲因爱上外表俊朗,实者草包的麻瓜父亲,从而对他下了迷情济,使其与之私奔,最后的最后他的母亲怀孕了,以为能用孩子绑住他的父亲,所以停用了迷情济的使用,而他的父亲清醒后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而弃他们母子而去,母亲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导致了她在孤儿院门口早产,最后失去生的意志,选择死亡,抛下还是婴儿的他。 多么可笑的故事,多么可笑的爱情,而不幸的是他正事这个故事主角们的儿子,是那个所谓爱情的“结晶:——真tm的恶心。 后来发生的事超出了他的预料,他竟然杀死了他的父亲一家,嫁祸了他的舅舅,使那个疯子再次进了“阿兹卡班”。这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却加速了他那微薄的良心的腐蚀,从那之后,他从tom marvolo riddle变成了lord voldemort。 在那几十年的时间他一步步踏上了权利的顶端,成了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 从游故地,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杨炎清也说不上来,现在的他早已超脱这个世界的法则之外,这是上辈子到死也无法超出的成就,两世的人生,一个天,一个地,想想就好笑。 可现在却无悲无喜,其实两世加起来他都没有活过百岁,但经历的事,也足以够他大彻大悟了,凡人修的是体术,神修的是心境。 来这里不仅仅是为了缅怀过去,更是对过去的一刀两断,有时候最想要遗忘的往往也是最无法忘怀的,他的人生之初是在这里度过的,在他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这里的生活在那白纸上画下了最浓重的黑暗色彩。 如今的他已新生,不再执着于前,就应该学会坦然面对。 那一张张稚气的面孔与记忆中的慢慢重合,面对这一切再也没有了以前的不屑与不甘,但也没有置身事外的同情与重生而来的庆幸,该是他的他会牢牢拽住,不该是他的他亦会努力争取。 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大抵就是如此。他的本性天生就是掠夺,这也是他以后所悟的“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即使他现在的所悟与天道截然相反,最后还是会不得善终,他亦不会退缩。 前世的失败只能证明他的能力不够,他是执着的疯子,因为想要永生所以就用灵魂做实验,不过可惜,最后失败了,而且一败涂地,失去所有。 或许这被很多人嘲笑,强悍的黑暗公爵竟然连灵魂的重要性都不的,尽然傻傻的去分割自己的灵魂,比格兰芬多都莽撞,一个被名利所蒙蔽的可怜虫。 但那又怎样,从来一次,他对灵魂的认知比所有人都深刻,人生有很多次失败,只要没有死,失败了就从来。 这一世,他不需要自己徘徊摸索,传承的记忆,父亲的教导。一步一步,再也不会出现以前的差错。 虽然脑中思绪万千,但也只是一瞬的时间。 “请问,这位少爷,您来沃尔孤儿院有什么事吗?”来人正是孤儿院的院长科尔夫人。那满身的酒味,让杨炎清不可察觉的邹了一下眉头。这个人不管在哪个时空都是讨人厌的存在啊! 科尔听到有人汇报今天孤儿院独自来了一位孩子时并不觉得什么,这不稀奇,孤儿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孩子,本来没打算亲自去看,但听说,这个孩子看起来并非一般的孩子,就穿戴方面来说,这个孩子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就是不清楚这个孩子是跟父母走丢了,还是怎么回事,如果是前者,那么说不定,会给自己带来一笔意想不到的财富。 当她跟这那些小鬼头来到大门口时就看见一个穿着华贵,长相精致的孩子对着门口的大树发呆,在他的周围聚集着三三两两的孩子,或有意或无意的朝这那个孩子身上看。两相对比更加显示了那个孩子的与众不同。不仅仅是外貌衣着穿戴上,更是那种气势,仅仅往那一站,就把所有人比下去,只有大贵族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孩子吧,尽管她自己也没有见过真正大贵族里的少爷。 下意识的,科尔放轻了自己的脚步,拿出自己所学到的蹩脚的礼仪进行问候,作为对话的开场。 杨炎清好笑的看着眼前的女人,和记忆中的没什么区别,矮胖的身材,高高的额头,刻薄的嘴唇,还有那满身的酒味。只是那印象中朝天的鼻孔现在塔拉着,臃肿的身材也卑微的弓着。 这就是个现实的世界,当两人的差距微小的时候,那么稍差的人会嫉妒那个出色的人,但当两个人的差距是天壤地别的时候,那么差的人就会从骨子里就感到卑微,从而城府于那个人。就像现在的科尔,与孤儿院的孩子,趋利避害的本能提醒着他们,眼前的孩子并不一般,不是他们能招惹的,所以不敢去挑衅。 这也是前世他这么追求权利的原因,他受够了看人眼色的生活,讨厌那些挑梁小丑对他的挑衅,享受着别人对他的膜拜,和面对着他时的恐惧,不得不说,那时的他真的很幼稚。 不过现在对于这些早已没有那种感觉了。境界的提升,相对眼界也会提高,再也不会产生那种无所谓的虚荣心。 “这位夫人,我有一件东西遗忘在这里,所以想要把它找回来。”杨炎清随便编了一个借口,对于曾今这位经常关他禁闭不给饭吃的院长,也没有了当初的仇恨。既然新生,那么关于以前的一切,都一笔勾销。 “鄂?”这位胖妇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一个答案,东西遗忘在这里,那么眼前的这个孩子应该在这里住过,可是她一点印象也没有,这样出色的孩子,看一眼想让人忘也忘不了,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待过。 “那么这位少爷,能否说一下是什么东西呢,我可以让这些可爱的小天使帮您找找。” 杨炎清的嘴角不可察觉的抽抽,“可爱的小天使”,是指她身边帮她带路的那些人吗,他可记得这些人中的许多面孔,在前世仗着科尔夫人的宠爱,没少欺负陷害过他,让他在大冬天的时候关小黑屋。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不用了,我想我会很快找到的。”和自家父母相处多了,越来越讨厌现在的说话方式了,杨炎清只想尽快结束现在的话题。 “恕我冒昧的问一下,您的父母呢,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您独自出来,可不是一个明确的选择,没有大人在身边,很可能出事的。”科尔想继续套话,在她看来,这位少爷应该是迷路了,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就随便编了一个借口,要知道这些贵族少爷的自尊心可是很高的。 如果把迷路的贵族少爷带回家,收到的报酬一定很可观。要知道这种意外之财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 不得不说这位夫人的脑部水平很强大。 杨炎清不耐烦的皱眉,考虑着需不需要使用法术,将这里的人迷惑,又觉得有的“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正在这是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voldy,东西找到了吗,现在快傍晚,没找到的话下次再找吧,现在吃饭的时间到了哦!”随着说话生,大家齐齐望向大门口,只见,一位极其美丽的夫人向这边走来,身穿一件修身的墨绿色长袍,肩上披着一件同色坎肩,这样暗的颜色却将这位夫人衬托的极其高贵优雅,美丽不可方物。 作者有话要说:别拍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发的漫不是我的错,我已经一个月都没休息了,都是工作工作,现在我在考虑要不要把工作辞了,安心回家码字。 还有我无意间看到了几张关于主角的图片,但不知道怎么上传(羞 )还有封面也一直空着,各位看文的亲能指教俺一下不,俺的qq p.s文写好后没时间检查,里面虫虫很多 15第 14 章 杨炎清呆呆的望着出现在大门口的寸心,在发现寸心的那一瞬间的有些不知所措,潜意识里他并不想让自己的母亲了解他的过去。 毕竟母亲不同于父亲,这是男人与女人本质的区别,不管寸心本身的实力强大与否,潜意识里杨炎清就将她放在了“需要保护”的位置,他不想增加她的烦恼。还有就是——他舍不得这份母爱,不管他承不承认,寸心给予的爱是两辈子加起来从未体会过的,细致入微的呵护,无微不至的关爱,即使少不了那种无厘头的逗弄,但那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反而更让人亲近。 他不敢承受失去这份爱的后果,怕母亲认为他是杀死她原本孩子的凶手,怕再也无法像以前一样亲近,不会为他做衣,不会和他玩笑,哪怕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杨炎清刹那的失神,寸心怎么可能不知,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不让人省心的死孩子,又要转牛角尖了,这该死的个性和他老爸一模一样,在别的事情上精明无比,但在自己在意的人和事上总是迟钝的想让人抽他。 寸心来到自家儿子面前,好笑的望着杨炎清无意识绷紧的小身板,话说她有这么可怕吗?像往常一样揉了揉那颗小脑袋,将那微卷的发丝弄得凌乱,才抱起思维停留在二次元的儿子。 对于儿子的心里年龄,寸心表示丝毫不在意,才六十岁而已,年轻着呢,要知道普通龙族都要200岁成年,在仙界60岁就是个小屁孩。没看见哪吒红孩儿都500多岁了还整天顶着一张正太脸到处卖萌吗? 感觉到自己儿子慢慢放松的身体,才转身对站立已久的科尔夫人说到:“这位夫人,我的孩子给您添麻烦了,实在抱歉。” 寸心说的是纯天然的贵族式英语,英国虽然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对于贵族,普通平民有着与身俱来的敬畏感,那是他们仰望的存在,在这个大部份人都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贵族的生活是这些平民一辈子的奢望。 不管什么时候都有阶级等级差距,世上没有什么真正的平等,就连神仙都有三六九等,等何况被他们视为低一等的凡人,经历了那么多事,寸心也早已不是那个刚刚穿越没心没肺的丫头了,虽不是什么城府极深之人,但一定的心计确是有的。对于面对什么人摆出什么样的交际手腕也一清二楚。 像科尔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是最不缺的,贫穷,贪婪,趋炎附势,欺善怕恶的小人,只要摆出“上等人”的姿态,她就会像狗一样的摇尾乞怜,试图从你身上捞出一些好处。 以寸心现在的心境来看待这个世界,那么一切都是虚无,圣人之下,皆为蝼蚁,即使她还没成圣,但作为龙神,她有资格俯瞰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寸心是一个很薄凉的人,这种“薄凉”是属于神的薄凉,可以笑看众生,站在神的角度;亦可以毫无压力的以身入戏,笑看身边一切的喜怒哀乐。 而她现在扮演的则是以为优雅神秘的贵族夫人,更没必要这么的“以礼相待”,只是现在,她是一位母亲,所以就有了属于母亲的虚荣。 杨戬并没有将儿子的事告诉她,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善意的隐瞒”,在杨戬的意识里,即使孩子想起了前程往事依然是他们的孩子,这份血缘的羁绊不是谁都可以抹杀的,所以自认为没必要告诉妻子,不管杨炎清多么的纠结,其实他老爹并没有将他所纠结的事当回事。 而寸心,或许她的智商是比不上自己的老公,但情商绝对在他之上,特别是对自己在意的人,所以自己的孩子有些微的风吹草动,寸心都了如指掌,而对于孩子的态度,寸心也和杨戬一样——不管孩子上辈子是谁,这辈子就是他们的儿子。 真不愧是夫妻吗,连思维都一样。 来孤儿院的原因也是凑巧,对于hp里的情节,寸心也是忘的七七八八,即使偶尔想起,也只是回味一下上辈子的上辈子看过的《哈利.波特》系列里的那张超出人类审美观的脸,而后下意识的看向自己儿子那张板起的粉嫩小脸庞。 不得不说v大以后能发展成那个样子也是一个奇迹。该说黑魔王无所不能吗。 言归正传,寸心之所以来这里,主要是因为通过血缘连接现象发现了自家儿子有突破现象,担心孩子有什么危险,所以通过一些线索追踪到这里,不然的话这个万年死宅真的不会这么容易出门。 到达孤儿院门口,才隐隐的回忆起,上上辈子看过的hp小说,貌似自家儿子在上辈子在这个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 寸心胸口闷闷的,说不出什么感觉,好像是心疼,只要一想到,自家孩子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被人欺负心里就难受的要命。 寸心三辈子加起来第一次做母亲,对这种感觉完全陌生,但感觉也并不坏,现在只是想快点找到自家的宝贝儿子,捏捏那张带有婴儿肥的面瘫小脸蛋,然后在搂在怀里好好的疼爱一番,可怜的小家伙,妈妈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委屈了,小宝贝妈妈来了!(寸心又间接性的抽风了) 当寸心见到自己儿子的时候,正好看见自家儿子被一个老女人调戏?这还了得,于是寸心也没多想就站了出来。 自家儿子现在的状况她也看在眼里,小孩现在体内的魔力很不稳定,看来真的是要突破了,这孩子生下来就是元婴期,是很多修真者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这不是一件好事,所谓木秀于林必吹之,有时候天赋太好天道都容不了,就像上古时期的很多大神,可以说他们殒落的原因就是那傲人的天赋。 “天妒英才”并不仅仅是个成语。 现在这小破孩隐隐有突破的现象,寸心也不知是喜还是忧,元婴之后就是化神,境界提升的太快了,希望不要留下什么心魔才好。 算了,天塌下来有他老爸顶着,都说儿女是父母前世的债,就让二哥慢慢“还债”好了。要动杨戬的孩子,即使是天道也要好好掂量掂量。这女人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是上古神龙来着。 寸心一把抱起发呆纠结中的儿子,无视他微弱的反抗,继续和科尔夫人“侃大山”,要说寸心活了这么久,基本上什么类型的人与非人都差不多见过了,也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领。 科尔心里打的小九九自然也瞒不过她的眼睛,寸心并不是一个感情泛滥的人,看着身旁那一众明显营养不良的小豆丁,没有什么情绪波动,而且只要一想到,他们欺负过自己的孩子,就更谈不上什么同情。 这女人又主动忽视了以她家小恶魔睚眦必报的性格,欺负过他的人都会被欺负回来的事实。 不过寸心也知道自己是在迁怒,与其说在生这个孤儿院的气不如说在生这个世界的气,如果不是他们的到来,打破了这个世界的运行轨迹,那么这个世界的发展应该还是按照《hp》那本书进行下去,一只无形的手去超空着自家孩子的命运。 被抛弃,被轻视,被欺负,被怀疑,被恐惧,被辱骂,甚至被杀死。 幸好,幸好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一切从头开始还来得及,说起来,她应该感谢连天道都掌控不了的命运,让她有了这两次穿越,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想到这里一切又释然了,无所谓命运,亦无所谓轨迹,存在即是道理,只要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命运也可以由自己掌握。 是她转牛角尖了,平白的生了一通闷气,连对象是谁都没弄清楚,呵呵。 放下偏见,再望向这座破败的孤儿院——自己孩子前世生活过的地方,也是前世唯二接纳过他的地方,也没有先前那般厌恶。 每个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都有权利去讨厌谁,在这个时代生活在孤儿院的孩子首先该学会的就是自私,这些孩子不是耶稣转世,不是救世主,谁也没有权利阻止他们的自私,不过一切的因果自己负责。 杨炎清在自家母亲来了之后就异常的沉默,被自家母亲抱在怀里有点窘迫,却也不舍得离开,望着母亲和科尔夫人聊着一些毫无营养的话题,再看着四周孩子羡慕嫉妒的目光,心里莫名的开朗起来了,炫耀般的将自己的脑袋靠向母亲的肩膀,一边闻着专属于母亲的味道,一边暗骂着自己的幼稚行为。 对付科尔这种人其实很简单,只有满足她的贪婪就行,而钱对于寸心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而已,搞定科尔之后,寸心牵着杨炎清的手继续参观这个孤儿院。 两人都没有说话,寸心只是静静的守护着自己的儿子,有时候突破就是要靠契机,修炼即修心,当肉体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就成了先天之体,那时就脱离了肉体凡胎,刀枪不入,百毒不侵——当然这也仅仅是指凡间的刀枪与毒药。 而之后的修行就要靠机缘与心性,其中心性至关重要,如果实力增长过快,而心性在原地踏步,到时渡劫,就会九死一生,魂飞魄散。即使安全度过了,实力也不会再提高,终生也不会在进一步。 而现在就是突破的契机,回忆过往前世今生这是一种感悟,由生到死,由死转生,得到什么,失去什么,从迷惘到醒悟,从而滋生出属于自己的道。可以说现在是杨炎清的重要时刻吗,而寸心要做的就是陪在他的身边。 静静的望着自己曾今住过的房间,仿佛时空重叠,又回到了自己最无助的时段,房间还是一如既往的灰暗,墙角的那只橱柜放着“自己”的战利品,旁边的脏的看不出原来颜色的小床上独坐着一个小男孩,低着头在和一条小蛇悄悄的说话,在静谧的空间,发出“嘶嘶”声,显得有些恐怖。 那条小蛇是他唯一的朋友,是一个很爱甜食的小姑娘,他一直对她很纵容。 突然男孩抬起头,直直的望向杨炎清,“你是谁”,像一只被人侵犯领地的小野兽,全身戒备,瞳孔无意识的竖直。 “我是你。”杨炎清开口。 “开什么玩笑,你有疼爱你的父母,有尊贵的身份,有无数的财富,如果我是你,那为我要遭受到这一切,永远都吃不饱的食物,不能保暖的衣物,被人排挤嘲笑。” “我没骗你,我就是你,以后的你,而你是曾今的我,你本应该存在,现在已被代替,但我们依然是一体,我们有着同样的灵魂,拥有同样的欲望,你的一切我都曾经历,而我的世界你将会参与。” “很好,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说话声渐行渐远,仿佛从另一时空穿越而来。一切回到原点,存在,失去,世界依然运行…… 橱柜依然立在那个角落,只是一扇门早已脱落,上面铺满了厚厚的一层灰,另外一无所有,旁边的床铺还是在那个角落,因为缺了一个角而遗弃在这,这个世界,没有了tom marvolo riddle,曾今属于他的一切也都将封闭。 看过之后,母子两走出这个房间,随着房间门慢慢关起,将尘封起一切。直到门完全闭合,杨炎清抬头:“母亲,雷劫将在一个月之后。” 寸心愣了一下,之后微笑的摸摸儿子的头,“走吧,妈妈带你去吃冰淇淋。” 当两人走出孤儿院门口,看到杨戬正依靠在墙角,双眸微闭,夕阳斜下,投射出半个阴影,在这萧瑟的风景中却显得格外温馨,仿佛感觉到他们的出现,睁开双眼,彼此相视而笑。 作者有话要说:我没脸见人了,不好意思这么久才更 16卖纸花的小女孩 杨戬和寸心两人一左一右牵着自家儿子的手,走在伦敦的大街上,此时已过黄昏,夕阳早已西下,天却没有完全黑下来,路上行人匆匆,似乎是刚刚下班,急着赶回家,路灯已经亮起,昏昏暗暗的,有着独特的静谧。 三人漫步走在街上,与匆忙的路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杨炎清从孤儿院出来之后,显得一直很兴奋,心中的一块大石落下,之后的渡劫就不会受心魔影像,现在的心境越来越接近这个身体的年龄,那时铅华洗尽的蜕变,似剥茧的飞蝶,将会飞向更广阔的天空。 第一次这样毫无目的的逛街,杨炎清觉得很新鲜,记忆中从没有逛过麻瓜的街道,虽然在上一世从出生到11岁都是在麻瓜世界中度过的,但那时整天都在为着生存忙碌,从睁开眼睛开始就计划着怎样从那抠门的玛丽(负责孤儿饮食的厨房女工)那里弄到更多的食物,然后到附近那家灰暗的图书馆中打工,报酬却只是每天一个黑面包以及随时可以借走那些本面破损的《圣经》(别把这家伙想到那么虐诚,他只是想认字而已)。还记得那一世教自己的认字的是一个差不多一只脚要踏进棺材的老牧师。 那个时侯老牧师似乎很喜欢他,说他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还想让他继承自己的衣钵。 那个时候,他也想急切的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所以对劳牧师特别的殷勤,老牧师布置的作业总是在第一时间完成,更是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不断的努力学习,就连别的孩子因嫉妒而起的挑衅,都没有理会,只是这一切都在一次魔力暴动之后都毁了,事情的起因,时间过了这么久,他也差不多忘了,好像比利(孤儿院的一个孩子)的宝贝兔子被人吊死了,然后所有的孩子都说是他弄死的,有的人还说是亲眼看见,那时的他真的只是一个孩子,受不了被人这么冤枉,一时气急,引起了魔力暴动,四周的玻璃窗瞬间破损,变成渣滓直直刺向那些针对他的孩子,那时很多孩子都受了伤,甚至有一个孩子因为伤口感染,没钱医治,在那个冬天离开了这个世界。 从那以后“恶魔”之名传开,老牧师再也没有找过他,当初送给他的希腊文的圣经却一直被他收藏着,和那些从别的孩子那里抢来的“战利品”放在一块,却在邓布利多来时,为了显示自己的魔力,表示自己不是骗子或者更像是给他下马威一般,将橱柜毁之一炬。 想起邓布利多,也就想起了霍格沃茨,不知今世还能不能收到霍格沃茨的通知书,毕竟现在的他已不是巫师了。 回想一下,这件事应该也在这个年龄段发生的,现在他的人生轨迹已改,那么那个孩子是不是也不会死了,其实那时他只有6岁,碰到这种事,他更吓得说足无措,所有孤儿院的大人都去照顾被玻璃划伤的孩子,而他被科尔夫人关进了小黑屋,魔力暴动所引发的后遗症让他足足发了三天三夜的烧。期间没有人想起过他,似乎所有人都默契的将他遗忘了,只有纳吉尼这个小姑娘陪了她三天三夜,之后他从小黑屋里出来,直到见到邓布利多出现,他没说过一句话。 虽然还是很讨厌那只老蜜蜂,但不得不承认,那个老家伙的确在他最迷茫阴暗的时候,出现拯救了他,带他去了霍格沃茨,上辈子拥有最美回忆的地方。 感受着双手所传递过来的温暖,杨炎清从回忆中回到现实,无奈的笑了一下,即使完全的放下了,却还是忍不住去回想,只是这样的回想不复以前那般沉重,有时候回忆,仅仅只是在提醒自己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宝宝,现在买冰激凌的都关门了,怎么办,妈妈还想和你一人一个冰激凌吃着玩呢,真是的,宝宝都这么大了,妈妈一次都没买过冰激淋给宝宝,看来我这个妈妈做的不够称职。” “不用了,我还是喜欢母亲亲自做的糕点,比冰淇淋好吃,尤其现在特别相吃。” “哈哈,宝宝真识货,妈妈也觉得自己做的比较好吃,等一下回去就给你做,今天就做给你一个人吃,你爸爸都没分。”寸心说着猛地在杨炎清脸上亲一口,乘现在宝宝还小多吃点小豆腐,等以后长大了就没机会了。 杨戬乘着寸心“揩油”的这段时间,朝自家儿子发出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杨炎清立即心领神会,开口道:“我喜欢一家人一起吃,所以母亲你做多点,像以前过中秋节我们一家人在天台上吃月饼一样,好不好。” 第一次见到儿子这样的请求寸心哪有什么不答应的,立即化身“儿控”状态:“宝宝说怎么办就怎么办,等一下我们回去妈妈就做。” 得到寸心的肯定回答,杨炎清小心翼翼的抬头看自家父亲的脸色,可惜自家父亲的功力太深,杨炎清没看出什么来,不过唯一确定的是,自家父亲刚刚吃醋了。 呵呵,有家室的男人是很容易幼稚的哟。 就这样三人在伦敦大街继续的溜达,因为这一家人都比较宅的原因,所以从没有这样一起逛过街,对于这一次,大家都比较珍惜。 相较于杨炎清这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来说,杨戬和寸心两人都是“域外来客”,这里的一切都和他们以前生活的地方千差万别,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习俗…… 这一切对于这两夫妇都有一点点的新奇,而的逛街经验他们比起自家儿子来也没有多多少,可以说两人唯一一次逛街就是新天条出来以后,杨戬从西海将寸心接了出来,那时他们想普通百姓一样穿着麻衣布衫,穿梭在人群中,杨戬还给寸心买了一个冰糖葫芦,那是寸心最美的回忆,之后就是魔神的降临,杨戬作为战神,领兵去讨伐,寸心像封神之战是一样偷偷的尾随…… 现在不是什么节日,科技什么的也不像后世那么发达,当然夜晚也不如后世喧嚣,走了一段路之后,行人渐渐减少,偶尔也会出现一对小情侣,相互依偎,很是亲密。也有一些饭后出来散步的一家三口,像寸心他们一样夫妻两一左一右拉着自己的孩子,而有的更顽皮的则自己松开父母的手,自己跑到玩具店门口张望,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够看出自己眼里的“祈求”从而给他买他盼望已久的玩具——当然这些一般都是有钱人家,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这么闲的,这个时代更多的人都在为着生活而忙碌,还没有学会去享受生活。 天空灰蒙蒙的,不久飘起了雪花,黑夜白雪,展示这30年代伦敦独有的风情,寸心下意识的伸出手,接住了飞絮般的雪花,有一丝丝的微凉,转瞬间就已融化,这是飘落人间的雪花,没有仙界可以制造的飘雪那般唯美,却多了一份随意。 行人渐少,直至不见踪影,望着那孤零零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照着隐隐白雪,这样的画面让寸心想起了21世纪无意中看过的一张非主流的贴片,有一段时间“非主流”这一个词曾流行一时,特别是在那些十六七八的少男少女,那个年纪的少男少女总是带着一些普通人难以理解的情绪,一种明媚的忧伤。 寸心觉得自己也开始文艺了,当然这个女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老的,她的自认她的心态永远的只有18岁,所以她能理解那些少男少女的心思,所以她总会隔一段时间文艺一次。 “这位先生,买一朵纸花送给这位夫人吧,很便宜的,两朵纸花只要1便士。”声音很稚嫩,寸心寻声望去,是一个看起来的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发出的,正拦着一对急着躲避风雪的情侣,小女孩的“拦截”使他们不得不停下脚步,只是这对情侣看上去并没有很多钱的样子,而且1便士对生活的低沉的人来说可以维持一天的。很明显英国人没有法国人那般浪漫,那个男的并不想出这个钱。面对女友的不满,男的恼羞成怒的将小女孩推看,拉着女友快步往前走。 可能这种情况小女孩遇到了很多次,这样的拒绝并没有打击到她的信心,揉了揉已冻得通红的小脸颊,两只圆圆的大眼睛不停的向四周扫描,寻找下一个目标。 很快望见了这边耀眼的一家三口,立即向他们跑来,期间她脚下明显大上几号的单鞋拖了不少的后退,有一次差点摔倒。 “漂亮阿姨,请问您要要买纸花吗,很便宜的,两朵只要1便士,如果您还喜欢,我可以在送您一朵哦!”或许寸心的脸太具有欺骗性,赢得了小女孩的好感,让她额外的赠送了一朵。 小女孩长大不是特别的漂亮,头发乱蓬蓬的,脸色蜡黄,身上的衣服特别的单薄,即使在和他们说话小小的身板一直在发抖。 寸心蹲□,抚摸着小女孩的头,“这些纸花是你折的吗,真漂亮?”其实纸花是用最普通的报纸折的,不精致,更没有什么特色,难关没有人会买。 “嗯,是的,都是我折的,阿姨你能不能买两只,不多的,您可以送给这个小哥哥。”说着两眼期盼的望着寸心。 “你的爸爸妈妈你,你天天都来买纸花吗。”“没有爸爸,妈妈在家照顾小弟弟。”小女孩很聪明,知道如何最大限度的博取他人的同情心。 这让寸心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姑娘》,这个故事是寸心8岁的时候自己看的,是上上辈子的事了,上上辈子真的没什么好回忆的,因为是个女孩,从生出来就爹不疼娘不爱,6岁是老爹有了外遇,老妈领着她去小三家里撒泼,讨到了“分手费”,之后就将她扔给了乡下的外婆,外婆也因为她是个女孩,很看不上她。可以说她的童年也不是很美好,在同龄孩子玩闹嬉戏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躲起来看被表哥表姐丢弃了的童话故事,也曾在那段年少无知的时光想象的王子的来临…… 话题扯远了,那个时候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悲惨的孩子了,可是在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并不是很糟糕,至少不用挨饿,也不用挨冻,还可以上学。 所以以后每次一遇到不顺心的时候就拿自己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比,就这样一直长到了20岁,还没有长歪,还考了一个不错的大学。 现在让她遇到了一个“卖纸花的小女孩”,不自觉的带入了儿童时期的情感,“那手里有几多纸花,阿姨全都想要。” “真的吗,谢谢阿姨,我这里有30朵纸花,卖给您便宜点就13便士够了。”看来这个小姑娘还很会做生意。寸心接过纸花,一直当空气的杨戬这时候出来付钱。 接过钱,一共15便士,“谢谢,这位先生,您真慷慨。”面对杨戬小女孩显得有些拘谨,然后转头面对寸心,“阿姨,您真幸运,能遇到一位舍得为您掏钱的丈夫。” 然后转身跑开了,跑到一半又择了回来,跑到一直没有说过话的杨清面前,从衣兜里摸出一朵已经变了型的纸花:“送给你,你长得真帅,长大后我能做你新娘吗?” 作者有话要说:愚人节快乐!有人向v点求婚了! 对于纳吉尼,不好意思,本文要稍稍的修改一下,所以这妹子要稍晚一会出场,呵呵 17媳妇 面对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杨炎清很淡定,当然如果忽略他那双微红的耳尖的话。 突然来了这样一出,寸心很无良的来着自己的丈夫在旁边的看戏,看来自己的孩子的行情还真不错,这么快就有人一见钟情了,不过她是不是应该出来稍稍的阻止一下呢,毕竟早恋是不好的。 而对于二哥,你永远别想在他的表情上看出他的真实想法,认真,你就输了! “抱歉,你来晚了,我已经有预定的人了!”儿子,你什么时候私定终身了,身为老娘的我怎么不清楚,寸心在一边暗嚎。 最后小女孩还是没能得到小杨同学的回应,但也没有黯然离开,这妞的心里抗打击能力很大,心智坚定,并表示自己长大后会变的很漂亮,很有魅力,小杨同学没看上她是他自己的损失。 寸心默默的望着小女孩离去的背影,突然发现这小女孩的性格和自己太像了,可惜这孩子没灵根,不然拐回家做徒弟也是很不错的。不过寸心悄悄的使用了一下小法术,类似于“福灵剂”的功效,虽然不能根本的改变这孩子的气运,但能保证她这辈子会幸福安康。 之后三人再也没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事,不过就这件寸心嘲笑了自家儿子很久,总觉得很可惜,有时候想想给自家儿子拐来一个童养媳,玩玩养成游戏,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其实,在女孩送花的时候,第一时间闪过杨炎清脑海的尽然是阿布的身影,记忆中他们谁也没有向谁表白过。 dark lord不需要爱,那时他一直这么认为,所以即使知道对待阿布有着不一样的感情时,他选择了逃避,并将那段刻骨的爱恋从灵魂中剥夺,将他深埋于黑暗之中。 是他辜负了他,逼他离开了自己,直到他的离开。将他们的一切彻底的埋葬。从此他没有了制约,也就变的更加疯狂。 这一世,他不会让这悲剧的一切重演,重活一次也让他了解了什么才是他真正想要的,对于珍惜的一切他都将会牢牢把握。 想到这里,杨炎清急切的想要见到阿布——告诉他,这一生,他都不会放手。 今夜马尔福庄园显得特别寂静,今晚也是已经7岁了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离家出走后回家的第一个晚上,现在的阿布呆呆的倚在窗口望向那无尽的夜空。 被里德尔叔叔送回家之后,他第一时间向父亲和祖父坦白了这几天他的行踪,之后就退出了书房,留出空间让父亲他们商议事情。 他并没有隐瞒什么,关乎马尔福家族的事,他从不任性,这一点马尔福家的教育很成功,至少在阿布幼小的价值观人生观中,家族的事永远是第一。 而且,他也觉得这个没必要隐瞒,他回来之前谁也没有明示或暗示过他不能将这几天他接触到的是说给家人听。 回来的第一个晚上阿布觉得自己失眠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睡眠质量的好坏可是直接影像自己的容貌的,他可不能在什么都不如那个小鬼的情况下,连外表都被比下去。 说起来现在失眠的原因,在那个神秘庄园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和那个小鬼在庄园里“探险”,会带他去玩那个“云霄飞车”,这个很刺激,特别往下冲的时候,感觉和骑扫把一样。还会太他去海底,庄园依海而建附近的那一片海域都被规划在庄园之内,在潜水之前小鬼给自己吃了一个药丸,可以在海底自由的呼吸——虽然魔法世界也有类似的魔法,但会像变形术那样改变人的外形,这是外貌协会会长的阿布难以接受的。所以在看到这么有用的“魔药”之后,很不客气的要来了几颗。 在这个小鬼面前,阿布总是会理直气壮的任性,将贵族修养什么的多会抛之脑后。 在海底他见到了传说中的美人鱼,真的很漂亮,他们还会说人类的话,叫着小鬼“小主人”跟让他吃惊的是在海底竟然有一座宫殿,精致宏伟的让人无法描述。而这座宫殿也是属于小鬼的。 那个小鬼他们家的背景绝对不简单,那几天他经历的事绝对的颠覆了他的想象。 还有那个奇怪的小鬼,自己明明比他还要大一岁,在他面前总是会不自觉的任性傲娇,而那个小鬼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每次自己提出任性要求的时候,他都会包容自己,并会想方设法的满足自己的要求。 他想他真的很喜欢那个小鬼,因为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潜意识里总觉得这个小鬼会包容自己的一切。这种喜欢是最纯粹的喜欢,揉不进一粒的沙子,是他以后的生命中珍藏的最真诚的情感,无关欲与利。 书房内,马尔福的家主正在和自己的父亲商量阿布的这次奇遇,雷奥(阿布的父亲)一直是知道整个巫师界并不仅仅只有他们认知的几个贵族家族。那些未知的隐世家族才是真正的可怕。那些隐世家族拥有着无人能及的财富和使人嫉妒的魔法天赋,他们不屑于和世俗的魔法世界交往,他们自成一个世界。一个他们无法插足的世界。 半响,“雷尔,关于隐世家族的这件事,你还是不要干涉了,让他顺其自然吧,那个家族有一个孩子应该和阿布的年龄差不多,小孩子之间的感情最单纯,如果我们强加干涉,反而会适得其反。” “知道了,父亲。”雷奥回应到,接着又说道:“其实,阿布这孩子做的一直是不错的,是我们管的太严了,这孩子很聪明,知道调节自己的情绪,有时候一定程度的反抗反而比一味的压抑,效果更好,等发泄够了就会回到原点,按预期的道路继续走下去。这样总比疯狂的叛逆强,如果真的到了那个地步只怕所有挽回都来不及了。” “嗯,不过那个小子也真够幸运的,一次出走就能遇到这种事,看来梅林还是眷顾我们的,我们马尔福的荣耀会一直延续下去。”画像里的老马尔福自得道。 而此时的杨炎清正效仿着罗密哦,偷偷的潜入马尔福庄园去找他的“茱丽叶”(如果让阿布同学知道某人将他比作茱丽叶,他会一巴掌扇过去的)——阿布同学的属性真的是女王来着! 对于马尔福庄园的地形,可以说小v同学闭着眼睛都能走,其实上辈子他也曾这样偷偷的潜入庄园找过阿布,两人都曾年少轻狂过,也会做一些浪漫且刺激的事——在长辈的眼皮子底下偷情,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贵族的生活很糜烂,看对眼之后,自然而然的可以上床。他们两个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在阿布毕业以后,在那次毕业典礼上,阿布盛装出席,那时候的阿布给他的感觉就是惊艳,加上香水和酒精的催化,将两人深埋心底的野兽唤醒了,接下去的事不言而喻。那是他的第一次,面对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这个情场老手显得明显很生涩,但他体内有着天生的掠夺因子,喜欢掌控全局,最后还是他进行了主导。 那也是阿布第一次处在弱者的姿态,那一夜的阿布只为他一人展现,被他进入是的羞涩,配合自己节奏时的喘息,还有最后的求饶……都曾让他热血沸腾。 到达阿布房间的楼下,看到还是萌包子一般的阿布,学着大人倚在窗口装忧郁,睡衣发型什么的一丝不苟,短小的手臂撑着留有婴儿肥的脸蛋,别提有多可爱。 小杨同学在黑暗的角落笑的很猥琐,咳咳,是笑的很有内涵! 对于突然冒出来的某人,阿布变现的很淡定,至少表面是这样的,就在刚才,在他还在缅怀即将失去的友谊的时候,那个让自己忧郁的始作俑者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看到真实的人,阿布的情绪实在有点复杂,但不可否认里面的惊喜是占一大半的,当然还有一点点的怒火——这家伙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吗,如果当时他尖叫出来,还会惊动父亲他们。 阿布做贼心虚的望了望四周,然后迫不及待的将人拉进了房间。 “你怎么会来这里?怎么进来的,会不会被我父亲发现?”在他面前阿布从来不会伪装,永远的展示着他最真实的一面。这是重生以来的福利,如果还是在上一世,阿布绝对不会表现的这么可爱,上一世他对阿布的第一印象应该是一只骄傲的开屏孔雀。 不过不管阿布表现出哪一面他都喜欢。 “今天你走的太匆忙了,我忘记将东西给你了,所以来找你了。”虽然两人相差了一岁,但两人的身高差不多,甚至还是小一岁的杨炎清高一点,所以说话时杨炎清要稍稍的低着头。 气息有意无意的喷在阿布的耳侧。 阿布不自在的后退一步,“什么东西?” “喏!”杨炎清拿出了一个吊坠——斯莱特林吊坠,曾今是他的魂器,也是他埋葬唯一爱恋的坟墓。 这一世寸心在梅洛普.冈特的身体里重生,所以继承了梅洛普的一切,这个吊坠并没有像原著里一样被变卖,反而给了自己儿子当玩具。 毕竟是自己祖先的遗物,还有上一世被赋予的特殊意义,杨炎清一直都贴身珍藏着。不过现在他打算将这个送给阿布,嗯,这就算是他们的定情信物吧!这个人,这一世他会将他看紧,不会给他出墙的机会的。 “这是?”好像在哪里见到过啊,阿布望着这个吊坠回忆着。 “斯莱特林吊坠,也算是我们家的钥匙,有了他你可以随时来找我。”突然小v同学又露出了一抹坏笑,在那张稚嫩的小脸上显得非常违和,“并且,这是我们祖传的宝贝,一般都是由家族女主人保管的,所以,阿布,现在你是我媳妇了!” 阿布还没有从“斯莱特林”这个词中反映过来,又听到下面那句话,顿时就炸毛了:“你才是媳妇,你们全家都是媳妇!” 作者有话要说:小v已经崩了 前几天看了哥哥的一些报道,对于他和唐鹤德的爱情真的很感人,不过有人说这是在炒作,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18番外 寸心上一世的名字叫做安然,取平安淡然之意,安然很喜欢这个名字,感觉特潇洒,这个名字还是她老爸给她起的,尽管她现在都快忘记这个给她起名字的男人张啥样了。 在寸心还叫“安然”的时候,过的其实挺悲催的,5岁的时候,她老爸出轨了,理由是她老妈生她的时候坏了身子,不能在生育了,断了他想要儿子的念想,所以就心安理得的找别的女人了。 而她老妈更是把她当成了阶级敌人,认为自己的不幸都是她造成的,等利用完她,拿到赡养费之后,就将她扔给了乡下的外婆,外婆家的日子真心的不好过,虽然没有出现什么打骂挨饿虐待儿童的情况出现,但冷暴力什么的永远都不会少,更有不少同龄的小孩有意无意的嘲笑,最终还是养成了她孤僻的性格。 安然并不是很聪明,但她的运气很好,中考时成了一所重点高中的吊车尾,虽然是“吊车尾”,但至少考上了不是。 说她运气好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有一个随身空间,就是现世流行的那种可以种田,可以养生,可以美容,可以致富等等差不多的万能空间。 所以安然在考上高中之后,搬出外婆家的小日子过的很滋润,没有了束缚,没有了压迫,没有了嘲笑鄙视,这一切就像天堂一样美好。 安然有点没心没肺,对于从小父母离异的孩子总是有点的渴望父爱母爱啥的,但这娃一点也没有这种渴望,相反最好希望他们永远都不要出现在她面前。可能是从没有体会过所以才不会去想要吧。 因为是农村里出来的娃,所以不管在班级还是在学校,安然都是个小透明,对于身边的一切她从不嫉妒,也不羡慕。自从上了高中,也就和家里断了联系,不管是从不管她的老娘,还是对她实行冷暴力的那些亲戚。 所以安然在外面租了一个简陋的小房子,然后,毫无顾忌的出入空间,空间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秘密,里面有着很多的小动物,最多的是猫和狗,都是从路边捡来的流浪猫和流浪狗,由于空间这个作弊器,那些猫和狗长相也越来越讨喜,也非常的通人性,在安然的小租房里会出现现场版的猫狗大战,原因是抢她小房间里唯一的一台电视机。 可能经过空间的滋养,安然长得越来越漂亮,只是寸心为了那些不必要的麻烦,将自己的头型剪成了五六时年代的学生头,在加上一幅黑框眼睛和万年不变的肥大校服,这样的伪装足够将她化为路人甲行列。 其实安然对于那些什么校花班花什么的,真的看不上眼,女人真的无所谓美丑,只要打扮一下,丑小鸭立马会变成天鹅;反之,白雪公主也会变巫婆。 安然在十七岁的时候就暗恋了,不过暗恋的对象并不存在现实,因为她暗恋的人是宝莲灯里面焦哥哥饰演的二郎神,当安然第一眼看上他就喜欢上他了,当然,这仅仅是喜欢,就像班里很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喜欢暗恋校草一样,期望和校草谈一场恋爱,和他手牵手逛街,细雨下接吻什么的,但现实是百分之百的不可能,所以只是想想。 安然是怎么被学校开除的呢? 好像是在愚人节的时候被班花给耍了,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更衣室的门打开,然后只穿了短裤抹胸的安然被人看了个精光,这对于现在的女生来说其实没什么,但谁叫安然的内心非常的保守呢,在她的意识里,身材什么的只给自己未来老公欣赏的,所以当时的场景确实吓了她一大跳,赶忙将手上的衣物往自己身上套。 但已经有好几个人拿着手机拍下来了,套好衣服的寸心火了,反正光脚的不拍穿鞋的,一个没爹没妈,没钱没势的高三一班小透明,横起来也可以不要命的。 老虎不发威,以为她还真是只病猫啊,所以就对着离她最近的一边拿着手机狂拍,一边露出猥琐笑容的男生上去就是一脚,在人家坐在地上捂着肚子的时候,有拿起蹬脚砸烂了,那只爱疯。 这一系列的举动顿时将所有人愣在当场,在所有人还没反映过来的时候,迅速锁上更衣室的门,对着,赶来刷她的那些人抡起凳子就砸,那场景实在是太黄太暴力了,总之最后更衣室里还站着的就她了,虽然她也挂了彩。 不过比起地上的那些人真是……最惨的还是他们的班花,鼻子歪了,脸花了,嘴唇成了香肠嘴,估计这妞以后除了整容和星爷的“还我漂漂拳”之外,还真别想回复以前的容貌, 简单的说就是被毁容了! 谁叫这娃是有钱有闲的富二代呢,没事老是捉弄他们这些草根阶级的小透明,她以为她是f4啊,让安然放过她的理由都没有,真是的,其实她真的很善良,只是有时会暴躁一点。 这次群架,安然一人挑24人,完胜! 这次安然成了名人了,这样的战绩完全打破了xx高中的记录了,而且虽然,安然当机立断,即使补救,但还是有几张她更衣的照片流传了出去,虽然三点没露,但那火爆的身材,完美清纯的长相什么的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在安然踏上xx高中第一校花的宝座之后,紧接着就是xx高中的退学通知书,这是安然意料之中的事,毕竟那天她揍得都是一些富二代,官三代什么的,不走难道留下来让人家报复回去啊。 潇洒的整理了一下行装,连衣袖都没挥,直接走人。留下了一群想向他告白的一群青葱少男。其中竟然还有他们学校的一个校草。 在离高考只有一个月的时候被学校开除,对于无权无势无门路的安然来说,她已经离大学什么的无缘了。 安然用一秒钟哀悼从指尖流逝的光明未来,然后退掉了租房,带着自己的随身空间离开了这座城市。 要说迷茫什么的,安然是有一点,不过她有空间,空间就是她的家,这个世界容不下她,她就一直呆在空间里好了,反正什么都有。 当然这只是想想,事情还没糟糕到这种地步,现在她已经用最快的速度逃走了,等那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人去人空了,中国那么大找她这个人真的不好找。 后来安然来到了京都,这个国家的心脏,也是这个国家最好学府的所在地,安然在北大附近的一所超市工作,是收银员,工资两千一个月。 18岁的安然成了最普通的打工妹,休息空闲之余,回到北大当旁听,或者去图书馆看书,毕竟多学点知识是不会错的。 安然很羡慕那种出口就能说鸟语,咳咳,是英语的那些人,觉得特牛,所以,那些英语课程从来不落下,后来研究出一些窍门之后,就开始买书自学,顺便学一下法语,韩语,日语什么的,不求精通,但求能懂。 安然也不是没有想过去花鸟市场去卖空间里的奇花异草,或者去赌石什么的,但这种是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且现在有工作,有住的地方,还可以免费学知识,生活过的不错,安然很满意——正随了她的名字,随遇而安,潇洒淡然。 后来安然存钱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辞去了超市收银员的工作,安安静静的在租的地下室里写小说,钱虽然依然不多,但这是一份很自由的工作,可以拓展知识面。 安然基本上什么小说都看,有一段时间喜欢狗血的虐恋深情言情文,虽然会一边看一边吐糟男女主角的智商;也曾迷上某点网站的升级流爽文,一般都是草根逆袭高富帅,一路打怪收妹子,然后安然想那些女主怎么会这么喜欢和别人共用一根黄瓜呢? 最后迷上的是某个以绿油油的颜色为版面的网站,从此验证了一句话“一路耽美深似海,从此神马都路人”。好吧简单的说,安然成了一个腐女。 这个网站什么腐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看不到的。后来安然就陷进去了…… 安然是怎么穿越的呢,好像是看了一本穿越文,主角穿越成了二哥杨戬的老婆,成了婚,还到处勾搭别的男人,一边说二哥不爱她,一边心安理得的顶着寸心的皮接受二哥的照顾。最后的最后,还和别的男人跑了,还说二哥不懂爱。 nnd,谁给她一把刀,她想去看了那个穿越女。安然又一次的暴躁了。 然后不小心踩到了接线板,触电穿越了。 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美男从天上掉了下来,安然下意识的伸手去接,突然发现,尼玛,她怎么成了软体动物了?接着晕了。 安然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了寸心,还是第一次偷偷从西海溜出来的小粉龙,正好遇到被杨戬杀害而掉下来的金乌,然后被砸中,再然后,她穿来了。 这是寸心和二哥的初遇啊,老天,我爱死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什么的还有后续的,大家不要着急,鉴于很多人想看寸心和杨戬的事,那我就在番外这里写了,这只是一个开始,交代一下寸心第一世的时候。 还有就是寸心群挑的事,曾经的曾今,也发生在我身上过,好吧,我的人缘什么的其实很不好,没什么朋友,高中的时候同一寝室的女生曾联合起来欺负我,当我吃完饭会寝室发现我的被子什么的都扔在地上,毛巾和橱柜里的东西都找不到了,而寝室里的人都坐在各自的床上,各干各的,当我是透明人,然后我火了,栓上了门,干起来了,然后我将热水壶里的水全都倒到了她们的床上,大不了大家一起睡不成觉。 其实五对一我吃亏的,但我揪住了一个最看不顺眼的,基本是掐扭咬抓,往死里打——(那段时间看起点文,知道干架得豁出去)然后各个击破,最后,我们全都进了医务室,不过尽然是我伤的最轻。 这些都是年少亲狂的往事了! 呵呵 19番外续 安然其实还是比较喜欢电视剧中的寸心的她,至少相比嫦娥而言,寸心个性够坦率,但相对的她是西海三公主,也有着一些“公主病”,比如“鲁莽,冲动,以自我为中心”等等。 安然其实很羡慕寸心的,虽然知道,那只是一部电视剧,不能较真,但安然总是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处在寸心的立场上,她会怎么对待杨戬和杨戬身边的朋友。 安然和寸心不同,安然是实实在在的草根,而草根往往更懂得怎样去察言观色,懂得怎样与人相处。 安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寸心,因为得到了寸心的记忆,所以也知道怎么转化为人性,直到庆幸的是空间也跟着她来到了这个时空,空间里有一间竹屋,竹屋从外观上看古色古香,但里面的家具摆设什么的都是安现代的东西。 安然幻化成人性之后,对着全身镜照了一下,发现现在的这具身体,前世的自己很像,不同的是以前便于打理的短发变成了潇洒飘逸的长发,整个人更显古典的气韵,寸心的眼角微翘使整个人更显的倨傲,有一番“公主”的气度。而以前的安然,相对来说显得较为平和,较为恬静,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有种邻家小妹的味道。 现在两相结合,让现在的寸心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但总体感觉不坏,安然下意识的将自己带入寸心的角色,这并不怎么排斥,好像这一切都理所当然。 打理好了自己,寸心来到卧室,里面的席梦思床上,睡着的正事她以前一直暗恋着的杨戬。杨戬虽然盛怒之下击杀了九大金乌,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之后也重伤昏迷,掉入了西海,正好被刚刚得到寸心记忆的安然救起,俗套的说:这是命运的相遇。 因为杨戬现在正在被通缉,在加上寸心刚来到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的不知道将二哥安置到哪里,索性就带他来自己的私人空间。 空间这东西在现代是个宝,但在这个到处都是神佛的时代就不一定了,就算依然是一件了不起的宝贝,但那是杨戬,寸心也不打算隐瞒。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寸心真的挺唯心,简单来说,就是情感左右理智,不过这也要看对什么人了。 寸心以前总觉得焦大哥演的杨戬很是风华绝代,但没想到正主更胜一层楼,其实仔细看看还真的和电视剧里的二郎神有点相像,特别是额间的那抹神秘的纹路,这应该就是他独有的“天眼”了吧。 偷偷的望了一下昏睡的杨戬,见他的样子应该不会很快醒来,于是大胆的伸手想去摸摸,但在手就要碰到的那一刹那,杨戬猛的睁开了眼睛,暗若星辰。 寸心心虚的想收回手,狗腿的笑笑。但手收回到一半,就被杨戬给握住了。试图挣扎一下,但二哥的力道很猛,一点也没有受伤虚脱的感觉——不愧是昭惠二郎显圣真君,帅呆了——典型的脑残粉。 “娘亲!”杨戬终于开口了,但说出的第一个词差点让她崩溃,她穿越而来是为了成为您的老婆的,不是来当您娘亲的,二哥! 不过也只是想想,现在的二哥神志明显还没恢复,而且这一天明显经历了太多的悲痛,现在他真的失去家了,父亲死了,母亲也死了,就剩下他和三妹,可他一怒之下杀死了玉帝的九个儿子,就和天庭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这样他唯一的亲人——三妹杨婵,她的处境会更加的难。 杨戬说完这句话之后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人,并非是自己的母亲,是的,他的母亲已经死了,身心俱灭,再也无法生还。 “那个,你可以先放开你的手吗。”虽然很喜欢与偶像有接触,但偶像的手劲太大的,真的很痛啊。 “抱歉!”意识到自己正牵着一位姑娘的手,杨戬尴尬的放开了,眼睛有些飘忽,耳根也有点泛红,好纯情啊,太萌了。没想到二哥还有这样一面。 寸心可以在花痴一点的,真的! 虽然刚醒来的时候杨戬的心神有些飘忽,但片刻之后,就已稳定心神,除却刚刚开始有些尴尬,杨戬第一时间的戒备起来,这里给他的感觉很怪,这里的陈设他从没见过,但很精致,布置的也很温馨。 隐隐约约可以看出这是一件女子的闺房,那自己睡的不就是…… “唰”的一下,杨戬立即掀开被子站起来,由于动作过猛,又有伤在身,导致杨戬又重新摔回到床上,顺带着想扶他的寸心一起。 躺在杨戬身上的寸心,心中的狼在嚎叫,这是言情小说中的经典桥段有木有,这是男女主人公的暧昧必经之路啊有木有,哈哈,想不到她寸心也有这样一天,二哥我的床你上了,我的人你抱了,就等着以身相许吧。 太幸福了有木有! 想是这样想,但寸心这人特会装,像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女的一样,抱了一下之后很矜持的快速起来,故意羞涩的不看杨戬,“你伤刚好,先不要太激动,有什么事等你养好身子再说。”说完寸心快速走出了房间,徒留下还没反映过来的杨戬。 这丫的可以去演偶像剧了! 先不提跑出去撒欢的寸心,被留下的杨戬还在回忆着刚刚的事——他睡在一个女孩的床上,刚刚还抱了那个女孩,在身体接触的刹那,女孩柔软的身体让他失神。这是他懂事以来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女子。少女的芳香还萦绕在侧。让他有一瞬间的安心。 突然觉得眼皮很累,好久都没有休息过了,只从那场巨变之后,他真的好累,母亲儿子想休息一会了! 当寸心一边哼歌,一边煮好饭之后,又恢复到淑女状态,在门口整理了一下衣衫,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不过反正门没有锁,敲门只是礼貌问题,寸心就顺势开了门。 杨戬睡着了,他的睡姿竟然想婴儿一般蜷缩着,这是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睡姿,寸心下意识的放轻脚步,拾起一旁的被子,再次将它盖上。 坐在一旁静静的观察着,杨戬对家的渴望寸心无法体会,因为她从没得到过,无论是作为寸心还是安然,上一辈子不必说,有爹妈和没爹妈一个样,从来没有人会记起她,寸心的话除了身份比以前的她尊贵一点外,还真的无甚区别。 寸心的父亲毕竟是龙王,哪个王不是后宫多多的,自然她老爹也一样,寸心也不是她唯一的孩子,忽略她也是不可避免的,前面提过,寸心的性子过于鲁莽,并不懂得怎样去讨好别人,所以在西海人缘并不怎么好,全龙宫,唯一和她相处的很好的就是她的双胞胎兄长,只是前阵子被人陷害说用火烧毁玉帝赏赐的明珠,被贬到蛇盘山等待唐憎取经。 寸心知道他的哥哥是被冤枉的,但没有人替她哥哥申冤,所以她这次偷偷出来就是为了找她哥哥的。谁知会碰到这种事。 如果所料不错,她现在的哥哥就是以后唐僧的坐骑——白龙马。真够惨的,一个堂堂的龙三太子,竟会沦为一个凡人的坐骑。或许继承了寸心的记忆,每次想到这件事,就会感到不忿。这是两世以来唯一体会到的亲情。让人感到很温暖。 自己的哥哥只是被贬就感到难受了,那杨戬在少年是亲眼目睹父亲哥哥惨死,又在认为自己有能力救出母亲时,眼睁睁的看着她被晒死。那时怎样的感受啊! 不自觉的流露出了一抹心疼,现在的杨戬并不是以后威名显赫的英烈昭惠清源妙道显仁敷泽兴济二郎显圣真君,他还不是无敌的战神,他还只是成长中的少年,以后他还会遇到跟多的苦难,还要承受更多的身心折磨。 那么以后的路就由她来陪伴他吧,以后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她都将陪他度过。 为什么会这样呢,寸心知道自己并没有爱上他,对于杨戬只是偶像的好感,只是喜欢,寸心还真的不知道什么是“爱”,怎样才是爱人的感受。 活了这么多年,一个人有时真的很孤单,只是寸心会下意识的不去想这个问题,想尽一切办法充实自己,其实有时候逃避真的不是懦弱的表现。 其实她想找一个自己在乎又在乎自己的人,这样应该是一件幸福的是吧,望着,眼前熟睡的二哥,即使睡着眉心还是皱着,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杨戬,你好好安睡,醒来之后,会多一个我,陪你! 最终还是没有叫醒二哥,寸心向往常一样坐会一个人的餐桌,继续一个人吃饭,当然不时的有着猫猫狗狗过来撒娇卖萌要求蹭饭。最后的最后寸心自己没吃饱全都给了这些小家伙,看着腿上圆滚滚的敞开肚皮要求寸心抚摸消食的大胖,寸心考虑着要不要限制它们的饮食,毕竟肥胖症什么的太不华丽了。 当杨戬走出房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位外表清丽的粉衣女子坐在饭桌前对着膝上的白色小猫,温柔浅笑,四周围着一圈各具特色的猫猫狗狗,各自追逐嬉戏,这是一幅很温馨的画面,但杨戬却看到了一丝丝的落寞。 感觉到别人的目光,寸心转身,是一身白色长袍的杨戬,此时的他再也没有了睡着是的疲惫与不安,剑眉星目,似一把出鞘的长剑,隐隐透着寒意,却又掩不住的绝代风华,好似被蛊惑了,寸心眨也不眨的盯着眼前的人,不知怎的,心脏不规则的跳动起来。 “咳咳!”寸心的眼神太过热烈,杨戬不习惯的出声提醒,寸心从咳嗽声中回神,对自己不受控制的花痴症状唾弃一番,然后没事人的开口到:“你已经昏睡了三天三夜,还没吃过东西,想吃什么,我这就给你做。” “多谢姑娘,相救,在下已经无碍,就不打扰姑娘,这就告辞了。”杨戬知道自己现在已经被天庭通缉了,和他走的近的人都将会被牵连,他不想让她因为他而受到伤害。 “你就打算就这么走了吗?”寸心委屈道(这货是故意的,大家不要被她骗了),“那天是我将你救起,你身受重伤,我不知道怎么办,有不能就这样丟下你,只能将你带回我的本命空间,可你竟然在我照顾你的时候,对我,对我……”寸心紧咬下唇,似有难以启齿之事不想提起,而真正的原因是她不知道接下去的台词怎么说。 反正不能让杨戬就这么丢下她走人,他是她来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她唯一喜欢的人,不管是雏鸟情节作祟还是什么原因,总之,她赖定他了。 而杨戬望着这样的寸心,终于那还没连到家的面瘫脸,崩了!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的话,我打算半个月一更,明天开始正文,下一章萌货纳吉尼@! 20定情信物 还有一个月,杨炎清就要渡劫了,从元婴到出窍,需要经历四九天劫,对于修真者来说,每一次渡劫都是九死一生的,修真本是逆天而行,想要修真就需要接受天的惩罚,这就是法则的力量,即使到了杨戬这个境界,也无法无视法则,他是天地运行的根本。 一般的修真者在预感到上天警示之后就会,找一处荒无人烟的地方,设下阵法,以防一些意外之事,当然还有一些阵法可以降低雷劫的力度,保障渡劫之人的成功率。这些阵法往往非常的“贵”,因为可以抵御雷劫的法器一般都是上品灵气,对于一些散修而言由上品灵器组成的陈法实在负担不起。 言归正传,杨炎清此次所度的是四九天劫,不同于普通的人类修真,即使失败也可以抛却肉身,使灵魂解体,虽本身实力大减,但重新修炼,依然有希望成仙。 而杨炎清属于特例,特例顾名思义就是有别于通例的特殊事例,不能用常理判断,不提他的重生,灵魂之力的强劲,也不提他父母亲在孕育他期间,输给他的元力补品,就单单他的血脉之中有羽蛇的血统就应该遭受特殊对待。 这不得不追溯到斯莱特林的祖先,其实所谓的巫师最开始就是人与妖的结合,所生出来的半妖,在华夏修真界,半妖的地位是非常尴尬的,也是天道所不允许的,所以他们先要成仙,所要承受的天劫乃是人类的两倍,但有失就有得,度过天劫之后的能力也相对的要高于同阶段的仙修或者妖修。 这一点杨戬也深有感触,他是半神之体,肉身成圣,修炼之路比普通人难上几倍,他现在的能力也是一般的神仙望尘莫及的,已可以和上古准圣企及。 但不管是半妖半仙还是半神,能坚持到最后的最终有几人呢,没有人真正有魄力孤注一掷,赌着魂飞魄散的结局闯过这亿亿分之一的机会。所以这时间只有一个杨戬。 毕竟寸心现有的身体是梅洛普.冈特的,她是斯莱特林的后裔,身上留有的羽蛇血统分毫不差的遗传给了她儿子。而却血统非常的浓厚,盈盈有着“返祖”现象。 所以在选择功法的时候寸心毫不犹豫的给了他一部所有鳞甲类动物都可以修炼的《化龙诀》。 其实现在杨炎清的情况非常的复杂,既有着精粹的灵魂之力,又有着上古的羽蛇血脉,体内更是有着他父母传输给他的元力…… 总之这次的天劫肯定不会那么容易让他过的,一旦失败,直接形神俱灭! 不过幸好这家伙今世有一对好父母,护体战衣,保命手镯什么的不要钱的往他身上砸,咳咳,这种暴发户的举止其实只有他母亲在做,而他父亲早已想妻奴方向发展,老婆的命令不得不从。 可怜杨戬的形象现在早已在他儿子新买中大跌,而罪魁祸首还在傻愣愣的翻着自己的压箱保底,誓要将她儿子上到头发丝,下到脚指头全副武装。 虽然渡劫之日在即,但当事人却一点也不在意,照样上学逃课追媳妇!这混蛋越来越没有下限了,这么小的孩子都下的去手。 自从那一夜的夜袭,这家伙已经单方面的确定了两人的关系,并且非常无耻的霸占了阿布的床,每天晚上都翻墙看媳妇。一有空就就骚扰媳妇。顶着一张正太包子脸,谁也不忍心去责备他。 寸心也像众多家长一样耳提命名过,什么事等过了天劫再说,即使转性了也要提前跟她这个老妈说一声,不然她会以为自己儿子被人给穿了。 杨炎清表示,自己的心性很稳定,即使修炼也不会在短短几天之内有所提升,而且上辈子他已错过了很多,这一次,即使会魂飞魄散,形神俱灭,也会拉着他一起,不管如何这一世,他都不会放手。 在儿子说这句话的时候,寸心下意识的往自己丈夫怀里缩了缩,现在的儿子好可怕啊,这才是他的本性吧,为达目的,不折手段。寸心为阿布默哀! 总之,这家伙为了媳妇,什么里子面子全都豁出去了。 其实巫师界真的很落后,虽然现在和麻瓜界相比还看不出来,甚至比麻瓜界安逸,但不出几年他们的差距就会拉大。 对角巷是英国巫师界非常著名的一条商品街,相对于麻瓜,巫师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以至于无论什么时候这条街都能人满为患,因为他们的公共设施组建的太少了。没有可以过多娱乐的地方。 杨炎清这一世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只是这一世再也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新奇与期待,正好相反,就得很无趣,印象中这个地方好像从来没有变化过。 与之相反的正好是阿布——虽然刚刚开始是被这个黏人的小鬼拉来的,表面上不是十分愿意,但一到对角巷,本性就暴露了,你不能指望一个真正的7岁的正常孩子,像他旁边的老妖怪一样对吧。 所以现在是阿布小朋友兴奋的拉着杨炎清到处跑甚至有点横冲直撞,不过在对角巷的的巫师一般都很宽容,即使被撞了,也只是笑笑,让他们小心一点。被阿布拽着的杨炎清只能在身后尽量的护着他,突然之间有种他在养儿子的感觉。 再一次的被自己的想法囧了一下,看来以后真的要和母亲保持一点距离了,“无厘头”是一种病,而且还会传染。 最终他们停在了一个宠物店门口。 “阿布想要买宠物吗?”杨炎清开口问道,不明白自己的小恋人脑袋瓜里在想什么,明明里德尔庄园就这种稀奇古怪的动物最多了,只要阿布想要,他就会送。 阿布低着头没有理他,他才不会承认自己想要送他礼物呢,这个小鬼太霸道了,如果让他知道自己也在意他,他肯定会得寸进尺的,所以不能给他好脸色,嗯,寸心阿姨好像是这么说的。 两天前寸心与阿布之间的“婆媳对话”: 寸心:“小阿布,宝宝说要让你做他的媳妇,你可不要那么快答应哦!” “我没……”我没有答应啊,我可是个男的,才不会嫁给那个小鬼,小阿布想。 “我知道,小阿布是不好意思了,没关系,阿姨很开放的,而且贵族之间联姻什么的很正常的。” “可是……”你不是说不要我答应吗。小阿布头上出现两个问号,原来小鬼说的很对,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他母亲。 “你父母那边,阿姨会去沟通的,你不用担心了。” “不是,是……”我没有担心啊,而且我父母肯定不会答应的。 “阿布这么优秀,也只有我们宝宝,配的上的,阿布可不要喜欢我们宝宝,不然宝宝会不高兴的,宝宝不高兴的话会欺负阿布的。不过阿姨会帮你的,只要你嫁给我家宝宝。” “???”阿姨到底想说什么? “咳咳,其实我家宝宝还是很厉害的哦,人聪明,很多东西不用学就会;长得帅,可是有小姑娘向他表过白的哦;法力高,就是相当于你们的魔力;血统纯正,其血液纯度到达百分之九十九的九;最重要的是他喜欢你!当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什么都会为他做。” “……”那个小鬼确实挺强悍的,阿姨你确定不是在打击我的自尊心。 “不过宝宝有时候就是太臭屁了!”寸心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现在宝宝越来越狡猾了,好久都没有捏到宝宝的小脸颊了。 “嗯!”这个阿布同意,和小鬼在一起一点威严都没有,还老是被他牵着鼻子走。 “所以,我要把他培养成新世纪忠犬攻!”寸心斗志昂扬,接着拉起阿布的手,“让我一起努力吧。 “…嗯…”寸心阿姨好诡异啊,她后面闪闪的光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想不想他只疼你一个人;宠你,不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呢都会做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不欺负你,骂你,相信你;别人欺负你,他会在第一时间出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他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呢他就会哄你开心;永远都要觉得你是最漂亮的;梦里面也要见到你;在他的心里面只有你!”现在的寸心的形象就是传说中的“怪阿姨”。 听上去很不错哦,阿布想象一下那个画面,自己在一旁很有威严的看书,那个小鬼在旁边像管家一样乖乖的站着,听自己的指令。越想越兴奋,不过很快,两只小耳朵塔拉下来,这根本不可能的。 “阿布乖,这世界上没有阿姨办不成的事,你只要乖乖听阿姨的话,让宝宝听你的话指日可待。 “那要怎么做?”于是,阿布小绵羊终于受不了诱惑,走向了寸心腐女狼的陷阱…… 你不能明确的拒绝他对你的好,但也不能理所当然的接受,要保持一个度。你不能太默视他,但也不能太关注他,要取其中庸。 什么叫“中庸”,阿布不清楚,应该是平等吧,平等的话,上次他送了斯莱特林吊坠给他,那现在是不是也要送给他一个礼物呢?——请无视阿布的理解能力吧,他不是我们天朝的子民。 阿布真的不清楚要送什么礼物给这个小鬼,毕竟,这家伙好像什么都有了,想来想去还是送给他一只宠物好了。 阿布拉着杨炎清直接来到了专买蛇的柜台,在阿布的意识里斯莱特林的后裔,就应该养蛇的。 “小朋友是来买宠物的吗,你们的家长呢?”店员在他们两人进来的时候,就开始注意他们了,毕竟长大这么精致的孩子还是很少见的,而且他猜的不错的话那个铂金色头发的应该是马尔福家族的,毕竟这是他们家族的特色,所以就更加的殷勤了。 而杨炎清在进入这里的第一时间就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很快他在一排货架上,看到了一个自己熟悉的身影。 “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赶快放了本姑娘,不然tom是不会放过你们的,哦,tom你在哪里,你的纳吉尼正在饱受人类的摧残,他们把纳吉尼关在这里,没有小羊羔,没有羊绒被,呜呜呜!” 没想到你也和我一样来到这里了,我的朋友! 杨炎清来到纳吉尼面前,露出了一抹真心的微笑,感到前面的阴影,小纳吉尼抬起头tom ,噢 ,小tom,你真的来了,纳吉尼从忧伤中醒来了,“tom,纳吉尼,想回家,想小羊羔,想小蛋糕。” “就要她了,请把笼子打开。”阿布看到杨炎清的表情,就知道,他很中意这条小蛇,不过确实挺漂亮的。 “哦,你的眼光真好,这条蛇是我们店主在麻瓜界发现的,那时它还刚刚破壳,竟然有明显的魔法波动,这是一条新品种,以前……”店员还想再介绍一下,但看到杨炎清冰冷的神色,不由的挺住了。 好可怕的眼神,这个小鬼到底是什么人物? 最终纳吉尼回到了杨炎清的怀抱,幸福的在他坏了打滚。不知为什么阿布看到这一幕,开始后悔将她买回来了。 突然,杨炎清开口到:“阿布,这是你回给我的定情信物吗,这么说,你答应我的求婚了。” 阿布表示一定是他送东西的方式不对! 21贵族 贵族一般都是一些自视甚高的生物,因为他们不需要幸苦劳作,就能享受到安逸的生活——可以拥有华丽的庄园,成群的仆人为你服务;还有高人一等的地位,走到哪里都有人仰视你;可以有几段不错的艳遇,当然如果这个贵族还长得英俊的话,那是非常抢手的…… 总之他们可以享受到很多平民享受不到的权益。 但相对来说贵族也是比较无聊的一群生物,因为他们的生活已经很完美了,不需要像奴隶或者平民那样艰苦劳作,或者过那种慎吃俭用,一个硬币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生活。所以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金钱来挥霍。 于是他们想到的各种各样的社交聚会来打发时间,既可以和很多表面上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规划接下来的人生,又可以从中来几段艳遇。 在所谓的上流社会,贵族阶层,在各式各样的社交性聚会当中,若以号召力最强、最受欢迎而论,恐怕要首推舞会了。 舞会也的确是人际交往,特别是异性之间所进行的交往的一种轻松、愉快的良好形式。所以这样的聚会连巫师界也很受追捧。 这场舞会的主办者是巫师界与马尔福家族齐名的布莱克家族族长,名义用的是自家女儿的生日宴会。 所以今天来的很多都是青少年,大多都是就读霍格沃茨的学生,如几个布莱克的旁支,还有同为斯莱特林的马尔福,帕金森,扎比尼等等,当然,还有隶属于格兰芬多的波特,隆巴顿,虽然是不同的两个学院,但现在相处的还是比较和谐的,并没有后世的不是不休。 对于贵族来说,没有什么所谓的正义与邪恶,只有利益才是至上的。还有对家族的信仰。 会场主题为银绿色,很符合斯莱特林的色彩,高贵,清冷。因为只是小辈的生日宴,到场的大人不多。 当然贵族也是分等级的,而且非常的森严,如果你的能力不够或者地位不够,你就不可能挤进更上等的圈子,毕竟是自己虐的生日宴,不可能庞大,只是几个与ck交好的家族朋友来参加,不过,能与ck交好的当然是地位与之差不多的几个家族,那个时候贵族还是很“团结”的。至少还没分出什么“正义”与“邪恶”。 其实贵族之间都有一定的联姻的,总的说起来一句话——大家都是亲戚。所以在这样的私人舞会上大家都比较的随意。 阿克图卢斯布莱克现任布莱克家主,为人很是爽朗,现有一子一女,女儿柳克丽霞.布莱克,今年刚满11岁,再过几个月就要到霍格沃茨上学了,这一个舞会也相当于一个小小的“成人宴”,主要目的就是让那些已经就读霍格沃茨的学长学姐认识一下这个将要进学的小学妹,从而往后对她多多照顾,也促进一下斯莱特林之间的情谊。 “噢,雷奥,我的朋友,我有多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没想到,你这个大忙人,今天也会到场。”对于马尔福家主今天能到场阿克图卢斯显然很吃惊。这个舞会只是并不是什么重大的交际盛宴,来的人仅仅只是布莱克内部成员和一些小辈,像马尔福这样的大忙人今天回来这里确实是让人吃惊。 对于这位小他一届的学弟,阿克图卢斯还是挺敬佩的,不仅在学校期间,隐隐压他一头,成为斯莱特林的领衔人物,后来更是在他父亲突然离世之后,挑起整个家族,手段雷霆,毫不手软,让一干想乘此机会分割马尔福的吸血鬼们收起了他们的爪牙。 “如果你说两天前的格拉尔(地名)归属权会议,到今天算是很久的话,那我只能说是的。”马尔福与布莱克的关系一直不错,两个家族都是留有这古老的巫师血脉,这是传承的骄傲。而且他们一直都保持着联姻,所以两位家主的私交一直不错。 但对于布莱克家族,马尔福的历代家族都会对布莱克有有着隐隐的羡慕嫉妒恨。 因为相对于布莱克家族就是“枝繁叶茂”,马尔福就是 “一枝独秀”了,别的先不说,先不提他的两个弟妹,就莱克家主,单单他就有儿女双全,女儿是今天晚会的主角——柳克丽霞.布莱克,还有一个和阿布同岁的奥赖恩。反观马尔福家就阿布一根独苗,连个旁支兄弟都没有。 这使得马尔福有点嫉妒。不过好在自己的阿布很是优秀,在数量上不能超过,就只能在质量上压过了。 “对了,我听我家莱尔说很久都没见到阿布了,怎么,把你儿子藏起来秘密训练了?”这只是贵族间最普遍的试探,有些习惯他们早已出于本能,从小的贵族教育,有些礼仪以及说话方式已刻入骨血,有人会说这也是贵族的悲哀,但更多的人引以为豪。 其实上一次阿布离家出走的是他们也有耳闻,不过还没等一些人有所行动,阿布就安然无恙的回来了,之后就一直呆在家中,没有出来和同龄人交流。 不过布莱克与马尔福两家一直走的比较近,一些隐蔽的消息还是瞒不过的,比如阿布失踪的这段期间,好像接触到了某个隐世家族,这可是了不得的消息,要知道有些隐世家族可是有着媲美梅林一般的能力。如果能与之交好……光想想就让人激动。 “这小子,他最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两人挺投契的,天天腻在一起,你知道的,对于马尔福家的独苗,家人一直很溺爱他,只希望阿布以后不会让我们失望。”有些话点到即止,对于这两个老狐狸来说,这样的交流已经够了,该了解的也已经了解了,这是格兰芬多永远也学不会的。 之后两人继续这一些无聊的话题。 相对于平民,贵族由于传承的需要知道的一些更多的东西,比如比梅林时代更加遥远的时代,那个神秘的充满着传奇的年代。但传承的书籍早已被历史尘封,即使有也只是只字片语,而且没几人能看懂。 但一些古老的贵族,还在不断的探寻着关于巫师的起源,即使知道那只是无望无望。 巫师其实真的算是一个很古老的种族,追溯的历史也比较复杂,也可能是上古时期的巫族,盘古涅磐,天地混沌五行成灵,其一为上古巫族一派,有十二祖巫,外界也称十二魔神,天生肉身强横无匹,吞噬天地,操纵风水雷电,填山移海、改天换地。 但西方的巫师似乎只认准梅林一个神,只是不知这个梅林是不是十二祖巫之后,还是什么,时间太过遥远,杨戬也实在无法查证这里的巫师是不是有巫族血统,不过即使有也稀薄的和空气没什么区别了,没有逆天的奇遇,是永远不可能激发出来的。 而此时被人讨论的主角——阿布小朋友,正一个人无聊的坐在角落,舞会什么的其实真的引不起阿布的兴趣,可能现在他真的还太小,不明白舞会的“妙处”,在他的印象里似乎进入斯莱特林的前辈,都热衷于这项活动。 不知道杨炎清那个小鬼怎么样了,上一次自己手贱送了他一条蛇,那个家伙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叫自己“媳妇”了,有事没事就会拉他出去玩,寸心阿姨也对自己很好,就像是自己的另一个妈妈。不过阿姨的话太深奥了,他很多都听不懂。 上一次他们去海底探险之后,那个该死的小鬼就再也没有找过他,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真是的,也不知道跟他打个招呼,现在害他这么担心,讨厌思他了。 等一会舞会之后,还是去一趟里德尔庄园吧,去看看寸心阿姨,也好久都没见他了,好想阿姨的点心啊!他才不会承认,自己担心那个小鬼才去的呢,太没面子了。 “嗨,阿布,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最近都没看到你,听说你离家出走了,兄弟你太酷了。对了你离家的这一段时间去了那里,也不和我联络一下。”这是奥赖恩,在这一群贵族子弟中,与阿布的交情是最铁的,小孩子的问话明显比较随意,毕竟还小,做不来大人之间的试探。 “怎么你也想出走一下?”对于杨炎清的事情,没有经过他的同意,阿布不想对外人提起。而且阿布也有点自己的小心思,就怕杨炎清见到同龄的小鬼,就不会在像以前一样把自己当最好的朋友了,他才不要那个小鬼和别的小鬼玩呢。 “呵呵,我没你那么悲惨,布莱克的教育相对马尔福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而且我姐姐要上霍格沃茨了吗,以后很难在见她一面了,这段时间当然要好好相处了。这是你这种独生子女不会明白的。”布莱克家子女众多,是贵族中出了名的,所以他们童年也相对的不像别的小孩那么孤单。 “哼!”对于奥赖恩明显的炫耀,阿布懒得理睬。 “你们再说什么呢?”这是别的孩子也挤了进来,对于两个大家族的继承人总会有人来有意或者刻意讨好的。 “哦,阿布,听说你前几天离家出走了,玩的怎么样,听说你去了麻瓜的地方?”阿尔法德.布莱克算是贵族中的异类,相对于贵族的保守与矜持,他更加的活泼,对于阿布最近的“壮举”他深深的敬佩着。 “哦,这是真的,我还以为这是传言呢,这可不像你会干的事,阿布。”多瑞亚.帕金森,已就读霍格沃茨,斯莱特林一年级。 “我亲爱的多瑞亚,很多时候人的品性外貌是看不出来的,就比如我们的小马尔福。”沃尔布加,又一个布莱克,有着布莱克家族特有的黑发黑眸,和多瑞亚同岁。 其实布莱克家族的很多人并不是黑发黑眸的,就想奥赖恩,他的眼睛就是棕色的,而阿尔法德的头发也不是全黑色,像沃尔布加这样的反而很少,沃尔布加也因此为荣,这更加显示了她的纯粹。 11岁的沃尔布加已经极具少女的雏形,身材精巧玲珑,一身量身定做的黑色礼服,宛如夜晚的精灵。 望着这样的沃尔布加,阿布不由的想起了杨炎清,同样的黑发黑眸,但体现着不同的意蕴,不同于沃尔布加的表面,杨炎清是灵魂深处都涌现这黑色,似乎天生就是黑暗王者。 “嘿,哥们,这样望着以为淑女是极其不礼貌的一件事,或者,你更愿意请她去跳一支舞。”一旁的肯特.扎比尼起哄到。 这是马尔福才惊觉自己竟对着一位女士发呆,还非常青涩的阿布不由的脸红了,“哦,你真是太可爱了,阿布,你要是女的,以后我肯定娶你做我的新娘!”阿尔法德.布莱克也跟着调侃。说实话,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孔雀一样的阿不来克萨斯脸红的表情,今天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那我真该庆幸自己是男的!”阿布撇嘴。 “你真绝情,我的小阿布!” “滚!” “嘿嘿,阿尔法德,什么时候换口味了,不过马尔福家的小主人,可不是你能肖想的。”多瑞亚.帕金森连忙圆场。小孩子什么的最容易炸毛了。 望着这样的调侃,阿布觉得好无趣,不知怎的,特别想那个小鬼,该死的,以后见到他一定要让他好看,敢这样丢他一个人在这里。 远处刚刚度完劫,想找媳妇安慰的杨炎清猛的打了一个喷嚏,用刚刚化形的尾巴揉了揉鼻子,肯定是他家阿布想他了。 22渡劫 渡劫是一个大日子,一般修真者在感知天雷在即是,都会找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摆好阵法,静心等待天雷的到来。 而我们的主角小杨同学心态实在是太好,在感知天劫在一个月之后,依然过着混吃等喝调戏媳妇的生活,直到离天劫只有一个星期的时候,被他忍无可忍的老爹面无表情的丢进了早就为他准备的阵法之中。 此阵是杨戬所设,是最普通的八卦之阵,所立地点在太平洋的一个未知岛屿之上,面积不大,寸心化形之后就能占据全岛。之所以选择此地,除了远离人群,灵气充足之外,还有就是此岛的地形十分契合阵法,特别是岛中央的那个山谷,更是全天然的阵眼,只要稍加改动就能形成一个巨大的巨灵阵,到时杨炎清灵力枯竭,正好可以从此中吸取,部分灵力。 此时杨炎清盘膝坐于岛中山谷中央的反八卦阵势之中,杨戬和寸心两人则一左一右坐于两侧,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山谷的三人人知道天劫即将到来,一个个都是心弦紧绷,此劫虽是小小的四九天劫,但现场谁也不会小看它的威力。 杨炎清的脸色也不自觉的变得凝重,这是他此生的第一个天劫,度不过就神形俱灭,但他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这个世界有他至亲挚爱的人,他舍不得离开。 四九天劫乃小天劫,一共有四道天雷降下,在这期间,必须保证渡劫者不受任何人打搅。更妄想帮渡劫者抵挡天雷。天劫乃是针对渡劫之人,一旦帮忙抵挡,对渡劫之人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帮忙抵挡之人也要受到天雷惩罚。 “父亲,母亲,你们不用紧张,这一个四九天劫都度不过,那我也不配做你们的儿子。”杨炎清睁开眼睛笑着说道,即使天劫即将到来,他依旧谈笑风生,他不是普通的小孩,他是未来的黑暗之王,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不会在起点倒下。 刹那—— 狂风骤起,席卷天地,风卷残云,海岛之上数百里范围内的天空的浮云在那瞬间便不知道被卷飞到哪里去了,同时山谷上空的天空颜色渐渐变了,变成了暗红色。 “天劫要到了!”杨戬望着暗红的天空道,寸心的心立即心弦紧绷,即使无数次的提醒自己,这只是一个四九天劫,宝宝会安然度过,但真真到雷劫降临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担心。 天空越来越暗,即将变成浓墨的黑,压迫感油然而生,随后天空开始旋转起来,犹如海中的旋窝,危险却无法逃离,似乎感应到了危险,海洋中所有的动物都撤离海岛百里之外,而道上的陆生动物,全都不安的缩在洞穴之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杨炎清一人渡劫,不管成不成功,都将会有不少的动物会葬生此劫之中。 而能安然度过此劫的话,都将会有大造化,这也就是机遇伴随着危险,得失之间,一半在己,一半在天。 看着如此恐怖的天威气势,杨炎清感到自己的心就好像被石头压着一样,有着难以喘息的感觉,这就是天道的力量吗?在他面前,自己竟如蝼蚁般渺小。 这就是力量!面对这样的压迫,杨炎清不但没有沮丧,而是更加的兴奋,一直以来,在父母的庇护下,一直顺风顺水,安乐无比,但这样的生活也很容易失去奋斗的目标,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这样的生活并不适合他,他要的是挑战,是是创造,是超越。 “轰!” 一阵巨大的雷响,一条仿佛蜿蜒神龙一般的紫色雷电朝山谷中央的杨炎清而去,四九天劫一共四道天雷,一道比一道厉害,这不过是第一道,但是第一道如此气势,可以想象天劫之恐怖。 杨炎清站立于八卦中央,启动了八卦阵势,一道道光芒在八卦阵势边缘上不断流转,而后形成了一以八卦为边缘的气罩,将杨炎清一人牢牢保护好。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相,四相生八卦,八卦而变六十四爻,从此周而复始变化无穷。这就是八卦阵之威,由上古伏羲所创,后来更加演绎出太极以慢制快,以弱克强之意蕴。 借助于天然巨型八卦灵气,通过万物聚灵八卦振幅效果,吸收了整整三天才得以圆满,形成了保护禁制气罩,威力的确是强。 “轰!” 紫色的雷电轰击在那青色气罩之上,八卦中青色天地灵气急切流转,气罩也是一阵震颤,但是却硬是抵挡住了第一道天雷。寸心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轻松。 “这天然八卦果然够强,形成的八卦禁制气罩便可抵御第一道天雷而不溃散。”杨炎清第一次见识到了阵法的力量,虽说他也能硬扛下这第一到天雷,但却不能保证毫发无伤,看来他所要学的还有很多啊! “注意集中精力!”杨戬提醒到,能在渡劫的时候走神,不知道是该夸自己的儿子‘不走寻常路’呢,还是该骂他‘不自量力’。 别人或许不清楚,可以杨戬知道劫雷也是有自己的思维的,按照寸心的说法就是一个“傲娇小受”,他们夫妻两渡劫之时,可没少吃过他的亏——这货对于渡劫之人更是“遇强则强”,根本不会“一视同仁”,而且极其小心眼,刚刚自家儿子表现的那么不在乎的样子,下场肯定会很惨。 不出杨戬所料,“傲娇劫雷”在第一个劫雷降下之后,根本不给杨炎清休息调节时间,第二道劫雷紧接而下,威力比之第一个更加极速。 “噼啪——” 天空带着明显的破音,仿佛天空裂了一个大口,雷电再次轰击在气罩之上,只是,这一次的威力更加的大,八卦阵再厉害也需要阵中之人维持,连续的两次劫雷史杨炎清后继无力,所以就这一个劫雷就将气罩劈开了裂缝,动摇了阵法的根本,杨炎清受到刹那冲击,猛地承受不住,一口鲜血喷出。 “宝宝!”寸心在外面看的胆战心惊,nn的,这什么破天劫劫专门和他们家杠上了是吧,当初二哥和她渡劫的时候也是花招百出,想尽办法的让他们魂飞魄散,现在轮到他们儿子了,更加的夸张。 大哥您是四九天劫,不是六九啊,威力这么的您想搞哪样啊,小心我告你越权啊! 可惜雷劫大哥现在没空离寸心的吐糟,第二个劫刚过,第三个顺势而下,誓要将那个不讲他放在眼里的臭屁小鬼给轰的渣都不剩,你以为有个厉害的老爹了不起啊,想当年你爹也是被我劈过的! 第三次雷劫再次与气罩贴面亲吻的时候,狡猾的转了一个弯,“嗖”的一声专进了裂缝,接着: “轰” “霹雳扒拉” “轰轰轰轰,隆——” 阵法之中时不时的传出令人心惊的声响,而阵法之外的人什么也看不见,只能看到这个大型椭圆阵法之中一片混沌。 而寸心的脸色早已惨白,要不是脑中仅存的理智提醒着她,渡劫之时不能有外人相助,早在雷劫降下之时,就已冲入阵内,现在寸心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自己的孩子,那个孩子从来都是骄傲的,是不会让他们失望的,更不会败在这个小小的天劫之中。 “啪——” 最终阵法受不住天雷的内外夹击,走上了毁灭之路。 在滚滚浓烟之后,夫妻两终于看清了里面的情况,只是—— “人呐?” 寸心惊呼,宝宝怎么不见了,此时寸心什么都顾不了了,直接往阵中飞去,幸好杨戬及时阻止,“冷静点,寸心,宝宝没事!” 杨戬苦逼的担心完儿子,又来安慰自己的老婆,自从他们孩子出世以后,他发现自己在寸心心中的地位直线的下降,这是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想当年他渡劫的时候,也没见她多紧张,还和他的师傅师叔伯一起在旁边嗑瓜子。 当然杨戬是出了名的焖烧帝,万年如一的表情,连寸心都无法探知她心中的真实想法,现在满脑子的都是他家二哥那句“宝宝没事!”,对于杨戬寸心是如脑残粉般盲目崇拜,奉行二哥说的都是对的,所以听到这句话之后,快速的冷静下来。 继续观察阵中的反映,三个雷劫降下之后,最后一个雷劫迟迟不下,空中云层翻滚,紫色雷电从中穿梭,似在酝酿着什么? 而此时刚刚杨炎清所在的地方已被一颗巨石所占据,不对,寸心揉了揉眼睛,这是…… “二哥,宝宝这是要二次进化吗?”靠,自己到底生了一个怎样逆天的存在啊,寸心心底咆哮着。 原来宝宝没有消失,而是变成了一颗蛋,咳咳! “清儿的状况,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从没遇到过,不过存在既道理,这终归不是坏处,我们应该相信他。别担心,会挺过去的。”杨戬知道自己的妻子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安慰。 “嗯!”寸心在杨戬坏了点头,但眼神始终不离开,已经变成巨蛋的儿子。 终于,紫色劫云急促翻滚,气势仿佛实质一样压迫下来,最后一道来了—— “轰!” 一声巨大的雷响,一道紫色粗大的闪电仿佛一条蛟龙蜿蜒从劫云中穿出,而后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按照直线一头朝下方冲去,仿佛神挡杀挡诛魔一般,威力显然比较大。 冲到中央又化为九条紫龙,360无死角旋转而下。 当劫雷与巨蛋相撞的时候,时间仿佛停止一般,有似乎只是瞬间,声音什么的全部都消失了。 接着,“轰”气旋从两者相撞之处四射,所到之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全部灰飞烟灭。不到片刻,郁郁葱葱的海岛变成了光秃秃的礁石一般。 杨戬与寸心立在半空,观察着着下面的情况,五只眼睛(杨戬额头还有一只),一眨不眨的盯着已经外表变得焦黑的巨蛋。 “咔嚓!”,半响之后,巨蛋终于裂开缝隙,接着缝隙越来越多,但迟迟不见里面的人出来,半空中的两人的心情仿佛又回到了宝宝第一次出壳时那般紧张与急切。 终于巨蛋在几十条裂缝从头顶到达底部时碎裂,如芙蓉绽放一般像四散开来,而里面的杨炎清早已变换了模样。 现在的杨炎清已是少年一般,身高与寸心相仿,一米六八,人身蛇尾,额上双角,额中细纹,皮肤白皙,鳞片漆黑而光泽。 模样与杨戬七成相似,头发却与寸心一般乌黑飘逸。□的上身那均匀的肌肉下能看出蕴含着恐怖的力量。 杨戬与寸心已下到地面,慢慢向他靠近,在蛋壳破碎范围外停了下来。 “宝宝。”寸心,小声的唤道。面对突然长大的儿子,寸心还是有点无措的。 闻声,杨炎清睁开双目,原本黝黑的瞳孔此时变得鲜红,看到不远处的为自己担忧的双亲,那毫无感情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母亲,我没事!”,还没说完就被寸心抱在怀里,使劲的揉着那头乌黑的长发,“你这死孩子,度个劫都不让我们安生,没事你走什么神啊,吓的老娘的心都跳出来了。不过你的新造型不错吗,帅呆了,巴拉巴拉……” 面对着寸心的这般“疼爱”,杨炎清敢怒不敢言,只能希翼的望着一边当壁纸的父亲,接收到自家儿子的求救眼神,杨戬很没义气的咳了一声,往四周看去,话说,这里被自家儿子牵连,变得寸草不生,等一下回去还得重新变回去,不那样的话太没公德心了。 “你个妻管严!”杨炎清心里默念。 作者有话要说:求留言,求评论,评论越多,更新越快,呵呵 23魔爪 “阿布,最近你的朋友没来找你吗。”晚餐过后是,家人相聚时间,这也算是马尔福家族的一个“家规”,一直以来马尔福家的人口简单,所以并没有发生像别的家族那般兄弟之间争夺家产的事。家人相处起来也比较随意。 因为子嗣的艰难,让马尔福的每个成员都格外的珍惜下一代,特别的喜欢那些软软糯糯的小包子,可以说马尔福家的小孩在没成年之前是“集万千宠爱于一生”的,这也是为什么阿布那次任性的出走都没有被处罚的原因。 固然和杨炎清他们有一点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舍不得”。虽然宠爱孩子,但他们也不至于毫无条件的溺爱,正因为每代只有一个孩子,所以这个孩子有着怎无旁贷的使命——延续铂金荣耀,每一个马尔福的一生都将背负这个责任,毫无保留的奉献自己的一生。 他们不需要怜悯,他们甘愿背负这个使命,那是他们的生存之本,他们身上留着这个家族的血液,他们在这里出身,他们死亡也终归在这里埋葬。 因为没有选择,所以只能孤注一掷的去栽培,然后毫无保留的呵护。这是家族给予的爱与责任。 几乎每一代的马尔福继承人都是这样‘痛并快乐的成长着’,但从没有人放弃过——因为一切都是为了铂金荣耀的延续。 阿布听到父亲的问话,放下把玩在手中的吊坠,也拉拢了自己的思绪,他知道父亲问的是谁,只是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是他第一个认可的朋友,无关利益,只是简单的喜欢与信任,他也一直以为这种感觉彼此都是一样的。 可是原来……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人家根本没把他当回事,只从那次送他礼物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吧,他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过任何的联系,送信的猫头鹰也是毫无头绪的返回。 “没有,他可能很忙吧。”阿布知道父亲的希翼,毕竟能攀上一个隐世家族,对整个马尔福带来的利益是无穷的,虽然有些排斥这样的做法,但不管是为了家族还是自己渴望的友谊,自己没有选择。 双赢的机会并不多,而阿布不会因为某种不必要的坚持,而放弃结交那个小鬼,和小鬼的家族。现世中没有杂质的情谊实在太少了,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作为一个马尔福可能永远都得不到。 “山不就我,我就山”这句话是那个小鬼告诉他的,虽然念起来很别扭,但大概的意思他还是懂了。 马尔福从不被动的等待机遇,而是会主动出击,抓住机遇。 所以小鬼想玩弄他的感情?之后一走了之;吃干抹尽之后走人←―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那时完全不可能的事。 想到这,阿布正色道:“我现在就去联系他,父亲,您放心吧,家族和感情我分的很清楚,不会给你带来困扰的。” 雷奥轻叹了一口气,顺势做到儿子身边,揉了揉那头和自己同一色泽的柔顺发丝,“阿布,你还小,现在你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天塌下来,还有你父亲帮你顶着。”阿布这孩子本来就早熟,自从和那个神秘家族继承人认识以后就更加的成长起来,雷奥看在眼里也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忧。 “父亲,就算在小我也是一个马尔福,一直以来我都以我的家族为荣,我知道自己要背负的责任,所以我不会逃避。”说完站了起来,“我先休息了,父亲母亲祖母,晚安!” “晚安,我的宝贝!” “我可爱的小阿布,祝你晚上有一个好梦!” 马尔福家的女主人并不一定是爱人,不管是阿布的父亲还是祖父,在婚姻方面都没有任性的权利,所以他们之间并没有多深的感情,两人的结合也更多的是家族的利益。在生下下一代之后,两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找情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从阿布有意识开始,自己的父母就一直“相敬如冰”。 这也是他为什么羡慕那个小鬼的原因,因为小鬼的父母是真心相爱的,他们一家人在一起的相处模式才真正的像一个家,一个他渴望的家。 回到自己的房间,阿布从里衣里拿出斯莱特林吊坠——小鬼说那是通往里德尔庄园的门钥匙,从戴在身上开始,阿布一次都没有用过。每一次都是小鬼用幻影移形带自己的。 这个吊坠更像一个装饰品挂在他身上,上一次舞会,奥赖恩还问他这个是从哪里买的。 望着手中的这个吊坠,阿布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默念:里德尔庄园! 睁开眼睛,还是在原来的地方,该死的小鬼,不会在骗他吧。阿布不相信的再一次闭上眼睛,重新默念了一遍,结果还是一样! 阿布火了,“杨炎清,你这个混蛋!” 话还没说完,就感到了一阵失重感。 然后, “彭——哗—” 在阿布小朋友还没反映过来的时候就掉进了一个水潭…… 接着, “媳妇,你终于想我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传来。 杨炎清最近一段时间很烦恼,至于原因就是他头上的那对龙角和□那摇摆不定的蛇尾,自从渡劫之后,好不容易隐藏起来的这两样东西,又开始冒出来了,而且更悲剧的是还弄不回去。 父亲说,因为渡劫之时吸收了雷电的力量,现在他体内的能量已经超过他现在所能承受的能力,所以身体本能的回复到原始状态,幸好他的肉体强悍,不然的话一般的修真者会因此而爆体而亡。 就因为现在这幅模样,只能一天到晚的呆在庄园里,就怕出去之后吓死无辜的路人,一个多月没有见到阿布了,可以想象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炸毛的样子,肯定可爱极了。 想着不由的翻了一个身,玉池中的水因为他的动作发出“哗哗”的声响,哦,对了,寸心因为担心雷电之力会对他的身体造成暗伤,所以杨炎清这一个月里基本上是在这玉池了度过的,当然每天寸心都会来看他,顺便把以前和玉鼎一起捣鼓出来的“法力版游戏机”从角落了翻出来给他玩,以免他寂寞。 现在那个“游戏机”别说还真是比较有趣的,用来打发时间很不错,不过玩着玩着又开始想他的小媳妇了。就把游戏机丢在了一边,开始游泳了,现在的原始状态,很适合呆在水中,对水的亲和力无比的强烈。 这玉池是寸心在王母那里坑来的,虽然以前他们处在对立面,和二哥在一起之后更是和王母斗智斗勇了一辈子,各自都有胜负。但寸心不得不佩服那个女人,不管是情商还是智商都是拔尖的。三界之母的确不是谁都可以当的,若不是因为知道剧情的发展,寸心估计早就败在她的手上了。 言归正传,正因为寸心依仗这剧情,所以明里暗里的让王母吃了几次亏,而之玉池也是战利品之一,它的功效自不必说,延年益寿,美肤愈肌什么的都弱爆了。此玉池可以提高修真者的法力不会走火入魔,还可以巩固修为,拓展经脉提升人的潜力,总之好处多多,绝非凡品。 杨炎清在玉池游啊游,从这头游到那头,再从那头游到这头(我是不会承认我在凑字数的),正当他游到正中央的时候,玉池的半空突然落下已不明物体,“彭”的一身砸在了他的身上…… 在阿布掉在他身上的时候,杨炎清就已感受到他的气息,连忙将掉入池底的阿布捞起。“媳妇,你终于想我了!” 很显然,小阿布还没有从这场变故中回神,双眼毫无焦距的望着杨炎清。其实那个所谓的吊坠门钥匙是杨炎清瞎掰的,以他们的能力任何地方都来去自如,‘门钥匙’这种东西的存在,根本就是累赘。而且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巫师家族,在这个世界一个人都不认识,不需要特地弄出这样一个东西来送人。 而这个斯莱特林吊坠是被杨炎清制作成了一个简易的传送阵,只用于他和阿布之间,如果阿布有什么危险,根本不用念咒什么的会直接来到他的身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阿布极度的思念他,只要拿着这个吊坠喊他的名字,那么吊坠会直接带他来到他的身边。 对于阿布的出现,杨炎清无疑是惊喜的,在简单的检查完阿布的身体发现没有受到袭击之后,杨炎清就确认自己的小媳妇是因为想他而出现在他面前了。 这丫的也太自信了!你确定你媳妇不是想揍你才出现在你面前的? 而此时的阿布已回过神,看着眼前那张陌生中带着熟悉的脸庞有点不知所措,下意识的打量起自己的所在地,这里有一个很大的池水,水的颜色是碧绿的初始还有点冰冷,习惯之后就觉得还挺舒服的,四周有着四根玉柱,支撑着房顶,两边还有两个巨大的龙头,嘴里不断的喷着水,但池里的水也不见上升。 打量完四周,阿布的眼神终于回到了杨炎清身上,,棱角分明的脸颊,鲜红的瞳孔,精致的额角,修长的上身,恐怖的黑鳞蛇尾…… “杨,杨炎清?”阿布尽量克制自己的颤抖的身体,小心的试探到。 看到阿布的异常,杨炎清才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体状态,无奈的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自己好像被媳妇嫌弃了! 异常温柔的将阿布的身体拖到池边,将他安稳在池的边缘,用法力将阿布的衣服烘干——玉池的功效太强烈,泡的时间长了,对还是凡人之躯的阿布不是件好事。 阿布随着杨炎清的摆弄,不敢有丝毫的反抗,在怎么厉害毕竟现在的阿布还不到8岁,看到昔日亲密的好友突然变成这幅模样,还是有点害怕的。 “你怎么会,怎么会变成这付模样。”得到杨炎清的回复阿布继续大着胆子问道。 “嗯,这个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你就当我是血脉觉醒好了!”望着阿布傻傻呆呆的样子杨炎清好笑的摸了摸阿布的头。 阿布不干了,“别再摸了,明明我比你大,却让你高这么多,再摸以后就长不高了。” “没关系,我不会嫌弃你的,阿布。”某人又开始了调戏之路,所以说阿布你是来找虐的吗。 “别动了,发型乱了。阿姨!”可怜的小阿布还在试图逃离“魔爪”。 “呵呵,我的小阿布,你别费力了,就算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有好多的评论,我兴奋的更文,然后今天加班了 24谁是萌物 纳吉尼小姑娘最近过的很幸福,虽然她只是一条蛇,但她是一条很傻很萌的蛇,她有着与tom最讨厌的人——老蜜蜂邓布利多相同的爱好——喜欢吃甜食。但以前tom总是限制她吃甜食,说总是吃甜食会将牙齿吃坏掉的。 小姑娘刚刚开始还不相信,总是偷偷的吃,不过后来她的两颗大獠牙真的少了一颗,纳吉尼难过死了,在tom面前撒娇卖萌了很久,tom才给她配制了预防蛀牙的药水。并且剥夺了小姑娘吃甜食的权利,于是纳吉尼就挥泪告别了她可爱香草蛋糕,苹果派,奶油泡芙,巧克力,冰激凌…… 不过,tom还是很爱她的,后来给了她滑嫩嫩的小羊羔,然后她就移情别恋了。 最最开始遇到tom的时候,tom还是一个小tom,纳吉尼也还是一条小小蛇。那个时候小tom常常被人欺负,有一次小tom被那些坏人关小黑屋,在快要饿死的时候,是她纳吉尼美女救英雄救了他——她将她偷来的小半块黑面包给了他。 然后小tom就以身相许了,虽然tom总是傲娇的不承认,但纳吉尼知道他是爱她的,他是唯一听的懂她说话的人类,会给她讲故事,每晚会拿着一本大大的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很笨的女人,被一条蛇诱惑吃了一个苹果,然后被她父亲赶出了家。 你看多聪明的蛇啊,于是纳吉尼要像那条蛇学习,,可是那些愚蠢的人类很怕纳吉尼,一见到纳吉尼就吓的逃走,她还没开口说话呢。纳吉尼很伤心! 不过tom还是和以前一样,果然tom对她的是真爱。 “纳纳,斑比找你来玩了,妈咪做了香草蛋糕,快下来!”正在纳吉尼忧郁的回忆过去的时候,楼下传来了寸心妈咪的声音,于是小纳吉尼一下子抛开了忧郁,头顶着大大的粉红色蝴蝶结,以普通蛇类望尘莫及的速度游出了专属于她的房间,下了楼。 不出意外,就看到了她的情敌——混血独角马——斑比正开心的吃着原本属于她的蛋糕。纳吉尼不淡定了,这个乘自己不再勾搭tom的第三者,现在又来抢自己的蛋糕,哦,你可以再无耻一点吗,亲! 似乎纳吉尼的目光太过强烈,正幸福的吃着蛋糕的斑比疑惑的抬起头,看到纳吉尼,没心没肺的招呼道:“纳纳,快来,阿姨做的蛋糕好好吃哦,刚刚吃的太开心所以忘了叫你了,不过还有很多的,我们一起来吃。” 纳吉尼顶着寸心特地为她做的粉红色蝴蝶结,愤愤的游到斑比面前,然后将她那娇小而修长的身躯往面前那堆香草蛋糕上一滚,在然后蛋糕变成一滩一滩的了,看到自己劳动的成果,纳吉尼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对着那一滩一滩的东西往嘴里塞。 斑比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纳吉尼的举动,满脑子的问号。 “纳纳,滚一下之后很好吃吗?”斑比很好学,秉承着不懂就问的好品质。 “你这个小三,现在这些蛋糕都是我纳吉尼的了,我已经失去了tom,不能在失去它们了,你再敢跟我抢,我就跟你决斗,嘶~”纳吉尼望着斑比的眼神,有种强烈的恨意。 “什么是小三?”显然某小白的纳吉尼女王的脑回路不再同一界限上。 “就像你这样的乘女主角不在,特地勾引男主角的,破坏别人的感情的坏人。这些东西都是寸心妈咪给我的,但你一来就给我抢了,还问的这么无辜,小白花什么的最讨厌了。” “虽然听不懂,但纳吉尼好厉害,这都懂!”斑比崇拜道,随便添了一下纳吉尼身上粘着的奶油。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小姑娘很得瑟,接着有哄道:“都说了,都是我的你还吃。” “纳纳,我没吃地上的,我吃的是你身上的。”斑比继续很无辜。 “不管地上的,还是我身上的,都是我的,你不准和我抢。”女王霸气侧漏。“这一次我是绝不会将真爱让给你的。” “你的真爱是谁?”斑比小心的问道,斑比很喜欢小纳纳,纳纳身上的颜色和他是一样的,也喜欢吃甜食,懂很多东西,和清清一样,而且纳吉尼是雌性,麻麻说雄性要让着雌性。 “就是tom啦!”纳吉尼的身体吃的一股一股的,有点像葫芦窜。 “tom是谁,不认识?” “就是你说的清清,真是难听死了。” “可是我和清清先认识的,我没有和你抢清清啊!阿姨说我们是竹马竹马。”斑比小朋友很表示很无辜。 “才不是呢,我和tom上辈子就认识了,这次我们是再续前缘,准备来个前世今生的,都被你破坏了,现在tom心里已经不单单只有我了。”小姑娘继续话悲愤为食欲。 “是这样吗?虽然我很想帮你,但我舍不得清清,要不我们就一人一半好了。我们三个一起玩不好吗,到时候我会把我的蛋糕分给你的。”斑比讨好的用头上的尖角提小纳吉尼揉肚子消食。 这个注意似乎挺不错的,纳吉尼有点动摇。 “也行,不过你要叫我大姐大,知道不,以后我叫你往西,你就不能往东,不然我咬你。”纳吉尼张大嘴显示自己的小乳牙,威胁道。 “嗯!以后我会听你的。”你的骨气呢,斑比! 寸心和杨戬在一旁,一边品茶一边欣赏这段诡异的对话。杨戬隐秘的给了寸心一个眼神,寸心心虚的撇开眼,话说她只是最近无聊,在空间角落里翻出了很久以前看的言情小说书看了一下,又顺便讲给了纳吉尼小姑娘听了一下而已,真的! 而另一边,杨炎清继续在玉池里修养,不同的是现在身边多了一个小萌物——阿布。 小阿布听说杨炎清最近一段时间没来找他,是因为血统觉醒引发的后遗症之后,就很大方的原谅了他,不过还是没给他好脸色看——谁叫他突然变得这么大,以后就更不容易压制他了。 不过小阿布现在迷上了那个“游戏机”,没空理那个让他心里不痛快的家伙。 “阿布,你肚子饿吗?”现在已经过饭点了,阿布是昨天晚上来的,后来陪了他大半夜,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杨炎清就坐上了池岸抱着他睡,除了那条又长又黑的尾巴继续拖在池里。 这一抱就抱了一个晚上,小阿布在他怀里睡的特别的安稳,还打起了呼噜,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胸口那滩可疑的水渍,就面无表情的离开他玩游戏机去了,只是杨炎清知道,阿布这是害羞了。 不过现在快中午了,阿布毕竟还小又是人类,饿了这么久对身体肯定有影响,这都怪他疏忽了。 “还好,不过我该回去了,不然我家人会担心的。”虽然阿布提醒自己不能给那个家伙好脸色看,但每次身体行动快过思维活动,下意识的会回答他的问话。难不成自己中了什么诡异的魔咒,有这个可能。 “这个不用着急,待会我让青鸟去报一下平安就行了。他们知道你在这就不会担心了。”杨炎清可不想阿布这么快离开这里。 “可是我在这里也没什么用啊,不会帮到你什么。”阿布无趣的嘟着嘴。 杨炎清顺势亲了一口,“谁说阿布没用,在这里刚好陪我不是吗,到时候我再向母亲要几个有趣的东西给你,我们一起玩。” 阿布飞快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小脸童红:“你干嘛亲我?”其实亲吻在西方是一种礼节,但嘴对嘴什么的阿布还真没经历过。 “你是我媳妇,我当然可以亲了,其实我早就想亲了,刚刚是你自己嘟起嘴勾引我的。”杨炎清说的理所当然。nmao:你的脸皮够厚的杨炎清:当然,脸皮不厚追不到媳妇也没前途) 似乎还嫌调戏的不够,杨炎清有接着说到:“如果你觉得吃亏的话,我给你亲回来就是了。”说着将自己的脸向阿布靠近←_←这家伙已经没有下限了。 阿布下意识的后退,“不,不用了。” 杨炎清表示很失望,不过也没有勉强,媳妇的身体最要紧,还是带他去吃饭吧。想到就做,“哗啦”一声整个人连带那条深黑色的蛇尾一起上了岸。 阿布还是第一次这么清晰的见到他原始形态的样子,特别是那条蛇尾,蜿蜒修长,鳞片漆黑而锋利,视觉效果足够震撼。 不理会阿布的发呆,杨炎清上前直接将阿布抱在怀里,长大的感觉真好,可以谁心所欲的抱媳妇了。 “等等,你干嘛?”突然被人抱在怀里,阿布很是别扭,已经很久都没有人抱过他了,家人虽然宠他,但贵族表达亲情的方式很是含蓄,从来不会向普通平民一样抱来抱去,所以在阿布同事开始雷奥就不抱他了,而阿布的母亲更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从小到大抱他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所以尽管很别扭,阿布却也没有挣开,只是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抱你去吃饭了?”边说边朝门外滑去,虽然是蛇尾,但对他的走路一点影像也没有,单看上身根本不会知道他是“滑”着走的。 “可你不是要在这里疗伤吗,能这样出去?”阿布有的担心。 “没事,只要在这个庄园就行。而且想着里面的能量已经吸收的差不多了,不会出事的,现在阿布的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好久都没有吃到阿姨做的饭了!”听到吃饭阿布开心的笑了,两个小小的酒窝显得特别可爱。让杨炎清不自觉的想起了纳吉尼,突然发现这一人一蛇,从本质上有点像。 两人刚刚走到餐厅门口就听到了纳吉尼的声音,当然阿布听见的只是“嘶,嘶嘶,嘶~”的声音,而杨炎清听到的就是“我的,这个是我的,你别给我抢。”还有斑比小心的讨好声“我不是跟你抢,我只是帮你拿过来。”“这还差不多。” 杨炎清听的一阵黑线,话说这个小姑娘跟他的时间长了,连他霸道的性格都学去了。 虽然这样想着但脚步没停下来,继续朝餐厅走去。刚到餐厅门口,就听见两个惊喜的声音“清清,你回来了!”这是斑比小乖乖。 “走开,别妨碍我和tom说话,tom寸心妈咪不是说你要洗很久的澡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是纳吉尼女王。 m 但还没等到杨炎清的回话,就又听见纳吉尼的哀嚎:“tom,你怀里的是谁,你怎么能这样,有了我和斑比还不够,竟然还去外面勾搭人,你太让我失望了。”这家伙完全忘了是谁将他从宠物店给救回来的了。 这是什么情况?杨炎清的望着在座的两位,想询问一下具体情况。 杨戬…… 寸心…… 阿布在杨炎清怀里东望望西看看,看见寸心和杨戬礼貌的问好:“叔叔阿姨中午好!”这家伙还听不懂蛇语。 作者有话要说:阿布的女王之旅还很漫长,想着他只是一个7岁的小屁孩,还撒娇,会贪玩,会故作老成,有点小聪明,但还没有以后的心计,所以面对已是老妖怪的杨炎清,还是惨败的 25又是过渡 之后阿布就在里德尔庄园住了下来,为了让阿布的家人放心,杨炎清特地派了青鸟去了马尔福庄园传信。青鸟是寸心之前养在空间里的,刚刚开始还不清楚这也是一只有来历的神鸟,后来得了造化,挨过了天劫,化为了人形。 按说青鸟也算是鸟类中比较有地位的,而她度完劫之后也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鸟仙”了,寸心也不愿束缚着她,让她去占一个山头,收几个小弟,过一过当大王的隐。只是这个没志气的家伙没过三天就飞回来了,问她原因,那个家伙表示,家养的小鸟已失去野心,早已没有了称霸山林的欲望。现在她只能抱着苍老的心,找个安稳的地方安享晚年。 问题是她现在已经渡劫了,有将近万年的生命,您的“晚年”可是有凡人好几辈子的,妈蛋。 别以为别人不知道你的想法,不就是想找个理由在寸心家里蹭吃蹭喝吗。←_←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于是这家伙就这样赖在了寸心的身边,没事的时候基本不会化形,现在在里德尔庄园里安家,唯一的工作就是一个信使,顺便传达一下八卦什么的,比如,杨炎清小朋友什么时候还尿床,寸心和杨戬一个星期几次xxoo什么的——可以说这家伙能活到现在,也是一个奇迹。 对于跑腿什么的青鸟大婶也没什么意见,杨炎清和阿布这两人的关系,经过这位大婶的改良版八卦差不多整个庄园的生物已经知晓。在怎么说也是到亲家家里去,所以青鸟在走之前好好的打扮了一番,将自己的羽毛洗的油光放亮,特别是冠羽和尾翎,保准会让所有的禽类会摆到在她的羽毛下。 青鸟大婶自恋的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然后身姿优美的向天空滑翔而去。 对于昨晚阿布的失踪,雷奥不可能不清楚,自家儿子的去向他也猜到十之□,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就怕有什么意外,所以今天在开会的时候总有点心绪不宁,虽然表面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个会议是霍格沃茨十二校董和校长院长一起召开的,主要是霍格沃茨的一些教育设施要更新了,所以校长大人来“讨钱”了。 正当会议开到一半的时候,一直冰绿色的凤凰从窗口飞了进来(哦,你得原谅这群没见过市面的家伙),这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说起凤凰那可是一种珍惜的魔法生物,能浴火重生,眼泪还能医治蛇怪的毒。羽毛可以制作成稀有的魔杖,总之这种生物全身都是宝。 这让在场的人都有点眼热,能得到这样的一只作为宠物,绝对是一件直到炫耀的事(你们做梦吧),就像现在在场的那位格兰芬多院长,他就有一只凤凰,不过和眼前这只比起来就像一只火鸡了。 青鸟大婶按照气味找到了“亲家公”所在地,从窗户飞进去的时候,这里竟然有一大堆的男人,而且眼睛一眨不眨的往她身上看,青鸟大婶害羞了,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呢,你们就不能矜持一点吗。 但对于这位大婶来说,害羞只是瞬间的事,雷奥在这群男人里的相貌是拔尖的,说的直白又有内涵一点的就是“鹤立鸡群”,所以青鸟大婶很快就锁定了目标。在众人惊艳的目光中,直径飞到了雷奥面前,想从空间袋里取出阿布写的平安信。 等等,信好像忘带了,肿么办? 啊,刚刚在刷毛的时候为了方便把空间袋从身上摘下来了。要不回去拿,好麻烦哦,青鸟大婶陷入了鸟生的抉择。 但在外人看来就是另一番情景了:只见那只凤凰在窗口凝望了一会儿,就飞向了马尔福面前,她的身躯如成年女人的大小,几乎占了会议桌的四分之一,更近的距离的观察就越觉得惊艳(看来青鸟大婶的准备工作不错,艳到了一群男人)。只是凤凰在马尔福面前驻足之后就没有什么别的动作的,默默的垂下了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青鸟大婶纠结了一会,想想还是算了,回去拿的话,被那群无聊的家伙知道了肯定会笑话她得老年痴呆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是不会干的。 对了,差点忘了,自己还可以化成人形的,可以口头和他说一下的吗,难道真的老年痴呆了,不可能啊,她两千岁都没到。 想到就做,于是这位有点缺心眼的大婶就总目睽睽之下变为了人形。 怎么说呢,中国的精怪都是很唯美,很漂亮的——具体情况请观看《聊斋》,特别是性别为“雌”的,那个迷倒众生,倾城倾国啊,所以,总的来说,那些妖精只要化形,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就是美女,而青鸟大婶也不可能是那个百分之零点一的例外——她这人不喜欢搞独特。 所以,青鸟大婶化形了,然后变成一个倾城倾国的美女了,再然后,会议室里的在魔法界极具有影像力的男人们眼眶瞪出来了…… “咳咳”这不是演讲之前的装逼,只是太久没说人话了,不太习惯。 不理会在场众人见鬼了的表情,青鸟大婶优雅的跳下会议桌,向雷奥行了一个淑女礼:“你好,马尔福先生,我是里德尔庄园的信使,您的儿子小马尔福先生暂时会在我们庄园做客,因为事先没和您说一声,现在特地有我向您转告一声,失礼了!” 雷奥毕竟是马尔福家主,虽然震惊于眼前的事,但很快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并有理的回到:“是我家阿布打扰了,十分感谢贵主人的慷慨,阿布从小就有点孤僻,能与里德尔先生交好,也是他的荣幸。” 这算完成任务了,青鸟大婶十分淑女的点头,然后化为原型飘逸的在会议室回旋了一圈,再蹭了蹭雷奥的脸颊,潇洒的飞走了。 不理会会议室里的众人,青鸟大婶在飞回了里德尔庄园的时候飞的的潇洒又荡漾,今天蹭到帅锅脸颊了有木有! 直到看不见青鸟的身影,众人才反映过来,但谁也没有心思再开会了,每个人都在盘算着怎么和马尔福交好然后再套出一点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特别是刚刚他们在对话中透入的关于“里德尔庄园”的事。 里德尔庄园 “啊,吃撑了,好难受啊!”纳吉尼敞开着她的小肚肚,难受的摊在草地上。 “纳纳,我给你揉揉!”斑比狗腿的走了过来,亮了亮它的小尖角。 “不要,你的角又冷又硬,揉的我一点也不舒服,要是tom在就好了。”小姑娘很忧伤。 “可是清清在和阿布一起洗澡澡,不让我们跟着。”斑比好心的解释到。 “别再和我提那个喜新厌旧的家伙!”小姑娘有傲娇了。 “可是是你先提的。”斑比有点委屈。 “我提可以,你就不行。”女王很霸气。 “纳纳,不可以欺负斑比哟!”放下赶制的公主蓬蓬裙提醒道。这个小姑娘和自家宝宝呆久了,霸道的个性学了十成十,欺负人来觉不手软。 “可是纳纳难受!”面对自己的衣食父母,小姑娘立即软了下来,虽然不清楚tom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父母的,但兽类的本能让她诚服,而且,秉承着tom的就是自己的原则,tom的父母也就是自己的父母,所以小姑娘心安理得的做起了寸心的女儿。 “过来,妈咪给你揉揉。”对于这个凭空出现的小女儿,寸心还是很喜欢的,而且寸心还检测了一下她的灵根,发现这小姑娘竟然还是单一的水灵根,前途无量啊,所以也将她带入了修真的行列,只是这小姑娘,太懒了,整天睡了吃吃了睡,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化形,不过现在他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寸心妈咪最好了!”小姑娘很多时候嘴还是很甜的。 “纳纳以后可不许对斑比这么凶了,小姑娘是要淑女一点才有人爱的吗,”寸心轻柔的抚摸这纳吉尼的腹部。 “所以tom现在不喜欢我了吗?”小姑娘有点可怜。 “怎么会,纳纳陪宝宝的时间最久,宝宝怎么可能不喜欢纳纳,更何况纳纳这么可爱。”小孩子什么的最容易吃醋了。 “可是tom现在最喜欢的是阿布,洗澡都带着阿布,不带纳纳。” “呃,”寸心噎了一些,“纳纳,宝宝对你的喜欢和对阿布的喜欢是不一样的,现在你还小不懂,不过你只要知道宝宝对你的爱是阿布躲不走的就行了。”“而且以后还会多一个人来爱纳纳不好吗?” “阿布会喜欢纳纳吗?” “当然!” 正说着,杨戬走了进来,“寸心,你想不想到中国看看?”在家时杨戬的装扮和以前别无二致。 “中国?”对于这个国家寸心早就想去看看了,忙着宝宝的事一直没时间,虽说以她现在的法力转瞬之间就可以到,但寸心觉得去中国是一件大事,不想就这么回去。 “是的,中国现在正面临一个大劫,我知道你想去见证这个时代,虽然我们不能明目张胆的去帮忙,但一些不影响整体大局的情况下,可以多帮助一些人的,我们去中国的身份我已经安排好了,等清儿的修为巩固后我们一起去”杨戬在寸心的身旁坐下,微笑的整理了一下寸心被清风吹乱的刘海。 “纳纳也要去!”纳吉尼不甘呗忽视道。 杨戬好笑的望着寸心怀里的小家伙,想不到有生之年不仅有了一个儿子,还多了一个调皮的女儿,顺着寸心的手,杨戬也替小纳纳揉了揉小肚肚,不过似乎碰到了痒处,惹的小姑娘一直的笑。 斑比也寻到几乎挤了进来,它也要和纳纳玩。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显得特别温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俺习惯性的点开自己的文看大家的评论,然后俺鸡冻了,俺得到了今生的第一个地雷,这是俺的处女地雷啊!!!!! 谢谢江忘川君给俺扔了一颗地雷 为表示感谢,俺会好好写文,努力写好文,好开心哦 下一章中国行,接下来几张会是寸心他们在中国遇到的人和事,之后回英国就读霍格沃茨 26新的旅程 大海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广博?恢宏?无边无际?或许都有。 不同于阳光下的天蓝交织,夜空下的海洋有着少女的静谧,却暗藏着无知的凶险。 终于可以回国了,当寸心踏上游轮的那一刻,竟然有了游子归家的感触。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离寸心上上一世也隔了差不多一个世纪,要说印象,寸心对此真的不深,就连这个世纪将要发生的重大事件也不太确定,可以说如果不用法力,寸心还真不能改变什么。 对于这个时代的执着,寸心自己也说不太清楚,只能说作为一个中国人的执念吧。 “在想什么?”正当寸心习惯性发散思维的时候,杨戬走了过来,此时的二哥穿着正装,银白色的正装充满了制服的诱惑,与寸心的红色连衣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杨戬现在的身份是一位伯爵,寸心一直都知道杨戬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对于杨戬在外面的事业什么的也从没怎么关注,这次的中国行二哥也准备了很久,虽然不想这么招摇,但在想要稍稍改变世界命格的时候,他们是不能用法力的,所以权利与金钱就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虽然现在的英国不复前几年那般强盛,但在国际中还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杨戬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经历的那么多的事,他早已不是那个刚刚闯入天界锋芒毕露的男孩。 二哥不笑的时候总带着上位者的威严,这种威严早已深入骨髓,所以家里的几个孩子都不敢在杨戬面前太放肆,其实寸心心里知道,自家二哥对孩子的宠溺远远的要超过自己,就像以前对沉香,对小玉,二哥是真心将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的。 所以那个时候寸心常常想要是他们有一个自己的孩子,那他们的家是不是更加的圆满。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还有一个很萌的小儿媳妇,外加一个霸道的女儿。 这样的生活让寸心在做梦的时候都会笑着。 寸心没有回话,只是将自己的头搭在杨戬的肩上,即使二哥身着异域的正装,身上也还有着淡淡的檀香,那是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 海上的夜风吹来,带着一丝冷冽,夹板上有着昏黄的灯光,现在已经深夜亮点,船上的人早已熟睡,似乎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他们,这也是一种浪漫,寸心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泰坦尼克号》,剧情什么的早已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就是男女主角两人站在甲板上,女主角张开双臂,面向大海,男主角从背后相拥,两人感受这绝世的浪漫。 当然这个动作由她和二哥来做实在太过傻气,但寸心有一种想要疯一次的冲动。想到就做,寸心跳上栏杆,坐到了栏杆上,双脚悬空双手撑在两侧,朝杨戬回眸一笑,露出无限风情,那时夫妻间的邀请。 接着寸心跳入海里,那张扬的红衣随着抛物线消失在海平线,溅起了晶莹的水花,杨戬紧随其后,眨眼时间甲板上回复平静。 寸心的本体是龙,对于海洋有着来自灵魂的亲切,这个世界没有神,没有仙,更没有四海龙族,海里一片漆黑,但寸心畅通无阻,她是海洋的霸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四周的一切运用神力之后寸心看的分明,时不时的有着鱼群在她身边划过,五彩缤纷。 在之前的千年岁月里寸心早已看过不下千百次,对于海洋也没有人比她更熟悉。再一块平滑的石面上驻足,寸心含笑的回望着紧随她而来的杨戬。 还记得是那次他的来西海向她提亲时的承诺:天上地下,西海娘家,寸心想去哪里,杨戬都会陪着她去。 那时她信了,所以抛却了所有,嫁给了他。对于感情,寸心永远都是决绝的,既然爱了,就一起走下去,刀山火海,咫尺天涯亦不后悔。 早在杨戬跳入海里的时刻,身上幻化出了本命玄衣,本身杨戬就不是海族,海里并不是他擅长的领域,现在的杨戬与前世的二郎神别无二致。 寸心慢慢的靠近,吻上了那抹薄唇,这不是他们的第一个吻,千年的婚姻,他们亦不是第一次坦诚相见,却保守的第一次在外面做这种事。 吻慢慢的加深,男人生来就有掠夺的本能,虽然是寸心主动的接吻,但之后不久就夺回了主权,世人都认为天庭战神昭惠显圣二郎真君冷清冷心,那是因为谁都没有见识过他火热的一面。 怀里的是他心爱的女人,是陪伴他千年不离不弃的爱人,是为他孕育孩子的妻子,是他杨戬的半生,他们曾无数次的水□融,却从没有像这一次那般疯狂。 这里是深海两千米以下下,除了低级鱼群再也没有其它生物,因为弱肉强食的本能,只要寸心散发出一丁点气势,那些对人类来说危险的生物就不敢靠近。 寸心平躺在沙石上,眼角含笑,从开始到现在都不曾说过一句话,也不需要,杨戬敷在她身上,轻吻着她的额头,由上而下,眼睛,鼻尖,在是那性感的红唇,留恋一会之后,继续向下,那白皙的脖颈,性感的锁骨…… 杨戬的声音有点急促,喘息声明显变得厚重,身下寸心衣衫半褪,身形若影若现,身姿曼妙,这时的寸心美的不可方物,这样的美只在他杨戬面前展现。 “寸心……”杨戬一边亲吻一边低喃,落下的吻越来越重,寸心白皙的身子印上了点点红痕,如傲雪里绽放的点点红梅,寸心的双眼微闭,享受这杨戬带来的阵阵快感,她也不知为何今天会如此疯狂,从来她都是一个保守的女人,21世纪的灯红酒绿与她从来都是隔绝的,即使后来与杨戬成婚后,两人都是慢慢适应之后蔡开始真正的在一起。 可是如今,或许今晚的夜色太凄迷,或许是想要证实现在的幸福,又或许,她体内也有一只野兽……总之她想要疯狂的做一次爱。 尽管他们交合了无数次,但显然还是无法一下子适应二哥的尺寸,在被进入的刹那,寸心还是有点刺痛,但更多的是□的欢愉,双手环着二哥的肩膀,那是她一生的男人,她爱的如痴如狂。 不要将杨戬想象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他的能力有多强,他的本质都是一个男人,而一个男人面对心爱女人的诱惑还能清高孤傲,那就只能证明他并不是真正爱这个女人。 很显然,杨戬爱惨了她,那一次的西海诀别成为了他永远的梦辗,他第一次看清他的爱的时候,是她离开他的时候,那一刻,杨戬想将一切抛却脑后,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 生命中有多少事可以从来?杨戬从来不相信命运,但当他得知他们重生在这一个世界的时候,他欣喜若狂,如果这是天意,那他杨戬第一次真心实意的膜拜他。 这一次,杨戬很疯狂,完全没有估计,他想告诉寸心他爱她,尽管这个词他从没向她说过,只能一次又一次喊着她的名字…… 第二天,寸心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属于他们的房间了,刚刚醒来的时候脑子里有点模糊,身上感觉向被重型机车碾过一样,“难受……”下意识的□,这是寸心习惯性的撒娇,果然,之后一只大手就熟练的绕过她的身后,轻柔的在她腰部按摩。 寸心这时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昨晚的事,不由得红了耳根,不是她矫情,主要是昨天他们实在是太那个啥了。 昨天貌似是她主动勾引的。但后来…… 想不到二哥也有这样的一面,被子下的两人依然未着寸缕,这般的坦诚相见也并不是第一次,别扭过后寸心也就恢复正常了,他们是夫妻——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主动靠到二哥的胸口,“现在几点了?”声音有点沙哑,显示着昨晚两人的激烈。 “还早,你先载睡会!”杨戬的声音依然低沉,但仔细听,还是听得出一丝餍足的味道。只是正说着,门外就想起了敲门声;“妈咪妈咪起床了,太阳赛pp了?” 一听就是纳吉尼那个小家伙,此时这个小家伙已经长到一只承认手臂一般的长度,身子还是很细,鳞片是高贵的银白色,自从寸心跟他讲过《白蛇传》的故事之后,这个小家伙就励志成为下一个白娘娘,开始嫌弃自己的鳞片不是纯白色,天天嚷着要美白。更是缠着寸心给她做全身的美白面膜,连外面都不敢出去,就怕晒到太阳。 听到小姑娘的叫门声,寸心也不敢赖床了,连忙起身穿衣服,这小姑娘可不懂什么礼貌,到时候直接开门进来看到她和二哥这般模样,寸心觉得自己会找个地洞转下去。 早餐因为寸心的晚起,所以并没有做,一家人吃着游轮上的自助餐,其实对于杨戬他们一家吃不吃早餐也已经无所谓了,主要是跟他们一起来的阿布,斑比,和纳吉尼。 没错,这三个小萌物全都跟过来了。 昨晚本来的房间安排是这样的,杨戬和寸心一间房,杨炎清和阿布两人各自一间房,然后,纳吉尼和斑比就进寸心的空间暂时呆一会。 不过因为寸心和杨戬的那个啥,把纳吉尼和斑比这两个可怜的小家伙忘了,所以,就变成了杨炎清和阿布一个房,纳吉尼和斑比一个房。 这间接导致了其中一个房向被战争侵略过一样(大家不用猜,肯定是纳纳和斑比的房间)至于杨炎清和阿布房间里的发生的事,没有大家想的那么河蟹。杨炎清再禽兽也不会将魔爪伸向现在的阿布。 向中国的旅程就此开启,而他们的故事依然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嘘,大家别说出去哦! 咳咳!这只是一个尝试,第一次写总是有点生涩的,为以后小v的幸福做准备,如果大家接受不能,我就不写了! 27中国新娘 这条游轮非常的豪华,比之寸心曾在电影中看到的丝毫不差,对于泰坦尼克号沉没的时间,寸心早已忘记,但可以肯定的是比之现在还早,那时候泰坦尼克号号称“梦幻客轮”,可想而知这艘客轮的豪华程度。 当寸心知道他们会乘游轮回国的时候,才知道杨戬早在三年前就开始做了准备,不管是运用财力物力得到伯爵爵位,还是私下里组织人员建造邮轮,都是为他们以后在中国能够生活的更佳美满。虽然对于他们这种身份来说,这些都是可有可无的,但杨戬的这份心意,寸心还是感受到了。 不用法力,像普通人一样,去感受时代变迁,沧海桑田。 不管是小说,还是电视电影,游轮上的浪漫邂逅都是非常经典的桥段。单身旅游,独自漂泊吗,在远离喧嚣的大海上,总是会有一根命运的红线,牵扯着漂泊异乡单身男女,在孤寂的旅途中,寻找着心灵的慰藉。 “伊丽莎白女王”是杨戬送给寸心的礼物,但也不可能只有他们一家人旅游,既然打算融入这个世界,那么就得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 现在杨戬化名tom riddle,在外人眼里他是这艘游轮的主人,英国伯爵爵位,年轻,俊美,多金——不折不扣的钻石级男人。唯一弱点就是他已经结婚了,这让船上的众多自认为条件不错的雌性生物扼腕叹息,恨不相逢未嫁时啊。 对于这位年轻伯爵的妻子,很多人都很好奇,因为里德尔先生将他保护的太好,以至于没有人真正见到过她的真面目,映像中也只是登船中的那惊鸿一瞥,因为寸心带着纱帽,所以,众人只看到了她的身形,而非长相。 但就单单身形就可以判断出那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今晚上游轮里有一场舞会,作为游轮的主人杨戬和寸心当然会去参加,不是形式上的敷衍,而是真正的盛装出席。宅了几年之久的寸心,也想感受一下热闹的气氛。 说实话,西方的舞会寸心还真没参加过,只要是女人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第一次参加这种舞会,就算是寸心也会精心装扮一下,对于船上那些女性生物对自家老公的觊觎,寸心不可能感受不到,虽然对她没有什么威胁,但心里总会不舒服。 好吧她就是这么一个小气的女人。 对于自己的外貌寸心一直很有信心,就算是与被誉为仙界第一美人的嫦娥相比,也差不到哪去,但中西方的审美观终归有些差异,西方人的面貌大多深邃,五官立体,毛孔相对来的粗大;东方人恰好相反大多都比较柔和,皮肤比较细腻,身材相对矮小,即使是相同的年龄西方人看起来比东方人大上几岁。 现在的身体并非是寸心的本体,虽然灵魂早已融入,但这具身体更像是寸心的一个□,即使外貌气质与原来的再相像,也会带有原梅洛普的影子,比如五官相对的更加立体。 这不是什么坏事,确切的说现在的寸心比之以前更添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反正非常的——迷人。 游船上的人群也形成了一个小型的社会,这里不仅仅只有英国人,也有归国的中国人,还有四处经商的各国商人,但始终英国人占得最多。而这些人中大多都是有身份的人,毕竟平民是买不起这么贵的船票的。 这是杨戬忽略的,本来他的建这艘游船的本意除了方便自家的人出行,更多的是想让那些流浪在外的中国人返乡,但对于杨戬来说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杨戬也没放在心上,将一些事分派给下属之后,就去做别的事了。 但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商人,无法理解商人的“重利”本性,有这么一艘豪华的游轮,他那些尽职的下属怎么可能放过这次赚钱的机会呢。 于是在杨戬不清楚的情况下,他又狠狠的赚了一笔,相对的许多想要乘船回乡但囊中羞涩的中国人望而怯步。 不过杨戬知道这件事之后也没有太大反映,没有人都有自己的因缘际会,他也无意刻意的去改变。 舞会的举办人身份也是一位伯爵名叫matthew robert leonard,但这位伯爵的资历比杨戬的另一个身份“riddle伯爵”深很多,也比“riddle伯爵”年长很多,两人的身份相同,但外貌实在是天差地别,这位伯爵大人早已过中年,身高一米九,挺住啤酒肚,头上还有些谢顶,一副老牌贵族的模样。 leonard伯爵花名在外四十多岁一直没有结婚,直到一年前遇到了据说是“他生命中的女神”,一直追了整整一年,才将其追上手,这一次的中国之旅也算是他们的蜜月旅行,之所以选择中国,那时因为这位新娘正好是一位中国人。 这次舞会除了要炫耀自己的身份之外,也是想将他的妻子介绍给圈子里的人认识。他的夫人很年轻,叫沈秋梅,二十出头,身高一米六多一点,在一群西方人身边,显得尤为娇小,和leonard伯爵站在一起更像他的女儿而非妻子。不过老夫少妻什么的在贵族中并不少见,所以大家也没怎么在意这事。 沈秋梅原是上海人,父亲是一位教授,母亲是家庭主妇,家里并不是很有钱,但也算小康,因家里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父亲对她很看重,不想将她教育成头发长见识短的大家闺秀,就托了关系将她送到英国,一是为了让她多张张见识,二是能混张文凭,将来作为嫁妆的资本。 现在时代变了,特别是想上海这样的地方,女子无才就是德的观点早已成为过去式了,很多大家族的子女都会想方设法的去国外镀金,回来之后不管是接管家族企业还是相亲嫁人都有些底气。 女孩挽着leonard伯爵的手臂穿梭在众人面前,微笑的与人打招呼,礼仪举止丝毫不错,这使得原本看不清她的一些上流名媛收起了眼中的轻蔑。不管以前怎么样,以后她都是伯爵夫人了,聪明人是不会去恶交的。 舞会才刚刚开始,一些重量级的人都还没有来,特别是那位年轻多金的里德尔伯爵,这让已经到场的许多女士有些心不在焉,时不时的往门口望一下。 杨戬和寸心是踩着点来到,主要是家里的那位小公主死活都要跟来,不答应就要撒泼打滚,这让杨炎清感到很丢脸,在他还是voldemort的时候,经常带着纳吉尼出现在社交场所,主要是因为,想要纳吉尼来震慑主场,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懂得蛇语,所以即使纳吉尼撒泼打滚什么的都无所谓。 但现在不是巫师界,在这种舞会中没有人会带宠物过来,即使带也不会带象征着邪恶的蛇,要知道英国人大都是信仰基督教的,而在《圣经》里可是撒旦的化身,罪恶的根源。要是出现在舞会大厅被驱逐的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可是小姑娘这段时间霸道惯了,知道大家都会宠她,更加的无赖起来。最后的最后被杨炎清捏着小尾巴拖回房间教育去了。 阿布小朋友在后面屁颠屁颠的跟着,舞会什么的对于这小家伙一点吸引力也没有,还是纳吉尼好玩。 当杨戬与寸心来到会场的时候,舞会差不多已经开始了,但他们的到来还是引起了不少的关注,俊男靓女的组合不管到哪都是非常抢眼的,在加上两人的身份地位气质,一出场就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杨戬就不用说了早就借着里德尔的身份,在英国活跃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现在的身份几乎整个上流社会都已知晓了,对于这么出色的男人,即使知道他早已有了妻儿,但还是有很多女人都投怀送抱,即使只是地下关系,能够与这么出色的男人有一段露水情缘,也是一件浪漫的事,只是这位里德尔先生并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直到现在都没有出现一宗属于他的风流韵事。 这也让很多人关注起了他的夫人,究竟是怎样的女人可以得到这样一位几乎完美的男人,更有一些女的,知道今晚里德尔夫人会来参加舞会,更是卯足了劲的打扮自己,誓要把那个她们脸面都没见过的女人比下去。 不过这一切的暗潮汹涌在两人一起出现之后就非常诡异的平息了。 寸心其实很喜欢穿红妆,但她毕竟不是这场舞会的主角,穿红衣的话就太喧宾夺主了,就选了一身浅紫色的礼服,由于杨戬不喜欢她穿的太过暴露,就将这件礼服在原有的基础上稍稍的做了一些改变,将袖子什么的都加长,显得飘逸而不累赘,这更符合了她的气质。乌黑的秀发高高的挽起,露出了优美颈线。眼神清澈,身段魅惑,精致的脸庞有着少女的润泽,举手投足间尽显高贵与优雅——这是以后十足的美人,谁也找不出缺点来诋毁她。 俗话说,当一个人比你优秀一点点的时候,你会羡慕嫉妒;但当那个人和你的差距的是云泥之别的时候,你只会生出崇拜之心。 如今的寸心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再她出现的那一刻几乎熄灭了所有女人争斗的心思,对于他们出场带来的效果,寸心很满意,不战而屈人之兵,兵法什么的不管在战场还是情场都适用。 “哦,tom,不得不说,你实在是运气好的让我们嫉妒,这么美的女人都让你娶到手了,怪不得你藏的这么严实,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将她带出来。”最后还是leonard伯爵最先从寸心的美貌中回过神来,上前与杨戬打招呼。 “matthew,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在自己的妻子面前夸奖别的女人。”杨戬接过侍者的酒杯清轻抿一口,恩,味道还是不怎么样。 被杨戬提醒一句,matthew才反映过来刚刚自己似乎说错了话,连忙转身解释到:“哦,宝贝你在我心中才是最美的,别生气,我只是,只是……”望着这位花名在外的伯爵先生现在像以为情窦初开的小伙子一般,寸心也不得不感叹爱情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 而对面的那名中国新娘完全没有被自己的丈夫影像,任然淡然自若的自我介绍到:“你好,久闻大名,里德尔夫人,今天终于见识到了您的庐山真面目,您长得可真美!” 对于来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中国人,寸心无疑是很喜欢的,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从某种方面来说,两人的气质很相向,身边围绕着自然安详的气息,让人不由的想要亲近。 “呵呵,您太谦虚了,听说您是医学硕士,在学识方面我可不如你,我只有外表骗骗人而已。”说着走到沈秋梅面前挽起了她的胳膊,对旁边的两个男人说到:“现在我们安中国的话来说是‘一见如故’,所以要去说悄悄话了,你们随意。”接着将人带走了。 “哦不,tom,你的妻子将我的新娘拐带走了?”matthew望着两人的背影夸张道。 杨戬没有理会他的耍宝,目光温柔的望着妻子的背影:“好了,我们该说正事了,这次的中国之行远没有度蜜月那般简单吧,leonard伯爵!” 作者有话要说:小番外 小阿布:“小鬼,我们出场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再这样下去,大家会将我们忘了的。” 杨炎清:“阿布乖,只要我不会将你忘了就行。” 小阿布:“可是我还是很桑心。” 杨炎清:“我带你去欺负纳吉尼,欺负欺负就不桑心了。” 小阿布:“小鬼,你真好!” 纳吉尼:“tom你这个喜新厌旧的渣攻,呜,寸心妈咪tom欺负我......" 28中国情结 明国时期的上海在当时是中国乃至整个亚洲第一,当时的日本东京,香港,新加坡等等跟上海相差不是一点点。当时的大上海是亚洲唯一的世界金融中心,世界的各大银行,保险公司等等都落户了上海,上海也是民国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有着中国钱包的美誉。民国政府还将上海建为上海特别市(其实就是直辖市),民国政府的所有经济政策能否成功,就看在上海能否成功,足可见上海对当时国民经济的重要性。说是当时中国的经济首都都不为过。当时外国人在上海人口所占的比重也很高,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 ——摘自度娘 1933年的上海其繁华程度一点也不输于英国,比之同时代的英国伦敦,又有一种韵律之美,两千年的文化沉淀,世界新文化的冲击,各国文化的碰撞余融合,使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变成了一座盛世繁华的大都市。 当游轮抵达港口寸心带着孩子随着杨戬登岸的时候,看到眼前的上海,忽然有种恍如隔世之感,现在是明国时期的上海滩,却没有老电影中那让人阴郁的灰白色彩,不同的人种,各色的服装,繁多的语言……该说真不愧是传说中的上海滩吗? “好了,我的朋友,很高兴能和你享受这次旅途的过程,也非常感谢您这次的招待,虽然很遗憾但不得不说我们要先回去了,哦我可爱的新娘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回家了,那么下次再见!” 耳边想起了leonard伯爵的告别,突然悲催的发现在中国这个土地上英语显得那么的亲切,真是太可怕了,敖寸心,你的里子可是个中国人! 虽然内心不断的突遭,但表面一如既往的优雅淡漠,安静的站在杨戬身后,微笑的向leonard夫妇点头表示再回,对于这位中国新娘,寸心还是很有好感的,可能是她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中国人,也可能对于她一个人背井离乡的感同生受,又或许是两人身上若有似无的相同气质,反正在短短的旅途之中,她们奇迹的建立起了友谊。 “再见了,秋,不过我相信我们很快会遇到的。” “我想是的,我家就在xxx路xxx公馆,你熟悉这里之后,可以直接来找我,到时我带你去参观上海,当然还有你那两个可爱的小家伙——真难想象,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看起来却比我还年轻,你真是一个让人嫉妒的女人。哦,梅洛普,真舍不得你!”很显然在熟悉的之后,这个姑娘的本性就暴露了——一个非常活泼的姑娘。 这边两个女人在告别,另一边杨戬和leonard伯爵也在商谈着什么,但从两人的表情中实在看不出什么。 对于政治什么的即使让她再重生几回,依然是个小白。 离开了那逆天的法力寸心依然是普通人一个,永远也适应不了政坛上的风云变幻和商场上的尔虞我诈,甚至连专属于女人玩的“宅斗”都一知半解。 所以寸心直到现在才回来中国,实在是她一个宅女,离了法力就是一个普通家庭主妇了,让她抗日,抗列强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还好有个万能型的老公,在短短几年时间建立起了一定的势力,这样就可以在天道法则的底线之内做一些改变。 离开了里德尔庄园,他们现在的生活基本与普通人无异,不管是生活起居还是人际交往,也渐渐的融入了这个时代。可以说现在的他们更像是大隐隐于市的“世外高人”,又像是神仙轮回转世的历练。 不管是哪个时代都少不了摆谱的人,很显然这位leonard伯爵很在意自己的身份,第一次陪自己的老婆“回娘家”,当然更要高调的显示自己的身份,给老婆大人涨面子,不让她被人看轻,所以找有人等在港口来迎接他们,香车人马,分外的有看头。让寸心想起了21世纪偶像剧男主给女主撑腰时装逼的画面。 等他们与杨戬一家告别完之后就上了车离开了。 因为“里德尔伯爵”的身份,早在他们到来之前,就有人为他们打点妥当。和leonard伯爵分别后不久,就有一众车队想港口驶来,一条龙的场面相当壮观,恶霸似的长驱直入,行人不得不挤在墙边让路。 车队在抵达港口的时候停下,紧随而下的是一群身穿军装的英国军人和一个管家似的老者,在看到杨戬一行人之后,老者以超越他年龄的速度飞奔过来。 “您好,里德尔先生,鄙人是您在中国的管家,初次见面,让您久等了,实在抱歉!”老人弯着腰低着头,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肩膀微微的颤抖着,表示这他的紧张。 “没事,是游轮抵达的时间比我们预期的早,这不怪你。”杨戬说到,这个管家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找好了,因为他和寸心的特殊身份和寸心那强烈的“中国情结”,所以就特地找了一个中国人来当他们的管家,还有就是让自己的孩子尽快的熟悉中国的风俗文化。 “这位就是我的夫人,想必你们都清楚了,还有你们的少爷,你们都熟悉一下。”之后杨戬对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阿布也被归类为他们的孩子。 “你好,夫人,很高兴为您服务,今后有什么是请尽管找我,鄙人姓李,您都叫我老李,还有少爷们,有事请尽管吩咐,”要死了,这外国人张的可真漂亮啊,瞧瞧这一家,基本突破了审美界限了,再瞧瞧这一家人的气质,在这个港口,真可谓鹤立鸡群,要不他这个老花眼也不会一下车就看到人家了,这才是真真的贵族吧,以前见到的根本就是暴发户来着,怎么可能与现在的东家相比。 对于这位中国管家,寸心还真有点好奇,他这一把年纪了,还能将英语说的这么好,还真挺不容易的,“老李是吧,以后你在家就将汉语吧,来之前,我们都学过,入乡随俗,也好让孩子们,早点适应这里。”秉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_←你有这东西),寸心对这位老管家很客气,与她那冷艳高贵的外表完全不和,这让这位老管家有点受宠若惊,连忙用汉语回到:“好的,夫人,” 之后就上了车杨戬和寸心在前一辆,杨炎清带着阿布坐在后一辆,一上车阿布就从原本的一本正经的贵族少爷变成了好奇宝宝,眨巴眨巴着大眼睛问道:“小鬼,麻瓜真的像你说的,并不是一无是处,能发明巨大的铁船,还能发明这种能跑的盒子,至少比我想象中的厉害。”说着小手拍了拍旁边的玻璃窗,只是估计错了玻璃窗的厚度,把自己的小手拍疼了,在杨炎清面前傲娇惯了的阿布,撅起了小嘴,无声的控诉着躺着中枪的玻璃窗。 一直注视这阿布的杨炎清,自然而然的抓起阿布的小手放到唇边亲了一下,光明正大的吃豆腐,这下阿布手不疼了,换成脸红了。 将自己变成手镯缠在杨炎清手腕上的纳吉尼在一旁撇嘴,一天到晚的秀恩爱,等一下去告诉寸心妈咪,tom不是好小孩,一天到晚的调戏小朋友。嘻嘻! 车子驶近了一扇铁门,两旁站着军装护卫,向最前面的两辆车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这里就是寸心在中国的家了,不同于“里德尔庄园”的神秘,这只是一个普通的贵族别墅,里面更没有什么奇怪的生物,而是一群群没有什么魔力的普通仆人,而且这些人都是中国人。 车子行过绿化带,直到别墅前才停下,刚一停下就有等候的佣人赶来开门,等寸心他们下车之后一成群的仆人来到他们面前,男左女右各自战队。在寸心观察四周情况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巍峨康姆吐川那马死特丝(wele to china masters!)” ......一群乌鸦飞过 望着眼前这群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寸心很想咆哮:老娘是中国人啊!如果是动漫效果的话,在场的人就能看到寸心额头上的那几条黑线了。 但她不能,她必须维护她那完美冷艳高贵优雅的形象,y的,重来一次她绝不会再走淑女路线,太憋屈了。 因为寸心在内心吐糟,没来得及回应,这让一群站着的中国仆人心里有点忐忑,这位外国的女主人虽然没有表情,但看那通身的气派就不敢让人直视,俗话说的好啊,男主外女主内,他们这些下人今后可都是要听从这位女主人差遣的,可不能在第一天就惹女主人不自在啊。 对于这群人那句“神来之语”杨戬也囧了一下,似乎来到这个世界,他总会碰到一些囧人囧事,可能是自己妻子的气场太大,连带着周围的人也传染了吧,但这也只是杨戬在心里想想,是绝对不会当着寸心的面说出来的。 打理家事什么的一直以来都是寸心处理的,怎样管束这些下人也是内宅事物之一,所以在这些事上杨戬觉不插手的。 而杨炎清对于这种“虾米“从来都是无视的,只是来着暗地里和纳吉尼较劲的阿布在一旁看戏。 男女主人都没有发话,场面一下子冷了起来,这让一旁的老管家心里捏了一把汗,早知道就不自作主张了,教什么英语呀,那群人说出来的“英语”谁听的懂!呀哟,他的一世英名啊,全让这群兔崽子毁了! 管家大人为自己掬一把伤心泪! “咳咳!”终于回神了的寸心象征性的咳嗽了一下,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好了,以后大家在我们面前一律说中文。我的要求不多,但有一点,只要大家努力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说着挽着杨戬的手腕进了大厅。“好了,老李,现代少爷们回房休息一下,大家先散了吧,有事我会吩咐。” “是,夫人。”还好没有被厌弃,不过夫人的中文说的真好啊! 好了,终于到中国了,寸心有预感,接下来的中国之行会遇到很好玩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看了几个的评论,有的人喜欢寸心和杨戬 有的喜欢hp里的v殿,阿布 有的不喜欢v殿的cp,喜欢纯bg, 这让我的思路有点混乱 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篇文的缘故,我很在意读者的看法,想尽量做到所有读者都喜欢,但还是太天真了 剧情的套路已经设定了,不可能改得太多,特别是主线,v殿与阿布的cp不动摇,而且他们也是主角,设定的出场绝不比寸心他们少 这不仅仅是寸心和杨戬的故事 其实最最开始的我只是想v殿的,只是想给他一个爹妈,后来觉得寸心和杨戬很合适(他们一直没有孩子),所以才有这样一篇文。 还有就是中国之行,呵呵,既然写杨戬和寸心这两个这么牛的人,又是在那样一个年代,他们不回国,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这次的张数不会很多,但也不少,因为是影视同人,并不排除有别的影视人物打酱油——这并不是真正的中国历史,只是架空平行。 还有人喜欢寸心和杨戬的番外,当时的设定是两个星期写一次,计划赶不上变化,生活中有太多的琐事经常会影响写文的心情,我只能说尽量保证不失约 鞠躬!谢谢大家关注我的文,虽然它还很稚嫩。 还有五一快乐,虽然明天就要上班了! 29三毛里各三毛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差不多快到中午了,当寸心睁开眼的时候,对周围的环境有点迷糊,有一种“身处不知是何方”的感觉,过了好一会才清醒,身边的位置已经空缺,可见二哥已经起来了。四周很安静,窗帘也拉着,只有一小束光亮偷偷的透过窗帘照射到木质地板上。正是这个原因房间并不敞亮,昏昏暗暗的特别容易让人嗜睡。 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时钟,十点一刻,呼,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是第一次睡的这么晚呢,随即掀开被子下了床,冰蚕丝质的睡衣并不能掩盖寸心胸口季臂膀的上那些暧昧的红痕,寸心没有一点小女儿态的害羞,赤脚踩着绒毛地毯来到窗台边上,拉开了遮挡光线的窗帘,“次啦”一声,随着窗帘的拉开,阳光如瀑布般倾斜而下,照亮了整个卧室。 沐浴着阳光,寸心狠狠的伸了一个懒腰,因为他们的卧室在最顶楼,地势很高,从窗户往下看可以看见很远的地方,四周的景色一览无余,昨天因为在车上的缘故并没有好好的欣赏周围的景色,现在正好看个够本。 别墅位于英租界的最里层,四周都有身着军装的英国人在巡逻,而且可以说他们的房子占地面积是最大的,又因为她老公现在的身份,所以说他们是重点保护对象。 在中国的土地上,别国的军人可以明目张胆的行走,对于一个独立国家来说的确是一件讽刺的事,不过过不了多久这个国家会站起来,虽然国力大不如前,但之后绝不会出现这种尊严让人践踏的事。 不过现在的她也没有资格去讽刺,因为她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外国人”,更没有能力去帮助她们,就像是修真者渡劫一般,他们的磨难需要自己去克服。 至于为什么那么想要回来,只是她对这个国家还有眷恋吧! “咚咚咚”一段平稳的敲门声打断了寸心的思绪,紧接着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夫人,请问您起了吗,老爷出门前吩咐过说您乘船累了,不要让我们打扰您休息,直到午时才可以叫您起床。” “请进!”寸心已经听出声音是管家老李的妻子,也算是这里的一个管事,因为是女人所以就专门负责照顾寸心的起居,听从寸心的派遣,地位相当于旧社会是的嬷嬷。 尽管本质上寸心并不太习惯当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官太太”,的现在的身份,只能学着习惯。 当李嫂开门进来的时候,被出现在眼前的画面看呆了,因为刚刚起床的关系,寸心并没有隐藏她那本性,全身散发着慵懒的味道,沐浴在阳光下,就想是一只高贵的波斯猫,让人有种抚摸的欲望,不同于出门时换起的长发,如今的秀发如瀑布般倾斜而下,可能是没有来得及打理,头发微卷,但更添一股自然,原本不凡的纱衣穿在她身上更像是一种点缀,白色的纱衣下是修长完美的身材,白皙的肌肤若隐若现,那暧昧的痕迹更是显眼…… “怎么了?”在庄园的时候随心所欲惯了的寸心,并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对,更不知道现在这个样子在别人眼中是多么的诱人,即使是同为女人的李嫂都看呆了。 李嫂在寸心的问话中惊醒,暗骂自己在主人面前失态,“不,没什么,夫人还是快换一下衣服吧,已近快中午了,老爷带着两位小少爷先出去了,出门钱特地吩咐我,让我中午的时候记得要教您吃饭,还让我转告您一声,刚到上海还有很多事要处理,午饭就不陪您吃了,您可以先自己熟悉一下这里,还有就是这是老爷公司的地址,您没事的时候,也可以去熟悉一下那里。”李嫂也是从一些大户人家那里出来的,做起事来有条不紊,从最开始的视觉冲击中缓过来就一本正经的交代自家老爷说的话。 “嗯,知道了,你下下去吧,一会我就下去。”寸心从来都不是那种悲秋伤春的女人,对于二哥独自扔下她出门办事。也没有一点想法,夫妻这么多年,对方是什么性子,彼此早已了解。 李嫂听到吩咐后就退下了,临走时关了房门,这让寸心很满意。 李嫂关上门后,还是有点恍惚,没有了在面对寸心是的一本正经,实在是太漂亮了,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外国人,这样的女人美的让人看不出年纪,十七八岁的外表,三十多岁的风韵——这样的女人,不管是哪个男人都会捧在手心里的吧。 在挑挑拣拣之后,寸心还是选了时下最流行的修身旗袍穿在身上,她的皮肤白皙,身材修长,凹凸有致,这样的女人不管穿什么都是漂亮的,也就是所谓的“衣架子”。 肯能是寸心刚刚来的缘故,现在别墅里的下人还不习惯寸心的容貌,毕竟他们是普通人,即使在仙界也可以“傲世群雌”的容颜,并不是他们能吃得消的,当一身水绿色旗袍的寸心扶着楼梯慢慢走下楼的时候,让下面那些等候的人,又一次的失了神。 不过能在这里伺候的人定力也是很好的,在李嫂的一声咳嗽之后,就恢复过来,很有素质的向寸心行礼。 不是寸心故意炫耀自己的美丽,而是一直以来她身边的人——不管敌人还是亲人,美丽值都是爆表的. 在神仙妖孽齐飞的世界,就算再美丽也不会引起什么轰动的,先不说远的,就她的老公的外貌,与她相比就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为了不让自己自卑,所以寸心会卯足了劲的打扮自己,更何况女人本来就是爱美的动物。 一直以来寸心都过的很随性,刚穿过去就是龙族公主,不需学凡尘礼仪,只要不做的太过火没人会在意;后来即使跟二哥还有那帮不着调的师傅师叔伯一起在昆仑的时候,也因为是唯一的女弟子,而过的在一群师兄弟中过的最逍遥,凡尘俗物一概不理。之后嫁给了二哥偌大的宅子更没有什么仆人丫鬟,都是一些单纯率性的妖魔鬼怪,只要负责他们的吃就行,另外的一概不管——在里德尔庄园也一样。 说起来她还是第一次担任“管家太太”这一职务,不得不说,这对寸心来说很新鲜,管家可不是仅仅那两个字那么简单,除了安排各个人的职务,还要明确个人的工资,更要关注他们的衣食住行,如四季更换的衣衫,每天采集的调配等等,还要与同阶乘的人多多聚会,务必做到了解社会新动态的第一手资料…… 总之,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活,不过千年的的光阴不是白活的,早在得知自己需要扮演的角色的时候,寸心狠狠的补习了一番,所以吃好午餐,寸心就将老李与几个地位相对较高的下人叫到跟前,稍稍的立了一下威,敲打了几下,在吩咐他们各自的事,就出门了——寸心表示作为一个高级领导,不需要什么事都亲力亲为,而是适当的掌控全局,让人来为你做事——好吧,她是为自己偷懒找借口! 来中国的第一天老公儿子都不在身边,但并不影响寸心逛街的兴致,20世纪30年代的旧上海,其实是一个很迷人的地方,这里的女性可以说是这个年代最特立独行的,她们可以穿紧身的旗袍,可以穿时尚的洋装(虽然在寸心眼中很甜)可以不用裹小脚,可以穿高跟鞋,可以剪短发,可以念书…… 可以说现在的上海因为她们而显得更加迷人,寸心一个人行走在大街上,寸心的美丽使她不管在哪里都能成为别人的焦点,这一点也不夸张,本身容颜的精致加上出尘的高贵的气质,想让人忘都忘不了。更为重要的是,从她的五官上来看,并不是中国人,一个外国人穿中国旗袍并不怎么稀奇,但能传出中国独有韵味的就少见了,那种纤弱飘渺的气质,从背影来看,就像是从古代做来的的高贵公主。 尽管寸心美的惊心动魄,很遗憾,还是没有出现恶霸调戏的戏码,现在在一般中国人眼里,外国人是绝对不好惹的,所以一路走来寸心获得的更多的眼神就是惊艳中带着敬畏。 “前面的阿姨,你等一下?”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不过寸心并不认为这是在叫她,所以没有回头,依然自在的逛着。只是随即就感觉有人在靠近,本能的运起法力,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既然决定用凡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就得改掉依赖法力的习惯。 感到自己的裙角被人拉扯,寸心低下头,一个圆圆的脸蛋出现在自己面前,瘦小的身形,脏乱不堪的衣服,翘的有些夸张的鼻子,更为明显的是他那圆圆脑袋上的三根毛。 “三毛?”寸心脱口而出。 三毛,这是一个几乎家喻户晓的小孩,张乐平笔下的他自幼丧父,一个人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见识着这个混乱时代的光怪陆离。 可以说这是一个真正让人疼惜到骨子里的男孩,能激发人们骨子里的同情心。 在寸心看来这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小孩,他受到的苦难一点也不比自家孩子的少,甚至前期两个孩子的际遇都很相像,同样的孤苦无依,同样的坎坷艰辛,却造就了这样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孩子,一个始终保持这善良的本心,一个却穿上黑暗的外衣。 如果是邓布利多肯定会喜欢这个名叫三毛的孩子吧! 但寸心喜欢不起来,最多只是同情,可怜他的遭遇——这个孩子的性格太过善良,甚至与软弱,又有点固执,不知变通,其实他有很多次可以改变他人身的机会,但他从不曾把握过,让这种机会从他手边溜走,一切回到原点,下一轮的苦难从新开始。 如果是小tom的话。哪怕是一丁点的机会,他都会抓住,甚至不折手段,他从不期待别人的解救,只信奉他自己——啊,还是tom更可爱一点(←^←这个女人)。 “阿姨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看到寸心望着着他,这个小孩有点局促,小手也下意识的放开了寸心的裙角,两个黑色的指印留在了上面。 真的是三毛! 这还真是已奇怪的世界!除了有hp,还有三毛,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寸心蹲□子,微笑的问道,对于小孩子寸心大多是宽容的,而三毛也确实算是一个乖巧的孩子,寸心无意为难他。 “没,噢不,有事,这位阿姨您刚刚有东西掉了。”说着摊开那只看不清原有颜色的小手。上面正事一只翠绿色的耳坠,的确是她的东西,现在她身上穿戴的都不是什么仙品神器,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的饰品——当然这是相对而言的,就这颗绿宝耳坠在这个世界的人的眼中是绝对的宝贵。 “谢谢!”其实这种东西只是寸心无聊的时候自己顺便制作的,她的空间里到处都是,在仙人眼里这和普通石头没什么区别,所以即使丢了寸心也不会在意。但对于小三毛拾金不昧的品质还是要加以表扬的。 想着站了起来,摸了摸那只有三根毛的头顶,“谢谢你呀小朋友,你真是个诚实的好孩子。” 三毛小朋友腼腆的摇摇头:“这是我应该做的!”随即他的肚子咕噜噜的叫了起来,这下三毛的脸更红了。 即使不怎么喜欢怎么“傻”的孩子,但寸心还是有这么一刻感动,自己都饿成这样了都不贪墨捡来的东西,这样的举动寸心根本没有资格去评价。 这个还是看起来只有八岁的孩子,是真正的面黄肌瘦,那只乌黑的小手骨头都是突起的,看的寸心有一点点的心酸,“真是一个好孩子,但不管怎么样阿姨还是要谢谢你,不如我们去吃蛋糕吧。”说着就拉起那只细小的黑手,不给三毛拒绝的机会。 蛋糕店里的蛋糕,当然不及寸心自己做的精致,上面涂着厚厚的奶油,味道也不怎么纯正,但三毛却吃的很开心,刚刚开始有点拘谨,但后来实在抵不过食物的诱惑,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还吃的满脸都是,这让一旁几个贵妇模样的女人嫌恶的用扇子遮起来鼻子,对寸心这一桌指指点点。寸心也没说什么,拿起了一杯咖啡抿了一口,对那些女人礼貌的笑笑,大方自然,半点尴尬也没有。 这让那些女人有点不自在,讪讪的对寸心笑了一下,转头聊自己的天去了。 “还要吗?”三毛小朋友人小胃口却不小,整整吃了一桌子的糕点,把这些全都消灭完后,还舔着脸津津有味的回味着,寸心好笑的用纸巾擦了擦他小脸上粘着的蛋糕。 “母亲,你也在这里吃饭吗?”这时自家儿子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寸心回头,正好看到已经是少年模样的杨炎清,以及被他牵着手的阿布小朋友。 看到自家儿子没有表情的面瘫脸,寸心有点小心虚,话说这孩子最近只长个,但心智什么的还是没长,醋劲比谁都大,有时候纳吉尼和斑比黏着她,这孩子都会不动声色的使绊子。如今这情况她该怎么解释?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支持啊,看了大家的留言我很开心 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比较忙,更新有点慢,不好意思啊,呵呵 还有就是错别字的问题,我是写一章发一章,根本没时间好好改,因为都是在上班的时候赶文的,所以要一心二用,错字肯定会多,请大家见谅 其实有想过辞职好好写文,一天至少两更什么的,但实在是对自己的文笔抱有怀疑,就怕到时坐吃山空,那只能去讨饭了^_^ 30他们 杨炎知道这一世父母和自己一样都是拥有第二次生命的,至于中国人还是英国人对他来说还真没多大区别。 尽管重生后很多观念都有转变,但骨子里还是一样的高傲,将自己的定位永远都不是普通人,所以对英国并没有真正的归属感,他从不认为自己是麻瓜,所以麻瓜中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一生的梦想就是建立一个巫师国度,而他就是这个帝国唯一的王。 这一世他的眼界更开阔,将自己定位在另一个高度,这些凡人至于他只是蝼蚁,除了他在意的人以外,就算这个世界覆灭了,他也不会走一下眉头。 所以他无法理解母亲对于这个国家的感情。 但也没有反对的跟来了,顺带的拐了自己的小媳妇,反正离霍格沃茨上学还有几年,趁此机会带他多出来看看这个世界也很不错,免得这个小家伙养成和他上一世一样自己自大的毛病。 对于自己的父亲,杨炎清一直是很崇敬的,即使是他这样自傲的人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父亲很强,先不提法力,就单单智慧,手腕都要胜过他很多,但正因为这个人是他的父亲,他才感到更加的自豪。 但他是不会认输的人,就像她母亲说的,一切的能力都可以发展,可以超越,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父亲的完美平不是一蹴而就的就,总有一天他也会站到同样的高度。 这次的旅行有点怪异,出发之前三人约法三章,这次的中国之行在没有遇到生命危险之前绝对的不能用法力,魔力,以及一切玄幻的能力,总之一句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nmao又恶搞了)。 这对于他来说更像是另类的修炼——他的法力提升的实在太快,这段时间的确不需要再埋头苦修,反而像这样到处走走,都经历一些事,多体验一下生活对现在的他来说更好。 父亲在麻瓜界做的事他也有参与,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钱权利这几样东西,就像是一场游戏,对于这个世界他比他的父亲更加了解,毕竟以前在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面对那些贵族的试探拉拢以及一些利益手段,他应付起来还是得心应手的。 他现在很喜欢与那些麻瓜玩勾心斗角的游戏,而且他发现这一点比他父亲要强,但毕竟是年龄问题摆在那里,再怎么厉害,他现在的外貌始终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很多决策性的事情,需要父亲出面。 而且父亲的学习能力真的很强,除了刚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有些不适应外,之后的一切都做的游刃有余,在短短的时间内,扩大了他们的公司,增加了他们的产业,谋得了爵位。当然他父亲的外表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相处久了,杨炎清也渐渐的对他崇敬的父亲了解的更多了,比如他其实是一个很心软的男人,很在意他们的家,表面色他是一家之主,但实际上都被他的母亲拿捏住了,在家里的地位其实是最低的,但父亲却乐在其中。 父亲其实也是一个很矛盾的人看似温润多情,但骨子里却狠绝无情,从小庄园里的那些动物就跟他讲他父亲的事迹,说他怎么怎么的强大仁义,但杨炎清总觉得父亲其实是真正狠绝的人,他看以置之度外的算计这每一个人——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相依为命的妹妹,活泼可爱的养女,血缘传承的外甥......他身边的人除了母亲,全部的被他算计在内,让他们按照他设计的路线走,只有真正无情的人才可以平静的面对着这一切,这样的人想想都觉得可怕。 还有他对于感情其实很迟钝,简称“情商低”,这一点他们父子两其实很像,但他现在已经改过来了,父亲却还是有待进步——从出生到现在,父亲从没送过礼物给母亲,也没有特意的制造浪漫的给母亲过过生日,更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总之情侣该做的是父亲好像一件都没做过。 也许只有母亲才能忍受住这样的生活,乐此不疲的过了千年。 对于自己的母亲,杨炎清其实很心疼这个女人,她总是一幅慵懒而无欲无求的样子,她的生活简单的有些单调,生命的重心都围绕着他和父亲两人转,但她看上去又是那么的幸福,做着自己的事,关心的自己爱的人,她要的快乐很简单,这样单纯的外表下却有着比谁都要狠绝的心,只要不要触碰她的底线,她都会是一只慵懒华贵的猫,被人珍视的感觉很好,重生的七年中,他度过了最快乐的童年。 来中国的第二天父亲就丢下母亲领着他去熟悉他们公司的事了,父亲总是在这种小事上忽略母亲的感受。如果是他像他父亲一样,丢下阿布一个人走的话,他可以确定这一个星期别想抱他了。 不过按照母亲的性格估计也不会在意,他们两人都缺少一些浪漫细胞,这样的相处方式他已看了7年,早已习惯成自然了,要不是现在有阿布做对比他也察觉不出这有什么不对,只是他们是真正将彼此融入骨血的,轰轰烈烈的情感早已在这千年里沉淀。 虽然不愿承认,现在他和阿布的感情及不上他们的十分之一。 “小……阿清,你说叔叔阿姨为什么不让我们用魔法,还呆在这种到处是麻瓜的地方。”阿布习惯性的想叫杨炎清‘小鬼’,但话到嘴边还是停了下来,被杨炎清来着走在街上,看着四周形形□的人,最终还是问起了这个话题。当初小鬼说要去很远的地方游历,还问他去不去,那个时候他还期待了好一阵,以为是深山老林那些未被发现的魔法遗迹。但事实证明幻想与现世是有差距的,他们没有去寻找什么魔法遗迹,而是随着叔叔阿姨漂洋过海来到中国,还和麻瓜处在一起,更是不让他们使用魔法。 阿布小朋友觉得自己森森的被欺骗了,杨炎清当然知道阿布在纠结什么,毕竟阿布从小就生活在巫师界,被灌输的思想一直都是:麻瓜是“弱小的,卑贱的”,他们没有魔力,他们的生命没有巫师的长等等,这让阿布形成了一种本能的优越感——这点和他很像,但现在他的观念改变了,很多弱小的生物,你可以藐视他们,却不可以轻视他们,自傲过头就是自大,而自大的人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这个道理他前世用生命的代价来验证过。 杨炎清一把将阿布抱了起来,毫不意外的阿布别扭的挣扎了一会,最后还是屈服在了杨炎清的“淫威”,乖乖的趴在他的胸口,哼,正好他也走累了有人抱着他刚刚好! 望着阿布的傲娇样,杨炎清不觉的想要笑,还记得自己和阿布差不多点高的时候,母亲也总是喜欢这么捉弄他,感觉还真不错。这货也遗传了寸心的表里不一,不管心里活动怎么丰富,但表面上还是维持这一张面瘫脸,本正经的说到:“阿布觉得麻瓜一无是处吗?” “……”小阿布没有回答,从小到大他都被保护的很好,没有出过魔法界,只是通过一些古籍和长辈们的话语中了解外面的世界,在他小小的人意识一直都是:巫师是强大的,麻瓜是弱小的。 但这一次出来,却颠覆了他的人生观,原来麻瓜们的生活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困苦,他们虽然没有魔力,但他们会创造东西,但这些也没有魔法来的便捷。 看着阿布歪头想事情的样子,杨炎清忍不住捏了捏他的小脸,“好了,你还小,别想那么多了,等你长到可以到霍格沃茨上学的年纪,再告诉你。” “什么吗,明明你比我小一岁来着。”阿布不满的嘀咕,“对了,等一下还要去叔叔的公司吗?”早上杨戬本来是只打算带杨炎清一个人出去的,寸心昨晚比较的‘累’,阿布还是小孩子,让他多睡一会,但杨炎清可不敢独自留下这个小祖宗。所以托起了还在和棉被约会的阿布,三人一起到了公司。 杨戬用‘里德尔’的身份在这里注册了一个银行,有些事要来亲自主持一下的,之所以叫上自己的儿子,当然是他发现这个儿子在商业方面的脑子比他灵活,带上他省时省力,可以早点回家陪老婆。 杨炎清做为‘童工’被他父亲压榨了一上午,好不容易得空就带着小阿布溜了出来。抱着阿布软软的小身子,在街上走走停停,别提有多惬意。 然后小阿布饿了,正好附近有家蛋糕店,于是杨炎清就带着阿布走了进去。 “咦,那不心阿姨吗?”两人一到店门口,就看到了正在为三毛擦脸的寸心,阿布下意识的看向杨炎清,两人相处了那么久,阿布当然清楚杨炎清那恐怖的占有欲,看到自己的母亲对别的孩子这么亲密,就算是一般的孩子也会不高兴的,更何况霸道的小鬼。 杨炎清没有说话,只是拉着阿布来到寸心的桌前,“母亲,你也在这里吃饭吗?”语气很平和,但阿布明显的看到寸心阿姨身体僵了一下,这让阿布觉得有点好笑。 “寸心妈妈好!”对于这个可爱乖巧的挟儿媳’,寸心当然很喜欢,感觉自己又多了一个儿子,让寸心对杨炎清的母爱实实在在的发挥到阿布身上,而阿布也很喜欢寸心,整天更在寸心屁股后面转,对于这‘婆媳’两人的和谐相处,杨炎清乐见其成。 刚刚开始确定自己感情的时候还烦恼了一阵,就怕自己的父母接受不了,但很明显,这是他的庸人自扰,要不是他拥有前世的记忆,而且长得和他父亲很相像,他都以为阿布是才是他们的孩子——在会卖萌的阿布面前,他现任的老爹老妈明显更喜欢这只软包子。 “小阿布好啊。”看到‘儿媳’替自己解围,寸心很自然的将阿布抱在怀里,然后转头问道:“不是说你们去公司了吗,怎么在这里?”←―这叫转移话题,面对高智商的儿子,寸心一直都是完败的,所以话题也转的很僵硬,这不能怪她,这方面她完全不是自己儿子的对手。 自己母亲的小心思杨炎清怎么会看不出来,只是看母亲坐立不安的样子,杨炎清的恶趣味来了,就是不想让母亲如愿,“父亲交代的是我都做完了,就带着阿布出来走走,没想到刚好看到母亲也在这里,就进来看看,不知这位是?”说着转身看向了同样坐立不安的三毛。 可能是杨炎清的气场太大,就算是三毛比较迟钝的神经也预测到了危机感,听到杨炎清的问话,三毛很识趣的回答:“我,我叫三毛!”说着站了起来,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这个虽然长得很好看但明显更可怕的哥哥。 真看不出来阿姨的儿子这么大了,看上去就像两姐弟一样,阿姨正的真年轻。 “三毛是我在街上认识的,是他捡到了我丢失的耳坠,这是个诚实的好孩子,正好我也饿了,就请他陪我一起吃蛋糕了。”这个臭小子就是想让她在‘儿媳’面前下不来台,你无情也别怪你老娘无义了,“本来是想让你来陪我的,但现在有小阿布陪着,哪里想到的我呢?”女人在玩“宅斗”方面可是无师自通的,小朋友madamadadane! 杨炎清好笑的看着寸心演戏,也懒得在这个话题上纠缠,顺势从寸心身上接过乖巧的阿布,转头对站在后面的服务员说到:“一份水果慕斯蛋糕,一杯牛奶再加一杯咖啡。” “好的,您稍等!”服务员也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看到如此帅气的男孩不免有些脸红。 如果不是为了随时保持形象,寸心会吹一下口哨来着。 不过被抱来抱去的阿布不满意了,在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你确定?),还坐在被人腿上吃饭太丢脸了。“我要下去,我自己会吃的。” “好了,把阿布放下吧,不然今晚不理你了,到时和我一起睡,你可别哭哦!”寸心在一边说这风凉话。 “你确定父亲会同意?”杨炎清将阿布放在一边的椅子上,熟练的替他围好餐巾,摆好餐盘,寸心在旁边看着,心里冒着酸泡泡,她绝对没有羡慕,绝对的! 当然羡慕的不止是寸心,三毛看着三人的互动,羡慕又有点尴尬!“阿姨,我吃好了,我的朋友在等我,我要先回去了。”显然知道现在自己变成多余的了,三毛也不想继续带着了。 “等一下吧,还有你的蛋糕没上来,我让服务员打包你可以带回去和你的朋友分享!”乖巧的孩子当然会比较惹人喜爱,虽然只是一面之缘,在力所能及的地方寸心还是会帮忙的。 三毛有些为难,虽然很想将蛋糕带回去给小六子他们吃,但又不好意思,早知道刚刚就不吃那么多了。 最后三毛在寸心的坚持下带走了蛋糕,走出门口的时候在角落里偷偷的看着寸心三人,看到那个帅气的大哥哥温柔的替那个金色头发的漂亮男孩到牛奶,看着那个男孩幸福的和旁边的两人撒娇说笑,看到寸心阿姨眼里的宠溺,看着看着不自觉的留下了眼泪。 不过随即快速的抹去,捧着造型精致的蛋糕往他的‘家’走,看到这么美味的蛋糕小六子他们一定很开心的,今晚不用挨饿了。 等到三毛消失的转角的时候,寸心才往三毛消失的方向看去,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下满意了!” 杨炎清喝了一口咖啡没有说话。只是微翘的眉梢出卖了他闷烧的心情。 作者有话要说:杨炎清不是好人 寸心不是好人 杨戬也不是好人 真的,他们骨子里都是极度冷血的人 想反驳的人请留言 31‘婆媳\’的相处方式 19世纪,上海良好的港口位置使其开始展露锋芒。1842年《南京条约》签定后,上海成为中国开放对外通商的口岸之一,并很快因成为东西方贸易交流的中心而迅速发展。至20世纪30年代,上海的跨国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树立起来。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允许英国在上海设立租界。上海的租界地区享有完全独立的行政权和司法权。租界的存在使得上海未被战火所波及,并享有实际独立的地位和充分的国际联系,给近代的上海带来了繁华。不得不说这也算是事物的两面性,至少它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国门,为中国在这一段时期培育了许多优秀的人才。 ——前言 在这个云集着大资本家、洋人、日本人、军阀、投机商人、流氓、骗子、小偷、舞女、□以及许许多多穷苦百姓的城市里,每天总是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中的主角,也是另一个故事的配角和路人。 在来中国之前寸心曾想过要更改这个时代的轨迹,让这个国家的人民免受战乱之苦,后来顾忌着天道循环,没有一直行动。但这样的想法一直没有变过,只是在她能运用法力的时候,做这一切只是举手之劳,她的脑袋结构很简单,信奉的是以暴制暴。 但一旦失去法力,她就什么也不是了,或许能依靠一些小聪明在这乱世中独善其身,但是让她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什么的,不出意外会会死无全尸的,她并不适合与人斗志,这一点寸心很有自知之明,她是一个很懒的人,做不到那样的牺牲。 上天本来就不是公平的,乱世使得生灵涂炭,但也造就了无数的英雄和枭雄,她想要改变中国现状的想法太过天真,自以为是的拯救往往也断送断送了一些人该有的仕途命运,这对他们来说是何其的不公。 多年上位者的生活让她不免有些自以为是,不过她所悟的“道”本就是随心所欲,顺心而为。 面对这个不公的世界,有人迎难而上,抓住机遇,改变自己的人生;有人安于现状,独自生活在小小的蜗居,冷眼看待世间的一切;有人置身事外,不解世人艰苦,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豪华舒适的生活,却不知一切过眼云烟转瞬即逝;有人被艰苦的生活折弯了腰背,却没有勇气去改变,期待别人的救赎…… 形形□的人、各种各样的生活、变幻莫测的际遇组合成了百态人生,及时是神也没有资格去随意改变他们的命运,活了那么久,有一句话寸心是坚信的: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天道际遇一切的一切都有自己的循环体系。 “母亲,你还想逛什么地方,我和阿布陪你吧?”杨炎清放下手中的咖啡杯对着魂游天外的寸心说道。 儿子难得的‘孝心’让寸心感动了,心满意足的挽起自己儿子的手腕,另一只手牵起阿布小包子离开了蛋糕店。 其实寸心还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的,自己的孩子在一夕之间突然长大,让儿控的她没享受完照顾孩子的乐趣,就不得不接受“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无奈。 现在杨炎清的身高已经和寸心差不多高,骨架已经张开,摸上去不是硬梆梆的骨头就是梆梆硬的肌肉,再也回不到儿时肉嘟嘟的样子了,在挽着儿子的时候寸心很忧伤——她多么想左右各牵一只包子啊! 当然寸心只能在心里想想,如果被自家儿子知道了,肯定会丢下他可怜的母亲自己带着媳妇去玩的。 不过这孩子的成长速度要是让哪吒或者红孩儿知道了的话,估计会来找他拼命的——眼红嫉妒的人(神)是伤不起的。 要说想要去的地方寸心真的没想过,最后还是让杨炎清带她到了他们的公司,杨戬便面上的身份算是一个拥有高等爵位的外国投资商。 在现在的上海,二哥这样的身份地位无疑是非常高的,公司的占地面积很大,从大门走入,给人一种严谨的感觉,职员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当寸心他们进入公司的时候就有前台的小姐微笑的站了起来,因为杨炎清早上来过,杨戬也带着他和公司各高层一一介绍过,所以现在大半的人都已知道杨炎清这位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少年是他们的小老板。 对于这两父子的第一印象,全公司的人可是非常深刻的,在大上海这样的地方洋人并不少见,有钱人也是不在少数,样貌俊美的他们这样的精英更是见过很多。但见到这对父子的第一眼,他们还是被震撼到了,特别是杨戬,他的相貌看起来只有而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如刀削,神入冰雕,看上去稳重而冷冽。瞬间吸引了全公司上下性别为“女”的动物。实在难以想象这么优质的男人不仅结婚了,而且孩子都已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小男人”了。 言归正传,看到自己的小老板,前台小姐当然是很笑容满面的迎上去:“少爷好,董事长现在正在开会,他让我转告您如果您来了就去会议室!” “知道了!”杨炎清点头,随即对前台说到“这是我母亲,你们的董事长夫人。”说完看了一下寸心。 “去吧,我先带阿布去你父亲的办公室等你们。”接着转头对知道她身份后表情有些呆滞的前台说到:“我第一次来公司,不太熟悉,麻烦你,帮我带一下路。” “哦,好、好的。”前台从寸心的相貌中回过神,紧张的答复到。老天,这位不会是里德尔先生的小老婆吧,这么年轻根本就看不出她生过孩子,等一下我要去和小芳说说,这小妞还想在公司勾引我们的大老板,就她的相貌,连为这位夫人擦鞋也不够。 就这样寸心带着阿布去了杨戬的办公室,中途小阿布转头对杨炎清做了一个鬼脸。 杨戬的办公室如他的人一般低调的奢华,严谨的张扬。办公室很大,中央是一张檀木的办公桌,中规中矩的放着,办工桌的背面是一个很大的书架,占了除窗户之外的整面墙壁,上面放满了各类书籍,寸心知道,这些书并不是摆放着做做样子的,这一点是他们两夫妻唯一显性的共同点,二哥和她一样爱看书,或者说二哥是一个真正爱书的人,上辈子玉鼎收场的三界各类宝书,全都没有逃过二哥的魔掌,都被二哥浏览了一个遍。 来到这个世界,看书也几乎成了二哥的习惯,现在正处在新旧文化交替的时期,各种种类繁多的书籍层出不穷,这大大满足了二哥的爱好。 阿布来到办公室之后,很乖觉的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英语书籍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寸心四处看的无聊,虽然想像阿布那般坐在一旁看书,但考虑到这并不利于“婆媳”之间的感情培养,于是寸心露出了灰太狼诱拐小红帽时的经典表情:“阿布,看书多无聊啊,陪寸心妈妈一起玩游戏吧?”寸心摇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游戏机。 闻言,阿布抬起头,看到寸心手里摇晃着的闪亮亮的游戏机,^△^小包子立马放下手中的《理想国》,欢快的跑到寸心身边,“寸心妈妈怎么会带这个东西,杨炎清都不给我玩?” “他不给你玩,阿姨给你玩,这个还可以两个人一起玩,比那个好玩多了,来寸心妈妈先教你怎么玩……” 于是在杨戬父子在苦逼的工作的时候,寸心和小阿布我在杨戬的办公室了兴奋的玩《冰火游戏》。 “妈妈快点,我已经到达了,你真慢!”小阿布催促道,果然游戏很能拉进两人的距离,现在阿布连‘寸心’两个字都懒得说了,直接喊妈妈了。 “小鬼,刚刚要不是我去开那个机关,你现在还在小黑屋里关着呢,现在嫌我慢,真是忘恩负义。” “嘻嘻,我又没叫你帮我!”果然乖巧的小阿布有着隐性的腹黑。 “给我等着,下次我一个人闯关了!” “啊!我掉下去了,寸心妈妈救我!” “哈哈,这叫现世报!” . . . 当杨戬和阿布两人进办公室的时候,就看到“吵”得热火朝天的两人,“哈哈,我现在领先两分!”兴奋的扭了扭自己的小蛮腰,敢和老娘耍心眼,老娘就让你看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请问这是什么逻辑? “戚!这只是暂时的,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阿布连眼神都没分给她,全神贯注的顶着游戏屏幕。 “哈哈,我先走了!” “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 . . “这是什么情况?”杨炎清转头问着自己的父亲。 “应该是他们两人特殊的相处方式!”杨戬顺手将办公室的们关上,应该庆幸这里一般人不会进来。 四人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寸心和阿布两人的表情显得很不自然,特别是寸心左顾右看就是不看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太丢脸了有木有,和自己的小儿媳妇玩游戏不说,还玩的形象大丢,最最重要的事,她玩了几百年的游戏竟然输给了一个7、8岁的初学者! 现实太过残忍,她好想找个地洞。 “母亲,刚刚谭秘书跟我说程式金融的董事长今晚请父亲去‘百乐门’玩,您想去吗?”母亲刚刚在父亲办公室里的表现,确实挺好玩的,杨炎清心里闷笑但脸上还是一本正经,只是寸心作为他的母亲,对这家伙还不了解吗? 白了那对“表里不一”的父子一眼,“当然要去,不过丈夫去应酬,妻子跟去太不像话了,所以你们去玩你们的,我玩我的!” 一直以来寸心的心态都挺好的,就像现在,在纠结一阵之后就放下了,反正丢脸什么的丢着丢着就习惯了。更何况在自己家人面前丢脸不算丢脸,叫耍宝! 寸心,你和阿q是亲戚吧? “我也要去寸心妈妈带我去,好不好!”阿布听到要去什么地方立马抛却两人之间的“过节”,狗腿的讨好。如果他父亲看到阿布这个样子,绝对会哭的,将自己儿子交给寸心他们培养绝对是他人生决策上的巨大失误! 杨戬和杨炎清各自对视一眼,同时看到了对方眼里的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32舞 百乐门是国际化的综合性娱乐场所,高处有竖写的“百乐门””招牌,大门的上方还有横写的“paramount”的英文。其原意可能是突出它的高档,当然不可否认这在现在的上海是一件很“潮”的一件事。“百乐门”就是取自“paramount”的谐音。这个名字很迎合现时上海人追求吉祥如意大富大贵的心理。百乐门舞厅全称“百乐门大饭店舞厅”。 这座建筑共三层。底层为厨房和店面。二层为舞池和宴会厅,最大的舞池计500余平方米,舞池地板用汽车钢板支托,跳舞时会产生晃动的感觉。大舞池周围有可以随意分割的小舞池,既可供人习舞,也可供人幽会;两层舞厅全部启用,可供千人同时跳舞,室内还装有冷暖空调,陈设豪华。三楼为旅馆,顶层装有一个巨大的圆筒形玻璃钢塔,当客人准备离场时,可以由服务生在塔上打出客人的汽车牌号或其他代号,车夫可以从远处看到,而将汽车开到舞厅门口。 这样的建筑真可谓是别出心裁,在上海也仅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时间刚过7点,百乐门的门口早已车水马龙人流不断,可见它的受欢迎的程度,一辆黑色的汽车驶来,在这名流云集的地方,这并不显眼,汽车在百乐门门口停下,从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个老者,身着考究的黑色西装,面容严谨,他恭敬的走到后座,拉开了车门。 “夫人、小少爷,百乐门到了!”老人微微躬身,礼数周到。 “知道了。”从车里传出一个悦耳的女声,清脆中带着清冽,优雅中带着高傲。接着伸出一只带芊芊素手,纤长的手指被黑丝手套包裹着,带着禁欲的美感。老人象征性的扶着那只手,带着手的主人下车。 总算见到这个女人的全貌了,那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呢,神秘?高贵?冷傲?都不对,但又都包括在内。在女人出现的瞬间,这百乐门门口的时间仿佛霎时停止一般,原本进进出出的人流仿佛排练好了一般同时刹车,定定的看着这个仿佛从另一个世界里出来的女人。 女人身着黑色中性唐装,身材玲珑有致,银色暗纹若隐若现,黑色的秀发扎成马尾,高高竖起,额头饱满不留一丝刘海。黝黑的眼珠不染一丝杂色,剑眉飞扬,双眼微翘,鼻梁高挺,面容白皙,薄唇鲜红——这并非是一张东方人的脸庞,却诠释着“风华绝代”这个词汇。 女人无视着周围呆滞的人群,微笑的伸出那只魅惑的芊手,开口道:“宝宝,我们到了,下车吧!”不同于刚刚开始的清冷,此时的语气算的上温柔。但依然给人高不可攀的感觉。 下车的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六七岁的小男孩,面容精致的如同洋娃娃一般,身穿一身白色唐装,金丝绣线依然生辉,最耀眼的是他那头铂金色的长发,更显他的高贵。男孩的表情与女人如出一辙,但没有人会他们生出厌烦的感觉,这样的人本该如此。 黑与白的强烈对比,相互反衬,冲击着在场众人的视觉,这样的效果可不仅仅是一加一等于二的叠加,而是翻倍的。一阵抽气声不自觉的传出。 看着周围那些人的反应,老李无奈的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上了车。但心里还是有点安慰的,至少不是自己一个人在看了夫人和小少爷的打扮后表现的像个傻帽。 就这样,老李自我安慰的回家了,而寸心带着阿布走向了百乐门。 寸心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出场会这么轰动,这样酷帅的装扮,她很久以前就想过了,绝对的女王气质,决然霸气。当然再加一条鞭子的话就更帅了。 对于被人关注阿布小朋友也早已经习惯了,对于自己的外貌铂金家族的成员有一种盲目的自信,今天的装扮是寸心妈妈给他弄的,阿布非常的喜欢。两人如出一辙的表情,说他们不是母子,也不会有人相信。 像百乐门这样的娱乐会所,都是成年男女消费玩乐的地方,实在很难想象会有一个女人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这里。 在场的人都不算是普通人,在最初的惊艳过后,就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继续做着自己的事,但依然会有人偷偷的往寸心这边看一眼,对于这些明目张胆的‘偷瞄’,寸心也没在意,那些都是年轻的小伙子小姑娘,对于寸心这样的人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偷看的时候眼里有着好奇与痴迷。 杨戬和杨炎清来的比寸心他们要早一点,正在与上海的的几个大佬调侃,这一桌的人在政界商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他们所在的地理位置是最佳的,可以说大厅里发生的事他们一清二楚。 寸心和阿布进来时引起的轰动,也第一时间吸引了他们的注意,杨戬和杨炎清脸色没变,但瞳孔都反射性的收缩了一下,随之都恢复平静。与此同时,寸心和阿布都下意识的打了一个冷颤——好像被什么东西盯上了的感觉。 阿布机灵的望杨戬他们的方向看去,正好对上杨炎清的似笑非笑的双眼,阿布立即露出讨好的笑容‘不关我的事,是寸心妈妈带我来的。’——死道友不死贫道,阿布丝毫没有负罪感的将寸心出卖了。 ‘我怎么记得某人好像说过想来的。’ ‘那是我不清楚这是什么地方,所以想来看看吗,现在知道了,这不是好孩子该来的地方。’ ‘噢~那现在还不过来!’ 两人隔着一个舞池传音,阿布知道杨炎清生气了,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小pp,希望今晚小鬼下手轻点。想着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寸心一眼,“寸心妈妈,我先到爸爸那边去了。”说着不等寸心回答,就逃命似的跑走了——马尔福的人可是很会审时审度的。 这个没义气的小鬼,寸心被气笑了。不过难道她的教育方法不对,怎么一个好好的女王受变成了一个呆萌受了。不过她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一定是自家小鬼的气场太强,阿布还小暂时压不住而已。 感觉到强烈的目光注视,寸心抬起头,正是自家的二哥,寸心拿起一旁的酒杯,挑衅的挑了挑眉,向杨戬举杯,然后一口而尽,鲜红的酒液顺着光滑的下巴顺势而下,隐入那优雅的脖颈。 杨戬的眼神又不自觉的暗了几分,寸心却好像没有发现一般转身向舞池中央走去。 另一边,阿布娇小的身影灵巧的穿过人群,在大人们有意无意的避让下,畅通无阻的来到杨炎清所在的地方。只是刚刚想要进去的时候,被一旁尽职的保镖阻扰了一下,但随即听见杨戬的声音:“程会长,他是我的小儿子。” 然后,阿布被放了进来,在外人面前阿布的礼仪还是非常好的,不紧不慢的来到杨戬面前:“爸爸!”不像叫寸心‘妈妈’那样叫的比较自然,叫杨戬‘爸爸’阿布还有有点别扭的,在来中国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在外人面前就称他们为父母,这样就免去了一些麻烦。但在私下里阿布都叫寸心为‘寸心妈妈’,叫杨戬却叫‘杨戬叔叔’,这还是第一次叫杨戬为‘爸爸’。 听到这个精致的洋娃娃暖暖诺诺的叫自己爸爸,杨戬的心情明显好了一点,面瘫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到你哥哥那边坐吧!” 阿布乖巧的走到杨炎清面前,心里却在吐糟:明明我比小鬼大一岁的,不就是长得比我高吗! 杨炎清看到阿布走过来,不等他反映,就将他抱上了自己的身上。阿布乖乖的坐在他的腿上不敢动,那乖巧的样子,瞬间萌住了在场的怪叔叔怪阿姨。 “哦,tom我真羡慕你,不仅有vincent(v殿的化名)这个能干的儿子,还有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天使。对了刚刚那位夫人是?”虽然已经猜到但还是需要确认一下。 “是我夫人!”杨戬顺势开口,眼睛却一瞬不瞬的盯着寸心的方向。 在场的陪酒女郎,看到杨戬这样的表情,心里微酸,好不容易来了这样一个极品的男人啊,不仅名草有主,而且他的夫人看上去还是很不好惹的样子。目光转向抱着阿布的杨炎清,这个男孩再过几年一定不会比他父亲差,得乘机下手才是,只是被坐在他身上的小朋友银灰色的大眼睛滴溜溜的看着,全身上下好不自在啊! 男人们的聚会无非就是喝酒吹牛拉关系玩女人,现在突然来了一个白白嫩嫩的洋娃娃,这让在场的男人下意识的收敛了一点,恢复成了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模样。气氛有点冷场。 与这一边的气氛不同,舞池中央妖艳的舞女郎、俊秀的侍者、悠扬的音乐、奢靡的灯光……诠释着百乐门的紫醉金迷。寸心自在的穿梭与其中,却又游离之外。如堕落凡尘的暗□,冷艳,高贵,诱惑…… 音乐突然戛然而止,曼舞的人群也停了下来,慢慢向舞台中央靠拢,这时司仪上来台,“谢谢大家对百乐门的支持,接下来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我们的舞台皇后樊露小姐。” 随着掌声而来的是暗下来的灯光,接着一束直射向舞台中央,不知何时那里已站着一个美丽妖娆的女人,接着火辣的音乐随之而来。 探戈,是一只双人舞,但此时完全成了那个舞女的一枝独秀,那妙曼的身子,那华丽的舞裙,那时动时静的舞步,那顾盼留恋的眼神,使得女人一旁的舞伴变成了陪衬。音乐滑翔二拍,男女舞者顺势分开,而原本紧接而下的动作被一个‘第三者’插入。 那时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绝美女人,她接替了探戈中的男方的舞步,拉起那个舞女的手,一个转身,四肢相贴,随即下一段舞步开始,不同于刚刚开始的舞女的一枝独秀,现在的两方分庭抗礼,又难舍难分。 两人都是美女,豪放的舞步,暧昧的舞姿,一个如高高在上的女王,风华绝代;一个是妖艳的舞后,魅惑天成,瞬间将今夜的舞会带向了□。掌声如雨点般倾泻。 一曲舞终,金兆丽向在场的人微微鞠躬,接着向寸心行了一个淑女礼仪,寸心微微一笑,向台下走去。 “请等一下!”樊露趁机攀谈道:“您的舞技这好,我叫樊露,可以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寸心,我的中文名字叫敖寸心!” 但话还没说完,紧接着被一个凶猛的力道拉住,接着跌入了一个宽阔的胸膛,熟悉的味道萦绕鼻尖,寸心笑吟吟的抬头:“怎么,二哥想请我跳舞吗?只是这样的邀请方式也太不绅士了吧!” 杨戬没有回话,因为寸心的话语刚落,优美音乐想起,伴随着音乐,杨戬那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丝邪魅的微笑,接着拉起寸心滑入舞台中央。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33风尘侠女 英雄诸多屠狗辈,自古侠女出风尘。 乱世中少不了英雄,也缺不了美人,自古以来男人们认为最潇洒快意的事就是“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 酒中三味:愁别离、美人泪、英雄血,前者带着淡淡地哀愁,对于已逝去的无奈;后者有着悲壮的战歌,金戈铁马,马革裹尸。而最中间的却是带着女儿的娇羞,素面梨花,青衣离殇,红衣萧飒,英姿飞扬,一滴泪,滴入酒幻化出一道红尘。 或许是自己是女人所以能够了解女人的无奈,对于那些被命运捉弄,流入红尘,却不失傲骨的女人寸心总是存在着一丝敬佩。 但这样的风尘女子毕竟少见,寸心也没有执着的想要见到这样的女人,来到百乐门只是想小小的报复一下杨戬的‘大男子主意’,顺便看一看他吃醋的样子,现在的效果很满意,而且让她意外的是二哥尽然会跳华尔兹——这好像是他们两人刚刚认识的时候,自己为了占他便宜才教给他的吧,没想到他还记得。 寸心窝在杨戬怀里,一反刚刚开始强势的女王姿态,小女儿态的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笑。华尔兹的音乐相对与探戈来说轻柔舒缓,杨戬的舞技并不好,这是意料之中的是,不过寸心在跳舞方面也算是一个高手,弥补了这一点点。 寸心很喜欢跳舞,从第一世开始就喜欢,后来大家都说嫦娥的舞技好,寸心心里很气不过,就拼命的练习,誓要将嫦娥比下去,不过后来不了了之了,她是因为喜欢跳才跳的,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才去练习跳舞那可能永远也比不过嫦娥。 至始至终她都没有和嫦娥比过,也从没在众人面前跳过,她不喜欢像一个舞女一样跳给别人看,然后让人对她评头论足。有时候跳的烦了,也会捉弄一下二哥,看着这位‘无所不能’的二郎神败在舞技上。当然这是他们夫妻两的秘密,谁也不知道。 又一曲终了,杨戬带着寸心来到他们的座位,阿布随即迎了上来:“妈妈,你的舞跳的真好。”刚刚很没义气的丢下了寸心妈妈,现在得赶紧想办法补救,不然以后没有点心吃了。 这只小狐狸心里打什么算盘,寸心怎么怎么可能不清楚,弯下腰狠狠的蹂砺了一下那白嫩嫩的小脸蛋,直到看到两个明显的红印才罢休,看到小阿布泪汪汪的大眼睛,寸心很没负罪感的将这小家伙抱到自家儿子的怀里,你媳妇被我欺负了,你快来安慰安慰他! 然后转头对着一旁的杨戬说到:“在场这么多人,不介绍一下吗?” 这是在场除之中唯一的外国人站了起来,“您好,夫人,鄙人是这租界负责人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您可以称呼我为william,今天有幸能见到能见到您惊艳的舞姿,实在是鄙人之幸。”说着托起寸心的手,弯腰在手背上轻吻一下。然后,寸心感到了背后一片阴冷——这下玩大了! 寸心不着痕迹的将手从william手中取了下来,转身对着二哥讨好的笑笑,‘我不是故意的,这只是礼仪。’ 二哥没回应她,只是抓起那只被亲吻的手,在被亲吻的地方重新吻了一下。意思不言而喻。 “哦不,tom你太可恶了。”william可能是认为杨戬和他同为英国人,所以对杨戬比较亲近,不像其他人那样叫杨戬里德尔伯爵,而是直呼了教名。对于杨戬直接打他连的举动也只是耍宝性的一笔带过。 没办法爵位没他高,能力没他强,直接撕破脸皮可不是聪明人该干的事。 “哈哈,clinton大人我看里德尔伯爵可是很爱自己的妻子的,他的感受我能体会,说起来,我还真是受不了你们洋人那些个什么礼仪,动不动就亲人家媳妇闺女,搞的我都不敢带自己的闺女出来应酬,就怕被你们给占了便宜。”这次说话的是一个看起来五六十岁的老者,穿着着红色的马褂,脸上挂在弥勒佛式的笑容,如果他不是在这里,寸心还以为是街上买糖人的老爷爷呢。 “这位是上海总商会会长虞洽卿,你可以称他为虞老。”这是杨戬开口道。 “虞老!”寸心微笑点头。杨戬带她到中央的沙发上坐下。 “呵呵,夫人太客气了,诉我冒昧,敢问一下夫人身上的这身唐装可是出自那为大家之手。”虞老算是在场人中资历最老的以为老人了,一般老人对新事物的接纳能力有限,但对一些复古的东西却分外的执着。 寸心的手工刺绣,经过了两千多年的沉淀完全可以算是宗师的人物了,这也是她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寸心:喂!人家别的东西也是很厉害的!)。 但寸心也不想在这里炫耀,有时候图一时之快,就会有随之而来的麻烦。想了想之后寸心回答道:“我对中国的刺绣很有兴趣,所以对这方面很是关注,后来在英国认识了一位大师,她在这方面的造诣非常高,因为我曾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接济过她,所以对我很感恩,我和阿布身上的这两套衣服是她送给我们的。” “那这位大师呢?”虞老本来只是顺口问一下,现在也却被寸心随口编的故事吸引了,寸心满头黑线,都到这里了,只能继续编下去,“她在英国,我也曾问过她要不要随我们一起回来,但她拒绝了,好像她有什么未完成的心愿,不打算回国。” “哦这可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呢,我想这位大师一定是一位拥有传奇经历的人物。”这时另一位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开口道,“你好,里德尔夫人,初次见面,在下沈世豪,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商人,今天能有幸与几位大佬一起聚会,当然能见到您这样美丽的女人更是在下的荣幸。” “得得,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会说话了,康老弟,我们连个老人还是早早回去吧,你沈世豪在这上海滩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商人,那我们两个老头算什么?” “要说年轻人,当然少不了,在场的里德尔少爷了,小小年纪眼光精准,做事严谨,断事果决。我们跟他一比简直被比到泥地里去了。” “是呀,真是虎父无犬子啊,哈哈哈!” . . . 好无聊啊,寸心面带微笑的听着这些男人的相互吹捧,尽量调动自己全身的精力来维持自己的高贵形象,但你们的话题能不能不要这么没营养啊。我快坚持不住了。 这时一位服务员过来倒酒,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打翻了酒杯,寸心干脆顺水推舟当作没有及时发现,让酒液滴到了自己的衣服上。 “对不起,对不起!”服务员连忙拿出餐巾为寸心擦拭,但那张清秀的脸蛋对着杨戬带着哭腔不住的道歉,“请原谅我的笨手笨脚,我下次会注意的。” “还有下次,你是怎么当服务员的,百乐门怎么连你这种人都招进来。”这女的眼中的算计除非是傻子才看不出来,如果是在平时,大家或许会调戏几句然后发展成一段露水姻缘,只是今天的场合明显的不适,更何况有寸心这样的美女在前,平时看上去挺清秀的女孩子还真长大不咋的,所以也失去了怜香惜玉的兴致。 “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寸心站了起来,微笑的说到,她可不希望再在这里听他们墨迹。 “早点回来,等一下我们就回家去了。”杨戬怎么不可能不清楚自己妻子的想法,反正生意上的该说的都已说了,回去也没什么,其实他可以带一下话题让那些人说一些寸心感兴趣的是的,但谁叫她自己这么不乖,陪他一起枯坐着惩罚一下也好。←_←各位妹子以后找男人要慎重! 不知道自己被丈夫算计了的寸心开开心心的溜出去玩了,哦不是去打理一下自己,只是不知她人品太好呢还是不好尽然遇见了暗杀这样狗血的一幕。 事情是这样的,寸心本来是在洗手间偷玩游戏的,正当她玩的正兴起的时候,就听到了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于是关了游戏机,让真观察外面的动静,正好看到一个女人如何勾引日本鬼子,如何将他杀死,又和销毁证据的全过程。 这不是最劲爆,最劲爆的是那为女杀手,尽然是刚刚和她一起共舞的女人。好像叫什么“樊露”。 总算让她见到真正的红尘女侠了,看着女人杀完人后若无其事的打理了一下自己,然后扭着纤细的腰姿一摇一摆的走了出去。 等确定女人走了之后,寸心才从厕所出来,看了一眼地上已近死绝了的日本人,也打理了一下自己,走了出去。 不出意外,那个日本人的尸体很快的被人发现了,全场都被包围了起来。这些日本人不是一般的嚣张,明目张胆的想要搜身。 寸心若无其事的往杨戬那边走去,突然伸出一只手将她拦阻,“小姐不好意思,我们的一位金田大佐今夜在女洗手间被杀,您现在不能离开这里,一切在这段时间出入这里的人都将要由我皇军搜身才能离开。”说话的是一个女日本兵,看到寸心的样貌后,收起了轻视,一般来说他们是不会随便得罪英国人的。 “哦,你想搜我的身,就凭你!”寸心挑了一下眉。 “请见谅,我们也是按规矩办事。”这日本女人也嚣张惯了,第一次看到有女人向她挑衅立刻展现怒容,但还是强压下来。 寸心用眼角扫了一下在场被迫要求搜身的众人,发现那个叫樊露的女子正好在其中,“规矩,谁立的规矩,你们以为你们是谁,这里是英租界,我们大英帝国的地盘,哪里容得了你们几只跳梁小丑在这里乱跳。” “如果您小姐不肯合作,那我们就得罪了!”说着这个女的上前一步,准备强行将寸心抓起来,只是还没等她抓到寸心的手臂,就“啪” 一下,被狠狠的甩了一个耳光,那声音甚至在走廊里回响。 那些日本人在第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被打的那个日本女人自己也愣住了,紧接着:“给我上,将这个女人给我抓起来。” 寸心心里笑开了,终于可以明目张胆的和日本人掐架了,不虐死你们实在对不起我自己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祝各位母亲节快乐! 34仗势欺人 神仙并不是万能的,神仙之中也分‘文仙’和‘武仙’,一般的‘文仙’法力并不高,但有自己的特长,如织女、嫦娥还有百花仙子之类的,她们如果被人封了法力,那么就很普通的凡人没什么区别。 ‘武仙’就不一样了,他们就算是被封了法力,但他们的身体强悍,以一当十,也可以和妖魔一拼。 可能是受到穿越前中国‘侠文化’的影响,寸心可不想做一个只懂得弹弹琴唱唱歌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那种仙子只要一颗仙丹药丸就等成就一个,她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仙成神。这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世界,如果没有实力即使后台再硬,也只有当炮灰的分——十大金乌的事迹就是铁一般的证据。 陪着二哥一起度天劫,斩妖,降魔,一步一步的走,虽然很累,很惊险,但感觉自己一步步的变强大,感悟天道,蔑视轮回,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快感。 人说男人骨子里有着噬战因子,其实女人也有,只是平时没有激发的机会罢了。 中国武术也流传了两千多年,大多已经失传,而且因为天地灵气的稀薄使得很多的人难以修炼出真气内力,可以说现在的中国武术只是一个花架子,没有内力的辅助,再大的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就像你练《辟邪剑谱》却不自宫一样⊙﹏⊙‖i,但比起国外的一些格斗术,空手道什么的,也可以算是‘博大精深’。 比起运用法力,挥袖间使敌人灰飞烟灭的的战斗,寸心更喜欢真刀真枪的与人搏斗,古代的一些拳法更注重身体的协调性,显得刚柔并济,洒脱有力。不到一会时间十几个日本人全都已经趴下。寸心无趣的撇了撇嘴,真是的,她还没打过瘾。 只是还没等她吐糟完,就听见一个焦急的喊声:“小心!” “砰!”一声枪响,子弹扫过寸心的耳际,几缕发丝滑落。 几乎是同时的,枪声响起,子弹射出,寸心侧头转身,眨眼之间就来到那个女人面前,她她没反映过来之前,在一个巴掌,顺便抢夺了她手中的枪,看了看垂落在自己肩上的几根发丝,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来安逸的生活过久了,身手退步了。 无视那个日本女人那双恨怒惊恐的眼神,寸心将枪口对准她的太阳穴,向那位刚刚提醒提醒她小心的樊露隐晦的笑了一下。 接着转头对着那个被她打的双脸红肿的女人问道:“怎么,还玩吗?”,寸心似乎玩上瘾了,另一只手却抚摸着她被她打的红肿的脸庞,轻佻暧昧。还故意在她的耳边吹了一口气。 只是还没等她得瑟完,杨戬就带着一群人来到这里,寸心还维持着调戏人?的姿势,看到自己的丈夫,寸心心虚的撇开眼。 太得意忘形,玩过火了,又被抓包了,怎么收场? 对于这里的动静杨戬父子自然一清二楚,本来懒得理会,但后来动静越来越大,很多人都往寸心打斗的那条回廊挤——中国人的通病——喜欢看热闹!他们两人想不理会都不行了。 而且百乐门附近正有一对日本军队向这里赶来,到时寸心玩的太过火也不好意思收场,想要找茬也不急在一时,那些日本人这么嚣张,到时有的是机会收拾,今天就让她先玩到这里吧。 其实杨戬和那对日本人是同一时间赶到的,这也是杨戬故意拖延时间,可以让寸心多玩一会,只是一来就看到寸心正暧昧的搂着一个女人,太阳穴不自觉的跳了几下,或许他该庆幸寸心只是在调戏女人。 “玩够了吗?”杨戬无奈的太了一口气,现在的妻子变的跳脱了很多,好像又回到两人刚刚认识的那段时间。 寸心识趣的放开那个日本女人,把玩旋转了一下手中的枪,就扔给了一边看戏的儿子,自己走到杨戬身边,其实她还真没玩过手枪,所以刚刚真的只是吓唬一下那个嚣张的女人罢了。 “里德尔爵士,可否告知一下在下这是什么情况!”与杨戬一起赶来的日本军官看着一地的日本人,满脸阴沉,看到出来他正在极力的压制自己的怒气。要不是杨戬在场,而且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看起来和杨戬和熟悉的样子,寸心估计会被他身后的那一排机枪扫射了。 杨戬无视对面头上快要冒烟的日本人,替来到他身边的寸心理了一下有些散乱的头发,于是那个日本人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猪肝色。 “我想这边的情况不需要我父亲亲自告诉你,冈田先生可以问一下那位女士?”杨炎清难得好心的提醒到。母亲下手还真狠,照那个女人脸上红肿的程度来看这几天别想再出门了,嗻,眼角都打出血来了。 “到底怎么回事?”那个冈田看到在杨戬面前讨不了好处,只能转身问那个自他们进来后一直当背景的女人,语气相当不满。 “启禀少佐,金田大佐就在刚才在女厕被人杀害,属下正准备一一盘查。但却被人阻扰,属下怀疑此人与大佐被杀案有关。”看到有人来撑腰,女人立即汇报,顺便想坑寸心一把。 “哦!”那位少佐挑了挑眉毛,转身望向寸心的方向,“这位姑娘不知是否能告知在下,为何阻挠我军的职务?”刚刚开始没注意,现在才发现这个厉害的女人还是一个美人,对于美人这位自喻英俊潇洒的金田少佐,还是很绅士的。至于死了的那个大佐,他不死,自己怎么能升迁呢? 那位少佐的眼神太过放肆,来到这里寸心还是第一次碰到,虽然寸心很美,但基于她的身份,并没有人有胆子觊觎她,再加上寸心本身的气场,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女人,就更加没有男人敢肖想了。 呵呵,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在我开口解释之前,请阁下先纠正一下你对我的称呼,请叫我里德尔夫人或者伯爵夫人。谢谢!”寸心喜欢有野心、但脑子蠢的敌人,这样虐起来不需要花多少心思。对于日本的军衔寸心不大清楚,但少佐听起来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这么没脑子的人(公然带着一众军队来到英租界以及明目张胆的与英国公爵叫板)能当上少佐,那么他的家族势力应该比较强,让这样一个人代表日本管理上海滩这边的事物,更加方便二哥做起事来会更加的方便。 显然这样的想法不只她一个人有,不然厕所里的那个人就不会死的这么快了。 “里德尔夫人,恕在下刚才冒昧了。”能当上少佐当然也不可能真的是没有脑子的人,从寸心的美貌中清醒过来,这位少佐也知道自己刚刚的态度有些问题。 “既然少佐也承认了我的身份,那就有必要让你的下属知道一下什么是尊卑,贵国的人还真厉害啊,随随便便的就能带人在我们大英帝国的地盘上(其实寸心想说在中国人的地盘上的)搜英国伯爵夫人的身,怎么,贵国还觉得有理吗?”仗势欺人的感觉还真不错。 “怎么,他们想对你搜身?”杨戬适时的接上对话,隐隐的表现自己的不满。事实上他的确很不满,似笑非笑的对上一旁尴尬站立的金田少佐。 对于这位里德尔伯爵金田明显的看不顺眼,他一向自视甚高,刚刚进来时这位英国伯爵无视他的举动让他非常的恼火,但又拿他没有办法,这样憋屈的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会让他好看,但现在又被他是笑非笑的看了一眼,突然感到一股寒气从脚上直窜脑门。 “非常抱歉,我们事先并不了解贵夫人的身份,是我们冒犯了?只是毕竟我们的金田大佐在您的地盘上被杀的,不查出点什么,很难向上面交代的。”还有点小聪明,知道迂回渠道。 “哦,那请问你们‘想’查出什么,既然身在高位,就必须有被人暗杀的觉悟,自己的保护工作没做到位,还想来找替罪羔羊,推卸责任,冈田先生还是太年轻了点。”寸心靠着杨戬的肩上,说的很无辜。 “你!”冈田被寸心这么直白的话弄的哑口无言,只得狠狠的瞪着她,还真是一只带刺的玫瑰啊!可惜了…… “怎么,我说的不对?这大上海每天都会死人,与其想方设法的找凶手,还不如想想怎么保护好自己,说不定,下一个就轮到你了,冈田少佐。” “多谢,伯爵夫人的提醒,既然你说身居高位的人要有被暗杀的觉悟,那么您先生也应该准备准备,别倒时……”接下去的好冈田没说,但在场的人都听的出来。都有意无意的往杨戬的方向望一眼。果然没脑子,这么明目张胆的说着威胁的话。要知道他只是一个‘少佐’,而杨戬可是‘伯爵’。 杨戬依然镇定自落,只是“砰”的一生,毫无预兆的一身枪响,在场的人都下意识的捂住耳朵往下蹲。但之后再也没有听到别的枪响。 “不好意思,我刚刚不小心手滑了一下。这位少佐请继续。”这是一个少年的声音,有些沙哑,明显是在变声期。 “你们!”冈田从刚刚那声枪响中清醒,一滴汗从他的额头滑入,刚刚的那个子弹是从他的头上擦过的,到现在他还能感觉头皮麻麻的。 杨炎清无视那些对着他的一排枪械拉着阿布的手对杨戬说到:“父亲,很晚了,我们应该回去了,阿布睡的太晚,对他身体不好。” “嗯!是该回去了。”说着转头对虞老他们说到:“不好意思,今天是我的妻子太过顽皮了,打扰了各位的雅兴,时间很晚了,还真没也要睡了,先告辞了。” “里德尔伯爵客气了,贵夫人实在是让老夫大开眼界,真难想象这时间还有这等女子。”说着隐晦的同情了一下杨戬,老婆那么强悍,不知道私底下能不能制住她,还是温柔娴熟的女人好啊。 最后,那个冈田到底不能真的对杨戬他们做什么,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至于那位樊露小姐,早在杨炎清开枪射击时,在寸心的掩护下逃走了。 回去的路上寸心殷勤的提杨戬捶腿捏背,极尽的讨好,无视一旁两小孩牙酸的表情。 “爷~,以后奴家不这样了,您就大人有大量绕过奴家这一次吧!”杨炎清和阿布鸡皮疙瘩掉了一层。杨戬功力深厚,岿然不动。 “人家只是想来看看这上海滩第一娱乐场所是怎么样的吗?不和你一起,是为了不影响你谈生意不是!”继续再接再厉。 “而且,跳舞什么的现在这个时代,很正常好伐!” “老公~我不是故意挑衅那个日本人的,只是看他们日本人不顺眼罢了,以我的身手就算不用法力,对付他们也是小菜一叠的。” “杨戬你给我说话,不然晚上别想上我的床!”温柔攻势不管用,就采取别的手段。 杨炎清见势不妙抱着阿布,尽量远离他的父母,以免被波及。 杨戬终于有反映了,只见柔光闪过,然后座位上已没了他与寸心两人,阿布呆呆的望着空位,转身对抱着他的杨炎清问道:“叔叔不是说过,来这里不能使用法力的吗?” “乖,大人一般都是说话不算话的,你不要当真就是了。”杨炎清摸了摸阿布的头。 “跟你说过好几次了,不准再摸我的头!” “那我不摸了,给我亲一下!” “不要!” “那晚上别想玩游戏了!” “那,就亲一下,唔~”nmao:杨炎清你个禽兽) 第二天,杨戬神清气爽的领着自家儿子去上班了,而寸心直到下午一点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谁是真正的仗势欺人? a: 寸心 b: 杨炎清 c:杨戬 35圣约翰 上海圣约翰大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高等学府,四周环境清幽,建筑很有西方的风格,这里云集着中国年轻一辈的众多人才。 此时,圣约翰的64岁的老校长卜舫济正坐在位置上查看着自己手中的一份简历,简历上的名字赫然写着merope riddle(梅洛普里德尔),女,34岁,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 初略的浏览了一下,老校长放下简历:“你说这位想来我们这里任教的女士就是前几天投资我们学校一大笔钱的里德尔公爵的夫人?” “是的校长,上个月里德尔夫妇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到中国,据说里德尔伯爵在英国的地位非常的高,而且他手里的资产非常的丰厚,这次来中国就是来投资做生意的,而且他和日本人的关系似乎不太好,不管是生意上还是别的事情上总是会有意无意的与日本人做对。而且手腕很高,常常弄得日本人措手不及,但又拿他没有办法。” “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他的儿子更不简单,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但手腕和能力一点也不逊色与他,和他打交道的几个老狐狸都恨不得将他抢过来当自己的儿子养。” “十三四岁,怎么这么小的孩子就让他管理公司了?”老校长显然不认同这样的做法。 “我说,我们学校只是要招收一名老师教授孩子们学业,不需要这么隆重的召开一个会议去讨论吧?”在场的唯一一位女教授调侃到。 “如果是一般人我们也不用这么麻烦了,只是这位夫人的身份太不一般,现在的上海就想是一块肥肉,被几个巨头分割着,而这位夫人的丈夫就是其中之一,这样的人来学校的话,肯定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但如果公然拒绝,也会得罪里德尔公爵,毕竟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公爵夫人来这里任教都是绰绰有余的。刚刚我也向大家介绍了,他们一家都不简单。” “说起这位夫人,我到有点映象,前几天上流社会一直在传的‘百乐门事件’,好像她就是里面的女主角。”这次说话的是一位看起来很不羁的男人,三十来岁,如果不是坐在这里,还以为他是一位有钱的花花公子。 “哦?怎么这位夫人也不简单?” 看着周围一群满脸写着‘求八卦’的同事,袁杰也就是这位看起来像‘花花公子’的教授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抽,最后掩饰性的咳了一声:“说起来这件事也发生在一个星期之前了,日本的一个大佐在百乐门被暗杀,当时日本兵很嚣张的封锁了凶案现场的路口,不让任何人出入,而里德尔夫人正在其中,这位夫人看不惯日本人的嚣张,从而与领头的女兵发生口角,甚至当着众人的面扇了那个女兵一个耳光。” “这么帅!” “别打岔,小袁你继续说。” “那个日本女兵当时也被打蒙了,待反映过来之后立刻不顾及那位夫人的身份,下令将那位女兵抓起来,但真正让人惊讶的是那位夫人的身手,竟然轻轻松松的将那几十个看起啦很凶狠的日本兵给撂倒了,还躲过了那个女兵的偷袭,顺便再给了那个女人一巴掌。” “真的假的,这么厉害!最后怎么收场,毕竟日本人可不是吃素的。” “最后里德尔伯爵赶来了,日本人碍于他的身份最后不了了之了。” “看来现在的上海就想暴风雨的前奏啊!” “何止是上海,估计再过一段时间,整个中国,甚至整个世界都将发生战乱。” …….在场的人一阵沉默! “好了,这些事不是我们能掌握的,大家也不要想太多。讨论到这里,我们也对这位夫人有一定了解了,怎么样,支不支持她来这里任教?”老校长饶有趣味的看着在场的年轻人,“这样,如果愿意就举手。”说着自己先举起了手。 之后陆陆续续的人将手举了起来,之后超过一半的人同意,于是事情就这么觉定了。 “好了,我这就去写信通知里德尔夫人。”那位袁教授起身道。 “怎么,你似乎对这位里德尔夫人很感兴趣。”立刻有同事调侃到。 “当然,我对一切美人都感兴趣,那是一位很美丽的女士,很难想象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寸心他们一直宣布将阿布当成自己的孩子),而且那位夫人很喜欢中国的文化,对于那些诗歌的解读比我这个真正的中国人还要透彻,,而且琴棋书画都有涉猎。她有着西方女人的高贵优雅,也有着东方女人的神秘委婉。会让每一个见过她的男人着迷。” “能让我们袁教授这么称赞的女人,我到是想要见见。” “会有机会的,而且等你见到她之后,就会认同我的观点了!” “收起你那一套,先说好了,这里是学校,可不是你们老宅,你给我收敛一点。”一旁看起来五十几岁的男人象征性的在他头上一拍。 而此时他人口中的高贵优雅、神秘委婉的里德尔夫人,正带着自己的‘小儿子’——阿布小萌物,毫无形象的在街边吃着葱油烧饼,“怎么样,没骗你吧,这个东西看起来不怎么样,但吃起来很美味是吧?” “嗯。”小阿布两只小手拿着烧饼津津有味的吃着,贵族形象荡然无存,现在和寸心混久了,阿布也学会了阳奉阴违了,人前温和有理文静可爱样貌精致的小贵族,人后是喜欢撒娇好吃懒□玩游戏的呆呆小蠢萌。 至于纳吉尼和斑比这两个小家伙杀伤力实在太过强大,为了不让无辜的人收到波及,寸心没有一点愧疚感的将他们两人扔到了空间,并嘱咐不修炼到人性,不准出来——太残忍了有木有? “寸心妈妈,现在我们去哪?”消灭掉了一个烧饼,阿布左右偷瞄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人关注他,就顺便添了一下自己白白胖胖的小手指,真好吃,好想再吃一个啊。 “阿布~”寸心的声音在头上传来,阿布快速的将两只小胖手放到身后,朝寸心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每错,阿布小朋友掉牙齿了,正好前面的大门牙掉了一颗。说到这又不得不说杨炎清的好运气了,本来他也是要经历长牙——掉牙——长牙的阶段的,但这小子在掉了第一颗牙之后,就经历了天劫,然后吸收了劫雷之力,身体像吃了激素般的抽长,‘掉牙’的阶段直接跳过,直接长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 小阿布那个羡慕嫉妒恨啊! 但还是那句话:每件事都有它的两面性,虽然很毁他那英俊?的形象,但也有一个好处——他每次做错事的时候都会抬头露出一个“招牌笑容”,来博得‘敌人’的好感度,以免受到惩罚——打pp! 果然,寸心被萌到了,蹲□捏了捏小家伙两边的小嫩肉,再拿出纸巾,拉过阿布躲藏的小肉手,擦掉了手上的油脂,:“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多毁形象啊,不要抱着侥幸以为别人看不到。当然在家里或者没人的地方可以这样。”——就这样巫师界的小花骨朵在寸心的浇灌下,毁了! 再拿出纸巾,拉过阿布躲藏的小肉手,擦掉了手上的油脂,“今天我们去妈妈的学校看看怎么样?” “学校?”阿布眨了眨眼。“妈妈面试成功了?” “没有,不过像我这么优秀的人才他们不录用我,是他们的损失,所以接到他们录用的通知信只是时间的问题。”这家伙从来都不知道谦虚为何物。 “我怎么觉得,让你去教书是在误人子弟。”阿布小喷油和他的寸心妈妈相处的久了,已经看出了寸心的本质。 “嘻嘻,小阿布你在说一遍,刚刚妈妈没听清楚。”寸心笑的很温柔。 “没,没什么,对了,妈妈到学校教什么?”小阿布立即改口问道。 “你猜猜!”寸心发现看阿布小盆友撒娇谄媚变脸炸毛都特别有趣,怪不得自家儿子这么喜欢捉弄他。该说他们不愧是母子吗? 只是可怜了阿布小盆友,为他掬一把同情泪,这年头做人家媳妇不容易啊! 阿布歪着头想了一下道:“教英语?” “不愧是阿布,一猜就猜到了?” “那当然!”小阿布傲娇的抬起他那粉嫩嫩的小脑袋。于是寸心伸出毫不客气的在她脸上夹了一下。 “里德尔夫人,您怎么来了?”寸心刚到圣约翰门口,就听见有人在叫她,说起来刚刚开始的时候她可是很不适应 ‘里德尔夫人’这个称呼,在以前大家都会叫她‘三公主’或者‘杨夫人’的,所以导致了在陪杨戬出去应酬的时候,大家就她‘里德尔夫人’她却没反应过来这是在叫她自己——从侧面反映出她是一个粗神经的人。 现在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基本上可以在别人叫出‘里德尔夫人’的时候给出反映,所以寸心很自然的转身,正看到了上次给她面试的那位年轻的教授,好像性袁。 “你好,没想到刚来这就见到你了。”在寸心的映像中‘教授’一般都是年纪一大把的老学究就像邓布利多一样的,或者是严肃一丝不苟的老女人,代表人物就是麦格(虽然现在她还是一个小姑娘)。所以寸心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比较深。 “是啊,真是巧,正好我刚写了您的录取信,本来是想邮寄给您的,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这个给您!”说着将一封信从包里拿出了一封信,递给寸心。 寸心很自然的接过,“那么以后我们算是同事了,以后可要请袁教授多多指教了。” “夫人客气了,对了今天正好有空,我带你参观一下我们学校吧!” “那麻烦了!”寸心也不推辞,以后来这里教书了,当然要多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寸心的学历并不高,第一世的时候只读到高中就被迫退学了,过了那么多年那些东西造就忘光了,之前的那些个学历什么都是假的,咳咳!以二哥现在的身份弄一个很简单。但怎么说在英国生活了那么多年,而且自己的壳子又是一个英国人,所以英语还是信手捏来的。 “这边请!”袁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对了这是您的女儿吗?长的和您一样漂亮!” 阿布的太阳穴一凸,寸心竟然在他小脑门上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个“#”字,看来小阿布火了,虽然这小家伙很爱臭美,但是真心不喜欢别人将他当成女孩子看待的。 “呵呵,他是我的小儿子,你可千万别说她向女孩子,不然他可是会和你急的。”寸心将阿布抱起,揉在怀里,防止这个小家伙一个不小心扔一个火球过去。 “哦,抱歉,实在是这孩子长的太精致了。”弄了这样一个乌龙,袁杰也很尴尬,“走吧,我先带你去教学楼看一下。” “嗯,好的!” 袁杰家境很好,父亲是一家纺织厂的大老板,在这上海滩也是排得上号的,加上他长得颇为英俊,又风趣幽默,在这所学校非常的受欢迎,走到哪都有学生问号,之后带着好奇外加惊艳的眼神望着寸心“母子”。 “快点,前面广场上有人要自杀,快去看看!” “真的假的,不会是在排练话剧吧!” “不知道,还是去看看吧!” 两人正走到一般的时候,就发现前面一片骚动,接着陆陆续续有学生往广场那边跑。寸心粗略的听到好像有人玩自杀,思索了一会就对一旁的袁杰说到:“我们也过去看看。” “嗯!”袁杰也正有此意。 但刚刚转身就不小心与人撞了一下,寸心虽然抱着阿布,但她的身体强悍,一点事也没有,倒是另一个撞她的人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寸心为不引人注意,也顺势倒在一边的墙上。 “您没事吧,夫人!”袁杰注意到了这里的情况,连忙走了过来。 “没事!”本来就是装样子的。 “对不起,对不起,您没事吧!”这是撞他的那个人站了起来,连忙道歉,是一个长着娃娃脸的男生,只是他还没道歉完就喊起来:“啊,我的相机!”地上是一只破损的相机,明天刚刚的撞击之下造成的。 “杜飞,你在干嘛,快点过来!” “哦,马上就来!”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袁杰看着那个男生走了之后,无奈的叹了有口气:“现在的孩子真是……”太冒失了。 寸心看着他这个样子好笑的摇了摇头,貌似他也大不了多少。不过‘杜飞’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不想了,看热闹要紧!想着放下怀中的小阿布,三人一起往广场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更,我更,我更更更 虽然交了辞呈,但要五月底走人,要做好交接工作,所以最近比较忙,大家担待一点啊! 36演讲 寸心随着人流来到广场上,看到一个清秀的男生正站在升旗台上,正激情澎湃的喊着‘中国万岁’‘打倒列强’‘打到日本军国主义’……他的背面有一个白色的横幅上面写着:用我的鲜血唤醒愚昧的人民。 不过说真的那几个字写的真不怎么样,但现在除了寸心应该没人会关注这几个字,男生喊得那几句话都喊到了在场所有中国人的心里,更有几个热血青年双手捏起了拳头顺。 喊完后,那个男生继续演讲,声音依然慷慨激昂:同胞们起来,起来啊!各位同学,难道你们对中国目前的局势还无动于衷吗?看到东北已沦陷成了满洲城,看看日本,居然在哈尔滨的城外建起了移民村。” “我们中国人的土地让日本人占据,给列强瓜分,就连我们上海,又是英租界,又是法租界,我们中国人的尊严到哪里去了?我们的国家病了!可大部分的老百姓依然醉生梦死,上海还是歌舞升平,这种乱象我们能忍受吗,今天我要用我的鲜血,唤醒全国的注意,中国人,起来吧,不要做东亚病夫,中国已经病了,病入膏肓快要灭亡了。” “大家起来啊,起来救中国啊,打倒日本帝国注意,我们要战争,我们要抵抗,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我们要战争。” “我们要抵抗” …… 演讲很成功,台下的人听的热血澎湃,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在举手附和,寸心如果不是顶着英国人的皮囊,说不定也会做这么傻缺的事。 只是接下来的事急转而下,男生拿出一把匕首:“现在,我要用我的鲜血唤醒中国了,我要去了。”说着就要往自己身上捅。 这是什么情况? 兄弟,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完全破坏了刚刚严肃的气氛吗,你要死也应该拿这把刀去捅日本人啊,不是捅自己身上啊。 看着台上一心要寻死,并且要和上台劝阻他自杀的人‘同归于尽’的郑海生同学——寸心觉得自己苍老了,跟不上这些年轻人的思维了。 看着台上的那场闹剧,寸心不自觉的想要笑出声。 那个上台劝阻的人是刚刚和她相撞的那个戴眼镜的娃娃脸男生,不过他的劝阻明显不怎么管用,反而使那个想‘以死明志’的同学更加的激动。场面有点控制不住。 这时袁杰也乘机上了台,找准机会一脚踢开了郑海生手上的刀,在趁其不备反身制住了他,很好很帅气的回旋踢和擒拿手,只是还不等大家欢呼这次的‘有惊无险’,另一个意外紧接而来…… 袁杰也是怕郑海生手上的匕首伤到那个上台劝阻的娃娃脸男孩,情急之下才将郑海生手上的匕首踢飞的,但没想到这把匕首射向了台下的一个女学生,事情来的太过突然,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映过来,呆呆的立在原地,不知该怎么办,那个女生也被这戏剧性的变化吓蒙了,不知道躲闪。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修长纤细的手接住了这把匕首。全场的人目睹一切后,都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 此时匕首的刃尖离这女孩白嫩的小脸还有0.5cm——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在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不适合做这么帅气的动作,特别是对方手里还有危险物品的时候,这样很容易殃及无辜。 寸心拿着手上的匕首,大拇指在刀刃上感受了一下,还挺锋利的。感受到周围崇拜的目光,寸心的虚荣心大涨。←^←这女人! 本来很热血的演讲,竟然以这么戏剧性的方式结束,这无疑是给在场的众人头上浇了一盆冷水,熄灭了刚刚燃气的斗志。 寸心拿着匕首上了台,看着被众人制住的‘想要用自己的鲜血唤醒中国人的’郑海生同志,或许寸心的眼神太过侵略性,这位热血过头的青年不自觉的有些躲闪。 切!寸心默默的翻了一个白眼,这些孩子躲在学校的象牙塔里,并没有接受过鲜血的洗礼,有热血、冲动,但遇到真正厉害的人、严重的事都会下意识的躲避。 “你几岁了?”寸心开口问道。 “19。”虽然不知道寸心要表达什么,但现在恢复理智的郑海生还是摄于寸心强大的气场,不敢造次,乖乖的回答。 “你父母可还在世?”寸心没有表达什么只是继续问道。 听见寸心问起自己的父母,郑海生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他们在乡下!” “你的家境怎么样?” “……”这次郑海生没有回话,只是满脸通红。 寸心也没在意他,自顾自的开口说到:“我是一个母亲,当我刚刚怀上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我欣 喜若狂,我和我的丈夫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他,他代表这我们这个家庭的圆满,怀胎十月艰辛却幸福,孩子的平安出生带着我们的期盼和祝福,可以说每一个孩子身上都邮章父母的期盼,期望着他健康长大,期盼着平安幸福……” 话说的很煽情,但全部都是寸心的肺腑之言,周围的人静静的听着,没有人开口。 寸心直直的望着听了他的话有些羞愧的郑海生,“我不知道,你刚刚做样做有什么意义,你以为你是谁,你死了会有几个人为你心痛,在这的各位都是你的同学,但大家都不过是萍水相逢,他们都不过是你人生中的过客,如果你今天死在这个升旗台上,他们或许会为你惋惜,但不可能真的拿起枪杆子和日本人拼命。真正难过生不如死的是最爱你的父母。怎么,你想让体会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痛苦” “不过有一点值得肯定,你看清了中国的现实,但现在的中国人不需要‘众人皆醉我独醒’而自杀的屈原,死,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你认为你死在这里能改变得了什么?”寸心稍稍停顿了一下,给他思考的时间。 “中国现在满面苍夷,正需要你们为国尽忠的时候,你们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选择报效祖国,但救国,不是让你站在这里表演自杀给大家看,也不是莽撞的拿着一把匕首去拼日本人的枪子。你们的责任是重大的,政治、外交、金融、商业、法学、建筑、医学、文学、电影、新闻、物理、化学等无数领域领域需要你们去专研,现在已不是冷兵器时代,强国更不是靠拼杀一条路。” “我想说的话已经说完了,现在的一切并不算什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自然界亘古不变的定理,落后就要挨打,想要不让别人欺负,不是靠谁的拯救,而是强大自己本身。” 说完寸心将匕首扔在了郑海生的面前,转身下了台。 “等一下,里德尔夫人。”袁杰连忙喊道。 寸心停了一下转身:“还有什么事吗?” “没、没什么!哦不,谢谢,谢谢您点醒了我们!”袁杰真诚的说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啊,是自己不争气又有什么资格埋怨别人! “不客气!” 寸心下台,却看到泪眼蒙蒙的小阿布。于是那张装b的表情挂不住了,连忙走到阿布面前,将阿布小朋友一把抱了起来。 “怎么了,是谁欺负我们家小阿布了?” “阿布环住寸心的脖子,头靠着她的肩膀上:“阿布想父亲母亲了!”小孩子的声音暖暖诺诺,还带着委屈,寸心听了瞬间心就软了。 “乖啊,等晚上了,我们就和你爸爸妈妈用双面镜聊天啊,如果还是不满意,就让杨炎清那个小子带你回去好不好?”相处了这么久寸心早将阿布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了,都忘了他还有自己的亲身父母这回事,真是罪过啊! “真的?”小阿布惊喜的回道。毕竟是小孩子,刚刚在台下听寸心讲关于父母的爱的时候,阿布也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他们也是用生命去爱他的。虽然有时后对他很严厉,但那也是为了他的将来 “骗你的是小狗!” “可是回去之后还会在来吗?”听到能回去之后,阿布的离家的郁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还能不能回来的事。 “你这个贪心的小鬼!”寸心又好气有好笑的捏了捏阿布的小鼻子。“只要你想来就来,你不是有阿清给你的吊坠吗,只要想我们了捏这个吊坠就行了。”对于寸心的‘惩罚’阿布没有反抗,乖乖的任由她捏。 “咔嚓!”相机的声音。 寸心和阿布寻声望去,原来是那个带着眼睛的娃娃脸,正对着他们拍照。看到寸心他们望过来,对他们憨憨一笑。 阿布不自觉的皱起了小眉头,他不喜欢有人不经过他的同意对他拍照,这样很没礼貌,寸心到没什么,她知道一些美好的镜头需要瞬间捕捉,虽然很多人不喜欢这样,认为这样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也有人不喜欢别人对他太过关注,这样会引起一些不必要饿麻烦。 寸心抱着阿布走了过去,那个男生看到寸心走来有些窘迫的抓了抓后脑勺,“你就是刚刚那个莽撞的男生吧?怎么你也是这里的学生?”寸心很很自然的攀谈到。 “不,不是,我是申报的记者,我的朋友来这里,我是来找她的。” 这是寸心才发现他身边有一个长的很清秀的女生,“你好,我叫陆如萍!”女生很有礼貌的向寸心笑了一下,脸上有两个甜美的酒窝。 寸心微笑的点头,转身对娃娃脸男生问道:“刚刚是你在拍我们的照片吗?” “是的,我是一个记者,爱好是摄影,是这样的刚刚您和您儿子在一起的画面实在是太温馨,太美了了,所以我忍不住将它拍了下来,我准备将它作为下一期报刊专栏的首页!” 看着面前侃侃而谈的男生,寸心有种无语的感觉,她都在暗示了,这个男生还傻傻的当着她的面不经过她的同意就公开,话说记者就这么了不起吗? “先生,我想你理解错我的意思了,因为我丈夫的原因,我不方便顺便登报,请你将底片交给我吧。”委婉的听不懂,那就来直接的,反正她也不喜欢磨磨唧唧的。 “啊!”听了寸心的话这个男生显然很失望,但还是扭扭捏捏的将交卷取了出来,给了寸心,寸心接过交卷看都没看就说了一声“谢谢”,走了。 这样一件小事,寸心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寸心没有想到今天发生的事,竟然出现在了申报的周刊上,包括那张她和阿布的合照。 预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读者:滚) 作者有话要说:已经两张都没有出现杨戬父子了,下一张就将他们两人拉出来! 37所谓小三(一) 寸心赤着脚慵懒的躺在客厅巨型的沙发上,一只手撑着头,另一只手拿着一张报纸面无表情的看着。 报纸上的一张照片占了很大的比例,虽然是一张黑白照片,但显然拍照的人技术很好,画面很温馨,上面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微笑的抱着一个精致的孩子,洁白如玉的手温柔且宠溺的捏着孩子小小的鼻尖…… 这是今天的报纸,而上面报道的是昨天在圣约翰发生的事,其中包括郑海生激情的演讲和自杀表演,杜飞和袁杰的英勇抢救,以及寸心最后的霸气侧漏的救场。看完后寸心将报纸随手放在一边,无聊的伸了一个懒腰——这人已经懒得无药可救了。 “夫人……”李嫂站在一旁有些欲言又止,每天主子们定的报纸都是由她和老李整理的,所以今天报上的内容她也清楚。今早老爷和少爷看到这份报纸时虽然表情没什么变化,但在身边伺候的两夫妇明显的感到了室内的气温降了好几度。 李嫂早年是一位王府格格的贴身丫鬟,更是从小和格格一起被教养,可以说格格学什么她也跟着学什么,学识见识一点也不比一般的大家闺秀差,对于自家夫人登报这件事她也不可能傻乎乎的觉得是一件荣幸的事。 “嗯,什么事?”寸心心不在焉的问着李嫂。好麻烦啊,再过几天她就要去圣约翰任教了,现在却出了这样的事——当成‘名人’被瞻仰的感觉可是很蛋疼的,而且突然来了这样一出,二哥和宝宝的工作量也会加大的!当时她肯定脑抽了,才会去上台出风头,啊~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啊! “那个,我们府外有一大群记着候着,说是想采访您!”那些个记着不是一般的讨厌,这样大摇大摆的堵着人家的家门口,算个什么事啊? “噢!门口的守卫是吃干饭的?”再怎么说这里是英租界,那些记者够嚣张的啊?这么厉害怎么不去堵截日本人的窝。 “那个守卫只能将他们堵在门口十米之外,吓唬吓唬他们,但并不管用,他们并没有喧哗吵闹,只是安静的守在外面,守卫不能将他们怎么样?”而且一般这种报社都是有靠山的,谁也不想将事情弄大。 “嗯,知道了!”寸心听后依然没什么表示,仿佛是一个局外人一般。 其实,这件事寸心真的没放在心上,她本身就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加上有自家老公做靠山,做起事来更加的肆无忌惮——应该庆幸她不是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不然二哥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直接跟在她身后替她擦pg就行了。 偶尔的一次‘出风头’就引起了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寸心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想着寸心拿起旁边的电话,熟练的拨了一个电话,过来一会儿电话接通了:“您好!”是一个很清脆甜腻的女声。寸心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 “我找tom riddle!”为什么她嗅出了小三的味道。 “请问您是?” “我是他的妻子。”看来自家二哥的行情不错吗! “不好意思,夫人,董事长在开会,现在恐怕不太方便!”话筒另一边的女声有些迟疑,好像很为难的样子。 “没关系,他什么时候开完会,到时我再打来!”寸心拿起一旁的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 “这个我不大确定,要不这样吧,等董事长开完会,我会转告的。”听起来越来越像挖人墙角的小三了。 “好的!”寸心挂了电话。 三两下啃完了手上的苹果,寸心转身去了厨房,快中午了,做点爱心午餐给二哥送去!走到一半,想了想又转身,对一旁的李嫂说到:“中午多准备点吃的,到时就分给外面的一些记者。” “好的,夫人!”虽然不清楚自家夫人想干什么,但主子吩咐的她会照做,聪明人不会去问太多的‘为什么’。 一盘酱牛肉,一份玉米骨头汤,黑米蒸莲藕,最后一叠青绿菜心,三菜一汤,寸心吩咐一旁想帮忙却插不上手的老王(他们家的厨子)其打包好,自家回房间去换衣服。 刚到楼上就看见睡眼朦胧的阿布穿着大白兔睡衣揉着眼睛从的房间里出来:“呀!阿布小宝贝,你不是昨晚回家了吗?”昨天这小家伙听了寸心讲的话,就想自家的爸爸妈妈了,于是昨晚寸心就让自家儿子带‘小媳妇’回‘娘家’了,怎么今天又看见他从自家儿子房间里出来? “寸心妈妈早!”这小家伙刚刚睡醒,自己还在云里雾里,看见寸心只是习惯性的叫了一声。 寸心叹了一口气,将这个越来越迷糊的小家伙重新抱回了房间,虽然小家伙穿睡衣的样子很萌很可爱,但等一下肯定会和自自己一起出去的,除了他们一家谁也不能看到这么萌的小东西。 直到阿布被寸心扒下大白兔睡衣只剩下一条小内内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现在自己的处境,窘迫的用小胖手捂住自己的草莓小内内。 “寸心妈妈,你怎么在这里?” “清醒了?醒了就换衣服,还有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由我来问你?”阿布只是一个小巫师,体制和普通的人类小孩并无多大区别,所以寸心也没怎么逗弄这只呆萌小包子,边说边给他穿衣服。 这些衣服都是寸心做的,布都是冰蚕丝编织的,本来是留给自己的怪胎儿子的,但现在他用不上了,正好稍稍修改了一下给他媳妇穿。这小家伙,可不像他儿子,穿个衣服像要他命一样,而且恰恰相反,每次寸心给他做衣服,都屁颠屁颠的在寸心面前晃,顺便提出自己的一件,等衣服一做好,不需要睡的丰富,马上拿回自己房间里换了。 阿布虽然个子小小,但身材比例什么的都是一等一的,穿起来特有小王子范,对于自己身上的白色小小西装还是很满意的,特别是知道这件衣服的材质以及作用之后,就更加喜欢了,前面的前面已经说了,阿布是一个小财迷,咳咳,虽然他自家不承认,但这是事实,所以对于寸心时不时的拿出一些宝贝当日常用品,并且给他用的时候,阿布是最高兴的,自己用不完还会拿回家给自己的父亲母亲祖父祖母用,看多孝顺的孩子(马尔福一家还能有更加丢脸的事吗?)。 将阿布整理好,就吩咐李嫂带阿布下楼吃点东西,自己再回房换衣服。 “寸心妈妈,这是怎么回事?”当寸心换好衣服下楼的时候,阿布也差不多吃好了,正拿着那份被寸心随手摆放的报纸看,因为人矮,两只小腿在椅子上晃来晃去。 “这个啊,因为妈妈的一时的间接性抽风然后得到的应。”(╯3╰)╭寸心无所谓的耸耸肩。“放心吧,你妈妈会摆平的。不要担心哦。” 阿布抽了抽嘴角,继续浏览报纸。 “好了,我们该走了。”将布抱下椅子,牵起他的手走了出了门,后面跟着拿着饭盒的丫鬟a。 到了门口就看见门口‘望眼欲穿’的记者同胞们,还真敬业啊!寸心默默的吐了一下舌头。 “夫人需要先坐到车里去吗?”李嫂有些担忧的问道。 “不用,你去开门好了。”寸心无所谓的说到。 “这……是,夫人!”李嫂虽然有些迟疑,但并不敢违背自家夫人的话。 门口那些记者看到‘里德尔公馆’的大门总算开了,于是大家都拿起自己的‘武器’——笔纸相机,准备来一场奋战,就算拦不下伯爵夫人的车,也要拍下一张照片。 但是这是什么情况?一般那些‘大人物’遇到这种事,不是应该对他们‘避如蛇蝎’的吗?但这位伯爵夫人怎么没事人一样的大摇大摆的出门,看到他们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表情,反而大方的向他们露出一个闪下眼的笑容。 于是严正以待的记者卡机了。 啊,现在的记者还很嫩啊,不过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大家守了一上午应该没吃饭吧,我叫厨房给大家做了一点吃的,一会让李嫂带人送过来。” “谢谢,夫人。”过了好一会那个记者才说到,相对来说现在的记者还是很纯良的,并不像后世那些狗仔队那样一定要挖‘名人’那些见不得人的隐私,然后使其身败名裂,作为普通人的笑谈。 但现在是一个敏感的时期,寸心这样的身份说的那样的一番话,实在是太让人想入非非了,而且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些蠢欲动的野心家们都会将事情弄大,这无疑是将寸心推到了刀尖上。 不过遇到不安常理出牌的寸心,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寸心别的不行,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事是三界公认的。 “好了,我现在要出门一下,大家有什么问题就问吧。不过要抓紧时间哦,我的丈夫和儿子正等着我去给他们送饭呢。去的晚了的话他们要饿肚子了。” “呵呵。”这位夫人比想象中的平易近人,一点架子也没有,寸心这样的表现毫无疑问的赢得了在场的人的好感。也因为她的那番话让这些人不敢拖延太久。 “夫人你好,我是申报的记者,叫做何书桓,您叫我书桓就行了,我想请问您一下,您对于当今中国的局势有什么看法呢?”这时离寸心最近的一个男记者问道,但他问话的方式,不知怎么,寸心觉得非常的别扭,又不是单独的访谈,你自我介绍干什么。 呵呵,何先生为何会突然问我这么严肃的话题,对于中国现在的局势,我想在场的人比我更加的清楚,您这样问,不管我怎么回答,都会将我带来很多的麻烦,毕竟我的身份摆在那里,今天早上的报纸我也看了,虽然贵报社的摄影记者将我拍的很漂亮,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我的照片作为版面放上去,是不是太说不过去了?” “……”在场的人都没想到寸心说话这么直白,一时接不上话。 “这件事就让他这么过去了,但还请你们将我和孩子的照片底片全都交还与我,这次可不要在骗我了。” “呵呵,夫人,对于这件事的确是我们的不是,请您原谅,其实这次真的只是一次意外,昨天……”一个年长的记者不好意思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显然对于寸心间接的说他们没信誉,实在是一件丢人的是,但他又不能反驳,因为的确是他们的失误。 “夫人饭菜已经准备好了!”这时李嫂领着一堆仆人,拿着饭菜出来了。 “嗯,好了,现在是吃中饭的时间了,大家可以先吃饭,以后我会在圣约翰任教,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大家不必将我想的太过复杂。”说完寸心就拉着阿布上了车。 留下的那些记者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怎么会这样呢,等了大半天,只问了一个问题,而且对方并没有明确的答复,那么多人连照都没拍一张,实在是太丢记者的脸了。 “各位先生,我们夫人说了,大家在门口吃饭太有损各位的身份了,所以我们在花园里摆好了座椅,大家可以到那边吃饭。” “这……”在场的人都不知道今天来干什么,要采访的人走了,自己却大摇大摆的在人家的地盘上吃中饭——这是要演哪出啊? 不提那群纠结中的记者,这边阿布问着寸心刚刚发生的事情:“寸心妈妈,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嗯!”寸心的心情挺不错的,忽悠了这么一大帮‘文化人’,这证明她的智商还挺不错的吗。 “可是,他们这样做太虎头蛇尾了,我还是没看懂。”这些麻瓜做事比他们这些斯莱特林都隐晦,明明是一件小事却能将它弄的很大,又可以将一件大事变成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其实昨天妈妈说到话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现在妈妈在这里的身份,事情就变得复杂化了,其实这方面的是我也不懂,但妈妈一向的处事风格就是不懂装懂,然后那些人就会懂装不懂,然后事情从简单变为复杂,在然后从复杂变为简单。” “???”阿布脸的问号,本来有些眉目的但被寸心妈妈一解释,就不懂了。 “好了,总归一句话:生在红尘中,不理红尘事。如果我在意这件事,那么我会因为这件是忧心;但我不在意这件事,那么这件事就不会打扰的我的生活。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好了,我只会这么解释了,你不懂的话就去问你杨戬叔叔,或者你爸爸爷爷,杨炎清他们解释的都比我好。对了,你昨天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昨天小……voldy带我回家的,但父亲母亲都不在,父亲去了法国,母亲去了帕斯夫人的茶会,祖母去了她老姐妹的俱乐部,家里只有家养小精灵,所以我又回来了。”想起昨晚的是阿布的情绪就不高,任谁满怀期待的回家看父母亲人,结果大家都各忙各的不在家,谁都不好过。 寸心摸了摸小阿布的头:“你昨晚没有和你父母用双面镜聊天吗。” 阿布摇了摇头:“我想给我父亲母亲一个惊喜。” “以后可别这样了,大人可是很忙的,没看见杨戬叔叔天天在外面工作吗?” “可是寸心妈妈就不忙啊!难道寸心妈妈不是大人?”阿布理所当然的说到。 寸心脑壳弹出了一个“#”字,不要说她‘游手好闲’说的这么直白好不好,她也要脸面的,“咳咳,那个,下个星期寸心妈妈也要上班去了。” “那我以后怎么办?” “阿布当然幸福的玩耍了,如果无聊了可以找你的voldy,他不会扔下你的。” “我还想回家一趟!” “好的这次回家先和家人打个招呼,你可以带阿清回马尔福家多住几天。” “这样可以吗?” “当然!” 杨戬的公司寸心只来过一趟,她并不是事业型的女强人,可以说对于商业什么的她一窍不通,其实寸心的性格比较孤僻,很多时候表现出来的精明只是在演戏而已,偶尔一次的耍耍人寸心很愿意,但时间久了,就会厌烦,她讨厌勾心斗角的生活,可以说寸心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宅女’。 车在“中英证券商行”停了下来,司机先自己下车,然后开后车门,寸心领着阿布下了车,看着眼前这座宏伟的大厦,寸心忍不住自豪——她如今也是董事长夫人了,太有范了,哈哈哈哈哈! 因为来过一次所以公司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位美丽的外国女人就是自己的老板娘,所以对寸心很恭敬,前台的经理亲自带着寸心到董事长办公室,每个路过寸心的人都会问声:“夫人好!”多有礼貌的年轻人啊! 很快就到了董事长室,那位前台经理很有礼貌的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十分漂亮的女人,青春中带着妩媚:“有什么事吗?”因为门没有全开,而寸心又站在那位前台经理的后面,所以这个女人并没有注意到寸心。虽然这个女人问话的语气很平和,但寸心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不屑与高傲。 “你好,尹小姐,董事长夫人和小公子来了!”同样作为女人的前台经理当然也感觉出来那个女人的不屑,但脸上看不出一丝不悦。 那位‘尹小姐’听到董事长夫人也稍稍惊讶了一下,脸上的那丝不满还没来得及隐藏,就听见一个女声:“可以麻烦这位尹小姐先将门打开么?”声音很温柔但明显带着一丝威严,那位‘尹小姐’下意识的将门拉开,这时她才看清了这位传说中的董事长夫人的模样,真的很漂亮,比早上报纸上的那张照片还要美上几分,这是一个让女人看了就自惭形愧的女人。 但她不能认输,就算她长的比他漂亮又如何,只是一个没有内涵的‘洋娃娃’,根本对里德尔先生起不了任何的帮助,想里德尔这么完美优秀的男人,就应该找像她这样的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女人,而不是空有美貌的花瓶。 寸心没有使用读心术,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出现在自家丈夫办公室里的女人的想法,不过从刚刚那两个女人的对话中,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尹小姐’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人。 寸心嘴角扯出了一丝弧度,不过很快就被她掩饰住了。 “请问夫人有什么事吗?”这位尹小姐跟在寸心身后,语气和电话里的一样甜美,甚至有点腻人。 寸心没有理她,只是自顾自的来到杨戬的桌前,将放在盒子里保温的饭菜取出一一放在杨戬的办公桌上。 “抱歉夫人,这里是办公的地方,不能摆放这些东西。”那位尹小姐看到寸心的举动立即前来阻止。 “董事长和大少爷还在开会吗?”寸心依然用心的摆放着碗筷,虽然阿布来的时候吃了一点东西,但并没有吃多少现在肯定饿了,四个人三菜一汤好像少了点,不过反正除了阿布他们都到了辟谷期了,吃饭只是一个应景还有享受,到不在乎这些。 “是的,今天又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董事长们肯能要开到下午,没时间是午饭了。”尹小姐开口说道。 只是她刚刚说完,办公室的们开了,“母亲,没想到您来的这么快,看来那件事不需要我们出手了。”一个少年的声音传来,接着门口出现一大一小两个俊美的男人。 看到来人,阿布小朋友皎洁的笑了一下:“爸爸,哥哥,阿布等你们等的好饿啊!” 作者有话要说:前两天,大姨妈来看望我,我不知道,吃了三个冰激凌,加一碗麻辣烫,然后“痛经”来袭,一个人在外,没人帮忙,只能自己捂着肚子流眼泪,下身大出血,当时吓死了,搞得和流产一样,在床上窝了两天,基本上没吃东西。 今天先把这张补上 38所谓小三(二) 杨戬明面上做的生意都和钱有着直接关系,银行,证券,金融三样一个都不放过,以钱生钱,这是最快的赚钱方式,当然这样的赚钱方式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首先你得在这方面有惊人的能力与天赋,再有就是需要有强大的权利后盾以及魄力——听上去难,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但杨戬他们是不人,虽然限制了不能使用法力,但他们父子都有着不同于一般人的阅历以及普通人难以企及的iq,所以真的不难╮(╯▽╰)╭。 ‘中英政权商行’算是证券总商行,这里聚集着的都是高智商、高学历、高文凭的顶尖时代精英,在闲暇的时候,他们会喝杯咖啡,聊聊现在中国的局势,还有就是关于自家那个‘酷帅狂霸拽’董事长tom riddle的八卦。 当尹慧兰涨红着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有意无意的忘她身上瞄,无一例外的脸上都带着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少不了“八卦”,上到知识分子,下到三姑流婆,总是喜欢聊一些别人的花边新闻,看着别人倒霉或者出丑,自己心里也舒畅。这不得不说是人体内的恶劣因子在作祟。 “尹小姐,刚才董事长夫人来了,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的,真是白闻不如啊,虽然听别人说我们的老板娘美的惊人,我还不怎么相信,直到见到真人,我才心服口服,怎么样,你刚才也看见了,服了吗?”一个坐在办公室前喝咖啡的女人装作很友好的问道,对于这位‘尹小姐’的心思,公司里的人精没有一个不清楚的。 正所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公司大部分女人对这位自以为是的‘尹小姐’没有好感,但因为她的家世,都对她‘避让三舍’,毕竟聪明人是不会随便招惹自己惹不起的人的,但有时候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然后不动声色的挤兑一下是没有关系的。 ‘尹小姐’没有回话,白了她一下,然后转身,水蛇腰一扭一扭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公司现任的董事长秘书‘尹小姐’全名叫做‘尹慧兰’,是‘上海商业银行’老总尹光甫的侄女,从小父母早亡,就被她的叔叔收养,据说很得那位董事长一家的喜爱,将她当亲生女儿一样,曾在法国留学,今年刚刚回来,可以说这是一位长相好、家世好、学历好的‘三好女生’。 这样的女人要家世有家世,要样貌有样貌,要学历有学历,自然就有很多上流社会的自喻为‘高富帅’的男人追求,只是这女人要求太高,一个都看不上。 但生活总是充满着狗血,‘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早已跨越了时间、空间、性别、年龄——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在一次晚宴上这位尹慧兰小姐邂逅了他命运中的男人,他俊美而优雅,高贵中带着野性,眼神深邃却充满温柔(各位请挺住!),只要有他的存在,那么他身边的一切都会成为他的陪衬。在他们眼神相对的一刹那,她知道他就是她这一辈子的男人。 那一晚她的眼神一直追随着他,直到晚宴结束! 之后她打听到他的身份,他是一位英国伯爵,来中国来开拓自己的商业帝国,年轻(这个先不提)、俊美、有权、有钱,这是一个完美的男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早已拥有了妻儿,而且儿子也拥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但那又怎么样,她尹慧兰想要得到的就没有失手过,之后她利用了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找到了接近他的方法,以秘书的身份陪伴在他的左右,虽然他们只相处了不到一个星期,而且除了公事从不谈论多余的话题,但越是接近他,她越是被他所吸引…….. 只是没想到,从她进公司就从不曾出现的传说中的董事长夫人今天会打电话过来,下意识的她就想和这位从没有见过的情敌暗中较量,她故意将自己的声音放软,话里有意无意的透入着她与tom的亲密,但对方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淡然,没有一丝变化,甚至还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真是让人不舒服啊! 虽然没见过真人,但对于她的事情上流社会总是会有传言的,这位夫人很低调很少参加一些聚会,所以整个上海贵族圈认识她的没有几人,不过听说她和那位嫁给leonard伯爵沈夫人(大家还记得不?)与她私教很好。 当然这些都不是她尹慧兰在意的,自己自己喜欢上里德尔伯爵之后,她利用身边的一切关系去调查这位伯爵夫人,所谓知己知彼,才能更好的打击敌人,然后她发现这位夫人竟然只知道吃喝玩乐,除了那副据说非常漂亮的皮囊意外一无是处,还到处的惹麻烦,来上海的第二个晚上就去挑衅日本人,她以为她是谁,竟然做这么没脑子的事情,她知不知道这样会对tom(现在连名字都叫上了)带来很大的麻烦。 她唯一的贡献应该就是为tom生下一个优秀的孩子,不得不承认,就算她再怎么用挑剔的眼光去看待vincent(杨炎清),也挑不出任何的不是,该说不愧是他的孩子吗! 真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啊! 这一边这位励志做小三的‘尹小姐’窝在自己的办公桌上脑补着寸心的种种,然后各种的羡慕嫉妒恨;另一边是杨戬一件其乐融融的吃着寸心做的爱心午餐。 杨炎清盛了一碗排骨汤放在阿布面前:“骨头汤喝了能长个,你多吃一点!”不知道这小家伙什么时候长大,这么小的一个有些事做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nmao:你想做什么事?) 阿布小朋友当然不清楚这个家伙猥琐的想法,对于杨炎清这样的举动心里别提多开心了,投桃报李也给杨炎清夹了一块大大的排骨。 对自己儿子非常了解的杨戬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给一旁的寸心夹了一片莲藕:“今天怎么来了?”自己的妻子是什么样子,没人比他杨戬更加清楚,看起来温和,其实对谁都不在意,大事精明,小事迷糊。有时又像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 “怎么,金屋藏娇,不让我来看看你的‘新欢’?”在别人面前永远优雅从容的寸心在自家人面前从不会掩饰,虽然那个女的对她构不成危险,但有人觊觎你的丈夫,没有一个正常的女人会心平气和。 听了妻子这样的话,让杨戬想起了两人刚刚结婚那会,在别人面前寸心总是给足自己的面子,满足自己做为男人的虚荣心;但背地里却各种的撒娇卖萌发脾气,像是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而她这一面永远都为他呈现,这样的生活让他无奈并快乐着。 好久都没有看到这样的寸心了!那张在别人眼中永远面瘫的帅气脸旁露出了一抹可以称之为深情宠溺的微笑。 “你这是吃醋了?” 寸心下意识的望了望窗外的天空,今天的太阳难道是从西边出来的,二哥竟然也会开玩笑了,然后若无其事的转过头:“咳咳,那个啥,我有必要为一个身材长相能力都不如我的女人吃醋吗,你太小看我了,杨公子,我可是宇宙无敌超级美美龙女,能娶到我是你的福气,所以你可以好好对我!” 为什么感觉这两人越活越年轻了呢,现在十七八岁的小年轻谈恋爱都没这样的! “母亲,那个姓尹的女人,是‘上海商业银行’董事长尹光甫的侄女,她在一次宴会上见到父亲,然后就对父亲一见钟情,想方设法的接近父亲,而且还调查过我们家。” “那她怎么还会进公司来,别告诉我,你们太忙没空注意这些事啊!” “虽然你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也是感觉有人调查我,才去注意她的,没想到这个女人混进公司来了。” “刚刚那个就是传说中的小三吗,她会成为杨戬叔叔的情妇吗?”阿布紧张的问道,生在贵族家庭中,小阿布不肯能不清楚‘情妇’这个词代表着什么,就像他的父亲,就有很多的情人,这很正常,在贵族圈如果你没有一两个关系很好的情人,就说明你没魅力,没能力,这是大家公认的。 但阿布不喜欢那些人,问什么不喜欢小小的阿布还说不出来,直到遇到杨炎清他们一家,他才了解到,因为那些人夺走了属于他母亲的幸福,破坏了这个家庭的圆满,所以阿布讨厌他们,但让阿布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母亲也有情人,他们一家总是这么的貌合神离,他父亲母亲的结合并不是两人相爱,而是为了家族的延续…… 所以他一直很羡慕杨炎清这个小鬼,他的父母只有彼此,没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来破坏他们的生活,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但阿布觉得和寸心妈妈和杨戬叔叔在一起,让他更觉得自在,更觉得他们才是一家人。 “怎么,你那么希望有个后妈来爱你啊!”寸心笑着揶揄,“刚刚那个阿姨长的怎么样,还符不符合你的审美观?” “丑死了,还是寸心妈妈最漂亮,和我妈妈一样漂亮,杨戬叔叔不会看上她的。”说着小心翼翼的看了杨戬一眼。 “当然!”杨戬好笑的摸了摸这小家伙的头,自己的老婆儿子在一边优哉游哉的吃饭,一点也不关心这件事,这个小家伙却急得不行。 “寸心妈妈,你听,杨戬叔叔说他不会看上那个女人的。”听见杨戬的答复,阿布迅速的转达给寸心,就怕寸心一时想不开和他的妈妈一样。 “听见了,小阿布,你再不吃,好东西就都被我们吃光咯!” “啊!你们太坏了!” “放心,我都给你留着,这些都是你的。” “嘻嘻,我知道你最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我在别的网站看到我的文了,请盗文的同学高台贵手,别我一发出来就给我盗走,不然的话,我要防盗了,其实懒猫很懒的,真不想做这种麻烦的事 39女人 离上一次的校园事件已过了一个星期,除了第一天的暗潮汹涌之外,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寸心当然清楚自己的斤两,那些‘鬼见愁’的记者不可能被自己三两下给忽悠住的,至于是谁摆平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晚上的时候寸心表现的很是主动#^_^#。 日子还是这样过着,寸心继续做她的家庭主妇,不过不像原来那般‘宅’了,偶尔会参加一些上流社会的聚会,和那些和她一样有钱有闲的贵妇聊一聊家长里短,上流圈子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所以总是会发生一些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事情,而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也总是会毫不意外的扩散开来,比如说某某某的女儿和哪个穷小子私奔了;或者是谁谁谁的儿子看上了哪个歌女要死要活的想要和她在一起;还有就是某个倒霉鬼死了,小三带着私生子来抢原配和女儿的财产…… 寸心在一边听得津津有味,偶尔也会插上一句,这会让那些聊八卦的人更加的卖力,现在的上海明显洋人的地位更高一点(虽然没人愿意承认这点),而寸心的身份又摆在那里,只要聪明不自命清高的都会想方设法的巴结。 “诶,最近有没有什么事情啊,大家说出来分享一下!”这位是上海巡捕房的局长夫人,已近四十多岁了,保养的还算不错,但毕竟人家的年纪摆在那里,眼角的鱼尾纹怎么也掩盖不了。不过说起来这些聚在一起的女人大多都三四十岁了,搁在那个时代也算是人老珠黄的年龄了,于 是他们的丈夫也可以明目张胆的找小三、养戏子了。 在其位谋其职,丈夫搞外遇什么的很正常,只要不损坏她们的利益,不玩出火来生下什么私生子私生女,一般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得不到爱情,那么只能抓住现有的利益,有得有失,她们看的很开。 我倒是有一个,不过是关于里德尔伯爵的,不知……”这位是她们圈子里有名的‘消息通’沈夫人,丈夫是做煤矿生意的,哪里有八卦,哪里就少不了她,而且对于上流生活这些乌七八糟的事了如指掌,现在听说她又有新消息了,一旁打马吊的人都不打了,全都为了过来,但听到关于里德尔伯爵的事,大家都下意识的看向寸心,此时寸心正在剥荔枝,看到大家都往她身上喵,寸心毫不在意的向他们笑笑:“继续说下去,没关系,我也很好奇我丈夫在我看不见的时候是怎么样的?”这些女人在一起除了聊别人的八卦,有时也会打听自己的,比如自己的老公被那个狐狸精勾走了,或者儿子和哪个女人走的近了,那个女人又是什么样的家世啊等等。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身在这样的家族中又有几个过的随心的,还不如早早的了解情况,然后防范于未来,以免事情闹大。 寸心在她们这一群里看上去是最年轻的,当然也是最漂亮的,但人家生得好,老公地位高,儿子能力强,即使这些人羡慕嫉妒恨也不能真的对寸心做什么。 女人天生就有着嫉妒心,虽然表面上很尊敬寸心,心理难免还是期望寸心会碰到她们一样的事,在她身上寻找平衡,再说这个世上那个男人是不偷腥的,即使老婆再美再漂亮,整天对着还是会腻的。 现在终于听到关于她丈夫的八卦了,虽然说的人很为难,在说之前还看了一下寸心,征求她的同意,但眼中明显的‘幸灾乐祸’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只是寸心懒得计较这些,一口吃完已经剥壳去核的荔枝,然后一脸趣味的看着她,等待着下文。 “咳咳!”被寸心看得不太好意思的沈夫人勉强的咳了两声:“听说,只是听说啊,最近尹家的那位从海外归来的小姐正在追求里德尔先生,而且为了接近他,还靠关系进了里德尔先生的公司,做了他的贴身秘书。” “啧啧,可真够不要脸的,还读过书呢,简直跟戏子没什么两样!”那位沈夫人还没说完就有人发出感慨,来打抱不平了,请不要误会这句话是真心的,女人本来就是奇怪的动物,自己不好过的时候,也就期望着别人和自己一样,而当别人和自己一样惨了之后,就会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这话说的我爱听,那尹家呢,就由着她胡闹?”如果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儿,她就一巴掌扇死她。 “知道又怎样,这个‘尹小姐’可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那说的话可是一套一套的,说什么现在已经是恋爱自由的年代了,她不在乎他有妻儿,她愿意为他付出所有,啧啧,这些话我这个已经嫁人的老太婆说起来都觉得臊,都说不下去了!” “真的假的,搞得你好像亲耳听见的一样。” “当人事真的,我女儿的奶妈的妹妹的小姑就在他们家做帮佣,那是她去主人家打扫房间的时候亲耳听见的,然后告诉了她的嫂嫂,她嫂嫂就告诉了我女儿的奶妈,然后女儿的奶妈有告诉了我。” “说来说去,都在说那个尹家的小姐,没怎么说里德尔先生怎么样啊?”明显失望的语气,寸心在一旁翻了一个白眼,请问你们到底在失望什么啊! “这个到没怎么听说,不过有哪个男人会拒绝送上门来的女人!” “那倒也是!”附和完,女人偷偷的看了一下寸心的反映,可惜什么表情也没有。 “那个,里德尔夫人,这几天您的丈夫有什么反常吗?”看着一双双充满期待的眼神,寸心顿感压力极大。 “这个,我没怎么在意,你们也知道过几天我要去圣约翰了,都忙着整理文件呢。” “呵呵,是我们多虑了,夫人不管出生长相学历都比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强,伯爵大人怎么可能看上她呢?”凡事都会有个度,这些女人很聪明,过犹不及,见好就收,还会看人脸色,说你喜欢听的话——明知道并非是真心话,但听着让人舒服。 “对对对,你没发现现在尹夫人都不常来了吗。她侄女不嫌丢人,她都觉得丢人了,要是我造就打死那个臭不要脸的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自古儿女都是债!” “这我可不同意,要说以前也就罢了,现在看到里德尔夫人的孩子,啧啧,谁看了不眼红,小小年纪作风处事一点也不疏于那些前辈,青出于蓝,再和自己的孩子比比,这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沈夫人,谢谢你对我孩子的夸赞!”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别人夸奖自己的孩子的,.对于自己的孩子寸心从来不会谦虚。 “哟,今天什么风将尹夫人吹来了!”正当这些‘太太们’聊天聊的开心,就有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很响,寸心知道外面的人是在提醒她们,刚刚她们在讨论的主角来了,不过也正是这句话让在喝茶的寸心差点将茶水喷出来,因为这句话让寸心想起了某种职业的接待语——哟,今天 什么风将xx老爷给吹来了,我们还以为您将我们忘了呢! 虽然没喷出了,但寸心也被呛到了,看来果然不能在背地里说人坏话啊,就算是怂恿人说也不行。 这位尹夫人是书香门第出生,虽然身穿时髦的旗袍,但还是带着一股江南的柔美,她一向自喻是一个有思想有内涵的女人,所以这些夫人聚会她很少参加,在圈子了人缘也不是很好。 “呵呵凌夫人说笑了,我今天来只是想带我的侄女来见识一下,慧兰,过来,叫凌姨!”声音也很柔和,但还是带着不易察觉的高傲,高傲个啥呀高傲,不就是有个银行董事长的老公吗,来这里的女人有哪几个是没有背景的。 没等大家吐糟完,就听见一个更加柔软的声音:“凌姨好!”,听的里屋的几个女人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然后默默的对视一眼,这位应该就是她们刚刚口中的主角了。 “真是乖啊,几年不见都变成大姑娘了,让凌姨好好看看,几岁了,有对象没?”得从老鸨转化为媒婆了,不过在场的人除了刚来的两位,都知道凌夫人在借机嘲讽。 “已经十九了,想当年我像她这样一个年纪的时候连孩子都有了,可这妮子到现在连个对象都没有,还嚷嚷着说什么年轻什么的,现在的孩子真是……”尹夫人微微叹了一口气好像很无奈。 这是里屋的几个女人憋着笑,最后还是忍不住了,沈夫人走了出来:“我说你们干嘛都在外面说呢,最近几天你没来,我们这里到来了一位稀客,正好介绍给你认识,我知道你嫌我们没读过书,没文化,可这位不一样。”说着将尹夫人和尹慧兰来了进去,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原配和小三交锋的场景了。 看到寸心这位沈夫人明显的愣了一下,也难怪,虽说她们算是上流圈的贵妇聚会,但和一些洋人有私交的还是很少,归根结底还是语言交流和文化问题,通俗的说就是说不到一块去,所以在一个中国人的聚会中突然冒出一个洋人还是很奇怪的。更重要的是这个洋人还是自己侄女的情敌。 “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看着发愣的尹夫人,一旁唯恐天下不乱的几个女人过来凑趣到。 “不用了,没想到里德尔夫人也在,我们前两天刚刚见过面,不知夫人还记不记得我。”或许这个尹小姐被人重视惯了,又或者受到西方的新式教育,反正这位小姐一点也没觉得长辈在说话的时候自己插话有什么不对,依然落落大方。 但在场的人都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只是没教养,只不过是一个死了爹妈的小孤女,要不是看在她叔叔婶婶的份上在场的人谁会离她,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抱歉,你也知道,我刚刚来到中国,可能是中西方的面貌差异,我还没怎么适应,对只见过一面的人没多大印象,请问你是?”寸心也不喜欢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不过拿来逗逗挺好玩的。 不出意料这尹小姐,精致柔和的面部出现了几丝裂痕,不过很快的掩饰过去:“呵呵,我是里德尔先生的现任秘书,夫人您贵人事忙,对记得我也是正常的,说起来夫人真的很少去公司呢?”明里暗里的讽刺寸心不关心她的丈夫。 真是一个让人喜欢不起来的孩子啊,怎么办呢,寸心有种手痒的感觉,但场合不对,不能抽人,“哦,是吗!”懒得和她说,寸心考虑着要不要买通几个小混混在月黑风高夜将她套上麻袋,狂殴她一顿。 一旁的因夫人,可没她侄女那般脑残,看到气氛不对,马上来救场:“既然是你老板娘,小慧你今天可要抓住机会好好的巴结巴结了,呵呵,夫人您好,我这侄女从小给我们惯坏了,希望您别和这小孩子置气。” “婶婶~”尹慧兰不依的摇着尹夫人的胳膊撒娇,寸心森森的蛋疼了,还有点想阿布那个小萌物,但昨晚回家看他自己的爹妈了,当然自家的儿子也跟着去了。 “尹小姐有说什么吗?”寸心当作听不明白的问道,反正他是‘洋人’,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体会不到。 “你……”那位尹小姐还想说什么,但被她婶婶猛的拉了一下,最后还是没说什么,世界上最郁闷的事是你将对方当你人生的敌人,对方却根本不将你放在眼里了。 而一旁的几个女人看到津津有味,有几个狗腿的还帮寸心剥荔枝,说起来寸心最喜欢的水果就是荔枝了,个中的缘由只是杜牧的那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寸心想做女人做的这么霸气也无憾了。 寸心魂游天外的时候,不熟悉她的人外表是看不出来的,只觉得她深不可测,因为寸心不说话,现场陷入了尴尬的气氛。 正在这时,想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一旁的侍女连忙去接电话:“你好,请问找谁?”这里是一下贵族夫人聚会聊天的地方所以设施是很齐全的,电话在上流圈也不是那么稀奇。 “里德尔夫人,这是您丈夫的电话。”侍女知道谁打来后就将电话,将电话转给了寸心。 “怎么了,亲爱的,你想我了?”寸心很自然的接过,开口就很肉麻的来了这一句,另一边的杨戬无奈的笑了一下,“是的,想你了,你现在在哪,我去接你。” 寸心这人就是外强中干型的,本来很彪悍的,但听到杨戬这样说,脸立马红了,最后说了自己的地址,就满面含春的挂了电话。 在侍女说刚才的来电是里德尔伯爵的时候,在场的人都竖着耳朵听她们夫妻两的电话,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话她们一句也没放过,最后寸心挂完电话转身的时候,收到了一大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其中那位‘尹小强’最为突出。 寸心心情很好的无视了,有个好老公就是好啊! 当杨戬的车刚刚来到门口的时候,寸心就很开怀的飞奔出来,杨戬很绅士为寸心开门:“今天那两个小鬼不在,这位夫人可否愿意陪在下吃烛光晚餐。” 寸心高傲的抬头:“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我答应了!” 两人相视一笑,进了车!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未来的老公在哪呢? 我要求不高,找个向二哥一样的就行了 众人:那你这辈子别想嫁出去了! 40戬心番外 表白 话说寸心在遇见杨戬的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他了,这是令人蛋疼的‘一见钟情’,从此寸心踏上‘追夫’的漫漫长路。 上次说到杨戬因她母亲惨死在阳光下,就一怒之下杀死了九大金乌,本来最后一只小金乌也是逃不过他的魔掌的,但最后被嫦娥圣母阻止了,人间才侥幸的一片光明。 这个时候也是杨戬最偏激的时候,这时的他别说是什么‘大爱’‘仁义’,根本就是一个报复社会的中二少年,咳咳! 然后,就是杨戬与寸心的命运的相遇的,这可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桥段:英俊潇洒,身世高贵又凄苦的落难王子,被温柔?(这个有待商榷)美丽的海洋公主救起,然后两人陷入爱河,不顾别人人的阻拦,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你以为这是童话吗?错了,这是神话版的“中国式婚姻”,两人的纠缠从寸心的那句‘你娘有我年轻,有我漂亮吗?’开始,因为寸心这句没有经过大脑的玩笑话瞬间让刚刚经历丧母之痛的杨戬对她好感度刷至为零。然后两人经历了很多,寸心几次将杨戬在危难中救起,甚至因为他被她的父逐出西海,杨戬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回应了寸心的感情——虽然不清楚是爱意多一点,还是歉意多一点,但两人最终结合成为夫妻。只是神的一生很长,两人的生活只是开始,并非结束,寸心作为公主任性、猜忌、刁蛮在婚后表露的淋漓精致,杨戬的迟钝、不解风情以及对谁都一视同仁的‘爱’将这段婚姻推向了低谷,他们两人千年的婚姻,不可以说没有爱,但谁都不懂得经营,在情感方面两人都‘太嫩’,于是最后的和离依然在意料与情理之中。 但他们两相遇的初始寸心就换了‘芯子’,之后的是还会发生吗? 现在的寸心早已不是那位身份高贵、刁蛮冲动的西海三公主了,而是一个来自21世纪从没被人宠爱过的草根少女,冲动的菱角早已被世俗磨平,懂得了察言观色,学会了世故圆滑。她不会没脑子的拿别人最在意的人开玩笑,不会说什么‘你娘有我年轻,有我漂亮吗’这种没有营养的话。 杨戬有点恋母情节,这让他潜意识里对自己未来的妻子定位与自己的母亲很相像,娴静温柔,外柔内刚,知书达理。可以说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第一次见到嫦娥的时候,嫦娥身穿雪纱在广寒宫里独舞,舞姿中带着淡淡的忧伤,使杨戬不由的想起了自己被压在桃山下的母亲…… 从此杨戬在自己的心中对嫦娥种下了朦胧的好感,这也是之后杨戬会听嫦娥话的原因。 在时间上寸心输给了嫦娥,这是寸心的硬伤。所以寸心拼命的刷自己的杨戬心中的好感度,表现的温柔贤惠。这并不难,一个人生活的寸心为了让自己活下去,基本上什么都会学,尤其是厨艺。 让这个缺爱的孩子感受到她无微不至的‘母爱’,然后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吧,咩呵呵! 寸心为什么这么在意杨戬,不仅仅是在原来世界对杨戬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意,更重要的是杨戬是她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这是一个对于她完全陌生的世界,虽然努力的告诉过自己:自己有空间,不管在哪里都一样,但还是很害怕,杨戬的出现正像是一根浮木,让寸心不有自主的想要抓住。 杨戬此时不仅仅是‘爱情’,更是‘面包’。 杨戬这个人寸心虽然没有接触过,但《宝莲灯》一二两部还是看过的,每次看到他寸心就不由将他代入电视剧里焦哥演的‘二郎神’,那个嘴硬心软,有点大男子主义,恋母,责任心大,吃软不吃硬,情商不过关的男人。 这种男人其实很好对付,寸心是一个死心眼的人,认定了就不会放手,现在是进入二哥的心的最佳时机,她可不会将这个机会。 所以听见杨戬想要离开,寸心一时情急说出了一个很想让人k她、毫无质量保障的谎言,“那天是我将你救起,你身受重伤,我不知道怎么办,有不能就这样丟下你,只能将你带回我的本命空间,可你竟然在我照顾你的时候,对我,对我……” 而更让人吃惊的是杨戬居然信了。 杨戬的确被寸心那句欲言又止的话弄得五雷轰顶,他再怎么成熟,也只是一个没经历过情爱的处男一枚,在情感方面纯的像一张白纸。听到这么让人浮想联翩的话,他震精了! 看着杨戬发傻发愣的模样,寸心差点笑出声,这样太纯情了,不过情商低的人就是这样,寸心没有解释,误会的话就让他误会好了,到时等杨戬回过味来,她也可以抵赖,她可是什么都没说啊!到时她就说,她在照顾他的时候他喷了她一身的血,将她最喜欢的衣服弄脏了。←_←大家一起鄙视她。 不管被天雷劈到的杨戬,寸心转身回了厨房,俗话说抓住一个人的心,先抓住那个人的胃,寸心没谈过恋爱,只能安她听过的‘恋爱宝典’中摸索。杨戬其实是一个很渴望家庭温暖的人,寸心只要表现的贤惠一点,不愁拿不下他。 杨戬能在天兵天将的追杀下,带着妹妹逃出来,并学得通天的本领,这可不是什么运气或者巧合,寸心说到话漏洞太多,虽然他没经历过□,但男人在这方面有着无师自通的天赋,当时他身受重伤、劳累过度根本不可能对人产生欲念,怎么可能对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姑娘那个呢? 但即使是神对名节这方面也是很看重的,这位姑娘虽然法力比较低微,但明显是一个修士,没必要这样拿自己的名节开这种玩笑,难道……想到一种可能,杨戬的脸微微发红。 可能是他多想了,杨戬猛的甩了甩头,现在的他又有什么资格给给人幸福呢? “你的身体很强壮,恢复力也很强,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了,但毕竟刚刚恢复,先吃点小米粥暖暖胃吧。”寸心端着一个盘子出来,上面是一碗清粥,一叠小菜,散发着阵阵清香,很容易勾起人的食欲。 杨戬有些犹豫 ,现在母亲已经被晒死了,他答应三妹的是没有做到,不知道该去怎么面对。 寸心看他这个样子,不由的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想要报仇,但这并不急在一时,你现在这个状态怎么攻上天庭。” 杨戬听闻猛的抬头:“既然姑娘知道在下的身份,为何还要相救。” 寸心看着杨戬这幅模样,实在是估摸不出他的想法,但并没有多伤脑子,她本就是随性的人,学不来那些矫揉造作:“我说我对你一见钟情,你信不信?”寸心看着他的眼睛回道。 杨戬尴尬的回避:“姑娘说笑了。”好吧这样的求爱方式可不适合古人,想他杨戬从小到大遇到的几个女人屈指可数,他母亲、他三妹、再有就是嫦娥,哪个不是温柔贤惠圣母型的——在他的思想中女人就该是这样的,但眼前的这位颠覆了他的认知。 “我喜欢你是我的事,你没必要回应,我喜欢你所以救你,你也不必觉得什么亏欠。刚才的事我是开玩笑的,你那个时候伤的很重,没能力对我做什么,只是吐了一身血而已。”该出手时就出手,你以为寸心会放弃这个机会。“好了,先把粥喝了吧,不然就要凉了,喝完我带你出去。” 说完寸心将盘子放到一边的石桌上,将筷子递给杨戬。 “谢谢!”最后杨戬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呆呆的道谢。 “不客气。”寸心坐在一边撑着头,双眼发亮的望着身边优雅的吃着东西的杨戬,真的好帅啊~ 对于寸心这样明目张胆的‘偷窥’,杨戬不可能不清楚,但只能表现的若无其事。(为什么有种二哥被调戏的感觉?) 荒芜的空地上,竖立着三个墓碑,杨戬面无表情的跪在墓碑前,他已经跪了一天了,寸心一直站在他的身后,并没有打扰。 寸心从来没有体会过亲情,无法理解杨戬现在的感受,但望着杨戬孤寂的背影,却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从不曾得到过和曾近得到过,现在却失去了,这两种感受,那种更悲哀呢! 这是一个人的吊念,泪水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脸上,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杨戬将瑶姬的化身——一颗心石葬入他亲手挖的坑中,在将她完全掩埋。做好这一切,杨戬有磕了三个响头。 然后,站了起来,转身,问向一直默默跟着他的寸心:“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就不要在跟着我了,着对你没好处!” 寸心没有回答,走到杨戬身边,默默的跪了下来,她从没拜祭过谁,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下跪,他们并不相识,只因他们是他的父母亲人。 杨戬默默的看着寸心的举动,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他一直以为三界之中,这世间只有他和三妹回来拜祭自己的父母。 拜完之后,寸心也站了起来,手中一闪,一把玉斧出现在她的手中,寸心将玉斧交予杨戬:“去做你想做的事吧,但一定一定要记住,保护好自己,你的命是我救的,没我的允许,不准让自己受伤。” 杨戬叹了一口气:“你这是何必呢!杨戬并不值得你这么做。” 寸心并没有正面回答他,望着墓碑的方向自语道:“感情的反面从来都不会用值与不值来衡量,而是愿意不愿意。” “我对你说的话不是什么谎言,也不是玩笑,句句属实,我喜欢你,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所以,杨戬我想成为你的妻子。” 作者有话要说:之后番外都是关于戬心的,还有几张就要回英国了,到时继续hp剧情 41情书 时间如流水,它总是在你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悄悄流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转眼寸心他们来到中国已经一年,一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的事,比如寸心到了圣约翰任教;比如杨戬辞掉了他那个年轻漂亮励志要当小三的秘书;比如阿布小盆友又长了一岁了;比如杨炎清吸收了他体内的雷霆之力,外貌身材可以在儿童少年之间自由的变化…… 这一年的中国也发生了许多的事,内忧外患不断,日本加紧了侵略的步伐,两党之间的斗争也进入白热化,间谍、特务这些职业也应运而生,明争暗斗不断,中国的人民更是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一个时代的崛起,需要另一个时代的衰亡,一个时代的衰亡需要无数的的鲜血祭奠。 英雄踏着鲜血而来,救万民与水火。 不仅仅是中国,全世界各国的局势都非常的紧张,虽然那一层窗户纸没有戳破,但世界葛高层都感到了山雨欲来的紧张气氛,只是他们什么都不能做,现在这个时机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足够的准备,谁也不愿做这个出头鸟。 但该来的依然回来,一切的一切只是时间的问题。 “叮叮叮咚咚”一阵柔和的铃声响起! “好了,今天的课就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到我的办公室问我。”伴随这下课的铃声,寸心停下了正在讲解的课程,寸心教的是英语,现在的教学还没有后世那样有着独立的教学体系,很多都在摸索当中。 寸心没当过老师,圣约翰的教师人才也紧缺,在来圣约翰之前也参考过一些前辈的教学备案,得出的结论是:尽然和以后的填鸭式教育差不多。不过现在的学生比以后的乖多了,上课没几人看小差,布置的作业也都按时完成。不懂的会主动的请教老师…… 填鸭式的死记硬背还是有些不足的,别的先不说,单单就那些口语能力就不怎么突出,用英语对起话来就不怎么流畅。 来这里上学的不仅仅是一些贵族子弟,因为圣约翰的门槛并不是很高,学费什么的也不是很贵,一些望子成龙的平民阶级很多都让自己的孩子来这里上学。但毕竟他们输在了起跑线上,有些东西并不是你埋头苦学就行的,就像交际能力。 家境好的学生,从小就接受各种教育,接触的人大都是一些精英,可以说他们不仅仅只是来这里学习,来这里上课也是为了结交一些相同地位的人或者拉拢一些有才华的寒门子弟,可以说不管在哪个地方,有钱人的想法大都是相似的。 所以这些人大都会一些英语,对于寸心这位‘外教’也不像别的同学那般感到新奇,只是寸心逼近也曾是一名学生,虽然所处的年代不太一样,但那个时候的心态她还是能过把握的,这些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有热血,也有叛逆;有梦想,但也容易收到诱惑,他们会迷茫,特别在这样一个战乱的时代,,他们会彷徨,不知未来会走向何方。 寸心每次在上课之前都会用英语给大家分析一下当前中国的局势,每当讲到中国因为种种原因受到日本人的欺压,或者那些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各种罪行时,那些冲动热血的孩子都会将拳头捏的紧紧的,有的双眼都会变得赤红。寸心相信如果这里出现一个日本人,那么他们会将其分尸的。 寸心在学校的人缘很好,不管是教授还是学生,在他们眼里的寸心不仅仅是美丽高贵的花瓶,她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她的睿智手腕以及胆量,那标新立异的教学方式,独到的见解,偶尔调皮的玩笑,使她变的更加的鲜明,不再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夫人,而是一位亲切可爱的老师。 将教案整理了一下,寸心走出教室,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揉了揉脖子,做老师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简单,讲了一上午的课,穿着高跟鞋站了一上午,不运用法力支持,还真够累的,而且脑细胞也死了一大堆。 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有一个金色的小身影从里面冲出来:“寸心妈妈,你怎么这么晚才下课啊!阿布饿死了。”没错这个小家伙就是萌物阿布的,虽然长了一岁,但个子什么的都没长多少,就撒娇的本领长了不少。 寸心无奈的看着这个直达自己腰际的小家伙,自己的教育真的出现什么问题了,她明明是想要□出‘女王受’来着的,怎么在自己没发现的时候变成了‘小萌受’了,不过真的好可爱啊,寸心一如既往的没有抵挡住阿布的诱惑,将这个小家伙一把抱起:“今天怎么有空来了,我还以为你这个没良心的小家伙把我给忘了呢。” 这小家伙自从寸心来圣约翰教学,就没怎么见到过,天天黏在自家儿子身边,自家儿子让他往西,他就不会往东,做什么事多要看一下她儿子的眼色——该说作为一个‘婆婆’她为自己儿子的‘驭妻手段’感到自豪吗? 为什么每次看到这个场景,寸心就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好像似乎她面对二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呸,才不是,这种事她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再怎么说她也是一个有思想有文化有有美貌有气质的四有美女来着,怎么会混成这样呢,这不科学! “是,杨戬爸爸带我们来的,寸心妈妈天天忙着工作,好久都没做东西给阿布吃了,阿布想吃寸心妈妈做的饭菜,然后杨戬爸爸就看着妈妈写的食谱给阿布做,但做的好难吃,后来阿清也也来做了,阿清做的比杨戬叔叔做的好吃!”说到这个的时候,这小家伙显得特别的自豪。 寸心在一边看得一阵无语,为什么她有种自己老公被比下去的感觉。 “在想什么呢,站在门口?”杨戬看着陷入发呆状态的寸心问道。 “没……对了你们怎么都来了?”说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来她的学校呢,平时大家都很忙,各自都有很多的做,就连小阿布都被杨戬拽去训练了,毕竟人家父母让自己的孩子背井离乡跟着他们一起来中国,不仅仅是来旅游的,在怎么说这个在他们面前老是卖萌的小家伙将来可是要继承马尔福家族的,可不能把他给养歪了。 所以在给小阿布适应一段时间之后,就被他们父子带在身边,被着两个腹黑带着,这个小家伙当然不可能看上去像表面上那般纯良。 “今天没什么事,所以带着这两个小家伙来看看你,说起来你来这里一年了,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最近日本人越来越猖狂,中国的局势也越来越诡异,就是是他也要打起十二分的经历来面对,杨戬从来都不会小看任何一个敌人,在阴谋诡计方面凡人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个时空众神已退出历史的舞台,留下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由人类发展,人类虽然没有神力,但靠着他们灵活的头脑也创下了许多奇迹,所以在不运用法力的情况下他不敢大意,就怕一个不小心着了别人的道。 但就算是有太多的借口也无法掩盖他对她的忽视! 对于突然感性的二哥,寸心感到不太适应,寸心早已不是十七八岁,需要别人关注爱人疼爱的年纪了,算起了他们算是真正的老夫老妻了,浪漫啥的,一年一次就够了,天天爱如蜜糖的生活可是很腻人的。 将小阿布放到杨戬怀里,“听阿布说今天你们父子两做了午餐,可真难得,我都快饿扁了。”说着寸心就往里走。 而杨戬听了寸心的话,脚步顿了一下,但只是一瞬间的事,之后若无其事的往里走。但被他抱在怀里的阿布还是感觉到了,杨戬叔叔这是不好意思了呢,还是不好意思了呢? 杨戬的厨艺更他生活了千年的寸心当然清楚不过,虽然做的东西没有达到不能吃的地步,但味道绝对称不上好,这个怎么说来着,在厉害的人也都有学不会的东西,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而杨戬的弱点就在他的厨艺上体现出来了。 说道这一点杨戬的人厨艺都不怎么样,至少寸心认识的唯二的两个杨家人——杨戬和杨婵,他们两的厨艺都不敢叫人恭维,有时候寸心常常想,杨婵那个小妮子这么支持她和杨戬在一起,会不会就是因为她解决了他们两兄妹吃饭的问题。 话题扯远了,现在再来说说杨炎清,这一世这个家伙的人品很好,有一对强大的父母,没有孤单漂泊的童年,还有最最重要的是,这小子似乎将他父母身上的优点都学去了,俊美,强大,拥有绝对的意志力…… 这些杨戬都有,就连杨戬没有的——厨艺,他都被遗传到了,对于唯一能超过自家父亲的能力,杨炎清表现出来极大的兴趣——在寸心工作忙碌的这段时间里,家里的伙食都是由他来提供的。 第一次尝到自家儿子做的饭菜的时候,寸心有种想要哭的冲动,为什么她的丈夫不会做饭呢? 而杨戬也似乎被自家儿子刺激了,每天看着自家老婆用羡慕的小眼神望着小儿媳妇的时候——杨炎清这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小混蛋,经常做东西给自己的小媳妇吃,却老是只做一份。所以寸心对小阿布充满了各种的羡慕嫉妒恨。 咳咳,杨戬被自家儿子刺激了,最近一段时间也迷上了做料理,实验的对象就是身边的两个小家伙,每次做出了的东西都会先给这两个小家伙先尝一下,不好吃就交给他们消灭,好吃的就留给寸心,所以这几天寸心每次回家都有自己丈夫亲自提供的爱心料理,虽然还是比不上自家儿子做的,但寸心吃的特别香甜。 现在是午餐时间,学校里有专门的食堂提供午餐给在校的师生,不过这个味道吗,不说大家也清楚,寸心也想过从家里呆便当什么的,但为了不让大家觉得她娇生惯养,她还是依然的和同事一起去食堂吃饭。 今天却是有自家老公孩子带的爱心午餐寸心当然不可能傻不拉几的还跑去食堂,办公室里就寸心他们一家,估计别的老师都去食堂打饭了,正好没有人打扰。 寸心进去的时候,就看见自己桌上热腾腾的散发着勾人食欲香味的饭菜,奇怪的是一左一右的摆放,每一边都是两菜一汤,一共六个菜。一旁是正在翻着她教案的儿子,看到寸心过来,杨炎清放下手中的课本:“母亲,我看到一封夹在您教案里的情书!”说着一只手从教案里抽出一张冒着诡异的粉红色泡泡的信封。 正巧杨戬,抱着小阿布也走了进来,看到自家儿子手中散发着欢乐气息的薄薄的小纸片,杨戬身后的背景瞬间由春暖花开转化到黑暗无边,而窝在杨戬怀里的小阿布也警铃大作,身子一个劲的往杨炎清的方向靠,杨炎清很有默契的走到杨戬身边接过小阿布,顺便将小情书交给杨戬,然后快速的转移阵地来到寸心的办公桌旁边。 当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出寸心才反应过来,她似乎被人暗恋表白了,而证据在自己的丈夫手里。 第一次有这种的念头 有好多心里话想对你说 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想让你了解我 不想只遥远默默关心或是在角落偷偷看着你 决定写这封信说出我的心里感受 知道有很多人像我也一样暗恋过 把你当成自己手中宝贝想呵护着你守候着你 我想痴痴照顾你到地球的尽头 想牵你的手 想大声的说请让我爱你你爱我 虽然你看不见我或许也听不到我看你快乐就足够 世界一直在改变我们也一直改变 对你的心不改变 问自己能给你什么你已拥有一切 不管晴日雨风都在那里在为你守候 虽然你看不见我或许也听不到我看你快乐就足够 我就在你的身边我会在你的身边不在乎等待有多久 这是寸心有史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对象不是自己的老公。寸心呆呆的看着杨戬手中的那封信,嘴角不停地抽搐。 杨炎清你这个臭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报复,那些食物是你老子逼你吃的,你老娘是无辜的。 杨炎清在一旁很无辜的眨眼,吃了将近一个月的垃圾食物,而且一吃就吃两份(连阿布那一份都由他包了),总得报复一下,不认不符合杨家人有仇必报的性格。 作者有话要说:从今天起保持日更,还有懒猫的反应迟钝,大家给了霸王都不知道,虽然过了好几天,但懒猫还是要谢谢转头空、冰海、nanar的地雷 42第 41 章 这封情书是谁写的?说实话,寸心真的不清楚。这家伙一天到晚的感慨自家二哥的情商低,但貌似她也高不到哪里去——情商高的女人至少不会在一颗树上吊死。 一直以来二哥身边的出现的女人都太出色,不管是姬瑶、嫦娥、杨婵、听心、妲己、七仙女……都是倾城倾国的美人,不,应该说仙魔世界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丑的,于是那里的男人都有一点审美疲劳,就算在漂亮的人也不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寸心虽然漂亮,但漂亮的女人可不止她一个。而且一开始她出现在人前的时候,就已经明目张胆的宣布喜欢的人是杨戬,并且两人闪电般的结了婚。那个时代可不流行女人‘婚外情’,所以,很可悲的——活了这么久还没人追过她。 然后她也忘记了自己也是有的魅力! 当寸心看到这封‘情书’时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原来我也有人追啊! ——可怜的孩子!让我们为她默哀一下。 再说杨戬,尽管这人的背景完全的黑化了,但他有一项特殊技能——面瘫——你永远都无法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他的心里活动。 不理会自家儿子那副‘看戏’的表情,杨戬随手放出三味真火,将这封文采很不错的情书烧的一点渣都没有。看着已经‘壮烈’了的情书先生,围观的三人不自觉的从背后窜出一股凉气。 “怎么了,过来吃饭吧,等一会就凉了?”若无其事的牵起寸心的手来到桌边,杨炎清很懂礼貌(很识相)的抱着阿布站了起来让位!咳咳,斯莱特林的人一向审时审度,能屈能伸!←_←为什么感觉v殿蹦了呢,不会的,这是错觉! 当然一封情书不可能破坏这个家庭的‘和谐’,虽然杨戬做的东西比不上自家儿子,但比之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寸心吃的津津有味,给足了她老公的面子,而杨戬也是时不时的为她夹菜。 不多时,去食堂吃饭的教授都回来了,正好看到那一家温馨的一面,“梅尔,这位是你的丈夫吗,怎么可能?”说话的是教钢琴的秦老师,她也是和寸心差不多时间来的,资历并不高,刚刚大学毕业,在一众中老年人之中显得格外年轻,大家也将她当成当成妹妹来看待。 对于这位‘不老仙妻’在场的女老师羡慕嫉妒恨肯定是有的,但这一切都挡不住她们对寸心的好奇以及对美貌的追求啊,尤其是这位年龄不大的秦老师,很喜欢喝寸心在一起聊天,探讨一下女人保养的心得,或者是一些少女的心事,她的性格有些像红楼里的史湘云,说话做事都大大咧咧,不计后果,但很讨年纪大的人喜欢。 寸心看起来也只是二十几岁的的样子,单从外貌来看,比这位沈老师还年轻,所以刚刚开始的时候,她一直将寸心当成和自己一样来历练实习的小姑娘,和寸心特别谈得来,本来还想当红娘将这位美丽的外国女教授牵给自己的才华横溢又眼高于顶的哥哥,但这个计划还没实行,就已经胎死腹中了——因为这位看上去比自己还年轻的美女已经三十多岁了,不仅结了婚,连孩子都有两个了。 尼玛,太逆天了有木有! 一直以来杨戬他们都有各自的事要忙,因为战事的原因,根本抽不出时间来看寸心,寸心也不会故意提起自己的丈夫向大家秀恩爱,一直很低调,而新来的沈老师一开始不太清楚寸心的事也是正常的。 寸心因为来这里任教,所以并不想表现的与众不同,上下班一般都是她自己骑自行车回家或者走路回家的,吃饭的话会随大流到食堂,衣服什么的尽量穿的简洁大方,不会怎么标新立异。 但寸心这样的表现,落入别人的眼中就成了不一样的意味了,大家都开始猜测寸心的婚姻生活并不怎么美好,她的丈夫并不怎么关心她。 位很富有同情心又爱脑补的的女孩竟然鼓励寸心离婚,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时不时的向寸心表达她‘婚姻自由’‘爱情自由’的言论! 寸心被她雷的不行,但也没有将这些事放在心上。 今天是这些同事第一次见到这位传说中的里德尔伯爵,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秃头啤酒肚鹰钩鼻,而是一位帅的人神共愤的男人,刚刚大家进来正好看到这个男人正一脸温柔的为他的妻子夹菜,画面温馨的不忍让人打扰。 最后还是和寸心最谈得来的(大家这么认为的,寸心表示她对谁都一样)开口了,说话还是这么直来直去。 虽然没有恶意,但让人听的不怎么爽。 对于这位秦老师,寸心说不上厌恶,但也谈不上喜欢,其实在感情上她是一个冷情的人,除了自己在意的人,她会付出真正的关心与关爱,对所有人都是以局外人的来看待,就像这所学校的师生,虽然看上去大家相处的很好,但他们对于寸心只是可有可无的人,对于和他们相处就像是在玩一场游戏一般。 看到大家都进来了,寸心也不能再彷若无人的吃东西的了,毕竟是公共办公室,形象不怎么好,而且饭菜都吃的差不多了,寸心将剩余的饭菜整理了一下,站了起来:“让各位见笑了,这位是我的丈夫,tom riddle,他今天正好有空,来学校看我。” 杨戬也站了起来,用手巾擦掉了寸心嘴角并不怎么明显的油渍,寸心无所谓的添了一下然后笑笑。 寸心在自己的感情上大都是一根筋的,就想她的名字一样,一生只装得下一人,刚刚的那封情书除了满足一下她的虚荣心以外,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现在已经将这件事抛弃在脑后了。 但杨戬却没有,可以说一直以来他从没有想过有人会觊觎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是他一生唯一执着的存在,虽然然知道寸心对自己的感情,但还是想要在别人面前宣布自己的主权。这样细心的举动,以前他很少做,望着自己妻子满足俏皮的笑容,杨戬发现曾经的自己有点像身在福中不知福傻蛋。 俊男美女的互动闪瞎了一旁围观的人,“父亲母亲,我和阿布将桌上的东西收拾一下,你们先聊!”看到这么一群人来到这里,杨炎清拉着阿布找了一个借口退了出去。 一般这样的场合下,那些人会先注意自己的父亲,然后才会发现他们两,之后会两眼放光的盯这小阿布和他看,他还好,是少年模样,而且有着和他父亲那般不怒自威的气势,使得那些人的目光不会放肆太久,但小阿布就不一样了,现在这个年龄这是最讨人喜欢的时候,很容易激起那些大人的父爱母爱,所以每每遇到这样的眼神小阿布特别的不自在。 而杨炎清也讨厌别人觊觎自己的东西,虽然他现在没有以前那么暴戾,但依然有种杀人的冲动,可以说那些扭过阿布小脸的人能活到现在是一个奇迹。 言归正传,杨炎清乘着众人看帅哥美女看的入神的时候,带着阿布飞快的闪人,等他们回过神,照旧没有了这两个小家伙的影子。 寸心与杨戬相对一笑,看自家儿子窘迫的样子心里很爽! 杨戬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算在场的人都是有学识有内涵的人,但大家都显得有些拘谨,一下老教授还好,毕竟活了一把年纪了,经历的事多,看见的大人物也不少,对待杨戬很和气,就像是平辈之间一样的聊天,说一下最近的所见所闻,聊得很投契。 “里德尔伯爵,久仰大名,今天鄙人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 “张教授客气了,我只是一个商人,来中国只是来赚钱而已。” “呵呵,对于商业的事我个人没有涉及,但业内也是有一些传闻的,里德尔先生的人品,口碑都很好,恰巧我的一个学生他在您的名下做事,我也听说了一些,虽然我这个老头子什么也不是,但我作为一个中国人还是要谢谢你。” 杨戬知道这位老教授说的是粮草俞军火的事,战争财是最盈利的,杨戬暗地里就是做这个生意的,但相较于别的国家,杨戬卖给中国的绝对是最便宜的,知道这些事的人并不多,看来这位张教授不简单啊! 这两人聊得投契,但一些年轻的教授就不怎么自在了,毕竟还年轻,在他们短暂的人生中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是,虽然已是为人师表,但思想上没有多大的觉悟,往往关注的重点不太一样。 最初大家的印象里将杨戬想成了那些典型的英国人——长有一脸浓密的胡须,啤酒肚,鹰钩鼻什么的,最后见到了完全颠覆想象,这样一些脑补过度的人有点不好意思,而且因为杨戬身上那种上位者的气势使他们不敢靠近。 于是就拉着寸心在一旁说话,虽然说的很小声,但这个办公室并不大,一旁在探讨中国未来走向的杨戬和老教授们听的还是很清楚的。 “梅尔,没想到你的丈夫这么帅,怪不得你舍不得离婚呢,换我我也舍不得?” “去你个小丫头,说什么呢,你以为离婚这么容易啊,而且你没看见伯爵对梅尔那温柔的样子吗,要是我丈夫也能这样就好了,话说他好像一次都没有给我带过饭来着。” “谁叫梅尔,一直以来都不提她丈夫来着,我还有一位她和伯爵大人只是那种政治联姻什么的。” “对了刚刚出去的那两个小家伙是你的孩子吧,我没看清长相来着,不过一个好像很大了,你到底几岁了,一点也看不出你的年龄。” “梅尔好像已经35了,对吧?” “唧唧唧唧” “喳喳喳喳” …… 所以说不管那个年代女人都是天生的八卦动物! 再说杨炎清,这是难得的一次休息,来中国一年了,从没有好好的和阿布相处过,每一次都是来去冲冲,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 中国现在很乱,那些麻瓜的阴谋诡计更是层出不穷,重生前在魔法界的战斗真的是很小儿科,这个世界的力量可不仅仅是魔法那么简单,现在的他不会轻易使用法力,他发现他更喜欢与那些麻瓜斗志斗勇,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从根本上瓦解敌人的防线,而且这样的有些他做的越来越顺手。 “我们现在去哪?”阿布被杨炎清拉出了办公室之后,就一直满屋目的的走,而且现在他短胳膊短腿的实在跟不上他身边人的步伐。“喂,你走慢点,或者你变成和我差不多高的模样,现在跟你说话要抬头,很累的。” 听了小阿布的建议杨炎清挑了挑眉,他知道这小家伙很不喜欢自己长得比他高,自从他能自由变换模样了之后,千方百计的想让他变得和他一样的高。 “可以是可以,但这里人来人往的,不怎么方便啊。”杨炎清说到。 一看自己的提议有希望了,小阿布立即眉开眼笑:“我知道这里有一个地方没人去,这里我来过,我带你去。”说着就拉起杨炎清飞奔而且。 杨炎清在后面笑的很无奈,有这么开心吗? “好了就是这里,这里算是学校的后山,没人来的,你快变吧。”说完小阿布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杨炎清,满脸的期待。 为了博媳妇一笑,杨炎清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缩小了,变成了和阿布一样的正太模样,只是这副样子,学校是不能再逛了,毕竟刚刚大摇大摆的在校园里走,见过他的人还是很多的,如果被人让出来,在不用‘一忘皆空’的情况下不太好解释,所以两个‘小盆友’手牵着手离开了圣约翰。 “小朋友,你们的大人呢,怎么就你们两个人,叔叔带你们去吃蛋糕好不好?”两个漂亮的小孩坐在马路上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比如现在,他们刚刚踏出校门,就遇见了传说中的长腿叔叔——俗称拐子! 杨炎清眯了眯那双深幽的黑眸,呵呵,看来那些人还真是不消停,这种手段都使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次我雄心壮志的打算日更的时候,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是干扰我,对于答应大家日更的事我很抱歉,所以留言都不敢看,就怕被拍砖。 懒猫最近谈了一个男朋友,有那么一句话‘谈恋爱的女人智商会下降’,这话说的的确不假,最近正处于了热恋期,满脑子都是两人相处的情景,实在是卡文卡的厉害,昨天网上他约我看电影,我正在赶文,说不去了,没想到他晚上打电话来问我我是不是同性恋,我当时很囧的问他为什么这样问,他说他无意间看到我房间里到处摆满关于同性恋的书籍(其实是一些耽美动漫),而且每次两人约会,我总是找借口不去。 ‘您老的想象力真丰富’我说,如果我是同性恋那我们就不是情人而是情敌来着。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最近刚刚确定关系,我是一个外貌协会者,他长得很帅,这是我和他交往的主要原因,不过作者群里很多人要求我慎重。 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我不太想放弃,而且我还是比较相信自己的眼光的,现在我已经24岁了,也该考虑这些事了,不能在没心没肺了。 我和他讲了一些关于腐女的事,他说这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我说存在即真理! hehe 43第 42 章 阿布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阴暗的仓库,身旁是正在活动自己的手脚颈骨的杨炎淸,以及……一些和他们差不多年纪的孩子,有男有女。 这是——传说中的绑架? 好吧,这是一件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绑架,望着一旁悠哉悠哉的的杨炎淸,小阿布有种揍人的冲动——如果他打得过他的话。 这个小鬼,刚刚那些麻瓜用蒙汗药的时候尽然不提醒他一下,害他很丢脸的中了招。这件事决不能让父亲母亲知道,不然的话他能保证他的一身都将会生活在悲剧之中。 杨炎淸一遍揉着自己的手脚,一边观察着躺在他旁边的小阿布,从他醒来时的’迷惘’,到’了然’,再到’愤怒’以及’无可奈何’,全都落在了他的眼中,看着气鼓鼓的小脸,杨炎淸自然而然的伸出了他的‘魔爪’…… 手感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啊,幸好刚刚在麻袋里的时候将他护在怀中,不然的话一路上的磕磕碰碰,准得把他白嫩的皮肤印上几块紫青不可。想到这里杨炎淸的黑眸红光一闪而逝,被人用药放到,然后用麻袋背回来这样的事,两辈子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虽然当时自己是假装昏迷,但被人这样对待真是……不爽! “甘姆(干嘛)……”脸颊被袭击的阿布‘恶狠狠’?的瞪着一旁的小鬼。什么时候了,还来捏他,到现在他都没搞清状况呢? 不过唯一肯定的是这次的绑架并不简单,不然的话他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而是躺在软绵绵的床上,不是他对自己有信心,能对付得了那些绑匪,而是对旁边那位,好吧虽然他很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但现实就是这么残忍——那个小鬼比自己强,而且强很多。 阿布知道自己的魔力和巫师界同辈人比起来要高出他们很多,但再强大也只是‘小巫师’,力气没有大人的大,魔力也无法自由控制,魔咒根本没有系统的学过,虽然跟着寸心阿姨学了一些功法,但那也只是刚刚开始学,还只是学到‘运气’,而且前期根本没有多少攻击力,所以说,现在的他其实和普通的麻瓜小孩没什么区别,跟了杨戬一家相处了那么久,阿布这点自知自明还是有的,不会像以前一样认为麻瓜像蚂蚁一样脆弱。 但那个开了外挂的小鬼就不一样了,两人相处了这么久,杨炎淸的能力,阿布虽然不能全部知晓,但对付抓他们的那些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只是最后的结果是两个人都被关了起来,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想针对他们,而杨炎淸打算‘将计就计’。 想到这里,阿布很愤怒的白了那个在他脸上为所欲为的小鬼一眼。 感受到了阿布的直白的眼神,杨炎淸和识趣的拿开了自己罪恶的手,虽然小阿布炸毛的时候很可爱,但真的生气了,就不好玩了,况且现在也不是玩的时候。 阿布只是一个正常的孩子,虽然聪明,也从小接受贵族精英教育,但再怎么早慧也不可能像他一样有着几十年的战斗经验,所以当时那些人想要用喷了蒙汗药的手巾捂住他们时他就知道了,尽量忍住对那些人出手的本能,假装晕倒,目的就是引出幕后黑手。 而阿布他这几年还是被保护的太好了,虽然不舍得看到他受伤,但这是成长的过程,他以后的道路会十分艰难,阿布是他选择陪伴在身边的人,他不允许阿布成为他的弱点,上一世的阿布给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成熟与强大,英国巫师界最富有的马尔福家主,黑魔王座下第一人,魔法部部长候选人,俊美、优雅、狡诈……这是他朋友以及敌人共同的认知,如果不是他的连累,他会活的更加的肆意。 这一生的阿布有了他的引导,会变得更加的完美强大,而不是成为温室里德花朵,所以一些必要的磨难他会让他经历,而不是将他护在羽翼下。 当然现在的阿布是不可能理解杨炎淸的苦心的,对于年龄只有9岁左右的阿布来说现在的情况并不怎么害怕,对于生活一直很安逸的孩子来说,在陌生环境下的冒险会另他们很兴奋,每个正常的男孩心中都有一个‘勇士斗恶龙’的梦,关于冒险,往往更能激发他们血液里的热血因子。 不管以后阿布会变得怎样矜持高贵优雅,现在的他还是一个小毛头,对于接下来会发生的事隐隐的有着兴奋的期待。 “这段时间,日本人变得很嚣张,他们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惹我们,但因为我们经常给他们明里暗里德下绊子他们也是知道的,在吃了几次亏之后,不敢正面和我们对上,但他们的手段一直很下作,也曾买杀手暗杀过我和父亲,但你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前几天我们埋伏在日本人身边的探子跟我们汇报说那些人在我们身上讨不到好处,就把目标定在了你和母亲身上。”杨炎淸知道现在他们的处境,并没有说多余的废话,先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向阿布交代了一下。毕竟,这次主要是为了锻炼阿布而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出手。 阿布在地上躺了一会儿,缓解了一下蒙汗药的后遗症,才缓缓的坐了起来,对于杨炎淸并没有扶他起来这件事还是感到委屈,几年的相处,杨炎淸对他真的很好,虽然年纪比他还小一岁,但处处让着他,有一点磕着碰着的地方都会用法力为他疗伤,甚至他想吃什么,穿什么他都会为他准备效劳,若是以前发生这样的事杨炎淸早就将他扶起来,让他靠在他的身上,为他按压太阳穴,缓解他的不适。 突然之间的冷淡让阿布很难适应。 “如果他们的目标是我们的话,那为什么这里有那么多另外的孩子?”阿布疑惑的问道,毕竟是男孩子,感情不像女孩子那般细腻,虽然对现在的杨炎淸的态度有些不舒服但并没有闹别扭,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些人要绑架他无非就是在杨戬叔叔那里讨不到便宜,就从他这里下手,毕竟绑架一个一个落单的小孩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一直以来杨戬他们对外宣称阿布是他们的二子,虽然外表不同于里德尔他们的黑发黑眸,但与之交好的人都知道他们一家对小儿子的宠爱,像大部分家庭一样,因为长子需要继承家业,所以对长子的教育通常是严厉的,不容他做错一丝一毫,但对小儿子又格外的疼爱与纵容。 按照正常的绑架方式一般是他们把阿布绑起来,之后向杨戬他们提出要求,然后再给阿布吃一点苦头,在还回去。 但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就单单这一次绑架不知有多少势力参与,但很显然日本人的主谋,并且在谋划很大的一盘棋,上海的势力错中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英国伯爵幼子在中国的地盘上被绑架,毫无疑问中国政府会牵扯在内,而绑架的人大都是从事黑帮交易的,那些三教九流的 帮派势力也逃不掉,还有杨戬他们生意场上的竞争者也不乏卑鄙无耻的…… 总之,日本人就是想搅浑这趟浑水,然后坐收渔翁之利功成身退,他们并不想让阿布活着回去,动不了老的,他们就只能拿小的出出气。 显然,现在阿布的处境很危险。 “对于这次绑架,他们主要针对的是你,毕竟你虽然很少出现在人的面前,但你的特征太明显。”金发碧眼的小男孩在大都会的上海依然很少见。 他们要抓的只是阿布一人,而正主杨炎清——里德尔大少爷——伯爵的下一任继承人——经常给他们找麻烦多的vincentriddle反倒成了顺带的了。 这也难怪,正常人是绝对想不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突然之间变成一个□岁的孩子的,而且那些绑架的人毕竟是一群生活在底层的人,与杨炎清并没有交集,根本不知道杨炎清的相貌。 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在政商两界素有小狐狸之称的,另无数人谈起来咬牙切齿的,被年轻一辈称为‘恶魔征服者’的vincentriddle也被他们抓来了。 对于现在关押他们的地方杨炎清明显很感兴趣,没想到因为一时兴起,假装昏迷被带到这里,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早就听说这几天经常有一些孩子失踪,没想到都到这里来了,只是不清楚那些人抓这些孩子到底是为了什么,看上去并不像是拐卖那么简单。刚刚来这里时他透过麻袋看清楚了他们走来时的路径,他们现在被关押的地方是在一个山洞里,而且还路过一个重兵把守的地方,执勤的士兵都戴着防毒面具,看上去里面应该是一个病毒实验室。 而这些和他们一样大小的孩子,他们的眼神呆滞,个个面黄肌瘦,看上去像是活死人一般。杨炎清的眼神闪了一下,事情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好玩。 “你怎么了,问你半天了,怎么不回答我?”望着陷入沉思的杨炎清,阿布小动物般的第六感告诉他——事情大条了,不过这小家伙并不紧张,事情越难就越有挑战性,更何况小鬼还在他身边呢,直觉告诉他,小鬼是不会让他受到伤害的。 望着一脸兴奋的小阿布,杨炎清突然感觉很无力,果然,自己精心设计的‘成长计划’阿布并没有太当真,反而把他当成一次闯关游戏对待,看来自己一直呆在他身边,阿布是长不大了。 但放任他一个人,他又不舍得,就怕小孩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受到什么委屈,杨炎清郁闷了,这种养儿子的心态是从何时出现的,好憋屈来着。 “阿布……”过了好一会杨炎清开口道,“事情现在已经超出我的预料,很明显,那些人并没有打算让我们活着回去,这次的事件参与的人很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只要能在上海这个地方说得上一句话的都有参与,上海平静太久了,那层窗户纸即将戳破,这次事件就是导火线,而我们这两年高调的出现在人前,嚣张的打破了上海的局面,很多人看我们很不顺眼了,但有忌惮我们的势力并不敢拿我们怎么样,只是无意中我们也成了别人的靶子,只要有事,我们将第一个陷入其中…….” 阿布似懂非懂的听着,但也知道他们现在四面楚歌的局面,只是做大事本来就是要胆大,杨戬他们并不怕树敌,甚至连绑架这种事他们自己也参一脚,现在他们家就阿布最弱,所以才来这么一钞实战演习’,让这个小家伙从在吸取经验。 “他们并不清楚我的身份,从一开始我就对自己用了忽略咒,他们只是将我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孩子,我并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所以接下来的事,就看你的了,我的小阿布!” 差不多忙完这一阵,他们也该回英国了。 第四十三章 深夜! 日本驻上海基地! “情况怎么样了?”房间里有点昏暗,白底红日的旗面占据着正中央,旗面之下摆设这两把武士刀,三本冈田穿着传统的武士服盘坐在正中央,两旁个盘坐着龙套‘甲乙丙丁’,哦不,是下属甲乙丙丁! “启禀大佐,属下不负所望,事情已圆满完成,‘猎物’已落入陷阱?”下属‘甲’毕恭毕敬的回道。 “很好,这次我倒要看看那个英国人还能有什么能耐。”显然这样的答案,山本很满意。 “大佐……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下属‘乙’有些迟疑的问道,显然对这次的计划还是没有那么大的信心。 “八嘎!你这是在质疑大佐的能力么?”然后下属‘丙’很快的出来制止,其中不乏拍马屁的嫌疑。 “不是,属下只是觉得这次的任务进行的太过顺利……”下属‘乙’紧张的快速为自己开脱。 “怎么,这样也有问题!”不过话还没说完就被人半道截了去,很显然这人‘懦弱’的性格不怎么受到同伴的支持,下属‘丁’也看不惯这人婆婆妈妈的表现。 不过山本很快罢手制止了下属丁的话,示意‘乙’继续讲下去。 得到上司的支持,‘乙’也不在似刚开始的小心翼翼了,语气也变得平和,刚刚开始稍稍停顿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接着道:“众所周知那个英国人很是狡猾,能在短短一年之内,进入上海权力中心内部,分割整个上海,其能力不可小旭,这固然有他身后的英国撑腰,但期间我们多少也和他明里暗里的对上过,每次我们都没占上什么便宜。” “你说这么多就是为了‘长他人志气’吗,再厉害又有什么用,马有失蹄,总会有他顾虑不到的,这不他小儿子不是落在了我们手里了吗?” “大佐息怒,属下讲的就是这件事,以我们不是没有找人暗杀过他们父子两,但没有一次成功,偏偏这次我们一次就得手了,属下怕有诈!” “呵呵,佐佐木说的的不错,事情当然没有那么简单,那个英国人的确不简单,本来我也是不想和他为敌的,但我们大日本帝国的威严不可损,既然他一定要和我们作对,我们也不介意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 。。。。。。 上海某公馆地下室 一群最新培养的特工,皆白色衬衫、黑色底裤、长靴,聚在一起。 “日本人出手了?”领头的一个张过目即忘的脸,但双眼睿智沉静。 “是的,他们最近被英国人打压的狠了,早就沉不住气了。”回答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丹凤眼、薄唇,“不过好戏才刚刚看场,我倒要看看那位伯爵怎么破这个局。” “不要小看任何人,最近先不要这么活跃!” “是,先生!” “还有让红狼、黑蝎他们分别注意他们那边各自的情况,一有什么动向立刻汇报给我。” “是!” 。。。。。。 。。。。。。 英国大使馆 “看来他们已经出手了,事情越来越有趣了!真期待riddle先生知道儿子被绑走时候的表情啊。”酒红色头发的女人茗了一口杯中的红酒,笑的分外妖娆。 “哦,亲爱的,你似乎忘了一件事,在你的男人面前想别的男人,要我怎么惩罚你呢,宝贝!”一庞的是一个长相粗狂的男人,双眼犀利,满脸胡渣。手一用力将女人扯到自己身边狠狠的吻了下去,女人也毫不示弱的双手环住男人的脖子勾人的回吻。 “啪”盛着红酒的酒杯落地,迸溅出鲜血般的酒色。 。。。。。。 。。。。。。 英租界里德尔公馆 今天整个公馆的人都很压抑,女佣们连脚步都放的很轻,就怕惊扰了他们的主人,现在这个公馆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小少爷被人绑架了——那封恐吓信寄来之后,女主人已经一天没有下楼了,一直都将自己关在房间中。 李嫂端着一碗粥在夫人的房间门口徘徊,犹豫着是否需要端进去,虽然夫人早已经吩咐过不让他们打扰,但夫人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这样下去小少爷没有被就回来,夫人的身子就先垮了。 想了想李嫂还是敲响了房门。 寸心此时正无聊的躺在床上,翻看着这个时代的一些流行的书籍,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代,人们主动或者被动的接受着新旧文化的交替,每个文人都在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文学世界,也塑造了一群文学巨人: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郁达夫、徐志摩、程乃珊、张爱玲、苏青、柔石、丁玲、夏衍、施蛰存、阿英、柯灵、师陀、傅雷、包天笑、周瘦鹃、张恨水、郑振铎、潘汉年、叶灵凤、穆时英。 很早很早以前寸心就看过他们之中很多人写的文章,现在自己却和他们生活在了同一个年代,真是一件不错的事。 而那封歹徒寄来的所谓的恐吓信,就摆在一边,寸心粗粗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无非就是说你们的儿子现在正在我的手中,识相的话就拿很多很多的钱来交换,还有就是叫她的丈夫怎么怎么样,不然的话就撕票。 里面的字并不是手写的,是机打的,那些人还算有些脑子,信上没有留下任何的线索,这封信是今天她放学之后又一个小孩给她的,小孩子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后来经过盘问,是因为一个雪糕的引诱,才答应怪蜀黍将信给‘漂亮阿姨’的。至于怪蜀黍长什么样,小女孩就说不出来了。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个情节还真是老套啊,不知是哪个缺心眼想出来的,(正在做下一步计划的某个‘缺心眼’打了一个喷嚏),不过虽然老套了一点,但一般家庭还真hold不住。寸心庆幸自己的孩子并非普通的小孩,不管怎么样有杨炎清这个浑身上下都开满金手指的小子在身旁,小阿布应该不会出什么事的。 真心的蛋疼啊,别的母亲知道自己的孩子被绑架之后都会吓得六魂无主,或者哭的死去活来,但现在轮到她却真心没有什么,要说担心的话,寸心还是比较担心绑架他们的那伙人,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献给反派boss当枪使用,勇气可嘉。 对手太弱,也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实在是有点无聊╮(╯_╰)╭ 不过装装样子总是要的,不然儿子被绑架了,你还开开心心吃好喝好的话,会让人怀疑你是后妈的。于是寸心就躲到房间里看小说了。好吧,现在她就是在得瑟,谁叫她老公厉害,儿子厉害,自己也厉害(当然这个的话有待参考),这个世界能威胁他们的实在是太少了←_←大家一起鄙视这货!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夫人,我是李嫂,你已经一天都没有出房间了,我给你端了一些粥,您先填一下肚子吧,不然小少爷回来,看见你廋了会伤心的。” 李嫂很适时的打断了寸心无聊的游魂状态,寸心迅速的打理了一下自己,‘无力’的靠在床头,将刚刚看的《呐喊》整理好放在了一旁。然后拿起弃置在一旁的‘恐吓信’,露出悲伤憔悴的样子。 “进来吧!”寸心‘有气无力’的说道。 李嫂闻言将粥端了进来,看着自己的夫人憔悴的样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以前的夫人一直都是自信光彩的,从来没有看过她这么伤心过,想想也是,小少爷今年才几岁,一直被家人宠着,没吃一点苦,现在落在那些坏人手里,可真有的受喽。 “夫人,你别太担心了,老爷这么厉害,肯定能将小少爷找回来的。”李嫂尽量开解这这个‘可怜的母亲’。 “知道了,李嫂,你下去吧,我没事。”寸心还真装不来病弱女人,生怕李嫂发现她的异样,尽量低着头,不过这样的效果很不错,看起来还真有这么回事。 很不容易将李嫂打发走了,寸心也无心在看书了,闭上眼睛,将神识扩散寻找着两个小崽子的下落,以前身旁天天跟着阿布这个小尾巴,现在突然没有了还真有点不习惯。算起来他们之中算她是最清闲的了,就算做了教师也一样,大学的课程并不紧凑,有时候一天都排不到课,她就会去逛逛街喝喝茶什么的,虽然她自誉为‘宅女’但来中国之后真的不宅,特别是老公儿子都有事业要忙的时候,她也会自己找乐子,比如会匿名像申报投一下稿,当然内容是她通过神识‘偷窥’来的一些东西,乱七八糟的都有,登出来也会扰乱一下那些‘大人物’的生活。 她有自知之明,不会不懂装懂的乱参合杨戬的事,但这次的绑架事件还真是出乎她的意料,但看来二哥也预料到了这类情况的发生,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或许,他也想经过这次将那些人一网打尽,来中国已经三年了,是时候应该回去了。 寸心隐隐的感觉自己要突破了,现在的状况很不稳定,毕竟这具身体并不是真正的壳子,她的元神可以化龙,但真身却不可以,这次的渡劫很危险,她必须回到最初他们设立的海底宫殿,毕竟那里的灵气最足,也更接近她本源的力量。 等这一切告一段落,他们一家子也要回去了,对了,再过两年阿布也要到霍格沃茨上学了,不知道这辈子他们家的小清清nmao:好肉麻啊)会不会接到通知书呢。 。。。。。。 。。。。。。 另一边,两个苦逼的.爹不着急.娘不担心的孩子正饱受着饥饿和寒冷,咳咳,其实也没这么惨,杨炎清的实力已经变态到冷热不侵了,而小阿布,他正再为自己将要做的事而兴奋,身体上的一些不舒服也暂时忘了。 阿布毕竟只是普通的小巫师,不能随便的使用魔力,不然的话会遭到魔力反噬,而且如果用魔法作弊的话就不好玩了,也幸好,那些人因为他们两是小孩子的原因,并没有用绳子将他们捆绑住。 但他们并没有急着找出路,虽然这个地方看着简陋,但四面都是墙壁,唯一的出路也有人把守,两个小孩的力量闯出去很难——当然这是在隐藏实力的情况下。 毕竟在没有弄清楚具体的情况下,贸然行动会打草惊蛇,既然对方将他们弄到这里来,就不会养着他们吃白饭的。 果然,那些人在将他们饿了差不多一天之后,就来了,杨炎清,悄悄使用了忽略咒,将自己的容貌隐藏了起来,毕竟,接下来他们会见到的人不简单,不排除他以前在一些场合见到的,到时认出他来比较麻烦。 来人是一个女的,而且还是老熟人,三年前刚刚来中国的时候,寸心在白乐门和这个女人发生过冲突。叫什么已经忘了,反正是一个日本人。 日本女人扫视了一圈,看到阿布的时候,那张鲜艳的红唇勾出了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然后对身边的人说到:“就那个英国小孩,你们给我把他带上。” 阿布呆萌的望着这个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炮灰女,有一种蛋疼的忧伤——这就是所谓的“母债子偿”吗,可问题是你们搞错了喂!旁边的才是她儿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中秋节快乐! 第44章 腹黑的小阿布vs心理变态女 酒井千百惠是一个美人,正确的说她是一个蛇蝎美人,很多的男人都曾拜倒她的石榴裙下,也有很多比她美丽的女人死在她的手段下。 她的出生不高,母亲只是她父亲的一个姬妾,在她十六岁的时候,他父亲想用她来讨好一些更有权势的人,但她不想成为她母亲这样的人,一生都依附与一个男人,她有不输于男人的野心,为了出人头地,她在重重阻扰下加入了特务组织,在那里接受了最专业的训练。 她的第一次给了那位训练她们的教官,她很满意,教官很勇猛健壮,她一直欣赏这样的男人,和她一起训练的很多女人都喜欢教官,而她们的第一次大多都交给了这个男人,这很正常,男人不管看起来多正经,脱了衣服上了床就只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而且在床上勾引男人也是她们女特务的基本课程。 女人做特务,除了聪明,狠辣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一点——就是漂亮,美丽的事物总能引起人的好感,降低人的警戒度,是杀人、掠货、获得情报的重要条件等等,可以大大提高任务的完成度。 一直以来她都是自卑而自傲的,游走在生死边缘的她一方面看不起那些一生都围在高墙下成为男人附庸却自语高贵的娇小姐阔太太。认为这些女人都是一群没有自由,心甘情愿被人圈养的宠物。失去男人她们将什么也不是!另一方面也嫉妒着那些女人可以什么也不做的得到男人的庇护,轻轻松松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直到她遇到那样一个女人,让埋在她内心最深处的嫉妒疯狂的发芽生长,那个女人活的肆意张扬,不同于那些‘贵太太’自语高人一等的高傲做作,她是骨子里散发的自信,就算身后没有男人她依然可以活的很潇洒。从遇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酒井千百惠就觉得这个女人的笑容很刺眼,想亲手撕烂她。 因为她从她的身上看到了她所没有的幸福,生活的那样随心所欲。 只是这几年的顺风顺水,让她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也低估了对手,这个女人不是那些看见她就对她谄媚讨好的‘中国贵妇人’,她的莽撞挑衅,也使她留下了终身难忘的教训——以她的身手竟然毫无反抗之力的让那个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扇了两个巴掌,也让她第一次被自己的上司训斥责罚。 所以对于这个‘里德尔夫人’她格外的关注,她知道她的丈夫是那位在上海滩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里德尔公爵,知道她有一个年仅十六岁、却手段老练丝毫不下于他父亲的大儿子,还有一个格外受宠、外表像洋娃娃的小儿子,而且她还做了圣约翰的导师——哈,多么幸福的一家啊,又多么幸福的女人,容貌、财富、智慧、美满的婚姻,聪慧的孩子,基本上所有女人渴望的一切都被她一人给占据了。 所以她更加讨厌那个女人,所以属于那个女人生活她会不择手段的去摧毁。当那个女人失去现在所拥有一切的时候,那表情一定很有趣。 那个女人的身份地位太高,要报复她并不容易,经过上一次的教训,使她不敢贸然行到,到时事情败露,那么她的生命也将会随之终结。 付出的代价太大,她不敢冒险,但那个女人在明,她在暗,终有一天那个女人会落在她的手上,他们一家在上海崛起的太快,又没有什么根基,中国有一句话叫‘木秀于林必摧之’,很多人都等着他们落马,然后分一杯羹。 她有的是时间等待。 上天并没有让她等很久,时机很快就到来了——他们利用上海的内乱抓了那个女人的小儿子,那个金发碧眼的精致娃娃。 小孩很乖巧安静,即使被她们迷晕抓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也很冷静,没有哭闹,只是让真的观察周围的环境,板着小脸,看上去很严肃,只是那双浅灰色的眼睛透着委屈。可爱的想让人抱在怀里掐一下。 当她出现的时候,小孩眼里的委屈就更加明显了,很显然,两年前在百乐门发生的事,小孩没有忘记,这样更好,她可是被他母亲打了两巴掌呢,怎么都要讨回来的。 想想接下去小孩将要面临的事,她有种变态的快感! 。。。。。。 。。。。。。 因为杨炎清使用了忽略咒,那些人并没有过多的关注他,想当然的将他划入了‘普通’小孩的范畴。 所以来人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阿布的身上。 那个日本女人带着黑皮手套的手轻柔的拂过阿布细嫩的脸颊,蹲□与阿布的脸靠的很近。一旁的杨炎清那双漆黑的双眼划过一丝红光,转眼而逝,再次看向那个女人的时候仿佛看死人一般。 这一切只是瞬间的事,并不影响那个日本女人与阿布的互动,这个女人是挺漂亮的那一身的军装穿在身上紧致的突出了她凹凸的身材,有一种禁欲的美感,烈焰的红唇,上翘的丹凤眼,无不显示着女人的风情。 女人用饱满妖娆的红唇轻轻的对着阿布吹了一口气:“真是一个漂亮的小家伙,真不愧是里德尔夫妇的孩子。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这样的诱惑基本上没有男人能够挡住,只是现在她面对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注定不会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阿布眨巴着眼与日本女人拉开了一些距离,满脸纠结的说道:“阿姨,我不能叫你姐姐,你明明看起来比我妈咪老,羞羞!而且两个人说话不能离的这么近,有口臭的呦。” 然后阿布明显的看到女人额头上暴起的青筋,很有危机意识的往杨炎清的身边躲,好恐怖哦!果然寸心妈妈说的对,女人生气起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酒井千百惠闭上眼睛,猛吸了两口气,若是以前她早就一鞭子抽过去了,哪容得了这小兔崽子这般嚣张,不过因为等一下有更加有趣的事情要做,上面可是交代了决不能让这孩子损失分毫。不知好歹的小东西,果然是被人娇惯长大的少爷,也不看看现在自己处于什么形式。 “怎么现在知道怕了,小小年纪到是挺伶牙俐齿的。” 阿布猛点头,“阿姨刚刚的样子好可怕哦,像童话故事里的坏巫婆。” 好吧现在身后的一众下属都憋不住了,‘噗嗤’一声的笑了出来。女人猛的转头狠狠的瞪了一眼,然后就没有声音了,很满意被自己威慑住的那些人,女人再也不想在这里继续耗下去。 “将他给我带走!”说了一句,就转身走了。等会看他还得意的起来! 阿布当然不喜欢让那些麻瓜碰自己,很识相的站了起来乖乖的跟在女人的身后,对那些打算扯他的人说道:“这位姐姐,阿布会自己走。”那人看到这个古怪的小孩,叫自己上司‘阿姨’,但却叫自己‘姐姐’显然很受用,并没有过多的为难这个小孩。 阿布的小短腿卖力的跟着酒井千百惠,但还是抓紧时间正大光明的打量四周,就算再成熟,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讲,陌生的环境还是会引起不安的,而且对于身处环境的熟识也更容易分析自己现在的状况。 不可否认,刚刚阿布是故意这样说那个日本女人的,受到寸心的影响,阿布也不喜欢日本人,更何况这个日本人曾经和他们有过节,而且这次还用这么不华丽的方式,将他抓来nmao:抓人还要‘华丽’吗?阿布:寸心妈妈说不要和没有品位的人说话nmao:你狠!) 而且他也想试探一下这个女人的底线——他们将他抓来,却并没有将他怎么样,那么现在的他一定还有利用价值,但他以前的形象都是一个被父母宠爱的无知的八岁乖宝宝,他们想从他这里套话是不可能的——如果他们面对的是样炎清这混蛋说不定早就严刑拷打了,嘿嘿,这就是“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的节奏吗! 但那些人抓他不是因为套话,却费这么大的精力将他抓来又是什么原因呢,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反正有杨炎清那个家伙在,自己是不会出问题的。真是的,说什么让自己独自面临问题,好好锻炼自己,其实他很厉害很聪明的好伐。 这里好像是一个山洞,有很多的人把守,一般情况下,这里应该是一个秘密基地,有点小紧张,那么多的人呆还怎么逃呢? 不过阿布还真不把这当一回事,明明知道有人保护自己干嘛要害怕,马尔福从来都省时省度,会利用周边的一切资源让自己过的更好,如果刚刚那个小鬼不在身旁他也不会和那个老女人抬杠了╮(╯_╰)╭ 终于在走了十几分钟之后,他们来到一扇重兵把守的门前,酒井千百惠像‘门卫哥哥’做了一个手势,‘门卫哥哥’很识相的开了吗,原本优哉游哉的小阿布看到里面的景象,不由自主的真大了眼睛。 咳咳,预知后世如何,请看下回分解。顶锅盖遁走! 作者有话要说:╭(╯3╰)╮,又一个多月了,大家亲一个,不好意思啊,最近想开新坑,所以...... 第45章 阿布暴走 这些年阿布一直和杨炎清他们一家住在一起,很多观念也随之发生了的变化,不在认为世界上巫师一家独大,其他的都是蝼蚁。 这样的认知也曾一度让他为现在固步自封的巫师悲哀过,他的父母,他的亲友,甚至是以前的他对觉得巫师是这个世界上最了不起的生物,因为他们有魔力,有智慧,可以做到麻瓜们只能想像的事。 可是这个世界很大,世界上也不仅仅只有巫师和麻瓜,还有那些传说中的修真者,修妖者,修魔者……这些都是他们所看不起的的麻瓜所衍变的可以移山倒海的变态,还有一些相对弱小的武术家,牧师等等,就算对上巫师也可以旗鼓相当。 当然这些人毕竟少数,排除这些,如果巫师与那些没有能力的麻瓜来一场对战,最后的结果也是一个未知数,因为麻瓜的数量远远大于巫师,杨炎清曾今估算过,基本上一万个人里面只有一个是巫师,这样的比例不可谓不恐怖,蚁多咬死象,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夸张的比喻。 现在的麻瓜早已不是以前那些只为了生存而活着的生物了,相比于巫师的夜郎自大,固步自封,麻瓜却在发生在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这个时代那些中世纪的可以对他们造成伤害的拥有圣力的牧师越来越少,甚至也像魔法生物那般灭绝的差不多了,巫师再也不用害怕那些自称是‘神的使者’的那些神棍,但是现在的没有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巫师比以前的更加可怕。 他们创造的武器比如手枪,可以毫无防备的瞬间杀死一个巫师,这种武器阿布经常见到,因为他现在名义上的‘父亲’——杨戬,就是一个暗地里做军火交易的头子,而他名义上的‘大哥’——杨炎清,就对这些麻瓜制造的武器很感兴趣,经常带着他做各种的射击训练。 而且还有一种变态的麻瓜,很喜欢研究各种超自然的东西,希望可以从中得到启发,发明出利于麻瓜的东西,而恰巧‘巫师’这种超自然的生物也在他们的研究范围之内。 可以说现在巫师会龟缩再一个地方,并且活动的空间越来越狭小,罪魁祸首就是现在巫师口中的一无是处的‘麻瓜’。阿布也曾听杨炎清说过,曾经有巫师落入个那些‘变态麻瓜’的手里,他们对巫师进行各种的实验,头发、血液、骨骼,眼球,经脉等等,不会放过研究巫师的每一个地方,有些麻瓜渴望拥有巫师的能力,有些只是纯粹是对未知力量的好奇,反正最后的最后他们会将巫师利用到连渣都不剩,其恐怖程度堪比最邪恶的黑魔法。 听完这个故事,阿布曾做了好几个晚上的恶梦,梦见自己被那些麻瓜抓住,放在架子上做着各种实验。直到杨炎清再三保证并不是所有的麻瓜都是这样的,大部分还是愚昧友好?的(←_←这算是表扬吗?),阿布才恢复正常,但对那些恐怖的戴白口罩,穿白大褂的人,心里留下了阴影。 。。。。。。 阿布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个恐怖的噩梦会变成现实,看着眼前来来去去的‘白大褂’,阿布那双银灰色的双眼不自觉的瞪大,开什么玩笑,杨炎清不是说只要不在人前显示自己的力量就不会被那些变态麻瓜发现吗,那现在又是啥米情况? 很明显,阿布现在的表情取悦了酒井千百惠,从一开始遇见这个小鬼,她就一直在吃瘪,被一个小鬼牵着鼻子走的感觉不是一般的难受。 “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酒井蹲□,指着那个白色的担架上不断抽搐的孩子,对着阿布说道:“别着急,很快就会轮到你了。” 阿布现在基本已经全是僵硬,但输人不输阵,还是强撑着僵硬的小脸对身边这个变态女人露出一个自人为潇洒?的微笑:“大婶,这里有好多医生啊,可是阿布身体很好,不需要看医生的。” “呵呵,看你嘴硬道什么时候。”显然阿布僵硬的表情酒井都看在眼里,现在她的心情很好,无视阿布那句‘大婶’。 这时一个中等身材,有着些微秃顶,穿着标志性的白衣的‘变态白大褂’向他们走来:“真是稀客啊,酒井少佐怎么又空到咱们着‘陋室’来,您这样美丽的人来我们这真是让这里蓬荜生辉啊。”说着又看向了一旁的阿布,“这是……” 这位说着马骝中国话的‘白大褂’叫曾显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至于为什么看到酒井千百惠这么热情,那是因为他正在为日本人做事,至于为什么在中日冲突这么明显的时候为日本人做事,那是因为他的‘心胸开阔’,无视国际间的纷争,谁给他研究的平台,他就为谁做事,换句话说,谁给的利益最多,他就为谁做事,一般这种人我们给他们起了一个代号,就叫做——汉奸。 “曾教授客气了,相比于您那般置身于科学事业,能弃暗投明,为我大日本帝国作出杰出的贡献。我这般不过只是一个普通小兵罢了。”对于这个一直对她献殷勤的男人,酒井还真看不上眼。 秃顶、肥胖、嘴唇像香肠,不得不说,这是她见过的最恶心的男人了,没有什么之一,长成这个样子还想上她的床,做梦!她的男人是很多,但都有质量保证的好不。 而这个恶心的男人经常用那双被肥肉挤在一起的绿豆眼上下打量着她的时候,她就有种用枪子蹦了他呃冲动。 但很可惜,这个男人长得虽然对不起大众,但还真有点真材实料,特别在化学研究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领域,而现在他们正在秘密进行‘d计划’,这个人在里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曾教授,我现在又事,找一下易春博士,麻烦您帮我带一下路好吗?”酒井不想与他多谈,而且这个小鬼身上的秘密也只有找到易春博士才能得到证实。 “不麻烦,不麻烦,能为您带路实在是我的荣幸,这边请。”这位曾教授实在是诠释了‘狗腿’的真谛。 看着这个‘白大褂’滑稽的表演,阿布的紧张感也好了一些,趁着两人的对话,他悄悄的观察这周围的境况。这里明显是一个实验室,而且做着活体实验,而实验的对象明显就是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孩子,但他们明显没有魔力,这说明这些只是普通人。 这个实验室里有十个‘床位’,每张床上都绑着一个孩子,他们对孩子分别注射着不明液体,然后看着‘试验品’的反应,在一旁进行观察,并做记录。有的甚至直接将那些孩子开膛破肚,取出内脏,放入器皿中观察…… 这是阿布第一次直面接触这个黑暗的世界,以前不管怎么样,都是大家说给他听到,没有一次让他有这种震撼,看着那些因为注射了不明药剂而或抽搐,或口吐白沫的孩子,这些血腥的视觉冲击,让阿布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 尽管他们互不相识,甚至存在这种族的差异,但在本质上还是一样的,无关巫师与麻瓜,他和他们都是人,而现在他们如小白鼠一下的被人做着各种的实验,这是何等的悲哀。 。。。。。。 “到了,博士就在里面,不过要先等一下,博士正在里面做实验,您知道的,博士他最讨厌有人在他做实验的时候打扰他。不过按照日常的习惯应该就快好了”不一会阿布就随着他们来到了最里边,一路上看到的,让阿布隐忍到了麻木。让他的魔力差点失控,幸好到达了目的地,不然,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谢谢曾教授的提醒!”既然到了,酒井也就懒得理他了。 果然不一会,实验室的门打开了,里面走出来一个邋里邋遢的‘白大褂’,干瘪的像一个竹竿一样,戴着厚厚的眼镜,不得不说,这样所谓呃研究员长得都很奇葩。 邋里邋遢长相干瘪的‘白大褂’是垂头丧气的走出来的,但当他看到阿布的时候,那双被厚厚镜片遮住的无神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那干瘪的如同骨爪的手直接向阿布伸了过来,不过幸好阿布反应快,直接闪到酒井身后——相比起来还是这个女人顺眼多了。 见没有抓到阿布,这位被称为‘易春博士’的干瘪白大褂也没有什么不满,而是直接对着酒井问道:“这次还真是要谢谢你们了,正好最后一个试验品刚刚死掉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我弄来了一个。” “博士,您确定这个孩子和您的那些试验品一样吗?”对于这位博士的实验品,酒井还是有点了解的,那些拥有着超能力的怪物,上面对这种怪物很忌惮,毕竟根据各种的研究显示这些怪物的身体结构很他们很相似,但各个器官功能都比他们强了好几十倍。而且他们很隐秘,有着自己的文化与历史,目前还不知道他们具体有多少人但唯一肯定的是,这些怪物不在少数,而且大多数有着欧洲人的外貌。 “是不是进来实验一下,就知道了。”说完又对阿布说道:“小家伙,还记不记得我啊,我们可是乘同一条船来中国的,哈哈,说起来,这条船还是你父亲的。我可是追着你来的,想不到吧,就是那一次在甲板上,我看到你和一条蛇说话,哈哈,我就知道你也是那些怪物,我研究过你们,你们的身体机能比我们高出很多倍。真想知道你们的秘密啊!小家伙不要着急,一会我们就可以帮你激发出潜力了……” 看着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头,阿布有着不想的预感。果然当他看到那张实验担架上的人时,已经说不出的震撼了,这个人他认识,是一个布莱克,按照辈分来说应该算他的叔叔,不过据说他喜欢上一个麻瓜之后,被家族除名了,之后就没有了下落,阿布在很小的时候见过他一面,没想到再次见到他会是这样一个场景。 这中国这块人生地不熟的土地上,能遇到像他一样是巫师的人,应该是一件幸运的事,但看到这个担架上冰冷苍白的尸体,还有那熟悉的魔力波动,阿布再也控制不住被自己压制的魔力了,那个记忆里优雅,和煦的青年,再也没有了往日里的笑容,他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不,到死,他的眼睛都是睁开的!巫师的尊严岂容这些麻瓜侵犯…… 阿布的双眼瞳孔竟然毫无预兆的变成了紫色,而那泊金色的头发也随之变长,这一变故让在场的三人大吃一惊,酒井和‘曾教授’感受到了空气中的威压,感到隐隐的不安,但一旁的‘易春博士’,却在一边拍手鼓舞,“对,对,就是这个,想当初面对那个怪物,也会有这种感觉, 要不是我们拿住了他的妻子,要抓他还真办不到。哈哈,小鬼,在来的更猛烈一点吧!” “可,可是,博士,我们这里没有人质啊,要怎么抓到这个小鬼。而且这里时实验重地,到时真的动起手来,会出大麻烦的。”曾教授弱弱的提醒道,他已经被这股非人的力量吓住了。 “对呀,这个小鬼体内的力量似乎比前几个都要厉害,真是没有想到啊!”易春博士低估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嘭——!”一声巨响,发电机爆破,随之而来“砰!砰!砰!砰!……”一连发出好几声破裂声音。 地表也出现了裂缝! “怎,怎么会这样!”酒井千百惠也震撼住了,明明看上去是一个无害的小鬼,但却爆发出来这么强大的力量,在这样下去可不行,基地会被发现的。 “快,通知下去,全数撤离!” “是!” “呵呵,你们谁都别想走!我要让你们统统都陪葬。你们这些恶心的麻瓜1”这时已经大变样了的阿布笑着对酒井说道。 酒井千百惠听到这句话,瞳孔不由的伸缩了一下,紧接着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作者有话要说:不管再怎么被影响,阿布骨子里还是有着属于巫师的骄傲,他可以承认麻瓜的厉害,但在他的潜意识里麻瓜始终是麻瓜,所以当他看到这些麻瓜迫害巫师的时候暴走了。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怎么可能是无害的和平主义者呢? 第46章 血统觉醒 远在英国巫师界的一处贵族庄园,一位年轻的俊逸男子坐在书案前看着桌上的文件,神态从容,面如刀削,太阳的余晖从窗户上折射近来,悄悄的洒在他的身上,使他原本铂金色的头发染上了一层金光,显得更加的优雅而神秘,远远的看着如太阳神阿波罗降临一般。 雷奥卡斯.马尔福一直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这一点毋庸置疑,有权有势、帅气多金,几乎是整个英国女巫的梦中情人,就算他已经结婚了,也不乏女人投怀送抱,毕竟情人什么的基本上是上流社会的一种潮流,如果你位高权重却没有一个情人来显摆,那是会被人看不起的╮(╯_╰)╭ 所以雷奥卡斯从来不缺情人,但不管这位贵族再怎么多情,家庭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就算他对自己的妻子没有爱情,但相处久了,总会产生亲情的,对于马尔福来说‘爱情’这种东西太过奢侈,他们从出生起就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而理智的马尔福们很少有勇气去触碰‘爱情’这种东西,因为爱而不得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家族的荣耀永远是第一位的,而血脉的传承,血缘的羁绊才是永恒的,是谁也抹不掉的。 所以说,一些通俗小说中出现的渣男搞外遇,小三挖墙脚,和谐家庭四分五裂这种事是永远也不会出现在马尔福家族里的。 从这一方面来说,马尔福家的男人还算不是很渣的。 今天,不知怎么的雷奥卡斯有点心绪不宁,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但看了桌面上的文案有关于自己产业的,也有关于魔法部里面的,都和平常一样没有出现什么可以威胁马尔福这些古老贵族的新型贵族,或者出现新的势力来瓜分他们的领土。 正当马尔福烦恼之际,整个马尔福庄园一阵颤动,紧接着整个庄园的鲜花争相开放,刹那间置身于花的海洋,亘古的乐章从庄园的深处传来,感受着庄园最真诚最庄严的祝福,雷奥卡斯感觉自己的身心都收到了洗涤。 一切的异象虽然只维持了几分钟,之后一切都归于平静,如果不是体内魔力的波动提醒着这一切真是发生过,雷奥还以为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个梦。 “雷尔!”这在雷奥卡斯愣神的时候,老马尔福出现了书房的画框里。 “父亲!”雷奥卡斯站了起来向自己的父亲微微行礼,“不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庄园会发生这种异象?” 已经成为画像的老马尔福也算是庄园的一部分,刚刚的一切相信老马尔福一定清楚。 “我的孩子,我来就是为了这件事,你现在可以联系到阿布这个孩子吗。” “怎么今天的异象和阿布有关?” “不出意外的话就是阿布了,这是来自马尔福庄园的祝福,只有马尔福的直系血脉获得了无上的机缘,才能得到庄园的祝福,而且这种祝福在家族历史上也仅仅出现过两次,最近的一次也是在千年之前。”尽管成为了画像,但提到这种庄园的祝福,老马尔福的眼中还是出现了‘狂热’这种东西。 “那阿布不会有什么事吧?”现在整个马尔福的直系血脉就只剩下他和阿布两个,很明显刚刚庄园祝福的对象不是自己,那么就是阿布那个让人不省心的孩子了。 “你说呢,如果出事了,庄园会出现‘祝福’吗?”老马尔福非常不华丽的白了一眼自己高大英俊的儿子,果然,不管马尔福再怎么阴险狡诈,一旦碰到和自家孩子有关的事智商就会下降。 很明显,马尔福家主被自己的父亲嫌弃了。 雷奥卡斯无奈的摇摇头,他当然知道阿布不会有什么事,但中国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对就是这句,咳咳,这句话套在父亲身上也是适用的,毕竟儿子现在可是距离自己有万里远的中国,而且还是一个不到十一岁,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的小巫师(您确定?)。即使知道儿子身边跟着一个堪称人形兵器的小鬼,也是阻止不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担忧的。 让阿布跟着那神秘的一家是雷奥的一次豪赌,从阿布的只字片语中雷奥早已猜出里德尔一家并不一般,而且他们似乎也很喜欢阿布,秉着让阿布以后有一个强大的后盾,而间接的为以后马尔福家族的打算,所以雷奥放任了阿布的天性,并没有像以前的模式来教养他。 虽然小阿布独在异乡,但两父子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用改良过的双面镜见面的,然后听着自家儿子用依赖的声音汇报着自己在中国的经历。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步步的成长,雷奥欣慰又遗憾——欣慰的是自己的孩子变得越来越出色,遗憾的是儿子的成长自己并没有陪在他的身边。 从善如流的拿出与自己儿子联络用的双面镜,只是对接的并不是他的阿布,而是那个拐走他们儿子的小鬼。 “下午好啊,里德尔先生!”楞了一下之后,雷奥卡斯很自然的打招呼,这个自家儿子的玩伴的实力可不像他的外表那样看起来那么无害。 “下午好,马尔福叔叔,你是来找阿布的吗?”对于自己未来的泰山大人,魔王大人还是不敢得罪的,也知道对方是不会来找自己的,很识相的切入主题。 “噢,是的,阿布那个孩子呢?”对于一开始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雷奥还是感到很奇怪的,要知道以前每次一拿起双面镜,第一时间出现的永远都是阿布的身影。 杨炎清看出雷奥卡斯的疑惑,无奈的将身子移到床的一边,露出一坨,哦不,是一团被子,这是什么情况,雷奥卡斯疑惑的看着镜子另一边的乱七八糟的床铺。 “好了,阿布,现在这里没有别人了,而且马尔福叔叔来看你了,你这样他可是会担心的。”看着还在闹脾气不愿从被子里出来,杨炎清只能继续哄到,尽管他差不过已经哄了一个小时也没有一点成果。 “阿布出来什么事,他为什么躲在被子里不出来?”看到这个情况,即使知道自己的孩子不会真的出什么事了,也会忍不住担心的,毕竟阿布一直以来都是很尊重礼仪外表的,再人前这样任性撒娇是从来没有的事,至少从来不会在自己面前出现过。 “呃,别担心,马尔福叔叔,阿布知道觉醒了血统,但一时接受不了自己的新造型,所以躲在被窝里生闷气呢?”看出雷奥的担忧,杨炎清连忙解释道,笑话,这人是跟着他们出来的,若真的让这位马尔福家主误会自家儿子跟着他们受了什么委屈,那以后还怎么拐他家儿子啊。 随着杨炎清的解释,那被子神秘的一角终于被掀开来了,露出了一个毛茸茸的铂金小脑袋,而最奇怪的是脑袋上长了一对银色的狐狸耳朵,塔拉着,看得出主人的情绪不怎么高,小脑袋专出来后,看了一眼一旁守护的杨炎清,然后很傲娇的‘哼’了一声,转过头将后脑勺背对着他,看到双面镜里的自家父亲后,很乖巧的叫了一声“父亲!” 当雷奥听见杨炎清说阿布觉醒了血脉之后,就被这股惊喜给炸蒙了,要知道在经历千年前的魔法的鼎盛时期之后,现在已逐渐步入衰落,早就没有巫师可以觉醒了,但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可以将血脉觉醒,雷奥从心底流露出一丝欣慰,他相信马尔福的将来可以再阿布的手上走的更远。 当阿布将自己血脉觉醒后的小身子展现在自己眼前,并且暖暖诺诺的叫自己‘父亲’的时候,雷奥突然觉得自己要被自己的儿子萌呃满脸血了,天哪,没想到,阿布血脉觉醒的状态原来这么可爱,可能是因为能量的储存关系,所以小阿布本来就不高大的身材再一次的缩水,变成了四五岁的样子。当然最耀眼的还是那对尖尖的银色小狐耳,以及小pp后面那条晃来晃去的银色小狐尾。 自己的孩子肿么可以这么可爱,好像抱在怀里揉揉肿么破?o(≧v≦)o←_←这是外表英俊,内心儿控闷烧的马尔福的心里活动。 “咳咳。”雷奥猛的咳了几下,制止自己不华丽的冲动,勉强将自己的视线从自己萌翻了的儿子身上移开,转向一旁的守护者自居的杨炎清“能告诉我,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吗?”这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相对的东西,觉醒血脉的代价,是什么呢? 杨炎清看了一眼还在和自己尾巴较劲的阿布,无奈的摇了摇头,“昨天我想让阿布锻炼一下独自面对危险时的能力,但我低估了敌人的战斗力,让阿布独自一人面对了一些不太好的场景,最后导致阿布魔力暴动了,暴动之后魔力消散一空,之后就这样了。”这样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杨炎清老实的交代。当然其间省略了寸心看到阿布觉醒血脉后双眼红心抱着阿布不愿撒手,最后将阿布吓得不敢出被窝的事情。 雷奥听了点了点头,虽然听上去就这么几句话但其间的凶险雷奥自然了解,但没有表示什么,这也是一种锻炼,危险与机遇相伴而生,马尔福家的孩子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需要被保护的太好。 而一边小阿布满脸的愤恨,对于能够觉醒血脉阿布还是很高兴的,但是,为啥米那个小鬼觉醒血脉后身体像吃了增龄剂一般,蹭蹭蹭的往上涨,变成十四五岁的少年;而他却是要缩水到四五岁的小p孩——这也太坑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布其实是来卖萌的 猜猜看,阿布觉醒的是什么血统 第47章 上古神话 杨戬站在天台之上,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双眼漆黑的像一潭深水,看不出悲喜,这是他来到中国之后的一个习惯,这片土地对于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这不是他所熟悉的世界,这里没有神佛妖魔,没有天蚕异宝,没有浩瀚的洪荒,没有暴乱的星海,这只是三千世界里的一个小世界,连天道都吝啬的不泄露一丝灵气。 但依然,这个世界有它自己的历史,自己的文化,两个世界的文化历史又是如此的相近,人们代代相传着他们神的事迹,盘古开天,女娲造人,近卫填海,夸父逐日,还有他经历过的封神传奇,沉香救母,牛郎织女……这一切又是那么的熟悉——杨戬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弄清楚他所经历的两个世界的从属关系,到底是这个世界是原来世界的缩影,还是原来世界是这个世界的衍生,最算已经成圣,他还是没法踏入道的门槛,只能触摸到得边缘。 最后还是寸心提醒了他,镜中月,水中花,触摸不到,并不代表不存在,虚则实之,实者虚之!大道三千,万法归一,天道向来万测,圣人之上就能开辟自己的空间,更何况是天道,与其纠结这些有的没的,还不如多花点时间陪陪自己的老婆孩子——最重要的其实就是活在当下! “父亲!”当杨炎清随着杨戬的气息来到天台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父亲悠闲的站在高楼之上,周围的气息一片祥和。这是很难得的一片景象,毕竟之父莫若子,虽然从小就听着自己父亲的英雄事迹长大,那些’非人类’(大家还记得那些神兽不)总是说父亲怎么怎么伟大,怎么怎么仁爱仁爱,但杨炎清压根不信,这种表面功夫也只有偏偏那种智商不高的非人类,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他们其实是同一人,只是相对的,他的父亲比他更会伪装,这种伪装相对的骗过了他自己,从而衍生了另外一个人格,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精神分裂!咳咳! 杨戬看了自家臭小子一眼,点了点头,话说这孩子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还真是怀念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包子啊。 “中国的事情差不多就结束了,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对于接下来的事情不是我们还是不要多加干涉。” “知道了,父亲!”对于杨戬偷懒将事情交给自己什么的杨炎清表示已经习惯了,相对来说杨炎清还是很享受‘慈母严父’这种中国式的家庭相处方式。 “阿布现在怎么样了!”对于这个出现在他们家的小包子,杨戬还是很喜欢的,可以说对于小包子他都喜欢,只是似乎他没有孩子缘,可能是他的名声太过恐怖,不管是天界还是妖魔界的孩子都有点怕自己,甚至那些妖精直接将他当成吓唬孩子的利器“再不乖就让司法天神将你抓上天去,将你煮了吃掉!”接下来就是惊天动地的一声‘( ⊙o⊙)哇’! 王母可以作证,他真的不喜欢吃小孩子! 好吧他真的没有孩子缘,就连自己唯一的儿子也是不正常的(小孩),对于这个出现在自己家的乖巧的小包子杨戬是真的很喜欢,虽然这个小包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怕自己。 “这次来找父亲就是为了这件事,阿布的血统虽然已经觉醒,但还是很不稳定,九尾狐的血统太过霸道,这几天吸取了阿布的很多精力,现在阿布都快维持不了人形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想让阿布进行妖修,想问一下父亲这样行不行!”阿布的情况可以说在巫师界万中无一,甚至可以说是从没有发生过。 毕竟从巫师的历史上来看,最早的巫师就是出现在西元十二世纪,也就是离现在才一千三百百年左右的样子,现在巫师界的神——梅林,就是是一个叫卡尔梅丽斯的修女和一个精灵的儿子,但一千多年对于真正的神而言,其实也只是转瞬之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些魔法生物就是一些妖物,而巫师就是‘半妖’。但毕竟不同的空间的不同孕育的生物也有其差别,每个未位面都有其运行的规则,如果打破这个规则,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这个空间的运行。 这也是一直没有让阿布修炼妖族功法的原因! 自己的孩子现在的心情杨戬是知道的,从出生起这个孩子的命运就超出了六道之外,冷情冷心,残酷无情,是他的本性,很长一段时间杨戬都担心这个孩子戾气太重,会被天道忌惮抹杀,就像洪荒时期盛极一时的巫妖两族。 巫族为盘古一脉,天生能掌控各洪荒元素,盘古大神倒下的瞬间,身上溢出的十二道浊气。十二道浊气下降化为了十二祖巫,分别为:蓐收:金之祖巫句芒:木之祖巫。共工:水之祖巫。祝融:火之祖巫。天昊:风之祖巫。玄冥:雨之祖巫。强良:雷之祖巫。翕兹:电之祖巫。帝江:空间速度之祖巫。烛九阴:时间之祖巫。奢比尸:天气之祖巫。后土:土之祖巫。 盘古左目所化太阳星中,帝俊裹先天灵宝河图洛书出世,太一执先天至宝混沌钟而生,帝俊与太一曾于紫宵宫中听鸿钧讲道,修炼得一身超凡入圣的本领。帝俊与太一于三十三天外建立妖皇宫,帝俊自号妖皇、太一自号东皇,拜同在紫宵宫中听道的妖族大神鲲鹏为妖师,统领天下妖族,一时风头无二。 这些大能哪个不是逆天的存在,但最后没有一个善终。 天道的运行自有他的道理,天地的气运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天到或许会偏爱天地间的某个孩子,给他无上的气运,但如果这个孩子最后成长为威胁他的存在,那么终将被天道抹杀。比如十二巫族,比如妖皇帝俊,比如东皇太一,以及之后的蚩尤,通天教主,甚至是他自己。 而毫无疑问生于六道之外的杨炎清将来的道路必将坎坷!作为一个父亲,杨戬会尽自己的的全力将他培养,他杨戬的孩子不会因为天道的忌惮而封尘。 所以对于自己儿子在乎的那个小家伙杨戬也刻意的去引导,其实阿布在进入他们生活圈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人生的轨迹将滑下更广阔的天空。 要知道上古神龙和准圣的祥和之气不是谁也都有资格接近的,神仙住的地方灵气都很浓郁,这并不单单是地界的原因,最重要的是神仙身上的祥和之气所孕育,一般一些大功德的神他身处一处没有灵气的地方,时间一长这个地方的灵气就会增长,而这一次的花鸟草木还会收益,生出灵智。 例子有很多,例如偷吃了如来灯油的老鼠精,嫦娥身边的兔子精,观音养的鲤鱼精等等。这些本来很平凡的小生物就是有机会接近这些厉害的神仙,任何生出了灵智,化为了妖精。而阿布和他们呆了那么就同吃同住,自然而然的收到了影响,从而激发出来他体内隐藏的血脉。 说起来阿布会觉醒九尾狐的血统,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事,毕竟九尾狐的血统及其强大,虽不能与妖皇帝俊、东皇太一相媲美,但在洪荒时代九尾狐王也能成为一方霸主,盘踞青丘山上,直至巫妖之战卷入其中而受到波及,最后九尾一族也随之衰败。 最后的一只九尾狐就是封神之战的倡导者及牺牲——苏妲己。没有想到这里还有上古妖狐的血脉,这还真是出乎意料的惊喜。 “阿布的情况有些特殊,你应该知道,当你将他纳入你的生活的时候,他的人生轨迹就已发生了变化。现在他的情况也是一个变数,你自己心里应该早有打算了!” 其实说起来你洪荒的大能真的无数,盘古所化的三道清气上升。以及十二道浊气下降化为了十二祖巫。 太上老君立人教,原始立阐教,通天立截教。三清成圣。于西昆仑开宫讲课,收徒。 接引,准提见东方已有四圣,而自己成圣渺茫,于是发大宏愿,立西方教。 千年大战,巫妖劫起。帝俊,太一陨落。河书洛图为原始所得,东皇钟失踪。祖巫纷纷陨落,共工怒极,头触不周山。天柱塌,四极废,巫妖死伤大半,洪荒破碎。 女娲补天,六圣聚合洪荒碎片形成四大部洲。原始取半截不周山,制成“翻天印”。 其后,妖族多成为仙人座骑,大部分前往苦寒的北俱芦洲,一部分拜入通天门下。是以东胜神州妖族力量弱小,几乎没有妖王以上的存在。巫族几乎死绝,但是血脉已与人族混合,得以传承。 自此巫妖两族衰败,渐渐的推出历史的舞台。 只是阿布的血统觉醒之后,格局又将会出现新的变化,毕竟阿布身上有巫妖两族的血统,等到他真正的成长起来,不知道将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这边父子两为将来的道路憧憬和规划,而另一边寸心则满眼冒红心的抱着新出来的小白狐蹭啊蹭,而小白狐阿布则蹬着小短腿直冒白眼——寸心妈妈已经维持这个动作半个小时了,再不停下来,他就要休克了!“呦——”现在的可怜的小阿布连人话都不能说了,杨炎清这个魂淡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只有这种时候阿布才会想起杨炎清的好。 听到小阿布微弱的叫声,寸心总算恢复正常了,这不能怪她,绒毛控什么的百分之八十的女性都有,看到白白的,毛茸茸的小动物就会被萌到,更何况是这么可爱的小阿布。 说起来,阿布现在的状况的确像杨炎清说的那样很不稳定,九尾妖狐的血脉太过霸道,而阿布又没有系统的学过妖术,不能控制自己,现在的小阿布已经维持不了原型了,而是以小狐狸的状态示人。 而上古神龙和九尾妖狐还算有点渊源——从划分上来书他们都属于妖!对于现在阿布的情况只有寸心最了解,所以最近几天阿布寸步不离的‘照顾’这阿布! 寸心正常的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玩了?半天的小狐狸,也后知后觉的想到,阿布现在是狐狸形态,血脉觉醒后又比平时容易饿,于是很自然的将小家伙塞进上衣的口袋里,让阿布像袋鼠一样挂在胸前,为小阿布做饭去了——这是杨炎清都不曾有过的待遇啊! 吃完饭后,阿布痛并快乐着的摊开四让寸心给他揉小肚子,呃,刚刚寸心妈妈做的烤鸡翅还真好吃啊! 作者有话要说:阿布你个小懒货! 第48章 前黑魔王的保父生涯一 虽然早已告别前世,但几十年来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重生后的杨炎清依然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喜好,房间的装饰依然以冷色为主,主色调一贯沿袭着斯莱特林风格的银绿色。 此时已是深夜,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还没有像21世纪那般有着‘夜猫子’的习惯,即使有“十里洋场”之称的上海也一样。所以除了一些零星的娱乐场所还灯火嘹亮,其他的地方一片漆黑。 里德尔公馆的也是一样,整个公寓只有一个房间闪着微弱的光,估计其他的人都已经睡下了。 杨炎清靠在床头,整个房间只有床头那盏台灯发出微弱的光亮,一直以来的习惯使他无法这么早快入眠,更何况他现在已经达到大圆满境界,身体根本不需要睡觉这种事。 马上要回英国了,阿布也快要十一岁了,再过一年他就要到霍格沃茨上学了,其实杨炎清也想过直接带阿布去闯荡更加广阔的修真世界或者是世界,而不是呆在这灵气稀少的二次元界面。 但这也只是想想,阿布毕竟不是他的附庸,他有他独立的思想以及人格,他有他的责任,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人或者事没有办法割舍,他的人生在这里起步,那个在这个世界将是他成长的第一个站点,他会陪伴这着他的小伴侣经历接下来的人生,所以他会陪伴阿布去霍格沃茨。 但现在阿布的情况实在是不适合出现在他的家人面前。望着胸前睡得四仰八叉的小狐狸,杨炎清无奈的摇摇头,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个小家伙睡得这么‘霸气’呢? 还记得上一世的他们刚刚确定关系的时候,两个人也曾如胶似漆过一段时间,每次完事后,阿布都睡得很含蓄,有时候侧卧,有时候就枕着他的手臂睡过去,一个晚上连翻身都没有几次,和现在霸道的小家伙完全不一样。 杨炎清替阿布小狐狸整了整下滑的小被子,越来越感觉自己是将这个小家伙当儿子养了,每次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杨炎清都会很兴奋,他一直想将阿布这个宠着,虽然这并不利于阿布的成长。 在回英国之前必须先解决掉阿布血统觉醒的后遗症,如果现在将阿布交给他的家人,他敢保证会收到阿布父亲一个有好的‘阿瓦达’。自从阿布变成小狐狸之后就没有在和雷奥克斯用双面镜联系过,因为时间也短,再加上回英国的时间已经临近,所以并没有引起这位马尔福家主的怀疑,一直以为自己的儿子血统觉醒后适应的很好。 。。。。。。 而另一边,杨戬和寸心也没有睡,两人做完某种运动之后,寸心就靠在杨戬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二哥,你说我们是不是和狐狸很有缘的,想当年伐纣的时候苏妲己也曾钟情过你,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曾亲自前往战场,其实被我们抓起来了还是要往你身边凑,还有狐妹以及她的女儿小玉都和我们有着剪不断的纠葛,现在又加上阿布这个小东西,四个人刚好凑成一桌麻将了。”寸心抓起杨戬胸前的一缕卷发,无意识的转着圈圈。 杨戬打断了妻子在自己身上的点火动作,一个翻身,又将寸心压在身下,要知道男人的前胸地带也是很敏感的,寸心这样挑逗,明显是在暗示他再来一次,杨戬又不是什么柳下惠,娇妻在怀自然不会无动于衷。“亲爱的,你是在吃醋吗?苏妲己狐妹什么的真的和我没有关系?” “靠!二哥你不会被人穿了吧……”寸心真的被杨戬那句‘亲爱的’给huld住了,虽然在英国这句话很平常,但二哥在单独相处的时候都是和保守的,从来都不会说这么肉麻的话,要知道杨戬一直都是那种表达方式很含蓄的闷烧派! 最后寸心的话语沉默在杨戬的法式热吻中!果然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重要,一直和那种‘上流人士’接触,杨戬在情爱方面也更加的‘热情’了,可喜可贺! 当然这是夫妻间的情趣,这样的杨戬,除了寸心谁也看不到。 。。。。。。 第二天一早,杨炎清就带着阿布小狐狸和美女蛇纳吉尼前往了青丘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南山经》),“青丘国在其北,其狐四足九尾。”《山海经海外东经》。这和原来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同。 之所以想带阿布去那里看看,也只是想去看看那里有没有遗址留下,毕竟在寸心和杨戬并不是什么妖修,很多事情也不敢贸然解决,就怕会断了阿布的修行之路,既然阿布能觉醒九尾狐的血统,就证明在这个世界真的有九尾狐的存在,让他们两个小的去见见世面也是并不错的。就当是一次小小的游历,增长一下见识 也不错。 青丘山位于基山再向东三百里的地方。具体在哪里还真说不上来,这个世界也有着九尾狐的传说,记载着关于九尾狐的传说最早是出现在《山海经》。“青丘之山杨炎清是乘火车去的,现在的阿布魔力很不稳定,如果杨炎清使用法术,阿布也会受到影响。 按照寸心所给的记忆,青丘山应该在山东这一带,1931年9月18日在中国东北爆发的一次军事冲突和政治事件。日军以中国军队炸毁日本修筑的南满铁路为借口而占领沈阳。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与中国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次事件爆发后的几年时间内,东北三省全部被日本关东军占领,而相对的山东省这一带也受到战争的影响,这一地区并不太平。 当然现在人类的战争已经威胁不到杨炎清了。这也是他敢单独带阿布出来的原因。 纳吉尼小姐环在了他的手腕上,阿布则窝在他的怀里休息,因为要维持强大的魔力,阿布现在连动一下都会消耗很多,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阿布都在睡觉。 对于阿布现在的状况杨炎清有点心疼,但又无能为力,这也使得他迫切的想要成长,现在的他依然很渺小。 上海是目前中国最发达的城市,所以暂时并没有受到战争的影响,但出了上海的地界,从窗口看外面的风景就显得很萧条了,到处都是残垣颓壁,偶尔看见的行人也衣不蔽体,面黄肌瘦。 对于这些,杨炎清一点心理波动都没有,这就是战争,上一世他还发起过,死亡和萧条是在所难免的。 和杨炎清同一个车厢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他的对面是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戴着一个宽边礼帽,低着头看着手中的一份报纸,看上去像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 在这节车厢中,就杨炎清和他穿的最体面,另外的几个分别是穿着老式花布衣的老妇人,她带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男孩,两人的身上都打着补丁,但看上去很整洁;老妇人的对面是一对看上去很亲密的男女,男的也穿着西装,但可能是他体型比较大的原因,啤酒肚、双下巴,外加中分头,使男人看上去特别的猥琐,而那女人身材苗条,穿着时下最流行的旗袍,笑的风姿错约,丝毫不在意男人摸着她大腿的手;另外几个都是男人,好像都是同一伙人,都是短衫打扮,看上去像是工人之类的。因为几个位置都坐满了,所以有几个人站在,用方言聊天,对此杨炎清在博学也没有听懂。 可能是第一次做火车的缘故,小孩显得很拘谨,双手缠着身边的夫人一直没有放下,但那看上去很机灵的大眼睛,不住的往杨炎清身上瞄。 这不能怪他,毕竟杨炎清虽然是黑发黑眸,但他的眼眶深邃,很容易就可以分辨出他是一个外国人,而且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加上出色的外表,在这个车厢里显得鹤立鸡群。打量他的人并不单单这是这个小男孩,只是那些人的眼神比较隐晦,一般人感觉不到而已。 要是以前杨炎清早就丢几个阿瓦达过去,让这些敢打量黑暗君主的人去见上帝or阎王了,但重获一次杨炎清对这些东西也看淡了,并没有在意这些人的目光。 坐车是一件比较无聊的事情,特别是一个人坐的时候,没有人聊天时间就会过得很慢,杨炎清假装从身后的背包里——实际是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本小说,来打发着无聊的时间。 这本书叫《红与黑》,杨炎清很喜欢这本著作,小说主要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摘自度娘! 这本书的文笔和犀利,里面的世界其实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时候看看这些名著也有利于思想境界的提升,尽管四周很吵闹,但杨炎清看的很入迷,和对面的那位先生一样,一人看书一人看报,隔绝了车厢里的喧哗。 “呦——”阿布醒来的时候发现置身与一个陌生的地方,但抬头就看到了杨炎清看书的身影,本来阿布并不想打扰他的,但没办法,他的肚子饿了! 听到小家伙的声音,杨炎清也发下了书本,出于对自己小孩的了解,杨炎清嘴角挂上了宠溺的微笑,放下书本,双手将阿布托起:“小家伙这么快就饿了?再这样下去你快要变成小胖纸了!” “呦——”小狐狸傲娇的将小爪子往杨炎清脸上拍,什么吗,马尔福是最在意外貌的,竟然这样说伦家,伦家也只是吃的稍微有点多而已。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杨炎清当然舍不得让自己的小伴侣挨饿,手伸进包包里,用包包作掩护将空间戒指里寸心提前做好的一份小银鱼拿了出来,阿布看到杨炎清手中的餐盒,自动的跳到面前的桌上,与杨炎清面对面,等着他投喂。杨炎清自然而然的做起了老妈子的工作。 在旁人眼中就是一个有钱少爷温柔的喂养自家宠物的画面,特别是那只看上去像狐狸的小家伙,每次吃到小银鱼的时候身后的双眼就会眯成一条小缝,小耳朵抖一抖,小尾巴就会摇一摇,很有做萌宠的自觉——因为阿布的魔力太低,现在他只能维持一条小尾巴,这也是杨炎清让他出来的原因。 这样的画面诡异而温馨,虽然很多人觉得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这位外国少爷竟然喂宠物吃鱼很奢侈,但碍于杨炎清无形的气场,也没有人说什么,最多就是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往他瞟几眼。 那个七八岁的小孩也一脸垂涎的看着杨炎清手中的鱼,不过显然他的家教很好,并没有做出让人反感的动作,杨炎清就无视了,如果是寸心在的话还会给他一些小零食什么的,但对于前魔王来说,他并没有‘尊老爱幼’的习惯。 正当阿布吃的很专心的和投入的时候,车厢的大门被扯开,发出一声很大的声响,于是,不出意外的——小阿布噎住了!杨炎清快速的放下手中的银鱼,将阿布带入怀中轻巧他的背,发觉阿布缓解之后才咪起深黑色的双眸,看向闯入的那群嚣张的穿着日本军服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杨炎清的保父当的还不错吧,小阿布继续向萌宠发展! 还有在挖几个日本人来溜溜! 第49章 神秘男人 这几年来的修身养性,杨炎清自认为自己的脾气修养的很不错了,至少已经不会像以前一样对看不顺眼的人动不动的就给一个‘钻心腕骨’了——只会在被人将人给阴死而已。 对于日本人,杨炎清虽然没有将他们放在眼里,但不知不觉的受到寸心的影响,对这些穿屎黄色衣服的人很看不顺眼,这几年在上海也没有少整治这些人的。 看着闯入车厢间接导致阿布噎住的这一队日本人,杨炎清当然没有好感,但也不会傻不愣登的在众目睽睽的将这些人解决。但整治这些人的方法多的事,先弄清楚情况再说。 相对于杨炎清表面上的平静,另外几个人就好不到那里去了,之前那个胆小好奇的小男孩,在看到出现的这一大群日本兵时就已经吓得钻进了一旁老妇人的怀里,但那两黑溜溜的小眼睛还是悄悄的打量着这一队人。 那些工人装扮的衣衫褴褛的人也个个拘谨的站了起来,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不安,现在是日本人最猖狂的的时期,而作为这个国家的真正的主人,看见这些‘外来者’却像老鼠见了猫一般畏缩或者像狗见了主人那般摇尾乞怜。 很快那些日本人将这个车厢给包围了,杨炎清皱了皱眉,似乎又发生什么情况了。希望不要打扰到他的行程。 那个肥头大耳的猥琐中年人,早在看清来人时就推开了挂在他身上的女人,谄媚的走向那队日本兵,对着前面军官打扮的人点头哈腰的问道:“太君,您吩咐的任务我已经完成了,那个东西就在那个男人身上,我一直跟着他,看到他将东西放在皮包里!”,那个狗腿样,连盘在杨炎清手腕上的纳吉尼都要翻白眼。 而那个军官摸样的日本人看都不看那个中年人一眼,直接推开他,目光直接定在了那个看报的男人身上。 看到这一幕,杨炎清囧囧的想到了上一世,那个时候他的灵魂已经分裂了好几份,分裂后的后遗症是巨大的,做事完全没有了之前的三思而后行,脾气变得暴躁,再也不懂得伪装,做事独断专行,不计后果,对待下属也没有了之前那般的心平气和,反而将他们作为奴隶一般对待,后来的食死徒更是良莠不齐,很多惧怕他暴戾的人都是像眼前的这个中年人一般。 不过不同的是曾今对他点头哈腰的至少是他的下属,是食死徒这一阵营的,而面前的中国人,却对着一个侵略自己国家的人像狗一样摇摆乞怜。 虽然这样的人不管在那个朝代,那个国家都有,但杨炎清看了还是有一种置身事外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中国之所以会被侵略成这样,这些不知礼仪国耻的‘蛀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阿布小狐狸好奇的看着这一幕,后面蓬松的小尾巴无意识的摇着。 车厢很小,本来就容纳的差不多的空间,来了这一对日本人兵之后显得更加的挤,也更加的压抑。 那个男人除了在那群日本人进来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外,就继续低头看报了,并没有将闯进来的人当回事,看着这个人的表现,杨炎清眼底露出一丝笑意。 而且,这个男人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明明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但身上却隐隐的透露出一丝的神力,这丝神力微乎其微,要不是天天和自己的父母呆在一起,杨炎清还真辨别不出来。这使得杨炎清对这个男人的身份产生了一丝兴趣。 “你,抬起头来。”那个带头的日本人汉语说的不怎么好,很僵硬,但意思已经表达清楚了。 闻言,男人放下了报纸,抬头望向站在他面前的日本军官,明明是一张正气平凡的脸,但挂着的那一丝邪笑,破坏了男人的整体形象。 “这位太君,请问您找鄙人有什么事吗?”男人一改之前给人‘知识分子’的形象,也不站起来,而是吊儿郎当的将手撑着脑袋问道。 这一句话下来,整个车厢的气氛降到了冰点,虽然男人的的语气还算还算恭敬,但这态度实在是说不上好,甚至是故意的敷衍。 这是非常时期,日本人杀一个中国人根本不算什么事,这人这么嚣张,想找死吗? 日本军官好似没有在意他的态度,而是上上下下的将他打量了一遍,然后看向他身旁的皮箱,直接命令道:“把这个,打开!” “太君,这是我的私人物品,您没有资格搜查。”男人部位所动。 那个日本人也不指望男人自己动手,直接招呼手下,强行将皮包夺过来,男人也知道敌强我弱,只是意思意思的阻止了一下。 皮包被强行的打开,一大堆的女士内衣,三角小库抖了出来。杨炎清就坐在男人对面,两人对峙的时候也没有像别人那样躲开,和阿布两人光明正大的‘看戏’,对于这戏剧性的一幕,也没有感到惊讶。 男人一看就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怎么可能被这样一个肥头大耳的人跟踪而不自知,很明显,那个他们要找的东西已经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被藏在了更为安全的地方。 看着这一对内衣裤,那个所谓的太君的脸色刷的一下变黑了,转身就给了那个中分头胖子一记耳光:“八嘎,没用的东西!” “太,太君,请相信小的,小的,真的看到他把东西放到皮箱里的,不然给小的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欺骗太君的……”胖子哭的很凄惨,左半边的脸颊已经肿起,本来就小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但嘴里不停的发着‘誓死效忠太君’的誓言,末了还总结上一句,“太君,这个人肯定有接应的人,我敢保证东西一定还在这火车上,我建议等一下我们将火车上的人全都抓起来检查一遍。” 现在是非常时期,很少有人会乘火车前往外地,所以车上的人并不是很多,就前边几个车厢有着零零散散的几个,后面的几个车厢根本就没有人,要全部抓起来审问也不是难事,那个日本军官想了一下,也同意了这个建议。 那些日本兵听到命令就出了这节车厢,紧接着另外的几节车厢出现了几声惊呼声。 “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告诉你们,这里是中国人的地盘,容不得你们这班放肆!”这是一个苍老有力的声音,愤怒中带着惊恐。 “太君,我们什么也没有做,请放过我们吧!”这是一个柔弱女人的哀求的声音。 “妈妈,妈妈,我怕!”小孩子懵懵懂懂的惊吓声。 …… 五花八门什么声音都有。 但很快发出了一声枪响,之后就归于平静,显然大家被这一声枪响给唬住了。 自然杨炎清的车厢也没有特例,整个车厢除了杨炎清,不管是那两个老妇人和小男孩,还是衣衫落魄的看似工人的男人,都能被捆绑了起来。 那个日本军官显然有意识的忽略了杨炎清,毕竟杨炎清的外貌实在是太出色了,最近几年和杨戬两人在上海搞风搞雨,明里暗里的和日本过意不去,让日本人非常的头痛,日本上层已经拿到关于他们的第一手资料,其中就有他们的照片,知道这两人的身份复杂,并不怎么好对付,直接和他们作对,讨不了好处。 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杨炎清的身份,但对于这个出现在这里的英国男孩,他还是不敢得罪,而且今天要找的东西非常的重要,而且他也不相信那些中国人会把东西交给一个外国人,就算杨炎清有嫌疑,也是最小的,几乎等于零,他不想得罪杨炎清再让这件事节外生枝。 对此杨炎清不做任何表示,看来这个日本人还是有点眼色的,只是他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已经得罪杨炎清了,就算在怎么小心,也不能免除杨炎清的报复——要知道魔王这种生物向来都是小心眼的。 杨炎清抱着阿布销毁一起看着那些日本人翻箱倒柜的搜查,连人身上的衣物都不放过,有姿色的几个女人被吃尽了豆腐,却敢怒不敢言。 但结果依然什么都没有找到。 这使得那个日本军官有些恼羞成怒,随手抓起身边的一人将枪口对准那人的脑袋,向一旁的男人说道:“齐先生,如果您不想让你的同胞去见阎王,最好就乖乖的告诉我你将东西尝哪里了,不然我就开枪了。” 日本人抓的正好是那个和杨炎清同一车厢的带着小孩的老妇人,小男孩本来就被这一系列变故吓懵了,就算被抓起来也一直靠着自己的奶奶,现在看到坏人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奶奶,差点害怕的哭出来。 但被一旁工人摸样的男人给捂住了嘴巴,在这些中国人眼里日本人是最没有人性的,他们怕小孩的哭声让这个日本人注意到他,然后将枪口对准这个孩子。 显然老妇人已经害怕的只打哆嗦,但并没有求饶,看到自己的孙子被人捂住嘴巴,反而感激的看那人一眼,只要自己的孙子没有事就好。 那个男人也一反刚刚吊儿郎当的摸样,神情变得凝重,显然他低估了日本人的无耻,在他的设想里,日本人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最多就是把他带走严刑拷打,但没有想到他们会拿自己的同胞来威胁自己。 现在他也进退两难,只能尽可能的想尽办法拖延。 “你们要的东西根本就不在我的身上,刚刚阁下想必也搜查过了,就算再问也是一样。”虽然这样说但额头上的汗珠却是不受控制般的毛了出来。 “呵呵,齐先生,你们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今天不管你怎么狡辩,如果不交出那个东西,那么这个火车上的人一个也跑不了。”说着‘碰’的一声,毫不犹豫的开了枪,子弹从老妇人的脑门上穿过,带出一串血珠,落在在孙子的脸上。 “奶奶——”小男孩懵了,这一切的变故太快,那个捂住男孩嘴巴的男人也惊住了,没有及时抓住男孩,以至于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男孩扑向了那个日本军官,拼命的打他的腿,“你放开我的奶奶,坏人,坏人。” 很快那个军官将尸体向一旁一推,在小男孩想去扶住的情况下,单手将他拎起,眼神凶狠的看着那个男人——如果不说,下一个就是这个男孩。 “你这个畜牲!”那个被日本军官称为‘齐先生’的男人咬牙切齿道。但话刚说完,就被一旁看管他的日本人一拳打在肚子上。一口血喷了出来。 “呦——”一直看着这边情况的阿布早就在那个军官杀死老妇人的时候,就想要出去和人拼命了,但却被杨炎清牢牢的按在胸口不能动弹。 也是那个日本军官太过自大,虽然他忌惮杨炎清的身份不敢将他怎么样,但杨炎清从外表看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并不将杨炎清放在眼里,所以并没有将他‘请’出去,而是当着他的面残杀中国人,也是想给杨炎清一个警告,让他别多管闲事。 当那个齐先生一口血吐出来的时候,杨炎清的瞳孔就不自觉的收缩了一下,而阿布也不由自主的叫出了声,因为那口血尽然带着灵气! 看到现在杨炎清也基本知道了这些日本人的目的了,而且也基本弄清楚那个‘东西’藏的地方了。 杨炎清不动声色的看了齐先生一眼,能对自己这么狠,果然不能小看凡人。 看在这个人对自己这么狠的分上就帮他一把吧! 杨炎清一边想一边安抚怀中不听话的小狐狸,乖!我这就去救人,别动,不然等一下没有小银鱼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声明一下,杨炎清不是那种‘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人,在他眼中所有的凡人就如蝼蚁,所以那个死去的老妇人本根就不能使他产生心里触动;而他后来之所以救人,是因为他猜到了那个日本人想要的‘东西’,所以顺便帮他们一把。 还有这一章写的好纠结。 而谜底下一章揭晓!顶锅盖再次逃走 第50章 起因 齐志堂是山东人士,齐家原本是山东那一块的名门望族,家里主要是做古董生意的。 齐家有一颗家传宝珠,具体是那一代传下来,齐志堂也不清楚了,但历代家主在接任家主之位时,这颗宝珠就成了家主的凭证。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没想到因为一次意外,这颗宝珠竟然害的齐家家破人亡。 俗话说的好: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辛亥革命才过去几年,内有军伐混战,外有列强欺压,现在的中国堪称乱世也不为过,这几年的古董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家主也有想要放弃的念头,但一直以来都是做祖上传下来的老本买卖,对于另外的事根本没有接触过,想要一下子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幸好这一代的家主也算是一个有头脑有魄力的人,一反一直以来‘安土重迁’的思想,举家搬到了上海,再将几个儿子扔到国外,让他们去见识见识,然后回来为自己的家族找出路。 齐志堂是家里的老二,家中有一个同母所生的大哥,叫齐志德,两人只相差两岁,还有一个庶母所生的三弟叫齐志清,还有一个齐志清的双胞胎妹妹齐兰英。 齐家老大选择了去日本,他即是长子又是嫡子,而且为人又有几分刚毅,性格也最像齐老爷子,现在的中国与明治维新前的日本极为相似,齐志德想要前往日本看看能不能发现新的商机。顺便学习一下日本的强国之策。 其实与齐志德同样想法的人不少,大多数想留学的人选择去日本留学,形成了‘东洋热’。 而齐志清则去了英国,这个对两次工业革命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也一直是留学的‘圣地’,去学习先进的技术与管理,这对于新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齐志堂却选择了美国,这个论资历比不上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论影响比不上与中国隔海相邻的日本的国家。但齐志堂就是看中了他的发展前途,这是一个新生的资本主义国家。 齐家人口简单,虽只有一妻一妾,但妻贤夫祸少,齐老夫人治家有方,没有没有过多的为难那位小妾以及她的子女,反而真正将他们当成家人那般看待,四子一女,个个都很出色,齐志清与齐英兰也很敬重嫡母,特别是齐志清,为人处世暗合了他的名字,志愿清高,一直想要创出自己的事业,没有什么争夺家产的方法。 之后三兄弟各奔前程。 齐兰英是齐家唯一的女儿,上头有三个哥哥,是家里最受宠爱的,本来也是吵着要去国外,但最后还是没有征得家人的同意,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就算家里再开放,还是不放心的。所以只是将她带在身边。 本来一切都发展的很好,齐家的几个男子都有自己独到的思想和见解,更难得的是他们勇于实践,不会纸上谈兵,但是这本来可以欣欣向荣的家庭,却毁在了他们宠爱的女儿身上。 之前在山东,齐家算是大户,齐兰英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女子,在那个蔽塞的小城镇,还是奉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即使大户也很少有人让自家的女孩子进学堂读书,但齐兰英却是从小就与兄长们一起教育的,虽然父亲不像对待几个哥哥一般那么严厉的对她,诗词歌赋什么的也都一知半解,但在当地也算是一个‘才女’了。 但自从来到这灯红酒绿,名媛贵女云集的上海,齐兰英这半肚子墨水也不好意思拿出来卖弄了,再说现在这个世道,老祖宗留下来的那些‘旧东西’基本没有人推崇了,李白杜甫什么的已经过时了,现在那些文艺青年男女更加推崇的是莎士比亚或者维克多.雨果。 而对于这些齐兰英和文盲没有什么区别,一下子从自视甚高的天鹅,变成没见过世面的丑小鸭,不是局外人能体会的了的。 齐家在上海毫无根基,想要在这个龙蛇混杂,机遇不断的地方过上舒心日子,当然免不了要上下打点,家里的几个男人,三个出国留学,只留下齐老爹一个人来撑场面。 为了让齐兰英更快的适应上海的环境,齐老爹将她送到了当地的一所女子学校,不得不说,齐兰英确实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全家上下都宠着她。 但就是因为太宠了,难免宠出了小姐脾气,齐兰英在学校里的人缘实在是不怎么好,经常不懂装懂,事事都掐尖要强,说实在的基本没人愿意理她,偶尔有几个坏心眼的喜欢时不时的捉弄她,然后看她出丑,这很正常,每个学校都有。 女孩子在一起都喜欢攀比,比家室、比衣服、比首饰等等,而刚刚来上海的齐兰英一点也不出挑,这使得她扭曲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 那是一场同班同学的一场生日宴会,这位同学在她们学校也是风云人物,父亲是在政界要员,她更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因为是18岁生日所以家里给他举办了一场大part,她也邀请了自己班上的同学。 这对从来没有参加过宴会来说的齐兰英来说是一场不小的诱惑,那个女孩没有做过灰姑娘的梦呢,齐兰英也不例外,但是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像灰姑娘那么幸运有一个做‘仙女’的教母,直接变出华美的衣裙,名贵的珠宝,还有水晶鞋。 现在的齐家在上海只能算小康水平,齐兰英一个月的零用钱只有堪堪几十块,连买一个水晶手镯的钱都没有。 没办法只好找家长,毕竟这种舞会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要不是她和那位同学是同一个班的,人家根本不会请她。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为了在上海站住脚跟,他的父亲没少花心思去结交上面的人,但是没有门路,碰了很多次壁。所以对于这次的舞会不只齐兰英上心,就连齐父也很上心,特地嘱咐了齐母好好打扮齐兰英,虽然不指望她能钓到金龟,但至少结交一些一些上流社会的,打探一下门路。 那晚的齐兰英打扮的很出色,虽然没有惊艳全场,但这帅哥美女聚集的地方也没有被那些所谓的名媛给比下去。 一条修身的嫩黄色旗袍秀出了她完美的身材,身上没有过多的首饰,只带了一只古朴的玉镯,但看成色就知道不是凡品,脖子上带着一串饱满的珍珠项链,使白色的皮肤更加富有光泽,整个人清纯中带着妩媚。 那晚杨炎清也去了,当然以他的身份不是一般人能够接近的,因为他代表的是里德尔集团,而且并非是那些挂名的纨绔,是整个金融集团的实权者,能力并不在他的父亲之下,这是这个上海老狐狸公认的。 所以他并没有和那些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一起,只是走了一个过场。因为外表十五六岁内心五六十岁的杨炎清和这些少爷小姐实在是没有共同话题。 但是当他刚刚要离开的时候,就感到了一丝仙气,这让杨炎清为之一振,要知道这个世界只是三千小世界中的一个,他的父亲早就查过了,除了他们一家三口,并无任何一个修真者,不管是妖修、仙修还是魔修。那这丝仙气从何而来。 在这个舞会上遇见这样的事情,还真是意外之喜,就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坐在一旁用神识进行探知,尽管这丝仙气很微弱,但这个场地并不大,很快就被杨炎清锁定了目标——仙气只是在一个平凡的女人身上发出来的。 这让他又点意外,再一次用神识探知后,终于确认,这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修为的凡人,而不是他一开始猜测的来这个位面游玩的修士大能。 不过也是一般能够开辟空间的哪一个不是神级以上的修士,以他现在的修为在那些修士眼中根本不够看。人家又怎么会泄露仙气让他发觉呢? 不过杨炎清也没有失望,虽然这个女人不是什么修真者,但却带了一件修真法器,就是她手上的一个古朴玉镯,这个玉镯似乎加了封印,在凡人眼中就是一件古董,用来装饰炫耀,还真是珍珠蒙尘。 本来杨炎清想要将这只手镯‘拿过来’研究的,但后来还是没有这么做。不过大家不要以为反社会反人民的前魔王重生后三观矫正向五好青年方向发展不做这些强取豪夺偷鸡摸狗的事了。 只是杨炎清对于法器什么的他并不熟悉,只是经过寸心理论的教学,并没有实践过,说白了就是门外汉。这一点他们父子两依然很像——属于好勇斗狠的实战派,不屑于这些‘旁门左道’,咳咳! 所以对这些并没有多少兴趣,而且要说炼器,他的母亲可是大师级别的任务,在神界可是响当当的,对于这些流落到凡尘的,他还真看不上。 而且最主要的是当他用神识探查的时候也感觉到了另外几股类似于神识的波动,并且波动的方向也是那个手镯。这些波动应该就是那些异能者的精神力吧,其实和神识有同根之源,只是精神力没有具体的修炼秘诀,只能自己去刺激提高。 这下有好戏看了,果然没有一定的能力,不要太招摇的好啊。 看着那个像开拼山鸡一样不停炫耀自己的女人,杨炎清很没有愧疚心的闪人了,对了还要叫几个人去盯着那个女人,毕竟好戏才刚刚开始,他不急,到时候慢慢解闷。 齐兰英永远也不会知道因为自己那强烈的虚荣心,偷偷带了家传宝物,而为自己的家招来了杀身灭门之祸。 第51章 人品爆发 在那次宴会之后杨炎清也有意无意的关注齐家的消息,只是没有想到那些人的动作会那么快,当杨炎清感到有不知名力量来到上海想要去探查的时候,齐家人已经全部被杀害,而且齐家的古董被洗劫一空,包括那个法器手镯。 后来杨炎清顺藤摸瓜查到了那群拥有神秘力量的人,是一群r国人,被人称为“忍者”,这类人并非修士,也并非异能者或者巫师,但也不是普通人,算是r国特殊的人形武器,忍者又分为上忍、中忍、下忍。『上忍』,又称『智囊忍』,专门策划整体的作战步骤。『中忍』,是实际作战的指挥头子,当然,忍术也得超然出众才行。『下忍』,又称『体忍』,相当于现在的特殊部队,是在最前线作战的实际忍者。三者之间有等级关系的泾渭分明。 其实忍者忍术类似于武术,相交于武术又多了一些神秘色彩,例如‘五行遁术’在一般人眼里更是神乎其神,但这些在杨炎清眼里只是雕虫小计罢了。 上一次齐志兰参加宴会时带的手镯,也是被那些忍者发现的,虽然他们也不清楚这个手镯到底有什么力量,但能让他们身体产生共鸣的绝对是宝物,所以就不择手段的要将它拿到。 齐家被灭门,对于这个消息,杨炎清不可置否,只是稍微有点遗憾邓布利多那个满嘴慈爱的家伙不在这里,说实话,那些日本人做的事情和以前的食死徒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时候杨炎清都觉得自己上辈子死的很憋屈,‘魔王’这个称号有点名不副实。 但他们还有三个在外留学的儿子,其实杨炎清很欣赏齐家三兄弟的,意志坚定,杀伐果决,所以杨炎清不介意顺手帮他们一下,于是在杨炎清有意的牵引下,齐家三兄弟查出了灭门的真凶——r国人。 在杨炎清的干涉下,r国人并没有来得及运走齐家的古董宝物,齐家三兄弟就回国了,之后就处处阻挠,很多古董都被追了回来,这使得r国人非常的郁闷。 三人弃笔从戎,加入了中国地下党,誓死都要和日本人对抗到底。 一切事情都在预料之内,杨炎清优哉游哉的看的不亦乐乎,只是报应来的太快,阿布突然的血统觉醒,打乱了杨炎清的阵脚,于是只能放下手中的一切为这个小家伙奔走。 没有想到这次会在火车上看到齐家老大,而且从齐老大身上感应到的古怪气息可以看出,那个玉镯并没有落到r国人手里,并且齐家的血脉与玉镯有着某种联系,使得玉镯暂时性的‘认主’了。 不过齐老大的状况并不好,也对,灵器认主并不像小说中写的那么简单,只要第一滴血就行了,虽然这样的情况也有,但一定要有极大的机缘,不然的话在认主过程中没有丝毫能力的凡人会被灵器反噬成为祭奠灵器的器灵。 现在齐老大就是这种情况,其实在此之前齐家三兄弟一直将玉镯当做是传家宝来看待的,就算是死也不愿意让它落入r国人的手中,后来追查到了玉镯的下落,那时那个r国的神秘势力正在对玉镯进行研究,阴错阳差之下反而使得齐志堂认了主,但是齐志堂的凡人之躯实在是驾驭不了玉镯强横的灵力,遭到了灵器的反噬,但是这个人意志非常坚定,即使受到灵器的反噬,遭受到灵魂灼烧的痛苦,也一直强忍着,知道自己可能不好了,就干脆拿自己当诱饵,引开了那群可恶的强盗,好让那些与一起接受任务的人有逃脱的机会。 不得不说这个人的意志实在是强大,在遭受到这样的痛苦依然不动声色,就连坐在他对面的杨炎清都没有发现他的异状,直到他被人打的吐血才发现血液中的灵力混乱。 对于坚毅有自制了的人,杨炎清一向都是很看的起的,之前杨炎清只是关注齐家的动向,虽然并没有见过齐家三兄弟,但从他们的所作所为之中也了解了他们的品行,很对他的胃口所以也在暗地里偷偷的帮助过他们。 没想到他和齐家人还挺有缘的,既然碰到了,杨炎清也不介意帮他一下。安抚着怀里躁动的阿布小狐狸,杨炎清从位子上站了起来,来到齐志堂的身边将他扶起。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灵力慢慢的输入齐志堂的体内,梳理着因为灵器反噬而受创的经脉。阿布站在杨炎清的肩头,银灰色的双眼警惕的看着周围的r国人。 这一系列事情都只发生在一瞬间,谁也没有想到一直呆在一旁乖乖看戏的杨炎清会出来管闲事,等到杨炎清将人扶到座位上的时候,那位r国军官才反应过来,杨炎清刚刚的那个动作简直是在对他们大r帝国的挑衅,就算刚刚忌惮杨炎清的身份不敢动他,现在也顾不得了,直接将刚刚杀过人的那把手枪对准一旁风轻云淡的杨炎清。 “这位先生,这是我们和中国人之间的事情,请您不要插手,不然这节列车上多死一个人也不算什么?” 杨炎清黑暗的眼眸划过一丝流光,一般自负的人最讨厌的是被人威胁,杨炎清也是一样,不动声色的珉唇一笑,本来并不想大在阿布面前开杀戒的,而且几只蝼蚁也不值得他亲自动手,但是有人想要找死,就不能让他失望了。 而另一边刚刚被杨炎清梳理过经脉的齐志堂,也在这段时间缓过来了,慢慢的睁开了双眼,现在的他感觉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虽然灵魂深处有还在隐隐作痛,但比刚才好了太多。他知道是刚刚坐在他对面的男孩帮了他,只是现在强敌环绕,没有时间向那个男孩道歉。 看到那些r国狗拿枪指着自己的恩人,齐志堂想都没有想直接伸手扣住那把手枪,只是轻轻一扭,手枪就被扭变形了,紧接着一把拽过那个r国军官的手,‘咔嚓’一声,手骨碎裂的声音,但那个倒霉军官尖叫出声之前,一把将其拽了过来,反手扣住,那将手枪捏变形的手抵住了军官的喉咙。 这一系列的动作一气呵成,在场的人除了杨炎清没有人反应过来,众人在那个军官发出杀猪般的叫声之后才清醒过来。 那个军官的性命现在已经捏在了齐志堂手上,整个车厢猎人与猎物的位置倒换了过来,虽然在场的人都不清楚之前被打一拳都吐血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身手,但是看到那个嚣张的r国人被中国人制住了,车厢内的小老百姓就忍不住的高兴,但是面上还是不敢太过‘真情流入’,毕竟身边还有一群拿着刺抢的小鬼子。 齐志堂之前加入了组织也是接受过专门的培训的,虽然因为年龄的关系,身手并不怎么理想,但是对付普通人是绰绰有余的,因为杨炎清的帮助,现在与灵器完全的契合了,接受了灵器的力量,齐志堂的筋骨受到了强化,反应能力也更上一个台阶,那个军官自然不是他的对手,轻而易举的被他制伏。 但现在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他,没有时间去欣喜自身的变化,如果车厢内只有他一个人的话还好办,大不了与这些畜生同归于尽,问题是在此之前那些鬼子将所有无辜的百姓弄到了这里,这使得他不敢冲动行事,就怕一个不小心伤及无辜。 而那个r国鬼子手腕被齐志堂捏碎了,疼的直抽气,但是也不敢轻举妄动,就怕一个不小心自己脆弱的脖子也被捏碎了。 现车厢内的情况已经陷入了僵局,齐志堂挟持了人质,那些小鬼子不敢乱动,但对准他的枪口也有十几把,而且小老百姓也很多,他们谁都不敢动。 “你…你反了,还不放了太君,不然整个车厢的人都别想活命。”之前的那个狗腿汉奸此时还分不清状况的出来添乱。窝在杨炎清怀里的阿布不由的翻了一个白眼,这货是出来搞笑的吗? 看到这里杨炎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果然造物主是公平的,虽然麻瓜人生是最多的,但大多是一些没用的废物,现在的局势虽然僵持,但在杨炎清看来,还是中国人占优势,别的不说,人数上就是那些人的两倍,虽然那些r国人手上拿着枪,但是他们的头已经被齐志堂制住了,那些小罗喽的注意力都在齐志堂山上,周围那么多中国人随随便便都可以将那些鬼子制住。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想到这样,果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们的弱小并不是身手,而是他们的意志,这群人早已丧失了搏斗的意识,遇到危险只会祈求别人活着虚无缥缈的神来解救,从来没有想到过,能救真正自己的从来都是自己。 “你这个坏人,我要为奶奶报仇!”第一个出手的竟然是那个小孩,拿着一把破镰刀,往那个军官身上刺去,这时谁都没有阻止,或者说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而杨炎清就根本不想要阻止,于是就听见“噗”的一声,刀子割进肉里的声音,非常的悦耳。 当即这个车厢就像是炸开了锅,小孩的力气终究太小,并没有刺死那个r国军官,但小鬼子看到自己的老大被人给捅了,手中的刺刀直接刺向那个男孩。但刚刚男孩的举动似乎也刺激了中国人隐含在体内的热血,好几个人都下意识的阻扰小鬼子的举动,紧接着越来越多的的奋起反抗,有几个女人更是不要命的拿起东西砸向那些骚扰过自己的畜生。 不多时那些小鬼子全都被人给打趴下了,可怜那些刺枪,连一颗都没有打出来就被人给抢走了,主要刚刚的场面太过混乱,那些中国人不要命的打了起来,那些人连开枪都没有机会,就扑街了。 这个结果使得杨炎清哭笑不得,看来还是小看了那些人了,杨炎清不由的想起了母亲的一句话——当你单方面打到对手的时候,千万不要给他喘息及机会,因为在面对生死存亡的时候,人品是会爆发的。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打严,就将‘日本’改成了‘r国’,这章比较啰嗦,齐志堂以后是杨炎清的小弟,这是为杨炎清收小弟做铺垫。 第52章 这一次上火车的r国人一共有30人之多,那些群众后来的爆发,是在隐忍刺激下的毫无理智行为,所以当他们的理智回归的时候,看到那些被自己打死打残的小鬼子,就不知所措了,痛快的同时也为以后的事感到不安,毕竟他们杀的是r国人,到时候在场的人都难辞其咎。 “大家不要害怕,等一下就到下一站了,你们都先下去,躲藏一段时间,今天的事谁都不要说出去,不然性命不保,但也不要太过担心,毕竟这是在我们的地盘上,我们会帮大伙掩护,那些r国人不会找到大伙身上的。”齐志堂看到在场的人露出恐慌的神色,出来宽慰道,毕竟整件事他是罪魁祸首,在场的人都是被他给连累的。 听到齐志堂的话,大家的神色才慢慢好转,接着向齐志堂道谢,他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就算是在乱世也没有怎么经历过这种打打杀杀的场面,虽然骨子里也有着热血,但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听到有人出来担下这件事他们是感激不尽的。 对于这些是杨炎清不可置否,虽然看不惯那些人太过胆小懦弱,但这是人的天性,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那些自称‘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老百姓下手实在是不留情面,30个人死了大半,剩下的也苟延残喘,离死不远了。在到下一站的时候,基本上所有人都下了车,远离这个是非之地,顺便催眠自己这里发生的事事一场梦。 他们的车厢等人走光之后背齐志堂给反锁了,以免有人上车走到这节车厢,看到这里的情况,虽然齐志堂也知道这件事瞒不了多久。 车厢内只剩下了杨炎清、阿布(其实他是可以忽略的!)、齐志堂以及那个那镰刀捅r国军官的小男孩。 杨炎清看了一眼在场的人,又看着地上躺着横七竖八的‘条状生物’,想了想就直接挥出了‘深渊之火’,瞬间躺在地上的人身体上冒出了冰蓝色的火焰,半分钟之后车厢恢复了原样,地面上没有一丝燃烧的痕迹。 观看了全过程的齐志堂,感觉一股凉气从自己的脚底心冒了出来,一直延续到后背,刚刚的那些古怪的火焰,没有一丝热气,反而是冰冷的,虽然没有听那些没有完全死透的人的叫声,但从他们一闪而逝的扭曲表情中可以看出火焰在身上燃烧的痛苦。 这到底是什么人? “开门,开门,怎么回事,哪个混蛋将们给反锁了?”这在齐志堂不知道该怎么和杨炎清接触的时候反锁的门被敲响了,看了一眼已经被‘处理’过的车厢,齐志堂还是将门给打开了,不管后面进来的人不满的谩骂,齐志堂走到男孩的身边,将吓得发抖的男孩一把抱起,坐回了原来的座位上。 男孩的奶奶以为他的牵连被鬼子打死了,就连尸体也被刚才那诡异的火焰燃烧殆尽,连骨灰都都没有留下,不知道男孩还有没有亲人,如果没有的话他会收养他。 阿布看着瑟瑟发抖的小男孩有些可怜,“呦——”抬头对着杨炎清叫了一下,杨炎清会意,伸手从包包里拿出了一盒小银鱼,放在桌面上,阿布也紧接着跳了上去,将和他身体差不多大的盒子往男孩面前推。 男孩此时坐在了齐志堂身上,他的父亲死了,母亲不要他了,一直以来和奶奶相依为命,但就在刚才,奶奶也死在了那些坏人手上,他为奶奶报仇了,但是以后再也没有人抱着他叫‘懦懦’了。 正想着看到那只可爱的小狐狸出现在自己面前,还推着一个外形很漂亮的盒子,从散发出来的香味可以猜出里面是吃食。 “呦!”小狐狸叫了一声,拍拍盒子,虽然听不懂小狐狸在叫什么,但男孩还是理解了小狐狸的意思,小狐狸是想请他吃东西,如果之前的事没有发生小狐狸一定会很开心,但是现在他一点也吃不下。 “谢谢!不过我不饿,你自己吃吧。”奶奶曾和他说过要有礼貌,特别是对你帮助过的人,男孩年纪才七八岁,保留了孩子的童真,将小狐狸当成同等的人来看待,说的时候还小心翼翼的看了一下没有任何表示的杨炎清,深怕他责怪阿布的自作主张。但是阿布不高兴了,要知道他可是很互食的,这是除了家人以外第一次对外人发出善意,但这个小鬼尽然不领情! 于是经过血统觉醒之后智商明显幼龄化的阿布用力的将盒子推到男孩的面前,傲娇的哼了一声,然后转身走到杨炎清面前,又对他叫了一声,杨炎清配合的拿出一个差不多摸样的盒子,放在阿布面前,拿起筷子优雅的对阿布进行投喂。 阿布一边吃一边看着男孩,小眼神高傲的瞪着,但是男孩从他的眼里读出了别扭的关心,也就不再扭捏的打开了盒盖,里面是小狐狸爱吃的小银鱼,男孩夹了一条放到了嘴巴里,是他从没有吃过的美味,如果奶奶在的话也一定喜欢吃的,不知不觉男孩留下了眼泪。 你准备接下来怎么半?”杨炎清没怎么关心两个小家伙的互动,开口问着对面的男人。 齐志堂他一直关注的身边的男孩,发生了那么多事,男孩只是在他奶奶死的时候哭过,现在一声不响的窝在他的怀里,乖巧懂事的让人心疼。突然听到杨炎清的问好,齐志堂楞了一下,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问道:“请问您到底是什么人,我能问一下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是什么情况吗?” 如果说今天之前有人告诉他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妖魔鬼怪的话,他一定置之不理,子不语怪力乱神,虽然他流过洋,但也接受过孔子思想,对于鬼怪一事一直敬而远之,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不相信的。 但今天经历的一切实在是匪夷所思,先是他的血不小心滴在在他们家的传家宝上面,阴错阳差的认了主,脑子里多出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而且差点因为这个丢了性命,但是当他以为差不多要去见列祖列宗的时候,面前这个俊美的男孩救了自己,,并且毫不掩饰的在自己面前‘大发神威’,挥一挥衣袖,不留一具尸体。本来齐志堂是不敢主动和他搭话的,从之前男孩一贯的表现来看,并非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反而是那种离经叛道的,这样的人齐志堂自认为惹不起。 但现在杨炎清优先和他攀谈了,齐志堂还是忍不住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是问了出来,毕竟国仇家恨未报,他还不想莫名其妙的死去。 “我的名字你应该听说过,tom marvolo riddle,至于你身上发生的事事好事,你不用担心,不过你今后的人生轨迹将要发生变化了。”杨炎清很喜欢看别人在自己面前变现的紧张无措的样子,特别是那些强大的人,这使他有着征服的快感。 听到杨炎清说自己的名字,齐志堂明显震惊了一下,毕竟这个名字在上海滩是很响亮的,世界洋行的公子,地位仅次于他的老爹tom riddle,父子两的名字非常的像,明明是两个出众的人,但名字却是那么的土,很多人都曾默默的吐槽过。 但齐志堂知道杨炎清没有完全回答他的话,他的身份不会那么简单,但他不说,齐志堂也不能追问,就怕一个不小心将他惹的不快。 杨炎清看着齐志堂纠结的样子很满意,这个人的性格很对他的胃口,现在已经和玉镯建立了契约,那么也算是半只脚踏入修真的门槛,以他的资质假以时日肯定会有不凡的成就,杨炎清想在他还没有作为的时候将他挖过来,多一个手下,就少一个敌人,这是不赔本的买卖。 对于如何收小弟杨炎清驾轻就熟,在前世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都能忽悠一群狡猾的贵族加入食死徒为他效力,现在就更不在话下了。而且他最终是要回到英国去的,但是中国的市场很大,这么大的一块饼他舍不得丢弃,留下一个人帮自己打理很不错。 ——————————————————————————————————————— 另一边,寸心无聊的修剪着庭院里的花草,两个孩子已经走了一天了,家里突然少了两个人,寸心觉的空荡荡的。 这个一个女佣走了进来,对着寸心回到:“太太,文馨小姐来了。” “知道了,你下去先招待一下,我换件衣服就过去。”文馨是她的一个学生,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为人有点小清高,自从上一次杨戬娶学校看她,被这个文馨瞧见了就对冷峻多金的杨戬一见钟情,之后就没脸没皮的倒贴上来。 寸心就郁闷了,自己长得也不赖啊,怎么就没人追呢,一天到晚的赶二哥的桃花运实在是太没成就感了! 第53章 回归+布莱克+v殿霸气侧漏 对角巷! 英国巫师界最繁华热闹的商业街,它的历史甚至比霍格沃茨还要悠久——你可以从破釜酒吧(leaky cauldron)进入对角巷。破釜酒吧是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区查林十字路上的一间又小又破的旅店加酒吧,坐落于一家大书店和一家唱片店中间。酒吧后面小天井那面砖墙上,如果你正好敲对了其中某一块砖的话(垃圾桶上面数三块,再横着数两块)一道通向对角巷的门就会为你打开。当然你也可以通过飞路网到达对角巷。 对角巷是一条鹅卵石铺成的长街,里面可以找到各种古怪和刺激的商店和饭馆,一般小巫师要到霍格沃茨入学前,都会到此购买学习用品。 马上就要开学了,又有一批年满11岁的小巫师将要进入霍格沃茨,进行他们新的旅程,今天对于布莱克家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他们的小公主——沃尔布加.布莱(walburga ck)今天收到了来自霍格沃茨的通知书,这意味着他们的小公主长大了,曾经庇佑过他们的母校,又一次的向他们的孩子开启大门,引领着孩子走向不一样的世界——这是一件幸福又骄傲的事,也是每一个小巫师都会经历的事,他们能给的只有祝福。 再过天就要开学了,十五岁的柳克丽霞.布莱克(lucretia ck)作为长姐,带着自己的几个弟弟妹妹,来到对角巷购买学习用品。 随着末法时代的到来,巫师孕育子嗣也越来越困难,特别是纯血贵族,血脉越是纯净,传承越是困难,这一点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不成文的定律,也暗合了华夏的那句古语——物以稀为贵。 但是布莱克家族似乎接受了梅林的眷顾——尽管他们手巫师界最古老的几个家族之一,但是他们的子嗣依然也繁茂,就单单这一代布莱克家就有五个晚辈,他们分别是柳克丽霞.布莱克(lucretia ck)十五岁岁、西格纳斯.布莱克(cygnus vk)十三岁、阿尔法克.布莱克(alphard ck)十三岁、沃尔布加.布莱(walburga ck)十一岁、奥赖恩.布莱克(orion ck)十岁。 提起这一点很多贵族都不由的羡慕嫉妒恨,特别是和布莱克一样古老的家族,比如马尔福,比如普林斯…… 奥赖恩布莱克是目前布莱克家族中年龄最小的孩子,比他大一岁的沃尔布加在今年收到了霍格沃茨的通知书,这就表示9月1号开学之后,家里小一辈的人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了,想想就觉得好悲伤啊! 虽然他要到明年才能和哥姐几个一起去霍格沃茨,来对角巷采购现在还没有他的分,但是作为一个专业的跟屁虫,他还是十年如一日的跟在了自己的几个哥哥姐姐后面。几人先去了丽痕书店买了各自的教科书,特别是柳克丽霞,她今年就要上五年级了,需要接受‘普通巫师等级(owls - ordinary wizard levels)’考试,所以对于这一年的教学任务她非常的重视,想早早的买到书回家预习。 几人从丽痕书店出来,柳克丽霞对着一垒垒的书籍施了几个缩小咒,让几个弟弟妹妹分别将自己的书藏在口袋里。 接着就去了隔壁的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这里不仅售卖霍格沃兹学生长袍,还会售卖诸如亮片型,免烫款,装饰型,修身款,宽松休闲款,加长版,恒温型的长袍,对于爱美的女生来说这里很具有吸引力,店长摩金夫人是一个友好的、矮胖的女巫,虽然她不是贵族但是也算是一个纯血,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也算是对角巷的老牌店铺了,基本上从他们祖父的祖父那一辈开始就驻扎在这里,历史不可谓不悠久,所以即使是傲慢的布莱克也很给摩金夫人的面子。 “哦,布莱克小姐,来买新学期的制服吗,好久不见了,您有长高了。啊,时间可过的真快,还记得您第一次随着布莱克夫人来到这里的场景……”好吧,这位夫人还有点小唠叨。 “是的夫人,今年我们又有一位布莱克加入了,鉴于我们的人数较多,麻烦您快点帮我们量尺寸,因为我们这位新加入的布莱克小姐还要去奥利凡德魔杖店去购买她的魔杖,您是知道的这可是一个很费时间的活计,所以希望您这里快点!”柳克丽霞在这里买了五年的长袍,对于这位夫人很熟悉,很自然的打断了摩金夫人的喋喋不休。 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在对角巷很有名,很多贵族都会在这里买衣服,对尽管沃尔布加第一次来,也听说了这里有一把很‘色’的尺子,看到美人就会‘上下其手’,当然这对于一些严谨的人来说这是很不尊重人的行为。但是也有一些人很喜欢这样,认为这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而且可以鉴别你是不是‘美人’——据说马尔福每一代家主第一次来店里都会遇到这把‘色尺子’的‘性骚扰’! “好的,布莱克小姐,那么,请站上台阶,我给你们量一下尺寸,哦,您的身材真棒。”摩金夫人夸张的赞美着。 “谢谢。”柳克丽霞站上台阶,坦然的接受尺子测量她的三围。柳克丽霞长得并不算漂亮,五官平凡无奇,顶多算是清秀,但是脸上很白净,没有雀斑,而且气质温婉高贵,身材也很棒,前凸后翘,完美的s型——总的来说算是个美女。色尺子磨磨蹭蹭的量完她的三围后被摩金夫人给扒了下来。 接着是西格纳斯.布莱克和阿尔法克.布莱克这两兄弟,这两位五官也平常,和柳克丽霞一样胜在气质,有着贵族特有的矜持,这种气质出现在十三岁的少年身上非常的吸引人,自然这两位少年也没有逃过‘色尺’的骚扰,不过这也是证明自己魅力的机会,他们也没有羞恼。 沃尔布加算是几人里面长得最漂亮的了,结合了父母的优点,五官长得及其的精致,黑发黑眼,十分符合ck这个姓氏,在家里十分的受宠,沃尔布加一站上台阶,就被‘色尺’围着转了几圈,就算有了心理准备,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也非常的懊恼,一旁看戏的奥赖恩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被柳克丽霞一个手肘之后,老实的捂着胸口憋气了。 “别害羞,亲爱的,这证明你非常的有魅力,以后会习惯的。”西格纳斯在一旁安慰到。 沃尔布加点了点头,“我只是不喜欢被这个东西碰我罢了。” “这没什么,亲爱的,要知道父亲母亲他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说的也对!” “好了先生小姐们,你们的尺寸我已经知道了,那么按照惯例每人两套夏装,两套秋装,以及两套冬装长袍对吗?”摩金夫人适时的问道。 “是的,夫人,麻烦你做好后寄到格里莫广场12号,谢谢!” “不客气很高兴为你们效劳。” ‘啪嗒’这时门口响起了开门声,估计又有新生过来了,在场几人都下意识的往门口看去。 进来的是一个铂金色头发的少年,长而直的金发用一根碧色的绸带固定在后面,五官精致如白玉无瑕,穿着暗黑色的紧致长袍,虽然身量尚小,但身姿挺拔,长袍上的金色绣纹神秘悠远! “阿布!” “马尔福?” 一众布莱克都惊呆了,失踪几年的小马尔福竟然出现了,虽然面容相较几年前有些变化,但那一头独特的秀发使得在场的人一眼就认出了,来人是他们曾经相识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阿布循声望去,发现是布莱克他们几个,“嗨,好久不见,我的朋友们。” “真的是你,阿布,这几年你去哪里了,我们还以为你被狼人叼走了呢?”在场的人奥赖恩与阿布最熟,他一阿布之相差一岁,因为两家的关系,两人可以说从襁褓中就开始掐架了,算是最佳损友。 “呵呵,我去了一趟华夏,那里有很多神秘的东西,原来这个世界上的智慧生物并不只有麻瓜和巫师,我在哪里见到了很多传说中的种族,远比我们想象的神秘强大。如果不是我父亲来信说十一岁要进霍格沃茨,要我还想载玩几年呢。” “真的假的,雷尔叔叔怎么肯能让你走出他的视线,在没有成年之前,而且去了这么远的地方,一去就是几年。” “信不信随你!”阿布无所谓的罢罢手。走上台阶,尺子飞速的窜向阿布身上进行测(wei)量(suo)。阿布眼疾手快泛着绿光的手指往‘色尺’头部一点,尺子就变得安分的测量了。 一旁的几个布莱克看到这一幕都感觉到特别不可思议。 “嘿,伙计,你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目前连我母亲都无法搞定这把尺子?”阿布这一手很快迎来了奥莱尔崇拜的询问。 阿布正要回答,外间的门再一次的打开,伴随着一声少年特有的沙哑询问声:“阿布好了吗,书我已经按照通知单上的规定买好了,下一站就去卖你的魔杖!”声音透着淡淡的低沉,又盛满诱惑。 来人是一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和阿布同款的暗色修身长袍,光线从门口射了进来,少年背着光,众人一时间无法看清他的长相,但他出现的那一刹那,众人感觉周边的一切都失了色。 在场的几位性别为女的生物霎时红了脸庞。 “等一下马上就好!”看到来人,阿布快速的跳下台阶,对着摩金夫人说道:“夫人,我的尺寸量好了,夏秋冬各两套,做好后,请将衣服送往马尔福庄园,谢谢。” “好了,伙计们,今天还有事,我先走一步了,咱们改天再聊,拜拜!”说完跑向门口…… “好,好的,小马尔福先生!”摩金夫人还没有从刚刚的画面中反应过来。 等两人消失在门口众人才反应过来。 “刚才那个人是谁,好像和阿布很熟,但从没见过他?”柳克丽霞好奇的问道,一般贵族圈就这么几个人,彼此间都很熟,但刚才那个气势很强大的少年,他们可以肯定从来没见过。,毕竟这样的人就算只见一面谁也不会忘。 “问那么多干嘛,跟上去看看,没听见刚刚那人说要去买魔杖吗,我们正好也顺路。啊,说起来我和阿布那个家伙还是同一届呢,到时到霍格沃茨可要好好问问他这几年的经历。”沃尔布加回到╮(╯_╰)╭,接着走出门。 “啊~为什么我只有十岁,我也想上霍格沃茨~”奥莱尔哀嚎道,顺便跟着自己的堂姐。 其他几人面面相觑,也随后跟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v殿就是人性迷情药剂——这句话是谁说来着? 中国之旅差不多就结束了,实在是憋不出来,暂时先跳过,接下来开启霍格沃茨篇章! 第54章 儿控马尔福+奥利凡德魔杖店 阿布是在今年七月底的时候接到自己父亲的信的,八月7号是阿布的十一岁生日,不出意外的话今年会受到霍格沃茨的通知书,让他在生日前回来,不然错过了只能等到下一年进霍格沃茨了,所以当阿布完全接受传承之后,就和杨炎清赶了回来,至于杨戬和寸心他们在华夏还有一些收尾工作要处理,就让两个小的带着斑比和纳吉尼回了英国。 回来的第一天,阿布被众星拱月一般的马尔福成员围在中间,就连他的父亲也抛弃了贵族的矜持,毫无形象的抱着他坐在沙发上,将他从头到脚观察了一边,祖母和母亲也一直一左一右的坐在他们父子中间不停的问着阿布这几年的生活,从饮食条件问到了生活起居,事无巨细,其嘘寒问暖程度着实让阿布‘受宠若惊’了一把。 阿布早在几年前就和杨炎清去了华夏,所以这几年不管是舞会晚宴还是狩猎等一系列贵族活动都没有出现在众人面前,对于一个家族的继承人‘突然失踪’,很多人都在明里暗里的打探他的消息,但老马尔福一直守口如瓶,只是隐晦的说阿布去了别的国家。 如今阿布回来了,马尔福考虑着要不要办一个宴会什么的让他和几个小伙伴熟悉一下。只是阿布说今年的生日只想和家人一起过给否决了,而儿控的马尔福老爹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了儿子这个不怎么‘贵族’的要求。 阿布生日的当天如愿的收到了霍格沃茨的通知书: 那是一张古老的羊皮卷,黄色的封面上用绿色墨水写着:给abraxas malfoy先生。 封口处印着个漂亮的盖有纹章的紫色蜡印:一只狮子,一只鹰,一只獾和一条蛇组成了一只大大的字母‘h’。 ——校长阿芒多迪佩特—— 亲爱的马尔福先生: 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学期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我们将于七月三十一日前静候您的猫头鹰带来您的回信。 你忠实的,阿不思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校长助理。 霍格沃茨的通知书百年不变,阿布将通知书重新卷好,郑重的将它放在了自己的家族专门放纪念品的地方,前面一排的相同羊皮卷,分别是他父亲的,祖父的,曾祖父的,曾曾祖父,曾曾曾祖父…… 第二天阿布就和自己的父亲来到对角巷买通知书上附录的学习书籍及用品,两人用飞路网到达对角巷的落脚点的时候就看到了倚在一旁的杨炎清。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还以为我来的够早的呢?”对于杨炎清的到来阿布一点也不意外,几年的相处,阿布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大小事情都有杨炎清包办的事实,而且完全没有察觉出有何的不妥。 杨炎清微笑的揉了揉阿布柔软的长发:“我也刚刚到,今天可是有一大堆的东西要买当然要早一点了。”接着看向阿布的父亲,行了一个晚辈对长辈的礼节,“早上好,马尔福叔叔。”对于这个未来的老丈人,杨炎清变现的非常恭敬。 “早上好,里德尔先生。”与杨炎清相反,对于这个一直呆在儿子生边的人,雷奥卡斯很纠结,不知该用什么态度对待,老马尔福是久经风月的人,贵族圈一直很糜烂,而马尔福的长相是公认的俊美,很多人愿意倒贴他,而雷奥卡斯有是一个男女不计的,对于杨炎清看阿布的眼神,他其实早就看出不对来了。 但杨炎清变现出来的实力太强,马尔福再没有想出完全对策解决之前并不想和他硬碰硬,这样的话得不偿失,马尔福有一条家训就是——不打没把握的仗。 所幸阿布现在还小,这个家伙暂时不会对阿布做什么,但是看杨炎清不顺眼那是肯定的,谁愿意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便宜别人啊,而且还是唯一的儿子。 但雷奥卡斯有不能明目张胆的表现出自己的不满来,毕竟这个家伙为自己家族带来的利益是巨大的,与之交好马尔福家族可以走向又一个辉煌,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傻儿子还很依赖他,所以面对这个将来会强自己儿子的混蛋,雷奥卡斯保持这面无表情的便秘脸。 看着亲密无间走在前面的两人,老马尔福又开始纠结了,一目前的形式来看,自家儿子被拐走的可能性是妥妥的,那他要不要现在开始给阿布灌输一下‘御夫手段’呢? 不对,为什么他会确定自家的儿子被压呢?到时他可以教阿布反攻啊,虽然那个家伙实力很强,但是床第之间看的不仅仅是实力,还要看男人的魅力,阿布是他雷奥卡斯的儿子怎么可能被人压呢,把这个家伙娶回来也不错啊,到时马尔福家有了斯莱特林的血脉,血统会更加的高贵,而且那个家伙长得比马尔福家的成员还要貌美,生出的孩子一定会更加的出色。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回去对阿布好好‘教育教育’。 和阿布走在前面的杨炎清突然之间感受到了一股森森的恶意,而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怎么了?”阿布问道。 “没什么。”杨炎清笑着回道,“今天要买的东西比较多我们分头行动吧,我去帮你买这个学期要用的书籍,你去买要穿的制服帽子斗篷手套,正好‘丽痕书店’就在‘摩金夫人’长袍店的旁边,到时谁先买好就去找谁,然后一起去买其他装备。” “好的。”对此阿布没有什么异议。 “等等,那我干什么?”对于两人的‘自作主张’雷奥克斯十分的不满,要知道为了和分别多年的儿子培养感情,他可是特地将一大堆事情丢在一边陪儿子出来买学习用具的,现在这个无处不在的混小子又出来捣乱,实在是太可恶了。 听到雷奥克斯满含怨孽的声音,走在前面的两人回头,对于被不小心晾在一边的父亲,阿布小小的愧疚了一下,多年养成的习惯使得阿布每次和杨炎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忽略了旁人的存在,这可真不是好习惯,看来得改! “父亲,你帮我去买坩埚、药瓶和望眼镜这些道具好不好,我从来没有买过,不知道哪些最好,我们买好后在‘弗洛林冷饮店’会和。”阿布跑到自家父亲面前,扯着袖子,45°抬头,用马尔福家特有的冰蓝色眼眸对着雷奥卡斯撒娇道。 毫无疑问,这么萌的儿子对于儿控的雷奥卡斯来说毫无招架能力的,听完阿布的请求,这位马尔福家主豪情满志的走向了‘帕特奇坩埚’的方向。 望着雷奥卡斯远去的方向,直到转弯口消失不见,阿布才松了一口气,不知怎么的他种感觉父亲和杨炎清两人的感觉怪怪的,他夹在两人中间说不出的纠结。这下走了一个人感觉自在多了。 可怜的老马尔福他还不知道已经被自己的儿子嫌弃了。 阿布没有想到会在‘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遇到布莱克他们几个,算起来贵族之间一直有联姻,马尔福和布莱克算是七拐八拐的亲戚,在没有遇到杨炎清之间他们几个经常一起玩来着。 但几年不见明显有点生疏了,阿布也有点心虚,有种‘有新欢(杨炎清)忘旧爱(布莱克家的小伙伴们)的感觉,面对几人的提问也不知怎么说起,幸好正为难的时候杨炎清买好书来叫他了,于是阿布‘逃’走了。 “你干嘛走那么快?”杨炎清好笑的看着拽着他往前走的阿布。 “遇见了几个老朋友,怕他们缠着我问这几年的事,那几个都很狡猾的,随便敷衍的话,他们肯定不会信,我还没想好怎么和他们说。”阿布边走往后面看深怕奥赖恩那个家伙追上来。 不一会两人来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店。 奥利凡德魔杖店是一个拥挤、狭窄、破旧的小店。窗前有一根魔杖放在一个褪了色的紫色垫上展览,门口有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奥利凡德魔杖店(ollivander’s)创立自公元前382年的魔杖店(makers of fine wands since 382b.c)。——说不出的破败。 开了门,只见店内那些直达天花板的柜子里塞满了成千上万装在长形窄盒子中的魔杖。 要说在对角巷杨炎清最怀念的地方就是这里了,在这个地方他得到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魔杖,那根凤凰尾羽的紫杉木的十三英寸半长的巫师魔杖,那是当时唯一一样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对力量的渴望和澎湃的野心也瞬间燃起,带他走向那段短暂有可悲的生命旅程,后来他得到了所有人的背叛,一个人踽踽独行者。 虽然从现在的角度来看以前的一切都想儿童过家家那般可笑。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1996年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他疯狂失去了理智,绑架了奥利凡德,致始奥利凡德魔杖店被关闭。不知道后来他‘死’后有没有在开起来,应该有吧,但是那个时候的魔法界早已千疮万孔,能否维持这一片乐土。 “下午好!”正在两人打量着里面那一排排装满魔杖的货架的时候,一个轻柔的声音传了过来,但两人一进来就感觉到了人的气息,所以一点也没有被吓到。 奥利凡德很喜欢吓那些刚刚踏入魔法界的小菜鸟,但是等他神秘出场后两人镇定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满足他。 对于这个结果奥利凡德很不爽的撇撇嘴:“来买魔杖吗,孩子?”他看起来很老了,身上似乎有着和这个店很相衬的气质,沧桑而厚重。 当他看到杨炎清的时候,明显的停顿了一下,呼吸带着一丝紊乱。这一点杨炎清也感觉到了,想他微笑示意,这个老家伙可不仅仅表面上那么简单,但是也妨碍不到他。 “是的,先生?”阿布在外人面前收起了他呆萌的本质,换上了一张矜持的笑脸。 奥利凡德浑浊的眼睛看向阿布,带着历史的神秘感:“铂金色的头发,哦,你是马尔福家的吧,你的脸庞像极了你的父亲,看看你将来的会拥有怎样的一个魔杖吧。好了,先让我量一下你的手臂胳膊长度、前臂长、身高、头围。”说着走向一边的柜台前,拿起一把卷尺,准备测量。 阿布刚刚抬起手臂准备照做,就被杨炎清阻止了,“先生,一个一个的试比较麻烦,我有一种新的办法,可以不用麻烦您。” “是吗,那我可要看看,要知道我们在挑选魔杖的时候,魔杖也在挑选我们,不一个一个的试又怎么会知道哪个更适合自己呢?”奥利凡德看着杨炎清的眼色有点怪。 杨炎清没有继续理会他,转身对着阿布说道:“闭上你的眼睛,用灵识感受四周的波动,寻找与你灵魂最契合的那似灵感,然后用意念控制,进行呼唤。” 阿布乖乖的闭上了眼睛按照杨炎清说的用灵识感知……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在12点之前完成的,但还是超过了预算,现在是8月三号0:07分!-_-! 第55章 魔杖+布莱克兄妹 阿布虽然觉醒了血统,但是他的本质还是一个巫师,巫师的身体结构很魔力循环还是和杨炎清不一样的,虽然学过一些小法术,但是想要有所成就,还得自己摸索出来。 作为一个巫师,魔杖是必不可少的伙伴,以现在的阿布来说无杖魔法也顺手捏来,但是与自己契合的魔杖可以使得招式威力翻倍,而且省时省力。 阿布按照杨炎清所说的方法召唤与自己相契合的魔杖,慢慢的闭上眼睛感受,自从觉醒血统之后,他对灵力之类的感知很强,进入莫章店之后,他不就感到这个地方的灵力非常的充沛,是他非常的舒服。 仿佛每一根魔杖都有生命一般,当阿布用灵识寻找魔杖的时候,那些货架上的魔杖都闪着不同颜色的光亮,阿布知道这些光亮代表着不同的属性,不管是魔法还是仙术,本源事相同的,金、木、水、火、土、风、雷、冰、光、暗,是初始的结构,亘古不变。 找到了! 就是它,在众多闪耀的魔杖中,有一根魔杖的光芒最亮,与他散发出的灵力相交呼应,随着灵力的牵引,魔杖也慢慢的向阿布飘过来…… 而外界的奥利凡德只看到阿布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一根十三英寸的魔杖飞落阿布的手中,在阿布握住的刹那,一阵奇怪的啸声划过耳际,仿佛是远古而来的,带着庄严的神威,吓得奥利凡德两腿打颤,差点没有站稳。紧接着,阿布身后幻化出了九条巨大的白色狐尾,中间闭眼的阿布神秘而妖媚! 画面持续了几秒,直到有人从外面进来打破了着庄严的平静。 进来的是布莱克几人,他们刚开门进来就看到了着诡异的一幕,都惊讶的站在了门口。 阿布得到了属于自己的魔杖,也不管另外几人震惊的表情,开心的跑到杨炎清身边炫耀自己新的战斗伙伴。 奥利凡德毕竟也是经历过世事的,很快反应过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期待又着迷的对阿布问道:“真是让人惊讶啊,马尔福先生,能让我看看你选的这个魔杖吗?” “当然。”阿布将手中的魔杖交给一旁莫名期待且兴奋的老头。 奥利凡德顺快速的接过,银白色的瞳孔一眨也不眨的静距离观察魔杖,嘴里也不断的絮絮叨叨:“这根魔杖还是我祖父在的时候制作的,距离现在也有八百多年了,当时我还没有出生呢,没有想到我祖父制作的魔杖还有没卖出的,真是出乎意料,看质地是枷罗木,但内芯是什么我要翻看一下记录了。”说着又急急忙忙的冲进内室,想要去翻看制作记录本。 “等一下,先生。”杨炎清眼疾手快的扯住奥利凡德的后颈,“我们并不着急,您又有新客人了,可以先招呼他们。”用手指指着门口的一众布莱克。 奥利凡德这才反应过来,开口问候:“下午好,先生小姐们,快请进,不好意思,刚刚我太过激动了。” “下午好,先生,我们又见面了。”依旧是柳克利霞,她是长姐,第一次是她的父亲和她一起来买魔杖的,后来又陪两个弟弟来买魔杖,所以算是‘老顾客’了。 “哦,原来是布莱克小姐,今年是你家的另一位小姐要去霍格沃茨上学了吧,您带她来买魔杖?” “是的,先生!”柳克利霞回到,并且牵着沃尔布加的手往里走去:“她叫沃尔布加,是我堂叔的孩子,需要一个属于她的魔杖。” 这边柳克利霞和奥利凡德为沃尔布加挑选她的魔杖,另一边的几个男孩就向阿布走去了。 “嗨,阿布,我们又见面了,你的魔杖买好了吗,刚刚那个场景是你搞出来的?”奥莱恩自来熟的把手臂搭在阿布的肩上。 “你怎么有那么多问题,就不能少问一点吗?“阿布没好气的翻了一个白眼,他也想回答他,问题是很多事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果在在这样下去他都要躲这个小子了。 “人家不过是关心你吗。”奥莱恩无耻的嘟嘴卖萌,可惜没人欣赏。 “阿布,这位是?”阿尔法德和西格纳斯一早就注意到了一旁的杨炎清,他们可没有奥莱恩这般没心没肺,刚刚这个小子将手臂搭在阿布肩上的时候,那位的眼神可是很恐怖的。 阿布也懒得管这个自我感觉两好的人,甩开奥莱恩搭在肩上的手,对布莱克兄弟介绍道:“这是tom marvolo riddle,不过他不喜欢别人叫他tom,他有一个中午名字,炎清.yang,你们可以叫他炎或者里德尔。” “炎,这位是阿尔法的.布莱克,旁边的叫西格纳斯.布莱克,矮个的是奥莱恩.布莱克。”阿布很少叫杨炎清的名字,主要是他的名字太多了,他都不知道要叫哪个,所以一直用‘喂’、‘诶’、‘混蛋’、‘小鬼’等代替。只是今天人太多,就很给面子的叫了一声‘炎’。 “喂,你这个家伙,说谁矮,我只是比你们小罢了,以后我会长高的。”奥莱恩不满的叫嚣,但是没人理会他。 可怜的家伙! 对于称呼什么的杨炎清现在已经看开了,但阿布这么亲密的叫他‘炎’,听着还挺舒服的,而且对于刚刚阿布甩开奥莱恩的举动也愉悦了杨炎清,所以也没有再板着脸,主动和他们大招呼。 “你们好,布莱克先生们!”布莱克家一直以来子嗣繁盛,家族也兴旺,最后却也算是断送在他的手中,因为他的暴政,使得他们家族走向落寞,特别是奥莱恩,他的两个儿子也都 因为他的原因而死去——就算其中一个在他看来是咎由自取——所以对于刚刚他将手臂搭在阿布肩上的行为,他也没有怎么‘惩罚’他,不过下一次,就不一定了。 “你好,里德尔先生,这个姓很特别,你是第一次到英国的,之前我们没有见过你,要知道巫师界就这么一块地方,很难想象您这么出色的人,而我们没有见过或者听过。”阿尔法德半开玩笑的试探。毕竟从杨炎清身上的气质来看不像是普通人,而且和马尔福认识并得到他认可的,就更加不简单了,但是里德尔的姓氏他都没有听过。 “谢谢你的赞美,的确,我虽然出生在英国,但经常和我的父母去旅行,所以对于英国的巫师界不怎么熟悉。”对于这种小儿科,杨炎清根本不放在眼里,只是简单的将话题引向别处。 “真的,那么你去过哪些地方?”果然奥莱恩.逗逼.傻冒.布莱克上钩了。 杨炎清正想回答,突然脸色一变,撑起手掌几人所在的位子出现了一个椭圆形的黑色光圈,将几人护住,随之而来的是货架倒塌压在光圈上的场景。货架上的魔杖倒了一地,看上去非常的凌乱。 “天呐,奥莱恩、艾尔、西格你们没事吧!“自知闯祸了的沃尔布加赶忙喊道。 奥利凡德将手中的魔杖一挥,霎时,整间店铺恢复成立原样:“布莱克小姐,不要担心,我想这几位先生都没有什么!“ 此时柳克利霞已经跑到奥莱恩他们几个面前查看了,毕竟她是长姐,今天出来也想父母保证了会照看好他们的,如果出了什么事,她也难辞其咎。 “我们没事,你不用这么紧张,是里德尔救了我们。”奥莱恩看到她紧张的样子,连忙解释到。 看到几人真没没事,柳克利霞也松了一口气,也感觉到不好意思,毕竟刚刚的那场意外,是沃尔布加弄得——虽然她并不是故意的,只是在试魔杖的时候动静稍微大了一点,而站在货架旁的几人被波及到了,而且她刚刚也只在乎几个弟弟的安危,变现的过于激动了。 “抱歉,阿布,还有这位先生,刚刚的事故差点连累你们,还有谢谢您救了我弟弟。” “这没什么,您不用太在意,布莱克小姐,刚刚只是意外,而且我也只是在救自己,而且没有我,布莱克先生们也有能力自保。”杨炎清绅士的回到。 柳克利霞看到杨炎清至始至终这般优雅淡定,配上这无懈可击的外貌,不由得脸红了,当然只是一下下,接着说道:“您太谦虚了,不管怎样是你救了,我的弟弟们,不知您是否有时间,我要好好的感谢您一下。” “我们该走了,父亲还在冰激凌店里等我们呢?”阿布适当的插足,对与杨炎清老是有意无意的惹桃花,他早就习惯了,对于怎样摆脱桃花也非常的有经验,“不好意思,柳克利霞,我的父亲还在等我,我们还有东西没有买,要先走了,说着就拉着杨炎清往外走。 “等一下,马尔福先生,您的魔杖的内芯属性还没有查清楚呢?“奥利凡德连忙叫住阿布,其实他想留下杨炎清来着,请教一下他关于魔杖的挑选方法,实在是太奇特了。 只是他注定要失望了,阿布直接拿了自己的魔杖,在柜台上放了十个金加隆,“没关系,您可以慢慢查,倒时查到了写信给我,那么,再见,先生。” 。。。。。。 看着远去的两人,沃尔布加一阵无语,“柳克利霞,你刚刚是思春了吗?” “去挑你的魔杖!”柳克利霞‘狠狠’的回到,阿布那个家伙,真是的,干嘛一副防御第三者的姿态,虽然,那位里德尔确实很帅,但她也需要时间观察,在看要不要下手啊! 几个弟弟妹妹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笑了出来。 。。。。。。 “你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杨炎清看着牵着他的手狂奔的阿布问道,这么小孩子气阿布只会在熟悉的人面前表露出来,布莱克家和阿布很熟吗? “没关系啦,我们几个从小就一块长大,而我也没有兄弟姐妹 ,柳克利霞几个在没有利益纠缠的情况下对我还是很照顾的,这点小事不会放在心上,而且再过几天我就要去上学了,可能要一个学期在见你了,你不想和我多玩一会吗?”阿布回到,“还是你还想和柳克利霞多呆一会,和她一起玩?” “……”杨炎清。 对角巷其实不大,弗罗林冷饮店离奥利凡德魔杖店不远,两人走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就到了,雷奥卡斯就坐在窗户边上,两人一进去就看到了,只是没有想到他的对面还有一个人,看上去又高又瘦,赤褐色长发和胡子,长长的鹰钩鼻,不过看上去好像被人给打断一般,带着渐渐的巫师帽,看上去有点滑稽,只是半月形眼镜下锐利而明亮的湛蓝色眼睛,极具穿透性。 邓布利多!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杨炎清勾了勾嘴角。 作者有话要说:我挺喜欢克莱克家的,主要是v时代就他们家和马尔福家出镜率最高,邓布利多这个人还真难写,不知道亲们对他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第56章 雷奥卡斯vs邓布利多vs杨炎清 坩埚、魔药瓶、望远镜这些仪器很普通,也不需要像购买长袍制服那般要小巫师测量身形,也不需要像购买魔杖那般要小巫师亲自去挑选,所以雷奥卡斯.土豪.马尔福直接去了成品店,把店里最贵的质地最好的仪器打包走了。 之后就来到了与自家儿子约好的弗罗林冷饮店,点了店里新出品的几种冰激凌,找了一个靠窗视野开阔的位子,等待着与自家儿子的会和,期间给了店里一个服务员一个硬币让他帮忙买了一份预言家日报来打发时间。 “马尔福先生,真巧,没想到会在这遇到您,真没想到我们会有相同的爱好。”正当雷奥卡斯看到报纸政策版面关于魔法部选举的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雷奥卡斯随之抬头。 赤褐色长发和胡子,短截的鹰钩鼻,花哨的粉色长袍,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巧克力味的冰激凌,看似在和雷奥卡斯打招呼,但眼神时不时的瞄向桌上各种口味的冰激凌。 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 这个家伙怎么会在这里? “邓布利多教授,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好久不见了!”对于自家儿子未来的教授,雷奥卡斯虽然不待见,但是也不会得罪他。 “马尔福先生不用客气,叫我阿不思就行了!”邓布利多自来熟的坐在了雷奥卡斯的对面,又舀了一大口冰激凌放在嘴里。 “……”雷奥卡斯。 话说他们很熟吗?‘阿不思’什么的实在是叫不出口。 邓布利多比雷奥卡斯大四岁,两人也曾在霍格沃茨一起上过学,不过一个在格兰芬多,一个在斯莱特林,又不是同一个年级,所以两人几乎没有什么交集。后来等到雷奥卡斯上四年级的时候,邓布利多毕业了,申请留在霍格沃茨当老师,正巧当时的变形课教授年岁大了需要找人接替,就让邓布利多先担任变形课的助教,熟悉一下教程,期间身为助教的邓布利多也成教导过他们这些原本的学弟学妹们。 不过这个家伙是格兰芬多的,很多时候,特别是在斯莱特林对上格兰芬多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的偏帮这那帮莽撞没头脑的格兰芬多,所以以马尔福为首的斯莱特林都不怎么待见这个家伙。 后来雷奥卡斯顺利的毕业了,两人就更加没有交集了,不过对不利多这个家伙确实有两下子,在学生时代的时候成绩就一直很不错,虽然不是贵族,但是在格兰芬多的声望一直很高,丝毫不下于隶属于格兰芬多的几个贵族继承人。在儿子的通知书上知道这个家伙已经担任了副校长了——晋升的还真快,这个可能与前年他发现龙血12种用途,并且得到梅林一级勋章有关,不出意外的话,下一届霍格沃茨的校长就是他了,对于斯莱特林来说,这真不是一个好消息。 “有什么事吗,邓布利多教授?“雷奥卡斯还真不想与他磨,这个家伙可不是表面上那班简单,好不容易请了一趟假,陪自己儿子来买东西,可别被给他破坏了。 “没什么,只是没有想到马尔福先生会喜欢这里的冰激凌,过来和你打声招呼而已。”邓布利多自认为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天晓得对面的雷奥卡斯看了有多胃疼了,对于颜控的马尔福来说,邓布利多那满脸胡须的脸庞实在是妨碍他的审美观,天知道他两明明差不多的年级,问什么这个家伙要把自己弄得可以当他老爹的样子。 “父亲!”正在雷奥卡斯纠结胃疼的时候,阿布天使般的声音将儿控马尔福瞬间治愈了。紧接着就看到自己完美精致的儿子拿着魔杖兴冲冲的向自己走来——雷奥卡斯果断的巫师了与阿布形影不离的杨炎清。 阿布并不认识邓布利多,这么多年来随心所欲关了,对于不合眼缘的人,都不会主动去搭理,所以彻底的无视了坐在自己父亲对面的、形象不怎么靠谱的怪老头。 “哇,父亲,你怎么买了这么多冰激凌?”阿布很自然的坐在了雷奥卡斯的身边,看着桌上各种颜色口味的冰激凌幸福的浑身冒着甜美的泡泡。 雷奥卡斯看着这样的阿布,森森的觉得自己的儿子太好拐了,为什么几个冰激凌就让他幸福成这个样子,虽然这样的儿子很可爱——但是,作为马尔福的继承人这个样子真的好吗——还有这么软萌的儿子是谁教育出来的!!! “阿嚏“ 远在中国的寸心打了一个喷嚏,揉了揉鼻子,难道两个孩子在想我了,看来得快点回去了。 “父亲,这是我的魔杖!“阿布拿了一个香草口味的冰激凌吃了起来,顺便将自己的魔杖给自己的父亲欣赏一下,”好看吧,只有这么华丽的魔杖才配得上身为马尔福的我了!“好像他关注的重点不太对! “非常不错,这上面的雕文非常符合马尔福的品味!”雷奥卡斯拿着这个十三英寸的银白色魔杖观看。 “……”邓布利多。 “……“杨炎清。 雷奥卡斯选择的位子靠着窗边,只能两两对坐,雷奥卡斯坐在对门方向的里边,阿布坐在他右边,邓布利多坐在他的对面,所以跟在阿布后面的杨炎清只能——坐在邓布利多的旁边! 杨炎清努力阻止自己抽出的嘴角,泰然自若的坐在了邓布利多旁边,梅林的短裤,虽然对于前世的仇恨终于放下了,但是想让他和邓布利多和平共处实在是个问题,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杨炎清始终不待见这个老蜜蜂。 邓布利多那对被半月形眼睛遮挡的双眼,看着这个刚刚出现的年轻人,在看到他的一瞬间他还以为看到了盖勒特格林德沃,尽管容貌不同,但是两人的气质实在是太像了,这个少年拥有着不逊于他的魔力,运筹帷幄的从容,还有双眼掩饰不住的野心…… 看着这样的杨炎清,邓布利多下意识的捏紧了魔杖,英国什么时候有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了,而且看样子还和马尔福交好。 “马尔福先生不介绍一下这位小先生吗?“看到杨炎清没有自我介绍的打算,邓布利多只能问旁边的‘二十四孝老爸’实在是难以想象,马尔福在私下里会这么宠儿子,他难道没有看见有外人在场吗。 “哦,抱歉,邓布利多教授,没想到你还在这里!“雷奥卡斯毫无诚意的道歉,并且适当的表现一下自己对他的不欢迎。 “没关系,小马尔福先生很可爱,要是我有这样的儿子,我也会对别的事视而不见的。”显然邓布利多的脸皮特别厚,完全的无视了雷奥卡斯让他滚蛋的意思。 ‘就你这未老先衰的样子,还想生出阿布这样的孩子,先把你眼角的皱纹扯扯吧!’马尔福心里吐槽。果然不管是什么时候邓布利多都是最讨厌的。 但吐槽归吐槽,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指着杨炎清对邓布利多说道:“这位是我儿子的朋友tom marvolo riddle,今天是陪我儿子来买学习用品的。”接着又对杨炎清介绍到:“这位是霍格沃茨的副校长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对于这两人雷奥卡斯都不怎么待见,随他们两去折腾吧,虽然邓布利多很难缠,但是那个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乐得在一边看好戏,哈哈! “你好!邓布利多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从年龄上看杨炎清算是小辈,所以先出声打了招呼。 “里德尔小先生,素我冒昧,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字,请问你是哪里人,在那个学校读书的?要知道我是霍格沃茨的校长,对于你这样优秀的孩子免不了有些好奇。”邓布利多边说着,边扶了扶鼻梁上的那副半月形的眼镜。 杨炎清漫不经心的转着食指上的空间戒指,并没有立刻回答邓布利多的问题,主要是现在的场景让他忍不住想起了上辈子初见邓布利多的场景。 那个时候他还只是孤儿院受人排挤毫无力量的可怜虫,并且自欺欺人的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存在,直到获得了霍格沃茨的通知书,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对于那位通知书上写的将会引导他买学习用品的教授,他忐忑的期待着。 只是这位他一直期待的教授,从孤儿院院长那里听到了一些‘汤姆里德尔’的劣迹,——吊死一个孩子的兔子,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和诱拐两个孩子进海边山洞等事之后,也没有进一步的求证,而是第一次见面就烧毁了他的衣柜,里面是身为孤儿的他唯一的家当以及他的战利品! 从那一刻起,他对力量的渴望无与伦比的强大。 哈!多么可笑,这个家伙一直都将自己恼补成正义的化身,可他永远也不会认识到,正是他的自以为是,才成就了一个,别人连名字都不敢提的魔王。 “我是英国人,只不过我没有在魔法学校读书,我认为读书实在是没有毁灭世界来的好玩!“杨炎清黑色的瞳孔直视邓布利多那双睿智有悲天悯人的双眼,开口轻轻的说道,带着一丝疯狂。 邓布利多听完杨炎清的话,蓝色的瞳孔微缩,猛地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身边这个充满黑暗气息的少年。 对面的马尔福父子也不吃冰激凌,不讨论魔杖花纹了,都齐刷刷的看向云淡风轻,好像刚刚没有说什么的杨炎清。 看着在场三人的举动,杨炎清轻笑道:“我开玩笑的,邓布利多教授实在是太认真了,这个世界这么美好,我怎么可能会把她毁灭呢?” 作者有话要说:v殿v587! 清大家多多留评,给我更文的动力,谢谢 第57章 蠢萌兔+前往霍格沃茨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开学这一天。 期间阿布去了里德尔庄园,从那里顺了一直红眼小白兔作为宠物,准备带到学校去,此兔子在庄园各个神兽之中能力是-5的渣渣,最厉害的绝招就是放一个小火球,除此之外只会卖萌耍赖。 这只是一只刚刚有了灵识的玉兔精,那个时候寸心刚刚炼制出了空间,就缠着杨戬天上地下的为她收罗奇珍异兽,精灵草木,来填充自己的空间。一些地仙草头神,以及和杨戬交好的神仙也纷纷来送礼,嫦娥就送了她家产的玉兔。 寸心也没有闹别扭,秉着不要白不要的心里,安然的收下了礼物,顺便又讨要了几株玉桂,和一些息壤。 不过这只玉兔一点也没有嫦娥怀里抱着的高冷,除了抢食的时候放个火球,其他地方和普通的小白兔没什么两样,就被寸心遗忘在了某个角落。 后来玉兔这一批驻扎在空间里的灵物,再后来随着寸心来到这个时空,驻扎在他们新建的里德尔庄园,一直处于放养状态。 至于为什么阿布会选择这样一只一点也不拉轰的宠物,阿布会偷偷的告诉你,这只蠢萌兔的眼睛像极了某人,每次看到这只蠢萌兔眨巴着亮晶晶红艳艳的大眼睛,翻着白软软的小肚皮,跪舔着求抚摸求包养的样子,让阿布的身心得到了极度的满足于舒爽。 以至于这只战斗力为-5的蠢萌小白兔,就从众多的灵兽圣兽神兽中脱颖而出,成为了阿布的宠物及贴身保镖(这个有待考虑)。 马尔福一家站在红色外皮的蒸汽火车下,依依惜别。蠢萌兔暂时躺在了马尔福夫人怀中,这只不知道什么品种,会喷火的小白兔,时不时的翻起肚皮卖个萌、范个蠢,就俘获了马尔福庄园,上至女主人,下至女仆全体性别为女的生物的芳心。 周围是挤挤嚷嚷的人群,有学生,也有想阿布父母这样送行的家长,学生们有些早早就穿上了巫师的袍子,有一些明显还穿着麻瓜的衣服。人群说话的声音嗡嗡糟糟的,一车车的行李从阿布身边被拖来拖去,蠢萌兔看着关在笼子里或者脚上拴着锁链的蟾蜍或者猫头鹰,在对比一下自己的待遇,傲娇的挺了挺小胸脯,果然他是与众不同的。 只从会英国之后,阿布就回家住了,因为几年没有好好和家人相聚,又有马上就要上霍格沃茨,所以这几天基本上都和家人培养感情。 杨炎清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所以两人相处的时间少了,不过阿布身上有着杨炎清给的斯莱特林吊坠,杨炎清跟着寸心学了几年的炼金术以及炼器锻造,这个吊坠被杨炎清进行改装了一下,不仅是随时可以进里德尔庄园的门钥匙,还拥有通讯功能,两人每天晚上都进行着通化。 杨炎清知道雷奥卡斯看自己不顺眼,所以今天只是马尔福一家送阿布到车站,识趣的没有来凑热闹。 因为杨炎清在昨晚已经翻了马尔福庄园的墙,先和小阿布道了别,现在的阿布已经十一岁了,对于感情也懵懵懂懂的知道了一些,加上这几天儿控马尔福爹,时不时的有意无意的展现自己的孔雀本质,并暗示阿布,无论如何马尔福都是上面的! 对于这些阿布并不怎么理解,但是不影响现在阿布每次看到杨炎清都会不自在的脸红,特别是昨天晚上,杨炎清给了他一个晚安吻的时候,他的心跳的厉害。 之后阿布回想起父亲对他说的话,考虑着将杨炎清拿下,让他冠上马尔福这个姓的可能性,貌似——很低! 。。。。。。 听着自家父母的一番嘱咐,阿布抱着蠢萌兔上了列车,找到了自家的车厢。 马尔福是霍格沃茨的董事之一,不管在哪都会有贫富差距,贵族什么的都会有特权,在英国巫师界这一亩三分地,马尔福算是金字塔顶端的,所以阿布的车厢最靠前,也是最大的,唯一可以比肩的只有布莱克家的车厢,就在阿布的对面。 阿布上车后将蠢萌兔放在了边上的车坐上,默默数了3、2、1。 “咚咚”礼貌的敲门声。 “请进!“阿布了然的开口道。 “嗨,马尔福!“ “好久不见,阿布!“布莱克和几个以前的玩伴一贯而入,对于这几年阿布的突然‘失踪’很多人都感到好奇,但是马尔福家族并没有说什么,大家默契的都没有问什么,至少明面上没什么。但是背地里都没少打探,毕竟马尔福家的人一向高调,他们无时无刻的不在社交圈里展现自己的能力财富以及美貌,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实在是不符合马尔福的风格。 但是这位马尔福小少爷就像突然蒸发了一样,越是这样就越让人好奇。现在这位小少爷回来了,这些心思深沉的小蛇就用自己的方式来打探了。 这是贵族间的潜规则,阿布这几年跟着杨炎清东奔西跑,很久没有接触这些交际了,但这并不妨碍他的交集手腕,马尔福在这方面有着天生的能力。 来的几个人都算是和马尔福差不多地位的,而且家族来往密切,出了布莱克,还有普林斯、扎比尼和帕金森等等,当然,除了沃尔布加意外另外几人都比阿布大,但这并不影响什么。 几条小蛇你来我往的试探着,阿布不半真半假的将这几年的经历,讲给他们听,这样的虚与委蛇的谈话,也挺有趣的。 毕竟都是小孩子,就算再怎么变现的成熟,对于冒险游历什么的都会感兴趣,阿布说的这几年的经历,几人听了也都不由得羡慕,对于阿布口中的里德尔也产生了几分好奇。 没多久火车就要到站了,几人也意犹未尽的回到自己的车厢。下了火车,布莱克一行人出了和他同龄的沃尔布加,都从另一条路离开了。 蠢萌兔没有跟随行李部队先一步抵达霍格沃茨,而是在下车前钻进了阿布的巫师袍里面,呼呼大睡。阿布也有着他。 而一年级的新生则跟着一个一个高大的巫师穿过狭窄的小路,来到一片湖泊上。 阿布他们的运气很不好,下或者的时候天就下起了蒙蒙细雨,一路走来雨势越来越大,包括阿布在内,几个小巫师全身都湿透了,脚下的路一片泥泞。 听了那个高大巫师让他们上船的指令,阿布和沃尔布加踏上了小船。和他们一起的是两个胖胖的男生克拉布与高尔,他们虽然也算是贵族,但是和马尔福布莱克是不能比的,需要要依附于他们,沃尔布加扫了他们一眼,没有和他们攀谈的意思,高台下巴,一言不发。 等所有人上了船,一队小船划过黑色的湖泊。雨势也小了一点,但仍淅淅沥沥的下着,沃尔布加只觉得整个人有些冷的有点瑟瑟发抖,这该死的鬼天气! 或许大家都觉得非常冷,空气十分沉闷,没有一个人有说话声。 阿布身上带着杨炎清给他的炼金防御手镯,这点雨根本淋不到他,因为天黑所以在场的人根本看不到,阿布身上有着一层薄薄的气体,挡住了雨势的攻击。 感受到了身旁三人在冷的发抖,阿布挥了挥魔杖,给他们施了一个保温咒,尽管第一次做,但效果不错,沃尔布加三人觉得暖和不少,手脚都不冰了。 “谢谢你,阿布!”沃尔布加开口谢道。 “谢谢,马尔福先生!”高尔他们地位没有阿布他们高,所以两人用了敬语。 “不客气!”阿布回到。毕竟是同坐一条船的,在能力范围内,阿布不介意给予他们一些好处,既能展现一下实力,又能拉进一下彼此的关系,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几个都会进斯莱特林,以后有七年相处的时间,多多搞好同学关系,没什么不好。 船已驶到湖面的中心。湖对岸是一座高高的山坡,山坡上一座巍峨的城堡直直的耸立,顶端没入云端。四周,狂风肆虐,一扇扇窗户布满了斑斑雨滴,有些阴森,但也不损它的宏伟。 看着眼前高耸的城堡,阿布有些激动,对于英国的巫师来说霍格沃茨在他们心目中的神圣的存在,他们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而后他们的孩子也会追逐他们的脚步…… 霍格沃茨,孕育巫师的摇篮! 。。。。。。 下了船,在高大巫师的带领下,一群小萝卜头终于到达了霍格沃茨城堡。 城堡门一打开,邓布利多和一个身材肥胖的教授来迎接新生。 “哎。今天的天气真是糟糕。”邓布利多和那位身材肥胖的教授教授一边不停的挥舞着魔杖替一年级的新生们施放着干燥咒和保暖咒,一边为新生分发着预防感冒的魔药,嘴里还不忘念叨念叨。 这是城堡幽灵穿过墙壁飞了过来,有几个想要穿过小巫师的身体,但是被那个肥胖的巫师制止了:“伙计们,这些小豆丁可是淋着雨过来的,经不起你们的折腾,你们的欢迎仪式先缓一缓吧!” “是没,那真可惜!”几个幽灵停在半空中。 这时,躲在阿布长袍里的蠢萌兔醒了,看到半空中漂浮的几个乳白色物体,突然间觉得有点饿,那些东西也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于是运气很久都没有熨斗的灵力,想将那些美味的甜点吸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冰零雪的地雷 感谢三分春色的地雷 第58章 霍格沃茨分院+武术教练 斯拉格霍恩已经提醒了幽灵们注意分寸,所以他们也不敢做的太过,毕竟他们是幽灵,身上带着阴气,这些小巫师刚刚冒着大雨来的,再和他们亲密接触,很容易生病。 虽然不能穿过那些新来的菜鸟小巫师的身体,给他们一个‘难忘’的欢迎仪式,但是这几只透明的生物,就这样直挺挺的飘在半空中还是吓坏了那些刚刚来巫师界的父母是麻瓜的孩子。 看着下面几只害怕的挤在一起的小动物,幽灵们觉得很满足,邓布利多和斯拉格霍恩都忙着给这些新生施保暖咒和派发魔药,暂时没空关注这些恶作剧——这些都是城堡的幽灵,和霍格沃茨缔结了契约,是无法伤害这些小巫师的。 只是报应来的太快,还没有等他们得瑟完,就感觉到了一阵恐怖的吸力,似乎要将它们仅有的魂魄给吸走,还带着阵阵威压,使他们发不出任何声响,这是从没有过的感觉,比死亡还要恐惧! 万幸的是它们是霍格沃茨的幽灵,受到整个城堡的庇护,就在它们被眸子恐怖力量吸走的时候,霍格沃茨震颤了一下,直接压制了蠢萌兔的毫无经过大脑的行为,蠢萌兔被霍格沃茨强行阻断了法力,那些功力一下子没有收住,被反弹了回来,虽然没有受伤,但是由于惯性的原因,整个兔身从阿布身上被弹落了下来,中间翻了三个跟头。 几只幽灵没有威压的压制,能够行动了之后,吓得尖叫,动作一致的奔向霍格沃茨,以寻求更深的庇护。 事情的发生只是刹那的时间,很多目睹了全程的小动物懵懵懂懂的看着‘生死极速’奔跑的幽灵们,满脑子的问好,这些家伙到底是来干嘛的? 而邓布利多和斯拉格霍恩还没有派发完药剂,所以并没有关注到这些,只是莫名的听到幽灵们高分贝的尖叫,等他们回头的时候,只看到幽灵逃跑后的滚滚浓烟。 唯一对刚才所发生的事有所了解的阿布,从地上捡起摔懵了的蠢萌兔从新塞进衣袖,当然, 动作一点也不轻柔。表面上依然一副傲娇淡然的模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来和某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脸皮也练出来了。 不过这只兔子太不让人省心了,看样子要好好调教一下了,不然,就这一猪队友,以后说不定被它坑了也说不定。 重新窝在暖和的衣袖里的蠢萌兔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咦,难道刚刚睡醒的时候,吹了冷风,感冒了?蠢萌兔疑惑的想着。 邓布利多整顿好小巫师之后,简单的向在场的小巫师介绍了这所学校和四个学院,期间有意无意的扫视了一下阿布。 介绍完,霍格沃茨的大门打开了,邓布利多敞开手臂,对着小菜鸟们说道:“欢迎来到霍格沃茨!” 小菜鸟们听了这句话,都显得很兴奋,只有阿布在一旁抽嘴角,主要是邓布利多今天的造型布——满银色星星的深紫色长袍,带着尖尖的睡帽——整一个马戏团里的小丑,加上他刚刚的动作,就像是马戏团的开幕式。 跟随着大部队从大门进入,阿布就觉得自己进入了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世界。辉煌庄严的城堡,高的几乎看不到顶的天花板,豪华的大理石楼梯直通楼上。 走出房间,穿过门厅,经过后边一道双开们进入豪华的餐厅。 阿布之前跟着杨炎清东奔西走,也见识过了不少神奇美妙、富丽堂皇的地方,不说别的就单单里德尔庄园就和神秘典雅,只是真正看到霍格沃茨的时候,他还是很激动,因为他是巫师,而霍格沃茨是巫师的历史、巫师的文明。 学院其他班级的同学都已经围坐在四张长桌旁,桌子上方成千上万只飘荡在半空中的蜡烛照亮餐厅。四张桌上摆着熠熠闪光的金盘和高脚酒杯。新生们在几百人的注视中僵硬的站着,心里为了呆会的分院仪式而忐忑不安。 “天啊,看天花板!”一个赞叹的声音响起,孩子们抬头,只见天鹅绒般漆黑的顶棚上点点星光闪烁,没有星河的浩瀚,但有着星座的神秘。此时的阿布也真正的融入到了这次的旅行之中,为霍格沃茨感到敬畏。 “这里施过法术,看起来跟外边的天空一样,“一位纯血小巫师为着身边的人解惑,整个天花板就像是一片纯净的星空,吸引着小巫师欣赏驻足。 突然阿布感到一股视线凝聚在自己身上,好奇的抬头看向教授坐的位子,当看到来人的时候,冰蓝色的瞳孔收缩了一下——杨炎清,这个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无怪乎阿布一眼就注意到了教授桌上的杨炎清,主要是一群平均年龄看起来在四十上下、长得奇形怪状的老家伙里边,突然出现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精致英俊,贵气逼人的小鲜肉,视觉冲击不是一般的大啊! 很明显关注杨炎清的不仅仅是阿布,几乎在场的二年级以上的所有斯莱特林、格兰芬多、拉文克劳、以及赫奇帕奇的小动物都在关注这个坐在教授席上,突然冒出来的,看起来很神秘,并没有比他们大几岁的男孩。 杨炎清看到阿布投向他的目光,优雅的举起杯中的红酒,嘴角勾勒出一抹坏笑,隔空向阿布敬了一下,一饮而尽。阿布别扭的将脸转向另一边,不去看这个自作主张又不提前跟自己打招呼的家伙,顺便将手伸进袖子里,对着蠢萌兔一阵蹂躏。 可怜的小兔子,受了这无妄之灾! 在场的几个和杨炎清有一面之缘的布莱克,是了解坐在教授席上的那个人和阿布的关系匪浅,但现在分院仪式就要开始了,而且这里人多也不好再这里试探。沃尔布加望着旁边,一脸别扭的阿布,总感觉聪明狡黠的马尔福继承人一碰到这个人,智商明显下降到幼儿期,不过这并不关她的事? 分院仪式很快几开始了,人群变得安静。气氛开始变得紧张,奇异的,阿布也开始紧张起来,他知道自己肯定是会分到斯莱特林的,但是具体怎样分院,他死缠烂打这自己的父亲,就快磨破嘴皮子了,都没有套出话来,只听父亲说这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阿布慢慢的运气,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虽然在场的小豆丁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使出全力也是对对手的尊重——至于队手需不需要这样的‘尊重’,阿布就不管了! 但是接下来的过程,实在是超乎阿布的想象—— 首先正前方中央椅子上的破烂帽子——分院帽先来了一段激情洋溢的演唱,这破落嗓音差点将阿布体内运气的真气打乱。 当这帽子唱完整首歌,阿布整个人的感觉都不好了,接着副院长邓布利多走到帽子旁边,手里拿着新生的名单:“下面我叫到名字的同学,请一个个上来!“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没想到第一个就叫到了阿布的名字,不过名单都是按字母排的,而阿布正好是a开头。 阿布闻声走了上去,在此期间阿布有了不好的预感,当邓布利多拿着那顶好像已经几百年没有洗过了的帽子要往他头上套的时候,阿布整个人都绷直了,梅林在上,他宁可和巨怪去搏斗,也不要带着个东西。 不过幸好,分院帽刚刚要碰到阿布头发的时候,杨炎清清丽的双眼微微一眯,霎时,分院帽那破锣嗓子高分贝的喊道:“斯莱特林!“ 分的可真快啊,在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这得有‘多斯莱特林’才能分到斯莱特林啊!一旁拿着帽子的邓布利多眼神惊疑不定,上一次他与马尔福父子两接触了,这位小马尔福一直赖在他父亲的怀里,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虽然娇贵,但看着也单纯,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了那个和格林德沃气质非常相像的少年身上,从而忽略了他。 目前看来,这位小马尔福先生也不简单啊! 阿布松了一口气,淡定的站了起来,向教授席鞠了一个躬,然后优雅的走到斯莱特林的上桌上面,长桌上想起了矜持却热烈的掌声。 长桌的最前面空了一个位子给了阿布,阿布完全没有心理负担的坐在了学长们的中间,斯莱特林等级分明,主要看家世与实力,论家世,马尔福当之无愧的站在贵族顶端,论实力,刚刚分院的时候可是以最快的速度确定阿布的属性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差到哪去?反正无论如何都不能得罪他! 接下来,邓布利多一个个的叫着新生的名字,一个个的上台套帽子,不过那些小家伙分的可没有阿布这么快,差不多要一两分钟才能决定去那个学院。 当然那些小巫师也不可能向阿布那样从容淡定,毕竟有几百人注视这你,这些小菜鸟第一次碰到这种‘大场面’基本上上去的时候都是同手同脚,下去的时候也是同手同脚,稍微几个表现好的,也会向教授鞠躬,绝对学不来阿布的从容优雅。好有更搞笑的是一个小巫师测试完后,直接跑向自己学院的长桌,帽子都忘记摘下来了。 杨炎清看着下面紧张无措的小菜鸟们,又回想阿布刚才的表现,心底深处一股自豪感。 分院分好后,校长阿芒多.迪佩特站起来说了几句没什么意义的演讲,听的阿布昏昏欲睡,接着就对大家介绍杨炎清了:“想必大家都好奇我身边的这位先生,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这位是tom marvolo riddle先生,他将是我们这学期新增的武术教授,这门课,只对三年级以下的小巫师开放,当然三年以上的可以选修报名!“ 杨炎清顺着校长的话,站了起来,对着下面那些稚气的面孔微微一笑:“大家好,接下来这一学期我将会是你们的武术教授,,希望我们相处的愉快!” 杨炎清的话一说完,下面唧唧喳喳的已经讨开了,基本上都是关于这位年轻的过分的教授的,也对于‘武术’也存在着好奇。 “天呐。他好帅!” “我感到我的心不是自己的了?“ “等一下我一定要去报名这门课!“ 以上基本上是霍格沃茨女生代表。 “武术是什么,为什么高年级的不学,而去教低年级的?” “武术是麻瓜的一种格斗,没什么厉害的。” “里德尔这个姓没有听说过啊,是麻种巫师吗?” “他几岁了,看上去还没有我大,怎么会成为教授?” “武术教授,巫师学习武术干嘛?” 以上基本上是霍格沃茨男生代表。 四个长桌上,只有斯莱特林最是安静,他们也在讨论着这位教授,但是并没有瞎嚷嚷,不过很快,大家的热情就被长桌上突然冒出来的美食给分走了。 长途跋涉了这么久又是暴雨,又是分院,在场的小动物都已经饿坏了,就连阿布也不例外,放开手大,吃起来! 这是蠢萌兔不甘寂寞的出来刷存在感了,本来阿布这一桌的孩子吃的是最优雅的,他们的礼仪是刻在骨子里的,与格兰芬多的粗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也为此自豪,但是,谁能告诉他们这只在他们长桌上蹦跶的欢快、吃相与格兰芬多毫不逊色的兔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有,你一直兔子抱着鸡腿啃正常吗? 而作为主人的阿布小朋友,很想将这只蠢萌兔扔到教授桌上看戏的某人脸上,太丢脸了,你对得起‘玉兔’这个词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在外婆家玩。 蠢萌兔的原形是我外婆家的那只小白兔,是我哥从网上买来的,刚买的时候只有巴掌大小,超级可爱的一只,我哥买来哄我嫂子开心的,只是这只兔子特能吃,而且随地大小便,被我哥嫌弃了,将它扔给了我外公外婆,给他们作伴了。 外公外婆住在山里,家里的院子很大,养了鸡鸭鹅猫狗猪,外婆没有养宠物的经验,,就将这只兔子和土猫土狗鸡鸭鹅一起放养,就不管它了,这只兔子‘交际能力’很好,没几天就和猫猫狗狗,小鸡小鸭这些不是同种族的动物混熟了,小狗撒欢的乱跑的时候这只兔子也撒欢的跟在后面乱跳;小猫咪和老猫一起躺在草墩里晒太阳的时候,它也会挤到它们中间睡觉,小鸡小鸭们在草丛里捉虫子吃的时候它也会跟着凑热闹——不过它是吃草。 这只兔子什么都吃,青菜萝卜,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有黄瓜玉米笋包菜苹果香蕉西瓜葡萄……在外婆家养了三个月巴掌大的兔子,目前已经到我膝盖上了,整一只巨无霸兔子,多少重我不清楚,但我是抱不动的。 这家伙一点也不怕人,我们吃饭的时候,和小狗老猫一起在桌子底下卖萌求投喂,就算给它吃白米饭它也吃的麻麻香。晚上被我外婆和猫狗一起关在小屋里,几只小动物完全没有隔阂的打打闹闹,一起舔毛抓痒,更搞笑的是老猫给小猫喂奶的时候,这只兔子也往上凑,搞的老猫没有办法,将三只小猫叼到木架子上喂它的孩子,这只兔子瞪着它的小白腿也想上去,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怎么也跳不上去,一旁的小狗意外它在玩什么也跟着兔子跳,上面的老猫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两只二货,非常的不屑。 我在旁边看的笑的直抽筋,每次看到这几只完全没有隔阂的玩耍的时候,我都觉得很神奇。 ps蠢作者的懒虫又出来了,这章是被冰零雪小伙伴的地雷给炸出来的,谢谢亲的地雷啊,都弄的我不好意思偷懒了,呵呵。 第59章 兔子继续卖蠢中 霍格沃茨的晚餐很丰盛,就算是在家锦衣玉食的斯莱特林的少爷小姐们,对此也不怎么挑剔,特别是‘长途跋涉’的新生。 正当大家或细嚼慢咽、或狼吞虎咽的吃着晚餐的时候,一只小又肥的小白兔,不知从哪个地方溜了出来,正拿着鸡腿啃的欢快的高尔,对于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用眨巴眨巴着红彤彤的大眼睛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小白兔,表示很疑惑。 ‘这只也是霍格沃茨的产物吗?’ ‘看上去和普通的兔子没什么两样,而且它干嘛老是盯着自己?’ ‘不过好可爱呢!’ 兔子菌溜出来到时候很小心,确定没有被自己的阿布小主人发现,桌上的食物好多啊,兔子菌狠狠的吸了吸鼻子,好久没有吃人类的食物了呢。 和阿布小主人同一桌的人吃的真慢(那是斯文,没见识的蠢兔子!),看样子不用抢食物了,等一下,那个小胖子,吃的怎么这么快,不行好吃的都被他给抢了。 蠢萌兔蹦到小胖子面前,瞪大了自己‘阴郁’的双眼,狠狠的盯着这个敢和它抢食吃的愚蠢的人类,呵呵,总算停下来了,看来它的眼神和杨炎清主人一样,是很有杀伤力的呢,以后就用这招了,省力又实用。 看到小胖子不这么急哄哄的啃鸡腿了,蠢萌兔满意转身用白花花的小屁股对着他——吃起了高尔面前的那盘蛋糕,唔,先从这个人类面前开吃,其他人吃的慢不要紧。 从蠢萌兔蹦到高尔面前开始,长桌上的小蛇就有意无意的打量着这只肥兔子,看上去没什么稀奇的,只是不像一般的兔子那般怕人,应该是某个学生带来的宠物,鉴于这只兔子看上去很干净又可爱,蹦蹦跳跳的也没有碰倒盘子,大家也没有将它赶下去。 没想到这只兔子竟然蹦到了高尔面前,盯了他一会,而后没事人的吃起了高尔面前的蛋糕,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巴掌大的兔子转眼之间就消灭了比它体积还要大的蛋糕,吃完后,还人性化的揉了揉根本没有突起还是软绵绵的小肚子。 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揉完肚子,很自然的喝了一口南瓜汁,又将目光移向了中间那盘烤肉,然后三两下将烤肉吞下了肚,接着又瞄下了另一盘子的鸡腿……、 这些大家都反映过来了,接着也不淡定了,靠!这是神马兔子,这吃饭的速度简直比‘鬼飞球’还快,而且还荤素不计,就这样的吃法,一般人是养得起吗? 这下子大家都不吃了,就看着餐桌上的一边啃鸡腿啃的欢实,一边有用鄙视的眼神瞄着他们的肥兔子,众小蛇有种玄妙的感觉。 看着在餐桌上奔达的欢实的蠢兔子,阿布默默的转过头看向教授席上的某人,又默默的转过头,默默的吃着自己盘子里的食物。 虽然比不上寸心妈妈做的,但也还不错,至于那只蠢兔子,阿布表示,他不认识,蠢萌兔的正牌主人是教授席上的那位。 杨炎清一直关注这斯莱特林这一桌,对于那只到处卖萌的蠢兔子,表示有点幸灾乐祸,阿布选择这只兔子当宠物的原因,杨炎清自然清楚,每次看到这只眼球和自己瞳孔颜色相似的蠢兔子在阿布面前各种的卖萌打滚求包养,杨炎清的胃就有点隐隐作痛。 。。。。。。 斯莱特林桌上的骚动,很快被其他桌上的小动物发现了,纷纷跑到阿布这桌来围观,但这毕竟不是他们的地盘,而且蛇院一直很高傲又特立独行,所以大家也只是远远的围观,一个三年级的斯莱特林的男生看着吃相迅猛的兔子很喜欢,想要逗逗它,此时蠢萌兔正对他面前的一盘火鸡上下其口,此男生故意将一只火鸡的鸡腿拽了下来。 这位学长刚刚将鸡腿拽走,蠢萌兔那对红彤彤的兔眼就阴(直)狠(愣)狠(愣)的盯着他,这位学长被蠢萌兔的眼神萌化了,但还是没有将鸡腿还给它,于是过了几秒后,蠢萌他看到对方没有被自己的眼神给镇住,就发动了攻击。 一团蓝色火苗在众人没有反应的时候,从蠢兔子的口中喷出,只是火苗没有接触到这位学长就被一盆水给熄灭了,紧接着,这只蠢兔子就被气势汹汹的阿布给拎了起来,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从兔子喷火到被人拎着耳朵拖走只是眨眼功夫,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刚刚兔子喷火这个场景,在场围观的人都看见了。 蠢兔子一回到阿布手里就变得特别的乖,老老实实的蹲在阿布身边,两只耳朵塔拉这,它明白自己刚刚又做错事了,所以它很乖,很听阿布小主人的话,特别是杨炎清主人也在场的情况下。 阿布对于刚才这只蠢兔子喷火的事也吓了一跳,还好,杨炎清一直关注着这里,及时组织了这只蠢兔子完全不经过大脑的行为,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阿布,这只是你的宠物吗?”沃尔布加就坐在阿布的旁边,看着这只人性化的兔子忍不住问道,刚刚她没有看错的话这只兔子好像可以喷火,这是神马魔法生物。 “不是!”阿布坚决否定,打死也不承认这只蠢兔子是他的宠物。 周围的人一圈黑线,不是你的宠物,为什么会这么听你的话,你当我们的眼睛是摆设的吗? 蠢兔子一听阿布的话,两只塔拉的耳朵立马竖立起来,那双红彤彤的大眼睛泪眼朦朦的看向不理它的阿布小主人。 这是要被抛弃了吗,不要啊,我很乖的,会卖萌,会犯蠢,求包养,求投喂。 蠢兔子亦步亦趋的跳到阿布的左手边,试探性的头拱供阿布的左手,阿布将头偏向另一边,不理它。 ⊙▂⊙怎么这样以前这招百试百灵的?蠢兔子有点小着急,看来要采取方案二了。 蠢兔子有蹦蹦跳跳的来到阿布的右手边,啪嗒犯了一个身,将自己柔软的小肚子露了出来,那双红彤彤的大眼睛依然不屈不挠的望着阿布,那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要多萌就有多萌! 好可爱啊! 它这是在撒娇,怎么这么萌! 好像抱回去自己养啊! 这招很有效围观百分之九十的群众已经倒戈,完全忘了刚才蠢兔子袭击人的事件,特别是围观的女性同胞,早已眼冒红心的看着这只有白又肥有萌的小兔子。 好吧,这招很有效,最终阿布还是抵抗不了这只蠢兔子的魅力卖萌魅力,将自己的魔爪伸了过去……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怎么肯能? 虽然很多人已经摆到在蠢兔子的白毛腿之下,但是依然有冷静自持的人冷眼围观了全过程,比如——邓布利多! 教授席上邓布利多装疯卖傻的和杨炎清打机峰,两只狐狸你来我往,聊的很嗨,至少在场的人都认为这两人话语投机,虽然两人的年龄相差的非常大,但看上去像是忘年交。 只可以邓布利多这次踢到铁板了,面前的少年说话滴水不漏,问到现在连他的家世都没有问出来,反而从少年的话语里,可以看出这个少年对他很了解,敌在暗,自己在明,这种感觉真是让人不舒服。 对于面前的少年,邓布利多本能的感到警惕,虽然不想要恶意的揣测人,但是不管是感官,还是实力,这个少年实在是深不可测,特别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少年,邓布利多就像是看到年轻时的盖勒特格林德沃——这个世界上实在是经不起又一个魔王的出现了。 所以邓布利多利用自己的副校长的全力和威望,向校长提议将这个深不可测的少年聘请到了霍格沃茨,毕竟对于未知危险的,还是放在了眼皮底下让人感到放心。 现在唯一的突破口就是马尔福家的小少爷,上一次邓布利多就发现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所以对于这位马尔福的继承人邓布利多也很关注,刚才那只古怪的兔子引起的骚动,使得邓布利多深思。 很明显这并不是普通的兔子,而是一直魔法生物,但是他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魔法生物。 “马尔福先生的兔子实在是可爱呢,但是这只兔子好像会袭击霍格沃茨的学生,这样实在是危险,要不是刚才里德尔教授及时出手,那位学生可要受伤了。”邓布利多笑眯眯的喝着南瓜汁,对着杨炎清说道。 “那只是一只小宠物,就算真的被它的火苗碰到,也不会有多大的伤害,毕竟那只是孩子的恶作剧,而且刚才不是没有人受到伤害吗,只是无伤大雅得玩笑,你看那些孩子笑的多心。”杨炎清也看这只蠢兔子不顺眼,但是想到以前邓布利多对格兰芬多的各种偏心,就勉为其难为这只蠢兔子说了好话,还用着邓布利多的语气。 邓布利多明显的噎了一下,过了一会又打哈哈的将话题引到别的地方去了。 。。。。。。 等大家吃完晚餐(虽然很多人光顾着看蠢兔子卖萌了,没吃多少),各个学院的级长带领他们回了宿舍,阿布抱起明显没有吃饱,还想留下来吃肉肉的蠢萌兔,跟着大部队一起离开食堂。 每个学院都有男女级长各两名,柳克利霞是女级长,另一位男级长的家世没有布莱克显赫,所以很多事都是以柳克利霞马首是瞻。 在去公共休息室的途中,柳克利霞.布莱克遵守着级长的职责,对霍格沃兹的大致情况作了一个介绍,阿布觉得霍格沃茨就像是一个神秘的宫殿,有着很多的秘密等着来人的发掘。而且霍格沃茨最初并不是魔法学校,而是斯莱特林的私人城堡,后来和另外三个创始人为了安置战乱中的小巫师而捐献出来的。 而杨炎清曾经和他说过,寸心阿姨的肉身有着斯莱特林的血统,那杨炎清这个家伙会在这里找到斯莱特林的密室呢,毕竟他算是斯莱特林的后人,不是吗? 说道斯莱特林,阿布又想起了格兰芬多,明明这座城堡是斯莱特林的,为什么最后走的是斯莱特林,而不是格兰芬多。 现在四个学院,就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到处叫板,好像听柳克利霞说两个学院很不对付,就连宿舍都是两个极端——格兰芬多的公共休息室在八楼,寝室更是建在高高的塔楼之上,而斯莱特林的公共休息室和寝室却是在地窖之中,一天一地,中间几乎隔了整个霍格沃兹。 正当阿布胡思乱想之时,大部队已经走到了公共休息室的门前。 “大家记住,通关密语是血统。”柳克利霞对着新来的小蛇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想要让我安安心心的写文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网线拔了,不然的话蠢作者会在玩游戏、看小说、逛淘宝、聊qq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写嘛小说啊,太费脑细胞了。 话说在我这脑袋长着就是当装饰的,我怎么会一时想不开挖了一个坑呢,填的好幸苦啊。 谢谢冰零雪的地雷,么么哒! 第60章 首席挑战赛+神秘少女 进入公共休息室,入眼的是一片耀眼的银绿色,和某人的房间一样的格调,清冷而高贵,果然斯莱特林的人都喜欢这种清冷孤傲的格调吗。 斯莱特林休息室的中央放着几个沙发,几个长相气质上佳的男女坐在上面,柳克利霞也在其中,应该是高年级的几位学长。 几人之中最显眼的是坐在首位的那位女生,早在吃饭的时候阿布就注意到她了,那时她也坐在首位,但阿布并不认识她。 少女十五六岁的年纪,凹凸有致的身材即使是宽松的巫师袍都掩盖不了,一头金色的波浪卷发披散而下,有几缕甚至搭在了她诱人的红唇上,手里拿着一只高脚杯,湛蓝色的凤眼看向阿布这一波新生,眼中似流转着无限风情,顾盼之间,带着无声的诱惑,被她扫视过的人无论男女都显得十分局促,特别是新来的几条小蛇看到这位散发着女王and女神气质的学姐顿时涨红了小脸,连呼吸都忘了。 蠢萌兔现在已经吃饱喝足了,站在阿布的肩头和众人一起行赏着美女,不过看来看去都没有它小白妹妹(嫦娥偷下凡间冒充公主想和唐胜成亲的那位)好看,也没有它的主人们好看,还是睡觉好了。 和蠢萌兔一样感受的还有阿布,虽然这个女人有着绝美的容貌,但阿布也仅仅惊艳了一下,毕竟阿布身边并不缺乏美人,别的不说,马尔福的长相是整个巫师界公认的。 更别提杨炎清他们一家,无论男女都可以用绝代风华来形容,不说长相,就单单气质就能甩对方几条街。 但阿布对这个人也很好奇,毕竟巫师本来就少,贵族圈多多少少都会联系,在场的几位首席阿布都认识,出来这个女生,在来霍格沃茨之前雷奥卡斯也向他分析了一下目前整个贵族间的趋势,站在顶端的除了他们马尔福,还有布莱克、普林斯、帕金森、莱斯特兰奇他们几个。 斯莱特林的等级非常严明,能坐在沙发上的几人不管是能力、家世还有资历都是佼佼者,能力不够,就算是家世顶天也不会被这个圈子真正接纳,还有刚刚进入霍格沃茨的菜鸟,在同等级的前辈面前也不能太嚣张,还有就是能力,斯莱特林最看重的是实力,就算你的家世并不怎么好,但实力强大,照样会得到内部人员的尊重,但是却不能使人诚服,因为没有家族的后盾,就没有底气。 那些学长学姐们坐在那里,并不仅仅只是坐着,而是代表着自己的家族坐在这里,而那个女生尽然明目张胆的在布莱克、普林斯、帕金森、莱斯特兰奇面前坐在首位,而其他的人并没有异议,反而看向女生的时候带着敬畏,这就不得不让阿布对这个女生产生好奇了——不知是什么来历。 不过阿布不急,反正他也进了斯莱特林,她的身份阿布早晚会知道,现在该关注的是接下来的首席争夺赛。 其实阿布不知道的是他在悄悄的观察在场的人的时候,几位首席级长也在打量评估着他,可以说在场的新生,就阿布的分量最重,就算是沃尔布加也不能比拟,因为阿布是马尔福的唯一继承人。 而且这几年阿布不知道去了哪里,整个巫师界交际圈都失去了这位小继承人的身影,连带着一向张扬的马尔福也变得低调,但是没有人会小看这个屹立千年的家族,对于这个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的小马尔福在场的人十分关注。 当然还有阿布那不属于坐在首位少女的容貌,更是惊艳了全场,如果仔细观察的话,那位坐在首位大的少女在看向阿布的时候,眼底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光。 不过一直关注也她的阿布没有漏看,跟着杨炎清东奔西跑的几年,杨炎清并没有怎么娇惯他,平且有意无意的训练者他,对于一些危机感阿布会第一时间捕捉到,特别是杨炎清不在身旁,阿布没有依赖的时候。 阿布站在一年级的菜鸟中间,铂金色的长发用了一条绿色的丝带绑缚,露出了光洁的额头,身量因为年龄的关系,巴掌大的小脸精致雌雄莫辨,下巴微微抬起,带着独有的高傲,银蓝色的眸子在灯光的照耀下似乎闪着光,穿着的修身得体长袍,即使相隔甚远,亦能看出是不凡质地,握着魔杖的白皙的手,指甲经过精心地修理,永远保持着最佳的施咒状态,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族本色。 这样的气场丝毫不输于在坐的首席级长,不用怀疑,在场那些正簇拥在一起的小蛇们,总有一天会顶替他们的位子,臣服在他的脚下。 柳克利霞看着今天分外出彩的阿布,挑了挑眉,果然不愧是马尔福,够嚣张! “好了,接下来是今年的首席争夺战,从上到下,首先从七年级开始。”在众多小蛇还在评估马尔福和那位学姐谁更出彩的时候,柳克利霞身边的男级长已经说完了大部分的话,直接宣布了今晚的主场。 听闻除七年级外,其他少年巫师们纷纷退开,在公共休息室的中央让出了一块空白的场地,里面站着一位莱黑发蓝眼的男生,很有领袖的风范,这位也是刚刚坐在那位神秘少女的旁边,位置非常的靠前,可见不管是能力还是地位都不弱。 其实斯莱特林除了个别几个人外,大多都长大十分出色,这位男生一米八五左右的身高,身材魁梧,灰色的头发修剪得有些短,容貌并不出众,然而他的脸轮廓很深,线条充满了力度感,眼眸深邃,嘴唇紧抿,偏黑的脸色有些暗沉,不怒而威。 “克莱门西.莱斯特兰奇,目前是七年级的男级长。”一旁的阿尔法德正向自己的妹妹沃尔布加小声的介绍,阿布正好也在旁边。 “谁要挑战?“克莱门西.莱斯特兰奇的声线有些暗哑,却清晰地震在了每一个在场的人的耳边。 气场太过强大,在场七年级竟无一人上场,这就等于默认了他的首席地位,紧接着七年级生都站了起来,向他行礼。 阿布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本来看到这位实力不错的学长,还以为会有一场不错的战斗,但是就这么虎头蛇尾的结束了,走错片场了吧?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能等七年级级长的人实力肯定不错,之前也有很多较量,一直以来都胜出,所以现在七年级没有人能战胜他,所以默认他继续当首席。 克莱门西.莱斯特兰奇看了一眼在场的七年级,之后坐回了自己原来的位子。 随后的六年级首席挑战,以六年级女级长阿克曼.布洛林的胜利而告终,而去年的首席———男级长罗伯特.扎比尼以一个拥抱向她表示庆祝,同时亦说明着,这场争斗并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良好关系,两人的家世并不突出,但是实力确实数一数二的,在场的人都给予尊重。 接下来是五年级的挑战,这一次轮到了柳克利霞,而她的对手就是那位坐在首位的神秘少女,两位都是女生,而且都是美女,实力又不是一般的强——在场的人看着一左一右的两人,都不由得打起了精神。 柳克利霞看着面前的少女,不得不承认眼球的女孩被梅林所眷顾,不管是家世还是实力作为布莱克的她都不是对手,但是今天她依然想要挑战她,也算是为自己一直以来的执着画上句号。 毫无悬念这场比赛,那位少女赢了,少女的魔咒很熟练,至始至终都用这无声咒进行战斗,最后一个缴械咒卷走了柳克利霞的魔杖。 相比于少女的云淡风轻,柳克利霞显得比较狼狈,长袍在战斗中破损了好几处,头发也凌乱了不少,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魔杖,柳克利霞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后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微笑。 两人对望一眼,一切都在不言中。 这时总人都鼓起了掌,不得不说这场比赛非常的刺激与精彩,看的低年级的菜鸟两眼放光,即使是输了也输得非常出彩。 只有阿布却在那个女生勾起的嘴角看出了一丝不自量力的嘲讽,看来这个女人并没有看起来那么高贵豁达啊。 果然杨炎清说的对,巫师的世界太过狭隘,勾心斗角什么的,就算是号称老奸巨猾的贵族也比不上麻瓜的商人——这些小蛇明明都是被家族重点培养,但是在场的人没有发现那个女人的不对,竟然清一色的对那个女生露出敬佩尊崇的目光——果然还是太单纯了! 不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还是挺不错的,呵呵! 如果说五年级之上的挑战赛还勉强能看的话,那么从四年级开始的挑战赛只能让阿布打瞌睡,在杨炎清的刻意培养下,阿布清楚的知道,在真正的战场上,你的敌手不会和你按照排练好的剧本进行决斗,生死的较量只在刹那之间。小巫师们虽然在家里受过严格的教导,摆杖的姿势和魔咒的瞬发都是一流的,但这些在阿布眼里却显得华而不实,有的简直像是在作秀。 阿布多年来的经验告诉他,这些小巫师念的咒语还不如麻瓜世界的一块板状,来的靠谱。 “好,二年级的挑战结束,奥罗拉.费力胜利。”柳克利霞表情淡然地宣布道。 接下来就是一年级的挑战赛。 作者有话要说:前几天外出培训,现在才回来,先来一章,还有谢谢冰零雪一如既往的支持,么么哒! 第61章 年级首席+爱脸红的室友 “现在开始一年级的挑战赛。” 这一次的一年级新生之中,阿布是最受人关注的,所以,最后的一年级首席挑战赛,几个高年级的佼佼者都将目光投向了这个精致如精灵般的男孩。 而那些刚刚到斯莱特林的菜鸟们,看到学哥学姐们精彩的比斗,体内的战斗因子也渐渐的被唤醒,期望着一年级的挑战赛快点到来。 听到这一声令下,新生们各个磨拳檫脚,跃跃欲试。 阿布看了一下四周蠢蠢欲动的小蛇们,对于着接下来将要应对的战斗,表示很苦恼,就怕一个不小心弄死活着弄残了自己的同窗——这可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 刚进休息室的时候阿布就考虑过,要不要变现的太过出色,这样无疑会引起几个难缠的斯莱特林更多的关注,然而,藏拙并不是阿布一贯以来的风格,一直以来,阿布在杨炎清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羽翼下,阿布活的格外的张扬肆意,从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充分发挥了马尔福隐藏的‘孔雀’属性,喜欢成为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焦点。 所以考虑了几秒钟之后,阿布决定用一年级所学的魔法进行这场战斗。 “你们,一起上吧。”阿布延续着一贯的嚣张态度,直接站到台子的中央,魔杖平举于胸前,伸臂顺着一个流畅的弧度划了开去,被他魔杖所指到的小蛇们不由地纷纷后退,阿布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微笑,碧蓝的眼眸闪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战意。 在场的小蛇都是贵族的后裔,虽然有的家族已经走向衰落,但是骨子里有着无法抹去的高傲,对于阿布这么嚣张的态度无疑激起了小菜鸟们的战意,对于刚刚走出家门的小蛇来说,矜持隐忍什么的,能吃么? 阿布看着眼前这些义愤填膺的小蛇们,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杨炎清总是喜欢逗他,眼前那一张张涨红的小脸,阿布有种想恶作剧的冲动,并且毫不犹豫的付出了行动,漫不经心的收回平举的魔杖,缓缓敲击着左手的掌心,模仿着杨炎清常用的睥睨对手的咏叹调:“怎么,不敢?或者说你们的胆子堪与鼻涕虫媲美?” 以此同时,在霍格沃茨的某个密室之中,黑发红眸的前魔王正兴致勃勃的通过一个古怪的圆盘观看这这一切,对于阿布的表现杨炎清只是挑了挑那狭长的剑眉,果然在陌生人面前的阿布又回到了前世初见时的模样,嚣张、高傲、不可一世,让人有种很想揍他一顿的冲动。但在他的眼中说不出的可爱。 结果不言而喻,阿布的嚣张成功的挑起来还没修炼到家的小蛇的愤怒,纷纷的举起魔杖对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阿布很拉轰的一挑二十,最终大获全胜,在强者为尊的斯莱特林,阿布用自己的实力争夺了他应有的地位,狠狠的震慑了一群各怀心思的小蛇。 一年级的首席争夺,就此尘埃落定。在场的小蛇记住了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这个名字,这样惊艳的成绩,几乎可以计入斯莱特林的史册。 不过战斗还没有结束,接下来是年级的首席争夺,不过这基本上和低年级的菜鸟没有什么关系,年纪首席一般都是五六七这三个年级首席争夺的,和年级首席一样一学期一次。 阿布也没有去凑这个热闹,毕竟做人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你确定?),还是不要在争夺几位学长的光环了。 争夺年级首席的是七年级首席克莱门西.莱斯特兰奇和那个神秘的金发少女,六年级首席阿克曼.布洛林选择退出,这是一个聪明的女孩,知道以自己的家世即使胜出也不一定能坐稳这个位置,况且另外两人的实力是公认的强悍,就算上去对战胜算也不大,还不如一开始就放弃。 这个少女是谁,到现在阿布还是一头雾水,霍格沃茨是全封闭式教育,对于这里斯莱特林的学生很有归属感,一般不会对这里的情况外传,所以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少女,马尔福一点消息也没有收到。 虽然马尔福是校董,但是那个女孩毕竟只是一个学生,没有做出过什么大事,也没有引起过阿布父亲的特别关注。 阿布观察着斯莱特林的几位地位特殊的学长学姐,发现他们对这个女孩有着若有似无的敬意,就算是那位一看就实力很高的克莱门西.莱斯特兰奇也是,这也太奇怪了! 不过接下来阿布也没有继续思考,年级首席争夺赛已经开始了,虽然阿布的血脉已经觉醒,但是对于魔法的运用还是有点生疏,观看那两人的比赛也可以吸取更多的经验。 两人的战斗非常的精彩,那个神秘少女一如刚才的战斗,一直使用着无声魔法,而且魔力充足,华丽的招式一个接一个的发出,使人目不暇接,克莱门西.莱斯特兰奇也不承多让,虽然魔力不如那个女孩充足,但是战斗经验明显比那个女孩都,女孩所出击的几个魔法都被巧妙的躲避,并且加以还击。 这场比赛比之前的都要精彩,看的新来的小菜鸟们各个目瞪口呆,最后那个神秘的少女胜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果。 阿布观察了一下在场几人的表情,发现并没有太多的惊讶,就连克莱门西也微笑这向她表示祝福。 看来这个女人的来头还真不简单啊,不过没有关系,反正不出意外的话,以后将有七年的时间会在这里度过,可以慢慢去了解。 最后是年级首席的演讲,对于这次的胜出,少女显得自信而神采飞扬,连眉梢都隐含着笑意,少女的演讲十分的简洁,讲了一下斯莱特林的制度和需要注意的细节,之后就让大家各自会寝室休息,这一举动一下就赢得了大家的好感。 演讲结束后,终于轮到了寝室分配,忙碌了一天,大家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以阿布的地位,不出意外的被分配到了一个安静舒适的房间。 他的室友是一个没落贵族家的小少爷,身材很瘦小,脸上有着零星的雀斑,叫布莱尔.琼斯,男孩对阿布很恭敬,毕竟阿布之前的表现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再加上阿布高冷精致的外表,给人一种‘远光不可亵渎’的感觉使得这个小家伙更加的小心翼翼。 回到房间后阿布将蠢萌兔放在了床头,并没有理会独自撞墙的霍格沃茨小精灵,而是亲力亲为的整理着自己的行李,看着阿布熟练的摆放着自己的物件,这让腼腆的室友有点无措,毕竟从来没有听过贵族少爷会自己整理房间的,就算是他自己也一样,虽然他们的家族没落了,但是他们的家族也有鼎盛的时期,他们的庄园也孕育出家养小精灵,从小到大都是由家养小精灵来照顾他的饮食起居的。 “马尔福,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看着这样一个身份地位实力都比自己高的人,做着这样的事,布莱尔觉得自己这样‘无所事事’很尴尬,想为自己的新室友做点事,但又不知道该干什么,只能找话题。 直到新室友说话,阿布才意识到这个房间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将会有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将会和自己分享同一个房间长达七年,更重要的事这个人不是杨炎清——这真是一个糟糕的消息! 贵族什么的大都早熟,十一二岁的年级对于感情都有了懵懂的认知,虽然阿布对于杨炎清的感觉还没有弄清楚,但是阿布知道如果这辈子要选择一个人作为伴侣共度一生的话,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杨炎清,六年来毫无保留的亲近与爱护,使得阿布已经习惯了杨炎清的存在,就算回到英国,两人的接触依然频繁,如今他到了霍格沃茨,杨炎清这个家伙也想方设法的来到这里,要说杨炎清对他没有别的想法,打死阿布他也不会相信。 阿布看着一边自己的新室友,一边想着以后的事情,不知不觉的发起了呆,可怜的琼斯小先生被这么一瞬不瞬的盯着,小脸不由的红了起来,双手紧张的不知道要往哪里放。 趴在床头的蠢萌兔揪着红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这个奇怪的男孩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小脸变成了红苹果,好腻害,他是怎么做到的? 阿布发了一会呆,回过神,发现眼前脸红的像是红苹果的男孩,再想想杨炎清那张精致到妖异的脸庞,不由的感慨一下自己的好眼光。 “我先在这里整理一下,等一下再洗,如果你累了的话,就洗洗睡吧,不用在意我,还有我允许你叫我的教名,你不需要太紧张。”毕竟是以后要相处七年的同学,阿布没有了刚才那盛气凌人的神态,语气平和的对男孩说到。 这使得布莱尔有点受宠若惊,“那……那你好好整理,我,我先去洗了,有什么事你可以叫我。”说着进了右边的洗簌间,斯莱特林的宿舍条件是整个霍格沃茨最好的,房间的配备是两人一间,床、衣柜等私人物品都各自配备,就连洗簌间也是一个人一间——这让阿布有点安慰。 另一边杨炎清看着事情告一段落了之后,也就放下了圆盘,不再关注了,这次来霍格沃茨任教,阿布算是一个原因,毕竟他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对于自己认定的人认准的事,他从来都不会让其逃出自己的控制范围,这一点和他前世的死对头邓布利多很像,尽管杨炎清不愿承认。 但还是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关于霍格沃茨的密室,霍格沃茨本来就是萨拉查.斯莱特林财产,后来为了建这所巫师学校,而将其捐出,霍格沃茨里有着斯莱特林密室这几乎是整个霍格沃茨公开的秘密,这里面不仅有着萨拉查的资产和魔法传承,还有着古老巫师的秘语,这一切都是无价之宝,上一世的voldemort一直想要要知道密室的入口,但终其一生都没有得到。 霍格沃茨很神秘,里面大大小小的密室密道无数,引得大批的在校生孜孜不倦的探险,几千年来还真被发现了一个密室通道,但是里面一无所有。 即使这一世的杨炎清已经达到了上一世voldemort所没有的高度,但是对实力的追求还是很执着,对于巫师的能力杨炎清不认为只有这么一点,现在是末法时代,很多神秘的能力都已经失传,但是巫师却始终在这个世界保留着自己的一席之地,这是不是代表着古老的巫师很强大,甚至和他猜想,巫师也留有这上古十二祖巫的血脉…… 当然这一切都需要时间,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的小男孩领回来,已经是他预定的人了,怎么可能让他和别的人共处一室。 第62章 蠢萌兔的用途 对于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杨炎清,阿布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讶,这个家伙连霍格沃茨都有能力混进来,随便串个门什么的实在是小意思。面无表情的看了一下那面平整干净的应绿色墙壁——杨炎清就是从那面墙出来的,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好奇心,之后又继续刚才所在的事——整理衣服。 杨炎清看着眼前自顾自整理东西的小家伙,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小家伙还在生自己的气,天知道他只是想给他一个惊喜而已,不过对于阿布时不时的小脾气,几年来杨炎清也已经习惯了。 相反,还有点沾沾自喜,毕竟阿布只有在自己亲近信任的人面前才会变现的这么‘幼稚’,就算是在他自己的父亲面前,也只是偶尔的撒撒娇,并不会使小性子做出出格的事来。 连阿布自己都没有发现,只有在他面前,他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现自己的另一面,这说明他杨炎清在阿布心里是独特的,对于这份‘独特’杨炎清欣然接受。 十一岁的阿布,身量已经拔长,穿着霍格沃茨的制服,显得严谨纤长,铂金色的发辫在回到寝室的时候已经散开,几缕调皮的发丝绕过耳尖沿着脖颈蜿蜒而下,精致的小脸越发显得雌雄莫辨,在魔法灯下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杨炎清几乎着迷的看着这一切,手不由自主的抚上阿布的脸颊,将那几缕发丝带回耳畔。 或许是杨炎清那突兀的动作提醒了阿布,又或许是杨炎清的目光太过专注,阿布不得不放下自己手中的事情,转过头看向始作俑者,小脸尽可能的绷紧,以显示自己在‘很生气’。 “嘴巴翘的可以挂指引灯了,难看死了!”杨炎清不由的笑出声,修长的手指绕过脸颊捏了捏那微翘的嘴角。 阿布不客气的将那只作乱的手从自己的脸上打掉,“你才难看,你全家都难看!” 小家伙炸毛了,如果还是兽形的话,杨炎清敢保证连狐狸毛都会竖起来,“好好,我难看,总行了吧,你在这样叫,你的新室友就要从浴室出来了!” 正说着浴室里的布莱尔传出声音问道:“阿布,是你在叫我吗?” “没有,你听错了,继续洗吧!”阿布赶紧回到,要是布莱尔从浴室出来看到这个家伙也不好解释。 听完阿布的话,布莱尔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紧接着洒水的声音又从里面传出了出来,阿布偷偷的呼了一口气。 转身对杨炎清狠狠的问道:“这么晚了你过来干什么,来炫耀你高贵的斯莱特林血统吗?”很早之前阿布就已经知道杨炎清是与斯莱特林有着剪不断的联系,据说寸心妈妈是萨拉查的后人,所以对于杨炎清会来霍格沃茨是并不太惊讶,能够在霍格沃茨来去自如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阿布气的是,杨炎清瞒着他一个人偷偷的来,亏他以为要来霍格沃茨,以后很难见面,还特地选了一只红眼蠢兔子当宠物,来个精神寄托来着,混蛋! 蠢萌兔不知道自己被迁怒了,红彤彤的小圆眼看着自己的小主人瞪着大大的双眼,气鼓鼓的瞪着自己的前主人,而前主人对着小主人笑的很无奈的样子,被他们两弄得莫名其妙,但还是很有义气的跳上阿布的肩头,用自己的小眼睛狠狠的瞪着杨炎清,腮帮子一股一股的,和它的主人现在的表情神相似! “好了,我错了,阿布,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我真不是故意瞒着你的,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而已。”杨炎清好脾气的解释,顺便把碍眼的蠢兔子从阿布身上拽下来。 “哼!”阿布傲娇的甩头,其实阿布看到杨炎清的时候已经不怎么生气了,几年来的相处让阿布习惯了与杨炎清的形影不离,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虽然之前早有准备——但还是觉得很失落。 刚才不理杨炎清,也只是傲娇的个性,里面‘故意’的成分比较大,阿布其实很享受杨炎清低声下气向他赔不是的样子,这可是在平时很难看到的。 在阿布的脑海里闪现的是,一只萌版的小狐狸做着将萌版杨炎清踩在脚下唱征服的女王梦。 好吧,这只是小阿布美好的野望,现实生活中只能靠这样的傲娇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小小虚荣心——可怜的孩子! 杨炎清可不知道在他面前傲娇可爱的小阿布背地里的‘野心’的,多年来的相处也知道阿布其实并没有怎么生气,现在也已经‘消气’了,于是进行下一步‘拐带计划’。 “阿布我来这里其实是想寻找斯莱特林的秘密,你也知道霍格沃茨其实是我的祖先萨拉查的城堡,后来为了给予那些受迫害的小巫师保护捐献了出来,从而建立了这所学校,里面有着斯莱特林很多珍贵的古籍以及已经断了传承的魔法。”看到小家伙乖顺起来的样子,杨炎清习惯性的将小家伙抱到怀里,开始讲故事。 阿布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了一下就很没节操的随他去了,乖乖的呆在杨炎清的怀里,“这里是斯莱特林的地盘,而我的是有就快洗好澡出来了,你确定准备在这里继续讲下去吗。”阿布学着杨炎清的语调说道,并且很形象的挑了一下眉。 杨炎清爱死了小家伙这幅样子,伸手揉了揉阿布柔软的长发:“所以我来带你我的房间啊,这样就不用怕了。” 自从血脉觉醒之后,阿布也带了一些动物的习性,比如他很喜欢杨炎清揉他的头和下巴,这样会觉得很舒服,比如现在,阿布享受的闭上了眼睛。 之后阿布被顺毛的很开心,于是很轻松的被杨炎清给拐带了回去,至于该怎么对自己的新室友交代,这不有蠢萌兔吗,虽然蠢了一点,修炼了几百年都没有修成人形,但是被杨炎清强行灌了复方汤剂顶替阿布来忽悠新室友,于是当布莱尔洗完澡出来就看到高贵的马尔福先生已经整理完毕自己的东西,洗好澡,换好了睡衣,在床上睡着了——好高的效率,不愧是马尔福家的继承人啊! 对于霍格沃茨,可以说这个世界没有人比杨炎清更熟悉了,上辈子当他知道自己是萨拉查的后裔的时候,无时无刻不再想着得到斯莱特林的继承权,基本上名面上的霍格沃茨都被他探查过了,也找出了几条密道和一些密室,就算是后来的著名的‘劫道者’(詹姆斯.波特和西里斯他们一伙,最大的爱好就是夜游和找教授的茬)也没有他的功绩多,只是没有人知道罢了。 特别是斯莱特林的休息室,里面的密道基本被他全都找出来了,有一条甚至直通校长室,基本上那些密道所用的机关谜语都是需要用使用蛇语打开,利用这一便利,很方便的将阿布‘偷渡’了出来。 两人回到了杨炎清的休息室,虽然杨炎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教授,但是待遇方面与别的教授没有什么区别,卧室面积很大,里面也被杨炎清特地布置过了,在享受方面杨炎清并不怎么在意,但是阿布却很注重这些,所以按照阿布的品味来,从床单到地毯所用的东西五一不是凡品,以一贯的银绿色为主,处处显示出来古典低调的奢华。和阿布的寝室比起来就是两个等级。 阿布免不了羡慕嫉妒恨了一下,但一直以来他都秉着‘杨炎清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的原则,就很欣然的将这个房间规划为自己的了。 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热水澡,换好睡衣,阿布扑向的那张大号的真丝床,嘴角不由的发出一丝呻吟,这样无意识的诱惑惹得杨炎清有点口干舌燥,喉结不由的滑动了一下。 掩饰性的咳嗽了一下,杨炎清道:“你先等我一下,我去漱洗一下就来。” “去吧,去吧。”阿布无所谓的挥挥手。 等杨炎清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床上的阿布已经发出了可爱的呼噜声。 看来这一天也累坏了,杨炎清走到阿布面前,轻轻的上了床,躺到阿布的身边,将阿布小心的揉在怀里,低头轻吻了一下他的额头:“晚安,我的阿布!” 杨炎清并没有直接睡着,伴着阿布轻微的呼噜声,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情,每年的开学典礼都差不多,没什么特别,但有一个人引起了杨炎清的注意,利迪娅.s,孤儿,十五岁,从一年级开始,所有的一直保持这全‘o’的成绩,今年获得斯莱特林年纪首席,最重要的是上辈子根本没有这个女孩的存在! 到底是父母的和他的重生引起的蝴蝶效应,还是和他们一样穿越了时空之门来到这里? 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正好可以用这个女的磨一磨阿布的傲气,这些年来阿布一直顺风顺水,小小年纪就觉醒了血脉,使得阿布的性子越来越高傲,而自己又该死的舍不得说他,这个女人出现的正是时候。 第二天一早杨炎清乘着阿布熟睡的时候,小心翼翼将阿布抱回了他的寝室,期间蠢萌兔已经便会了原型,枕着阿布的枕头睡的正香,杨炎清嫌弃的拎起兔子的耳朵,甩到床尾,轻轻的将阿布放上去,盖好被子,期间又甩了一个‘昏昏欲睡’给快要被吵醒的布莱尔小盆友。 蠢萌兔被甩到床尾后依照惯性滚了几圈,睁开红彤彤的小豆眼,气鼓鼓的看了一眼罪魁祸首,然后身子一卷继续睡回笼觉,前主人真是越来越残暴了,真是的,明明有着和它一样的可爱的眼睛,这么会这么不可爱呢,还是现在的小主人好,和它一样,萌萌哒! 作者有话要说:我们的目标是:将v殿培养成二十四孝好男人! 第63章 开学第一天 新的一天来临了,第一缕阳光照到霍格沃茨顶楼的时候,这所神秘的魔法学校褪下了他幽暗的色彩,变得明朗而有活力。 走廊上、楼梯口小动物们的身影也越来越多——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大家都早早的起了床,调整自觉的心态,迎接这一新的学期。 此时人员密集度最多的还是食堂,毕竟现在是早餐时间,除了各别有着特殊待遇的人,基本上全校百分之九十的师生都在这里用餐。 和昨天的开学仪式一样,四个学院还是那么的泾渭分明,每个学院的学生都在自家的餐桌上用餐,没有出现‘串门’的现象,不过偶尔也有路过的几个认识的相互打招呼,大家相处的很和谐,没有几十年后的剑拔弩张。 阿布多年来养成的生物钟,让他很早就醒了过来,发现身边已经没有杨炎清的身影,而是一直呼呼大睡的蠢萌兔子时候,就知道杨炎清这个家伙在他还在熟睡的时候将他偷偷的运回来了。 在床上发了一会呆之后,阿布就起来了,虽然他很喜欢赖床,但是提前得有一个会每天叫你起床的人在你身边,现在要开始学会独立了,身边已经没有了任你撒娇的人,赖床什么的也没有了意义。 况且,再来霍格沃茨之前,雷奥老爸已经给他普及了霍格沃茨要注意的事项,其中一点就是开学的第一天千万不要晚起——霍格沃茨就像是一个大型的迷宫,里面有很多上下浮动的楼梯以及各种时不时会冒出来的暗道,新入学的小菜鸟们在没有人的带领下很容易迷路,所以要早点起床跟着学长们走,或者和几个靠谱的人一起走,不然迷路的话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并且会错过今天的早餐! 布莱尔虽然之前被杨炎清扔了一个‘昏昏欲睡’,但杨炎清还是很有分寸的,并没有下重手,阿布轻轻推了几下他就醒了,等两人穿戴整齐走出寝室的时候,斯莱特林的新生都陆陆续续的起来了,而那些学长学姐也没有独自离开,大家都有默契一般等到差不多时间,才一起离开,期间没有一个人迟到。 所以餐厅的四条长桌上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是最完整的,没有一个空位,这些小贵族都安静优雅的吃着自己的早餐。 不得不说斯莱特林真的很有严禁自持。 特别是和其他三个学院做对比之后就更加的明显了,格兰芬多就不用说了,这些家伙从来都是喜欢‘与众不同’的,所以他们的意识里根本没有‘跟着学长走’这一概念,更多的是我行我素、特立独行,或者跟几个聊得来的朋友,做他们认为‘有意义’的事。 所以,他们都是三五成群,打打闹闹的来餐厅的,和丝莱特林刚刚相反,格兰芬多的餐桌是最喧闹的,平且也最脏乱——他们喜欢用手拿着鸡腿啃,习惯边说话边喷口水,经常将汤汁洒在桌上……好吧,这是正常小孩经常干的事,我们不能对孩子太过苛刻。 拉文克劳相对来说就文静多了,大部分人都在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偶尔的窃窃私语也只是在讨论学术,不放过任何能增加知识的机会——真不知道应该为他们的刻苦好学感到欣慰还是忧心! 而赫奇帕奇明明是四个学院人数最多的学院,但现在餐桌上吃饭的人却寥寥无几,估计这些害羞腼腆的家伙——还在和霍格沃茨的楼梯搏斗,话说霍格沃茨这座城堡好像特别喜欢欺负这些呆萌的小朋友。 早餐很丰富,是很正规的西式早餐,热狗三明治配蔬菜汁,外加精致的甜点——作为一个纯种的英国巫师,阿布并不排斥,虽然这些东西真的很寸心妈妈做的没法比,但和马尔福庄园小精灵做的不相上下。 不过也是,霍格沃茨城堡传承了千年,在先祖萨拉查在的时候,就孕育出了家养小精灵,这些小精灵并不比那些大贵族精心培育出来的家养小精灵差。 早餐很平静,并没有发生什么事,除了几个可怜的小狮子因为‘探险’而错过了早餐外。而那些小罐,虽然也有好多迷路了,但是他们的同伴为他们预留了早餐,所以并没有饿肚子。 阿布上午的第一节课是变形术,而教变形术的教授,正是那个有着古怪品味的邓布利多教授。 四五十岁的年龄对于巫师来说正值壮年,应该是最招风影碟、意气风发的时候,比如阿布的父亲,这位马尔福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自己的男性荷尔蒙。 这位邓布利多教授明明和老马尔福差不多的年龄,但是满脸胡须的样子,看起来更像是马尔福家主的父辈,更夸张的是这位教授那闪亮亮的巫师长袍,以及那头让人不忍直视的小辫子——梅林,他们是走错教室了吗? “看来小家伙们被我的新造型惊艳了呢,不枉我为了今天和大家的正式见面特意的打扮。”这位教授的自我感觉很好。 “……”在场的小蛇们。 “真酷!邓布利多教授,你今天的造型真是太帅了,下次万圣节我的装扮一定要向你看齐。”对面的一个格兰芬多激动的吹起了口哨。 而他身边的一群小狮子,也满脸认同的附和着。 “……”以阿布为首的小蛇们。 他们好像真的走错教室了,为什么霍格沃茨会有那么多审美异常的家伙。 不过,接下来邓布利多并没有再说什么与课堂无关的话,虽然这位教授的造型奇特了一点,但他上课的质量一点也不差,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将讲台变成了一只凤凰之后,下面再也没有质疑的声音了,而且这位教授讲课的方式非常的幽默,就算是鄙视他品味的小蛇们也听的津津有味。 展示完自己的变形能力之后,邓布利多又讲了一下变形术的技巧以及注意事项,之后就开始给这些菜鸟布置作业了,内容就是怎样将一根小木棍变成一根胸针。 没有想过藏拙的阿布小朋友,第一个完成了作业,并且将胸针做了完美的修饰——胸针的上面雕刻着一条展翅欲飞的羽蛇,这样一个精致的胸针惊艳了在场的所有人,也包括教授的邓布利多,为丝莱特林加了五分之后,这位装扮滑稽的教授眼里闪过一抹深思,不过看到阿布满脸自得的表情之后也就释然了,这位小马尔福或许聪明狡猾有天赋,但也和普通的小孩一样,喜怒都表现在脸上,还是很可爱的,他不能因为一个人的错误抹杀所有的人。 。。。。。。 在阿布毫无压力的享受小动物们羡慕嫉妒恨的眼光的时候,杨炎清也在上他教师生涯的第一节课。 这一次杨炎清教的是三年级的学生,而且是四个学院一起上课,单从人数上来说还是非常可观的,这也是杨炎清向校长要求的,学习武术和别的课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人越多,声势越浩大,越有习武的动力。 在上一世杨炎清曾申请过黑魔法防御教授,但是那时已经是校长的邓布利多并没有允许他进入霍格沃茨,虽然他对这个教授的职位并没有太过在意,但是被人拒绝的事让一向自负的黑魔王非常的不爽,也对‘教授’这个职位一直耿耿于怀。 如今换了一个身份,却轻而易举的进入了这里,但现在他已经没有了‘统一魔法界,利用霍格沃茨教出一批衷心下属’的想法了,心境的不同,对待这些小动物的态度也不一样,现在他真的将自己摆在一个为人师表的位置上。 武术课的场地是在黑湖边上的草坪上,这里的面积非常大,平时是小动物们散步休息的地方,偶尔也有几对情侣在这里看夕阳什么的,容纳一百多人绰绰有余。 因为对武术这门课都很好奇,所以大家都早早的来到草坪上。 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不分年龄、性别、种族。算起来霍格沃茨也算是龙蛇混杂的地方了,有贵族、平民、纯血、混血、麻种等等,在十一岁之前这些小家伙的成长环境文化教育天差地别,分院帽按照性格的不同,血脉的不同,区分成了四个学院。 四个学院的学生因为各种原因产生摩擦也是正常的事,进而产生了很多的恩怨,特别是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就性格而言,一个嚣张高冷,一个叛逆自我,一直以来都相互看不顺眼。 父辈之间的矛盾更是简单粗暴的延续到了下一代,巫师界就像是一个小型的国家,而霍格沃茨就像是一个缩小版的巫师界,用麻瓜的阶级划分的话,丝莱特林就是贵族、是资产阶级;格兰芬多是无产阶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天生就为了心目中的‘正义’奋斗;而拉文克劳就像是那些有文化的学术研究者,他们冷眼旁观的看着局势的变化,除非危及到自身的利益,不然不会随便‘站队’;赫夫帕夫就是最简单的无产阶级了,也是最最普通的人,善良懦弱,随遇而安,但也团结。 严格的来说斯莱特林原本就和另外三个学院对立,前世就算没有他,英国巫师界发生改革也是必然的事,毕竟已经到了末法时代,贵族的血脉越来越稀薄,再也没有了什么优势,没有办法守住自己的财富和领土,贫民必然会反抗,贵族更会暴力压制,矛盾会越来越大…… 从活一世,杨炎清现在才看明白,前世就算是没有自己,巫师界也会发生战争,这是历史的必然,而他的出现只是推动了剧情的发展,或者说其实他只是一个贵族的傀儡,只是贵族以君王的名义推出的‘出头鸟’,最后战争的名义只是‘打败黑魔王’——如果他赢了,贵族可以继续享受父辈的荣光;他死了,是‘正义的勇士’胜利了,与种族利益无关,贵族依然可以苟延残喘…… 或许真的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现在想想,前世的自己真的很可笑,不过这些都已经放下的,现在的他有了更广阔的天空,有了想要守护的人,而巫师界,那毕竟是他诞生的地方,他是不会让前世的悲剧发生的。 当杨炎清出现在这个暂时的‘练武场’的时候,就看到斯莱特林和葛莱芬多分据两侧,正在对峙——估计不久就要动手了,赫夫帕夫的小獾们躲得远远的,深怕被殃及池鱼,拉文克劳的小鹰们则占据了有利位置,一手羊皮纸一手羽毛笔,期待的看着那一波正要开战的校友们——梅林知道这些家伙不会放过一个研究学习的机会。 如今的杨炎清已是十六七岁的模样,身形已经抽长,接近一米八,常年的身体淬炼,使得他的身体保持这最佳的状态,穿着宽大衣服的时候还不怎么看的出来,但今天他特意换上了一身黑色的劲装,紧身的黑衣暴露出来他完美精壮的身材,奇特却精美锐利的装束、强大的气场、即使面无表情也帅到天怒人怨的脸庞,几乎在他出现的那一刻,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刚刚剑拔弩张的格兰芬多和丝莱特林都呆愣住了。 武术课开始了,准备好了吗,小家伙们! 第一节武术课 巫师的起源到现在还是一个迷,不过有很多远古时候的传说,其中巫师是由魔法生物与人类结合产生的这个传说最为大众所认可,当然所谓的‘魔法生物’也不是现在还在这个世界的‘魔法生物’可以比拟的,比如巨龙,比如羽蛇,他们魔力强大,可以化为人形,可以毁天灭地,甚至挑战天神的权威...... 当然这些强大的生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成为了传说。 所以巫师的强大不仅仅是魔力,他们的身体素质也远远优先于普通的人类,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巫师的培养只侧重于魔力的锻炼,而对于身体的磨练往往被人忽视,直到现在霍格沃茨这个专门培养巫师的学校也没有了关于体术的课程。 末法时代的来临不是没有依据的,要知道魔力的身体的素质是息息相关的,为什么11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使用魔法,不然会引起魔力暴动,轻者成为‘哑炮’,重则丧命,正是因为小孩子的身体脆弱,承担不起魔力循环所需要的压力。 当然所谓的身体素质强并不仅仅是指人的力气大,或者人高马大,毕竟四肢发达,魔力平庸的也大有人在,人的身体是很奇妙的存在,不提五脏六腑,就单单经脉而言,就有十二经脉、奇经八脉,以及附属于十二经脉的十二经别、十二经筋、十二皮部。还有穴位,人体上共有409个穴位,包括14条经络上361个穴位和48个经外奇穴等等。 这三者相辅相成,牵一发而动全身,曾今有人戏说人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小宇宙,还在等着开发与挖掘。 杨炎清这次来霍格沃茨当这个历史上第一个武术教授并非心血来潮,虽然这位前魔王殿下就算重生了也改变不了他自私霸道冷漠唯我独尊的的人生观世界观,但是他也有着作为男人的责任感,毕竟他本质上还是一个巫师,不可能看着自己的种族走向没落而无动于衷。 巫师的魔力越来越弱,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这个世界的魔力越来越少了,巫师的生命比较长,一直来因为魔法的作用生活条件也比他们所谓的麻瓜要好,这使他们一直处于一种盲目的优越感之中,渐渐的变得盲目自大、不思进取,他们没有发现他们正在走下坡路,活着他们发现了,但是故意的去忽视,去粉饰太平。按照这样的状态发展下去,走向没落是必然的。 对于这个问题杨炎清之前也考虑了很久,其实前世刚刚毕业的时候就已经慢慢的了解了巫师界的弊端,那个时候他的野心很大,想要以一己之力去改变,所以不择手段的提升自己的实力,但是最后他的权力越来越大,灵魂也因为魂器的原因变得越来越不稳定,最后他变得连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成了被欲望所控制的魔头,一切与他所预想的发生偏移…… 重活一世,一切又回到了原点,虽然他从来都不屑‘神’这种生物,但是这一次他的确要感谢那个‘神’,或者是父亲所说的‘天道’。 之前杨炎清总觉得巫师的生活缺少了什么,在人类中走了一圈之后,他才知道巫师的生活其实很乏味,虽然巫师有很多在麻瓜看来很匪夷所思的魔法,可以让照片像真人一般东西来、可以让糖果想真的动物一样活蹦乱跳、有着飞天的扫帚等等。 但这些在巫师界已经传承百年了,对于巫师来说这一点也不稀奇,只是忽悠一下刚刚来巫师界的小菜鸟们而已。 他们一层不变的接受着老一辈的传承,每天的生活就像是复制重复着前一天的——他们缺乏创造力! 其实不管巫师多么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人类,巫师界自成一国,而现在的巫师界和他们之前所待的中国何其的相似,繁华之后的落寞,如果不自救,不寻找新的强国之路,中国的历史将在这里重演。 诚然,这是一条艰辛的道路,并不是靠一个人的力量就能行的通的,但是他可以培养下一代,他现在所做的就是颠覆之前自己所走的路,不在做一个孤独的王者,而是成为一个众望所归的领袖。 不过这些还很遥远,现在他要面对的是一群弱的不能再弱的小菜鸟,看着眼前这些或跃跃欲试,或期待,或崇拜,或懵懂的小眼神,杨炎清觉得他身上的任务很艰巨! 现在的小巫师的身体远远不能和远古的巫师相提并论了,甚至比他们鄙视的麻瓜也好不了多少,所以武术什么的还是先放放,还是先锻炼一下他们的小身板再说。 四个班级合起来也有百来个人,里面的刺头也很多,特别是格兰芬多,他们大多我行我素,不服管教,杨炎清顺其自然的挑了几个看上去特别桀骜不驯小狮子‘杀鸡儆猴’了一下——在他只使用武术,不使用魔法的情况下,一对十,但却轻而易举的将这些年级佼佼者玩弄于股掌之间——至始至终,杨炎清没有出过一次手,只是巧妙的躲避这他们使出来的魔法,最后,那几只可怜的小狮子魔力耗尽也没有碰到杨炎清的一个衣角,反而被‘自己人’打成了猪头。 而围观的小伙伴,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第一次感受到了武术的强大,在场的人都知道虽然他们的武术老师看似在躲避,但是他每走一步都带着无法言说的玄妙,翩若惊鸿,身随心动…… 对于自己展现出来的效果,杨炎清还是比较满意的,这些小巫师能感受到他施展的步伐奥义,还是很不错的,至少还有救。 接下来的时光,对于这些第一次上武术课的小巫师来说痛并快乐着,见识到了武术的飘逸与神秘,丝毫不逊色与魔法,使得在场的小巫师无不向往,而且里德尔教授说,他施展的只是初级的武术,只能算最普通的体术,只要有毅力,就连麻瓜也可以练就,真正的武术内外兼修,练到极致可以徒手劈山碎石,飞身水上飘,丝毫不逊色于战斗魔法,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他们是巫师,比之麻瓜有着天然的优势,当武术与魔法融会贯通之后,所发挥的效果可不仅仅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 杨炎清所描绘的馅饼非常的诱人,对于这些还在成长中的小巫师的诱惑力非常的大,每个少年都有英雄梦,都幻想过自己能力强大,飞天遁地,快意恩仇,拯救世界(好像有什么东西混进去了),现在有这么一条可以通往梦想的路摆在自己面前,这群没有没有多少自制力小家伙毫不犹豫的跳进了杨炎清画的大饼陷阱里面。 当这节课结束的时候,在场除了杨炎清,几乎没有人是站着的,对于这个结果,杨炎清也在意料之中,虽然还是有点失望——巫师的身体退化的太快了。 其实这一节课,杨炎清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让他们绕着霍格沃茨跑步而已,一节课只有80分钟(懒猫没有查到霍格沃茨一节课的时间,就按大学上课时间),出去刚刚开始的热身,整整跑了一个小时,途中不间断的会出现杨炎清设置的障碍,这样的强度对于这群是十三四岁的孩子来说确实有点大,但是途中没有一个人放弃,没有人停下,就算是再累他们也坚持了下来。途中不停的有人摔倒,但是被他们的同伴扶起来。 虽然杨炎清经历了很多,从没有体会过这种‘并肩作战’的感觉,这些孩子虽然现在很弱,但是杨炎清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希望,不知怎么的,他竟然有些羡慕这些孩子,羡慕他们有颗年轻的心。 第65章 黛丝.佩蒂勒.冈特 从开学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小动物们也渐渐调整了自己的心情,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学习之中。 现在霍格沃茨最热门的话题就是‘新来的教授好帅啊?’‘不知道明天是哪个年级的武术课’‘啊,好像做教授的情人啊’‘昨天教授新教的那个招式你学会了吗’‘下雨天,武术与魔法的结合更厉害哦!(乱入中)…… 武术这门课程的加入,也算‘教育制度的跟进’,百年难得一遇,再加上那位武术教授帅气到天怒人怨的脸蛋,确实让古老神秘的霍格沃茨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浪花。 校长阿芒多.迪佩特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听着副校长邓布利多对霍格沃茨这一个月的总结汇报。 一直以来,最让学院教授头痛的就是小动物的夜游情况,特别是刚入学的新生,对于霍格沃茨的神秘有着与生俱来的的好奇心,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小动物在霍格沃茨走廊上东游西逛,幻想找到那些传说中的密室,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霍格沃茨的危险无处不在,如果不小心开启了某些机关暗道,以他们菜鸟级别的魔法,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甚至赔掉自己的小命。而且就算不会出什么事,晚上精力旺盛的后果就是白天起不来,不能好好地吃早餐,上课迟到,一天上课都没有精神。 所以夜游这件事是学校严厉禁止的,一旦夜游的小动物被抓住,不仅要受到‘惨无人道’的惩罚,还要被扣掉学院学分。 但有时候越是不让你做的事情,反而就偏偏想要去触碰。 所以,防不胜防,霍格沃茨的‘夜游率’居高不下,但是这个学期却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这么说来,这个学期的新生非常的乖巧啊,这一个月来,夜游的学生生只有抓到一个格兰芬多和两个赫奇帕奇的。”听到邓布利多关于学生夜游的情况,迪佩特校长忍不住惊讶道,这是在他担任校长之后从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特别是刚刚开学的一个月,抓到的小动物四个学院都有,特别是格兰芬多,这些小狮子精力最多,每天晚上都有一大波四处游荡,有些不要命的还去禁林里,被抓住后还会再犯,实在是让这些教授们头痛。每次教授们汇报月总结的时候,夜游人数都是重中之重。 “是的,不仅仅这些,这批新生的魔法控制力都相当出色,我教的变形课,看似简单,但是对刚刚接触魔法的新生来说,完全是新的领域,像是将牙签变成胸针,一般的话,新生需要一节课的时间,有的需要两节课,但是这一届新生超过大半的人数在半节课之内完成,还有几个还在胸针上刻上了花纹,就连赫奇帕奇也丝毫不比其他三个学院的学生差,当然最出色的还是在斯莱特林的孩子,毕竟他们很多在家的时候就有人教导,这个简单的变形术根本难不倒他们,还有格兰芬多这些小崽子,他们的思维更加敏捷,变出来的东西更加创新。”邓布利多也很高兴,毕竟作为一个教授都喜欢聪明的学生,这一届的新生又出奇的乖巧。 “这个我也听霍冉尔(黑魔法防御教授)提过,这些新生不仅对魔法控制力强,而且身手非常的敏捷,可以躲过一般的魔法攻击,并且第一时间回击给对方,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这非常的难得了。”阿芒多感慨道。 “是的,看来破例让tom进来,并教授武术是一个正确的选择。”邓布利多用手抚了抚圆圆的眼镜,镜片闪出一个月牙形的光亮。 “这么说起了来,的确是,那个时候tom想来教习武术,说会对魔力有帮助,那个时候我还半信半疑,现在看来,当初招他进来是一个再也正确不过的选择了……” 这边校长和副校长为霍格沃茨的变化而讨论着,别的教授也欣喜这这样的变化,虽然说武术课只针对三年级一下的孩子,但是高年级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报名选修,刚刚开始小动物们主要是对这门新课程的好奇而报名,但几节课之后很多人都接受不了这门课程的强度,想要放弃,只是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有几分热血的,看到别人挥洒汗水咬牙坚持下来,也不服输的硬撑着,到最后尽然没有一个放弃,而且武术课也并不沉闷,在适应这一强度之后,那位帅气的教授才会教大家武技,会用这些武技和与用魔法的学生对战,还会教授大家魔法与武技的结合使用,威力非常的大,渐渐地身体与魔力的变化也体现出来了,这让大家对这门课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大家白天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精力,晚上的时候自然倒头就睡,再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当夜猫子了。 就这样,现在的霍格沃茨一片和谐。 在这一片和谐声中,有一个不怎么和谐的身影——黛丝.佩蒂勒.冈特。 黛丝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因为她是穿越的,因为她拥有常人所没有的魔法,以及离奇的身世。 黛丝穿越前的身份是一个刚刚进入大学的高中生,因为车祸穿越来到这个世界,穿越成了一个婴儿,穿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爆发出了强烈的魔力震慑了想杀死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是一个疯子,将她的母亲囚禁在他们破败的庄园内,每天打骂,在黛丝五岁的时候,她的母亲终于受不了这日以继夜的折磨,自杀了,对此黛丝并不怎么伤心,死或许对于这个可怜的女人来说就是解脱。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身世并不简单,因为她会魔法,会听懂蛇的语言——这一切遗传了她的父亲莫芬.岗特,她的那个疯子父亲整天谩骂她的母亲是肮脏的麻瓜,说自己是高贵的巫师,留着斯莱特林最高贵的血脉。 这一切让她感动莫名的熟悉,特别是‘斯莱特林’这个姓氏好像在哪里听到过,直到她十一岁的时候,收到一只奇怪的猫头鹰来信,才让她反应过来,她好像来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只是年份不太对的上,具体来说的话应该是哈利他爷爷的年代,这个时候差不多是二战时期,好像有一个大魔王,不过被邓布利多打败了,在之后出现的魔王就是哈利波特的宿敌——伏地魔,话说年轻时候的伏地魔可是难得的美男子,不知道到了霍格沃茨能不能遇到。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和伏地魔是不是有什么关联,不然的话她怎么会有‘蛇语’这项技能,难道他是她的‘官配’。 就这样,黛丝带着好奇与期待,来到了霍格沃茨,但是这里除了‘邓布利多’这个名字熟悉之外,没有一个名字是有印象的,不过有几个姓氏让她确定,这是‘亲时代’,向布莱克、波特什么的,或许是血脉的关系她被分到了斯莱特林,岗特这个姓氏,在巫师界还是有一定的名气的——一直以来‘冈特’代表了一群疯子,魔力强大的疯子。 但是拥有前世记忆的黛丝,并不疯狂,加上她美丽高贵的脸蛋,使得她在斯莱特林混的如鱼得水,在一次‘无意间’,她的室友听到她用蛇语和门上的美杜莎对话,之后斯莱特林的人对她的态度渐渐地起来变化,再看她的眼神变得‘敬畏’,也有‘爱慕’,她非常的享受这样的变化。 在这一天天中,等待着传说中的伏地魔,如果能收复这个原著中的大魔头,并且阻止他切片,他们两人合作一起统一巫师界,那么她的人生就圆满了。 但是这一切因为一个叫做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男人到来完全打破了她的计划,她记得《哈利.波特》里面完全没有什么武术课程,更加没有这么俊美的教授,这让她感到了不安,难道这个世界并不仅仅只有她一个穿越者? 或许今天晚上可以试探一下这个里德尔。 第66章 杨戬夫妇的失踪 霍格沃茨虽然是寄宿学校,除了寒暑假,学生们都得呆在学校里,但是周末双休还是有的,这个时候,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访问霍格莫德,在那里有各种各样奇怪的商店,学生可以购买到很多有趣的食品和小玩意,开开心心的玩上一整天。 相对的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就只能可怜巴巴呆在霍格沃茨,不过霍格沃茨还是很大的,也有很多新奇的地方,对于这些初入城堡的小动物来说探索霍格沃茨也是很不错的消遣。 以前图书馆是霍格沃茨最受欢迎的地方,这里的藏书非常的多,各种各样的书都能在这个地方淘到,有些前辈也会将自己的心得注明在书上,如果真的找到这样的书,是非常受益的,就算是刚刚入学的小菜鸟,也喜欢来这里,因为有些书上会教一些课堂上没有学过的整人的魔法…… 当然,那时‘以前’了,自从来了位武术教授之后,图书馆这个‘最受欢迎的地方’就要退位让贤了,因为现在人数最多的地方是城堡前面的大草坪,现在大家称它为——‘练武场’。 毕竟是一群精力旺盛的孩子,比起坐在阴暗的图书管里面,大家更喜欢成群结队的在练武场里练习武术,而且每次练习完都感觉神清气爽,不知道是不是心里原因,自从练习了武术之后,感觉魔力也增强了,很多魔法运用起来更加的自如。 当然学院之间的摩擦还是免不了的,为了防止他们私下斗殴,杨炎清就在场地中央设立了一个擂台,双方之间如果有什么摩擦就在擂台上举行公开赛,用杨炎清的话来说就是‘赢也要赢的光明正大’,‘输也要输的心服口服’,如果偷袭和以多欺少这样的事被人知道了,是非常丢人了,自从这样的规定出来之后,霍格沃茨的风气明显好了很多。 最近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私下的纠纷明显少了,就算是竞争也是光明正大的比赛,裁判是学院里的教授,台下几百双眼睛看着,不会做出过分的举动,就算真的使用了‘卑鄙’的手段赢得了胜利,杨炎清也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让对方认识自己的错误,或者让不服者‘心服口服’。 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霍格沃茨的生活单调却不乏味,呆的久了,似乎连空气中都能闻到青春与热血的味道,但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又生出了一件怪事——杨炎清突然失去了与他杨戬他们的感应。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因为血缘与精神力的关系,就算杨炎清与杨戬他们隔得十万八千里,彼此之间也能感受的到,主要是这个空间灵力不稳定,只是三千小世界中的一个,对于杨戬和寸心这种级别的高手来说,神识覆盖全球那时分分钟的事情,所以就算杨炎清带着阿布先回英国,也能随时感应到他父母的情况,反之亦然,但是就在昨天晚上,杨炎清与他父母之间的联系断了,事先一点预兆也没有,杨炎清特地来到霍格沃茨顶楼的占星台用神识搜索,但是一点关于寸心他们的踪迹也没有,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没有任何的危险,修真界的修士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你的修为越高,感应之力就越强,特别是血缘或者伴侣的羁绊就越深,你的亲人或者伴侣一旦受伤或陨落,你的元神也会相对的受到重创。 杨炎清只是暂时感应不到他父母的位置,另外的暂时没有任何的不适,想来他们是安全的,杨炎清也不是很担心他父母的安危,毕竟能杀害他父母的人这个世界还没有孕育出来,只是有种事情脱离掌控的不安感。 重生到现在,满打满算勉强也有十一个年头了,神的生命很漫长,作为神的后裔,杨炎清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寿命发愁过,对于上辈子不削一顾的亲情,杨炎清今生却发自内心的真心,在他对未来的畅想里,他会和自己的父母呆在一起很久很久,从来没有那种‘翅膀硬了,脱离父母掌控,独自翱翔’的打算。更何况现在他真的只有十一岁——未成年啊! 不管是杨戬还是寸心,他们对于亲情都是十分看重的,更何况杨炎清是他们唯一的儿子,虽然这个儿子的情况有点‘特殊’,但是心大的两人依然全心全意的爱着他,对于这种‘不告而别’肯定是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情。 比如又一次‘穿越’。 当然,这只是杨炎清的猜测,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要找到他的爸妈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这边杨炎清还在计划着找爸妈的事,而整个霍格沃茨这段时间流传着一个桃色绯闻…… 最近阿布的心情并不怎么美好,而导致小阿布心情不美好的罪魁祸首就是他们斯莱特林这一届公认的‘女神’——黛丝.佩蒂勒.岗特,这个女人现在有事没事就会挤到杨炎清的身边,打着请教问题的旗号,毫不羞耻的缠着杨炎清。 现在基本上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位美丽的女孩正在追求他们的武术老师,这位帅气的教授没有来霍格沃茨之前,黛丝走的是高冷路线,精致的长相、充沛的魔力、神秘的家世,使得她的追求者横跨四个学院,几乎是公认的‘女神’,但是在‘女神’眼里,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斯莱特林很多实力颜值都很高的男生也没有让‘女神’另眼相待。 但是自从这位教授出现之后,‘女生’的视线就定格在这位教授身上了,高冷的‘女神’一遇到教授就变得很软萌,笑的特别的灿烂,每次下课都会粘着教授,看着教授的眼神好像会发光,有意无意间露出少女的娇俏…… 所以说‘女神’她恋爱了! 和她谈恋爱的对象是学校公认的‘男神’,一样的神秘,一样高冷,一样颜值高的闪瞎人眼的武术教授。 这是一个明媚而忧伤的结果。 ‘女神’和‘男神’恋爱了,他们会含着泪的为他们祝福,毕竟他们看上去那么的高冷华贵高不可攀,除了他们彼此,感觉整个霍格沃茨没有谁适合站在他们身边。 但是阿布的心情非常的不美好,先不说,在来霍格沃茨之前,他与杨炎清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可以说他们两个是彼此之间最重要的玩伴,就连来霍格沃茨杨炎清不舍得与他分开,偷偷摸摸的跟来了(阿布这么认为的,不过事实也差不多),杨炎清的秘密也只有他阿布知道,他们两个才是整个霍格沃茨最亲密的人。 那个黛丝是什么鬼,除了魔力比普通人高一点,长的比普通人漂亮了一点,身材比普通人好了一点外,哪一点引入注意了,一天到晚作的要死,以前习惯用鼻孔看人,现在用不要脸的挤在他和杨炎清中间,眼睛像是生病了一样眨个不停。 更可恶的是杨炎清已经好几个晚上没有来找他了,还一天到晚的对那个女人笑的那么自然,哼,再笑,再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阿布没有发现,现在的他鼓着一张包子脸,直愣愣的瞪着他们,像极了寸心给他们讲的颜高无脑失宠的炮灰‘宠妃’! “噗呲”被自己脑补的形象到了,杨炎清不由的笑了出来。 “教授?”黛丝好奇的眨眨眼睛,她刚刚有将什么好笑的事情吗。 “抱歉,刚刚我走神,你刚刚的问题很简单,只要控制自己的心力慢慢感受引导,你的天赋很高多试几次就会成功的,祝你好运,美丽的姑娘,现在我还有点事要处理,失陪一下。”经过这么多天和这个女人的虚与委蛇,杨炎清也差不多了解了这个女人的来龙去脉,意料之中的这个本不应该出现的女人也是‘穿越者’,更加离谱的事,他所生活的世界竟然是一本书!而这个表面上看上去很正常的女人,尽然想和传说中不相信‘爱’的伏地魔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对此杨炎清表示很无语。 如果是以前,在他还是伏地魔的时候,他的确很喜欢用‘摄魂取念’,来探索别人的过去和想法,就是这么简单粗暴,但是从重活一世,杨炎清更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诱惑自己的猎物,让猎物心甘情愿的跳进陷阱,说不出那种方法更恶劣一点,反正本质没有变。 父亲母亲失踪的事情依然没有眉目,之前还以为和这个突然出现的穿越者有关,所以在发现那个女人故意接近自己的时候,将计就计也来引诱她,来了一个反间计,但是得出来的结果不尽人意,不过这个世界真是不稳定啊,又是穿越又是重生的,看来又有哪个地方时空塌陷了,需要修补一下。 现在他要去找他的阿布了,说起来已经好多天没有相处了,挂不得嘴巴已经翘的可以挂油瓶了,可不能真的把他惹毛了,到时候受苦的还是他自己。 第67章 飞刀快剑 凌冽的冰雪已将将止息,刺骨的寒风依然未定。 冰天雪地之中,一抹粉红的亮色不急不缓的前行着,身后留下了一排浅浅的脚印。 寸心冒着寒风走了一夜,从昨天穿越到这个世界入眼的唯一的颜色就是白色,天是白色的,地也是白色的,她的方向感一直都不好,雪天的夜空没有一颗星斗,无法辨别方向,最后寸心只能凭借自己作为女人的‘第六感’随便找一个方向前行。 她的身上穿的是作为神女时的‘龙女服’,由鲛人的血纱炼制而成,刀枪不入,寒素不侵,那个时候他和杨戬都被卷入了时空隧道,里面的空间裂缝非常的霸道,即使连神龙的躯体也被划出了深可见骨的伤痕,最后寸心和杨戬唤出了各自的战衣,才将伤害度减到最低。 时空隧道是非常危险的,一般圣人之下都没有人敢去尝试,虽然这个地方也是历练的好地方,但是一个不慎就会在这隧道中迷失自我,一辈子都走不出去,或者卷进空间裂缝魂飞魄散。 幸好他们夫妻的实力都很强悍,又有宝物在手,两人都冲出了时空隧道,但是他们在中途走散了,寸心唯一肯定的是杨戬和她一样流落到了这个时空,因为冥冥之中他们夫妻两是有感应的,但是也只是如此,现在寸心的法力被限制,除了一身强悍的防御力什么也没有,而这世间这么大,难道真的要她这个路痴一路走下去寻找自己的丈夫? 一个人的旅途是非常寂寞的,四周除了寒风的呼啸,没有一点的声音,寸心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无力感了,成神的时间太久了,都忘了普通人的无奈。 天地不仁万物如猪狗,果然失去了法力,二哥又不在身边,特别的没有安全感。 寸心有点淡淡的惆怅。 恍惚间,寸心听到了达达的马蹄与车轮滚动的声音,惊喜的转身,果然有一辆马车自北而来,伴随着她走过的脚印,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 ------------------------------------------------------------------------------------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外面放肆的风雪已经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脚步声很轻快,正在向他们而来。 紧接着,他们的马车也停了下来。 “少爷。”是赶车的大汉,禀报的声音带着迟疑与不安。 李寻欢掀开了门帘,骤然看到一位冰肌婀娜的美人站在他们面前,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这是李寻欢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身粉色的纱衣,在这冰雪之中显得有些单薄,但是她的背脊依然挺立,丝毫没有收到外界寒风的影响,她的脸上挂着礼貌性的微笑,双眼之中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妩媚。 她有着十七八岁娇俏少女般的容颜,又有着成熟少妇那般的风情万种,举手投足间却带着江湖游侠的洒脱。 这样的地方不应该出现这样的女人,但她又偏偏出现了。 看到她的第一眼,李寻欢那颗苍凉孤寂的心不由的跳了一下,望着她的容颜,仿佛穿越了千万年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走了一夜的路,总算见到了活人,寸心兴奋的奔跑的马车前,驾车的车夫也看到了她,慢慢的停下了车,望着车厢内,犹豫不决的喊了一声‘少爷’。 紧接着门帘打开了,摆正好微笑的寸心看到车内的人时,那抹礼貌性的微笑僵在了脸上。 里面的是一位玉树兰芝般的男人,他有一张刀削般的脸庞,每一部分都是上天的杰作,只是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陽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当然,这些都不是寸心震惊的原因,毕竟像寸心这种阅尽天下美色的女人,已经不会看到美男就发花痴了,寸心震惊的是眼前的美男竟与二哥有九分相似。 一样微卷的头发,一样帅的天怒人怨的脸庞,一样高挺的鼻子,一样薄情的嘴唇,一样多情的双眼。 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男人脸庞有种病态的苍白,那双多情的眼睛也有种化不开的寂寞与忧郁。 虽然他和二哥很像,但是寸心肯定,这个人不是她的丈夫。 寸心在那一刹那的震惊过后,很快收拾了自己的表情。 “在下敖寸心,不小心与自己的丈夫走失了,阁下能否载我一程,只需将我载到有人烟的地方就行。”寸心不习惯也不清楚古代大家闺秀那般和人打招呼,索性将自己伪装成一位江湖侠女,本来后面还想加一句‘必有重谢’,奈何随身空间没有法力打不开,囊中羞涩。 自从穿越以来寸心第一次尝到了‘一文钱难道英雄汉’的窘迫。 “这位夫人请进!”听到寸心说道与丈夫走失,李寻欢心里划过一丝失落,随即又感觉自己有点莫名其妙,竟然对一个刚刚认识的女人产生这样的感觉。 寸心也不扭捏,听到李寻欢的邀请就自然地跳上了车,或许车的主人与二哥太像,寸心没有一点的防备感,本能的相信眼前的男人不会是恶人,更加不会伤寒自己。 虽然身处江湖,江湖儿女又不拘小节,但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这个时代总归是有点出格,李寻欢本来想出去和铁传甲一起驾车的。 寸心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如果因为自己这个陌生人的加入而让带病的主人去外头吹冷风,那才过意不去,所以就强行将李寻欢留在了车里。 车厢里并不怎么宽敞,寸心与李寻欢两人各座一边,从进门开始两人都不怎么说话,毕竟刚刚认识,男女有别,李寻欢没有告诉寸心自己的名字,寸心也没有问。 这个世上寸心唯一感兴趣的男人只有杨戬,现在这个男人下落不明,她也没有心情调戏美男了,虽然两人真的很像,或许真的有这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终究不是本人。 等找到二哥或许可以查查这个男人的事情。 李寻欢自从见到寸心之后,一直有一种恍惚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神秘,形容不出来,不由的想到,这个女人不会是这大漠中的雪女妖怪,专门来迷惑男人的吧,之后又为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感到好笑。 喝了手中的一口酒,李寻欢不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这还是一个受过情伤的痴情男人,寸心看着李寻欢雕刻人像的样子,不由的猜测到,而且很自信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 认真的男人最迷人,望着李寻欢一刀一刀雕刻的样子,寸心又开始想二哥了,曾几何时,在杨戬还是司法天神的时候,他就这样认真的处理这三界之内各种的刑法条例,而她就在旁边啃瓜子对着杨戬的脸庞发花痴,咳咳。 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铁传甲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寸心趴在车窗前,无语的看着,多情总被无情恼啊,果然情之一字害人不浅,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个样子,寸心有点莫名的心塞。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不知眼前的男人经历了几样,难道长了这张脸的男人人生都会这么凄苦。 ------------------------------------------------------------------------------------ 马车不久之后徐徐前进,刚刚李寻欢埋葬人像的时候,又看到了一排脚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寸心也看到了,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有着同样行走经历的寸心对这个人不由的产生了一丝好奇,毕竟这样孤单的旅途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李寻欢对于赶路的人也产生了兴趣,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寸心顺着打开的窗户,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铃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又是一个有趣的男人! 第68章 见面 这是一个俊俏又奇怪的少年,他的长相和气质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坐在寸心对面的男人显然对少年很有好感,他邀请少年上车,少年却没有搭理他。 两人的对话很有趣,男人问少年:“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男人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囗酒吧,一囗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道:“我喝不起。” 寸心没有想到少年居然会说出这么样一句话来,突然感到少年无比的可爱,不由的想到了自己的儿子,虽然很不想承认,除了相貌,两人没有一点可比性。男人估计也被少年的单纯直白萌到了,说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男人:“够清楚了!” 少年:“好,你走吧。” 男人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男人大笑着,笑声中有着寸心无法理解的潇洒坦荡。 马车已急驶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男人突然对寸心说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来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寸心笑了笑没有回答,对于一个活了上千岁的老女人,见过的妖魔鬼怪人数不胜数,这个少年虽然奇怪,但意外的讨人喜欢。 男人也不指望寸心回答,只是路途多寂寞,自言自语自问自答罢了,答案也早已在他的心中。 到了小镇寸心就和他们分开了,临行前寸心还是问了男人的名字,修真讲究的是因果,不管怎样这个善良又温柔的男人总是帮了她,只要知道他的名字,终会回报过去。 男人笑了笑:“不过栽了夫人一程,夫人不必介怀。” 显然男人不想说自己的名字,于是寸心也没有多问,现在的寸心走失了丈夫,离开了儿子,失去了法力,也没有多余的心情关注别的事。 这只是一个关外的小镇,并不大,寸心当了自己的一副耳环,在集市上买了一匹马,就找了一家酒楼打算吃一顿,顺便听一下这个时空的消息。 小镇并不繁华,寸心找了半天才找到一间还能入眼的客栈,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进客栈的时候寸心看见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个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上面绣着狮子不像狮子,老虎不像老虎的动物。 寸心知道自己的容貌在凡间非常出色,但现在没有自保能力,不想太过招摇,就在之前路过的成衣店里买了一件墨绿色的斗篷,将自己完全掩盖起来。 幸好这里是与关外的交界口,形形□□什么人都有,寸心这样的装备也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客栈前面前厅,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寸心进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空桌了,虽然她没有什么洁癖,但是也不愿和那些行为粗鲁,满脸胡渣的大汉坐在一桌,怕他们吹嘘的口水喷在她的饭菜里,影响食欲。 相比起来,角落里那个穿着白衣静静喝酒的男人实在是顺眼多了,本来七分的颜色,被那些那些自吹自擂的的人衬托出了十分。 不过刚刚分开,没想到又在这里见面了,不过小镇这么小也在情理之中。 寸心没有半分犹豫的,直接走到了男人面前:“嗨,咱们又见面了!” 寸心整个身子都包在了斗篷里面,连整张脸都被帽子遮着,不熟悉的人根本不认识她,不过男人显然听出了她的声音。 理所当然的寸心和他坐在了一桌。 这个男人是一个酒鬼,从他不停的咳嗽中可以看出这个人的身体并不好,不过依然酒不离手,寸心也没有劝他不要喝酒,毕竟一个酒鬼会说出n个理由来捍卫酒鬼的‘尊严’。 等她回复法力之后或许可以在空间里找找疗养身体的丹药。 过了一会儿,寸心的饭菜上来了,一盘咸菜,一盘炒鸡蛋,一碗饭,不像在场的人那样大鱼大肉,十分的素淡。 常年的锦衣玉食寸心也有点不习惯这样的饭菜,不过现在她身上的钱并不多,她的那对耳环是鲛人的泪珠,对于凡人来说也十分的稀有,但是寸心只当了五百两,买了马匹和斗篷之后,就只剩下四百五十两。所以她要省着点用。 来这里也是看这里三教九流,人员混杂,可以打听消息,吃饭反而是次要的。 长久以来的习惯使得寸心一举一动都不由的散发出贵族的傲然。 李寻欢虽然没怎么和他说过话,但是却一直暗中观察这个女人,不可否认的,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但是漂亮的女人也往往意味着麻烦,而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渐渐地李寻欢发现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也知道怎么和人保持距离,刚刚开始李寻欢还以为自己回来的行踪被人知晓,这个美丽的女人是被人派来打探他虚实的。 但是现在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眼睛,有着一种俯瞰世人的傲然,就想九天之上的神女,看谁都是蝼蚁。所以不屑于做这种不入流的事。 如果寸心知道李寻欢怎么想她的,一定会呵呵他一脸,要知道她敖寸心一直以来走的都是亲民路线的好伐。 就这个两个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个安静的吃饭,一个安静的喝酒。 过来一会儿为他驾车的虬髯大汉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略点了点头。 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关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复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厮杀。 小小的客栈聚集了这么多的人,当然也免不了这种命定的剧情。 而寸心也很喜欢这种剧情,如果这个时候老公儿子陪在身边的话,他们可以一起排排坐,嗑瓜子,看看戏。 戏的主角是三个大汉,颜值在30分以下,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那紫红脸的胖子应该就是男人说的“急风剑”,他们似乎认识,而男人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默默地喝酒。 估计那个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地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此处原文) 这马屁拍的,寸心听得有些无语。 不过显然那个诸葛雷很喜欢,他举杯大笑,但是乐极生悲,门卫飘来了两条人影,然后他的笑声戛然而止。 来的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的举动没有刻意遮掩,寸心也注意到了,对于外面的少年也不由的有些心疼,但是少年也不需要她的心疼。 李寻欢轻轻叹了囗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象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对于这两个人的长相寸心也没觉得什么,洪荒世界什么极品长相没有,寸心已经免疫了,很期待接下去的剧情。 只是门帘又一次打开了,进来的是那个少年,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的,直得就象标槍。 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这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少年,但是这样一个少年却被身边和他一起进来的男人遮住了光环,男人身穿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华服,白色为底,紫金镶边,他的头发微微卷曲,凤眼、薄唇,英俊的不忍直视,身上的气势更是不由的让人折服,他一进门那双冰人的双眼一一扫过在坐的人,直到扫到角落里是,那双眼睛瞬间化为了温柔的春水。 进来的两人瞬间用颜值洗了众人的双眼,前后进来的两拨人反差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进行对比之后。 第69章 那个少年 寸心一直以为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找到二哥,但是没有想到相聚来的这么快,显然杨戬来这里是来找她的,她觉得应该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来表达自己见到他之后内心的惊喜。 不过这里人太多了,当众秀恩爱什么的会被单身狗鄙视的,老夫老妻了还是低调点比较好。 于是寸心自以为低调的向杨戬喊了一声“二哥”,然后挥一挥手,让他过来,杨戬也已经看到他们了,很自然的绕过前面那两个长相惊悚的人,直接来到寸心他们这一桌,而和他一起进来的少年,也不知处于什么原因,也跟着走了过来。 两人的长相实在是出色,以至于众人一下子忘记了刚刚的剑拔弩张,目光随着他们移动,寸心他们那一桌只坐着李寻欢和寸心两个人,杨戬自然而然的做到了寸心的旁边,对面坐在一个和他有着七分相似的人。 见到了自己的丈夫,寸心心里的不安也慢慢落下了,反正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有‘二郎神’顶着,总算可以毫无顾虑的看戏了。 不过还是要和杨戬介绍意向对方的:“二哥,这是我在关外认识的,虽然目前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他算帮了我一个大忙,毕竟要不是他,我还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关外吹风呢?这位先生,这就是我的丈夫,现在他来找我了。” “多谢阁下相助,在下代拙荆谢过这位大侠,在下姓杨,家里排行老二,阁下可以叫我杨二,敢问阁下大名,日后若有事在下定义不容辞。”好久都没有听过这么文绉绉的话了,寸心略感不适。 “不过举手之劳罢了,这位先生不必在意,在下姓李,很巧在家也排行老二,先生可以叫我李二。”李寻欢拿起酒杯向杨戬示意一下,只当还礼。 寸心以自己超强的毅力才忍住没有喷饭,杨二李二,都是排行老二,这是传说中的猿粪吗? 而李寻欢身后那虬髭大汗在看到杨戬的时候就露出了一副见鬼的神情,一会看看自己的主人,一会又看看另一边的杨戬,难道这位是自家主人失散多年的兄弟,不然怎么会这么像! 杨戬的法力比寸心高,又有神甲保护,所以没有受什么内伤,虽然受到法则的限制,神力也被压制了,但是相对于这个世界的所谓‘武林高手’也厉害许多,他掉落的地方是在京城,靠着微弱的感应,马不停蹄的找了过来。 直到看见自己的妻子安安静静的看戏吃饭才舒了一口气,要知道当时寸心被时空漩涡卷进去的时候,整个身子差点被碾碎,当时的情景杨戬直到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不过还是受了很重的上吧,现在她的法力几乎感觉不到,看来要在这个世界修养一段时间了。 杨戬看到寸心一直裹着斗篷,带着帽子,也隐隐明白她的顾虑,只是有些心疼,西海三公主,转世上古神龙的敖寸心什么时候都是活的张扬的,即使是在最狼狈的时候,依然笑的嚣张,让人恨得牙痒痒,到底也学会了隐忍和伪装。 轻轻的揭下她的兜帽,现在他来了,她依然可以做回那个肆意的敖寸心了。 阿飞是跟着杨戬一起进来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眼前的人很强,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就想要和他决战,所以看到这个耀眼的男人进来的时候,他也不由自主的跟了进来。 没想到之前请他坐车的那个男人也在这个地方,,而且阿飞意外的发现两人长得很像,或许两人是兄弟,不过这和他无关,他只是像和这个看上去很厉害的人比剑而已。 但是那个男人不理他,他的眼睛始终望着那个用斗篷将自己抱起来的人,看身形应该是一个女人,然后男人将那个人的兜帽摘了下来,是那个在车上的女人,女人长得很漂亮,就像他遥远记忆中的母亲那样漂亮,阿飞觉得只要是男人都会被这么漂亮的女人吸引。 但是他还想与那个男人比剑,这样的男人在江湖上应该很出名吧,自己想要出名,就只能打败这样的人。 于是阿飞握紧了手里包着布条的铁片,将它横在杨戬的面前:“请和我比剑!” 寸心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少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武痴,但是就算是这样也还是好可爱啊。 听到了这句话,李寻欢似乎觉得很惊讶,但也很欢喜,他抬起头,那少年已经站了好一会了,他没有坐下,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的,直得就象标槍。 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这里这么多人,你为什么偏偏找我比剑?”显然杨戬对于这样的单纯执着的小孩也很有好感的。 “因为你很强。”少年的回答一如既往的简单直白。 “所以你打不过我。”杨戬继续这简单的对白。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皱了一下眉头,显然他也知道这件事,正在考虑怎么办。 此时另外一边也在上演一出好戏,那个诸葛雷之前牛皮吹得太过厉害,于是来了两个打脸的人,就是刚刚比杨戬他们早一步进来的那两个,他们似乎想要抢那个诸葛雷手里的东西,那个诸葛雷好像除了牛皮吹得厉害点之外,没有别的什么特长,本来想要装逼一会,表演了一个‘剑劈虾球’的节目,但是很快被其中一人用‘剑穿虾球’这招给破解了。 两人的剑法谁快谁慢立分高下,之后那个诸葛雷就认出来这两个打他脸的人,名字很炫酷,叫‘碧血双蛇’。 “碧血双蛇”似乎很有名,听到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忽然就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听到这个名字李寻欢皱了皱眉,寸心疑惑的问道:“这个‘碧血双蛇’很有名么?” 李寻欢也没有想到寸心会问这样的问题,不过看来她不算是江湖人:“应该很有名吧,但也不是什么好名,近年黄河一带这两人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听说他们身上的那件红披风都是用鲜血染的。” “啧啧,这两人真不讲卫生!”寸心感叹道。 在场的几个男人听了这话,嘴角不由的抽了抽,她的关注点好像有点偏了。 显然在认出这两人的身份之后,诸葛雷怂了,秉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自动的想要将东西送给他们。 不过显然他刚刚装逼的样子让那两个人很生气,其中那个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囗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象是一把刀。 这是应了那句话:莫装逼,装逼被雷劈。 寸心决定以后不管是做人还是做神都要低调点。 诸葛雷面真的将‘能屈能伸’这个词贯彻到了极点,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看到这种情况,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囗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自顾自的喝着酒。 之前没有发现,他们这一桌,除了站在李寻欢边上的那个大汉,另外的都是俊男美女,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人一开始就会被人关注的,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奇怪的忽略了。 那个白蛇侧深深的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长成这样求你们别笑了,没看到那个胖掌柜已经吓昏过去了吗。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和杨戬的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的喝酒,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而杨戬根本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反而一旁的少年问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少年长得很出色,但是看上去太小了,并没有给人有多少威胁,但最令人注意的,还是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光中的惊怒已变为讪笑,那并不算是一把剑,只能算是铁片,人都是视觉动物,少年穿的太过寒酸,也太过年轻,所以那白色并不将他放在眼里。 但有时候并不能太过以貌取人,也不能轻视自己的敌人,不然代价就是你自己的性命。 最后少年用他手里的剑买了那个白蛇的人头,五十两! 这一切似乎难以令人相信,当那个少年说要比剑的时候,很多人都说他自不量力,但最后他用事实打了众人一巴掌。 唯三没有感到惊讶的就只有坐在一桌的杨戬、寸心和李寻欢。 少年杀完白蛇之后,问黑蛇道:“他已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他的表情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象个傻孩子。 但这次却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道:“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么” 少年淡淡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了下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少年的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他就象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 寸心看的有些无语,出来混,心里素质这么低! 那少年既不追赶,也不生气,却弯腰拾了两锭银子起来,送到柜台后那掌柜的面前,道:“你看这够不够五十两” 那掌柜的早已矮了半截,缩在柜台下,牙齿格格地打战,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拚命地点头。 第70章 儿子找来了 少年杀了黑蛇,赚了五十两,他很高兴,并不是因为他赚了这钱,而是他杀了一个似乎很有名的人,这代表他离‘出名’又进了一步。 只是阿飞不明白,他明明帮那个诸葛雷杀了白蛇,诸葛雷应该感激他的,但是却乘他不注意竟在背后偷袭他。 但诸葛雷并没有成功。 他的剑并不慢,只是这里有比他更快的刀,所以一切都已注定——诸葛雷死了,死在了一把飞刀之下,他手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了房梁之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死前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那个出飞刀的男人,满脸的不可置信,咽喉里也在‘格格’地响,寸心就坐在他的身边,对于这几乎神乎其技的飞刀术也看的目瞪口呆,毕竟是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竟会有如此之快的动作。 她似乎又认识了一个了不得的人! 在死的刹那诸葛雷认出了这个男人:“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男人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只是他这句话诸葛雷并没有听到,已永远听不到了。 少年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对于出手帮助他的男人还是很感激的,他桀骜的双眼也露出温柔的笑意,他对男人说说:“我请你喝酒。” 客栈里死了两个人,这代表着会遇到麻烦,并非久留之地,男人于是就拉着少年离开了这里,离去前少年买了好几坛子酒放到马车上——他答应过要请男人喝酒的。 客栈里陆陆续续的走了好几拨人,寸心他们反而留了下来,这不是他们的世界,这里没有他们需要做的事,也没有需要守护的人,杨戬想带寸心到处去看看,所以并不急着离开。 男人和少年走了,走之前男人终于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他叫李寻欢,而那个少年叫阿飞,阿飞说终有一天他会找杨戬比剑的。 真是一个执着可爱的孩子,不过杨戬的武器并不是剑,而是三尖两翼刀。 寸心很开心,因为这个是《小李飞刀》的世界,而她见证了飞刀与快剑的相识。 但寸心又有些纠结,因为李寻欢这一次的回归又会让他陷入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就连阿飞也会被连累。她要不要跟着他们,适当的提点一下。 当然寸心并没有想过全部都帮他们化解,毕竟天道有轮回,福祸相依,一饮一啄皆有定数,真正能改变自己命运的也只有自己。 最后寸心还是没有跟上去,这是他们的相识,寸心没有必要去当电灯泡。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李寻欢的马车渐行渐远,而关于他们的故事也即开启。 边关的小镇晚上没有什么娱乐,差不多天一黑人们就上床安歇了,杨戬和寸心也入乡随俗,早早的趟进了被窝,寸心的法力因为重伤而暂时失去了,杨戬就在他们的房间外设了结界,打算帮助寸心疗伤。 他们是夫妻,早就水乳相融相濡以沫过了,疗伤什么的当然是很脸红心跳的、的双~修啦!呵呵~~ 寸心现在的身体也经不起杨戬过度的折腾,两人经过一轮之后,就靠在一起聊天了,寸心将脑袋搭在杨戬的肩上,聊着两人分开的时候遇到的事情,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儿子的身上,他们突然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知道那个小家伙会不会找过来。 别看那个小家伙老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也很有主见,能力也强,但是骨子里还是很恋父恋母的,可以想象,当他发现自己的父母失踪的话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找过来。 这不得不让寸心有点担心,时空隧道课不是开玩笑的,一个不慎就会魂飞魄散,自己也着了道,连法力都失去了。 寸心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她的儿子真的找过来了,而且和作死的带上了小阿布,杨炎清只从收到父母失踪的消息就一直感到不安,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是他是一个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这一世他得到了上一世梦寐以求的东西,这些东西太过美好,他舍不得失去。 一直以来,他都知道父母的强大,也从来没有想过和他们分开过,因为他相信自己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的强大,然后和他们一样与天同寿,一直一直的在一起生活。 突然的分离,而且是跨越了时空,这样的距离实在是太可怕了,所以他一直在调查父母失踪的原因,然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半年之后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时空裂缝,然后他带着放暑假的阿布跳了进去。 该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因为无知所以强大,之前知道时空裂缝可怕的人都不敢往下跳的,不过我们的v殿是从来都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的。 杨戬和寸心之所以在裂缝中吃了大亏主要是因为事情太过突然,来不及让他们反应,身上连一件护体的盔甲都来不及穿,就被卷了进去。 而杨炎清却做足了准备,不管是自己还是阿布身上穿了十几件的仙甲神器用来保命——任何一件丢在修真界都能引起人的觊觎之心,真够嚎的! 并且在此之前和了十几瓶福灵剂,才跳的。 然后按照血脉的牵引,他们还是比较顺利的来到了他父母目前所在的世界,但是他们降落的地点好像并不怎么好。 林仙儿是一个很美的女人,见到她男人都会被她迷住,她也最擅长擅长诱惑、欺骗男人,以男人间的嫉妒、仇杀来满足心中的贪婪。 她也对自己的美貌很自信,因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男人能逃脱她的引诱,比如青魔手尹哭,比如臧剑少庄主游龙生,她自信等她将衣服脱完,再将面具撕下之后,这个名满江湖的‘小李探花’也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只是她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李寻欢的确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极力的赞美过她,但是当她将衣服全部脱下的时候,这个男人竟然无动于衷,还拿刀威胁她。 这是最不可原谅的事了。 “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个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她用他最在意的话来刺激他,对于男人她自来是比较了解的。 只是李寻欢还来不及难过,就听到“碰”的一声,然后就是刚刚咒骂他的少女传来一声惨叫。 林仙儿逃的并不远,刚刚走出酒店的门口,就泄愤的骂李寻欢,但是她刚刚骂完,她的上方就从天而降一个东西将她砸晕了过去。 阿布头晕晕的从“软垫”上起身,中算是逃出来了,隧道里的那个漩涡台可拍了,不过全程都是vidya将他护在怀里,还变成返祖是的模样,他们才逃出来。 对了vidya怎么样了,阿布从“软垫上”转生,四处找着杨炎清的身影,并大声的叫声杨炎清的名字,不远处的树林里也传来了杨炎清的声音,阿布送了一口气,幸好没有走散,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在这个人不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人。 或许他们之前喝的福灵剂的缘故,他们的运气并没有寸心他们那么差,掉落的时候一个南一个北,要不是杨戬有法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相见。 阿布就算在天才,他也只是一个小巫师,在时空裂缝面前真的好比是蝼蚁中的蝼蚁,虽然消耗了身上的几件神器,但是能安然无恙的出来绝对是运气值报表,但还是要缓一缓,高速的旋转让阿布到现在还是有呕吐的欲,望。 杨炎清顺着阿布的声音找来,就看到阿布衣衫褴褛的坐在一个裸,女(ps林仙儿逃得时候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穿上,就被阿布炸晕了)身上,这是什么情况? 但现在也不是追究情况的时候,“阿布,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杨炎清现在也很狼狈,时空裂缝太过诡异危险,要不是有神器抵御,又有强悍的肉身,恐怕他早已被卷成碎片了,现在出来时出来了,但他现在也法力全失,全身脱力,连身上带的东西全都被觉得粉碎,可以说现在他们身无分文了。 “我没事,就是有点都晕,歇歇就好了,你呢?”阿布抬头问道,紧接着:“vidya,你怎么变小了?”要知道杨炎清自从返祖之后,身体一直是十六七岁的少年模样,虽然他算起了实际年龄比阿布还要小一岁,但是不管是模样还是举止都十分的老成,阿布都快要忘记杨炎清的真实年龄了。 说起这个,杨炎清也满头黑线,他一直是用法力来维持身形的,现在受了内伤,法力维持不了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正太模样,太伤自尊了! “我没事,以后会变回来的,这里太冷,前面有家酒店,我们先进去吧?” 阿布点点头站了起来,然后他发现他现在竟然比杨炎清高了,虽然只是高了一米米,但还是非常的惊喜。 杨炎清也发现了这个事实,小脸又臭了几分,似乎随着他的身高下降,智商也随之下降了不少。 “哇,为什么这里有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阿布又一次惊呼道。 “可能她觉得天热,就把衣服脱了,别看会长针眼的。”杨炎清快速遮住阿布的眼睛。 “是这样吗?” “当然!” “她为什么躺在地上,是晕过去了吗?” “不知道。” “好想是被我砸晕的,怎么办?” “趁没人发现赶快逃。” “这样不好吧。” “那你等着被抓吧,我现在一点法力也没有。” “那我们还是快走吧。” ...... 第71章 中毒 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豆丁跌跌撞撞的进了前面的一家酒店,只是进去的时候瞎了一条,这家酒店里面竟然有三具尸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杨炎清有些后悔这么鲁莽的进来了,现在他身上一点魔力也没有,而且受了严重的内伤,连身体都变小了,到时真的打起来,他加上阿布根本没有什么胜算。 三具尸体其中两具在角落,还有一具是在一个大锅里,要不是杨炎清对于鲜血较为敏感也不可能一下子就看到,大部分人都只会注意灯光处的那两个活的人。 比如阿布,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坐着喝酒的李寻欢,桌上的蜡烛因为风的原因忽明忽暗,也将李寻欢另半张脸隐在了阴影里面,“杨叔叔!”阿布第一眼看到李寻欢的时候就将他认成了杨戬。 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来寻找杨戬和寸心的,之前在时空裂缝里面的经历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虽然最后还是安然无恙的来到这个时空,但是杨炎清受了重伤,连身体都变得和他一样大了。虽然阿布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安的。 突然看到穿着白衣的李寻欢,就下意思的将他认成了杨戬,在阿布的意识里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就是杨戬了,现在遇到了‘杨叔叔’就什么也不怕了。于是阿布惊喜的叫了一身之后,就拖着暗中戒备的杨炎清来到李寻欢面前。 杨炎清当然也看到了李寻欢,但他并没有认错,不管在什么时候杨炎清都是非常冷静的,李寻欢和杨戬虽然有着七分像,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同,不说杨炎清对于自己父亲的气场很敏感,这人身上没有丝毫的神力,而且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地皱纹,他的举手投足间虽然也很潇洒,但是没有唯我独尊的霸气,反而透出一种说不出的阴郁,而这种阴郁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杨戬的身上的。 虽然知道这个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但是杨炎清也没有阻止阿布的行为,这个大厅有两个人,一个就是被阿布错认的李寻欢,另一个是一个胖成球的丑陋肮脏的男人,他的腿已经被斩断了,只能两手撑地,像一只□□一样前行,身上紧裹着一件金丝马甲,将他身上的肉挤得好几层,看上去诡异又好笑。 这样的场景又为这家死了人的酒店添了几分恐怖,现在杨炎清唯一庆幸的是阿布全部的注意力都被李寻欢吸引了,从而没有发现这家酒店的可怖之处。 李寻欢在和‘妙郎君花蜂’对话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外面的情景,在听到那个脱光衣服企图勾引他的少女在离开之前恼羞成怒所说的话语之后,李寻欢无疑是悲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根根针狠狠的刺他的心。 但是那个少女话刚一说完就发出了一声惨叫,以后是两个对话的声音,可能他们离得比较远,李寻欢听得断断续续的并不真切,也没有听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这里的话,不过听声音好像是两个孩子。 之后断了腿的肥胖男人爬了进来,他一点也没有在意李寻欢手上的飞刀,直奔着金丝甲而去。拿了金丝甲之后,这个男人丑陋的嘴脸显得越发得意,然后他炫耀一般的讲了自己的经历,坦诚自己就是当年江湖中号称‘最卑鄙无耻的七妙人’之中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正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进来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那两个孩子虽然满身的狼狈,衣服也破败不堪,但是那两张小脸尽然异常的精致可爱,让李寻欢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头发是珀金色的,连眼珠都是冰蓝色,看上去十分的妖异,李寻欢并非见识浅薄的人,他知道远在这个大陆之外有一群番邦之人,那里的人的发色并不仅仅是黑色的,红色黄色并不稀奇,这个男孩应该是海外之人。而另一个黑发黑眼的孩子竟然和他又几分相像——这让一直临危不惧的李寻欢露出了惊愕的表情。 更让李寻欢感到莫名的是,那个珀金色头发的小男孩好像认识他,一看到他就露出惊喜的表情,并且拉着另一个男孩兴奋的向他走来。 不过一旁的‘妙郎君花蜂’对小孩可不敢兴趣,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竟然敢无视他的存在,还打断他的话,这让他很不满意。 两个小孩看上去非常的乖巧,手拉手(其实杨炎清是被拖着来的)来的他的面前,两张精致的小脸45度抬头萌萌的看着他,李寻欢感觉自己要被萌化了。 他忍不住抬手想摸摸那个铂金色发色的那个孩子,但是却被另一个孩子挡了一下,李寻欢这才发现那个黑发的孩子并没有他想想中的那么乖巧,他那黑色的眼睛充满的戒备,全身也保持着备战的最佳状态。但对李寻欢来说,这也是一个可爱的孩子,眼神中的那股执拗竟与那个阿飞的少年十分的相像。 “真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的竟然有两个孩子,李寻欢,你在关外生活的十年,这两个不会是你在关外和胡人生的野种吧,还别说,那个黑头发的长得和你还真像,哈哈。”断腿的‘妙郎君’显然不把这两个孩子放在眼里,他道:“老天待你这个酒鬼不薄,让你临死前还有儿子给你送终呢,不过你死了,这两个小鬼就没有人依靠了,要不我再行行好,也送他们两个一程,好让你们父子三人在地下团聚。” 李寻欢冷冷的望着他:“你莫不是真的认为我拿你没有办法了。”他生平最恨那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下杀手的人。” 看到李寻欢这样的神色,‘妙郎君’心里也有点打鼓,不过一想到这小李飞刀已经中毒,全身无力,胆子又大了起来:“李寻欢你不用在我面前装了,或许别人会上当,但是那毒是我亲自下的,无色无味,你根本察觉不了,现在的你恐怕连飞刀都拿不住,若我真的想对这两个孩子下手,你又能奈我何?” 李寻欢抿着唇没有说话,他早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所以即使现在已经虚弱到站不起来的地步,依然可以从容的对待想要置他于死地的敌人,但是,现在突然冒出来两个孩子,这让他感到非常的无力。 “喂,丑八怪,你说你要杀我们吗?”阿布之前在中国呆过一段时间,对于汉语可以说非常的熟悉了,刚刚这两个人的对话,他也听懂了,原来这个穿白衣服的并不是杨叔叔,而且他被人吓了毒,看上去非常的可怜。 而另一个丑八怪就是就是下毒的人,现在还想杀他和vidya,最最重要的是他只是一个断了腿的大胖子,看上去一点也不厉害,竟然口气这么大,真是不可原谅。 “臭小鬼,这里除了你们,还有别的小鬼头吗?”这个妙郎君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小白脸,勾引过无数的良家妇女,但是时运不济最后竟然栽在了自己的情妇手里,那个女人和自己的姘头将自己的双腿砍断,将他锁在地窖十年,每天只给他吃没有盐的猪油拌饭,最终使他落得这幅模样,而阿布的这声‘丑八怪’更是在他的伤口上撒盐,若是刚才说杀他们只是想搓搓李寻欢的锐气,那么现在他真恨不得将这个臭小鬼扒皮抽筋。 只是他还没来得急动手,就被一道绿芒打在身上,在他失去意识后的最后一眼,就看到那个铂金色头发的小鬼,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棍子对着他...... 阿瓦达索命,三大不可饶恕咒之一,巫师界总所周知的黑魔法,这也是阿布第一次使用这么强大的魔法,使用过后全身脱力的像一旁的杨炎清倒去。 “阿布!”显然,阿布的这一举动也吓了杨炎清一跳,阿布只有十一岁,就算他经过系统的训练,实力高出一般成年巫师,但他的魔力还在成长中,这么高深的魔法对他的身体伤害是非常大的,现在他恨不得对那个所谓的‘妙郎君’千刀万剐,这么死算是便宜他了。 李寻欢也顾不得刚才那诡异的场景了,看到这个可爱的孩子突然倒下,他也紧张的望着小孩。 “我没事vidya!”阿布的声音有些虚弱,脸色也比较白,但另外的也没什么,比起杨炎清的内伤,他只要睡一觉就好了。 但显然,杨炎清的脸色还是绷紧的,死死的盯着眼前虚弱的小人——他竟然让他在他眼前受伤,这是杨炎清最懊恼的事了。 “vidya,之前都是你保护我的,就算在时空裂缝中也是你保护我,我才会毫发无损,但是你受伤了,现在换我保护你了,我会变得强大的。” 李寻欢看到孩子似乎没有事情,也松了一口气,“小朋友,你们的父母呢,这里并非就留之地,你们还是快快离去为好。” 或许李寻欢酷似杨戬的原因,杨炎清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竟然抱有一丝好感,而且刚才的那件事,这个人对他们也多有维护,难得礼貌的回道:“这位大叔,我和我的父母失散了,你是否见过一位和你长得很像的男人。” 李寻欢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你是否姓杨,今天我在十里外的小镇上看到过一位姓杨的公子,他的夫人姓敖,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你的父母了,等会我的仆人找来,我让他用马车送你们过去。” “可是你中毒了!”杨炎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舍己为人的人,自己中毒竟然不是第一时间找解药,反而关系两个才见一次面的路人。 “我的毒是‘妙郎君花蜂’下的,想来解药就在他的身上,现在他被你的朋友杀了,只要搜一下他的身就行了。 杨炎清听了挑了挑眉:“一般想要下毒杀人的人可不会随身带着解药来着,他们会将解药藏在一个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虽然这么说,杨炎清还是亲自走过去搜了那个死胖子的身,很不幸的事,他猜对了,花蜂身上没有所谓的解药。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寻欢也没有多在意,他只是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个木雕,温柔的放在掌心里痴痴的看着,他的眼里有着不舍,也有着释然,也有着说不出的忧郁。 突然的,李寻欢用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或许他早该死了,但是他不想和这些人死在一起,至少他要离开这个酒店,但是他中毒已深,双脚根本没有力气支撑整个身体,双手离开桌面之后他就颓然倒在地上。 “你干什么?”阿布现在也缓过来了,看到这个很像杨叔叔的人中毒了都不好好坐着,表示很生气。 “我要死了,只是咳咳、不想和这些人死在......同一个地方。”现在他已经不需要伪装,也没有力气伪装了,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还带着咳嗽,显得越发的脆弱。 “你放心,你不会死的,我们会就你的。”面对这样一张脸,就连杨炎清都忍不住心软。 这时远处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 第72章 心灵鸡汤 来人是一直跟着李寻欢的虬髯大汉,他答应过李寻欢将黑蛇的尸体掩埋,并且等他一个时辰,他知道李寻欢这是不想要拖累他,尽管他心急如焚,但还是遵守这个约定。 一个时辰之后,他一刻也不耽误,牵起之前驾车的马,直接飞奔而来,这方圆十里就只有一家酒店,非常的好找。 当铁传甲跑进酒家的时候,就看到李寻欢双手撑地半走半爬的走到玄关处,他的白衣也被灰色的污渍浸染,十分的狼狈。 谁能想到眼前这个连路都好像走不了的人会是十几年前高中探花、文武双全、意气风发的小李飞刀!看到这样的场景,铁传甲的眼睛红了,三步并作两步飞快的来到李寻欢面前,将他扶起。 “少爷,你怎么了,那里受伤了?”一边说一边打量着李寻欢。 “我没事!” “他中毒了。” 两个声音同事想起,第一个自然是李寻欢的,他呼吸沉重,说话的声音也很有气无力,他总算这样,对别人的安危,念念于怀,对自己的生死,却全未放在心里。 另外一个声音是跟着他后面的阿布说的,只几年跟着杨炎清东奔西跑,也见识过非常多的人,就算是为了理想为了国家大义不怕死的也见过,但是还真没见过像李寻欢这么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阿布有些生气,虽然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但是看到这个和杨叔叔长得那么像的人这个样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这事铁传甲才看到赶在李寻欢身后的两个小豆丁,其中一个竟然和李寻欢有五分相似,看到杨炎清的时候,铁传甲楞了一下。 “这两位是之前外面在小镇上遇到的杨氏夫妇的孩子,你等一下带他们去之前的客栈找找,这么小就和自己的父母失散了,总归是不安的。”李寻欢知道自己和那个孩子长得像,怕铁传甲误会,就将孩子的出处说了一下。 “我的少爷,您都中毒了,还操那份闲心干什么!”铁传甲就不明白了,李寻欢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咳咳,给我下毒的人,已经死了……就是那个最胖的,他是几年前,咳咳,凑名昭著的‘妙郎君花蜂’,下毒的功夫非常的厉害,但是他的身上没有解药。”他知道自己的运气一直不怎么好,所以对于也不怎么期待了。 铁传甲听了这花似乎再也支持不住,扶着李寻欢的身体也晃了晃。 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为我难受,死,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可怕,现在我除了身上没力气之外,心里反而平静得只想喝杯酒。” “你能不能不要再说这种话了,你自己觉得死没有什么,但是你有没有考虑过身边这位爷爷的感受,他很担心你。或许对你来说‘死’是解脱,可是对于关心你,牵挂你的人来说,你的死会带给他们无穷无尽的痛苦和思念;我这么小都知道要保护好自己,因为我受伤了,爱我的人会比我跟难过,为了他们我也会过得开开心心、健健康康。你这么大了连这个都不懂。”阿布觉得眼前的这个叔叔太‘自私’了。 谁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身高都不到他们腰间的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李寻欢更是复杂的看着眼前为自己红了眼的老仆,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铁传甲也惊愕的看着这个孩子,他的五官和发色都与中原人不同,但是他说的官话却非常的标准,刚刚对于李寻欢说的话,可以说过于无理,但是铁传甲第一次没有因为这样的‘无理’而呵斥他,因为这个孩子把他想要说的都说了出来。 杨炎清也难得的看着这样的阿布,不知不觉那个软萌的小阿布长大了呢,竟然会说出这样贴心的话来。 “叔叔,说然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是我的父亲跟我说过,人生在世不过短短几十年,这几十年里,并不是事事都能顺心的,只有懦夫和呆子才会永远为”昨天”的事而流泪。昨天已然过去,无论花多少时间来忏悔都不能令时间回去。真正有勇气的人会把时间用物面对现实,面对今天,绝不会将自己埋葬在眼泪里。眼泪并不能洗清耻辱,更不能弥补错误。你若是真的忏悔,不是麻木不仁的或者,而是拿出勇气来,从今天做起。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这短暂的一身,或许等你缠绵病榻回忆往昔的时候,那些悲伤的记忆也会成为你人生的点缀。”杨炎清也看出眼前的人可能是经历了什么,才会变得这个样子,从这个人的做派之中可以看出这个人是个烂好人。 对于这样的人,杨炎清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但是阿布好像听喜欢这样的人的,于是也拿出来寸心之前给他的‘鸡汤’来浇灌这个颓废的人。 铁传甲听着杨炎清的话,越听眼神越亮,到最后看着杨炎清的脸满是崇拜,这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话,但是以外的符合李寻欢的经历,这两个小孩一定是上天派来拯救他家少爷的。 果然李寻欢听了这些话,有些愣神,呆呆的站着,眼神从迷惘,到痛苦,再到释然,最后变得坚定,他看着直到他腰间的杨炎清:“谢谢,你有一个伟大的父亲,你也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说完,李寻欢露出了一抹真心的微笑,那笑容就像是千年冰霜里的一抹春风,有着万物复苏,春暖花开般的魔力。 铁传甲一直都是知道他家少爷是俊美的,但是却第一次被他的笑容给震撼到,他知道少爷说是想通了,他是应该感到高兴的,但是一想到少爷中的毒却又一点也笑不出来。 为什么老天总是这样,少爷好不容易看开,但是却是在他中毒将要身死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认他们早一点遇到这两个孩子? “你不用担心,我的命老天不会这么容易收走,现在离毒发还有三个时辰,或许在这三个时辰之内我们能找到解药也说不定。”李寻欢看出了铁传甲的忧心,宽慰道。 “我一直都相信少爷吉人自有天相的。”虽然也知道希望渺茫,但是看到李寻欢一扫刚刚的死志,铁传甲也为自己打气。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可以解毒的人,就算有,也来不及这样毫无头绪的找,但是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可以带我一起去找我的父母,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解毒,但是却一定可以延迟毒发的时间,然后在慢慢研发和寻找解药。”杨炎清虽然知道自己的父母能力很强,但是也不能肯定他们会不会插手这件事,并没有把话说的太满。 “对对,之前我就看那位杨大侠和他的夫人就不是一般人,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吧少爷您治好的。”如果是之前有小孩对铁传甲说这些大话,铁传甲是根本不会信的,但是刚刚杨炎清三言两语就把自家少爷从存了死志的边缘拉回,铁传甲现在对于杨炎清有着盲目的信服,而且能教出这样的孩子,那他的父母肯定不是一般人。 “那这样就麻烦这位小少侠了。”这次李寻欢也没有推辞,直接对杨炎清道了谢。 “没有什么麻烦的,我们也要找我的父母,如果没有你们带路,我们不知道要何时才能找到。” 毕竟李寻欢中了毒,事不宜迟,大家也没有多余的寒暄,铁传甲先骑马将之前的马车快速赶来,等李寻欢三人上了车就立马驾车往之前的小镇赶。 “李叔叔,你是怎么认识我家杨叔叔他们的呀?”李寻欢中了毒精神不济,想要昏昏欲睡,但是在这样的雪夜睡过去的话,就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于是阿布就扯着话题。 李寻欢的脾气是出奇的好,对于这么聪慧乖巧的孩子更是爱的不行,如果当年他和表妹成亲,他们的孩子也会是这般聪慧吧,算了不想了,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如果’,这几十年他也应该放过自己,也放过表妹了。 “其实我是先和杨夫人认识的......”想通之后,伤感也只是一瞬,李寻欢就给杨炎清他们讲起了与杨戬寸心的相遇,当然为了使得故事更为生动,也讲到了那个名叫‘阿飞’的少年,还有金丝甲引发的事情。 “那个什么诸葛雷的可真够卑鄙无耻的,这样的人竟然还是混镖局的,你们这个江湖还真乱。”阿布听完后发表自己的看法。 一旁的李寻欢听了无奈的笑了笑,虽然那个名叫杨炎清的孩子更加的成熟稳重,但是他的眼睛太过深邃,就连李寻欢这种人都看不清他的想法,想不起了这个叫阿布的才更符合这个年龄的单纯。 马车行的飞快,明明需要三个时辰的路,被铁传甲急赶慢赶整整缩短了一个时辰,不过等他们到达之前的那家客栈的时候,天也已经亮了,客栈的访客陆陆续续的下了楼,铁传甲,刚要向掌柜打听杨戬他们的房间,就听见一个清丽的女声从楼上传来。 紧接着他就看到一到倩影从他身前飘过。 寸心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真的找过来了,而且到这个地方都不忘带上他的‘小媳妇’,看到这两个小豆丁的时候,寸心十分的激动,直接将两个孩子抱在胸前‘揉搓’:“宝宝,你们怎么过来的,有没有受伤?” 杨炎清和阿布任由寸心的动作,几个月不见,还是有点想的,对于寸心的问话他们摇摇头,至少外伤没有,内伤么等一下向母亲要几粒仙丹就行了,只是他也没有想到他的母亲也受了内伤,虽然昨天晚上杨戬帮她‘梳理’了一下,但是没有那么快好,至少目前为止还打不开她的空间。 “咦,宝宝,怎么几个月不见,你变得这么矮了?”寸心望着经绷着脸的杨炎清,又忍不桩调戏’道。 果然,杨炎清满脸黑线,自家母亲2b性格即使换了时空都改变不了。 第73章 事情发展 寸心对于《小李飞刀》的认知恐怕只剩下主角叫李寻欢,他有个好兄弟叫‘阿飞’,他喜欢的人叫‘林诗音’,却将她让给了他的结拜兄弟,至于叫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反正这个人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多次陷害李寻欢,至于再多的剧情暂时还真想不起来了。 但是印象中李寻欢这个人好像特别的不得古龙老先生的喜爱,按照后世的话来讲,李寻欢和陆小凤楚留香等人比起来就像是后娘养的,不仅仅心爱的女人另嫁他人,一路走来被人误会,被人陷害,被人辱骂,活的特别的惨。 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好的,但是吃的苦头也是特别的多。 就像现在,昨天他们分别的时候还是好好的,虽然谈不上意气风发,但是和阿飞的结实还是很开心的,转眼过了一夜,就变成这样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了。 听阿布说他是中毒了,毒是下在酒里的,寸心忍不住翻白眼,在后世连三岁小孩都知道,陌生蜀黎给的东西是不能吃的,你说李寻欢这个混江湖的怎么这么‘单纯’。 好吧对于酒鬼来说最拒绝不了的就是酒了,酒鬼看到酒哪有不和的道理——这是李寻欢的逻辑。 现在寸心知道这个酒鬼的身体为什么这么查差了,因为他的逻辑不是一般人的理会的,比如他明知道喝酒会对他的身体伤害越来越大,但是他就是任性,千金难买我愿意。 不过这次再见李寻欢,他身上的气质好像发生了些变化,如果说昨天晚上见到李寻欢的时候,虽然他看上去风流倜傥,长得挺帅的,但是周边总是又、有一层化不开的忧郁,有点‘男版林妹妹’的感觉。 现在虽然看上去狼狈,但是他的眼神是坚定的,有着求生的意念。 寸心对着李寻欢切完脉,再看了看他的脸色,果然种的是剧毒,毒素已经进入他的经脉,再不救治恐怕真的要去见阎王了。 但这凡间的毒对寸心来说真的是小意思,虽然现在她暂时没有神力,无法拿到空间里的丹药,但是她身上的一滴血也可以就上上万人的命,当然这毒还是没有要寸心放血的地步。 不过,现在寸心皱着眉头考虑着要不要救他,原著的剧情她已经想不起来了,如果他插手此时,会不会打乱李寻欢的命数,一般来说武侠主角中毒受伤的话,都会有奇遇帮他解毒,到最后说不定还有艳遇,或者武功秘笈什么的,典型的有:张无忌、杨过、段誉、令狐冲等等。 如果寸心现在救了他,最后却打断了他的奇遇怎么办,这可不是帮他而是他、在害他。 这边寸心低头思考着,一旁的铁传甲急得抓手绕耳,但又不敢打扰,现在这是救少爷唯一的希望了,就连一边站着的阿布也眼巴巴的看着寸心,眼里全都是信任。 看着这样的阿布,寸心最后还是没有把‘治不了’这句话说出口。 “这个毒的确霸道,我也一时半会配不出解药,但是我可以暂时将这个毒缓一缓,差不多一个星期以后就可以配出药丸了。”最终寸心还是选择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先压制这个毒,到时候看看能不能有李寻欢命中的贵人来搭救,最后还是没有人的话再帮他解毒。 虽然没有立刻解毒,但是听了寸心的话也知道这个毒能解,铁传甲这个九尺大汉双眼又红了,他郑重其事的来到寸心面前,‘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多谢夫人的仗义相救,若不是夫人和贵公子,我家少爷恐怕真的凶多吉少了。” 寸心是修炼了几千年的龙神,对于一个凡人的跪拜当然不会感到‘受宠若惊’,但是对于铁传甲的忠义还是很欣赏的,并没有让他跪着,只是说以后有什么事会找他的,铁传甲才笑呵呵的站了起来。 主角的命运冥冥中自有注定,是很难更改的,就算这次铁传甲没有带李寻欢去牛家庄这个小镇,最后他们还是遇上了‘梅二先生’。 李寻欢的毒不需要什么仙丹灵草,压制毒素的话只要到附近药店买几味普通的药材稍稍加工一下就行了,寸心知道李寻欢这个酒鬼离不开酒,就将解药制成了药酒的模样,让他喝,对于这点李寻欢自然是非常高兴的。性命没有了后顾之忧,李寻欢也是个呆不住的人,这次他没有在看他的木雕,而是和杨戬寸心他们一起,带上两个小豆丁去了小镇街上游玩。 在hp的世界,杨戬和寸心曾带着杨炎清满世界的有玩过,看过不同国家的风景,也经历过不同地区的风俗,但是这里对他们来说是全新的世界,这里是几百年前的中国,这里的武功并不神秘,基本上混江湖的人都会一点,而且还会各种的机关暗器,其精彩纷呈丝毫不输于巫师界,甚至更加的复杂。 他们一一行人长的都很出色,而杨戬和李寻欢走在一起都会被认为是兄弟。 阿布的发色实在是太过与众不同,使得他们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这个时候很多江湖人都打扮的怪异,这里是边关,又是也会有一些红头发的胡人走动,所以他们虽然好奇,但也没有感到害怕,况且阿布还长的如此的乖巧可爱。 几人逛了一上午感到累了,就找了附近的一家酒店进去吃饭,几人刚点了菜就看到一个人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扑倒在柜台上,嘎声道:“酒,酒,快拿酒来。”看他的神情,就象是若喝不到酒立刻就要渴死了。 只见这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囗上,却又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虽然戴着顶文士方巾,但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看来就象是个穷酸秀才。(原文) 掌柜看到这人这样一幅打扮,不由的皱了一下眉,这样的人很可能没有钱美酒的,但是毕竟是客人,他们也不好赶出去。 只能用眼神暗示小二拿一些惨了水的酒应付他。 这人看到酒来了也不用酒杯,直接对着壶嘴就将一壶酒喝下去大半,只是很快又全都喷了出来,跳脚道:“这也能算酒么。这简直是醋,而且还是掺了水的醋…”。 那店伙横着眼道:“小店里并非没有好酒,只不过……”这是显他没有银子。 不过武侠世界就是有这么一些人,你看他们落魄,其实说不定就是什么武学宗师什么的,老祖宗有些话传下来是非常正确的,人人不可貌相。 那人也看出了店小二眼中的鄙夷,也没有在意,随手一抛,竟是锭五十两的官宝。 大多数家□□和店伙的脸色,一直都是随着银子的多少而改变的,这店伙也不例外,于是好酒立刻来了。 穷酸秀才还是来不及用酒杯,嘴对嘴的就将一壶酒全喝了下去,眯着眼坐在那里,就象是一囗气忽然喘不过来了,联动都不动,别人只道他酒喝得太急,忽然抽了筋,李寻欢却知道他这只不过是在那里品位。(原文) 这人看上去落魄但是对吃的到非常的讲究,对酒更是精通,再晚生几年或许可以当一个美食评论家。 过了一会儿杨戬他们的酒菜也上来了,在场有四个大人,但是铁传甲没有和他们坐在一桌,而是独自坐在了李寻欢旁边的桌子,而杨戬他们那一桌,除了杨炎清和阿布两个小孩坐在同一条凳子上,另外三个凳子更好一人一个。 阿布喜欢看戏,看到之前那个人的做派,应该也是大人口中的‘江湖人’,这两天阿布对于‘江湖’的概念就是:有奇怪的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又奇怪人的地方的江湖就有争斗。 所以他故意选择了一个正对着穷酸秀才的位子坐着。 事情的发展果然没有让阿布失望,没过一会儿店里就来了几个凶神恶煞的人,这几人劲装急服,佩刀挂剑,看来身手都不太弱,齐冲了进来,将穷酸围住。 紧接着就听一人道:“我早就知道只有在酒铺里才找得到他。” 其中一人瘦削颀长,手里提着马鞭,指着穷酸的鼻子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拿了咱们的诊金,不替咱们治病,却逃出来喝酒了,这算什么意思。” 原来这个酸秀才是个江湖郎中,拿了别人的钱却不替人治病,反而拿了钱自己来买酒,阿布一边优雅的吃着饭,一般竖着耳朵专心‘听戏’,怎么这些江湖人都有些无耻呢。 事情发展到最后却有点出乎意料,这个酸秀才虽然有点无耻,但是他却很有骨气,就连那些人将刀架在脖子上他也没有妥协,还说什么平生有三不治:诊金不先付,不治,付少了一分,也不治;第二,礼貌不周,言语失敬的,不治;第三,强盗小偷,杀人越货的,更是万万不治! 而那几个人就对他不礼貌,并且不是好人,所以他就是不治! 好任性!阿布这个熊孩子突然觉得这样也很酷,要不要学一下? 可能是他的‘三不治’赢得了铁传甲的好感,帮忙将他们些人打跑了,其实那些人也不是被铁传甲打跑的,而是被‘小李飞刀’的名头吓跑的,因为那时李寻欢的手里正拿了一把飞刀,这些人看上去很厉害其实都是一些草包,平时只做一些持强临弱的勾当,遇到真正的高手只有夹着尾巴逃跑的份。 这是那个酸秀才也注意起来李寻欢,看他的面色像是中了“寒鸡散”的毒,但是已经超过了三个时辰,却没有毒发的迹象。 这个毒是他制得,当然知道这个毒的厉害,现在看到这么稀奇的事也不顾脸面的凑上来,想要了解情况。 聊着聊着,就将杨戬一行人带到了他的住处。 第74章 油画 几人随着梅二先生的指引,走过小桥,就望见在梅树丛中,有三五石屋,红花白屋,这里的景色异常的漂亮。 就算是见过瑶池仙境的杨戬二人也觉得这个地方有着一种‘悠然田园’之色。 走的近了,梅林中隐隐有人声传来,紧接着他们就见到一个峨服高冠的老人,正在指挥着两个童子洗树上的冰雪。 铁传甲悄声对众人介绍道:“这就是梅大先生。” 梅二先生无语的扯了扯嘴角道:“除了这疯子,还会有谁用水来洗冰雪。” 这是阿布好奇的问道:“这里的雪难道也被施了魔法,一定要用水来洗冰雪,可是看这个天气,还是要下雪的,倒是又要落在树上,水也立刻就会结成冰的。” 梅二先生这个人脾气虽然古怪,但对于这么乖巧的孩子也是板不起脸的,苦笑道:“他可以分辨出任何一幅画的真伪,可以配出最厉害的□□和解药,但这种最简单的道理,他却永远也弄不懂的。” 阿布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这里奇怪的人真的好多啊。 这时间,他们说话的声音传入梅林,那高冠老人回头看到了他们,就好象看到了讨债鬼似的,立刻大惊失色,撩起了衣襟,就往里面跑,一面还大呼道:“快,快,快,快把厅里的字画全都收起来,莫要又被这败家子看到了,偷出去换黄汤喝。” 梅二先生笑道:“老大你只管放心,今天我已找到了酒东,只不过特地带了两个朋友来……” 他话未说完,梅大先生已用手蒙起眼睛,道:“我不要看你的朋友,你的朋友连一个好人也没有,只要看一眼,我至少就要倒三年的霉。” 梅二先生听他这么说也跳了起来,大叫道:“好,你看不起我,我难道就不能交上个象样的朋友么。好好好,李探花,他既然不识抬举,咱们就走吧!” 李寻欢他们也没有怎么生气,反而觉得这两个老头吵起架来很可爱。 谁知这梅大先生听了梅二先生的话后反而回头走了过来,招手道:“慢走慢走,你说的可是一门七进士,父子三叹花的小李探花么。” 梅二先生冷哼一声道:“你难道还认得第三个李探花不成。” 梅大先生看到梅二先生领来的众人,寸心和两个小的直接排除,小李飞刀不肯能是女人和孩子;然后是铁传甲,李寻欢如果长这样,也不会被封为‘探花’了。最后就只剩下杨戬和李寻欢了,两人长得十分的相像,但是气质却截然不同,一个冷傲不怒自威,一个温和春风拂面。 梅大先生看了半响才对着李寻欢,道:”就是这位。” 李寻欢微笑道:”不敢,在下正是李寻欢。” 梅大先生上上下下望了他几眼,又看了看杨戬,疑惑道:“传闻李寻欢是有一个兄长,但是已经死了啊,怎么又多出了一个兄弟?”而且看上去非常的不好惹。 李寻欢听了笑着摇了摇头:“梅大先生误会了,我与杨兄只是长得相像罢了,并无血缘,但是杨兄才学武功都不在李某之下,能与他相识,在下也十分荣幸。” 梅大先生又看了看两人:“你确定你爹没有在外面留种?” 一般人说这话是非常的无礼的,但是众人经过刚刚用水洗梅树的事件之后,都知道这位梅大先生真的只是好奇而已。” 这是梅二先生出来道:“人家老爹有没有在外面留种关你什么事,那个‘寒鸡散’的解药呢,快点拿出来,先给李寻欢吃了,等下我还要和杨夫人一起研究□□呢。” 梅大先生根本没有理会他弟弟的话,反而一把拉住李寻欢的手,大笑道:“慕名二十年,不想今日终于见到你了,李兄呀,李兄,你可真是想煞小弟也!”他前倨后恭,忽然变得如此热情,反差之大在场的人都摸不着头脑。 现在的梅大先生见到李寻欢十分的热情,竟然让小斯去拿他珍藏了二十年的酒,请李寻欢喝。 寸心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该说不愧是主角吗,光环真是闪瞎人的眼,竟然连这样的老头都不放过。 酒过三巡,梅大先生忽然道:“据说大内所藏的‘清明上河图’,亦为膺品,真迹却在尊府,此话不知是真是假。” 李寻欢这才知道他殷勤待客,其意在此,笑道:“这话倒也不假。” 只是他是一个败家的,十年前因为情殇散尽家财,远走他乡,当然古董字画也一件不留。 梅大先生听了这话傻了,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嘴里不住喃喃道:“可惜,可惜,可惜……”他一连说了十几声可惜,忽然站起来,大声命令小斯将就藏起来,说李寻欢已经喝够了。 作为看客的阿布又一次被这里的人刷新了三观,杨炎清摸了摸阿布的头表示安慰,以后经历多了就会习惯的。 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势利的人,连他弟弟都觉得丢脸:“难道没有‘清明上河图’,就没有酒喝了么。” 梅大先生冷冷道:“我这酒本来就不是请人喝的。” 寸心迟疑道:“那没有酒,是不是连解药都不打算给了?” 梅大先生理所当然道:“连酒都没有了,还有什么解药。” 铁传甲听了这话勃然大怒,似乎就想扑过去,虽然杨夫人说也能配出解药来,但是要一个星期左右,谁知道一个星期内还会发生什么变故,现在有了更快拿到解药的方法,铁传甲听了高兴坏了,谁知竟然会碰到这样的人。 李寻欢非但不生气,反而笑了,他觉得这人虽然又孤僻,又小气,但率性天真,至少不是个伪君子。 如果寸心知道李寻欢现在心里的想法一定会让‘三圣母’的头衔让给他,这人到底有没有脾气啊。 这时阿布开口:“我这里也有一幅画,你要不要看?” 梅大先生看了看阿布:“小孩家家的一边玩去!” “哼你不给我看,我偏要给你看。”说着拉着杨炎清往他们来时坐的马车上走。 上了马车看了看外面没有了,将胸前带的银蛇吊坠给拿了出来,这是杨炎清小时候送给他的‘斯莱特林吊坠’被他改造成空间吊坠之后,送给了阿布,阿布一直都珍藏着,就算是经历了空间裂缝,也把她含在了嘴里,才‘幸免于难’。 “想不到这个竟然没有碎掉!”这是杨炎清也好奇了,要知道他身上的空间储物全都壮烈牺牲在了时空裂缝之中。 “当然!”阿布得意的抬起小下巴,然后从吊坠中取出一幅长约8尺的油画, 这幅画在后世算是一幅名画,名叫《天上的爱与世间的爱》是提香早期的作品,也是威尼斯画派古典绘画形式巅峰的代表。 杨炎清都不知道阿布是怎么弄来这幅画的,但是也没有在意。 好吧,他没有在意,但李寻欢他们已经没震惊的眼珠子都差点掉了,刚开始众人都是不怎么在意小孩子说的话的,当小孩很傲娇的说‘你不想看就偏偏让你看’的时候,梅大先生觉得这个小孩很对他的胃口,准备给这个小孩个面子,就在大厅等他,看他到底会那什么样的画来。 等两个小孩抬着两米多的油画,病在桌上展开的时候,众人已经惊的说不出话了。 画面上,在一个古代罗马式石棺的两端分别坐着两个女人。坐在石棺右端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她手拿着一盏油灯,而坐在石棺左端的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中间那个象征爱神的小天使,竟是一个淘气的孩童,他在专注地嬉弄着池子里的水,传达了人间的生活气息。 现在是什么时期,现在是连画春.宫.图都遮遮掩掩都不敢画的太清楚的时代,阿布突然给了他们一幅8尺多的裸女图,直接惊吓到了在场的四个男人。 梅大先生首先反应过来,细细的观摩这幅油画,这是他从来没有的绘画技巧,它并没有画在纸上,而是在画布亚麻布上,整幅画带着植物的清香,这幅画的色彩感非常的鲜明,不像现在黑白两色的水墨画,里面的人物连细微之处都刻画的非常清楚,立体感十分的强。 梅大先生越看越喜欢,眼神直盯着桌上的油画,就像是色狼看到裸女一样,而他看的画上面正好也画着一个全身□□的金发女人,这画面简直猥琐的不认直视。 阿布同学对于‘裸.女’没有什么概念,但他也很喜欢这幅画,看到梅大先生的表现自然也是欣赏的,这让他也非常的得意。 “好好,小兄弟,来来来,现在都已经这么晚了,我看大家也都别回去了,在寒舍住一晚再走,对了,骑鹤,快拿酒来,给小兄弟常常我二十年的女儿红,这比刚才的竹叶青可不差的。”梅大先生的态度一百八十多大转变,对阿布那个热情啊。 “我是小孩子不喝酒。”阿布看到小斯有拿了一壶酒开口道,但是又好奇的瞄了瞄,之前看大人喝酒好像喝很好喝的样子啊,有别扭的开口:“既然你这么有诚意,我就勉为其难的喝一口。” 当然阿布最后还是没有喝到这二十年的女儿红,因为身边三个‘家长’‘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 这女儿红最终都进了李寻欢的肚子,当然还有‘寒鸡散的’解药。 当晚梅大先生对着阿布软磨硬泡,想要讲话拿回房间欣赏,对于这厮之前的变现,阿布当然没有答应,哼,别看他小就以为他好骗,他可是比李叔叔聪明多了,这画真的借给他一个晚上,明天也就别想拿回来了。 第75章 阿布vs龙小云 最终阿布小朋友还是将画‘借’给了梅大先生,毕竟这个老家伙最终给力李寻欢解药,这样的画阿布的收藏里还有很多,他也不是很在意,之前不肯借,只是想看看梅大先生抓头骚挠,求之不得的样子。 李寻欢喝了酒,解药的药力发动得更快,还不到六个时辰,李寻欢已觉得体力渐渐恢复了过来。他也知道阿布为了救他将那幅画送给了梅大先生,李寻欢是一个别人对他好一份,他会对别人掏心掏肺的那种。 对于三番四次救他的阿布非常的喜欢,而且看到阿布聪明伶俐的样子,也起了收徒之心,想要将自己的飞到绝技传授与他。 阿布一路走来,听到很多关于‘小李飞刀’的传说,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李寻欢射飞刀的场景,但是这更加让他向往了,当李寻欢说要叫他武功的时候,阿布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李寻欢的飞刀绝技是小时候救济过的老乞丐叫他的,当时没有什么百事磕头的程序,教完李寻欢飞刀之后老乞丐就走了,之后李寻欢再也没有见过他。 所以李寻欢也不知道自己的师门是什么,当然阿布也没有对李寻欢三叩九拜。就像当年一样,老乞丐问题想不想学武,他说‘想’,之后老乞丐就开始教他,现在也一样。 李寻欢毕竟刚刚中了毒,还没有完全好,杨炎清以这个理由在寅时(晚上11点到1点)的时候将还在兴奋中的阿布打包回去了。 凌晨三点的时候,阿布隐隐听到隔壁的房间有打斗的声音,中间还夹杂着两人的对话,其中一个是李寻欢的声音,这个人不管面对谁好像都很温柔:“小兄弟,你难道想我快些死么?” 另一个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剪辑的小孩,他说道:“一点儿也不错,你死了,那脏鬼才肯去替秦大哥治病。” 阿布听了这话立马从床上挣扎起来,衣服都买不急穿,直奔到隔壁李寻欢的房间,要知道现在李寻欢可是他阿布的师傅了,竟敢当着他的面想要杀他师傅,小心他关门放vidy。 杨炎清看着‘气势汹汹’去争场子的阿布,无奈的拿着他的外衣跟了上去,他发现即使身体变小了也更改不了当阿布‘保姆’的本质。 阿布赶到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圆脸小孩子从袖中射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李寻欢的面目和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且劲道十足。 “师傅小心!”阿布吓得惊叫道。 不过李寻欢毕竟身经百战,直接伸手接住了小孩射出的三枚袖箭,回头给了阿布一个眼神,让他放心,才回头皱着眉对着那个的男孩说道:“你小小年纪怎么如此狠毒?” 小孩并不将他放在眼里,冷笑道:“你以为你捉住了我的箭,就可以教训我了么?”说完又拿出两柄短剑就朝李寻欢刺了过去,竟然出手十分狠辣,毫不留情。这男孩不但出招快,变招快,而且出手之狠毒,就算多年的老江湖也要自愧不如,每一招出手,都好象和李寻欢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似的,恨不得一剑就将对方出个大窟窿来。 李寻欢毕竟是个大人,就算面对这么狠毒的招式,依然只攻不守,处处退让。 若是以前阿布虽然担心,只是毕竟和李寻欢不熟,不会刻意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现在李寻欢是他师傅了,看到师傅被人攻击,怎么可能心安理得的在一旁观看。 况且这人和他的年岁差不多,刚好可以陪他练手,在没有遇到李寻欢之前,杨炎清也教过他的功夫,只是没有遇到过和他差不多的小子,只能和杨炎清较量,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怎么样,现在总算遇到机会了。 阿布趁他们大斗的空隙,也加入了进去,对上了那个小孩的手掌:“师傅,对付这样的小角色,还是让我来吧,你在一旁歇歇就好。” 红衣小孩这时也将注意力转到了阿布身上:“哪来的白毛妖怪,竟敢到爷爷手下来求死。” 阿布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是别人夸他的相貌好,还是第一次听人喊他‘白毛妖怪’,于是阿布炸毛了:“就算是妖怪也比你这个恶毒心肠的小人强百倍,之前我师傅看你人小让着你,你真以为自己多厉害呢。” 说着就开始出招,杨炎清从刚刚开始教阿布习武就和他说过,习武就是为了战斗,只有胜和败,不需要讲求君子之道,也不要吧自己的对手想的太光明磊落,就算是对方败了也不能忽视对方,因为他极有可能会对你使用暗器。 阿布虽然从没有经历过真的的战斗,但是曾不下百次的与杨炎清对战过,这一方面他从来都不心软,虐起阿布来不要不要的,所以对战经验还是不错的,面对男孩阴狠的招式也见招拆招,不见一丝慌乱。 而对面的小孩虽然武功不错,在同龄之中算是翘楚,也曾和人比武打架从来没有输过,但是更多的时候那些大人看着他爹娘的面子让着他。 现在碰到一个和他旗鼓相当,甚至隐隐压他一头的阿布,根本没有什么‘碰到棋逢对手的欣喜之情’,而是隐隐产生了嫉妒之意,想处之与后快。 两人连续交手了白招,红衣男孩有着渐渐落败的迹象,也知道今天遇见了难惹的人物,连眼睛都急红了,咬着牙道:“你们可知道我父母是谁么?只要你们敢伤我一根毫毛,他们不将你们乱刀分尸,大卸八块才怪。” 阿布听了嗤笑道:“我还以为你多大的能耐呢,打不过就搬出父母的名头,真不要脸,能交出你这么没用的儿子,我看你父母也没怎么样吗。” “你!”红衣男孩听了阿布的话满脸通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得,但还是嘴硬道:“谁像你们这般无耻,先是师傅对打,之后徒弟上,消耗我的体力,传出去也胜之不武。” 阿布乘机使出一招擒拿手,将男孩制住,让他暂且反抗不得:“只有弱者才会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你以为我们刚才在比武切磋吗,还‘胜之不武’,就算真的‘胜之不武’又怎样,输了就是输了,现在你的小命可是在我的手里。” 看到阿布一点也没有因为他的话分心,红衣男孩知道真的碰到硬茬了,脸色微变,最后哭着求饶道:“这位哥哥,我知道错了,是我自不量力,就饶了我这一次吧。” 阿布满脸的狐疑,这变脸也太快了不,而且这人脸上虽然带着笑,眼神里却没有半丝笑意,还带着一丝阴毒,阿布捏着对方的两只手更是紧了紧,真当他是三岁小孩这么好骗啊,以为说两级好话就化解恩怨。 男孩没有想到阿布听了他的话不仅不放手,反而捏的更紧,痛的叫了出来,转而央求李寻欢:“这位大侠,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您且放我这一马吧,我也是救人心切啊!” 李寻欢的圣母体制有发作了,对于女人和小孩他总是不忍下手,虽然知道这个孩子多半在说谎,可还是开口让阿布先放手。 阿布虽然担心这个男孩会乘机报复自己,但是想到这里有师傅和杨炎清在,也并不担心自己的安慰,就顺势将他放了,一直抓着也蛮难受的,而且又不能真的对他怎么样。 男孩见阿布真的放了他,立即拉开两人的距离,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多谢二位手下留情请受在下一拜”这‘拜’字刚出囗,又是三道乌光自他背後急射而出,朝着李寻欢二人射去,竟是巧手精制的‘紧背低头花装弩’! 李寻欢一直观察着男孩的举动,见到三箭射出,迅速抱起阿布躲开,只是有人比他更快了一步,只见一个黑影闪过,再看清楚时,就见杨炎清站在了两人中间,一只手拿着三支乌箭,正目光冰冷的看着射箭的男孩。 这次杨炎清真的生气了。 而另一边,梅二先生在大厅里和另外两个不束之客‘唠嗑’,一人只有三十多岁,短小精悍,目光炯炯有神。 另一人面如重枣,长髯过腹,长得十分像关云长关二爷,披着件紫缎团花大氅,顾盼之间,目卑睨自雄,显然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物。 这两个人是和红衣男孩一起来的,那个长得关二爷的在江湖上也算是小有名气,人称‘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这次他们来就是为了这个秦孝义的儿子看病,但是梅二先生说他这里还有一个病人,只有等这个病人治好了,才轮到他儿子。 然后红衣男孩说:“你这病人若是死了呢?” 梅二先生当然不在意一个小孩子,接口道:“他死了自然用不着我再治,只可惜他死不了的。” 于是男孩就闯进了李寻欢的房间,想杀他。 主角的麻烦体制又一次给他拉了仇恨。 和男孩一起来的两人明知男要去里面杀人,却还心安理得的站在那里,纹丝不动。 梅二先生在一旁看了目光闪动,道:”你们带来的小孩子要杀人,你们也不管么?” 那个看上去很老实的汉子摊开双手笑了笑,道:“说老实话,这孩子的事谁也管不了。” 梅二先生被他们的无耻气笑了:”他若被人杀了,你们管不管?” 对面的量没有说话。 梅二先生接着说道:“看你们如此放心,显然是认为他的武功不错,只有杀人,绝不会被人杀死的,是不是?” 汉子忍不住笑道:“老实说,这孩子的武功的确还过得去,有很多老江湖都已栽在他手上,何况他不但有个好爸爸,还有个好妈妈,别人吃了亏,也只有认了。” 但他们这个信心十足的样子,梅二先生好心的告诉了二人,男孩要杀的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听了梅二先生的话,那个‘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威严沉重的脸上,忽然泛起一丝恶毒的微笑。 但他尽量将这种笑容压制掩饰着,却长叹道:“李寻欢若真的杀了那孩子,他只怕就遗憾终生了。”(原文) 正在这时房间里面传出了男孩撕心裂肺的惨叫。 三人对视一眼,一起冲进了房间,并且伴随着:“李大侠,手下留情!”的惊呼。 第76章 所谓大侠 杨炎清自认重生之后他已收敛了他全部的戾气,表现的非常心平气和,让人看到的第一眼的印象就是就是‘沉稳大气有礼貌的好孩子’。 但是这是在没有触碰他底线的情况下。 杨炎清的底线就是他的家人,而目前算得上是他家人的人只有三个——杨戬、寸心、还有阿布。 而这个红衣男孩刚才那卑劣的举动已经完全惹怒了他。 虽然时空穿梭使他受了严重的内伤,不能使用法力,但,他是天神的儿子,在他没有出生的时候,杨戬每天输出神力为他滋养,身上更是有上古龙神的血脉,从小就跟着自己的父亲练习武技,再加上他的天赋,其武学造诣跟开了外挂一样,别说一个龙小云,就算是李寻欢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黑发男孩,红衣男孩本能的感到危险,特别是这个看着自己的眼神,完全和看死人没有两样。 “你,你想要干什么?”这次他真的怕了。 杨炎清没有说话,直接挥手三只乌箭同时射出…… 只听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紧接着伴随着几人赶来的脚步之声,以及那句‘李大侠,手下留情!’。 但等到三人冲进来时,红衣男孩已经倒在了地上,而令人惊惧的是,他的两只手的手腕上和右胸口分别插着三只乌箭,乌箭竟又一半深入大理石的地板,鲜血留了一地,但是红衣男孩却并没有昏死过去,反而越发的清醒,他看到来人,眼眶开始红了:“秦叔叔,救,救我,我不想死。” 其中那个看上去很老实的汉子立马走到男孩的身边,但是并不敢触碰:“云少爷,您放心,巴英一定会救你的。”说是这么说但他现在也心急如焚,谁也不会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 “对了,梅二先生,你快来看看云少爷,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你的梅庄也就可以在这里消失了。” 一旁慢悠悠的走来看戏的梅二先生,听了巴英的威胁,毫不在意的笑了笑:“你们能来这个地方也应该打听过我的脾气,这个男孩年纪如此小,就已这般狠辣,长大了一定是个祸害,还不如早早的去地府投胎,免得再有无辜的人被他伤了性命去。” 巴英梅二先生上午话,满脸的不可置信:“你可知他的父母是谁?” 梅二先生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管他是谁,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不救。” 这时李寻欢放下了怀中的阿布,对于杨炎清的身手这般厉害也感到非常的以外,往日里,这个孩子非常的低调,远没有阿布的活泼,但是谁也没有忽视他的存在,他的言行气场使得周边的人常常忽略他的年纪,相处的时候下意识的会将他当成自己的平辈,这种感觉让李寻欢想起来那个叫阿飞的少年,两人明明从外观到气质一点也不像,但是这两人的心中都藏着一匹嗜血的狼。 “哼,素闻‘小李飞刀’君子仁善,没有想到对一个十岁的孩子下手这般狠辣。”说话的是一个紫面长髯的老人,他从进来就一声不吭,直到现在才开口:“十年不见,李探花就不认得故人了么?” 李寻欢皱着眉一笑,道:“原来是‘铁胆震八方’秦大侠,这就难怪这孩子敢随意杀人了,有秦大侠撑腰,还有什么人杀不得!” 在场只有李寻欢和杨炎清三人,能接住“紧背低头花装弩”射出的乌箭,并且回击回去,穿透大理石,这样的功力,除了李寻欢,他们想不出第二个人来。 对于他人的误会李寻欢并没有解释,那个孩子想杀的人是他,二阿布和杨炎清也是被他卷进来的,李寻欢并不想给阿布他们带来太多的麻烦。 秦孝仪当然听的出李寻欢的讽刺,但他也没在意,只是冷笑道:“在下杀的人,只怕还不及李兄一半吧。” 阿布早就听不下去这个老天不要脸的唧唧歪歪了,刚刚那个男孩想要杀他师傅的时候怎么没有进来,现在却来马后炮:“你怎么可能也我师傅相提并论,我师傅啥的人都是该杀的坏人,哪像你不分青红皂白,不知死在你剑下的冤魂会不会来找你,还什么‘铁胆震八方’,我看完完全全是一个伪君子,让一个小孩子给你出头,自己躲在背后。” 杨炎清摸了摸阿布的头道:“这里的大侠都自己的‘杀人法则’罢了,如果是他自己杀了人就是‘替天行道’,如果是他看不顺眼的人杀人就是‘冷酷无情’,如果那个男孩杀了你师傅,日后定会传说出去,他和秦大侠又为江湖除了一害,所以他也是杀‘该杀的坏人’的。” 秦孝仪活到这把年岁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奚落过,一时也面红耳赤:“哪里来的小鬼头,尽然这么不分尊卑,没有教养的东西。” 李寻欢听了这句话,脸色一冷:“这位秦大侠你似乎管的太多了,我的徒弟就算是再不好,也容不得你来说话。”很多时候你可以当面骂李寻欢,他也不会在意,但是你敢说一句他身边的人的不是,他就会和你拼命的。 秦孝仪虽然嫉妒李寻欢,但是也非常的忌惮他,从红衣男孩的伤势来看,这个小李飞刀并没有传言那般‘宽和’(他还不知道男孩是杨炎清伤的),看到李寻欢搬起脸面,就算心里在怎么不服气,也只能闭嘴。 红衣男孩依然被箭定在地板上,血留了一地,面色已经发白,随时都有看能死去的样子,但是他依然没有晕过去,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秦孝仪祈求他救他。 看到红衣男孩这样一副样子,秦孝仪有古怪的看着李寻欢:“今天这是或许是我们莽撞,但是你可知道这个孩子是谁?” 李寻欢对于这个孩子伤成这样也有点不忍,但是要不是之前他咄咄紧逼,暗下杀手,杨炎清也不会站出来教训他,可以说现在的结果是他自己造成的。听了秦孝仪的问话,李寻欢也没有追问,只是看着他,等他回答。 “这个孩子姓龙,叫龙小云,他的父亲是兴云庄的庄主龙啸云龙四爷,说起来也是你生死八拜之交,不知李大侠有没有印象?” 随着秦孝仪幸灾乐祸的回答,李寻欢的脸色越来越白,一双锐利的眼睛也慢慢的变为死灰色。 阿布看到李寻欢这样的表情,有点担心:“师傅!” 李寻欢被阿布喊醒,愣愣的看着地上的红衣男孩,最后闭上眼睛,生吸一口气,惨然道:“没想到十年不见,老天竟给我开了这么一个玩笑。” 杨炎清此刻也看出来李寻欢的痛苦,对于这个人杨炎清挺复杂的,一般来说像这种性格的人他是绝对喜欢不起来的,但是他与人相交绝对处于真心,就像刚刚那三支乌箭,他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自己躲开,而是先救阿布,所以也讨厌不起来,再加上那张酷似自己父亲的脸,总会让杨炎清不自觉的心软。 于是他走到龙小云的面前蹲下,龙小云惊恐的望着杨炎清:”你,你想干吗?秦叔叔,就是他,他伤了我,不要让他过来!”龙小云用尽全身的气力叫喊,但是声音依然虚弱。 听了龙小云的话众人全然变了脸色,如果说是李寻欢伤了人他们都可以接受,毕竟他的年龄摆在那里,但是一个和龙小云差不多大的孩子,竟然有这样一份功力,就不得不让人忌惮了,现在都这么厉害,那十年之后就更加不可想象了。 杨炎清没有理会龙小云的叫喊,点了他胸前的两个穴位,先将血制住,然后快速拔下那三只乌箭。 “你干什么?”巴音从震惊中回过神,看到杨炎清的举动,立马上前。 “你若想让他活命,就不要打扰我。”杨炎清都也没有回。 听了杨炎清的话,巴英止住了脚步,但还是忧心的望着杨炎清的举动。 李寻欢走了过来询问道:“阿清,怎么样?”李寻欢知道事情已成定局,就算他在伤心也于事无补,只能尽量不久,倒时这个孩子真的……他就到他父母面前请罪。 至于真正伤小云的杨炎清,李寻欢从来没有想过怪罪于他。 杨炎清被李寻欢的那句‘阿清’叫的愣了一下,但随后回答道:“这点小伤,死不了!” 听了杨炎清的话众人松了一口气,巴英大喜道:“武功呢?” “还要保全武功?难道还想他日后继续胡作非为吗?”这时一个清冷的女音从门外传来。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穿粉色衣衫的绝色女子从外间走来,女子看起来而是上下,行走间体态婀娜,步步生莲,她那三千青丝只用一支簪子挽着,几缕发丝俏皮的散落在额间,妩媚中带了几分少女的娇俏,但她的脸色冰冷高傲,又让人生不起一丝亵渎。 众人一时间看呆了,以为是那九天神女下凡。 “杨夫人。”还是梅二先生第一个反应过来,对她拱手。 他对寸心的医术一直很感兴趣,能解出他‘寒鸡散’的毒,绝对不是什么泛泛之辈,所以对寸心很尊敬。 寸心对梅二先生的印象不坏,微笑的对他点点头,打了声招呼。 “你又是何人?”秦孝仪没想到这梅庄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个美女,对她很是好奇,又看了看不在状态中的李寻欢,露出了一丝暧昧的微笑。 寸心看都没有看他,直接将他当成了空气,来到龙小云面前,让他吞了一粒丹药,丹药的药效非常的快,龙小云的脸色也慢慢恢复,眼神也有了神采。 寸心的举动让秦孝仪脸色青了又白,但是最后也没能怎么样。 做完这些,寸心来到李寻欢面前对他说道:“这里发生的事,我们都知道了,等一下你就带着宝宝他们一起去找你的那个结拜兄弟,很多事情,有因就有果,就算是错也不是你一个人的错,你一直这样转牛角尖,只会让事情更加的麻烦。” 望着李寻欢一行人走出梅庄的大门,寸心叹了口气回到房间,房间里杨炎清正拿着黑白棋子,自己与自己对弈,看到寸心进来,抬头对他笑了笑:“他们都走了?” 寸心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是啊,都走了!” “你差不多也猜到了吧?” “嗯。” “睡吧,天色还早,有阿清在不会出什么事的。” “知道了,我才不担心呢,只是没有想到英明神武的二郎真君也会有这么任性的时候。” “你也不想想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第77章 番外:戬心.洞房花烛 今天是杨戬和寸心成亲的日子。 灌江口杨府,到处张灯结彩,看上去非常的热闹,但是真的来参加婚礼的人却不多,确切的说来的宾客当中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来人之中主要是梅山六兄弟和哪吒,还有一些和杨戬打架认识的好妖,当然也少不了玉鼎和阐教的人。 寸心为了杨戬做的很决绝,差不多和西海断了亲,所以来参加婚礼的亲人一个也没有,除了东海的敖听心,寸心其实也没有怎么在意,西海对她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归属感,唯一承认的亲哥也被父王赶了出去,现在成了一匹白马。 对于这件事,寸心不是没有做过努力,但是她还是太嫩了,法力太过低位,什么也做不了。 她已经没有家了,于是她在当初她和杨戬相遇的地方搭了一个小木屋,当成临时住所,寸心抚摸着自己身上的嫁衣,上面的刺绣是她自己亲手绣的,绣了整整三个月,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有这么大的耐心。 铜镜里印出的那张面孔很美,可以称得上绝色,一旁为他盘发的喜娘第一次看到她的脸时,发了一会小呆,这让寸心很得意。 寸心没有让喜娘为她上装,而是自己按照前世的妆容对着铜镜画了起来,眉并非时下流行的‘柳叶眉’,而是傲然地‘剑眉’,眉梢入鬓,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英气,眼睛用眼线勾画的更加出神,眉间画了一朵盛开的红莲,本来就出彩的脸经过这番装扮更加的倾国倾城。 这个时期的婚礼还没有流行红盖头,寸心带的是一个金色的凤冠,前面有有着一串一串的金链子,这样的头饰寸心很喜欢,看上去非常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等寸心全部都弄好之后,转身望向一旁的听心,希望她评价一下自己的‘新娘妆’:“怎么样,好看吗?” 听心没有及时回答她的话,因为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了,过了好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寸心,今天你真美,我从来没发现你这么漂亮过。”听心一直都知道寸心很漂亮,她的美貌在龙族也是非常出名的,龙族很多小伙都在追她,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寸心会喜欢上一个天庭的通缉犯,并且为了他不惜与西海决裂,所有人都为寸心感到可惜,就连她也不例外,听心怎么也想不明白,杨戬到底有什么好的,除了长得比别人好看一点,法力比别人高强一点以外,她真的想不出那个家伙还有什么优点。 听了听心的评价寸心很得意:“我说过的,我要做世界上最美丽,最幸福的新娘。” 看到寸心这幅臭美的表情,听心无奈道:“好了,好了,我最美丽的新娘,新郎官已经在外面等了,我们也该出去了,让那些家伙看看,我们龙族第一美女,可不比那什么天界第一美女差。” 和杨戬一起来迎亲的是眉山六兄弟和哪吒,当然还要加上和杨戬形影不离的哮天犬,养眼也穿着一身红色的新装,尽管他的表情非常的冷静,但是没有人知道他袖子里的双手已经出汗了,杨戬第一次感到自己这般紧张,就算曾经一人攻上天庭的时候,也没有如此。 杨戬一直都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就算是面对高高在上的玉帝和王母,也从来都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他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嚣张自负唯我独尊,这样的性格真的很难讨女孩子喜欢,所以当那个娇俏明媚的女孩子毫不犹豫的说喜欢自己时,杨戬以为她是在寻她开心,但心里还是有隐隐的喜悦,不管怎么说被一个优秀的异□□慕,都会有这样的心情,无关情爱。 寸心是杨戬见过的最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她对待别人的时候总是很温柔,温柔的像是带上了假面,只有在他他相处的时候,才会做出一些很幼稚的事,她偶尔的会对他撒娇,会搞怪,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但是她也会很多东西,她会做饭,会缝衣,甚至会带孩子(哪吒很喜欢和寸心一起玩,当然更喜欢寸心做的小点心),这样的女人符合了杨戬对于妻子的所有幻想。 当他去西海抢亲的时候,并不仅仅是为了报恩,杨戬的性格很内敛,说的通俗点就是闷烧,他无法向寸心那样爱的那么坦荡,不顾名誉的追随着他,但是寸心为他做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他无法想象这样的女人以后会属于他人,会成为别人的妻子,在别人怀里撒娇,为别人生儿育女。 所以当他听到西海龙王想要将寸心嫁给别人的时候,他做了一件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抢亲。事情很顺利,当看到杨戬身穿战甲,出现在龙宫的时候,寸心毫不犹豫的奔向了他,并对龙王说她敖寸心这一辈子只会嫁一个男人,那就是杨戬。 这个女人总是会让他感动,做的事情比他更决绝——她想嫁他,又不想连累西海,当众与整个西海划清了界线,只后他带她来了灌江口…… 当听心和和喜娘挽着寸心出房间的时候,在场的所有男士都看待了眼,连杨戬也不例外,杨戬看到过很多面的寸心,有时候温柔似水,有时候娇俏可人,更有凄美决绝,每一面都美的惊心动魄。 但是今天的寸心又是另一种美,寸心一直以来都是素面朝天的,从来没有画过这么浓烈的妆容,红衣如火,发如情丝,剑眉入鬓,那是一种杨戬也形容不出的美。 寸心一步一步的向着杨戬走来,看到他眼中自己的倒影,寸心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对着呆立中的杨戬微微一拜:“夫君,以后请多多指教。” 杨戬紧张(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挽起寸心的手,温柔的说道:“走,我带你回我们的家。” 这里离灌江口并不远,等寸心被扶进娇子,走几步路就到了。婚礼的流程也很简单,寸心全程跟着杨戬拜了天地,拜了父母(排位),最后还拜了玉鼎这个师傅,玉鼎看着杨戬成亲,哭得稀里哗啦的,弄得杨戬出嫁一样。寸心看的十分想笑。 拜完堂寸心就被扶进了房间,有点忐忑的等着杨戬。杨禅和听心在一旁陪着她。 另一边众人看着新娘走后,有点惋惜,不过很快他们又热络起来了。 “二爷真是好福气啊,能娶到三公主这么漂亮的妻子。”梅山老大自来没有什么城府,想到什么就是什么,“弄得我都想要找女人成亲了。 “老大就算你能成亲,也娶不到三公主这样的女人,三公主为了我们的而已可是什么都放弃的。”老三开口道。 “这才是我羡慕的,试问这世间能像三公主这般有情有义的女子还有多少。”另外的人也缴入了讨论。 “以后三公主就是我的二嫂了,到时候,我想吃糕点,就直接找二哥就好了,二哥真幸福,能天天吃到二嫂做的菜。”哪吒决定以后扎根灌江口了。 “今晚,我们可要好好的灌新郎,能娶到这么贤惠的美娇娘,怎么能这么便宜他。” “对对,二哥,今晚你不把我们全都和趴下,我们是不会让你走的。” “杨戬必定奉陪到底。”刚刚他可是看见了这些人的眼睛都顶着寸心,别以为是兄弟,就会放过你们。 杨戬不怎么喝酒,但是他的法力高强,和在场的人拼酒时,用法力把酒精全都逼了出来,然后干翻了这帮故意捣乱的家伙,进了新房。 听心和杨婵看到杨戬进来,揶揄的看了二人一眼,识趣的走了出去。 终于房间里没只剩下戬心二人了,两人一个坐着一个站在,都愣愣的看着对方,一时无话,最后还是寸心坚持不下去,开口道:“你还想看多久,难道这个晚上要一直看下去?” 这个时候也没有了外人,杨戬也放下了架子:“有佳人倾城,杨某只是看呆了而已。” 这是寸心第一次听到杨戬夸她漂亮,不由的脸红了。 红霞染面,娇艳欲滴,杨戬痴迷的触碰那如绸缎般丝滑的脸颊,慢慢的靠近,小心翼翼的覆上那烈火般的红唇。 寸心顺势倒向床铺,一时间红浪翻滚…… “是这里进去吗?” “应该是的。” “那我进去了。” “嗯,快点,别婆婆妈妈的。” …… “嘶,好痛!你先别动。” “好我不动!” …… “寸心我忍不住了!” 拉灯,睡觉。 第78章 放下 李寻欢一行人来到一个很气派的庄园门口,望着这熟悉的地方,李寻欢生出了一种‘物是人非’的的苍然之感。 昔日的‘李园’,如今虽已变成了‘兴云庄’,但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却仍在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李寻欢看到到这副对联,觉得无比的难受,胸口好像被人狠狠的踹了一脚,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而巴英和秦孝仪担心龙小云的伤势早早的抱着他冲了进去。 阿布和杨炎清虽然好奇李寻欢的举动,但是并没有打扰他,乖乖的站在他的跟前,这时铁传甲,骑着马火速的向这边赶来,满脸的焦急,看到李寻欢三人安然无恙的站在庄园门口,总算虚了一口气。 勒住马的缰绳,等马停了之后,铁传甲立即下马,飞奔到李寻欢面前:“少爷,你没事吧?”李寻欢虽然看上去没什么伤,但是一想到之前从梅二先生口中打听到的事,铁传甲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巴掌,他怎么会睡得这么死,少爷遇到这么糟心的事,他竟然一无所知,反而从别人口中听到。 其实这也不能怪铁传甲,梅庄的客房只有三个,杨戬寸心一间,两个小的一间,李寻欢一间,刚刚好,没有多余的,铁传甲本来想在少爷房间打地铺的,但是李寻欢知道这几天铁传甲为了他的事情四处奔波,已经心神疲惫,就让他去梅庄管事的房间好好休息,而铁传甲一直都是很听李寻欢的话,并没有反驳。 管事的房间,虽说是下人房,但是也是一人一间的,里面被子什么的都齐全,也不必客房差多少,但是离客房比较远,所以铁传甲并没有听见昨晚的响动,今天一早起来问起才知道事情的经过。 之后早饭也没有吃,一路的奔波而来,因为他最了解龙啸云和林诗音夫妻间的关系,现在李寻欢间接竟伤了他们的爱子,其心理的纠结可想而知。 李寻欢看见铁传甲眼里的担忧,笑着摇了摇头:“别担心,我没事,这次我必定不会逞强,会将事情向大哥解释清楚的,如果他们还是不肯原谅的话……”说道这里李寻欢没有继续往下说,而是抬脚向门里走去。 李寻欢没有说完,但是在场的三人都能理解他的意思,如果龙小云的父母不肯原谅他的话,他承担所有的过错,尽力去弥补。 这个傻瓜,就算他不再转牛角尖了,但是心还是那么软。 铁传甲看出了李寻欢的用意,却什么也没有说,因为这才是李寻欢,一个总是想着别人,忽略自己的傻瓜。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他们几人双脚刚刚跨过台阶,就有传来一个凶恶的声音:“什么人,竟敢乱创兴云庄,你们不知道这是龙四爷的庄园吗?” 四人向声音的方向看去,见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子从旁边冲过来。 看到这样的人,杨炎清下意识的皱眉,这种人没有武功没有能力,却又这般嚣张,不是有点能力的管事家奴,就是狐假虎威小弟,这样的人杨炎清从来不屑于打交道,看了一眼之后继续往前走,当这人是空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阿布和杨炎清从来都是形影不离的,受到他的影响很大,对于这种人的态度,更是不用想,照做就是。 李寻欢本来想停下来询问一下对方的身份,但看到两个孩子这么直径往前走,也顾不得什么,也直接跟了上去。 铁传甲更不是什么圣母,如果不是李寻欢在场,早就一巴掌呼过去了。 那麻子是这里的管家,别看他长的这样,他的女儿是武林公认的‘天下第一美女’——林仙儿,并且和庄园的女主人林诗音结拜了姐妹,所以这个麻子在兴云庄的地位算是超然,就算是来往的所谓武林人士也会给他几分薄面。 之前他担任在管家一职,还没有碰到个这么不把他放眼里的人:“站住,前面的人听见没有,这里可不是什么闲杂人等都可以进的,来人快快将他们围起来。” 麻子刚说完就来了几个家丁手里拿着木棍,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 李寻欢看着对方这么不依不饶,想要解释,但是杨炎清可就没有他那么好的脾气,他们明明和秦孝仪一起来的,只是慢了几分钟,竟然会碰到这样的事,明显是对方在找茬,真当他们是纸糊的,没有脾气吗。 直接一个回旋踢,杨炎清将围着他们的家丁,全都踢的倒地啼血,这一幕对人的震撼是非常大的,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会有这么厉害的伸手,并且动起手来这般狠辣。 “阿清!”看到杨炎清动手,李寻欢觉得很无奈,但也没有怎么制止,刚才的事他忍着没有动手,并不是害怕起纷争,只是他们这次是来找大哥将事情解释清楚的,这个样子就算他们有理,也会变得没理的。 杨炎清看大李寻欢为难的样子,并没有说什么,看了他一眼,直接拉着阿布走了进去,这次没有人拦着他们了,那个麻子一提着鸟笼瑟瑟的躲在一旁,丝毫没有之前的嚣张之态。 这里原本就是李寻欢住了二十多年的地方,就算十年没有回来,对于这里的格局李寻欢闭着眼睛都能走,一行人毫无阻碍的来到大厅,里面有很多人,都围着受了伤的龙小云,龙啸云林诗音夫妇他们也在其中,林诗音更是不停的拿着帕子抹泪。 就算来之前做好了准备,但是猛一看到这两人,李寻欢的心还是丝丝的疼。 十年不见他也不在是李寻欢记忆中的模样了,虽然依旧相貌堂堂,但是穿着锦衣华服,也留着胡须,这时龙啸云也看到了李寻欢,没有想象中的愤怒与质问,而是激动的向李寻欢走来,搂住李寻欢的脖子道:”寻欢,真的是你,真是你来了……真是你来了……”话语情真意切,旁人听了无不赞他重情重义。 看到龙啸云这番表现,阿布很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别看他小,但作为天生的贵族,看人的本领可不小,再加上他敏锐的第六感,他可不觉得这个师傅的结拜兄弟是个好人。 太做作了! 李寻欢见到龙啸云这般不计前嫌,依然真心待他,也是很激动,但是龙啸云大庭广众之下搂着她这般动作,让他有点尴尬。 而那个一直跟着他们的麻子见到这光景,可真是吓呆了:“我的妈呀,原来他就是李……李探花,连这栋房子听说都是他送的,我却不让他进来,我……我真该死。” 这边龙啸云拉着李寻欢叙旧,看上去十分的亲厚,亲兄弟也不过如此。 另一边围着龙小云的那些武林人士对于这个传说中的‘小李飞刀’也十分的好奇,但也没有没眼色的凑上去。 龙小云正被十几个人围着,坐在大厅李的太师椅上,他也明白了他父亲和李寻欢的关系,吓得连哭都不敢哭了。 这时一直抹泪的林诗音走了过来,李寻欢下意识的回头,看着这个魂牵梦萦几十年的女人,他以为再次见到她,他会很激动,会愧疚,会心痛,但是却没有想到会这么的平静 林诗音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诚然,她的美貌比不过林仙儿和杨夫人,但是她我见犹怜的气质,她那大家闺秀般的神韵,却是无可比拟的。 这般平静的感觉出乎了李寻欢的意料,似乎上次听了杨炎清的话之后,他看开了,对于自己之前的人生,不管是爱,还是愧疚,都放下了。 不,是更早之前,在遇见杨戬夫妇的时候,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似乎对于这个世界他没有了归属感,之前之所以放不下,只是意识里残留的‘执着’,真正见到梦中的那人之后,反而放下了,因为,‘梦’也差不多醒了。 千万的思绪只在一瞬,再次回过神之后,李寻欢平静的看着林诗音,微笑道:“大嫂,你好!” 李寻欢的这种转变在场所有人都不清楚,只有杨炎清狐疑的看了一眼微笑着的李寻欢,刚刚他似乎感受到了一股玄妙的气场,竟与自己的父亲十分的相似。 铁传甲可不知道李寻欢的转变,他以为李寻欢在强颜欢笑,这个莽汉强壮的身体下面掩藏这一颗少女心。 而林诗音却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一声呼唤,他双眼直直的看向李寻欢:“我儿子身上的伤,是不是你伤的?”她的语气很冰冷,但是眼里全是哀伤。 就算放下了这段感情,李寻欢还是不忍心一股母亲的眼泪。 “是的!”李寻欢没有辩解。 林诗音听了李寻欢的回答,满脸的不可置信,她单薄的身子晃了晃,但没有倒下。她的眼神也不在是之前的凄迷,而是偷着一股恨,她瞬也不瞬的瞪着李寻欢,咬着嘴唇道:“很好,很好,我早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快快乐乐的活着,你连我最后剩下的一点幸福都要剥夺,你..” 龙啸云打断了她的话,大声道:“诗音,你不能这样对寻欢说话,这完全不能怪他,全是云儿自己闯出来的祸,何况,当时他并不知道云儿是我们的孩子。” 这时龙小云突然大声道:“他知道,他早就知道了,本来他根本就伤不了我,可是我听说他是爸爸的朋友就住了手,谁知他反而趁机伤了我!”(原文) 铁传甲听了这话怒的满脸青筋暴起,想对这个胡说八道的小鬼一掌劈下去,但是他知道,他不能。 李寻欢听了龙小云,颠倒是非的话,皱了皱眉,但是却没有辩解,他不可能去和一个受伤严重的小孩斤斤计较,而龙小云也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 “呵呵!”这是李寻欢身后传来一声轻笑,接着出来了一个和李寻欢五分像的孩子,手里还拉着一个义愤填膺的外族小孩,长得都十分的精致可爱,比起同样年岁的龙小云有过之而无不及。 龙啸云之前一直注意着李寻欢,这时才发现这两个孩子(杨炎清刚刚让阿布施展了忽略咒,所以在场的人都下意识的忽视他们的存在),他看看杨炎清,有看看李寻欢,满脸惊喜道:“二弟,这难道是……” 李寻欢当然知道龙啸云也误会了,刚想要解释,但是杨炎清的话却比他快了一步。 “你到底有多大的脸才会说出小李飞刀会对付不了你一个菜十岁的小鬼头,还是说真当我们这些在场的人是死人吗,会相信你说的话?” 众人本来被龙小云误导,真的是认为李寻欢六亲不认,对自己结拜兄弟的儿子下手,但是听了这个貌似李寻欢儿子的人的话,也觉得龙小云太会往自己脸上贴金了,竟然说兵器谱排名第三的李寻欢伤不了他,还是趁他收手时,才趁机伤了他。 而在看到杨炎清的时候,龙小云早已不复之前的嚣张,脸色惨白的缩在了太师椅上,根本不敢辩解。 第79章 看到龙小云这个样子,一直悉心照顾着他的林诗音吓了一跳:“云儿,你怎么了,是不是还有哪里受伤了,快告诉娘亲。” 龙小云的直觉一直都非常的准,之前在梅庄敢这么不怕死的单挑李寻欢,主要是动手之后,发现这个人的武功虽然厉害,但是心慈手软,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反而顾忌他是孩子的身份,次次手下留情,束手束脚,才会让龙小云这般变本加厉不折手段的想要杀他。 这次也一样,虽然李寻欢和自己的父亲是结拜兄弟,但是他的父母对李寻欢的态度非常的奇怪,而且李寻欢似乎对自己的母亲非常的特别,所以,他才会说出李寻欢伤他的谎言,因为他早已看出这个所谓的小李飞刀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争辩的。 而他也的确猜对了,但是没有想到昨天伤他的那个男孩子竟然也跟着李寻欢来了兴云庄,对于这个和李寻欢长得这般想象的男孩,龙小云本能的畏惧。 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男孩是和他同一类人——心狠手辣、工于心计,并且比他更加残忍无情,昨天龙小云就领教过他的手段了。 “娘,我感到胸口痛,我的手筋已经被挑断了,没有武功了,我不想见到他们,你抱我进去吧,娘!”龙小云现在只想要快些离开这个魔头,另外的暂时什么都顾不得了。 林诗音自然是听自己儿子的话了,龙小云是林诗音的唯一一个孩子,从小就千疼万宠着,不让他受半分委屈,谁能想到,只是去了一趟梅庄求医,竟然会伤的这般厉害,当时看到巴英抱着满身是血的儿子进门,林诗音差点吓晕过去。 而伤她儿子的罪魁祸首竟然是自己的表哥——李寻欢,这怎么能让林诗音不恨,是的,她一直都恨着他,他为什么还要从关外回来。 见林诗音想要将龙小云抱回房间,杨炎清并不阻拦,只是对着龙啸云说道:“你的儿子是被我伤的,不是因为他要杀李寻欢,而是我看他不顺眼,今天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告诉你,以后不要再让你儿子出现在我面前,不然见一次打一次,并且我保证不会让他的伤势比这次的轻。” 第80章 解释 狂妄!这个在场的人听了杨炎清的话之后就闪出了这样一个词,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精致无害的孩子会说这样的话。 就连龙啸云也不复之前的爽朗大方之感,表情十分的僵硬,他一直以来伪装惯了,一直都是笑脸迎人,好奇大方的,大部分的人因为他和李寻欢的关系,对他都是十分的客气,今天还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这般说话,但是他有不能和一个小辈计较,因为这个他一直以来的‘脾气’不符合。 只有李寻欢知道这个孩子不是在说大话,更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知,这是真的,如果是别人对自己的义兄说这样的话,李寻欢必然会毫不留情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兄长,但是说话的是杨炎清,李寻欢却怎么也开不了这个口。 并不是忌惮这个孩子的父母,也不是觉得这个孩子可爱不忍教训,而是从心底的喜欢这个孩子,会无条件的去包容他所有的错误,每次面对这个孩子,李寻欢总是会不自觉的去亲近他,这个和他十分相像的孩子。 不仅仅是对这个孩子,还有孩子的母亲,那位神秘的杨夫人,即使他不愿意承认,但是从第一次看到杨夫人的时候,他的心会不自觉的跳动的非常的快,这种感觉只有面对诗音的时候才有,但是他却对一个陌生的女人,还是一位已婚的夫人产生这种可耻的念头,这让李寻欢非常的唾弃自己。 所以他会尽量的避免和这位夫人的接触,但是当他看到杨夫人的丈夫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心疼遗憾的感觉,好像他们夫妇会理所应当的在一起,并且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归属感。 李寻欢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中邪了一样,自从见到他们一家,他感觉自己都变得不像自己了,但这种感受很邪乎,好像潜意识里就应该这个样子,他总是下意识的忽略。 因此,就算是最亲近他的铁传甲也不知道,这段时间李寻欢的纠结。 李寻欢想要喝止杨炎清的‘口不择言’,但张了张口,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资格去喝止这个孩子,尽管他们长得这般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什么父子,这个孩子之前还三番五次的帮过他。 但是李寻欢有舍不得这个孩子陷入危险,他这样的脾气可不是‘武林正道’所喜欢的,就算是他大哥宽容,不和小孩子计较,但是这周围还有许多所谓的‘武林豪侠’,而这些‘武林豪侠’最喜欢做的就是‘替天行道’了。 他如果不做点什么这个孩子将会会遇到很多的麻烦。 李寻欢所担忧的一点也没有错,只是这里还有一个更加难缠的角色——龙小云的母亲林诗音,当林诗音看到杨炎清的第一眼就产生了和龙啸云一样的误会,将杨炎清当成了李寻欢的孩子,毕竟李寻欢一直都是花名在外,有个孩子十分的正常。 林诗音本能的不喜欢这个孩子,十年前,李寻欢李寻欢怀着满腹辛酸飘然而去时,她选择的却是留下来直接面对。因为她知道他还是爱她的,所以她就留下来成全他的仁义,从此她的喜怒,她的哀乐,她的烦恼,她的忧愁,她的失落,她的感伤都会给另外一个男人——她的丈夫。但她知道她一辈子也忘不了李寻欢,她把这份思念藏在心里。然后用一辈子的光阴,守候着一个害怕失去的男人,等待着一个逃避现实的男人。 但是这个孩子的出现却狠狠的打了林诗音一个巴掌,原来他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爱她,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那个男孩子看上去和小云一般年纪吧,原来她的等待,她的牺牲,她的痴情都是一场笑话,在李寻欢心里他早就什么都不是了。 是的她早就该看清了,为什么还要抱着这个一份奢望呢,她已经成为了他的‘大嫂’,他们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 她,认命了!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对她的孩子,小云才十岁啊,竟然挑断了他的手筋,刺穿了他的肺,如今,那个孩子还这么大言不惭的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 林诗音哀怨狠绝望着左右为难中的李寻欢:“这个孩子是你的孩子吧,不知道我的云儿做了什么会让你们父子这般‘赶尽杀绝’。” 龙啸云看着这样的林诗音,暗暗皱了一下眉:“诗音,贤侄一定是在看玩笑呢,这畜生从小就被我们惯坏了,这次肯定是在外面不知天高地厚闯了祸,才被寻欢教训的,如果换成我也不会饶了这个畜生。” 林诗音定定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冷笑道:“看样子你们是不会饶我的孩子了,不用这么麻烦以后见一次打一次,索性今天就在这里把我们母子两一起都杀了吧。” 她目光从新回到李寻欢身上:“反正你们都很有本事,要杀死个小孩子固然是易如应掌,再多杀个女人也没什么关系。” 龙啸云直接皱眉,喝声道:“诗音,你怎么也变得这般无理取闹?” 林诗音真的一刻都不想呆在这个地方,紧紧的揉着直接的儿子,想要离开。 阿布虽然很讨厌龙小云,于是‘恨屋及乌’顺带着也很讨厌他的父母,加上之前那个阻止他们进门的事情,对于这对夫妇更加的讨厌了,他虽然来这里没有多少时间,可是已经听到了很多关于小李飞刀的事情了,他知道龙小云的父母一个是李寻欢的结拜兄弟,一个是李寻欢的表妹,这两个人之前可是穷光蛋,什么都没有,他们现在住的地方,用的钱都是李寻欢给他们的。但是他们竟然住的这般心安理得,而且不分青红皂白的误会李寻欢。 但是相对来说,阿布更讨厌龙啸云父子,感觉他们一个虚伪做作,忘恩负义;心狠手辣,口蜜腹剑,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相对来说林诗音还是不错的,虽然她看上去很糊涂,对自己孩子的话偏听偏信,但是她是一个好母亲。 但就算是这样阿布还是不怎么喜欢林诗音,刚刚她说的话,弄得好像是他们这么多人一一起欺负孤儿寡母一样。 “这位阿姨,我知道你狠我们伤了你的儿子,但是你不问一下原因吗,我们今天过来就是为了解释这件事的,你就这么相信你儿子的话,你这样对于我师父太不公平了。”阿布从小就被当成马尔福继承人来培养,他所接收的第一个教育就是不能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不管是再小的事,都不能损害自己的利益。 整件事情明明是龙小云挑起的,他受伤也是技不如人,自作自受,但是从现在的局面来看,大家似乎都在怪他们下手太过狠辣无情了,就算是那个一直位他们说话的龙啸云,阿布也知道他的口是心非,心里指不定在怎么诅咒他们呢。 “刚刚你儿子说是我师父将他打伤的,至于怎么打伤,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他却没有说,我现在就将事情的全部经过都告诉你们,免得大家都云里雾里的。”阿布看到林诗音等人都看着他,他也不怯场,这种被人关注的感觉他早就习惯了。 “事情要从那个什么‘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说起,因为他儿子受了伤,好像很严重的,所以来找梅庄梅二先生来求救,梅二先生答应了,但是他说身边还有一个病人,只有等这个病人完全好了,他才会去救那个秦孝仪的儿子,然后龙小云就说问梅二先生‘是不是他那个病人死了就不用再救了,可以喝他们一起去就秦孝仪的儿子’,梅二先生说是的,然后他问也不问这个人是谁,也不问这个人武功强还是弱,甚至不问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就直接冲进房间相对那个病人下杀手。” 阿布这段事□□先并不知道,还是梅二先生告诉他的,所以他原原本本的将事情经过当着龙小云父母的面说出来,让他们多多‘了解’自己的孩子。 听到这里的时候龙啸云夫妇的脸色已经变了,不可置信的看着冷汗直流的龙小云,龙啸云满脸的羞愧:“这个畜生,寻欢是大哥对不住你!”他知道后面的是自己的儿子说不定做的更加的过分,想要将对话打断,但是阿布可不会如他的意。 “想必你们也猜到了,梅二先生的那个病人就是我的师傅李寻欢,你们儿子的武功确实不错,一般人被他这般出乎意料的偷袭估计就真的是没有命了,说不定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是他的运气不好,竟然碰到了我师父,他当然没有成功,但是一招不成,他并没有收手反而招招凶狠,仿佛和我师父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但是我的时候看他是一个孩子,并没有下狠手,反而处处忍让。” 听到这里,那些在场的武林人士也表情很不屑的看着龙小云。 “最后还是我看不下去,站了出来,代替师傅和他战斗,毕竟我们两个年岁相当,就算赢了,也不会被人说以大欺小,最后我用一招险胜,制住了龙小云。龙小云表面服软,让我们放了他,我师傅可能不想为难一个孩子,就让我放了他,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龙小云会这么恩将仇报,趁我们放松之际,射出了他背后的机关,想要杀死我和我师傅。” 林诗音听到这里,猛的吸了一口气,用一种看陌生人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儿子,眼里有一种侥幸,她希望自己的儿子会反驳,但是龙小云只是害怕的缩在太师椅上面,看上去可恨又可怜。 “这三支箭非常的快,幸好我师傅将我护住,不然我恐怕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之后的事情,就和大家想的差不多,我们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将这三支乌箭换给了龙小云,但是出手的并不是我师傅,而是我大哥,就是刚刚说要看见龙小云一次就打一次的那个。”阿布笑眯眯的指了指冷着脸站在一旁杨炎清。 龙啸云觉得这辈子的脸都丢尽了,突然他猛的出掌,对着龙小云打去,但是半路被一只清瘦干净的手抓住了手腕,将掌力化解了。 李寻欢眼神平静的看着龙啸云道:“大哥,这个孩子我们已经教训过了,现在这个孩子还受着伤,索性他还小,以后多管教就是了。” 说完又对林诗音说道:“大嫂,你先将小云抱回去吧,这件事这个孩子虽然有错,但是初衷也是为了救人,整件事真正要怪的人应该是一直袖手旁观的秦孝仪。” 第81章 伪君子 要说李寻欢是一个迂腐的人,也并不正确,有时他也有点离经叛道,不然他当年不会为了弥补自己的愧疚就把李佳多年来的财产和祖业都送了表妹当嫁妆——尽管他表妹并不领他的情。 李寻欢做事很任性,有时候仅凭自己的意愿来形式,所以他不适合留在官场,他更适合快意恩仇的江湖,但是江湖也是不缺乏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人。 江湖中从来不缺乏伪君子,他们远比真小人多得多,这类人是李寻欢最讨厌的,就像那个被誉为‘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对于这类人李寻欢从来都不屑与之打交道,但是偏偏这些人总是喜欢找他的麻烦。 李寻欢很感激阿布对他的维护,这个孩子机敏皎洁,灵慧异常,很多时候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如果没有阿布把事情发展一步步的说出来,他们往往只会关注李寻欢和龙小云这两个人,反而把秦孝仪这个人给忽略掉。 首先这件事的确是龙小云莽撞狠辣,是非不分,任性妄为,但是他的初衷是好的,为了救人——话说人总是偏心的,相对于自己认识的好朋友,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命,真的比不了,如果对方不是李寻欢,那么死了就死了,根本不会在这个江湖掀起半点的涟漪。 对于孩子大部分人都是宽容的,就算是做错了是,大家都会下意识为孩子开脱,但是大人呢,龙小云还小,从小就被娇宠着长大,我行我素惯了,大家可以理解,但是当时和他一起去的除了家丁还有秦孝仪,这个人算是龙小云的长辈,如果他出面阻止,龙小云未必会不听他的话。 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做,而是任由事态的发展,看着龙小云对李寻欢步步紧逼当做没有看见,反而兴致勃勃的在客厅和梅二先生聊天,甚至拿出龙啸云夫妇的用来压人,如果龙小云真的将李寻欢杀了,梅二先生就会去给他儿子治病,他才是最终的受益者;但是龙小云没有杀掉李寻欢,自己反而受了重伤,秦孝仪却什么事也没有,他将所有的是推给了李寻欢,怪他狠辣无情,对这么小的孩子下手这么重,并且这个孩子还是他的好兄弟的孩子。 李寻欢愧疚之下也不会再去理会秦孝仪,龙小云之会怪罪李寻欢。这里没有秦孝仪什么事,他依然可以当一个旁观者置身事外。 但是当一个旁观者将所有经过事无巨细的说出来之后,周围的人看秦孝仪的眼神变了,要真的说起来,小李飞刀真的是受了无妄之灾,本来受了伤找梅二先生看病,却半路冒出一个小孩子莫名其妙的要杀他,当他然无可忍让徒弟教训这个小孩之后,才出来一个马后炮,说:你伤的这个孩子是你好兄弟的儿子,你这么冷酷这么无情,想想怎么和你兄弟和表妹交代吧。 伪君子!这个时候秦孝仪已经被人贴上了这样的一个标签,很多时候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恨,毕竟这类人防不胜防,说不定哪天在你们说说笑笑的时候,突然给你一刀。 在阿布交代事情经过的时候,不仅仅龙小云紧张,秦孝仪也十分的担心,他千算万算没有先到李寻欢身边的这两个孩子这么的厉害,会将事情脉络屡的这么清楚,他不是不想阻止,而是真的阻止不了,昨天晚上在场的人,除了他们还有梅二先生,就算是他否认,到时梅二先生过来一对证,就更加的难堪。 秦孝云的武功的确还不错,但是比起李寻欢来真的差的很远,一直以来他对李寻欢都是带有羡慕嫉妒恨的,明明比他年轻,但是声望却比他高的多;还有就是龙小云这个小子,只是一个小辈,他的父母没什么本事,却因为李寻欢的关系,在江湖中混的如鱼得水,威望也在他之上,一直以来龙小云都是任性狂妄的,这次虽说为了他的儿子,但是龙小云这人本身就心狠手辣,就算这次不杀人,下次还是一样,他只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 让他们狗咬狗,应该很有趣,事情的确是往他所希望的方向发展,虽然没能杀了李寻欢,很可惜,但是没有想到半路会杀出这样一个程咬金,不仅让他功亏一篑,更是让他成为了众矢之的。 秦孝仪脸色灰白的站了出来,对龙啸云拱了拱手:“啸云,这次的事情是我考虑不周对不起你,还有小云,要不是为犬子求医,事情也不会发展成这个样子,三哥这就给你一个交代。”说着就拔出别再腰间的剑,往脖子上抹,这个秦孝仪是他的拜把兄弟,就算龙啸云再恨他,也不可能真让他自刎。 按理说秦孝仪的武功在龙啸云之上,如果他真的打算自杀,龙啸云是绝对阻止不了的,但是这只是秦孝仪做给大家看的,他知道今天他若在没有什么表现,那么这个江湖就再也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龙啸云郁闷的要死,但是还是会配合秦孝仪的举动,上千阻止道:“这事也不能全怪秦三哥,是我管教无方了,还请秦三哥不要往心里去。” 之后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但是事情是不是真的就这么结束了,这就不知道了。 而对这件事打击最深的却是林诗音,龙小云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乖巧懂事、天真无害的,但是谁能想到,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儿子会化身恶魔,杀人如儿戏。 今天她受到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一时间无法接受,于是,众目睽睽之下,林诗音直接晕了过去。 “娘亲!” “诗音!” “诗音!” “夫人!” 一阵手忙脚乱,等一切事情都平静之后,李寻欢向龙啸云告辞了,龙啸云当然是极力挽留,说他们是结拜兄弟,他的家就是李寻欢的家,既然回来了哪有再走的道理。 这个地方承载了李寻欢太多的回忆,,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都有着李寻欢和林诗音童年时的痕迹,呆在这个地方他总是会忍不住回忆过去,就算现在他想通了,对诗音的感情也放下了,但是这里早已不是他的家了,他的心依然在外漂泊,所以他不想在继续呆在这个地方。 李寻欢是一个心软的人,他总是会委屈自己成全别人,如果今天就他一个人的话说不定真的会留下来,但是这次他还带了两个‘小拖油瓶’,当阿布眨巴眨巴眼睛说想寸心妈妈的时候,李寻欢就毫不犹豫的回绝了,说他的伤还没有完全治好,还要回梅庄呆上几天。 既然李寻欢说出这个原因了,龙啸云真的不好再挽留了,只能遗憾的送他到门口。 望着李寻欢一行人远去的脚步,龙啸云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深沉,中间夹杂着愤恨、嫉妒、愧疚等情绪,似乎有一场暴风雨在酝酿。 这时,一个粉色的窈窕婀娜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站在了龙啸云面前:“你没有将他留下?”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魅人心魂,就算是只听她的声音就能让人软了一半。 龙啸云没有转身看身边耳朵女人,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十年不见,我变了,他也变了,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对诗音的痴迷。” “怎么?龙四爷后悔了,又想起你兄弟的好了,打算放过李寻欢?”女人带着笑意的问道。 这是龙啸云转身看向身边的女孩子,她带着面纱,她的脸并不能看的真切,但却露出了一双残落星辰的眼睛,那时那是一双能将所有男人吸进去的眼睛,但是龙啸云并没有受到蛊惑:“你不用担心,我们的合作还会继续,这次没有成功,不是还有下次不是吗,过不了多久,李寻欢还是会回来的。” “龙四爷可真有信心,李寻欢这个人最是心软,对付他这样的人,只要赢得他的信任就非常的容易,但是,谁也没有想到他这次回来,竟然会带着一个和小云差不多的儿子,这个小孩看上去可不好唬弄。”女人继续说道。 这次龙啸云没有说话,这也是令他十分费解的地方,十年前,的是的确是他算计的李寻欢,才让他得到了林诗音,但是他是一直都知道李寻欢是一个长情的人,就算他真的把诗音‘让’给了他,但是心里依然会想着她。 这件事是他们三人心照不宣的秘密,所以他对李寻欢感激不起来,甚至恨他,毕竟谁都无法忍受别人惦记自己的妻子,而妻子的心也一直都不在他身上。 但是,十年不见,李寻欢不声不响的有了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可能是他们计划的变数,他必须想办法将这个孩子除去,而且他可儿忘不了,之前在大厅之中这个孩子狂妄的话,就算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他也必须这么做。 因为李寻欢和杨炎清下意识的忽略了大家的误会,没有当场解释清楚,于是大家都默认了他们是父子的关系。 “今晚,你也去一趟梅庄吧。”过了一会之后,龙啸云对着女孩说道。 “你不说我也会去,去看看是什么女人抓住了小李飞刀的心。”女孩说这话,眼里闪过一丝愤恨。 如果李寻欢李寻欢在这里的话,就一定会发现,站在龙啸云身边的女孩就是之前在破庙里为了一件金丝甲,而脱光衣服想要勾引他的女人。 林仙儿被誉为‘天下第一美女’,自然有着绝美的容貌,在遇到李寻欢之前她自已对于自己的容貌非常的自信,没有人能在□□下还能把持得住,她的裙下之臣如过江之鲫,她也喜欢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但是这一切优越感自从那天遇见李寻欢之后,被打的粉碎,那个男人并没有被她诱惑,反而平静的拒绝了她的求欢,并且看她的眼神和看一半物件一样,没有丝毫波澜。 这个林仙儿最狼狈的事情,那天她骂完李寻欢之后,突然受到撞击直接晕了过去,大雪天,她连一件衣服都没有穿,昏倒在雪地里,她是被冻醒的,醒来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一定是李寻欢这个男人袭击她的,这让林仙儿又害怕又兴奋。 第一次遇到这么顽固的男人,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强的男人(她以为是李寻欢在这么远的距离神不知鬼不觉的袭击她的,不得不说李寻欢又为别人背了一次黑锅),这样的男人引起了她的征服欲望,如果李寻欢没有被他迷惑,那么她只能毁了他。 坐在马车上的李寻欢猛的打了一个喷嚏,十分的响亮,引的阿布和杨炎清双双看向了他,连外面赶车的铁传甲也关心的问道:“少爷,你的毒没有解完全,柜子里有件披风,先披着吧,到时候得了风寒,就更加麻烦了。” “知道了,我没事,可能是别人想我了,我们快点回去吧,杨夫人和他丈夫估计也挂念他们的孩子了。” “是,少爷!”马车向着城外绝尘而去。 第82章 林仙儿 等李寻欢他们回到梅庄的时候,就看到一幅幽美的画卷,只见一个穿着宫装的粉衣女子正坐在梅花树下抚琴,琴声悠远而飘渺,带着时代的厚重感,微风吹过,带着几枚花瓣散落在女子的身旁,这样的场景,似乎连那风都带有几分仙气。 而女子的不远处是两个身穿白衣的男子,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身形挺拔,冰眉霜目,正随着琴声在舞剑,阳光下那阵阵凌冽的剑气若隐若现。 一旁站立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比起男人的衣着,少年的穿的太过简陋,但是这依然无损少年的风姿,少年的背挺得很直,就像是一把出鞘的剑,他手里抱着一把怪异的铁片,正目不转睛的盯着男人舞剑的招式,眼中好像有着一把火。 这样的画面太过美好,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都带着小斯站在百米之外,不敢打扰。 在一盏茶之后,琴声戛然而止,男子也将手中的剑收回,两人相视而笑,一种无法言语的默契回荡在他们之中。 这时杨炎清拉着阿布走了过来,李寻欢紧随其后,寸心微笑的来到两个孩子面前:“你们回来了,事情办的怎么样?” “我们出马,当然是已经解决了,他们想要欺负我师父,可没这么容易。”阿布眯着眼睛享受这寸心的‘爱的揉厉’,一边自得的回答。 杨炎清扒拉着被寸心揉的乱翘的头发,无奈的看着阿布,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在享受什么,不过这个样子真的很萌,杨炎清看的心里暖暖的。 李寻欢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寸心之后,之后目光转向一旁站立着的少年,他依然抱着剑站在梅花树之下,闭着眼睛,似乎还在回味之前的剑意,风偶尔吹起他额头上的刘海,李寻欢发现才几天没有见,这个少年变得成熟了很多,连他那精致的眉眼也变的刚毅了。 过了一会儿,少年睁开了眼睛,眼中的锋芒一闪而过,之后转为平静,眼神依然倔强而坚定。 “阿飞!”李寻欢开口叫了少年的名字,能再次遇到这个像狼一样的少年,李寻欢很开心,之前为了不让少年卷进他的是非,而狠心将少年赶走,让李寻欢始终感到遗憾。 阿飞向李寻欢点点头:“大哥!”李寻欢是第一个向他示好的男人,并且救过他的命,虽然之后帮李寻欢杀了他的敌人,从此也互不相欠了,但是阿飞能感受到李寻欢对他的关心。 这次来梅庄也是机缘巧合,他无意中听到李寻欢中了毒,来梅庄看病,却误伤了故友之子,这些消息来源或许并不十分的正确,但也并非空穴来风,这让阿飞有点担心李寻欢这个朋友。 没想到来了梅庄之后竟然会碰到杨戬夫妇,李寻欢已经出去了,阿飞本来想去兴云庄的,但是那位杨夫人说,李寻欢并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不出意外,天黑之前会回来,让他在这里等等。 一直以来阿飞唯一接触过的女性只有自己的母亲,对于这个很温柔亲切的杨夫人阿飞也很喜欢她的近亲,阿飞觉得某些时候,杨夫人很像自己的母亲,虽然她看上去并不比自己大多少岁。 杨夫人说他可以叫她丈夫为杨大哥,叫她杨大嫂,这样显得亲切,对于这个称呼阿飞并不排斥,杨大哥看上去虽然不太好相处,但是他对杨大嫂很温柔,杨大嫂提出的要求他从来都不反驳,每次看向杨大嫂的时候,眼里总是满满的宠溺。 杨大哥对他也很好,他知道他用剑,居然还教了他几手剑法,这种剑法看似简单,但是大巧若拙,里面蕴含的剑意,非常的深奥,杨大嫂为了能让他有更好的体悟,用琴声来帮助他感受其中的剑意。 每次阿飞看到李寻欢和杨大哥两个人总觉的很奇怪,期初阿飞以为他们两个是兄弟,毕竟他们两个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当然除了性格。 但是杨大嫂说他们并非是兄弟,阿飞说让疑惑,但也并不在意,不管是李大哥还是杨大哥,这两人对他都很好,阿飞虽然孤僻,但是对于这样真挚的感情依然很珍惜。 只是再次看到李大哥之后,他发现他真的和杨大哥很像,不仅仅是外貌,也不是性格,阿飞突然觉得他们本来就应该是同一个人。 这样的感觉让阿飞自己都吓了一跳,随后为了转移注意力,阿飞看向了寸心三人,阿飞并没见过阿布和杨炎清,但他知道那个黑发黑眼的是杨大哥的孩子,他们长得真的很想,如果这个孩子再长大一点就更像了,但是就算是再想,阿飞也不会将他们认为同一个人。 当阿飞看向杨炎清他们的时候,杨炎清也观察这这个少年,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缝,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第一眼杨炎清就对这个少年非常的顺眼,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毕竟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杨炎清都是一个极度自傲的人,能让他看的上眼的人少之又少。 对于自己看顺眼的人,杨炎清一点也不吝啬表达自己的好感,他对阿飞点点头:“你好,我叫杨炎清,他叫阿布,很高兴认识你。” “我叫阿飞。”阿飞回答到,他还是第一次和这么小的孩子打交道,感觉很新奇。 “你的武器是剑吗?”阿布也加入了对话,阿布就睡一个颜控,对于长得很的人本能的有好感,当然太过可恶的人除外。 “是的。”阿飞觉得这个孩子的头发特别的好看,脸上也肉嘟嘟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掐一下。 “vodly也会用剑,是杨叔叔教他的,我也会一点,但是并没他学的厉害。”阿布诚实的说道。 “你可以和我比剑吗?”阿飞听到杨炎清也学过剑法,就眼前一亮,并没有觉得杨炎清年纪小就看清了他,很多时候同等级的高手都会有惺惺相惜的感觉,杨炎清看阿飞顺眼也未尝没有对他实力的肯定。 “当然。”杨炎清爽快的回到。 阿布听到他们要比剑也很开心,连忙举手道:“我知道哪里有空地,我带你们去。”说着自己先跑了起来,阿飞和杨炎清相视了一眼,紧随其后。 这边李寻欢并没有阿飞的冷落感到失落或者尴尬,他一直都知道这个少年在为人处世方面单纯的可爱,他包容的看着这三个孩子的互动,有种岁月静好之感,难道他真的老了? 转头看到杨戬夫妇他们并肩而立,李寻欢并没有什么失落,而是走到杨戬面前,对他说道:“杨先生,我有些事情想要问你一下,能和我谈一谈吗?” 杨戬和寸心对持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了然,估计李寻欢自己也感应的到吧。 杨戬点了点头,往房间走去,李寻欢跟在他的身后,远远看去,他们两的身影,走路的姿势都一般无二。 一下子走了这么那么多的人,寸心也没有在意,从新坐会古筝旁边自娱自乐,她的琴技是伯邑考教的,封神之后,他直接被封为了紫薇大帝,这个人的性情很温和,和杨戬的私教也不错,那个时候寸心想要学一点拿得出手的才艺,就恬不知耻的去请教。 虽然最后只学了一半就被杨戬喊回了家,但是名师出高徒,就算只学了一半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之后寸心无聊的时候就会时不时的拿出来弹奏一番,杨戬有时会在一旁惬意的喝茶聆听,有时闭目养神,这是他们夫妻间固有的相处模式。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这样很无聊,但是他们夫妻却一直乐在其中。 林仙儿下车的时候隐隐的听见梅庄传出悠远的琴声,有种悠然旷达之意,让人忍不住驻足聆听。 来之前林仙儿打听过梅庄,里面只住着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两个糟老头,一个只知道喝酒,一个只对古董字画感兴趣,所以这样的琴技不可能是他们二人弹奏的出的。 林仙儿随着琴音来到一个种满梅花树的院子,就看到梅树下坐着一个清丽绝尘的女子在那里抚琴,那样的画面仿佛让人以为不小心误入了仙境。 但是林仙儿并没有被这样的场景所迷惑,同性相斥,女人总是会对比自己漂亮的女人产生排斥,这位‘天下第一美人’也一样,看到寸心的第一眼,林仙儿就特别想要划花她的那张脸。 怪不得那个李寻欢会将林诗音让给他大哥,原来找了这么一个绝色。 寸心现在的法力也回来了大半,从林仙儿的马车停在梅庄门口,她就知道了,但是寸心对于林仙儿这个人没有半点印象,虽然觉得这个女孩子非常的漂亮是人间难得的绝色,也没有引起寸心太多的好奇。 之后林仙儿循着琴声找来,寸心才发现关注她起来,不管是金庸还是古龙,他们对于美女的定义都十分的相像,美女代表的麻烦和危险,她们往往喜欢往主角的身边凑,给主角带来很多的麻烦。 他们身边的主角只有一个——李寻欢,这个女人出现在这里应该和李寻欢有关,如果是平日里,寸心不会多管闲事,反而会拿张板凳在一旁看戏,但是今天恐怕不行,所以寸心故意用琴声将这个女孩子引到她的身边。 走的进了寸心感受到了这个女孩子周身的‘气’,十分的吵杂,这让寸心感到吃惊,这个女孩子看上去清纯美好,没想到她这么开放。 ‘气’是人身上特有的属性,一般不会受到别的什么影响,除非与人交合,才会让别人的‘气’感染自己,一般来说这里的女人都是只有一道温和的‘气’,或者两三道,寸心还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多道,一下子都数不清,不知道这女人私下里和多少男人上过床了。 林仙儿可不知道自己的老底都被寸心看光了,她施施然的来到寸心面前,对着寸心行了一个礼:“仙儿来这里寻人,不小心打扰了姐姐的雅兴,还请姐姐勿怪。” “没事,不知这位姑娘,来这里找谁?”寸心停下抚琴的手,问道。 “我听说小李探花李寻欢就在此处歇息,我想来见见他。”林仙儿红着脸对着寸心说道。 寸心表面上温柔端庄,但是内心已经在吼了:我靠,姑娘麻烦你不要再装了,我已经看穿你的本质了,我到现在都没有数清楚你身上的‘气’一共有几条呢,放过李寻欢吧,虽然他的名字很坑爹,黑历史也很多,但这货还是一个处男呢,虽然这很难令人相信,但是李寻欢身上的‘气’真的是纯白色的,谁能想到花名在外的李寻欢还是个处.男! “他现在有事要处理,估计没有时间,你有什么事吗,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帮你转达。” “仙儿没有什么事,只是听家中长辈说了很多关于小李探花的事迹,新生向往,得知他在此处,就想来看看她。”女孩的声音真的非常好听,再加上她那娇羞的神态,估计是个男人都很难把持住,这让寸心想到了另一个女人——妲己,但是妲己也只有纣王一个男人啊!!! 自从看到林仙儿寸心的打击比较大,这个女孩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感情经历竟然会这么丰富,这样活了上千年的寸心感到特别的挫败。 这在寸心胡思乱想之际,远处传来阿布欢快的声音,紧接着三个身体不等的身影由远及近,阿布第一个来到她的身边,在她怀里撒娇,寸心温柔的帮阿布擦汗,多看几眼小阿布,洗洗眼睛,刚才她都快被这个女孩身上的五颜六色晃花眼了。 看到寸心身边有个陌生人,阿布好奇的转过头,看到林仙儿的刹那,阿布惊奇的叫了出来:“咦,vodiy你快看是那个喜欢在大雪天裸奔的女人!” 第83章 寸心vs林仙儿 阿布的这句话实在是太突兀,除了杨炎清基本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个情况,就连林仙儿也不清楚,因为阿布是直接高空坠落,直接把她砸晕了,林仙儿一直以为是李寻欢搞的鬼,回去之后生了一场大病,更是将李寻欢恨上了。 寸心知道阿布是一个很有分寸的孩子,不肯能说出这种没有经过大脑的话,所以这个女孩肯定是做了什么令阿布反感的事情,在加上寸心对于这个表里不一的女孩也很反感,所以很默契的配合着阿布小朋友的‘戏’。 “阿布,不可以这么没有礼貌,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就算是真的你也不能当面说出来,这么心直口快到时候会有麻烦的,快和这位阿姨道歉,还有,你这么小怎么能看女孩子的裸体呢,会长针眼的知不知道。”寸心板着脸‘训斥’着阿布。 “知道了,寸心妈妈,我当时也没看多少,就被vodiy捂着眼睛拖走了,vodly他看的比我还多呢。”阿布乖巧的认错,并不忘拖自己的小伙伴下水,然后才转身对林仙儿说道:“对不起阿姨,我不应该把你喜欢裸奔的事情说出来,你不要找我麻烦好不好?” 他们两个的对话太假,一听就是在找茬挑衅,但是偏偏他们的表情太过认真,又觉得两人很无辜,真的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林仙儿能怎么办,今天她本来就是想要看看传说中李寻欢的女人和孩子,顺便挑拨一下,但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连李寻欢的面都没有见到呢,就被这个疑似‘李寻欢女人’和李寻欢徒弟给气到了,什么裸奔,什么‘阿姨’,她很老吗? 不过就算林仙儿再生气,也没有表现在面上,反而换上了一副楚楚可怜的表情:“姐姐您别这么说,是仙儿的错,仙儿仰慕者李大哥,才来这里找他的,我不求李大哥能记得我,只希望能再见他一面,所以才不顾脸面的找过来,你要是生气就直接骂我吧,别为难孩子了,他还这么小。” 呦,不错吗,宅斗高手啊,摆出这样一幅楚楚可怜的面孔来,明里暗里的说寸心和阿布故意冤枉她,找她难堪,这场景竟然被她一下子扭转成了‘原配’pk‘小三’,当然‘小三’是真爱,这个古代小三是合法的,反而妻子应该大度包容。 妈蛋,这什么和什么? “额,这位林姑娘,虽然我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但是我已经有丈夫了,你不要再对我抛媚眼了,我是不会喜欢你的。”寸心被林仙儿那泪蒙蒙,水灵灵的的大眼睛看的十分的不舒服,她才不要演恶毒原配呢! 林仙儿再次卡壳,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安套路出牌啊,果然有些手段,她看了一眼周围,她今天来的冲忙,连丫鬟都没有带出了,身边一个帮手都没有,但是这个女人身边有两个孩子,一个少年。 这两个孩子据说一个是李寻欢的孩子,一个是他徒弟,都十分的难缠,并不能小觑,刚刚林仙儿也碰了壁,而这个少年,没有听说过,不知道是李寻欢的什么人。 以往只要她一哭泣,身边那些臭男人都会死命的献殷勤,就算让他们杀了自己的妻子,那些被她美貌吸引的人都会照做——美貌,一直是林仙儿的武器,一直以来都是无往而不利的,但是今天碰到了一个和她旗鼓相当的女人(林仙儿绝对不会承认这世上有比她还漂亮的女人的),这个武器好像也失灵了,她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再见到李寻欢了。 愤怒的看了寸心他们一眼,林仙儿也不装了,哼了一声直接甩袖离去。 总算走了,寸心揉了揉眼睛,林仙儿山上的气太过斑驳浑浊,看的她眼睛痛死了,以后再见到这个女人就离她远一点。 揉完眼睛之后,寸心看向满脸失望的阿布,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蛋:“怎么看到美女走了,很失望啊?” “才没有,寸心妈妈比她漂亮多了,我看寸心妈妈就够了!”阿布立即拍马屁道。 “我就是喜欢小阿布的诚实,也最喜欢听这种实话了,阿布以后多说一点啊。”寸心欣然的接受了阿布的‘赞美’,心情也变得很愉悦。 “嗯,我知道了。”阿布很郑重的点头。 “……”杨炎清在一旁看的很无语。 阿飞却非常的羡慕,印象中他母亲从来没有这么相处过,从他记事起,母亲就生病了,天天喝药,她似乎每天都是愁容满面的,从来都没有这么明媚的笑过。 “好了,玩笑就开到这里了,现在说正事了,你们之前见过这个林仙儿?”跟阿布玩闹一会之后,寸心开口问道。 这个女孩看上去很不简单啊,但是对于《小李飞刀》这部剧,寸心真的只知只对‘李寻欢’‘阿飞’‘林诗音’这三个名字有印象了,还有李寻欢这个主角混的有些惨。 这个林仙儿长得还真不错,应该是个小boss之类的,不能掉以轻心。 “是的,我们来到这个地方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这个女人,当时阿布将她砸晕了,之后才看见中了毒的李寻欢。“杨炎清解释道。 “这么说,是你们不对了,将人砸晕了,没有管她就直接将她仍在雪地里?”寸心好奇的问道,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两孩子这么没有公德心的,“哦,对了,阿布话说这姑娘还没有穿衣服。”这都没有被冻死,还真是小强的命啊。 “才不是呢,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人,是她暗算我师父的,还打算脱衣服勾引我师傅,但是师父他洁身自好,没有理这个女人,那个女人还骂我师父,后来被我砸晕了。”阿布解释道。 “你是之后来的,怎么知道她之前做的事呢?”寸心可没有那么好糊弄。 阿布看到寸心这幅架势知道再狡辩也没有用,低头认错道:“我错了,我不应该把人砸晕了,就放任不管,然后走掉。” “这不能怪阿布,他也不是故意的,当时他突然从高空掉下来,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砸到了人,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害怕的根本没有精力去关心别的事,之后我又受了严重的内伤,我们两更是无法顾及到那么多,只想找个地方休息。”杨炎清看的阿布这样就忍不住了,站出来做解释,“但是当我们想起来的时候,再去原地找那个女人,她已经不见了,后来我们问了李寻欢这个女人的事,他才告诉我们的之前发生的事,并且叮嘱我们下次见到这个女人要小心。” 寸心看着杨炎清这个样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护妻狂魔’什么的对讨厌了,她还没怎么样呢,就已经护上了,搞的她像是‘恶婆婆’一样。 “知道了知道了,宝宝你别老是惯着阿布,他不像你,很多事情要学习,我们不求他变成事实为人着想的圣母,但是三观一定要正啊,做反派是没有前途的,知道吗?” 阿布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 果然还是阿布最可爱了,寸心欣慰的揉了揉阿布的头,看了看西斜的太阳,应该有四点多了吧,好久都没有做饭了,今天难得一家人都在,寸心决定亲自下厨,犒劳犒劳这两小子,要不是为了寻找他们,这两孩子也不用穿越时空的找来,也吃了这么多的苦,也是他们夫妻不负责任。 这么想着寸心说道:“自从来到这里,你们两个就跟着我们东奔西跑,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等一下妈妈就去做饭,想吃什么自己点。”说完又看了看一旁站立着的阿飞说道:“阿飞今天你也留下来常常我的手艺,不准拒绝,不然我会生气的。” 杨炎清和阿布听了寸心的话,自然很高兴,他们好久都没有吃过妈妈做的菜了,阿布一口气报了十几个菜名,把大家平时爱吃的菜全都报了出来,杨炎清一旁稍稍补充。 阿飞却十分的纠结,他一直都记得,母亲临死前和他说的话,说绝对不能欠别人人情,因为人情债是最难还的,阿飞虽然不懂,但是从来不会违背母亲的话的,但是今天看到杨夫人和她儿子的相处就会不自觉的羡慕,想要融入进去。 最后阿飞还是拒绝了:“我没钱!”他向寸心阐述原因。 “阿飞哥哥,我们不要你的钱,寸心妈妈是喜欢你,才让你和我们一起吃饭的,如果你拒绝的话,我们大家会很伤心的。”阿布挺喜欢这个新认识的哥哥的,而他他也很厉害,刚刚和vodly比剑都没有输。 “为什么?”阿飞,听了阿布的话问道,很多人情世故他的母亲都没有教他,很多时候,阿飞单纯的像个孩子,不,比孩子都单纯。 “因为我们是朋友啊,朋友之间不需要这么斤斤计较,寸心妈妈说‘好男人是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只有陌生人才会觉得欠人情,阿飞哥哥不把我们当朋友吗?”阿布在‘人际关系’方面一直都很有天赋,只要他想任何人都会亲近他。 最后阿飞留了下来,吃的了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菜,期间不停的和杨炎清还有阿布‘抢食’,抢到了会露出开心的笑容,发自内心的欢喜。一顿饭下来,阿飞已经和杨炎清他们非常熟了,三个人在一旁不知道嘀嘀咕咕的说什么。 杨戬和李寻欢这次一直没有出现,寸心隐隐约约的猜到了他们两的关系,并没有太担心,也没有让人去打扰。自己和三个小家伙吃了起来,当然这里毕竟是别人家的地盘,寸心做好一部分菜后,让阿布他们拿了一点去给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送了过去。 吃完饭,洗碗的任务就交给了这三个小家伙,自己回到了房间,杨戬和了李寻欢面对面的坐着,他们两越来越像了,看到她进来,两人都微笑的看着她。 “说清楚了吗?”寸心问道。 杨戬和李寻欢同时点点头。 第84章 一念成魔 新天条出世,整个天界焕然一新,仙界又冒出了很多的后起之秀,他们以沉香为首,对杨戬的话言听计从,王母和玉帝在这场权利之争中一败涂地,以前的司法天神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现在的杨戬却可以称得上是天界的‘无冕之王’。 但是杨戬一人坐在大殿的椅子上突然觉得有点冷,原来‘高处不胜寒’是这般的感受啊,所有人都仰望着你,但你却只能以寂寞为伍。 整个大殿里空荡荡的,以前的部下因为之前对杨戬的不信任,现在对他都非常的愧疚,就算杨戬说不怪他们,但是他也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回不到以前了。 杨戬走出了司法殿,夜风徐徐,将他的殿袍吹得袭袭作响,使得他的风姿更加的凌冽,杨戬望着天边的那一弯清月,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一个粉红色的身影,那个敢爱敢恨,性情刚烈的女子。 曾几何时,他们曾无数次的坐在夜空下喝酒赏月,弹琴舞剑,那个女孩很喜欢粘着他,人前端庄温婉,私底下卖萌耍乖。她自己喜欢穿粉色的衣服,说这样看着更加年轻漂亮,她喜欢他穿黑白两色,说黑色和白色更加显得他帅气英挺。 她总是这么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在他还是天庭要犯的时候,就一直跟在他的身后,不顾及自己公主之尊,和他一起治理弱水,救助无辜的人类;为了和她在一起,毅然与西海划清界限,从此放下一切尊荣,嫁他为妇;新婚蜜月,他要顺应天命奔赴战场,她为他打点行装,微笑的为他送行;战事加紧,阐教与截教矛盾日益激化,他在战前奋勇杀敌,她在后方为他安顿流离失所的百姓…….. 但有时她又太任性妄为,弱水独自出逃下界,溺死无数生灵,犯下天条,她却毫不顾忌的为她求情,并且每年都会去看望她;九尾狐妲己魅惑纣王,使百姓名不聊生,天下生灵涂炭,最后引起封神之战,罪孽深重,战争结束后,妲己被抓,斩首示众,她却当众为她送行;她的哥哥西海三太子敖烈因纵火烧毁玉帝赏赐的明珠而触犯天条,要被斩首,她拼死救下敖烈,最后敖烈投身佛门,成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称得上忤逆犯上,要不是有他相护,玉帝和王母早就要对她降下惩罚,但是杨戬就是喜欢她这股鲜活和恣意。 不知什么时候天界流传出了他和嫦娥的事情,说他们之间有着暧昧,杨戬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那位广寒宫的仙子,她是自己母亲的挚友,小时候母亲常常将嫦娥的故事给他们兄妹三人听,嫦娥在他们兄妹的心中,是高贵善良圣洁的化身。 杨戬第一次见到嫦娥的时候,她在广寒宫跳舞,那时他哭了,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嫦娥当时问杨戬说:你,能看懂我的舞蹈? 他回答说:我能体会到仙子那种离别之苦,相思之情。 嫦娥说:数千年来,能看懂我舞蹈的大有人在,但能陪我一起流泪的,你却是第一个。他问嫦娥:仙子不怕我是坏人吗? 嫦娥说:能陪嫦娥一起流泪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坏人呢! 那是他们的相识,可能是母亲的原因,杨戬对于嫦娥有着天然的好感,在他迷失的时候,能够得到她的指点,他也会不假思索的遵从。当然,那不一定是对的,但对于从小听她故事长大的人来说,她说的话,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你无法抗拒。 但这只是朦胧的好感,是年少时对于母爱的渴望。 他可能因为天生神目,让他比一般人更能看清世间的一切事物,包括人的欲望和神仙的渴望。他能看清哪吒,看清李靖,看清梅山兄弟,看清她妹妹,还能看清太上老君、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甚至能看清伏羲女娲等上古大神的愿望。 但是能看清并不代表能理解,他以武入道,道家讲究就清静无为。身为神仙,应该胸怀三界,拥有大爱,就是神仙也不能完全隔断七情六欲,乾坤交感,阴阳相合,乃万物和谐之根本,万物发展之必然。 天条禁止神仙拥有情爱,却又有那么多的神仙要去触犯天条,连他的妹妹也在凡间找了一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这让他很迷茫,这么多年来的坚持是什么。 更让他无法相信的是相处千年的妻子,会因为一个嫦娥和他产生嫌隙,他以为很多事就算不解释她也能理解,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这样相处的,但是却忘了感情是最不讲道理的,没有一个女人会大度的接受自己的丈夫与别人暧昧,一个不问,一个不主动解释,最后他们竟然会越走越远。 “舅舅!”沉香来真君殿的时候,正好看到杨戬对着天际的那抹月亮寻思的什么,沉香了然的一笑。 杨戬回头看着这个自己花了大心思培养起来的外甥,说不上多满意,但是至少已经能护住他的母亲了,杨戬的亲人很少,自从和她和离之后,只剩下三妹了,现在又多了一个沉香,至于刘彦昌杨戬从来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怎么过来了?”杨戬温和的问道。 “十天之后,就是我和小玉成亲的日子了,舅舅到时您一定要到场啊,不然我们都会失望的。”沉香说着将请帖拿了出来,交给杨戬。“对了到时候嫦娥仙子也会来的,舅舅这回可要把握好机会啊。”说着暧昧的朝杨戬笑了笑。 杨戬皱了皱眉,他知道之前的那段‘月光宣言’让大家误会了,当时他棋差一招,他将自己算计了进去,而新天条尚未出世,王母玉帝依然高高在上,如果真的出来什么意外,沉香一家肯定无法承担王母的怒火,于是他直接来了一个祸水东引,说了一些引人遐想的话,这样就算将来他不在了,嫦娥也会帮三妹他们分担一些。 不过最后的结局,他还是胜了,他算计了每一个人,就连听心也不例外,最后她及时赶到,将所有的事情说了出来——这并不是巧合,而是他算计的人心,三界都说他重情重义,身怀大爱,三妹更是不计前嫌,对自己越发的信任。 杨戬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他和寸心的和离,嫦娥这个女人占了很大的比例,杨戬能看透人心,自然也看得到嫦娥的嫉妒,或许连嫦娥自己都不知道,她羡慕嫉妒着他们的感情,所以她一直有意无意的出现在他们身边,做一下看似平常,但引人暧昧的动作;或者说一写似是而非的话。 对于这个杨戬非常的不解,他知道嫦娥并不爱他,但是却也不希望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虽然表面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反而处处撮合他的寸心。 之后他和寸心之间的间隙越来越大,导致和离,嫦娥真的功不可没。 现在整个三界都知道‘杨戬爱慕嫦娥’了,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这个留言,她会来见他吗? 沉香这个孩子处世还是很稚嫩,就算经历了那么多,身上还是带有几分愚昧的天真,或许这个真的和他三妹很像,他们总觉得亏欠了自己,知道他‘喜欢’嫦娥,就想着法的给他们制造机会。 “知道了,到时我会到场的。”杨戬接了喜帖,或许他应该向他们解释一下,以前或许无所谓世人对他的看法,但是现在他真的不想和那个女人联系在一起。 沉香走后,杨戬回到了房间,已经一千年了,这里早就没有了女主人的气息,杨戬坐在桌案前,凝神静气,过来一会儿,杨戬的身边出现了黑白红三道轻烟,慢慢的聚集,形成了三个风格迥异的人,他们的脸几乎和杨戬一模一样,但是身上的气质却千差万别。 因为杨戬算计出新天条,立下救世功德,在新天条出世的瞬即他得到了许多的感悟,体内凝聚成三尸,斩断三尸即可成圣,他的地位就可和女娲一样超然。 出现的那三个人分别就是杨戬的三尸,那个黑衣,面容暴躁显得有些蠢笨,他是上尸虫,名为彭候,在人头内,令人愚痴呆笨,没有智慧。 白衣面容忧郁好像有着化不开的愁苦,他是中尸虫,名为彭质,在人胸中,令人烦恼妄想,不能清静。 红衣神情妖异全身上下充满魅惑,他是下尸虫,名为彭矫,在人腹中,令人贪图男女饮食之欲。 “斩得三尸,即将成圣”从此超脱三界,自己开辟大道,摆脱人世情爱。 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他放的下吗?修炼成圣是每个修道之人的终极梦想,圣人之下皆为蝼蚁,就算是玉帝王母在圣人面前也如童子般恭敬,不敢造次。 但是他依然放不下她,他想她,三尸是从他体内分离出去的,也算是他的□□,他们记载了他对她的一切喜怒哀乐,如果真的杀了他们是不是就真的失去她了。 猛然间,杨戬想到了什么,凝聚法力劈向空中,直接在空气中劈出了一条一米多长的裂缝,裂缝的引力很强,直接将没有做好准备的三尸吸了进去。 寸心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所以故意躲着我,但是如果我成了魔,一个只有你能制住的魔,你还会继续躲着吗 第85章 融合 黄昏已过,金乌西下,房间里亮起了烛光,寸心拿起一旁的茶杯,轻茗了一口茶,才抬头看向一旁的两个男人,“所以,那个时候你脑子一热,没有斩断三尸成圣,反而将他们弄到凡间,让凡尘的浊气污染,间接的传染给你,想要弃圣成魔?” 寸心问的很温柔,眼角还带着笑意,但是多年的相处,杨戬已经知道寸心生气了,而且是真的‘生气了’,寸心上一次真正生气的是杨戬为了‘保护’她,提出和离,寸心那个时候被气昏头了,君既无情我便休,直接在那和离书上签了字,从此一千多年黄泉碧落不再相见。 看到寸心这般笑容,杨戬下意识的握住寸心的手:“寸心,我没有你想象的那般坚强,你那个时候说,我有大爱,让我将爱给这个世界,给大家,我也以为是这样,可是自从你离开我的生活,我发现我并没有那么伟大,有时候我会觉得很累,很委屈,那个时候你不在我的身边,我失败了没有人陪我一起面对;我成功了亦没有人陪我携手共度,权利会带来无穷的欲望,当你有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之后,会想要的更多。” 杨戬将寸心的手握的越来越紧:“那个时候我就有了心魔,看到那些人因为我的努力过得幸福快乐,我就想着凭什么,凭什么我要牺牲我的幸福来成全你们,我可以成全他们,也可以毁去他们得到的一切,我的三尸因为心魔的作用凝结了实体,如果我能挥刀斩断,那么从此真的没有了可能。” “那你变成魔,我们就有可能了吗,你的脑子被哮天犬吃了吗,这么幼稚的事情都做的出来,你以为你还是中二叛逆期啊,想要报复世界,你知不知道后来要不是……”说道这里寸心突然停了下来。 看着烛光下神情有些落寞的杨戬,寸心很是心疼,走过去抱住了杨戬,千言万语只怪当时的他们都太年轻,很多事情想的太过理所当然,太过自傲,终究被天道算计了进去。 新天条出世,算是旷世功德,杨戬也因此功德加身,拥有的准圣的能力,离圣人只有一步之遥,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到目前为止一共出现了六位天道圣人,分别是: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女娲娘娘、准提菩萨、阿弥陀佛。诸天六圣均为先天圣人,即开天辟地之前已然成道。皆是以道祖鸿钧为尊,鸿钧是六大天道圣人的监督者,大道之显化实体。 只是圣人哪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成的,一步之遥,这一步并不是那么容易迈过去,何为圣人?圣人看破执念,放下自我以只遵天数。数个量劫之后,私念自会逐渐消除,消逝掉对一切事物包括亲人、感情、面皮、弟子、教派的任何生灵欲望。不再在乎是非、因果、生灭、善恶分别、公道、私道,如那鸿钧一般,成就大道。以至新的圣人诞生,重复,如厮循环。 杨戬的那一步就是执念,而他的执念就是寸心,他放不下,看不破,舍不得,于是机缘变成了劫数,产生了心魔,如果不是那一次意外,杨戬最终会魂飞魄散。 这是天道的算计,想要成圣,就得付出代价。 圣人之下皆为蝼蚁,但是圣人也是天道的执行者,世间哪有真正的逍遥。 李寻欢看着相互拥抱的两个人,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原来他只是一段执念,一个心魔,一个……尸虫! 其实他早就该感应到了,在见到他们之后,那种对于杨戬若有似无的恐惧,那种对寸心不由自主的亲近,还有他们的孩子,血脉相连的喜爱。那么多的不正常,但是他拒绝深想。 之前和杨戬的对话,也让他渐渐的想起了过去,那是他是杨戬的一部分,拥有着他全部的记忆,他有着贴心的妹妹,有着义气的兄弟,有着无上的法力,还有一个事事为他着想的妻子,他们一起生活在灌江口,他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但是突然有一天,冥冥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让重新规划天庭的势力,他知道这是天道赋予的职责,他不能违背。 为了不让寸心受到自己的连累,他提出了和离,他上天接受‘司法天神’的职位…… 他是杨戬,是那个受世人膜拜的战神,但他又是李寻欢,那个因为情殇远走关外的失意之人。 杨戬平静的望着神色莫名的李寻欢,杨戬从来都是自负之人,从开始修道的时候就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事情,为救母劈开华山,斩杀九大金乌,公然与天庭叫板;为报恩,直闯西海龙宫,抢走西海三公主,不惜与整个西海为敌;为新天条出世,以天地为棋盘,万物为棋子,将自己也算入进去,就算代价是魂飞魄散…… 这一次为了找回自己丢弃的千年姻缘,他不惜执念成魔,将重新将三界时空顺序打乱,他一直是一个理智的疯子,为达目的,不折手段。 “你考虑好了吗?”杨戬问道。 “如果我们融合,这个世界还在吗”李寻欢没有回答杨戬的话,反问到。 “我还不是圣人,没有灭世的能力。” “好我答应!”听到杨戬的保证,李寻欢回答道,然后望着一旁站立着的那抹粉红色的身影:“寸心,你可以让我最后抱一下吗?” 那个记忆中的妻子,那场痛彻心扉的诀别,那种一直萦绕不去的哀伤,他曾被杨戬无情的舍去,现在又要重新融合,他最后只想抱一下自己的妻子。 寸心看懂了李寻欢眼里的哀伤,但是寸心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抱歉,我的丈夫只是杨戬。” 听了寸心的话,李寻欢阴郁的眼中流入出一种独特的温柔:“杨戬这一生,取妻如此,夫复何求。” 李寻欢虽然是杨戬的一部分,但是他已经转世为人,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杨戬想要融合,就得接受李寻欢的全部,融合看似简单,但也有着风险,一个不顺,心魔再次离体,恐怕真的要独立成魔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照耀大地的时候,杨戬已经融合成功,他的气质变得更为柔和,也更为内敛,当他睁开眼睛,寸心仿佛听见了九天之外的惊鸣——这是法则的动荡,融合之后李寻欢原本的轨迹已经偏移,法则重新规划处了世界的次序,接触过他们的人记忆将会被删改,让他们融入的合情合理。 现在寸心是李寻欢的妻子,十年前李寻欢远走关外,遇见了这个神秘的女子,并快速的和他结为夫妻,不久产下一子,且收了一个关外弟子,十年之后,李寻欢带着自己的妻儿重新回到中原…… 寸心好笑的接受着法则给予她的‘记忆’,没想到,她从‘里德尔夫人’变成了‘李夫人’,不知道宝宝们会不会被这个变故吓到。 杨戬走到寸心面前:“寸心,我现在可以抱你了吗?” 寸心微笑的点了点头,伸开双臂给了杨戬一个大大的拥抱,靠在杨戬宽阔的肩上,寸心笑着问道:“那我现在应该该叫你杨戬呢,还是李寻欢?” “我更喜欢你叫我二哥!”杨戬亲吻着寸心的额头,带着失而复得的珍惜。 “二哥!”寸心在他耳边轻唤道。 两人在房间耳鬓厮磨了一会儿,直到太阳老高了才出来。 杨炎清带着阿布还有阿飞,在院子里吃早餐,看到寸心他们出来,阿布放下手里的油条,飞快的向着寸心跑过来,寸心一把接住:“这是怎么了,小阿布,刚刚吃完东西,不能这么跑,不然会肚子痛得。” “寸心妈妈,我感觉好奇怪,好像被人催眠了一样,突然之间多了一段记忆,记忆中我三岁的时候就拜李叔叔为师了,杨叔叔变成了李叔叔,而寸心妈妈嫁给了李叔叔。”阿布实在是太震惊了,说话都变得语无伦次了。 这是贴穿甲走了过来,笑着对着杨戬和寸心到:“少爷,夫人,你们今天又起晚了,少爷们吃的早餐还是外面买的,都不好吃,老铁也觉得还是夫人做的饭最好吃了。”他理所当然的接受力那段记忆,没有丝毫的排斥感,在他的记忆力,寸心是他的少夫人,国色天香,温柔神秘,将自己的少爷拉出了关于林诗音的魔咒,让他开始了新的生活。 或许阿布不是这个世界的,法则对他的影响有限,所以他没有完全被‘催眠’,现在这个小家伙还是很惊恐的看着他们,深怕寸心真的‘改嫁’了,这样的话,杨叔叔会毁灭世界的啊! 杨戬看到了小家伙的不安,蹲下身与阿布平齐,“阿布不用害怕,我是你的师傅,也是你的杨叔叔,我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杨叔叔之前受了伤,有三个□□脱离的本体,现在又回到了身体而已。”杨戬一边解释,一边摸了摸阿布的头,安抚道。 阿布听完后输了一口气,虽然没有听的太懂,但是师父还在,寸心妈妈没有‘改嫁’,就行了。 不过杨炎清在这个地方是不是真的变成‘李炎清’了?阿布偷偷的瞥了几眼专心吃饭的小伙伴,他怎么好像一点事情都没有呢。 “专心吃饭。”杨炎清看着阿布小眼珠一直转个不停,就知道他又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哦!”阿布乖乖的应道,“vlody,你突然变成了‘李炎清’,怎么一点也不惊讶” “不管他们变成什么样子,他们都是我的爸爸妈妈,有什么好惊讶的。就像不管阿布变成什么样子,阿布永远都是阿布。”杨炎清回到道。 “我能变成什么样子?”阿布问道,他可没有杨叔叔那般厉害,拥有□□。 “变成小狐狸呀!”杨炎清想起了那只呆萌呆萌的九尾狐,不自觉的笑道。 “对呀,我还会变身呢?”阿布也反应了过来。 阿飞和他们两个在同一张桌子上吃早餐,当然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虽然听的云里雾里,但是也没有问,毕竟他才刚刚和他们认识,只是比较合得来就成了朋友,阿布说朋友的话要有私人空间。 不过,他叫李寻欢和寸心‘大哥大嫂’,那阿清和阿布不是应该叫他‘叔叔’吗? 这是院门口来了一位梅庄的小斯,手里拿了一张喜帖,来到杨戬面前:“李探花,这是兴云庄刚刚送过来的请帖,说后天是龙夫人的生日,邀您和您夫人一同前去。” 杨戬看了看这张精致的请帖,随手接过:“谢谢,有劳了!” 第86章 生日宴 兴云庄庄主与夫人相守十多年,夫妻恩爱,相敬如宾,从来没有红过脸,传说这位庄主夫人是小李探花的表妹,温柔贤惠,满腹诗书气质华,是一等一的美人。 今天是兴云庄庄主夫人的生辰,龙四爷特地为她安排了生辰宴会,邀请了一些亲朋好友,和江湖豪杰前来祝贺。 能得到自己的丈夫如此重视,这位龙夫人让很多前来参加宴会的江湖侠女、大家闺秀十分的艳羡。 林诗音是今天宴会的主角,但是她不太喜欢热闹,只是和几个相熟的姐妹聚在隔间里聊天,并没有去大厅,江湖儿女一般都不太拘小节——男女同桌吃饭也属正常,但是林诗音是正统的大家闺秀,从来都看不惯这个。 “姐姐今天可真漂亮,如果你今天走出去,我保证这‘天下第一美女’的名头明早肯定会被姐姐抢了去。”林仙儿是林诗音的义妹,和她一起待在了隔间,两人说着女人间的玩笑。 “你这嘴,不是在淘汰我吗,什么‘天下第一美女’,我的儿子都十岁了。”林诗音柔柔的回到,但是嘴角带着笑意,毕竟女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漂亮。 “你不说,谁看的出来。”林仙儿继续恭维。 “就是,我们夫人可是除了仙儿姐姐最漂亮的女人了,要不我们庄主怎么会对夫人十年如一日的好呢,我们以后也要找一个这般长情的男人。”一旁丫鬟打扮的少女说道。 “好你个小妮子,已经开始想男人了,今天来了那么多英雄豪杰,等一下你去外面瞧瞧,看到那个跟我说,到时我去帮你说媒。” “对,还要叫你家夫人给你置办嫁妆,看着小姑娘水灵的,诗音姐姐,怎么连你身边的丫鬟长得这般漂亮。” 林诗音在一旁看着他们调笑,嘴角始终挂着一抹微笑,但是她的眉间却有着化不开的愁苦,使得她整个人越发的楚楚动人,她时不时的观察着外面的情况,虽然隐晦,但是并没有逃出林仙儿的眼睛。 林仙儿自然知道她在等谁,用帕子遮住了嘴角那抹轻蔑的微笑。 这时外面的小斯传来一声:“小李探花林寻欢携夫人到!” 林诗音手里的手帕忽然一紧,接着又松开了,她的脸色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依然端庄的坐在椅子上。 杨戬带着寸心他们一起来了兴云庄,再次看到这熟悉的场景,杨戬心中没有泛起半点涟漪,毕竟三十年的时间对于神来说实在是太短了。 这次那个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管家没有出现阻拦,反而狗腿的亲自带着他们去了客厅,中间看到寸心的模样后,有着瞬间的晃神,乖乖,这李夫人长得的确是美啊,怪不得这小李探花把自己的表妹让了出去,原来已经有了这般的绝色。 寸心还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很好奇的四处观望着,这里的景色确实不错,很雅致,门口那副对联寸心之前也看到了‘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确很有书香门第的味道。 只是寸心实在是弄不懂龙啸云在想写什么,明明已经将‘李园’改成了‘兴云庄’了,对联为什么不换一副呢,这样不别扭吗,不伦不类的。 今天来的除了杨戬一家,阿飞也跟来了,这个倔强真诚的少年很得他们一家的喜欢,现在阿飞很喜欢的叫着杨戬‘大哥’,但是又和阿布他们玩的很自然,不知不觉也融入了他们的家庭,当寸心说希望他和他们一起来的时候,他也没有推辞。 当然,不请自来的还有梅二先生,这个人无酒不欢,听到他们来参加宴会,也厚着脸皮跟了过来。 明明邀请了他们一家,却多带了两个人过来,如果放在普通的家庭里面或许会觉得失礼,但是对于武林人士来说并不尴尬,他们讲究的是‘出外靠朋友’,在这个江湖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来的划算,所以江湖中的宴会很多人都会不请自来,不仅可以多认识一些人,还可以打响自己的名号。 杨戬他们刚进入大厅,龙啸云就走了过来,满脸的喜气:“寻欢,你终于来了,来来来,快和大哥进来,今天你可得自罚一杯……”龙啸云的话说道一半,看到了站在杨戬身后的寸心,明显的愣了一下,“这位是?” 其实寸心跟着杨戬一起来,两只手分别牵着杨炎清和阿布,只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是夫妻了,但是龙啸云还是想要确认一下。 十年前他用苦肉计将林诗音骗了过来,而李寻欢因为心伤而远走关外,龙啸云除了愧疚之外,心底也有着扬眉吐气的感觉——不管你李寻欢长怎样的才华卓越,武功盖世,你的女人你的一切他还是夺了过来。 虽然这十几年他也知道林诗音放不下李寻欢,但是那又怎样,他们连孩子都有了,但是李寻欢呢,在关外几十年,恐怕早已不是英俊潇洒的小李探花了。而他却成了交友满天下、仗义豪侠的兴云庄庄主,两人的处境与之前完全到了过来,这样的差距让龙啸云有着说不出的满足虚荣。 但是李寻欢似乎过得比他想象中的要好,虽然远走关外,但是却又重新娶妻生子,他的妻子比之诗音更加的出色,他的儿子也比小云更加出息,十年不见岁月似乎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反而比十年前更是多了几份成熟男人的魅力,只要他一出现,在场的所有女人眼神都会不由自主的往他身上飘。 为什么老天这么的不公平,把这么多的优点都给了他! 宽大的衣袖之下,龙啸云的手不自觉的捏成了拳,但是脸上依然风轻云淡,满脸好奇的望着寸心。 杨戬早已不是之前的李寻欢,尽管龙啸云装的在老实敦厚,他眼中的嫉妒与愤恨依然逃不过杨戬的双眼,毕竟继承了李寻欢的感情,现在看清了这位结拜大哥的真面目,杨戬心里还是有些惆怅。 “大哥这是我的妻子,叫寸心,真不好意思,十年前我的婚礼没有告知大哥。”虽然对于这样的龙啸云很失望,但是杨戬也没有扯破脸皮的意思。 寸心在人前扮演着杨戬善解人意,知书达理的妻子,听到杨戬介绍自己,也向龙啸云微微一俯身,叫了声‘大哥’。虽然知道这个人是一个伪君子,但是现在她在别人眼里是‘李寻欢的妻子’,自然要演好这个角色,不能丢脸。 “弟妹,快快请起,真想不到啊,想当年风流天下的小李探花早已结婚生子,不知道今晚有多少江湖侠女要失眠了。”龙啸云半开玩笑的说道。 “大哥,这都是年少轻狂的往事了,现在的李寻欢只是一名丈夫,一位父亲而已,我现在才知道十年前远走关外,只是为了遇见寸心。”杨戬说着眼神温柔的看向寸心。 寸心心有感应般的回望过去,粉面桃花,目若星辰,帅哥美女这样深情的对望,差点闪瞎了大厅中男男女女的眼睛。 “咳咳。”龙啸云不自在的咳了一声,“寻欢,上次你来的匆忙,大哥都没有给你好好的介绍现在武林中的几位豪杰,今天正好有空,我们不醉不归。”说着想要去拉杨戬的手。 杨戬不着痕迹的挣脱,放在自己的口间咳了一声:“大哥,这次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的病刚刚好,之前答应了我的夫人,这段时间不会再饮酒了。” “这——”龙啸云有些惊讶的看着李寻欢,他当年能够从李寻欢手中抢到林诗音,当然是对李寻欢这个人有着充分的了解的,这个人重情重义,有狂妄自负,还有一点就是嗜酒如命,没有想到再次见面会改变的这么多,这真的还是李寻欢吗? 正当龙啸云词穷的时候,杨炎清站了出来,双手握拳,对着龙啸云行了一个礼:“龙伯伯好!” 龙啸云看着杨炎清眼神很复杂,杨炎清长得和李寻欢实在是太像了,特别是那双眼睛,看似多情却又无情,之前他问过小云在梅庄发生的情况,小云把事情的原因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当时他并不知道梅二先生要医治的人是李寻欢,以为是一个无名小卒,所以下手非常狠,想一招结果了他,但是对方看他是一个孩子,并没有下重手,但是可以从他们刁钻古怪的招式中,游刃有余,可以想见小李飞刀并非徒有虚名。 李寻欢并没有和他打多久,那个白头发(阿布:这是铂金色头发,孤陋寡闻的家伙)的自称是李寻欢徒弟的小鬼就上来接手了,小云说他们两的武功其实差不多,当时他被逮住主要是因为之前和李寻欢过招的时候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才不敌的。 如果说龙啸云这辈子最骄傲的是什么,那么就是他才十岁的儿子了,他的出生并不好,资质更是算不上佳,所以武功也平平,如果不是遇见了李寻欢,那个这辈子也就是个无名小卒,但是他的儿子,天赋极高,虽然年仅十岁,但是他的身手在江湖上也算是二流的了,那些江湖前辈每次见到的都夸他是天纵奇才。 但是李寻欢随随便便收一个徒弟就能和自己骄傲的儿子打成平手,这让龙啸云感到非常的挫败。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李寻欢的儿子,龙啸云武功不怎么样但是看人的眼光非常的准,这个小鬼的性格一点也不像李寻欢,他的眼神太过锐利,也太过沉静,一点也不像是十几岁孩子的眼睛,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个小鬼一定是一个心机深沉,心狠手辣之辈。 小云说李寻欢的这个儿子武功更加的深不可测,当时他射出的那三支箭,就是这个小鬼接住的,并且用这三支箭射伤了小云。这样的反应力,这样的内力,若果说话的不是自己的儿子,龙啸云根本不敢想象一个顶多十岁的孩子会这般的厉害。 现在这个小孩正安安静静的被他母亲牵着手,看上去十分的乖巧可爱,刚刚还礼貌的和自己打了招呼,一点也没有前天的嚣张。 不管龙啸云心里怎么想,脸上还是摆出一副慈爱的样子:“果然虎父无犬子啊,寻欢这个孩子和你长得真像。” 杨戬笑着点了点头,看着杨炎清的眼神满是慈爱。 “今天是诗音的生日,上一次不欢而散,现在想起来她也很后悔,你也去看一看她吧,带上弟妹,说起来她们姑嫂还没见过面呢,走,我们一起去。”现在大厅里来的人越来越多,往他们这边看的人也越来越多,龙啸云干脆带着李寻欢他们去了隔间。 第87章 恩怨纠葛 对于李寻欢爱了十多年的女人,寸心是挺好奇的,不知道会长什么样子,当真正见到林诗音的时候,寸心的心不由的一沉,因为这个女人的气质实在是太像嫦娥了! 无疑林诗音是一个美女,她的美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美,反而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看上去清清的,淡淡的,她的眉宇间有种悲哀幽怨之意,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举手投足间有着大家闺秀的温婉,依然美得如诗如画。 这样的女人总是更容易博得男人的心,就比如那位月宫仙子,她的样貌在美女成堆的天庭虽然拔尖,但也并不是没有能和她媲美的,反正寸心自认也不比她差什么,但是偏偏就她嫦娥被封为了什么‘仙界第一美女’,不就是因为她那我见犹怜的气质给她加分吗。 想到这里寸心心里还是有点酸,二哥潜意识里是喜欢嫦娥的吧,不然的话他的□□也不会去爱和嫦娥这般想象的女人了。 现在的杨戬早已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感情白痴了,经历了那么多在感情问题上被人阴了这么多次,对于寸心的情绪,杨戬非常的敏感。 感受到寸心失落的情绪,杨戬转身,轻握她的手:“寸心,怎么了?” 寸心习惯性的想的摇摇头,但是看到杨戬担忧的眼神之后,寸心决定将心里的不快说出来,以前每次看到杨戬对于嫦娥的‘特别’,她总是憋在心里,她不问,杨戬根本不会主动解释,导致两人的心越来越远,最后两人和离,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她。 或许是原著的原因,她把嫦娥想象成了假想敌,每一次关于杨戬和嫦娥的事,都非常的紧张,没想到她到现在都没有走出嫦娥的阴影。 【二哥,你不觉得林诗音和嫦娥的气质很像吗?】现在人多,寸心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直接传音给了杨戬。 【……】杨戬听了寸心的话,知道自己的□□给他闯祸了,这还真不好解释,难道要告诉寸心他对嫦娥是有独特的感情,但是这份感情不是喜欢,而是厌恶——当初若不是嫦娥有意无意的接近他,也不会造成寸心对他的误会,让他们分离了整整一千年。 后来自己为了新天条呕心沥血,这个女人好像‘正义使者’一般对他指手画脚,处处彰显自己的美丽纯善,大公无私,这样的举动让杨戬对她最后的好感都消磨了,对于这个女人越来越不耐烦。 最郁闷的是天庭上下都认为自己喜欢她,这让杨戬非常的呕血,对于这个经常来骚扰自己的女人更加的厌恶。 李寻欢受了杨戬的影响,把这份若有似无的‘厌恶’之情转移到了和嫦娥很像的林诗音上面,冥冥中设了一个局——在明知道林诗音喜欢他的情况下,将她让给了龙啸云,让她痛苦一辈子。 很多人都不知道李寻欢是怎么想的,会把心爱的未婚妻‘送’给别的男人,就算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结拜大哥,也太‘大度’了,更是有人将李寻欢想象成了一个伪君子。 或许连李寻欢自己都不知道,这里面有这样一份因果,直到接受了杨戬全部的记忆,才知道自己对于林诗音的‘真正’感情。 但是这话说出去又有几个人信呢,他杨戬会这么小家子气的和一个女人计较,并且用这么不入流的手段。 为了不让寸心再次和他离心,杨戬握住寸心的手将自己的‘心魂之力’传递过去,‘心魂之力’是一个人的感想感受,绝对的真实,很少会有人使用这种法术,因为这是最接近人本心的,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心思毫无保留的呈现给另外一个人。 寸心接受到了杨戬复杂的感情,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杨戬从来没有喜欢过嫦娥,反而非常的讨厌,一切的一切都是她‘脑补过度’,那她和杨戬和离的一千年都是她自己作的,没事找事! 开心吗,自然是有的,自己的丈夫的心一直都是在自己身上,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但寸心更多的是抓狂的感觉,这都是什么事啊,之前她一直鄙视杨戬的情商,到现在她才发现原来她就是个傻.逼。 如果现在身边不是有那么多人,她真的很想拉着杨戬狠狠的做.一.场.畅.快.淋.漓.的.爱!来发泄一下自己无法言说的激动的情绪。 寸心的情绪,杨戬自然感受的到,对于妻子这么热情,杨戬也非常的喜欢,但是现在时间地点都不太对,只能默念<清心咒>让自己的心平复下来。 杨戬和寸心的交流看似缓慢复杂,但在他人眼里也只是一瞬,在寸心观察这林诗音的时候,林诗音自然和悄悄的打量着她。 眉似远黛,眼若秋水,婀娜多姿,绝色倾城;樱桃小口,莺咛燕啭,柔艳如花,绝美异常。清莹水眸之间自有一份俏、美、柔,国色天香、仙姿玉色,比那名花倾国又倾城。面莹如玉,眼澄似水,笑意盈盈,不单艳丽多姿,还自有一番说不尽的娇媚可爱,时而又显出一派纯洁妍丽。举止间那份绝世韶秀之韵,时而妩媚照人,时而清艳出尘。 在之前林诗音以为她的义妹——林仙儿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但今天见到这位传说中的‘表嫂’,林诗音才知道什么事真正的绝代风华,这是一种连女人都能吸引的美,超出了性别的界线,难怪风流倜傥的表哥会因为她在关外呆了十年,这样一个女人,恐怕没有男人能抵挡她的魅力。 但是她又好不甘心,明明是她和李寻欢从小就在一起,明明她才是表哥的未婚妻啊,为什么表哥要把她送给别的男人。 每个女人都有一颗嫉妒的心,如果李寻欢还是原来的李寻欢,一个人凄凄凉凉从关外回来,十年中他过得行尸走肉,心心念念的想着林诗音,这样的话,就算是林诗音再恨他,心里还是有一份甜蜜,毕竟一个女人被心爱的男人一直记挂在,也是幸福的。 但是杨戬并没有,他娶了一个比她优秀很多的女人,他们的孩子打伤了自己的儿子,他已经从过去走了出来,眼中再无对她的爱恋,他抹杀了他们的全部。 林诗音突如其来的恨意寸心自然感受的到,但是也没有在意,毕竟自己‘抢’了她的表哥不是吗,有时候女人还是很了解女人的,她当然知道林诗音为什么恨她。 只是林诗音太过软弱,就算是在恨她,她也不会做出什么事来。 其实寸心很不理解林诗音这样的女人,她太过隐忍——她心里爱的是他的表哥,却嫁给了表哥的结拜兄弟,与其说是李寻欢断送了她一生的幸福,倒不如说她自己太软弱,不会去争取和把握自己的幸福。 要说林诗音她很惨吗,其实也不是,她可以说比很多女人都幸运的多,虽然嫁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但这个男人很爱她,没有纳妾,十年如一日的对待她,她还有整个‘李园’做陪嫁,身家丰厚,如果她能放下过去,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好好教导自己的儿子,那个她绝对可以过得更好。 明明有这么一副好牌,但日子却被她过成了这个样子,或许林诗音就是被人宠着的孩子吧,天真的以为爱情是生命的全部,以为嫁给龙啸云是自己的牺牲,她从来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么说起了那个龙小云还是挺可怜的,有这么一对奇葩的爹妈,不长歪才怪。 寸心实在是太低调,来了中原之后一直呆在梅庄里面,没有露过面,但是江湖中的小道消息一向传得很快,对于小李飞刀的夫人更是好奇她到底长什么样,能锁住这样一位风流人物的心。 今天在场的人见到寸心之后,不得不感叹小李飞刀的好运,这位的眼光果然是高啊,这样的女人恐怕世间都难找了,不管是气质还是样貌,绝非林诗音能比的,就算是那位‘武林第一美女’的林仙儿也要略逊一筹,可惜刚刚林仙儿因为身体不适先回房去了,不然的话三昧齐聚,不知是怎样一番景象。 尽管内里暗潮汹涌,但是表面上一派和谐,林诗音强颜欢笑地叫着‘表哥表嫂’,眼神一直哀怨的追随者杨戬的身影,寸心热情的握着林诗音的手夸她温柔贤惠,心里在为‘龙啸云’点蜡,怪不得龙啸云会对李寻欢这般的‘恨’林诗音这样的眼神毫不掩饰,自己的妻子每天都在想别的男人不黑化才怪。 当然,那个龙啸云也不是好东西,抢了自己兄弟的未婚妻,心安理得的用着自己兄弟的家产,住着自己兄弟的房子,有什么资格恨他,有本事自己白手起家,再找李寻欢的茬,至少这样寸心看得起他。 在不知道李寻欢就是杨戬之前,寸心其实也很反感李寻欢的大男子主义,尽然将相恋几年的未婚妻‘送’人,但是那个时候李寻欢是真心对待龙啸云的,他不仅仅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救命恩人,那个时候他对林诗音‘相思入骨’,眼看就要病死了,李寻欢只能含泪割舍这份爱,不惜毁了自己的名声,将所有的过错自己背负,并且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们夫妻,自己远走关外,活死人一般的过了十年。 或许李寻欢在做出决定的时候,也是后悔的吧,但是重来一次他依然还会这么做,果然是杨戬,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对自己设了这样一个局。 但这些虽然是杨戬的算计,但是如果两人的思维正常一点绝对不会怪罪李寻欢,要怪也要拿出骨气来,凭什么一边享受着李寻欢给予他们的一切,一边找各种借口来抹黑他。 第88章 铁传甲 今天是林诗音的生日,但是龙小云并没有出现在宴会中间。龙啸云说他的身体还没有好,需要静养,所以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这让寸心很奇怪,自己的儿子刚刚从鬼门关游历了一遍回来,这做爹妈的怎么还有心情办生日宴会呢,当然寸心也只是心里嘀咕了一下,并没有这么没颜色的说出来。 对于龙小云,可能是他给寸心的第一印象太坏了,所以即使他是一个孩子,寸心也喜欢不起来,但是如今知道他爹妈和李寻欢的恩怨纠葛,对他也恨不起来。 有时候大人下意识的觉得孩子还小,什么也不懂,所以在孩子面前往往会不加掩饰自己的情绪。 但是孩子总是比大人敏感的,特别是像龙小云这般早慧的孩子,林诗音或许表面上很宠爱他,关心着他的衣食住行和生活日常,给了他优越的生活,但是她从来都没有深入的去了解自己的孩子,她不知道龙小云今天干了什么,不知道他交了什么样的朋友,不知道龙小云今天因为什么事不开心等等,她都不知道,她所知道的儿子,是一个从小聪明伶俐、乖巧可爱,天真善良的孩子,就像李寻欢小时候一样。 而龙啸云,在没有遇到李寻欢之前几乎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只是江湖的一个无名小卒,但是机缘巧合之下,他得到了一个美丽温柔的妻子,一笔一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借着李寻欢的名头认识了很多江湖上的豪杰,这一切美好的不真实,让他沉迷其中,对于自己的孩子,就不怎么上心了,他给了龙小云最好的物质享受,却从来没有真正的关心过他,和林诗音一样…… 龙小云很聪明,他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知道父辈的所有纠葛,但他无法恨自己的父母,只能将所有的过错转嫁到李寻欢身上。恐怕他的邪恶里有一些自暴自弃,那源于他失和的家庭。有一些是他的天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 龙啸云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一直拉着杨戬,为他介绍江湖中的‘后起之秀’和‘各路英豪’,杨戬的神色一直淡淡的,没有表现的多不耐烦,也不热络,但是他的身上有种不怒而威的气质,这种态度反而让人觉得是‘高人风范’,对他越发的敬重。 当然也有例外的,臧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他算是新一辈‘少侠’中的佼佼者,也是林仙儿的爱慕者之一,他长得一表人才,剑法很出色,在一群虎背熊腰的江湖草莽之中算得上是‘鹤立鸡群’,但是今天李寻欢的风头完全将他压了下去,这让这位少侠心里很不舒服。 阿飞始终跟杨炎清和阿布,对于这种宴会他从来都没有参加过,一开始觉得好奇,但是看了一会之后又觉得很无聊,那些所谓的大侠一直都在相互的吹捧,或者讨论着一些江湖的八卦——还不如和杨炎清比剑来的痛快。 杨炎清和阿布也不喜欢这样的氛围,之前他们也参加过很多宴会,但是那些宴会是上流社会或者贵族举办的,为了各自的利益,宴会中的勾心斗角、溜须拍马什么的也属正常。 但是今天的宴会不是说来的都是江湖中人吗,不是说江湖中人不拘小节吗,不是说江湖是我行我素的吗,为什么这里的宴会和以前的一样无聊,毫无新意。 阿布知道自己的外貌和头发和这里的人有很大的区别,为了不引人注意,他给自己还有杨炎清使用了忽略咒,至于阿飞,刚刚闯荡江湖,还没有多少人认识他,他也不是什么‘招黑体质’,并不会惹什么麻烦,就省了‘忽略咒’了。 三人来到一处‘梅花林’,现在是冬天,梅花开的正旺,这里环境清幽,空气中还带有梅花的清香,三人很喜欢这个地方。 但是好心情并没有保持多久,就听见了打斗声,中间还夹杂着叫嚣和怒骂,三人对视了一眼,都匆匆往哪个方向走去——因为他们已经听出打斗的其中一人正是‘铁传甲’。 梅林的正前方有几座假山,假山后有三间明轩,这时轩前的空地上正有两人在恶斗,两人俱是拳风刚猛,震得四下积雪漫天飞起。 打斗的两人正是铁传甲和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 两人的实力差不多,对掌之后两人都后退了几步,这时阿布他们都走了过来,看到铁传甲被震的后退,连忙上去搀扶。 “铁传甲叔叔,你怎么样?”阿布紧张的问道。 铁传甲看到杨炎清三人脸色也缓和了很多:“阿布小少爷,老奴没有什么事,这个姓秦的我还不放在眼里。”说着又对秦孝仪说道,“姓秦的,你自命侠义,其实却一文也不值,你儿子伤重不治,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你怎能对他下毒手?” 秦孝仪是龙啸云的结拜兄弟,排行老三,连龙啸云都要叫他‘三哥’,如今听一个仆人敢这样和他说话,自然十分愤怒:“你算什么东西,也不问自己是什么身份,只不过是李寻欢身边的一条狗罢了,居然敢来管老夫的闲事,老夫索性连你也一齐废了!” 杨炎清听了这话皱了皱眉,铁传甲和杨炎清本来没有什么交集,但是杨戬融合李寻欢之后,天道将几人的命运也进行了‘调整’,那份多数来的‘记忆’中,这个铁传甲对他十分的照顾,他和阿布‘不小心’闯了祸,都是铁传甲帮他们背的,十几年的相处他们更像是亲人。 虽然杨炎清知道这份记忆是假的,但是铁传甲对他和阿布的关爱却是真的,这是这份真心让杨炎清很快的将铁传甲划入了‘自家人’的范畴,虽然杨炎清也只当铁传甲是仆人,但是被旁人这般说,也触及到了杨炎清的底线。 这边的打斗不仅仅吸引了杨炎清他们三人,也惊扰了大厅中的‘高谈阔论’的一干人等,众人也纷纷往这边赶来。 “发生了什么事?”龙啸云现在是兴云庄的庄主,自然第一个出面问道。 这个地方除了打斗的两人和杨炎清三人外还有一个半死不活的梅二先生,他无力的躺在一旁,听到龙啸云的问话,半扶着假山走了过来说道:“这个姓秦的,之前不是到梅庄请我救他儿子的命吗,因为他自己袖手旁观让姓龙的小鬼暗算你,惹出了一大堆的事,耽误了他儿子的病情,导致他儿子不治生亡,算是报应,但是这个混蛋竟然迁怒到了我的身上,刚刚想要暗害我,幸好被铁兄弟看到了救了我一命。” 梅二先生也算倒霉,高高兴兴的来喝酒,但是酒还没喝到,自己的小命差点交代在这里,因此对于救他的铁传甲特别的感激。 众人听了梅二先生的话,对于秦孝仪的人品更加的怀疑,但是龙啸云却悲天悯人道:“他们父子情深,秦三哥自然难免悲痛,一时失手伤了梅二先生,在下给先生道歉,请先生不要再责怪我三哥了。” 梅二先生听了龙啸云的话,冷哼一声,并没有说话,感情他要杀的不是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但是看热闹的众人却纷纷赞叹龙啸云高义。 秦孝仪一向睚眦必报,阴险狡诈,对于自己儿子的死,他没有能力找李寻欢和龙小云算账,只能找梅二先生这个既没有武功也没有后台的出气,但是却没有想到这中间杀出一个铁传甲,不仅打乱了他的全部计划,还将他的脸面丢了个精光,看向铁传甲的眼神渐渐的透入出杀意。 也不管什么场合了,双手握拳,又向铁传甲冲了过去,招招致人与死地。 铁传甲自然也不怕他,对于这个姓秦的,他早就看不顺眼了,拳风虎虎,次次拦住秦孝仪的招式,并且全力反击,他的招式未必精妙,但是他身上有一股令人胆寒的杀气。 人称‘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竟似已被打压得透不过气来。这让在场的人啧啧称奇,小李飞刀果真厉害,身边顺便一个仆人都能将江湖上排的上号的人物打压。 龙啸云看着又打起来的两人,无奈的对杨戬说道:“你劝劝他吧,秦三哥只是太过伤心了,他并没有歹意,我知道他只听你一个人的话。” 杨戬冷冷道:“我为何要劝他,这样的人活在这世上也污染空气。” 龙啸云怔了怔,没想到李寻欢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看来这几年他真的变了不少。 游龙生在一旁冷笑着又道:“尊仆的这种招式,倒的确少见得很。” 杨戬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游龙生虽然不满杨戬的态度,但还是说道:“他每招发出,好像都准备先挨别人一拳,这种拳法倒实在令人有些看不懂” 杨炎清三人在一旁关注着两人的比斗,听到游龙生的话语,阿布自然知道杨戬懒得理这个自视甚高的‘少侠’,于是接口道:“其实这道理也简单得很。” 游龙生这是才看到杨炎清三人,虽然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忽视李寻欢的儿子和爱徒,但是表面上并没有什么,只是好奇的应道:“哦?” 阿布眨了眨眼睛,笑道:“只因别人打铁叔叔一拳,他根本不在乎,他若打别人一拳,那人只怕就吃不消了。” 游龙生脸色变了变,还未说话,突听一人怒吼道:“好个狗仗人势的奴才,竟敢以下犯上,待老夫来教训教训你!” 第89章 蛊虫 “好个狗仗人势的奴才,竟敢以下犯上,待老夫来教训教训你!”正当铁传甲和秦孝仪打的白热化阶段,突然冒出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 来人是‘铁面无私’赵正义,他也是龙啸云的结拜兄弟,排行老大——不得不说这个龙啸云真的很喜欢和人结拜啊,可能当初和李寻欢结拜之后,不仅得到娇妻美眷,还名利双收,让他‘结拜上瘾’了,觉得很江湖上有名的人结拜就能捞到好处。 李寻欢在关外的这段时间他陆陆续续的和三个人结拜,分别是‘铁面无私赵正义’,‘洛阳判官田七’,‘铁胆正八方秦孝仪’,这三人在江湖上都有狭义之名,但是内里怎么样还有待商榷。 结拜之后江湖上的人分别称他们为‘赵大爷’‘田二爷’‘秦三爷’‘龙四爷’,四人的关系很不错,连着小辈的关系也很融洽,所以龙小云才会为了秦孝仪的儿子去杀李寻欢。 秦孝仪现在死了儿子,现在又被一个籍籍无名的仆人打压,‘大哥赵正义’看不下去了,出来想要帮忙,一般大侠想要杀人之前总会‘先声夺人’,表明自己站在正义的一方,然后再‘替天行道’。 吼声中,赵正义从人群中飞了出来。 只是他正想向铁传甲扑过去,就听见杨戬清冷的说道:“若有人不要脸,想要以多欺少,李某手里的飞刀正好也要见见血了。” 赵正义身形猛地一顿,再也不敢伸出一拳,转身对杨戬喝到道:“你带来的奴才以下犯上,你非但不管教他,反而还来助长他的气焰,你以为江湖中已没有公道了么?” 杨炎清一旁冷笑道:“什么叫江湖公道?无缘无故迁怒与人,并杀之而后快是公道;还是两个打一个才算是公道?” 赵正义没想到一个十岁的孩童竟然敢这般和他说话,冷冷道:“小李探花真是好家教,不但纵容家奴仗势欺人,还让一个小辈这般的目无尊长,看来赵某先帮李探花管教一下儿子的好。”说着掌风一拐,在众人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向杨炎清袭去。 卑鄙! 杨炎清自然不怕这种不入流的招式,他本身就继承了寸心神龙血脉,世间凡兵根本伤不了他,对于这个赵正义的武功更是不放在心上,既然想要来找死,他就成全他。 杨炎清不躲不避直接迎上他的掌风,十岁的杨炎清个子一米五都不到,相对于赵正义一米七多的身材显得特别的瘦小,赵正义这般对一个孩子突袭实在不是‘狭义’之道,但是这个江湖本来就不怎么‘正派’,他讲求的是‘笑道最后的才是赢家’——赵正义明显不敢和杨戬比试,只能捏看上去比较软的杨炎清,他先出手教训这个嚣张的小鬼,如果李寻欢出手相助,就是‘以一对二’,自己打自己的脸;如果李寻欢忍住没有出手,也正好好好教训这个小鬼一番,绰绰李寻欢的锐气,最后只要不打死,到时候就说‘指导一下小辈的功夫’,在场的人也不会说他怎么样。 这个赵正义脑子还真不错,配上他忠厚老实的面孔,还真是能忽悠那些脑子长满芨芨草的江湖侠客,但是这一切的计划都有一个前提——他的武功必须必杨炎清厉害,江湖上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潜规则’,但是实力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只要你的拳头硬,很多时候能省很多事情。 杨炎清的外边实在是太有欺骗性了,他的样貌六分像杨戬,长得十分的精致,长发梳了一个马尾扎在身后,安安静静的,脸上有着可爱的婴儿肥,不说话,大家以为是个女孩子,这样一个孩子,就算老爹是江湖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也让人产生不了危机感。 一大一小两掌相对,‘啪’的一声,杨炎清并没有众人所想的那般吐着血被拍飞出去,而是安然无恙的留在原地,微笑的看着赵正义,对他拱手道:“小子多谢‘赵大爷’手下留情。” 原来,赵正义赵大爷只是吓唬吓唬这个小鬼,没有下重手,围观的众人了然。 而赵正义僵硬的站在原地,他那铁面无私的脸上因为疼痛而肌肉不停的抽搐——杨炎清震碎了他手臂的骨头。但是赵正义只能强忍着,如果让人知道他偷袭一个十岁的孩子不成,反而增加受了内伤,那这个江湖就再也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自己种下的果再苦也要咽下去。 赵正义以为杨炎清只是震碎了他的手臂,却不知道杨炎清在他们两掌相触的时候,顺便下了一个蛊虫,名为‘真言蛊’,这个东西是杨炎清在寸心的收藏典籍里面找出来的,当时因为好奇,找了一个巫师界的虫子按照典籍里面的要求试验了一下,没想到尽然误打误撞的研究出了这个‘蛊虫’,不过这种东西对于杨炎清来说算是‘鸡肋’,毕竟在巫师界想要探索别人想法的魔咒不要太多。 但是这个‘蛊虫’也花费了他很多的时间,弃之也可惜,所以一直带在身上,没想到还有用得着的一天。 这个赵正义不是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名号吗,那就让大家看看这个铁面无私赵大爷的真面目。 杨炎清做的虽然隐蔽,但是依然逃不出杨戬的眼神,他的天眼自然看到赵正义的体内有一条小虫子,往他的心口爬去,直到停在了心脏的地方才停止。 杨戬面无表情的收回自己的眼光,和自己的儿子对持了一眼,两人心照不宣的笑了一下。 龙啸云虽然奇怪自己的结拜大哥虎头蛇尾的举动,但是两边都是他的结拜兄弟,如果他们真的打起来,他也是‘左右为难’的,如今两边和好了,他也松了一口气:“寻欢,你别在意,大哥最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了,平常的时候也是经常这么考校我们家云儿的,可见他是把你当成自家人了。” “大哥这话严重了,寻欢的家人只有寸心和孩子们,当不起赵大爷这般厚爱。”杨戬很在乎‘家’这个词,就算是虚以为蛇,也不容人践踏。 “你,唉!”龙啸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原以为你变了,没想到还是原来那般。” “十年不见,或多或少变了一点,但是终归‘本性难移’不是!”杨戬随口说道。 赵正义也听见了杨戬对他的讽刺,但是手臂疼的说不出话来,暂时没有讽刺回去,但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震,两拳相击,秦孝仪的人已几乎被震得飞了出去,踉呛着跌倒在地。 龙啸云赶紧过去将他扶起,赵正义只能有心无力的在一旁看着,幸好这时大家都关注着铁传甲和秦孝仪两人,并没有发现他反常的举动。 铁传甲刚才虽然和秦孝仪对打,但是也关注着杨戬这边的情况,看到赵正义这么无耻的偷袭他家的小少爷非常的愤怒,别以为他像那些没有见识的人一样以为赵正义看他少爷是一个孩子,就对他手下留情。 小少爷的年纪虽然小,但是武学天赋异常惊人,小小年纪连他也不是对手,那个老东西下手肯定不留情面,但是他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只是这个赵正义的举动也让他恼火,决定帮小少爷出出气,于是厉声道:“还有谁想教训我的,请出手吧。”眼神却是看着独自站在一旁的赵正义。 这个赵正义能混出‘铁面无私’这个名堂来,也不是傻子,现在可不是他逞能的时候,只当看不见铁传甲的挑衅,来到秦孝仪面前查看他的情况。 游龙生看杨戬不顺眼,这个时候也出来挑刺,负手冷笑道:“看来今日主子非但教训不了奴才,奴才反而要教训主子了。” “我怎么不知道,铁叔叔什么时候成了赵正义的奴才了?”阿布反击道,这个地方的人实在是太讨厌了,明明没有什么实力,还要到处挑衅,真以为地球绕着逆转啊。 “你师傅是龙四爷的结拜兄弟,赵大侠也是龙四爷的结拜兄弟,那你师父和赵大爷也算是结拜的关系,他的奴才也就是赵大爷的奴才。”游龙生‘好心’的解释道。 “寻欢自认这一世到目前为止,只结拜了一个兄弟,突然冒出这么多的‘大哥’来,恐怕是无福消受。”杨戬融合了李寻欢的感情,李寻欢这一生的经历他都有,对于龙啸云,杨戬自然早已不是之前的李寻欢这般盲目信任,但是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也算是真心实意的叫他‘大哥’,但是这个大哥还是让他失望了。 这个时代‘结拜’可不是嘴上随便说说的,是要摆上香炉歃血为盟的,像龙啸云这般到处和人结拜,并且没有通知李寻欢,这样的‘结拜’太过儿戏了,也从另一方面看出他并没有这么在意李寻欢。 龙啸云听了杨戬的话,也有些惭愧,但更多的是恼怒,怪李寻欢说话太过得罪人。 这时秦孝仪喘息着在赵正义耳畔说了几句话,赵正义眼睛一亮,忽然长身而起,目光灼灼,瞪着那铁传甲道:“想不到朋友你居然一身江湖罕见的横练功夫,连老夫都小看了你,难怪三爷一时不察,要被你暗算了。” 铁传甲早就看出这位‘大侠’的真面目,不甘示弱道:“你们若败了,就是受人暗算,我若败了,就是学艺不精,这道理我早已明白得很,你不说也罢。” 赵正义怒道:“姓铁的,老夫念你是条汉子,有心保全你,你休想不知好歹。” 铁传甲听见赵正义叫出了他的姓氏,脸色变了变,知道这个人已经认出他来了:“铁某没有赵大爷保住,也活到现在了,正觉得已活得有些不耐烦,赵大爷你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吧!” 赵正义瞪着他,眼睛里似已冒出火来,冷笑:“很好---”说着扶起秦孝仪就走。 龙啸云连忙上前赔笑道:“各位有话好说,又何必……” 秦孝仪仰天打了个哈哈,惨笑道:“我父子两人俱已栽在这里,还有什么好说的!” 龙啸云知道这件事无法善了了,只能看着赵正义和秦孝仪两走远。 见闹事的主角走了一半,大家也陆陆续续的散了,龙啸云毕竟是主人,去了前厅招呼客人并主持晚宴。 这个地方就只剩下杨戬一家——除了寸心,她还在隔间里面和那些夫人小姐聊家常。 铁传甲独自站在原地,正也是心事如潮,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咬了咬牙,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对着杨戬道:“少爷,我恐怕已不得不走了。” “你要上哪去?”杨戬问道,虽然是问句,但也拒绝了铁传甲的要求。 铁传甲黯然道:“我身受少爷你们父子的大恩,本来已决心以这劫后的残生来报答少爷的恩情,可是现在……”说道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赵正义他们显然已看出了我的来历,现在只握已去通知我的仇家,我本已未将生死放在心上,倒也不怕他们,可是……” “你知道的,我不怕连累,寸心和孩子们也不怕,如果今天放你走,寸心是不会原谅我的。”杨戬笑着安抚道。 铁传甲也笑道:“我也知道少爷和夫人不是怕被连累的人,可是十八年前的那段公案,其中曲折本是在我,我怎么能让少爷陪着我一起受人耻骂。况且现在少爷找到了夫人这般的女子,不在漂泊无定,老铁就算走也走的安心了。” 杨戬看他这般坚决,有些无奈,只能放他而去。 杨炎清听着他们的话,并没有插嘴,看到铁传甲黯然远去的背影,悄悄的放出一只蛊虫跟着铁传甲,十八年的那段恩怨一直是铁传甲的一个心结,是到了该了断的时候了。 第90章 寸心撩妹手册 林诗音的生日宴中间虽然出现了一些小波折,但是最后也算是圆满落幕了,女人们在一边聊着孩子,聊着新出来的胭脂水粉,或者江湖上的英俊少侠,话题非常的多,寸心这个‘大龄妇女’很自然的融入其中,和这些少妇少女们聊的很嗨。 男人这边,龙啸云乘着宴会结束后,龙啸云找了机会和杨戬说了最近江湖上的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梅花盗重出江湖’这件事。 那位铁胆正八方的秦孝仪的儿子就是被梅花盗打伤的,最后重伤不治,听起来也挺遗憾的,但这并不关别人什么事,秦孝仪的迁怒实在太过。 林仙儿在机缘巧合下认识了林诗音,两人都是美女,一见如故,结拜成了姐妹,林仙儿因为身世坎坷,让林诗音非常的同情,就让她住在了兴云庄,方便照顾。 因为出色的容貌,林仙儿常常被人夸耀,渐渐的混出了‘天下第一美女’的称号。 现在梅花盗重出江湖,已经多次犯案,奸杀了很多良家妇女,就连华山派掌门的女儿也没有逃脱他的魔掌。可以说这个梅花盗成了武林武林公敌。 林仙儿为了为了整个武林的安危,曾发下重誓,如若谁能抓住梅花盗,她就嫁给谁,所以梅花盗下一个目标很可能就是她。 当然除了林仙儿的自愿‘献身’,还有一笔中原武林的世家巨族凑起来悬赏梅花盗的巨款,目前也在龙啸云这里存着。今天这个生日宴之所以回来那么多的江湖人,他们也是为了梅花盗的事而来,而之前和杨戬他们有过嫌隙的赵正义正是保护林仙儿和那笔巨款的主力。 龙啸云希望李寻欢能够留下来帮他们手刃梅花盗,毕竟整个江湖能和李寻欢交手的没有几个人,李寻欢能够帮忙,他们的机会非常的大。 对于这个要求杨戬自然是应下的,只是事情真的如龙啸云说的这般简单? 兴云庄的前生是‘李园’,原本就是李寻欢的财产,那个时候他的脑子一热,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都送给了林诗音当嫁妆,其中也包括‘李园’,林诗音原本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不在乎这种俗物,嫁给龙啸云之后,全部交给了龙啸云打理。 龙啸云自然不喜欢自己的宅子叫什么‘李园’,当然也不能这么厚脸皮的改成‘龙园’,于是就改成了‘兴云庄’,好听又霸气。 因为答应龙啸云留下来捉拿梅花盗,杨戬只能住在这里,但是李寻欢以前住的地方叫做‘冷香小筑’,现在却被那个‘天下第一美人’住着,龙啸云提出让林仙儿暂时搬出去,但是杨戬拒绝了。 对于住的地方,杨戬的要求并不高,虽然杨戬还是很怀念那个住了十几年的院子,但是如今物是人非,他也没有必要抓住以前的事不放:“那地方能得到武林第一美人的青睐,也是它的荣幸,我现在拖家带口,冷香小筑虽然环境清雅,但是地方总归太小了点,麻烦大哥重新给我收拾一间大一点的院子了。” “那正好,我已叫人将听竹轩替你们收拾出来,那个院子大,而且离冷香小筑进,,穿过那片竹林就能到达冷香小筑,到时兄弟想看一看自己原来住的地方也方便。”龙啸云听了李寻欢的话说道。 杨戬笑了笑:“现在那里住着佳人,恐怕我这个已婚人士不适合去打扰。” 龙啸云听了这话哈哈大笑道:“时间倒退个十年,谁又能想到,风流倜傥的小李探花如今会被一个女人套牢呢。” 杨戬笑而不语。 听竹轩的环境很不错,不比冷香小筑差,龙啸云不管内里怎么样,至少表面功夫做的很好。 这个院子正好有三间房,杨戬和寸心住在中间的主卧,杨炎清和阿布住在左手边的那间,剩下右手边留给了阿飞。 吃了晚饭,几人走在竹林间的小道上消食,前面阿布正拉着杨炎清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后面跟着杨戬和寸心,两人手牵着手,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一旁的阿飞觉得大哥和大嫂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特别的温馨。 前面两两成对,后面的阿飞就孤家寡人,显得比较可怜,阿飞抱着剑,想着是不是他也应该找一个伴。 这时,林中突然响起了一声女子的惊呼,杨戬平静的往那边望去,表面上看不出什么,而有杨戬在的地方,她从来都不会主动揽事,亦没有什么表现。只有阿飞目光顿时锐利起来,身影一闪,朝着那笑声的方向飞过去。 紧接着爱凑热闹的阿布也紧随其后,后面跟着‘职业保父’杨炎清。 杨戬和寸心看着这么热血的小家伙们,相视而笑,继续手牵手散步。 片刻之后,阿飞手里拎着一个人回来了,往杨戬和寸心面前一丢:“我过去的时候正看到看到一条白色的人影从后面逃走,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一个黑影向我袭来,就出手将那个黑影杀了,然后这个人等我杀完了人跑了出来,不管不顾的也要杀我,我觉得有问题,就将这个家伙抓了过来。” 阿飞一口气解释了前因后果,对于两次有人想要置他于死地的事表示很委屈,那副可爱的模样,有几分阿布撒娇时的味道,很难想象这个少年曾经像狼一样孤傲,或许他从来没有变过,只是对待自己人和外人的区别而已——对内是家猫,对外是孤狼。 杨炎清和阿布一直跟在阿飞的后面,看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在一旁帮忙解释。 被阿飞抓的人是臧剑山庄的游龙生,就是之前嫉妒李寻欢,处处找茬的那位小白脸。游龙生一直以来都自视甚高,以为可以打遍同龄阶段无敌手,没有想到今天栽在了一个看上去比他还小的少年身上,并且这个少年和李寻欢的关系非同一般,这让游龙生的脸色非常的难看。 这个李寻欢到底是怎么回事,身边随随便便一个人都这么厉害,还让不让人活了。 杨戬看着狼狈的游龙生问道:“你为什么偷袭阿飞?” 他瞪着杨戬,冷冷道:“谁偷袭他了,我来的时候恰巧看到他杀了人,我以为是梅花盗,才出手的。” 寸心听了笑了笑道:“你为何未将那死人当做梅花盗呢?” 游龙生看着月光下寸心惊鸿般的身影,脸上突然一红,声音也不向之前那般桀骜不驯:“梅花盗那般厉害,可没那么容易被人杀死。” 感情这少年以为只有自己才能杀了梅花盗吗。 问清楚了前因后果杨戬也没有为难这位‘少庄主’,只是一个被人宠坏了的熊孩子,懒得和他计较。 至于被阿飞杀了的那位,尸体还在原处,到时候应该会有人去收拾的。 夜深人静,已经做了一场和谐运动的两夫妻,突然听到一阵箫声,凄美和婉,十分悦耳。箫声是从冷香小筑传来的,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笑意。 “佳人相约,小李探花可要去会会?”寸心调侃道。 “杨某佳人早已在怀,无心于他人。”杨戬顺势将寸心揽入怀中。 “可是我想去见见这位‘天下第一美人’,胆子那么大,竟敢肖想我的男人,活的不耐烦了!”寸心对于一切想要勾引二哥的雌性生物都抱着最大的敌意,当然雄性生物也不放过,这年头男女都要防。 既然那位美女这般想方设法的想要见到‘李寻欢’,寸心也不能让她失望,在这个世界也有段日子了,这段日子基本上和杨戬夜夜双修,现在的法力也回来了五层,变个身什么的轻而易举。 于是一分钟以后一个身穿白衣的‘邪魅探花郎’出现在了房中,寸心看着自己身上的造型向杨戬问道:“怎么样,看上去比你还帅吧?” 杨戬看着寸心变成他的模样,跃跃欲试的要去幽会佳人,太阳穴碰碰的跳个不停,最后还是无奈的嘱咐道:“别玩的太过火,不然不太好收场?” “知道了知道了,我你还不了解吗,最是安分守己的了。”寸心挥了挥小手,“亲爱的,我要去幽会了,你别偷窥哦。” 望着寸心蹦蹦跳跳的背影,杨戬宠溺的笑了笑,寸心只要这么开心下去就好! ‘李寻欢’随着箫声进了冷香小筑,正看到一个清冷的背影独自对着天上的弯月吹.箫,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那名女子放下了手中的玉箫转身,看到一身白衣的‘李寻欢’站在自己身后,惊喜道:“你终于还是来了。” 武林中人的眼睛并没有瞎,她的确是人间绝色,最让人无法抗拒的是她的那双眼睛,眼里不仅有着少女般的天真,也带有说不出的魅惑,没有一个男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你怎么会知道我会来?”‘李寻欢’漫步走到林仙儿的面前,伸手勾住林仙儿的下巴,邪魅一笑。 林仙儿羞射的低头,如黄莺般的声音婴宁道:“我不知道你会来,我知道你有一位绝色的妻子,就住在听竹轩,那里离这里很近,但是你却离我这般的远。” 她的态度却是那么亲切,那么大方,没有丝毫要令人犯罪的意思,看来又仿佛世上最温柔、最纯洁的女孩子。 ‘李寻欢’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才十六岁吧,这样的伪装又有几个人能逃出她的魔抓,这让寸心想起了之前在杨戬的记忆中看到的画面——酒店的厨房里,就在蔷薇夫人的尸体旁,脱去所有的衣服,要用自己的身体交换那间金丝甲,现在她的神情和那天的确就好像是两个人。 一面狠毒、淫荡、饱经沧桑;一面天真、美好、宛如不因世事的少女。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就算是在晚上,她身边的‘气’还是这么耀眼,眼睛又要花了。 林仙儿眼波流动,柔声道:“你为什么闭上眼睛,难道不愿见我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只不过是在回想那天你脱光了衣服时的模样。” 林仙儿的脸上闪现出了一抹娇羞,幽幽叹道:“我本来希望你认不出我的,可是我也知道希望并不大。” ‘李寻欢’握住她的手道:“我若这么快就将你忘记了,你岂非也会觉得很失望。” “可是你见到我并未吃吃惊,难道你早已想到我是谁了吗?” “这也许是因为武林中能被称为美人的人并不多吧。”‘李寻欢’眼神温柔的看着眼前的少女。 “那——你说,我长得漂亮,还是你的妻子漂亮?”林仙儿睁着水润润的眼睛天真好奇的看着‘李寻欢’。 第91章 情场高手 林仙儿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外貌都非常的自信,就算是传说中被李寻欢爱的死去活来的林诗音也没有她漂亮,只要她愿意,没有勾引不到的男人,或许她真的是天生放.荡,从第一次尝试到情爱的滋味之后,就放不下了,她喜欢玩弄男人,也喜欢被男人玩 她有着绝美的容颜,也有着天真纯洁的气质,但是当她脱下衣服的时候,那种气质荡然无存,她变得魅惑、娇艳、风.骚,这样的反差让每一个和她上过床的男人都欲罢不能,甘愿沦为她的奴隶。 在遇到李寻欢之前,她在情场上可以说是战无不胜的,那一次酒店的相遇,是她刻意为之,为了得到金丝甲,也为了诱惑李寻欢——这个即使失踪十年,依然成为武林神话的男人。 但是那一次她受到了打击,这个男人在她脱光衣服的情况下依然无动于衷,这让林仙儿不得不怀疑,这个传说中的小李飞刀是不是性无能,所以才会把自己的未婚妻送给他人的吧。 不过很快,随着李寻欢的入关,江湖上关于他的传言越来越多,说他的飞刀已经大成,‘百晓生兵器谱’可能需要重新排名;说他十年前远走关外,遇到了一个绝世美女,并且与之成亲生子;说他的儿子天赋绝佳,其武功更是深不可测,再过几年就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强大、俊美、神秘,对于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是致命的诱惑,林仙儿听说了很多关于李寻欢的事,听的越多就越不甘心,她林仙儿想要得到的男人,从来都没有失手过。 既然他说‘不喜欢太过主动的女人’那么这次换另一种招数。 “那——你说,我长得漂亮,还是你的妻子漂亮?”林仙儿睁着水润润的眼睛天真好奇的望着‘李寻欢’。 “你是你,她是她,你们都很美,就像玫瑰和百合,没有什么可比性!”‘李寻欢’很自然的说道。 林仙儿道:“我上次去了梅庄找你,却没有看到你,但是见到了你的妻子,她真的很美,你狠幸运能娶到她这样的美人。” ‘李寻欢’笑着点了点头:“的确,能娶到她是我的幸运。” “可是你现在却来这里和另外一个女人来幽会,你们男人都是这般的三心二意。”林仙儿假装生气道。“但是就算是这样,我依然放不下,从小我就听你的故事长得,那个时候我就想我长大怕一定要嫁给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小李飞刀。可是我现在长大了,你却已结婚生子。”说道最后林仙儿的声音越来越小,带着淡淡的失落。 ‘李寻欢’没有安慰这个好似失恋中的‘少女’,他走到一颗梅花树下,摘下一朵梅:“我记得我走的时候,这可梅花树还刚刚种下,光秃秃的,还没有到我的腰间,如今这可书已经长得比我还要高了,而我也已经老了。” “谁说你老了!”林仙儿来到他的身边,仰着头说道,“你看上去一点也不老,比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英俊。”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你说的对,我今晚不应该来的,我已经有了要陪伴一生的女人,不能负她。” “可是你今晚还是来了!”林仙儿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吗?” 不待李寻欢回答,林仙儿继续说道:“因为这里是你曾经住过的地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曾有你的气息。”说着她拉着‘李寻欢’的手进了房间,轻盈的转了一个身道:“你看,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是不是全都和你十年前离开这里时一样?就连你藏在书架里的那瓶酒,我都没有动过,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只是冷冷地望着她。 林仙儿笑了笑,道:“你当然不会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感觉到这是你住的地方,有时我甚至觉得你还在这屋子里,坐在这椅子上,静静地看着我,轻轻地陪着我说话。” 她眼波渐渐朦胧,低语着道:“有时我半夜醒来,总觉得你仿佛就睡在我身旁,那床上、枕头上,还留着你的气息!” 林仙儿就像是一个等待爱情的少女,看上去很痴很傻,但是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对这样的少女心动,‘李寻欢’觉得这个林仙儿的情商简直爆表,就算他活了几千年都要甘拜下风。 只是想到了今天来的目的,‘李寻欢’忽然一笑,道:“除了我之外,只怕还有别的人吧?” 林仙儿咬了咬嘴唇,道:“你以为这屋子还有别人进来过?” ‘李寻欢’淡淡道:“这地方已经属于你,你让谁进来都无妨。” 林仙儿听了这般无情的话,眼眶渐渐的红莲,但是紧咬着牙,不让泪珠落下:“你以为游龙生、丘独这些人一定进来过,是吗?” ‘李寻欢’没有回答,紧锁着眉,似乎也在后悔刚才自己说的话。 林仙儿看着林寻欢这样的表情接着解释道:“告诉你,我从来也没有让他们走进过这道门,所以他们只有等在梅林中,我若肯让他们进来,丘独和秦重也许就不会死了。” “我虽然被人称为‘天下第一美人’,但是也只是这样而已,再响亮的名声也改变不了我出生卑下,那些武林少侠想要见我,我根本阻止不了,只因为这是你的地方,我不会让那些人进来,我要……替你保留着……”少女梨花带雨,欲语还羞,在月光下凄美朦胧。 ‘李寻欢’拿出一块手帕轻拭少女娇嫩的脸庞:“抱歉,我不应该这么说你。” 林仙儿摇了摇头道:“我也有错,不该毫无廉耻的喜欢上你。” ‘李寻欢’无奈的说道“你的确不应该喜欢我这个糟老头子,我比你大十九岁。” “可是感情的是不是我自己能左右的,我知道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美丽温柔的妻子,聪明可爱的孩子,但是我不在乎,我整整喜欢你十几年,你却从来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我知道今天我不说,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知道你一直在意那天的事,可若不是我早已……早已对你……那天我怎么会对你……”林仙儿一口气说了很多,说道最后实在是说不下去了。 ‘李寻欢’了然笑道:“原来你那天只是为了喜欢我而那样做的,我还以为你是为了金丝甲。” “我,我当然也是为了金丝甲,但对象若不是你,我也不会做出那般出格的事来,那是我一生中最疯狂的一次。”林仙儿瞪了‘李寻欢’一眼,表示自己那时的委屈。 ‘李寻欢’笑道:“原来你那样做是一举两得。” “你一定还在奇怪,我为什么那么想要金丝甲?” ‘李寻欢’挑了挑眉,表示自己的确有些好奇。 “因为我想要亲手杀死梅花盗。”林仙儿说道:“你也听说了,无论谁杀死梅花盗,我都要嫁给他,这话虽是我自己说的,可是其中也有很多苦衷。” “我不愿意嫁给别人,这辈子如果不能成为你的新娘,我宁愿长伴青灯。”林仙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那么的决绝。 ‘李寻欢’痴痴的看着眼前的少女,像是被刚才那一幕给震撼到了:“我李寻欢何德何能,林姑娘,我……” “你什么也别说,我知道的。”林仙儿芊芊玉手捂桩李寻欢’的嘴,怕他说出一些拒绝的话。 “我之前吹的那首曲子,是诗音姐姐交给我的,她说是你谱的,我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是我珍惜着关于你的一点一滴,今晚你能来是老天给我的奖赏,请你不要再说那些伤人的话了!”说着踮起脚尖,想要送上自己的香吻。 ‘李寻欢’猛地转过头,与‘香吻’擦肩而过,心里的小人咬着手帕,吓死宝宝了,差点贞操不保,那就真的没脸见二哥了。 看着‘李寻欢’这般的举动,林仙儿咬着牙暗恨,但是眼里却闪着落寞:“还是不行吗,连一晚都不给我?” “你不用这样,你的人生还很长,以后一定会遇见更好的男人的,如果你不想让别的人杀了梅花盗,这两天我会住在这里,帮你抓住梅花盗,让你亲手结果了他。” “真的吗,那么你明晚还会来吗?”林仙儿期待的问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明夜我一定来。” 林仙儿开心的点了点头,想要将身子靠过去。 但‘李寻欢’忽然推开了她,对着着窗子道:“已经不早了,我该回去了,窗外的阁下也和李某一起回去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窗外传来了嗤的一声冷笑,道:“传闻小李探花不仅武功盖世,对付起女人更是手到擒来,一直以来,在下并不相信,但是今晚不得不让在下甘拜下风了,果然不辱‘探花’之名。” 说到后面一句话,语声已远在十丈开外。 林仙儿变色道:是游龙生。 ‘李寻欢’也听出来了,那个高傲不可一世的熊孩子,这位恐怕也是林仙儿的裙下之臣吧。 “没事,他不会说出的。”‘李寻欢’安慰道。 “就算他说出去,我也不怕。” 寸心回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寅时了,杨戬在房间里等她,手里拿着一本棋谱在看。 等寸心走进,杨戬闻到了她身上浓郁的胭脂水粉味,皱了皱眉,一挥手,一阵温和的风在寸心身边萦绕,等散去的时候,寸心全身上下一阵清爽。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碰到一个情场高手,和她较量了一下,二哥,我今天差点晚节不保,那个女人真的好可怕啊,求安慰!”寸心圈住杨戬的腰撒娇道。 杨戬顺势摸了摸她的头:“既然这么可怕,那就别去了。” “不行,他们肯定有什么阴谋,不出意外的话明晚他们就会行动,我要看看他们到底要玩出什么花样来。”寸心拒绝道。 李寻欢在这里有一个劫,现在杨戬代替了李寻欢,所以这个劫也转接到了杨戬的身上,对于这种劫难并不能用法力消除,所以寸心才会这么积极的‘破案’。 第92章 林诗音 第二天一早,杨戬一家在自己住的院子里吃早餐,桌面上是一些清粥小菜,并不怎么精致珍贵,但是早上吃刚刚好。 四条凳子,杨戬坐在正中间,两旁分别是寸心和阿飞,杨戬的对面是杨炎清和阿布两小,等大家吃完饭后,阿布突然开口道:“寸心妈妈,我昨晚看到你出去幽会了?” “哦!”寸心笑着开口道:“这么晚了还不睡,小心以后长不高啊。” “才不是,本来已经睡早了,都被那个箫声吵醒了,然后就看到你从房间里出来,vodly也看到了,虽然你变成师父的样子,但是我知道那个是你。”阿布自信的回答道。 “阿布真厉害,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我师父走路才不会扭屁股呢,寸心妈妈装的一点也不像!”阿布说完吐了吐舌头,然后拉着杨炎清‘逃’走了。 “这个臭小子!”寸心不忿的看着两小的背影,果然‘有了媳妇忘了娘’,小心以后不要让她抓到把柄。 杨戬也笑着摇摇头,因为融合了‘李寻欢’的魂魄,现在的杨戬不再像之前那般冷漠,阿布也渐渐的不怎么怕他了,偶尔也会在他面前开开小玩笑。 “那个,昨天我也看到大嫂出去了,你出门之前并没有伪装自己的声音,所以我们都认出来,然后我看到阿清和阿布也跟了过去,我怕你们遇到什么危险,也就跟了过去。”阿飞看到两小走了,他出来‘解释’。 “也就是说,你们昨天晚上都在外面偷看了?”寸心满头黑线,让儿子看到老妈和‘小三’幽会的画面,想想都好惊悚! 阿飞很诚实的点点头。 “看了之后有什么感想!”寸心看着阿飞小白兔一般的表情,突然对这孩子以后的情路有些担心。 本来寸心对这件事也不怎么在意,但是昨晚再次见到林仙儿之后,隐约的感到这个林仙儿和阿飞会有一段孽缘。 这个认知让寸心心情很糟糕,阿飞是一个坚毅、英俊、冷漠,却又纯白如纸的男孩,浑身上下充满矛盾的魅力,这样的男孩在感情方面特别的较真,属于外冷内热型,一旦爱上了就会视对方为全部。 所以能被阿飞喜欢上的女孩,是非常幸运的。 对于感情问题寸心自认不是很三八,从来不理会别人的‘爱来爱去’,但是前提是那个女人不是林仙儿! 看着自己面前青春帅气、没有任何感情经验的小鲜肉,再想想昨天矫揉造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伪白莲花’。不行!绝对不行!就算不能为阿飞找一个像他这么美丽温柔、优雅大方的女人,也要找一个像二哥那般英俊强大、温柔体贴的男人(好像又有什么东西混进去了)才行! 阿飞可不知道寸心在脑袋中脑补什么,听见寸心这么问,低头思考起来。 “我觉得那个所谓的‘天下第一美人’没有大嫂好看。”阿飞想了一会儿说道。 “还有呢?”寸心问道,心里美得不行:真是一个诚实的孩子,姐姐喜欢! “还有,这个女人好像喜欢大哥,她虽然嘴上说什么不介意大哥喜欢喜欢她,但是身子老是贴到大哥身上,言行不一,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女人。”阿飞从小就和野兽为伍,直觉一直很灵,他现在和林仙儿没有交集,就不会出现‘当局者迷’的情况,很理智的分析着,对于林仙儿这样的女人也很不感冒。 “而且她明明知道大哥已经娶妻生子,却还要这般勾引,不管是为了什么,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女人,我娘和我说过,以后要是遇到一个喜欢的女孩就不要让她伤心,要全心全意的爱护她,不要受到别的坏女人的诱惑做出伤害他的事情来。我以后要对我喜欢的女人一心一意,就像大哥一样。”阿飞最后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爱情观。 真是一个好孩子! 寸心真恨不得现在自己有个女儿,将她嫁给眼前的少年。 杨戬在一旁看着两人聊的开心,就帮他们俩一人倒了一杯茶,让他们继续,这时有两个青衣小婢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年长的对着李寻欢说道:“李大侠,我们夫人,请您过去一趟!”说着悄悄的大量了一下杨戬,见到杨戬目光看着她,小脸不由一红,低下了头,满脸的娇羞。 “夫人?”杨戬皱了皱眉,“是哪位夫人?” “我们庄主只有一位夫人!”另一位青衣小婢抿唇一笑,双眼亮闪闪的看着杨戬,那眼光灼热的好像她眼里就只有杨戬,另外的人都是不存在的。 寸心撇了撇嘴,最讨厌这种赶着给人当小三的女人了,说她们吧,她们还会理直气壮的跟你枪声:真爱无罪! 林诗音?她有什么事? 杨戬不怎么想见‘自己’这位表妹,就像寸心说的,林诗音气质太像嫦娥了,他有着‘李寻欢’的记忆,直觉这个女人的脑回路和他们不同,按理说他们应该避嫌的,怎么还明目张胆的邀请他去她的房间? 但是他现在是‘李寻欢’,不可能回绝林诗音的邀请:“两位姑娘请稍等一下,李某收拾一下就和夫人一起过去。” 只是那青衣小婢也是脑子拎不清的,直接回道:“我们夫人只邀请了李大侠,没有邀请李夫人。” 杨戬也不耐烦了,直接说道:“那我也不去了,毕竟让人看到了会说闲话的!” “这——”这下轮到那小婢傻眼了,不是说小李飞刀钟情于自家的夫人吗,怎么会这么不给面子。 “二哥,你去吧,可能龙夫人找你有什么事!”这是寸心过来劝导,自从看了杨戬的记忆之后,寸心已经知道了前因后果,对于嫦娥已经完全没有感觉了,而想嫦娥的林诗音更是没有威胁,她当然不会吃飞醋。 而且林诗音这件事上杨戬做的也有错,让他过去道个歉,也没有什么。 杨戬听了寸心的话,点了点头,回房间换了一件玄衣,跟着青衣小婢往林诗音住的小楼走去。 小楼和听竹轩只隔了一个冷香小筑,并不远,不到一刻,三人就到了。 这里看上去和十年前没什么两样,只是以前不起眼的那棵松树已经长到了和小楼一般高了。望着这般的景象,杨戬再也没有了物是人非的怅然若失之感。 杨戬跟着小婢踏进了小楼,来到偏厅,这里的摆设也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偏厅与隔间用一道珠帘隔着,林诗音就坐在隔间,她的身影因为珠帘的原因有些模糊,若隐若现。 这时珠帘内已传出她的声音,道:“请坐。”声音柔美中带着清冷 杨戬依言坐下道:“多谢。” 珠帘掀起,出来了一个穿着红衣的男孩,他的脸色因为受伤的缘故显得有些惨白,是她的孩子——龙小云。 林诗音留在帘后,对男孩说道:“莫要忘记娘方才对你说的话,快去向李大叔敬酒。”这次清冷中带着一丝深沉。 龙小云道:“是。” 杨戬不动声色的看着眼前的孩子,才一个星期不见,这个孩子整整瘦了一圈,之前圆圆的脸蛋,变成了瓜子脸,眼睛也显得特别的大,看上去很可怜的样子。 杨戬这个人看上去冷冰冰的,但是他很喜欢孩子,虽然之前这个龙小云做的很过分,但是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多少有些难受,说起来这个孩子也是他和林诗音龙啸云三人间的牺牲品,虽说性格恶劣,但是对于他的父母亲却是真心实意的。 就性格这一点和阿清很像。 想到了这里杨戬不免有点爱屋及乌,温和的对龙小云说道:“我是你母亲的表哥,你可以叫我‘表舅’。”说完接过龙小云手上的酒。 帘子后面的林诗音听见杨戬这般话,放在腿上的手不由自主的握拳,指甲深深的嵌了肉里也没注意。 “表舅!”龙小云小小年纪很会看人脸色,现在的‘李寻欢’比上次见面的时候看上去更加深不可测,龙小云不敢再放肆了,接着继续说道:“侄儿上次做事鲁莽,得罪了表舅,还望表舅不要放在心上,现在侄儿也收到了惩罚,双手被废,以后已不能练武功,但男子汉总也不能终生托庇在父母膝下,但求表舅念在昔日之情,传授给侄儿一样防身之道,也免得侄儿受小人欺负。” 杨戬直直的看着这个菜十岁的孩子,对于废了自己武功的自愧祸首,能这般心平气和的道歉,并且说出自己的要求,这个孩子真的不简单,这让杨戬想起了沉香,他也叫自己舅舅,但是和眼前的孩子比起来,手段还是差了一点。 杨戬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指尖夹着一把飞刀,有些犹豫,他始终是要走的,这个飞刀绝技如果就此被埋没,有点可惜,但是这个孩子他的性格太过黑暗吗,睚眦必报,心狠手辣,这样的性格,练了这刀法,如果没有人在旁边看守,很容易走上弯路,好吧,这孩子的心术本来就不正。 林诗音在帘子后面看到了杨戬的举动,对着龙小云道:“你李——表舅从未将飞刀传人,有了这柄刀,你就有了护身符,还不快多谢李大叔。” 龙小云依言跪倒在地道:“多谢表舅。” “你不用跪这么快,你的手是阿清弄伤的,我会帮你治好,但是这飞刀绝技是否传授给你我还要考虑一下,这段期间我会住在这里,你明天早上过来找我。” “是,表舅!”龙小云没想到会有这般惊喜,在这之前他以为他的手已经废了,今后再也不能练武,就算有李寻欢护他,那也是一辈子活在别人的屋檐下,窝囊! 而且李寻欢父子是害他变成这样的真凶,龙小云真不想对他们低头,但是无奈林诗音要他这般,他也只能造作,却没有想到李寻欢会帮他治伤,并且考虑传授飞刀绝技给他。 ‘小李飞刀’可是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呀! 龙小云对于今天‘请罪’的结果,非常的满意,之后乖乖的跟着青衣小婢离开了,但林诗音仍在帘后,也没有让杨戬离开的意思。 杨戬也不着急,等待着林诗音的下文。 第93章 梅花盗 过了好久,林诗音的声音从帘子后面传来过来:“你见过林仙儿了吧?” 杨戬茗了一口手中的茶,开口道:“见过一回!”李寻欢的记忆中,有这姑娘在尸体旁边脱衣服要勾引他的场景。 林诗音见杨戬承认,又继续说道:“她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子,身世很悲惨,有一年我去舍身崖去许愿,见到想要舍身跳崖他她,我就救了她,那时她才十二岁。” “噢!”杨戬适时的发出声音显示自己在听。 “你知道她为什么要跳崖吗?” “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但林诗音自顾自的说着:“她是为了她父亲的病。她是一个好姑娘,美丽善良,还有上进心,她知道自己的出身太低,所以做什么事都格外努力,怕别人瞧不起她。” “不知大嫂什么意思,请明示!”杨戬实在是不想和女人唠家常了,这个工作寸心应该很喜欢。 林诗音本来想要劝李寻欢不要骚扰林仙儿,但是听到杨戬那句‘大嫂’,心不由的一紧,为什么他能这般无所谓的叫她‘大嫂’? “我想要说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那清冷的声音隐隐的带着怒气,“我与她情同姐妹,看着她一步步的成长,从认识她起,她就毫不避讳的说过喜欢‘小李飞刀’,将来要嫁给他,她这么努力就是为了配得上那个男人。” 杨戬没有说话,主要是他无话可说,他可以看透所以人的欲望,但是却理不清女人奇怪的脑回路,果然,他应该带寸心一块来的。 “可是她毕竟太年轻,心肠又太软,涉世未深,喜欢一个抓不住的男人,我只希望她日后能找个好归属,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的被人欺骗,一辈子活在伤心痛苦之中。” 过了一会儿,杨戬开口道:“这话你不应该对我说,我已经有妻子了!” “我知道!” 林诗音慢慢的闭上双眼,掩饰她眼中的脆弱:“可是你昨晚为什么要去见她,你明知道自己给不了她任何承诺。” 昨晚的事除了他们一家就只有林仙儿和游龙生知道了,林仙儿明显故意要引他入陷阱,不可能告诉林诗音他们昨晚见面的事,免得节外生枝。那么只剩下游龙生了,估计他爱慕者林仙儿,知道自己比不过自己,所以找林诗音这个外援吧。 其实他可以直接找寸心的,毕竟寸心是他的妻子,告诉妻子她丈夫和别的女人大半夜的幽会,出来的效果不是更好。 可能这个游少庄主真的是很爱林仙儿吧,如果将这件事告诉李寻欢的妻子,他不能保证这个女人会不会迁怒林仙儿,从而找林仙儿的麻烦。但是林诗音就不一样了,她和林仙儿是结拜姐妹,不会为难林仙儿,只会找他‘李寻欢’。 不过他们都不知道,昨天和林仙儿幽会的是他妻子,杨戬默默的为寸心背了一次黑锅! 林诗音缓缓道:“无论如何,我们总是多年的朋友,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 “放过仙儿,不要再去见她!” 杨戬长长叹口气,道:“你就真这么认为李寻欢会这么风流多情,见一个爱一个?” 林诗音道:“我不管你怎么样,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 “我李寻欢做事全凭本心,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不需要别人这般指手画脚。”杨戬这话绝对不留情面,只因刚才林诗音的口气太像嫦娥了,不弄清前因后果,站在‘正义使者’的角度上,加以职责。 林诗音从来都不曾想过有一天李寻欢会这般对她,忽然间,一只手伸出来,紧紧拉着珠帘。白玉般的手背上就现出了一条条淡青色的筋络,珠帘断了,珠子落在地上,仿佛一串琴音。 杨戬也懒得再待下去了,站起身缓缓道:“告辞了。” 林诗音的手握得更紧,颤声道:“你既已走了,为什么又要回来?我们本来生活得很平静,你--你为什么又要来搅乱我们?” 杨戬再一次卡壳了,不知道怎么回答。 林诗音没有听见杨戬的声音继续说道:“你害了我的孩子还不够?还要去害她?” 面对这般的林诗音,杨戬无可奈何,他真的不清楚女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 杨戬和林诗音的‘初次会面’最后不欢而散。 回到听竹轩的时候,寸心正和阿飞,外加两小在玩纸牌,肯定又是寸心想拿出来的注意,除了杨炎清以外,另外三人脸上都贴着纸条,从他们脸上的纸条数量就知道,谁输的最多了。 阿飞因为第一次玩,刚开始不太熟悉,被另外三人坑了好多把,后来渐渐的知道了规则,局面就好了起来。 阿布这孩子年纪小,头脑机灵,虽然整体被阿清压制,但是也赢多输少。 最惨的就是寸心了,这个游戏是她想出来的,但是奈何身边都是高智商的牛x人物,只要玩一遍就能懂,然后‘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每一次玩纸牌,她输的最多,但依然会叫嚣,下一把一定会赢回来。 四人之中只有阿清最气定神闲,洗牌发牌,一气呵成,很有‘赌王’的神韵,并且他——没有输过。 这真是一门好技术,没钱了去赌场一次,分分钟赚的盆满钵溢。 四人看到杨戬回来,也都放下了手中的纸牌,寸心扯下脸上的纸条,对笑着着杨戬说道:“怎么样,单独会面‘初恋女友’的感觉不错吧。” 杨戬身手打了一下寸心的头道:“还不是你闯的祸,林诗音以为我昨晚去冷香小筑和林仙儿幽会,劝我‘放’过林仙儿。” “哦,她到是好心,可惜那位林姑娘可不领她的情。”寸心笑道:“哎呀,我差点忘了今晚答应林仙儿要去找她来着,今天就不用法术了,江湖人的易容术不错,刚刚我们宝宝带着阿布去偷师了,等一下帮我易容。” “他们去哪里学的?”杨戬问道,对于儿子的‘专研’精神杨戬已经领教过了,这个家伙好奇心非常的大,看到厉害的或者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忍不住会去学,而且天赋极高,什么不管东西一学就会,这让杨戬感到自豪的同时,有又点小忧虑,好奇心太过也不是什么好事。 “他们去哪学的我没问,放心,你儿子他都这么大人,不会惹出什么事的。”寸心无所谓的摆摆手,对于自家儿子寸心从来不操心的。虽然她的名字叫‘寸心’,但是很多时候她的心很大。 吃过晚饭,一家人都聚在杨戬他们的房间,寸心换上了‘李寻欢’的衣服,坐在了梳妆台前,任由自家儿子在自己脸上涂涂画画,大约浓烈半个时辰,一个新鲜出炉的‘李寻欢’搔首弄姿的在梳妆台前摆poss。 看的众人额头一排黑线,寸心(妈妈)(大嫂)总是间接性的抽风怎么破! 看了看高挂的月亮,寸心画风一变,又变成了冷傲邪魅中略带忧郁的‘李寻欢’了,穿上内增高的靴子,潇洒的向冷香小筑走去。 ‘李寻欢’走的很慢,刚过这片竹林,远远望着,可以看到冷香小筑中的灯光。 不知道里面等着他的是什么?一定会发生许多极惊人,也极有趣的事。 ‘李寻欢’刚走到门口,就看到冷香小筑的窗口有人影一闪而过,向黑暗中掠去。 时间安排的正好,真是难为他们了,‘李寻欢’了然的笑了笑,然后快步往冷香小筑的方向抱去。 打开门,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李寻欢’敲了敲林仙儿的房门,轻唤道:“林姑娘。” 屋子里没有应声。 ‘李寻欢’推门进去,里面点着灯,不过一个人也没有,忽然发现五双酒杯,连底都嵌入桌面里,骤然望去,赫然一朵梅花! 梅花盗! 难道真的来找林仙儿了?不太对劲啊! ‘李寻欢’手按在桌上,力透掌心,五只酒杯就弹了起来!看着手里的酒杯,没有一点破损,这个梅花盗内力真的这么高,还是…… 忽然想到了什么,‘李寻欢’放下手里的酒杯,查看那张梨花木桌子,上面有着酒杯嵌进去的痕迹,用手摸了摸这些痕迹的边缘,果然并不怎么平滑,‘李寻欢’捏了捏手指了然的笑道。 就在这时,突听哧的一声,桌上的灯光,首先被打灭,接着,急风满屋,也不知有多少暗器,从四百八方向‘李寻欢’打了过来。 这些雕虫小技‘李寻欢’自然不房子眼里,身子一转,两只手已接着了十七八件暗器,人已跟着飞身而起,没有他接住的暗器,也全都被他踩在脚下。 这时屋子外纷纷传来喝声:“梅花盗,你已逃不了,快出来送死吧!” “就算你有通天的本事,我们今日也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老实告诉你,洛陽府的田七爷今天已赶来了,还有公孙大侠,再加上赵大爷,龙四爷” …… 看来外面有很多人啊!只是不知是为了对付‘梅花盗’,还是‘小李飞刀’。 见里面没有声响,外面又道:“朋友既已到了这里,为何不肯出来相见?” ‘李寻欢’也懒得和他们磨蹭,直接大摇大摆的开了门出去。 外面起码不少于三十多人,好的阵仗! 众人见出来的是李寻欢,大多都面面相觑,有人疑惑道道:“你是梅花盗?” 另一个人道:“还问他干什么,赵大爷绝不会看错的,此人必是梅花盗无疑。” ‘李寻欢’上前一步好奇的问道:“各位能告诉李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众人随着李寻欢的脚步都不由自主的后退。 这时龙啸云大呼道:“各位莫动手,这是我的兄弟李寻欢,不是梅花盗!” ‘李寻欢’身形一转掠到赵正义面前,笑道:“赵大爷的眼里可真高明,若非在下手脚还算灵便,此刻已做了梅花盗的替死鬼了,那死得才叫冤枉。” 赵正义脸色铁青,冷冷道:“三更半夜,一个人鬼鬼祟祟地躲在这里,我不将他看成梅花盗却将他看成谁?” ‘李寻欢’淡淡道:“笑话,我来找此间的主人,关你们何是,更何况这原本就是我的地盘,你们站在我的地盘,说我是梅花盗,是不是管的太过了?” 龙啸云听到李寻欢说‘这是我的地盘’,顿时脸色铁青,但又不好发作,只能忍着。 赵正义的脸色也好不到那里去:“这里早已改名为‘兴云庄’,你李寻欢还想要回来不成,更何况,林姑娘今夜绝不会到这里来,她为了躲避梅花盗,今天下午已经搬出冷香小筑了。” ‘李寻欢’听了赵正义的话慢悠悠的道:“我和‘大哥’的情谊怎会是你们这帮人能明白,不要说区区一个宅子,纵是金山,如果我想要,大哥就会给我,他住的地方,自然也是我的地盘了,大哥你说是不是。” 龙啸云虽然心里难受的要命,脸上还是笑着迎合:“对,寻欢,这里就是你的家!” 第94章 真假李寻欢 赵正义,在江湖上有着‘铁面无私’的称号,或许真的是被人捧得太高,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了,只要自己看不惯的人都是‘阴险狡诈’之辈,他就要代表‘正义’消灭他。 李寻欢年纪轻轻的就名满江湖,不仅是探花郎,一手飞刀绝技更是出神入化,江湖上能奈何得了他的寥寥无几,这般惊才绝艳的人,难免会遭人妒忌。 赵正义就是其中之一,他赵正义年纪比李寻欢还要大上一轮,按理也算是李寻欢的前辈,但是李寻欢从来都不把他放在眼里,这让赵正义非常的气恼,他誓要将李寻欢拉下神坛,让那些崇拜他的江湖小辈看看李寻欢的‘真面目’,这样他的名气会再一次的提升,成为武林中泰山北斗般的人物。 想到那个画面,赵正义不免有些激动。 计划很成功,他们逮到了进林仙儿房间的李寻欢,他并不承认自己就是梅花盗,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这里那么多‘人证’,到时让他百口莫辩。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太过狡猾,三言两语的就将话题带偏,让他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李寻欢,你别扯这些有的没的,我们现在在说梅花盗的事,你说和林仙儿约好来这里相会,可是林仙儿早就离开这里了。” “那又怎么样?就算是这样,阁下也应该问清楚再下毒手也不迟。”‘李寻欢’双臂抱胸开口说道。 “对付梅花盗,只有下手为强,等问清楚就迟了。”赵正义理所当然道。 这般的合情合理、正义凛然,‘李寻欢’听了不由的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赵正义三番两次的被人下面子,非常的不爽。 “没什么,李某生平第一次见赵大爷这般人物,叫人好生佩服,能把歪理说的这般理直气壮,真是世间少有。” 龙啸云干咳两声,出来打酱油道:“黑夜之间,无论谁都会偶然看错的,何况……” “何况,也许我并没有看错呢?”赵正义已经和‘李寻欢’杠上了。 ‘李寻欢’道:“没有看错?难道赵大爷认为李某就是梅花盗?” “这个说不准,江湖传言梅花盗轻功很高,出手很快,至于他究竟是姓张,还是姓李?是谁也不知道了。” “不错,李某轻功既不低,出手也不慢,梅花盗重现江湖,也正是李某再度入关的时候,李寻欢若不是梅花盗,那才是怪事一件。”‘李寻欢’说着也觉得自己很有嫌疑,笑了笑,对赵正义缓缓道:“但赵大爷既然认定了李某就是梅花盗,此刻为何还不出手?” 赵正义冷笑道:“早些出手,迟些出手都无妨,有田七爷和摩云兄在这里,今日你还想走得了么?” 龙啸云很应景的变了脸色,强笑道:“大家只不过是在开玩笑,千万不可认真,龙啸云敢以自家性命担保,李寻欢绝不是梅花盗。” 【无正义沉着脸道:“这种事自然万万开不得玩笑的,你和他已有十年不见,怎能保证他?” 龙啸云胀红了脸,道:“可是……可是我深知他的为人……人” 这时忽然有人冷笑道:“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句话龙四爷总该听说过吧。” 这人瘦如竹竿,面色腊共,看起来仿佛是个病夫,但说起话来却是语声清朗,正是以摩云十四名震天下的摩云手公孙摩云。 他背后一人始终面带笑容,背负双手,看来又仿佛是个养酋处优的富家翁,此刻忽然哈哈一笑,道:“不错,我田七和李探花也是数十年的交情,但现在既然发生了这种事,我也只好将交情搁在一边。”】(原文) ‘李寻欢’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演戏,不得不说这群人的演技实在是不错,她是提前就有准备,才能这般‘置身事外’,原著中的李寻欢说不定还真的以为龙啸云在为他说话呢。 听到田七说的这般正义凛然,‘李寻欢’很给面子的拍起了手:“好好好,这位兄弟也有一颗宽宏正义的心,李某佩服,只是在下朋友虽不少,但像您这么样有身份的朋友却一个也没有,也用不着我攀交情。” 田七脸色一沉,目中立刻现出了杀机。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田七爷翻脸无情,脸上一瞧不见笑容,立刻就要出手杀人,谁知此番他非但没有出手,而且连话都不说了。 这时公孙摩云、赵正义、田七,三个人将‘李寻欢’围在中间,三个人俱是脸色铁青,咬牙切齿。 但三人知道李寻欢的厉害,都没有想要抢先出手的意思。 ‘李寻欢’并没有感到紧张,依然抱着双臂,悠然道:“我知道三位此刻都恨不得立刻将我置于死地,只因杀了我这梅花盗之后,非但立刻荣华富贵,美人在抱,而且还可换得个留芳百世的美名。” 赵正义扳着脸道:“我们是为了江湖除害,别把我们想的这般无耻!” ‘李寻欢’大笑道:“赵大爷,您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线,果然不愧为铁面无私,侠义无双!但阁下为何还不出手呢?” 三人的确想将李寻欢杀之而后快,但是都忌惮这他手中的飞刀,江湖高手过招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要看李寻欢现在这个样子,好像全身都是破绽,谁知道他什么地方会扔出一把飞刀,所以三人心里早已都恨不得将李寻欢踢死,但小李神刀,例不虚发,李寻欢只要一刀在手,有谁敢先动? 他们三人不动,别人自然更不敢劫了。 一时间场面变得很寂静,没有一个人说话。 龙啸云忽然笑道:“兄弟,你到现在难道还看不出他们只不过是在跟你开玩笑?走走走,我们还是喝杯酒去挡挡寒气吧。” 他大笑着走过去,挽住了李寻欢的肩头。 战况一触即发,在龙啸云挽桩李寻欢’之际,田七的手已自背后抽出,一条尺二寸长的金丝夹藤软棍,已毒蛇般的抽在李寻欢腿上。 ‘李寻欢’一直都知道这个龙啸云是个小人,忘恩负义,但没有想到这般无耻——李寻欢掌的飞刀绝技独步天下,无人能出其右,但身子已被龙啸云热情的手臂揽住,这飞刀那里还能发得出去。这个龙啸云故意拖住他,好让那些人对他下手。 幸好他不是真正的李寻欢,手上的飞刀是用来装样子的,她真正厉害的是她的身体——就算是仙器也上不了她,更何况是凡铁?被龙啸云挽着的时候,‘李寻欢’一阵硬格,幸好只是一瞬,看到田七背后偷袭,他一动也不动,金丝夹藤软棍甩在他腿上的时候,只听‘砰’地一声,但是‘李寻欢’依然完好的站在那里。 在田七出手的时候,公孙摩云也紧随其后,想等李寻欢被出其不意打倒在地的时候,点了他背后七处大穴,控制住他,赵正义最后出手,跟着飞起一腿,想要踢他两脚,出出之前的那口恶气。 三人应该在之前排练了很多次,才会这么默契,但是他们今天恐怕要功亏一篑了,因为他们的攻击虽然对于‘李寻欢’来说和饶痒痒差不多,但是‘李寻欢’可不喜欢别人碰他,在他们没有反应的直接一人一脚将他们踢到三里开外。 寸心知道自己的力气大,尽量控制了自己的力度,但是出手的三人依然被踢的吐血不止。 这个场景看起来复杂,但是前后加起来也不到一分钟。 在众人还没有反应的时候,三位‘大侠’已经倒地不起了。果然不愧是李寻欢,厉害! 龙啸云也惊呆了,这根本没有按剧本走啊! ‘李寻欢’弹了弹脚上的灰尘,对着虚空喊道:“你老婆都被人联合起来欺负了,你还想看戏看到什么时候。”明明是八尺男儿,但是刚刚的声音却是女人娇媚的声音,说不出的违和。 这时大家看‘李寻欢’的眼神已经变了,这难道根本不是小李飞刀? “你是谁?怎么会冒充我的兄弟?”龙啸云惊恐的问道。 这是虚空中飞来一个人影,几息之后来到‘李寻欢’的身边,一样的身材,一样的面容,只是来人身穿玄衣,气场更加强大。 又一个李寻欢! 在场的人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比不觉得,一比之下,大家才发现,后面来的那个李寻欢好像更像传说中的小李飞刀。 这时,之前单挑‘三侠’、舌战‘群雄’的‘李寻欢’撕下了自己脸上的一层皮,露出了一张比星空还要耀眼的脸庞。 在场很多人都是新出来的‘少侠’,来这里是为了打酱油混资历的,见识并不多,之前被那一系列的意外弄得有点蒙圈,猛然之间见到一个‘帅哥秒变绝世美女’的画面,脑子彻底卡壳了。 寸心撕掉了自己脸上的面具,走到那三个‘大侠’面前,开口问道:“现在还觉得我是梅花盗吗,几位正义的大侠?” “你——”三人怎么也想不到打伤他们的竟然会是一个女人,更想不到他们不仅没有抓到李寻欢,还把自己栽了进去。 “妖女,就算你不是梅花盗,那也是梅花盗的同伙,不然你三更半夜的易容成李寻欢的模样闯进林仙儿的闺房干什么?”田七之前并没有见到过寸心,不知道她就是传说中探花郎的夫人。 “这个说来话长了。”寸心慢条斯理的说道:“但是看你们衣服快要晕过去的样子,我还是长话短说好了,让你们安心的晕倒,事情是这样的,那位传说中的‘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小姐看上了我的夫君,三番四次的勾引他,第一次在一个酒店的厨房里脱了衣服想要献身,不过我家男人嫌她长的没有我好看,没有理会她;第二次,直接去了我们暂住的梅庄,然后看到我长得比她漂亮,就落荒而逃了,没有好意思在见我家男人;第三次,她知道在美貌上面已经无法胜过我了,另辟蹊径,想要用才情征服我家男人,大半夜的对着月亮吹箫。” 讲到这里寸心停了一下,故意制造一点悬念。 “然后呢?”有时候男人比女人还要八卦,那群来打酱油的‘少侠’们,都很喜欢这种江湖艳事,没想到那个什么‘天下第一美人’这么风骚啊。对于寸心的停顿很不满,但又不敢太放肆,只能小声的催促。 “然后啊,然后我忍无可忍了,就易容成我男人的样子去勾引她啊,平且和她越好,今天晚上冷香小筑见面,但是我到冷香小筑的时候已经人去楼空,房间的桌子被五个酒杯安梅花的形状嵌了进去。我以为林仙儿被梅花盗抓走了,想要查一下房间有什么线索,后来发现,那五个杯子不是被人用内力嵌进去的,而是有人故意用刀刻出痕迹,在将酒杯放进去的,因为那陷进去的地方很粗糙,如果用内力的话应该很滑润。” 听了寸心的话,在场的人脸色都有些变化。 “再后来,等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位赵大爷带着各位将我围了起来,不由分说的乱射了一阵暗器……接下去的事大家应该都知道了,不用我细说了,中间的是非曲直大家可以自行判断,这个江湖上可不是什么‘一言堂’,你赵正义说什么就是什么,有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 说完,寸心就蹦到杨戬的身边,挽着他的手臂,笑着对他说道:“已经很晚了,我们也回去休息吧,还有三位你们可以晕了,你们的龙四爷会帮你们抬回去的。” 第95章 梅花盗的挑衅 ‘梅花盗事件’最近闹得沸沸扬扬,不仅仅是因为梅花盗是一个作恶多端的无耻淫贼,轻功卓绝,飘忽不定。更重要的还是说抓捕梅花盗以后的奖励——不仅仅可以娶到‘天下第一美女’做妻子,还可以得到一笔各路乡绅贵族自动捐献的一笔巨额财富,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扬名立万,成为江湖中人人称赞的大侠! 美人、财富、名利,这三样东西是男人毕生追求的,只要抓捕一个梅花盗,就通通可以得到,所以不管是已经成名已久的‘大侠’,还是新出茅庐的‘少侠’,都聚集在兴云庄,等待着梅花盗的现身。 林仙儿因为自愿‘献身’将自己当礼物,肯定会惹恼梅花盗,所以这些人都在昨天晚上‘守株待兔’,聚集在林仙儿住的冷香小筑,想趁着人多势众一举歼灭梅花盗。 只是事情的发展,真是出乎人的意料。 首先,在场的武林人士都知道,林仙儿为了躲避梅花盗,已经早一步搬离了冷香小筑,所以看到李寻欢出现在冷香小筑的时候就下意识的认为他就是梅花盗,再加上赵正义赵大爷的言辞凿凿的说林寻欢的不是,他们就人云亦云的背蛊惑了。 最后又出来公孙摩云和田七的加入,他们一起针对李寻欢,尽管李寻欢一直没有承认,但是人证物证聚在,似乎做实了他就是梅花盗这一事实。 虽然很多人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但是毕竟人单力薄,和李寻欢又没什么交情,自然不敢出来为他辩驳。 但是事情的发展十分的戏剧化,先是赵正义三人趁其不备想要突袭李寻欢(虽然很多人觉得这样很不齿,但是依然没有人站出来为其说话),只是李寻欢实力太强,一眨眼的功夫就将他们三人撂倒了。 这让在场的人又惊又惧,毕竟虽然他们人多,能称得上高手的实在是没有几个,最多排在二流水平线上,和李寻欢这样的级别对打,还不如自己拿到抹脖子爽快。 不过没等他们担心害怕多少时间,又冒出来一个李寻欢,这个才是真正的小李飞刀,而之前很彪悍的‘秒杀’赵正义三人的‘李寻欢’撕下了伪装——竟然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世间少有的美人,比之林仙儿的美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美人。 这个女人就是小李飞刀的妻子。 靠!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妻子还采什么花啊,所有的‘花’在她面前都失色了啊! 当看到李夫人样貌的时候,他们在场的人都觉得今天晚上的行动好像并不怎么靠谱,有很多的漏洞,而他们直接变成了道具和摆设被人牵着走。 在场的人也并非各个都是草包,他们将之前李寻欢夫人和赵正义他们的对话,和这次的‘梅花盗’事件串联起来,发现这好像是一场正对小李飞刀李寻欢的阴谋,而他们这些人也是棋子。 李夫人说林仙儿三番四次的想要接近李寻欢,并勾引他,所以她才会忍无可忍的易容成自己丈夫的模样,来冷香小筑戏弄林仙儿——因为她在李寻欢的口中听到林仙儿今晚在这里等他。 先不管李夫人说林仙儿勾引李寻欢的事是不是真的,有一点是肯定的——她不知道林仙儿已经搬走了——李寻欢也不知道这件事!按理说连他们这些小虾米都清楚的事,龙四爷不可能不告诉小李飞刀这件事情。 但这偏偏就发生了,到底是龙四爷故意不告诉的,还是忘了?这件事就耐人寻味了。 再有,李夫人说桌子上按梅花图形嵌进去的杯子不是用内力嵌进去的,而是事先用刀具挖好形状,再将杯子装进去的,他们后来去检查了一下,真的像李夫人说的那样,口子很粗糙,不像用内力嵌进去那般圆滑。 为什么会这个样子,这般的含沙射影,不是为了陷害是什么,至于是谁弄的,除了一直住在这里的林仙儿实在想不出第二个可能,哦,不,说不定还有同伙,反正林仙儿的嫌疑是跑不掉的。 那么问题来了林仙儿到底和李寻欢有什么仇什么怨呢?还有赵正义他们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龙四爷知不知道这件事?梅花盗到底是谁? 这个江湖的水真的很深啊,那些被人称赞的‘大侠’表面看起来光鲜,说不定就金絮其外败絮其中。 因为寸心的爆料,江湖上渐渐的掀起了一股‘福尔摩斯’风潮,大家也不满足于跟着‘大人物’走了,而是自己寻找真相。毕竟之前赵正义他们弄了一个大乌龙,里子面子都陪了进去,在江湖中的信誉大大的降低,有不少人暗地里叫他们‘伪君子’。 和赵正义他们处境相反的是寸心,这位传说中小李探花在关外一见钟情,并娶之为妻的女子,不仅仅有着倾城的容貌,武功更是不在李寻欢之下——以一对三轻松打败了赵正义他们。 如果不是随着李寻欢来中原,恐怕他们终其一生也不会知道这世上会有这般惊才绝艳的女子,和她比起来空有美貌的林仙儿就逊色了很多。 有人猜测这位李夫人是那些隐世绝世高手的后人,一直居住在关外,远离江湖纷争,但是却被小李飞刀给遇上了,并娶了过来。 关外他们也去了好多次了,这样的好事他们怎么没有遇到呢,老天真是不公平,为什么李寻欢的桃花运会这么好,之前就不用说了,如果不是受女人欢迎大家也不会叫他‘小李探花’了,听说龙四爷那位美貌的妻子也曾和李寻欢有段露水姻缘。还有十年后回来又得到了林仙儿的注意,因爱生恨(大家八卦猜的,但是猜的八九不离十)才会陷害李寻欢,但就是这样也让单身狗们羡慕。 为什么所有的美女都会和李寻欢扯上关系,就因为他长得比他们帅吗? 不管江湖上的舆论八卦多么嚣张,对于寸心的生活丝毫有影像,因为昨晚的事那些江湖人都暂时离开了兴云庄,整个庄子忽然冷清了很多,说道这里就不得不说说这个龙啸云了,这个人江湖评价是这样的:喜欢结交江湖上的朋友,仗义疏财,义薄云天等等。 寸心总结了一下,这个龙啸云就是败家! 龙啸云在认识李寻欢之前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文不行武不就,后来认识了李寻欢,然后李寻欢脑抽了,不仅把表妹让给了他,还把家里的全部财产给了他,这好比一个屌丝,突然之间撞了大运娶了白富美,得到了白富美几亿的资产。 因为得到的太容易了,就不懂得珍惜,每天过着土豪炫富的生活,花钱如流水般的接济江湖上的‘好友’,就像这次的林诗音的生日宴,还有‘梅花盗’事件,来了多少江湖人,龙啸云没有收他们一分钱,反而招待他们在兴云庄住下! 而他的妻子林诗音就更不要说了,整个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林妹妹’,整天都在哀悼自己的失去的爱情,眉宇间有着化不开的忧愁,从来不会关注凡尘的‘俗物’。 这样两夫妻,根本就不会过日子,就算给他们金山银山,总有一天也会给他们败光的。 当然这不关寸心什么事,本来寸心也想离开的,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住的不舒服,而且经过了昨天的事之后,寸心也懒得看龙啸云的那张嘴脸。但是今天早上寸心正打算和林诗音告辞的时候,收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梅花盗写给她的,具体的内容是说,本来想要采林仙儿的,但是现在寸心的风头盖过了林仙儿,他就要来‘采’她,让寸心这几天小心点。 正tm的嚣张啊! 寸心看完后,将信给了一旁的杨戬,杨戬扫了一眼里面的内容,那双看上去温柔中带着忧郁的双眸,瞬间变得漆黑无比,过了一会,他手中的那张可怜的信纸,瞬间变成粉末,随风而逝。 看着二哥嘴角那抹冰冷的笑意,寸心知道那些人要倒霉了,他们也真厉害,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见过二哥这般的生气了。 在这个时空,他们的能力太过超然,寸心一直维持着自己看客的身份,但是奈何自家老公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寸心难免也被牵连其中,但是对于这种小人物,寸心高兴的时候会陪他们玩玩,不高兴了直接把他们灭了,也不会受到牵连。 有一句话‘圣人之下,皆为蝼蚁’,虽然她还不是圣人,但是小三千世界的人类对她来说和蝼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寸心对于那些人的举动真的生气了,老虎不发威,正当他们是病猫啊! 那些人寸心一个都不打算放过,既然他们想要玩,就让你们玩的痛快! 又过了一天,江湖上又掀起了新一轮的八卦,主角还是那位‘李夫人’,梅花盗直接给李夫人下战书了,他暂时抛弃林仙儿,打算来对付小李飞刀的夫人! 这个梅花盗胆子也太大了吧,不仅把注意打到李夫人身上,而且还嚣张的下战书,指名道姓的说要来对付她。 这是红果果的挑衅啊,他的武功难道比小李飞刀还厉害,要知道那位‘李夫人’武功可不在她丈夫之下啊,两人联起手来,不说天下无敌,那也相差不了多少啊! 到时候肯定会打起来,李寻欢夫妇的武功不用说,那个梅花盗既然敢挑衅,应该也是一个绝世高手,而绝世高手的对决…… 这样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到一天功夫整个江湖全部都知道了,一时间形形□□的江湖人士,都赶到保定城,想看一下绝世高手的对战。 第96章 两美对持 兴云庄 本来已经离开的江湖人士又聚集到了这里,美其名曰:抓捕梅花盗,保护李夫人。 林仙儿也回来了,她看上去憔悴了很多,但是也无损她的美丽,她穿着白衣,脸上带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定定的站在那里,如一朵冰山上的雪莲,冰清玉洁。 而且的对面是李寻欢的夫人,将一件普通的青衣,穿的清丽绝世,傲然天成,两大美女给人的视觉冲击太过强大,一时间所有人都看呆了。 最后还是龙啸云打破沉寂,对着前来的‘侠士’道谢:“想必大家都是因为梅花盗而来,在下先行替我兄弟谢谢大家的仗义相助,龙某相信,今次来了那么多的武林豪侠,那个梅花盗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逃不出去。” “龙四爷客气,梅花盗这个武林败类人人得而诛之,是我们每个江湖人的责任。” “对对对,柯大侠所说的,也就是我要说的,这次我们来了这么多人,那个梅花盗插翅也难飞。” “李夫人请放心,这几天我老孟就住在兴云庄,一有什么风吹响动我们就过去找你。” “对我也是,李夫人,请不必担心。” …… 一时间在场的众多‘侠客’纷纷来刷寸心的好感,这幅场景让杨戬身上的冷气不要去的往外放,寸心连忙拉住二哥的手,就怕这位显圣二郎真君心情一个不爽,挥手把这些人给灭了。 杨戬的冷气还是很有效果的,那些精虫上脑的人很快就清醒过来了,看着面无表情的李寻欢尴尬的笑笑——真是被自己蠢死了,人家丈夫就在身边,他们殷勤个什么劲啊。 在场的人中还有一个心情极度不好的,那就是林仙儿,在寸心没有回中原之前,她可是有着‘天下第一美女’的称号的,那些人献殷勤的对象也是她,现在这个女人把她的风头全部都抢去了,这怎么能不让她恼火。 其实这次写给寸心的那封信也是他们临时起意的,因为上次行动的失败,让他们这些人的名誉也相对的受到了损害,江湖上的人大多人云亦云,这对他们很不利,于是他们决定先发制人,将众人的注意力引到李寻欢他们那一边。 至于怎么抓住李寻欢夫妇吗,现在他们两夫妻都住在兴云庄,到时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他们的饭菜里加点料,就算他们的武功再高又如何。 这次他们一定要让李寻欢俩夫妻身败名裂——妄你们武功再高又如何,到时这位国色天香的李夫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梅花盗辱去,你李寻欢又有何面目立足于世,而败了名节的寸心又有什么资格和她林仙儿争夺‘天下第一美女’的称号。 寸心也算是今天的主角,就算她再不喜欢和这些人寒暄,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配合着龙啸云他们演戏。 寸心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以前很喜欢凑热闹的,喜欢这种看似无聊其实暗藏杀机的宴会,因为每次参加宴会都会发生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但是她现在却一点也喜欢不起来了,比起这个她更喜欢和一群七大姑八大姨聊聊‘结婚生娃’‘柴米油盐’这些琐碎的事情。 原来她美艳的外表下已经有了一个‘苍老’的心力,这真是一件悲催的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宴会上总会发生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就像现在,寸心的面前站了一位楚楚可怜的林仙儿姑娘。 两人都是大美人,自然是宴会的焦点,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了默默的关注着。 “寸心姐姐,可否进一步说话?”林仙儿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当她看着你的时候,她的眼里全都是你的身影,这样的美人,这样的语气,寸心实在是说不出拒绝的话了。 点了点头寸心向一旁的角落里走去,林仙儿紧随其后。 “有什么事说吧?”这个角落并不是很偏,但是也很少有人来往。 林仙儿突然跪了下去,“姐姐,千错万错都是仙儿的错,是仙儿不该有非分之想,不该恋慕着李大哥,但我们都是清白的,请姐姐不要再生气了。” 沃茶磊!姑娘这是走错片场了吧,我们不是在拍琼瑶阿姨的剧啊,你这个样子我很为难的好不好。 这个林仙儿到了现在都想要坑她一把,人都心里都是偏向弱者的,就算寸心长得漂亮,漂亮的女人有特权,但是林仙儿也并没有差到那里去,相反她身上那种柔弱的气质更能引起男人的保护欲。 很快她们这一边的情况引起了大家的广泛注意,大家看到林仙儿跪在寸心面前,雪白的纱裙包裹着她娇柔的身躯,目中泪光点点,都不由的为着林仙儿说话了。 “李夫人,不是林姑娘做了什么事让您这般生气,但是您这个样子实在是太过了。” “是啊,李夫人,林姑娘毕竟年纪小不懂事,要怪也只能怪你丈夫,明明有一个向您这么美丽的妻子,还来勾引林姑娘。” “李夫人,你这样就不对了,巴拉巴拉……” 寸心没有理会那些人的‘义正言辞’,而是微笑的将林仙儿扶起来:“这位姑娘,你刚刚说有话要对我说,可是我问你什么事的时候,你突然向我跪下来是什么意思?” “我,我没,没有……”林仙儿睁着眼睛,眼泪要掉不掉。 比演技,老娘可是有着上千年的经验的,今天就让老娘和你看看什么才是‘真影后’。 寸心瞬间转换了自己脸上的表情,双眉微蹙,眼神却执着而坚定:“林姑娘,你还是想要代替我成为‘李夫人’吗?我知道你喜欢着寻欢,你说就算是共侍一夫也甘愿,可是我不甘愿,他的我的丈夫,是我一生的寄托,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的眼里就只剩下他,林姑娘你要什么都行,但是我的丈夫我绝不会让给任何人。” 林仙儿想要说话,但是寸心拉着她的手一紧,让她吃痛,无暇开口,然后继续说道:“我知道我这么做事不对的,作为一个妻子不应该这么霸道,但是我们曾有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当我成为他的妻子那日起,他就成了我一生的真爱和人生伴侣,我爱他,不论现在还是将来,直到永远。我会信任他,尊敬他。我愿和他一起欢笑,一起哭泣。无论未来是好的还是坏的,是艰难的还是安乐的,我都会忠诚的爱着他,无论准备迎接什么样的生活,我都会一直在这里守在他的身边。没有什么会让我离开他,他在哪里死去,我就同他一起埋葬在哪里。因为除了死亡,再多的灾难也不能将我们分开。” “所以林姑娘,请你成全我们这份爱,好吗?”寸心没有像林仙儿那般的哭泣,但是她眼中的那份执着更让人动容。 这时杨戬也走到她们面前,眼神温柔的望着寸心:“弱水三千,李某只取一瓢饮,从此执子之手,愿与之偕老,此生不负。” 这个世界的女人地位理所当然的比男人低,就算是江湖之中女人更多的也是男人的附庸,就算是林仙儿也不例外。 但是寸心却不一样,因为她有着与李寻欢一样的实力,却甘愿为她洗手作羹汤,这分爱让在场的男人羡慕嫉妒,而寸心刚才的那份真情表白更是让他们震撼,毕竟时代不一样,这里的人表达爱情的方式都是很含蓄的,如果是文人,那么就来那么几句“有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之类的诗句。 但是一般人还真听不太懂,对于江湖人来说,尽管他们也羡慕着那些‘才子佳人的爱情’,但是嘴上肯定会说什么‘爱来爱去的矫情’。 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直白的爱慕,但是句句真心,特别是最后一句‘除了死亡,再多的灾难也不能将我们分开’,是那么的决绝,在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听到这一翻话,就想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今生能这般对我,叫我放弃一切都愿意,这个李寻欢何德何能,能如此佳人这般厚待。 这样的感情的确是不能让任何人插足,那个林仙儿这是本来就做的不对,人家小两口恩恩爱爱的,你插足个什么劲啊,再说这个江湖又不是李寻欢一个男人,你这是看不起我们还是怎么着? 经此一事,李寻欢和他夫人的爱情成为了一段永恒的佳话,其感人程度和‘牛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相媲美,他们的感情得到了所以人的拥护,不能有任何人插足,否则就是对这段感情的亵渎。 人就是这样,他们虽然自己滥情,但是还是愿意相信世间有真情,并盲目的去维护! 夜晚,冷香小筑。 林仙儿坐在凳子上回想着今天白天发生的事,双手紧紧的缴着手中的手帕,对于李寻欢夫妻两人更是恨之露骨,一个从来不将她放在眼里,另一个更是处处打压着她,今天的事情没完,而后又想到了他们今晚的安排,顿时眉开眼笑,李寻欢,你们夫妻不是情比金坚吗,到时让你眼睁睁的看着你的妻子被人强.暴,看你们还能相爱到什么时候! 听竹轩。 寸心和杨戬坐在椅子上对弈,顺便等着‘梅花盗’的来袭。他们的窗边放了一盆昙花,是龙啸云给他们送来的,说这盆昙花被养育的很好,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就会开放,知道他们今晚要等梅花盗,所以拿来给他们解闷。 棋还只下到一半,那盆昙花就开了,昙花一现,正是因为这般短暂,才显得更加的珍贵美好,但是美好的事物往往也蕴含着杀机! 第97章 结束前倒数第二章 “昙花今古夜半开,姿美如玉傲洁在,君眠未晓她已去,唯留世人思忆猜。” 昙花不喜欢与众花争艳,喜欢独自在黑夜里悄悄地绽放,它有着一股淡淡的清香,不浓郁,有种梦幻般的感觉。 寸心活了这么久自然见过不少的好东西,这几盆昙花说起来也不稀奇,但在这寂静的深夜里,绽放时的灵动,的确有着生命之美。 寸心来到昙花的花丛间,轻轻的蹲下,欣赏着这纯白无暇的花朵。 可惜了这么美好的事物,却被这利欲虚心的人利用了。 这时,门开了,杨戬和寸心同时向门口看去,进来一个矮小的男人,看起来只有一米六多一点,长得一般般,不出挑,也不是很丑陋,是那种混在人群中就很难的那种人。但是他的脸很僵硬,有过易容经验的寸心一眼就看出他带了□□,还是很廉价粗糙的那种。 “梅花盗?”寸心好奇的问道。 “嘻嘻,传闻李夫人国色天香,看来江湖传言并非夸大,看来今晚我有福了,李夫人不用害怕,今晚就让小的好好的服侍你,保证让你□□,让你尝尝除了李寻欢以外别的男人的味道。”来人的声音很尖细,非常的难听,无端端的让他面无表情的脸有了猥琐之意。 寸心听了这话,脸上没有什么愤怒的表情,只是慢慢的站起身,来到杨戬的身边,挽住他的胳膊,安抚住已经在暴怒边缘的二郎神,让他先不要冲动,先忍一下。 杨戬一直以为自己的忍功很好,当年那么多的神误会他,他也不辩解,为了自己的目标,默默的忍受着;就算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为了她的安危,也能忍住千年不去西海看望她。 但是今天这些人,已经不止一次的挑战他的底线了,如果不是为了寸心,早就让这些人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寸心自然知道杨戬对自己的维护,心里很熨帖,但是这些人自然不配二哥亲自动手,让他们悄然无声的失去,实在是太便宜他们了,既然他们想要玩,寸心不介意夺走他们最在意的东西。 “我只是好奇,你明知道我们夫妻俩的身手,为何还这么大摇大摆的来,是对自己太自信了,还是有什么依仗?”寸心‘好奇’的问道。 “李夫人不仅容貌清丽无双,没想到还这般的聪慧,没错,在下的武功自然不及两位,但是在加上我的另外三个兄弟,就差不多了,哈哈?”矮小的男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身后竟然还跟着三个男人,和前面的男人一般无二的脸,只是身材却大不相同。 一个身高有着一米七五的样子,瘦骨如柴,像个麻杆;一个身高和身旁的人差不多,但是看起来魁梧很多,敞开的衣襟露出了些许凶.毛;最后一个看起来很老身材有些佝偻,脖子上的皮肤都皱了起来。三人紧跟在后面,进屋之后便将房门关上了。 寸心开着进来的三人,好奇的问道:“这三人不会也是梅花?不过这三人虽然厉害,一时半会也不一定能难得到我们。” “李夫人,好眼力,我们哥儿几个的确不是你们的对手,可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你们硬碰硬啊,您现在是不是感到全是无力,一点内力都使不出来了呢?”说话的依然是最先进来的矮个男人。 “你竟然下毒!”寸心的脸上适时的如初惊讶。 这样的表情取悦了这个似乎是梅花盗的男人,其实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到两人这般镇定自若,他心里还是再打退堂鼓的,但是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也容不得他后悔,机会只有这一次,错过了,那些荣华富贵就得和他擦肩而过了,而且眼前的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漂亮了,比林仙儿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还是李寻欢的女人,只要一想到接下去要做的事,他就热血沸腾了。 “李夫人不要紧张,在下一向都怜香惜玉,到时我会非常温柔的。”说着他慢慢的靠近两人,后面的三人和跟着靠近,眼神放肆的看着寸心。 “就算我们两人都中了你的招,但是现在兴云庄住了至少有十多位武林豪侠,我只要一喊,他们就会立刻赶过来,你以为你逃的掉?”杨戬依然没有出声,在他的眼里这些人和死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他懒的废话,既然自己的妻子喜欢演戏,他就配合,问话的依然是寸心。 “李夫人如果想喊,在下自认不会阻止,只怕所谓的‘大侠’现在自身也难保了。”一般的采花盗都比较喜欢欣赏自己的猎物惊慌失措的样子,这个‘李夫人’太过淡定了,除了在知道自己中毒了之后,出现一抹惊讶,现在又回复了冷静。 而那个李寻欢至始至终一句话也没有说,这让进来的男人又有些踌躇,按理说他们今晚下的毒就算是梅二先生也会中招,李寻欢两夫妻厉害是厉害,但那只限于武功,对于药理还是一知半解的,不然的话当初李寻欢就不会中‘寒鸡散’了。 “我能不能问一个问题?”寸心也看到了男人眼里的迟疑,‘好心’的分散他的注意力。 “李夫人请说。”按理现在李寻欢两夫妻是他板上的鱼肉,他自然不用对寸心这个客气,但是看着眼前镇定自若的女人,他一点也生不起轻视之意,到现在依然客客气气,实在是奇怪。 “我们今晚吃饭的时候,用银针试过,饭菜里没有毒,你是怎么对我们下毒的吗,这个神不知鬼不觉,我们夫妻在此之前一点感觉也没有。”寸心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哈哈,不怪夫人疑惑,你们今晚吃的饭菜的确一点毒也没有,要怪就怪你相公那位好兄弟给你们送来的哪几盆昙花。”说道这个下毒的功夫,男人非常的自得。 “昙花?从来没有听过昙花的的味道有毒。”寸心和配合的提出疑问。 “这个昙花自然是没有毒的,但是昙花的香味再加上你们今晚吃的一位蔬菜,这两位相加,那就产生了奇毒,任你是大罗神仙也得失去法力。” “哦?没想到梅花盗还是一位下毒的高手。” “好了,李夫人,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们也不要浪费时间了,你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到床上去说。”见寸心依然没有害怕的情绪,这个矮小的男人很是不服气,他虽然易了容,但是他就算不易容,也长得不怎么样,自然不会受到女人的青睐,和小李探花比起来,受欢迎程度一个天一个地,今天能光明正大的玩他的女人,也解了他心中的那口气。 说着男人的咸猪手向寸心袭取,寸心依然站在杨戬的身侧,两人依然没有动手,这样男人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李寻欢和他夫人都中了毒,只是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就是想让他们自乱阵脚,以为他们并没有中毒,可是,他们可不像林仙儿那般胆小,同样的招数用一遍还可以,用两遍,呵呵…… 但是很显然,寸心他们确实没有中招,在那只咸猪手离寸心只有一拳之隔的时候,那个矮小的男人发现自己动不了了,不仅仅是他,跟着他的另外三个男人都和他一样,好像被人点了穴,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这让这四人非常的恐慌,只是一吸之间,他们几人的境地到了过来,现在砧板上的鱼肉变成了他们! 怎么会这样?他们根本没有看到他们两夫妻动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许是因为害怕,这个矮小的男人的声音显得更加的尖锐,非常的刺耳,他的脸依然僵硬,但是他的瞳孔剧烈的收缩,显示着他内心极度的不安。 另外三人也和他的表情一样,他们知道,这次他们栽了,不仅性命不保恐怕还会累及家人。 但是就算他们后悔也晚了,在他们发现不能动的后一秒,他们的房间里闯进了一大拨人,都是今天住在兴云庄的那些‘侠客’。 “你们?”看着这一拨人,矮小的男人又惊又恐,他们不是中了迷香吗,没有解药就算是打雷也打不醒的,怎么会这样。 完了,他们彻底完了! 进来的人看到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也吓了一跳,他们一直以为梅花盗只有一个人,没想啥竟然是四个? 但是这四个人身材相差也太大了,很快就有人看出这几个人是易容的。 杨炎清阿飞还有阿布三人这时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来到杨戬寸心的身边,“寸心妈妈,我们已经完成你交代的任务了,我明天想吃烤猪蹄!”阿布拉着寸心的手撒娇道。 “李探花,李夫人,两位果然料事如神,今晚多亏了令公子的仗义相救,不然今晚我们都中了这梅花盗的奸计了。”说话的是昨天贴别拥护寸心的‘柯大侠’,此人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十八(懒猫自己编的,古龙大大好像没有写三十之后的排名),在这个江湖人多如牛毛的时代,这个排名已经非常厉害了的,因此在场的人都以他为首。 “柯大侠客气了,如若不是为了寸心,大家也不会中了这贼人的奸计。”寸心回道:“这四人应该都是‘梅花盗’,若寸心料的不错的话这‘梅花盗’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而且他们的武功也不是很厉害,只是用一些下三滥的招数,才会让那么多武林前辈中招的。” 这时已经有人去撕那几个‘梅花盗’脸上的面具了,撕下之后,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气,因为这个四个人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狭义之士,那个矮小的人就是那位编写《兵器谱》,列出当时武林中人的兵器、武功排名的百晓生,而另外三个就是前几天和寸心有过冲突,并且污蔑李寻欢就是‘梅花盗’的赵正义、田七和公孙摩云! 第98章 李寻欢完结 恶贯满盈的梅花盗被抓住了,没有打斗,不费一兵一卒,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背抓住了。过程简单的让人没有太多的真实感。 最让人想象不到的是梅花盗,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而那些人竟然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人物,是之前缉拿梅花盗的主力,一切都是他们策划的,真的是现实版的‘贼喊捉贼’,这让那些刚出茅庐的江湖小子非常的气愤,亏得当初还把这些人当偶像崇拜呢,没想到一个个这么虚伪厚颜无耻。 正所谓爬得越高,摔得越重,之前因为捕捉梅花盗事件,赵正义等人自告奋勇站出来‘主持武林正义’,为自己赚足了名声,当他们撕下那张伪善的面具之后,可想而知他们现在的处境,比人人喊打的老鼠有过之而恶无不及。 但是令人更加意外的事还在后头,当时被抓的是四人分别是百晓生、赵正义、田七、公孙摩云,从当时的情形可以看出,百晓生是主谋,另外三人是看百晓生行事的。‘柯大侠’还从百晓生的嘴里收到一个暗器,那时一个曾梅花形状的机括,怪不得,百晓生的武功明明不怎么样却能杀死那么多的江湖好手,原来是这般的原因——高手相斗,一般都会盯着对方身上的破绽,而会忽略对上的嘴,而他说话的时候用腹语——这也是他说话这么奇怪的原因了,谁又能想到嘴里会发射暗器呢? 寸心说这个‘梅花盗’明显是一个组织,他们可能还有同谋,要将他们抓起来审问,起初这四人嘴硬什么也不说,而田七他们更是不承认自己是梅花盗,他们只是不忿李寻欢和寸心他们两夫妻的对他们的侮辱,想要报复回来,才会假扮梅花盗的,之前的几桩案子更是与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几人也嘴硬,知道承认了之后越发没有好下场,所以咬紧牙关什么也不说,这个时候埋伏在赵正义体内的‘真言蛊’派上了用场,杨炎清一直都是很擅长玩弄权术的,他的眼光一向毒辣,看到这个‘铁面无私赵正义’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所以顺手给他下了这个蛊,就是以备不时之需,‘真言蛊’一般埋伏在人体内并没有什么副作用,如果‘母蛊’不催动,‘子蛊’在长大之前是不会对寄主有任何的影响,但是‘母蛊’一催动,它就会用作起来,让寄主所有的真心话全都说出来。 于是赵正义悲催了,杨炎清一催动身上的‘母蛊’,他就自动的交代了自己从小到大的所有坏事,就连九岁的时候偷看隔壁家的春花姐姐洗澡的事都说了出来。 这让那些拷问他的人更加的鄙夷,没想到这个差不多六十多岁的老头竟然这么的色,这次审问,赵正义又供出了两人——林仙儿和龙啸云,对于这两个人大伙都是半信半疑的。 在赵正义的口述中林仙儿才是这次梅花盗的主谋,林仙儿从来都不像她的外表那么清纯,她的内里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她很小就破了处,身体早就离不开男人了,而他们四人都是林仙儿的‘入幕之宾’,谁有空就会去找林仙儿,有时候两三个一起上,林仙儿都来者不拒,而‘梅花盗事件’也是林仙儿想出来的,林仙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得到了梅花盗的传承,因为自身武功不高的原因,就勾搭上了一些武功不错的男人(他们几人都在其中),她负责手机情报和踩点,男人就负责作案。 而龙啸云是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当时林仙儿想要勾引李寻欢,但是李寻欢一点根本没有将她放在眼里,这让林仙儿感到非常的气愤,想要惩治这个有眼无珠的男人,于是设下陷阱想将‘梅花盗’的帽子扣在他的头上,当时她正和百晓生他们商量,就被龙啸云听去了,他们本来想要杀人灭口的,但是龙啸云说他也讨厌李寻欢,可以帮助他们完成计划。 所以才会有那也赵正义他们带着人围堵‘李寻欢’的事情,可以被寸心破坏了,不仅没有将李寻欢拖下水,反而将他们自己摆在了封口浪尖之上。 他们为了引开众人的注意力,才将目标打到寸心的头上——林仙儿平生最讨厌两种人——无视她的男人和比她漂亮的女人,而李寻欢夫妻全都霸占了,这让林仙儿有了不得不除掉他们的理由。 李寻欢夫妻的武功都非常的高,所以他们事先和兴云庄的庄主龙啸云里应外合,神不知鬼不觉的下毒,这个毒还是真正的‘梅花盗’研制出来的,想当年他‘纵横江湖’的时候就是他这种毒无往而不利。 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四人全部都出动了,虽然寸心那一脚将赵正义他们踢得吐血,但毕竟是有内力旁生的人,这点伤忍一忍就好,而且他们也是为了报复寸心给他们的难堪,所以硬撑着过来了。却没有想到最后的结果会是这个样子。 最后就是百晓生这个人私欲极强,他编写兵器谱目的,在于挑起武林的人物为了排行相互杀戮,而他从里面捞到好处,此人消息灵通,林仙儿在和他勾搭上之后,一直狼狈为奸。 这是全部事实的真像,众人听的目瞪口呆,三观再一次的被刷新。 最后林仙儿也被抓了起来,虽然她的姘头很多,但是这个时代一个女人的贞洁还是看的很重的,当他们知道和自己欢好的女人,其实是一个千人枕万人睡的淫.娃.荡.妇的时候,都感到晦气,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哪怕他美若天仙。 梅花盗坑害的人都是大有来头的,要么是武林世家,要么是名门正派,再不济也是有权有钱的员外,这些人哪一个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惹的,之前是不知道那个害得他们名誉扫地、家破人亡的人是谁,没有办法报复,现在知道了可想而知那几人会有什么下场。 事情就这么告一段落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龙啸云逃走了,留下来林诗音和龙小云孤儿寡母,本来那受害人想将怒气洒在这母子两人身上的,但是李寻欢还住在兴云庄,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也暗示着他们罩着这母子两人,想要动他们的人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 这个龙啸云也不知道怎么说他了,当初为了一个林诗音得了相思病,要死要活,逼得李寻欢为了兄弟情谊放弃自己的爱情成全他,自己伤心失意远走他乡。 现在为了避难,却抛下自己的老婆孩子,一个人走的潇洒,或许他也知道按照李寻欢的性子是不会不管林诗音的吧 但是不得不说不管是作为丈夫还是作为父亲他都是一个失败的人。 林诗音知道这件事后,看向杨戬的眼神更加的愤恨,或许是恨当年他将自己推给这样一个男人,或许是恨他的出现打扰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反正她将所有的事情都怪在了杨戬的头上。 杨戬也没有辩解,那件事的确是他做的不怎么地道,但是杨戬也没有想过要去补偿,他从来都对林诗音的样的女人没有好感,整天什么事都不干,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怨天尤人,生生的将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但是龙小云的态度却让杨戬刮目相看了一次,他并没有像林诗音那般,将父亲的是全都推给他。 反而挑起了他父亲留下的烂摊子,变卖了自己所有的财产,捐献给了那些被人梅花盗迫害过得人,那些人虽然讨厌龙啸云这个伪君子,但是看到一个十岁的孩子站出来,他们也不好过多的为难,再说龙啸云只是在陷害李寻欢这件事上参与了进去,之前的事情他没做,只能说他人品有问题,忘恩负义,就算要怪也是李寻欢有资格怪他。 临行前的那晚,龙小云过来找杨戬说单独有话和他说。 寸心毕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的了,看到之前这般嚣张跋扈的孩子好像一下子长大了,变得成熟稳重,还是有些心疼的。‘长大’可不像嘴上说的这般简单,是需要 林诗音将自己关在小楼里,什么事情都不管也不问,对于龙小云的态度还是和之前一样,问他早饭吃了没,中饭吃了没,晚饭吃了没?吃了,吃了就好,我累了,你先下去吧! 就这样! 阿布一直是一个心软的孩子,之前他和寸心一样极不喜欢这个和自己同龄的男孩,但是看到他家里遭逢巨变,父亲逃走,母亲不管事,只有他小小的肩膀挑起所以的责任,这让阿布对于龙小云有了改观,这里天没事就拉着阿飞和杨炎清往龙小云那里跑。 龙小云对于杨炎清和阿布还是有着羡慕和嫉妒的,自己虽然有着父亲母亲,但是他们从来没有真正的关心过他,经过这件事之后,他对龙啸云更是失望到了极点,他很小的时候就从下人的口中知道了小李飞刀李寻欢和他父母之间的纠葛,因为他父亲的影响,他对这个从来没有碰面的‘李叔叔’很讨厌,认为他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魁祸首。 但是潜意识里还是有一点的失望,失望那个传说中的男人为什么不是自己的父亲,如果当初他没有将自己的母亲‘让’给父亲,他是不是就能成为他的孩子了,他会全心全意的叫他武功,继承他的刀法,而他的母亲也会真心实意的爱他,他们会成为江湖上人人羡慕的一家,夫妻恩爱,父慈子孝。 就像现在杨炎清他们一家。 但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他始终是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儿子,虽然他们对自己的感情很冷淡,但是他们给了他生命,将他养育成人,这份恩情他怎么也推脱不掉,现在他父亲走了,那么就油他来守护自己的母亲。 他知道现在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李寻欢他们是他的保障,如果他们走了,那么他和母亲根本无法在这个江湖上生存下去,尽管嫉妒着阿布他们,但他还是压下自己心中的不甘,尽量不着痕迹的讨好。 阿布虽然看上去单纯,但是怎么说也是马尔福家的小少爷,对于看人这一方面也非常的明锐,自然知道龙小云并非真心实意的和他们交好,但也没有耍少爷脾气,别人怎么对他,他怎么还回去,和他相处起来也少了几分真心。 但是阿布毕竟还是孩子,有着孩子的心软,将自己以前学到的一些东西潜移默化的交给龙小云,向人际交往,待人处事,管家事务等等。 杨炎清从来都不是心善的人,对于但是对于阿布的举动他从来都不干涉,只是在一旁默默的守护。 而和龙小云关系最好的还是阿飞,阿飞是一个纯粹的人,和他在一起会很轻松,像龙小云心思这般复杂的人和阿飞的性格最和的来,阿飞之前看着杨炎清和阿布相处的模式很是羡慕,他也想要找一个能交付后背的让你做朋友,几天相处下来,发现龙小云并没有传说中这般讨厌,对他的维护了几分。 龙小云那天和杨戬的谈话寸心没有问,没有人知道,寸心也没有问,反正龙小云出来的时候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并且叫了杨戬为‘师父’。 第二天一早‘李寻欢夫妇’带着自己的孩子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阿飞留了下来,帮着龙小云解决那些为了‘正义’找上门来的人,渐渐的快剑阿飞的名号打了出来。 若干年之后,龙小云用手中的飞刀杀死了上面来挑衅的武林人士,从此龙小云成为小李飞刀下一任传人的事情在江湖上传了开来,之后再也没有人感上门挑衅。 铁传甲回来了,他知道龙小云成为李寻欢的传人之后,就留在了兴云庄。 第99章 番外.戬心.新婚 宝镜台前玉树枝,绮疏朝日晓妆迟。梦回五色江郎笔,一夜生花试画眉。 对于昨晚的洞房花烛夜杨戬还是比较满意的,除了刚开始的一些惊慌失措,接下来一片和谐,杨戬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水溶交融让人欲罢不能的滋味,那个时候的杨戬恨不得溺死在寸心的身上。 杨府没有长辈,杨戬和寸心不用清早起床去敬茶,两人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其实杨戬早就醒了,看着靠在自己怀里熟睡的寸心,杨戬知道昨晚自己有点兴奋,累坏了自己的小妻子,看着寸心露出的肩膀和脖子上满是他的吻痕,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就这么抱着还在打着小呼噜的寸心,杨戬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寸心正睡的香呢,突然感到脸上痒痒的,想要伸手打掉脸上的‘苍蝇’,奈何自己的手被固定着,一动都不能动,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寸心朦朦胧胧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放大版的俊脸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寸心又点恍惚,过来好久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已经成亲了,如愿嫁给了心目中的男生——杨戬,昨晚他们还做了羞羞的事情,并且外表看起来非常禁欲的二郎神,在床底之间非常的勇猛……. 脑袋中回忆着昨天晚上所做的事,寸心难得的小脸变得红了,话说昨天晚上她也不是很矜持,两人一直胡闹到很晚,最后自己还迷迷糊糊的晕了过去。 哎呀!好羞射啊! 杨戬看着寸心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说实话,现在寸心醒了他也有点不好意思,被子之下的两人身无寸缕,双手双脚都交织缠绵着,感受着身边火热的身躯,杨戬的呼吸渐渐的变得急促。 但是现在已经很晚了,就算不用敬茶,被人知道了也总归不好意思,这样想着,杨戬心里默念着清心咒,缓和心中的那份悸动。 两人靠的这般近,杨戬身上的变化寸心一清二楚,这证明自己对于二哥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寸心当然高兴。 等杨戬平复好自己的心情的时候,寸心抬头给了杨戬一个大大的微笑:“早上好,亲爱的夫君!” 杨戬温柔的回道:“早上好,亲爱的娘子!” 寸心觉得自己快要幸福死了,她上辈子,不上上辈子肯定拯救了银河系,不然怎么会得到这般优秀的男人。 两人在无力磨蹭了好久才起来,寸心在穿衣服的时候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吻痕,她决定了——今天不穿高领,她就是要秀恩爱,嘿嘿嘿! 因为寸心昨晚有点‘操劳’过度,所以今天走路的时候双腿发软,杨戬从早上开始就关注着寸心的一举一动,看到她步子迈的比平常的时候小,就知道了问题的所在,连忙上前搀扶。 杨戬和寸心的这个婚礼请的人并不多,主要是他们的朋友实在是太少了,寸心这一边只有听心一个,杨戬那一边也就梅山兄弟和哪吒,再加上一个玉鼎。 最晚大家基本上都喝高了,就连九头身的小哪吒都拿着酒杯灌,大家醉了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等他们醒来的时候大厅里依然一片狼藉,最后还是杨婵早上起来打扫的。 当杨戬扶着寸心来到客厅的时候,大家正在吃朝食,这个时候还是商朝,早餐可没有后世那般丰富,而在场的几人也没有人会做菜,杨婵就着昨晚留下来的肉食热了一下,拿出来招待各位了。 大家也不嫌弃,对于在场的人来说有的吃一惊很不错了。 杨婵看上去温柔贤惠,但是她是真真正正的不食烟火的仙子,在她很小的时候,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家务这种事情从来没有上过手,后来家逢巨变,更没有系统的学过传统女人该学的东西,而是和他二哥一样拜师学艺了。 所以如今她就是一个家务白痴,能打扫打扫房间吗,热一下菜已经非常的不错了。 对于这个即将成为家人的嫂子,杨婵还是有点期待的,之前杨婵和寸心一起治理过弱水,两人相处的还不错,最重要的是这个嫂子对二哥真的很好,杨婵相信他们以后的相处会非常的愉快的。 看到杨戬和寸心向他们走来,杨婵兴奋的走了过去:“二哥,二嫂,你们起的可真晚!”嘴上虽然这么抱怨着,但是眼睛却闪亮亮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对新人。 自己的哥哥就不用说了,长得丰神俊朗气宇轩昂,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了,自己的这位新嫂子也是天地间难得的美人,比之嫦娥也不差。他们互相搀扶着,举手投足间有着说不出的默契和温馨,这样的场景让杨婵有些羡慕,她也渴望遇到一个这般对待自己的男人。 “三妹!”杨戬和寸心同时对着杨婵问好,说完两人相视一笑。 “主人,主人,你总算出来了,今天主人怎么睡得这么晚。”哮天犬是和杨婵一起过来的,但是之前杨婵说说、话他插不上嘴,现在总算可以开口了,只是他还没有说完,又有人过来了。 “二哥——”这时哪吒也看到杨戬他们了,手里拿着鸡腿快步的走向他们,“二哥,你怎么一成亲就变懒了呢,睡得这般晚,玉鼎师傅说你们是在忙着造孩子,让我不要打扰你们,二哥是真的吗,你们什么时候将孩子造好,我以后带他去玩。” 这熊孩子,寸心听得一头黑线! “去去去,小孩子一边去,这是大人的事情,你问那么清楚干嘛!”玉鼎这个时候也拿着扇子赶了过来,“徒弟,昨晚睡得好不好啊,有没有看师父给你的那本本子?”说着他悄悄的来到杨戬的身边,用着自以为小声的话偷偷的说道:“这本本子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用来做夫妻双修之事,阴阳调和,对你们的修为很有用处的。昨晚是不是很舒服啊?”说着挑了挑眉,用一种‘男人都懂的’的表情对着杨戬。 杨戬对于这个顽童师傅一直都是很尊敬的,但是再尊敬也不可能将夫妻之间的事情告诉他,直接转移话题:“师傅昨晚多亏您帮我挡酒,不知您昨晚睡的怎么样?” 玉鼎以为杨戬在关心他,很高兴的说道:“当然好了,那帮小兔崽子想要灌你酒,也不看看你是谁的徒弟,有我在他们休想得逞,昨晚我一个人将他们全部都喝趴下了。”说道这里他挺了挺胸脯,满脸的自豪。 果然是个老活宝! 接着梅山兄弟也相继过来道贺,现在的婚礼没有后世那般规矩,大家又都不是凡人,相处起来都很随意,梅山兄弟一直跟着杨戬,杨戬一直将他们当亲兄弟看待,杨府的客房也为他们留着,他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运动了一个晚上寸心还是很饿的,本来想要吃点什么,但是看到桌上的那一盘盘烤肉、蒸肉、烤鱼、蒸鱼之后寸心的胃口全无了。 正在寸心纠结要不要自己下厨煮点东西饿时候,天上飘下来一位穿白衣服的仙女,她手中抱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容貌是天下间难得的绝色,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侍女,手中拖着一个大大的托盘,上面用布盖着,不管看形状应该是一个大月饼。 来人正是嫦娥,她的胆子到是大,现在杨戬基本上和天庭公开翻脸了,天上的神仙见到杨戬基本调头就走,就怕沾染上什么晦气,样这个女人竟然‘顶风作案’,这么大摇大摆的来杨府,该说不愧是‘不畏强权’的嫦娥仙子吗? “仙子,您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杨戬看见嫦娥似乎很高兴的样子,连眼角都带着笑,这让寸心很不高兴,但是今天是她的新婚第一天,她不可能这般无理取闹,但是让她对嫦娥强颜欢笑她也是做不到的,她两天生不对盘,还是‘相见不如不见’吧。 “昨天是你的新婚大喜,我不能赶过来恭喜你,今天特地来道贺的,这个是我做的月饼,就当做是我给你们的礼物吧,希望你们不要嫌弃。”嫦娥开口说道,她的声音冷冷清清的,别有一番风味。 她身后的侍女听了嫦娥的话,将月饼递了过去。 寸心没有接,杨戬的手正挽着她,也没有接过去,最后接月饼的是杨婵,她拿着手上的月饼,感觉气氛怪怪的。 嫦娥看着寸心这般模样无所谓的笑笑:“今天的贺礼已带到,嫦娥就先告辞了。”说着向杨戬点了点头,带着侍女离开了。 杨戬看着嫦娥离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神。 寸心气不过的在杨戬手臂上掐了一下,但是奈何二哥的手臂上全身肌肉,她掐了半天都没有掐动,最后只能沮丧的放弃。 看着杨婵手里的那股大月饼,寸心决定将怒气全都洒在它的身上,于是这个月饼,被寸心分尸了十六分,每人一份,连哮天犬都有,将这块月饼给解决了。 杨戬不怎么喜欢甜食,看着自己手中的手掌大的月饼,满是纠结,要是以往寸心很乐意为二哥分担的,但是今天寸心很不爽,就当没看见。 不仅仅是杨戬,哮天犬也不喜欢吃月饼,比起月饼他更喜欢啃骨头,但是这个月饼是专门分给他的,他又舍不得丢掉,就这样,一人一狗对着手中的月饼一副忌讳如深的样子。 第100章 另一个世界.开端 杨戬身着玄色长衫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身边不是的有人走过,他的装扮与街上的男男女女显得格格不入——男子有着穿着长褂青衫,有的麻衣草鞋;那些妇人也穿着朴素,头发都聚拢在后面,梳成一个简单的发髻,未嫁的姑娘大多梳两个大辫子,垂在胸前。 杨戬身上还是维持着‘李寻欢’的模样,是明朝的时候的服饰,而他在街上看见的男男女女则是民国早起的装扮,杨戬现状的状态很奇怪,好像是处于隐身的状态,街上的人都目不斜视的从他身边走过,没有好好奇,也不惊讶。 以前杨戬在天上感到累了,也会来凡间散散心,他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会隐身走在大街上,独自感受着人间的繁华与落寞。 现在的情况和那个时候很像,但又不一样,因为那个时候他是能控制自己的法力的,隐身状态随时都可以解除,但是现在完全他并不能控制,他的法力虽然没有消失,但是他却控制不了现在的隐身状态。 他又到了另一个世界,而且这一次似乎比上一次还要糟糕——寸心和孩子们没有和他一起过来,他感受不到他们的气,或许他们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他在找寸心和孩子们的时候,神识扫荡了一圈,发现这个世界和之前他还是汤姆.里德尔的时候的世界很像,不管是历史还是人文化境,基本上都一模一样,现在是民国六年,即1917年,之前他还是汤姆.里德尔的时候是在1934年来中国的,所以对这段历史比较熟悉。 之前他他还以为已经回来了,后来才知道只是两个很像的时空而已,虽然这个地方也一样有着‘八国联军侵华’,有‘鸦片战争’,有‘辛亥革命’,但是这里没有巫师,没有灵气,也没有任何超自然的未知生物。杨戬的神识整整扫了三遍,才确定这个时空太过薄弱,承受不起一点的法力碰撞。 就算是他,也只能以这样的形态出现,因为他的实体太过强大,这个空间支持不住。 看着现在自身的情况杨戬有点无奈,本来他想和先前一样,直接开辟空间离开的,但是这个世界似乎有什么吸引着他,和上一次李寻欢的世界很像,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时空也有一个他的‘尸虫’。 正想着,一群骑着马的青年从他们身边飞速而过,这个街道并不怎么宽敞,他们这般‘畅行无阻’自然惊到了不少的人,好在没有人员伤亡,最多受到一点惊吓而已,等那群人走后,不少人在他们后面指指点点,一脸的愤怒,但也无可奈何。 杨戬的眼光一直追随着那个领头的人,不为别的,只因那个人长得和他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那个人的脸,杨戬就已经确定那个骑马的领头人就是他的‘上尸彭候’。两人虽然长得很像,但是还是有点区别的,那个骑马的人看上去非常年轻,十七八岁的模样,不仅仅满脸稚嫩,连眼神都透露着懵懂与鲁莽。 明明是一张俊美无暇的脸,硬生生的被他眼中透入出的气质给破坏了。 目前老婆儿子都不在身边,杨戬可以说是孑然一身,来这个世界估计和‘彭侯’有关,杨戬想了一下就跟了上去。 那群骑马的人沿着街道来到一个类似于平民窟的地方,这里伫立着的都是低矮简陋的平房,门口坐着一些面黄肌瘦的人,不仅仅是老人和孩子,就连那些年轻人看上去皮包骨头,严重的营养不良。 杨戬从那些人的眼中看到了麻木与痛苦,身为天上的战神,杨戬对于凡尘的人总是抱有一丝悲悯之心的,但是也仅仅只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想要改变命运只有靠自己,就算他是神也不会无端端的给人财富与希望。 那对人马差不多有几十个人,各个看上去都身强体壮,和贫民窟的那些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老人和孩子看到这样一帮凶神恶煞的人都害怕的缩在角落,或者直接躲回家中,关紧门窗。 那群人对于这样的举动并没有太在意,他们来到一个阴暗胡同里,因为这个胡同太过狭窄,他们纷纷下了马,从里面走去,杨戬也跟在这群人的后面。 他们来到一个四四方方的四合院,站在门口,门是木头做的,经过成年累月的风霜雨雪,木门被腐蚀的有好些个洞,隐约能看清里面的情形,声音也传的格外清晰。 其中一个壮汉一脚踹向木门,直接将木门踹到了,这样的动静当然吸引了院子里面的人,有两个洗衣服的中年妇女,四个玩踢毽子的孩子,西厢房抽大烟的老伯,他们全都往门口看过来,当看清来人的时候,其中一个洗衣服的妇人顿时脸色变得惨白。 尽管被这些人吓得要死,但是那个妇人依然哆哆嗦嗦的站起来,对为首的那个少年问好:“展……展二少,您……您怎么来了?” 那个少年正是杨戬的‘彭侯’,他精致俊美的脸上没事桀骜,眼神阴狠,半笑不笑看着眼前的夫人:“本少爷为什么会来,你会不知道,就算你不知道,你家男人肯定知道,刘老三呢,怎么不出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的时辰到了!跑也跑不了,躲也躲不掉,干脆一点,出来解决,别做缩头乌龟!” “二少,您先座一下,我家那口子今天出去了……还没有回来,我们欠您的钱已经在想办法凑了,很快就会还上,求您再宽限几天!”那妇人点头哈腰的对着眼前的少年道。 这个四合院住了三口人家,之前和这妇人一起洗衣服说说笑笑的另一个妇人,看到这样一群人已经吓得回自己房间去了,另外的人也陆陆续续的远离这是非,只有一个看上去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紧张的来到妇人的身边挨着她。 女孩还太小,虽然这群人看起来很凶的样子,女孩胆怯中也带着好奇,抬起大大的眼睛懵懵懂懂的打量着这群高高壮壮的人。 那位二少也没有动怒,似乎也猜到了这般的情景,他把玩着手里的马鞭,慢悠悠的说道:“既然换不了钱,你们当初干嘛借啊,你以为本少爷每天都很闲吗,你不还钱我身边的这群兄弟吃什么,这样我很为难的。” 明明很温和的语气,但是听的人却汗毛直立。 杨戬看着这个长得和自己这般相像的人,做出这样的姿态,不由的皱眉。 这是屋里走出一个蹒跚的老婆婆,拄着拐杖,一步一步的向他们走来,那妇人看到了老人,急忙过去搀扶:“婆婆,你怎么出来了?” “这里这么吵,我怎么不能出来,你个贼妇,衣服还没有洗好吗,都大晌午了,还没有做饭,想饿死我这老婆子啊。”这老婆婆看上去瘦瘦小小的,连路都走不稳,嗓门到挺大。 “婆婆,展二少今天来了,您稍稍忍一下,等我这边处理好,就给您去做,大丫快扶你奶奶进去。”妇人在这老人面前畏畏缩缩,比在这个‘展二少’面前好不了多少。 “什么展大少展二少的,我看是你这婆娘想要偷懒,我们刘家到底造了什么孽啊,娶了你这么个懒婆娘,什么都不会做,你说你进门几年了,到现在只给我生了一个赔钱货……”这婆子骂起儿媳妇来连气都不喘一声,一个劲的往死里骂,而那妇人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吭。 那个妇人能忍受,但‘展二少’已经受不了了,大声喝道:“好了!” 顿时世界清静了! ‘展二少’用小拇指掏了掏自己的耳朵,说道:“我不管你们要洗衣还是做饭,把钱给我还了,我立马就走。” “钱,什么钱?”那婆子也只是一个窝里横的,骂起媳妇来嘴上不留德,但是看到‘展二少’的模样和气势,就不敢放肆了,只是问她媳妇道。 “婆婆,您去年不是生病了吗,三哥为了您的病向钱庄借了五十块大洋,还没有还上,今天展二少过来催了。”妇人小声的解释道。 “什么五十大洋!”那婆子听到这么多钱,惊叫道:“我们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我的病怎么可能要五十大洋,肯定是你这婆娘自己私吞了,你这挨千刀的懒婆娘,自己拿了这么多钱还赖在我的头上,等三儿回来,我一定要告诉他。” “婆婆,我没有……”妇人听了连忙解释,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展二少’截胡了。 “我不管谁用了这钱,反正现在期限到了你们就得还钱,别给我弄这些有的没的,没钱就把刘老三卖到矿上去。”‘展二少’最烦的就是收账了,那些人明明没有能力还钱还偏偏要借,每次还钱都要他带着马队‘三请四崔’。 “那个,二少,咱们家真的没有这么多钱,您就行行好,放过我们一马吧!”那婆子看到‘展二少’和他身边这帮打手凶狠的模样,立马变了脸色,可怜兮兮的哀求道,不明真相的人以为这个‘展二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呢! ‘展二少’皱着眉头看着跪在他面前的婆子,很想上前踢一脚,不过真一脚下去这婆子也就上西天了,到时候他自己也逃不了好。 虽然桐城这个地方他的名声并不好,但也不会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最多召集一群人马将欠钱不还的人收拾一顿。 “我们是开钱庄的,不是善堂,你们自己欠的债,还想免了,如果开了这个先例以后我的钱庄也就不用开下去了。” 那婆子原本想用苦肉计,但是看那‘展二少’的表情就知道这人根本没在意,想了想就将藏在自己身后的小姑娘推了出来道:“那个,展二爷,您看我这个孙女怎么样,过了年就十岁了,到时收拾一下也挺俊的,洗衣做饭样样都在行,这个丫头以后就跟您了?” 第101章 展云翔 “那个,展二爷,您看我这个孙女怎么样,过了年就十岁了,到时收拾一下也挺俊的,要不这个丫头以后就跟您了?” 在场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老婆子会将自己唯一的孙女卖了抵债,都愣了一下,但随即一旁的妇人连忙将自己的女儿拉回自己的怀中,警惕的看着自己的婆婆和那位‘展二少’,生怕‘展二少’一口答应。 这妇人是刘老三的妻子,两人结婚也差不多已经十年了,但是膝下就只有大丫一个女儿,因为没有生儿子的缘故,整天的被自己的婆婆挑刺,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而刘老三又是一个孝子,不管他婆婆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会照做,就算真的将大丫抵了债,刘老三回来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妇人来说,女儿就是她的命。 ‘展二少’挑了挑眉,仔细的看了一眼这个据说已经十岁的孩子,第一个印象就是面黄肌瘦,穿的衣服上面都是补丁,头发不仅稀少而且干枯,脸上张兮兮的,一点也看不出一点‘俊’样,这女孩也知道她奶奶想要卖了她,吓得都在自己母亲的怀里,可怜兮兮的望着他。 “就这干瘪的小丫头还想抵那五十大洋,你这老虐婆也太异想天开了吧,待月楼的头牌也只要几块大洋就能睡一晚,这小丫头回去除了浪费粮食还能干吗?”‘展二少’看白痴一样看着那个婆子。 虽然这个‘展二少’话说的难听,但是也知道他看不上自己的女儿,这让那妇人送了一口气。 紧接着突然听到自己身后传出刘老三的声音:“展夜枭,你个丧尽天良的东西,想要睡我女儿,我跟你拼了!”转眼间就看他他手里拿着一个木棍往‘展二少’的头上轮…… ‘展二爷’带着马队气势汹汹的往刘老三家赶的消息,很快被和几个兄弟玩牌刘老三知道了,刘老三本来上头有两个哥哥的,但是都没有站住,从小就夭折了,只有他被保了下来,所以他娘将他当眼珠子一般的护着,或许宠过了头,从小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二愣子,还好吃懒做,唯一的优点就是孝顺。 刘老三是个孝子,当初他娘得了重病,普通的郎中根本就治不好,只能到那洋人开的医院做手术,但是那要一笔很大的钱,他们家的情况,是根本拿不出来的,但是又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娘病死,最后只能向展家开的钱庄借钱,那个时候他什么也没有就是地契,他们住的那个地方人家根本就看不上,最后抵押的是他这条命——如果还不出来就到矿上去做免费的苦力,桐城的人都知道,矿场这种地方根本不是人呆的,进去了差不多就是半只脚踏进棺材了,那里做工的除了罪犯,就是被人卖了的下人。 现在他们还钱的时间到了,但是根本就还不出这五十大洋,他本来还带着侥幸,那位‘展二少‘贵人是忙,不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是现在他直接带着马队来了,这刘老三也呆不住了,放下手中的牌直接往家赶,老娘老婆女儿都在家里呢,就算他在不是东西,对待亲人还是有几分真心的。 刘老三还是有几分心眼的,没有直接回去,而是躲到了离家不远的一个巷子口,先观察一下情况,他的家门口已经被一群大汉挤满了,各个长得虎背熊腰,比他要壮实的多。 看清楚情况后,他悄悄的从后门溜回了家,躲在柴房,柴房离院子并不远,能听见‘展二少’说的话,但是听的不太清,只能断断续续的听清几个字‘待月楼’‘头牌’‘小丫头’‘睡一晚’,但就单单这几个字就让刘老三听的血气上头,那股子鲁莽劲再一次没有收住,捡起地上手臂粗的一个木棍,串了出去,他长得矮小,速度又快,谁也没有想到刘老三会从屋里串出来,想要将他逮住,只是那时已经晚了,刘老三的木棍已经轮到‘展二少’的头上…… 一时间——“二少!” “三儿,你干嘛?” “爹!” “儿她爹!”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刘老三会胆子这般的大,他真是不要命了吗? 但是现在说什么也已经晚了,刚刚还意气风发的‘展二少’已经被打晕在地,额头上海冒着血,一旁和‘展二少’一起过来的马队青年,虽然被这一状况弄懵了,但是现在也没有时间给他们发愣,立马分成两批,其中两个连忙扶起昏迷不醒的‘展二少’,检查他的情况,剩下的人将刘老三和他的家人全部都绑了起来。 现在展家大少爷刚刚离家出走,不知道还回不回来,家里只剩下二少爷了,如果二少爷出来什么事,他们这些人都会被连累的,现在只能绑了罪魁祸首回去向展家交差,希望展老爷将怒火全部都撒在这个脑子有问题的刘老三身上。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这个‘展二少’被台了回去,先不提这个展老爷看着一向身体健康的小儿子被人抬着回来时的反应,也不提那刘老三和他家人的下场。 一直跟着‘展二少’看热闹的杨戬,在‘展二少’被打晕的那一刻就被一股吸力吸进了进了‘展二少’的身体里面。 这股力量并不是很强大,如果杨戬想要抵抗的话,未必能将杨戬给‘吸’进去,但是杨戬知道这是冥冥中注定的牵引,现在正是他和‘尸虫彭侯’融合的最好时机,也就顺从的进入到‘展二少’的身体。 展云翔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是他那一生的经历,他是桐城展家的‘二少爷’,但他并不是他爹的嫡子,而是一个妾生的儿子,上面有一个大哥,他才是这个展家真正的少爷,是他爹看中的嫡子。 他的大哥叫展云飞,比他大三岁,因为他是嫡长子的关系从小就被大家关注,展云飞读书很好,一直被夫子夸赞,这让身为商人的父亲更加的偏心大哥。他和他大哥一起长大,由同一个夫子教书,但是谁都没有留意到,他比他哥小三岁的事实,他去去学堂的时候只有三岁,那个时候连说话都不清楚,在没有大人督促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比得过已经六岁的大哥。 和他们一起长大的还有管家的两个儿女,儿子比他大一岁叫纪天尧,和他很玩得来,女儿叫纪天虹,比他要小一岁,因为是三人中唯一的女孩,大家都喜欢和她玩,但是比起大哥和天尧对天虹的照顾,展云翔更喜欢逗弄她,这使得天虹从小就怕他,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天虹和大家一样都喜欢他大哥,只要他大哥出现的地方就一直呆在他身边,像一个小影子一般,这样鲜明的对比,使得展云翔对他大哥越来越嫉妒。 父亲的偏心偏爱,大哥的优秀傲慢,下人的区别对待,使得心高气傲的展云翔越来越偏激,为了得到大家的关注,他处处和自己的大哥做比较,态度嚣张,喜欢在下人面前作威作福,俨然成了别人眼里骄纵无礼的少爷。 一直以来他都生活在他大哥的光环之下,直到十二岁那年,他大哥成亲了,成亲之后他父亲渐渐的将展家的家产教给大哥打理,为了替他大哥清除不必要的障碍,他父亲将他送去了上海军校读书。 那个时候他也差不多死心了,这一辈子,在他父亲的眼中他永远没有大哥重要,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子罢了,在军校的三年他过得很平静,虽然很累,但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没有他大哥和他比较,他发现自己也可以做的很好。 但恰恰在这个时候,展云翔受到了他父亲的来信,信中说他大哥受不了妻子难产去世的打击,离家出走了,他父亲现在也没有多少精力在管理展家的家业,希望他回去帮忙。他在军校三年多了,再过几个月他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了,但是父亲的这封信让他原本压抑在心中的不甘又升起来了——之前有大哥在父亲的面前,父亲永远都看不到他的好,现在大哥走了,留下一堆烂摊子什么都不管的走了,如果他去接手,是不是就能让大家注意到他,而不是出来读书什么都不会的展云飞。 为了这个他放弃了成为一名军官的可能,毅然休学回家,担起展家的重担。 大哥走后,果然父亲更重视他了,大哥的小影子天虹也嫁给了他,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这样过来四年,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大哥展云飞回来了,然后大家的目光又全部转到了他大哥的身上,连他的妻子也是,看着他大哥的目光是那么的入骨。 父亲因为展云飞回家,高兴的举办宴会,桐城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他心情不爽,想要找点事做,就去欠他们银钱的萧家收账,但是却没有想到阴差阳错的烧了他们家的房子,而他们家的小女儿为了一只什么兔子冲进了火场,家长萧明远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被活活烧死了,那个小女孩也严重烧伤。 那萧家的人将这一切都算在了他的头上,展云翔承认这件事自己有错,不该这么鲁莽,但是那些萧家人实在是太不讲理了,也就没有管他们,只是没有想到这些看上去柔弱的萧家姐妹最后弄的他家破人亡。 展云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和萧家姐妹勾搭上了,听到萧家人说的话,将他当成了一个杀人放火,丧尽天良的坏人,口口声声的指责他凶残、霸道、没有良心! 之前展云飞亲口说过‘不要展家的财产’,但转头就说‘口说无凭,萧家的那块地他要定了’,口口声声说不想当展家大少爷,但对那些工人又拿出大少爷的派头,还威胁纪总管,‘那么,你回去告诉他,我要了这块地!我今天就会跟他亲自说!所以,你管一管这些工人,谁再敢碰这儿的一砖一瓦,就是和我过不去!也就是纪叔您督导不周了。’ 厌恶着腐朽家庭的人却大把大把花着他不屑家庭的钱,且理直气壮的花;明明看不起弟弟自己却又不事生产还遑论弟弟赚来的钱带着血腥 这样的云飞让云翔不耻,但所有的人还是偏向他,于是,他就更嫉妒了。 这样的嫉妒让他做了一系列没用脑子的事情,之后他的运气越来越差,他的妻子也中途两次流产,后来被待月楼的幕后老板和萧家姐妹设计,弄得倾家荡产,而他大哥最终却和萧雨凤结婚了! 第102章 纪天虹 展云翔很恨,恨自己父亲从没有将他放在眼里,只是大哥云飞的替补,随时可以牺牲的对象;恨纪天虹明明已经嫁给了自己,却一心向着展云飞,弄得人尽皆知,让他脸面尽失; 但展云翔更恨展云飞,明明什么都不用做,所有人都向着他,这个伪君子离家出走四年回到家里,一边和弟媳妇暧昧不清,一面和他们展家有仇的歌女雨凤卿卿我我;一边大肆宣扬自己品行高洁,看不上展家的财产,却生生把自己费尽心机买下的地要走;一边使劲大骂他为富不仁,却还心安理得用着他赚来的钱到处挥霍,建着自己的安乐窝,最后还改了姓,联合郑老板整垮了自己的家族,美其名曰为了赎罪! 这就是他的家人! 展云翔承认自己爆照易怒,承认自己有时候做事过于绝情,但是他从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当初展云飞扔下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产业一走了之,是他放弃学业回来整顿,但是他父亲从来没有向教展云飞那般手把手教他,只是将他当成了一个管家跑腿,并且将那些最棘手的拖欠他们展家债务的事情扔给他,他什么也不懂,最后实在是厌恶那些欠钱不还的人,才自己组建马队,用军队里学来的方式,暴力解决,强行收债! 这样的效果很好,那些有心拖欠债务的人,看到他们这边凶神恶煞,也乖乖的将钱还了回来,但是渐渐的他也有了‘展夜枭’这个名号。 这就是他的一生吗,那么悲哀,像个小丑,没有人理解他,没有人在意他!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为什么要在意这些人,他怎么会这么冲动,那些人明明想蝼蚁那般渺小,他明明可以挥挥手就摧毁他们的!他有妻子,他的妻子不是那个一天到晚哭丧着脸的‘纪天虹’,而是一个明媚坚强的女人,她的眼里只有他,会为他做饭,为他洗衣,和他一起并肩作战,她很爱撒娇,她的声音很好听……但是他却看不清她的脸! 她是谁,她叫什么,她叫什么,他为什么想不起了,她叫…… 寸心! 对,他的妻子,她叫寸心,西海三公主敖寸心,为了他和整个西海决裂,和天庭作对的敖寸心! 他想起来了,他叫展云翔,但他也是杨戬,是神女瑶姬仙子的儿子,是天庭的昭惠显圣仁佑王,是掌管三界的司法天神,是天庭第一战神! 猛地,昏睡中的‘展云翔’睁开眼睛,漆黑的瞳孔中闪过一丝幽光! “云翔,你终于醒了,吓死姨娘了,以为你就这么丢下姨娘了!” “好了好了,品慧,现在云翔醒了,你也别这么哭哭啼啼的了,像什么样子。” “老爷,你也别怪品慧姨娘了,云翔能醒来,她只是太过开心了,当时云翔被抬回来的情形,我现在想起来都害怕,还好现在没有什么事,真是菩萨保佑。” “哼!这个小子一天到晚的不知道在弄些什么,早就跟他说过做事要留三分,他太过狠辣,如果云飞在的话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今天这事也算是给他一个教训。” “老爷,云翔也是你儿子啊,他是为了给展家收钱才被打伤的,你怎么能这样说他!” “好了,你别再说了……” 杨戬静静的躺在床上,听着这些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他们是这个身体的‘爹’,‘大娘’和‘亲娘’。 天道在他融合‘彭侯’的时候顺便也给了这一世的他所有的经历,‘彭侯’虽说是他的一个‘尸虫’,但是投胎转世之后也有了自己的感情,他原本就是自己的‘阴暗面’,虽然有着很多的缺点,但也有他的一些性质,极度的注重感情,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但最后却被他爱的人所伤。彭侯在融合的过程中有着浓浓的恨意,这种‘恨意’也随之影响了杨戬。 这三人中,对于他那所谓的‘爹’和‘大娘’早就没有了好感,甚至有着说不清的厌恶,但杨戬毕竟不是能被感情左右的,这些人,在他融合的时候,他也欠他们一份因果,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将他们杀了,展云翔这么不甘早自己的命运,杨戬就帮他‘出人头地’吧。 只是不知道寸心和孩子们到底在哪里,他现在要还了展云翔这一世的因果才能离开,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不知道寸心他们什么时候会找过来。 这一边展祖望和他的大小老婆说话说的起劲,突然感到有点不对劲,对了,云翔从醒来到现在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就这么木木呆呆的平躺在床上! “云翔,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展祖望担心的问道,他们展家到了他这里就只有两个儿子,现在大儿子不知所踪,就只有云翔这一个儿子了,可别出什么事啊! “没什么,我只是头有点痛,没什么大不了的,休息一下就好!”杨戬平静的开口,但是没有叫展祖望‘爹’,杨戬的内里十分的骄傲,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叫一个普通人‘爹’。 展祖望到没有听出什么异样,见杨戬没有什么事,就吩咐他好好休息,然后带着自己的大小老婆一群人走了,展云翔的亲妈‘品慧’倒是想要留下来,照看自己的儿子,杨戬说头有点晕,想要睡觉,品慧也就没有坚持,只是临走前也和展祖望一样,叮嘱他有什么事叫身边的丫鬟,不要逞强。 品慧毕竟是展云翔的亲妈,对于杨戬真心了很多,杨戬虽然也没有叫她,但是心里对她的结缔去了不少。 等一群人走后,杨戬一个人呆呆的躺在床上,想着今后的道路,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参军他都没有问题,之前他是汤姆.里德尔的时候来中国就是做生意的,凭着千年的经验,他做什么都学的很快,但相对来说他更喜欢去当兵打仗,他喜欢军营里的氛围,当年封神之战的时候,他也是主帅,那段时光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他也会偶尔的想念,虽然打仗的时候死伤无数,免不了生离死别,但是大丈夫行走人世间,总是有着那么几分豪情,想要轰轰烈烈一场,再说保家卫国也死得其所。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展云翔’并不像‘李寻欢’那般父母皆亡,他的爹娘都还在世,他现在融合了展云翔,就也继承了他的因果,但是让他叫展祖望和品慧‘爹娘‘实在是叫不出口,所以他得想办法离开。 这个世界太过薄弱,他的法力被天道深深的压制了一半,但是这一半,也差不多可以在这里‘毁天灭地’了,更何况他的法力被压制,但是神识却没有,可以覆盖整个星球。 目前他还没有感受到寸心他们的‘气’,估计他们还没有找来,他也最不耐烦处理这种‘家庭矛盾’,这里的人个个都很虚伪,而且暂时和他有着血缘关系,他不能将他们怎么样,想要为‘展云翔’出气,只有让自己过的更好,让原本鄙视他看不起他的人到最后只能仰望他,现在正逢乱世,军阀林立,想要出人头地,参军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到时候等寸心来找他了,他在回来也不迟,对于这种‘宅斗’,寸心应该有兴趣参与。 杨戬头上的伤看起来很恐怖,但是他早已用法力护住,不会伤其根本,但为了不使人怀疑,也没有多做干涉,而是让这伤顺其自然,所以恢复起来很缓慢。 这几天杨戬都在自己的院子里修养,展祖望只过来看过他一次,现在他身边只有一个儿子,对于杨戬还是比较不错的,展家家大业大,杨戬受了伤,展祖望不可能让他‘带伤工作’,只能自己出山,所以比较忙,这正和杨戬的意。 但是品慧却天天来,对于自己的儿子,她是真的关心,但是杨戬和她的脑回路根本不在同一频道上,品慧只是一个连字都认不得几个的小户女人,她的世界只有展家这么一片天,所以每次看到杨戬除了关心他的衣食住行外,就是唠叨他多多在展祖望面前好好表现,让他趁展云飞不在将展家夺过来,杨戬简直被她说的烦不胜烦。 最后只能表现出头痛的模样,品慧看到后就立马不说了,让他好好休息。 每当这个时候杨戬特别的想念寸心,如果让寸心看到他这个样子,一定会幸灾乐祸吧,这女人特别喜欢看他出丑。 又过了几天,展云翔的院子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纪天虹!那个喜欢跟在展云飞身后唯唯诺诺的小影子,记忆中她成为了展云翔的妻子,但是心心念念着自己的大伯。 对于这种女人杨戬本能的厌恶。 但是现在这个女人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穿着粉红色的衣衫,手里拿着一个篮子,战战兢兢的站在他的面前,低着头。弄得好像杨戬欺负她一般。 寸心也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因为她的原身是一条小粉龙,即便后来嫁给了他,依然会穿着粉红色的衣服,不认识她的人都以为她是未嫁人的小姑娘。 但是寸心身上的粉衣总是有种热烈的张扬,自信洒脱,而这个纪天虹穿的粉衣去有股小家子气。 杨戬觉得自己魔愣了,现在每天都要想寸心好几遍,连看都粉色的衣服都有想到她,不过寸心知道了应该会很高兴吧,记得又一次寸心和他撒娇说要每天都要向她,因为她也时时刻刻都想着他,这样才公平。 “你有什么事吗?”杨戬看着这个从进门开始就低着头的头的小姑娘,开口问道。 “我,我听说你被人打了,就,就来看看你,你好点了吗?”纪天虹依然低着头,声音也很轻,要不是杨戬的耳力好,还真听不太清楚。 纪天虹的哥哥纪天尧那一次和他一起去讨债的,他被人打伤纪天尧肯定第一时间告诉纪管家他们的,他都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了,就连门口样的狗估计都知道了,纪天虹却现在来看他,他可不是展云翔,天真的相信这种话。 第103章 求婚 纪天虹是展家纪管家的女儿,虽说是下人的女儿,但是从小就和少爷们一起长大,展园里的人也都叫她‘纪小姐’。 纪天虹从小就喜欢大少爷展云飞,在她的眼里大少爷温文儒雅,品行高洁,是她见过的最特别的男子,他比她大了四岁,从小就很照顾她,会念诗给她听,会教她写字,天虹想着如果能够待在大少爷的身边,就算做他一辈子的小影子也愿意。 但是这只是她的痴心妄想,大少爷总是要娶妻生子的,只是那个妻子永远也不是她,就算她被称为‘纪小姐’,但也改变不了她只是下人女儿的事实。 大少爷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成了亲,娶的是一位温婉迷人,满腹诗书的大小姐,就算天虹心里再怎么难受也不得不承认这位映华小姐和大少爷很相配,大少爷婚后虽然对她还是和以前那般照顾,但是天虹知道有些东西还是变了,虽然大少奶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她看自己的眼神充满着不屑,千方百计的隔离她和大少爷。 但是大少爷一无所知,他很满意自己的妻子,大少奶奶是一位才女,能和大少爷谈论诗词歌赋和人生哲理,他们永远有着说不完的话题,而她只能静静的站在无人的角落看着他们的背影。 纪天虹以为她的和大少爷就这样了,永远都没有可能了,但是没有想打大少奶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会一尸两命,大少爷这么完美的人会一下子失去自己心爱的儿子和妻子,从此一蹶不振,天虹虽然很为大少爷担心,但是心里的某个角落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庆幸。 在大少爷最痛苦的那段时光,是她陪伴在他的身边的,他们好笑又回到了小时候那般,就算大少爷每天的时间大部分都在发呆,但是天虹会陪着他发呆,会在一旁念诗给他听,会偷偷的绣荷包给她。 在天虹隐秘的心里,她渴望着大少爷的‘幡然悔悟’,看到她的陪伴,她的付出,然后被她的痴心打动,她知道她配不上这般优秀的大少爷,但是她心里的那份悸动却怎么也压抑不住。 但是她的妄想并没有实现,大少爷最终受不了家里的压抑离开了,唯一让天虹欣慰的事,大少爷走的那天晚上,前来和她告别,只和她一个人告别。 那个时候天虹就想,她一定会等大少爷回来的! 但是已经两年了,现在天虹也已经十八岁了,在桐城十八岁的姑娘再不结婚就要成为老姑娘,嫁不出去了。 纪管家这几天都在帮她看人选,张罗亲事,但是天虹不想离开展家,他要等大少爷回来,就算她一辈子都得不到大少爷的爱,她也要陪在他的身边,静静的在一旁看着他,她也心甘情愿。 但是现在是民国早期,桐城又是一个偏僻的小城,远不如上海那般开放,这里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就算纪管家再怎么宠爱天虹,他也不可能任由纪天虹胡来。说起来纪管家他当然和希望自己的女人嫁进展家做少奶奶,吃穿不愁,还他他的眼皮底下,不会让人欺负了去,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老爷虽然待自己‘亲如兄弟’,但是让自己的女儿做他的儿媳也是不愿意的。 天虹这几天,一直将自己闷在屋子里,每天流泪,只要一想到将来自己会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离开展园,从此和大少爷一生陌路,她就觉得自己的天好像要塌了一般。 但是今天早上大夫人和她说的话让有燃起了新的希望,大夫人说:她也舍不得她,希望她留在展园,继续陪着她,虽然大少爷走了,但是她可以嫁给二少爷,然后名正言顺的留在这里。 她一定要留在这里,等大少爷回来,对了,还有云翔,那个庶出的二少爷。天虹对于这位二少爷,从小就很害怕,这位二少爷什么都比不过大少爷,整天凶巴巴的,还老是抢大少爷的东西,也总是欺负她,天虹到现在都还记得,在六岁那年,展云翔抓了一条恶心的青虫放进她脖子里的事情,从那以后,她看到这位二少爷能躲就躲,从来都不会主动和他搭话。 后来这位二少爷实在是太顽劣了,被老爷送到了军营里面,就算是大少爷结婚他都没有回来,直到去年大少爷离家出走,老爷一人无力支撑整个展家的产业,老爷才将二少爷叫回来。 但是这个二少爷从军校里回来,变得越发的坏,他自己组建了一群马队,在这个桐城横行无忌,欺负那些无力反抗的穷人,听大太太身边的齐妈说这位二少爷在外面不仅仅打人还强强民女,简直无恶不作,现在整个桐城都知道了展家二少爷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展夜枭’。这样的人和大少爷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但是哥哥天尧却说二少爷是做的对的,那些人是因为欠了展家的钱不想还,二少爷才会教训他们的,天虹觉得二少爷把自己的哥哥都带坏了! 不过这一次听说二少爷在外面碰到一个‘硬茬’,不仅没有弄到好处,反而被打伤了,大夫人院子里的人都说这是‘报应’,让他整天欺负人,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天虹也这么认为,她也一直都看不起这个‘欺软怕硬’的‘展夜枭’,但是为了大少爷,就算嫁给这个人人害怕的‘展夜枭’又如何呢? 想到这里天虹自己做出了一个决定。 杨戬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的女人那衣服视死如归的表情,真不知道她是来干嘛的,‘展云翔’对于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一直很有好感,甚至产生了有关男女之间的感情,但是杨戬看了‘展云翔’平生经历的一切之后,又是一头黑线。 要真的说起来,纪天虹这个女人,还真有一丝嫦娥的影子,和上一次的‘李寻欢’一样,这次‘展云翔’又一次的将自己算计了进去,把眼前的这个女人弄得很惨,生前两次落胎,最后疯了。 但是杨戬对于这个女人并没有丝毫的同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说白了,纪天虹最后会得到这样一个结局也是自己找的!她爱云飞,要争取还是要等待一辈子,这一点和展云翔一点关系也没有,可她为了留在这个展家竟然拖‘展云翔’下水!完全把‘展云翔’当成备胎,不,连备胎都算不上,只是一种利用!把‘展云翔’当成了留在展家的一块踏脚石。 婚后,展云飞回来了,纪天虹一心就挂在这个‘大伯’身上,杨戬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当然知道有些事男人是无法忍受的——作为女人,她无法忠于自己的爱情,作为妻子,她没有忠于自己的丈夫,还整天吊丧着一张脸,搞的好像被逼而嫁。 虽然冥冥之中也正合了‘展云翔’或者说是杨戬的算计,但是不得不说纪天虹也不是完全的无辜,而展云翔的下场最后也算是赎罪了——如果说云翔已经是一个已经站在悬崖边上的人,那么纪天虹作为他的妻子,从没想着去拉他一把,反而是狠狠的踹上了一脚,让云翔毁灭的彻彻底底。 想到这里杨戬都要怀疑,自己对嫦娥的怨念到底有多深了,为什么他的两个‘三尸’会这么不折手段的去报复和嫦娥有点相像的女人,并且还老是用这般‘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方法。 难道真的像寸心说的‘因爱生恨’,好吧,这个玩笑并不怎么好笑! “你有什么事吗?”杨戬实在是受不了现在的氛围,忍不住开口问道。 “我,我听说你被人打了,就,就来看看你,你好点了吗?”虽然做了决定,但是看到云翔这种面无表情的脸,纪天虹还是说不下去。 “谢谢,休养了一个星期,好的差不多了。”杨戬差不多知道这个纪天虹来干嘛了,他早已不是原来的展云翔,当然不可能和这样的女人纠缠不清,只是敷衍的说道。 这还是二少爷第一次这般温和的和她说话,纪天虹疑惑的抬头,看了展云翔一眼,他穿着普通的白色丝质内衫,头上还包着白布,脸上因为失血的缘故有些苍白憔悴,但也掩盖不了他那张英俊的脸庞。 以前纪天虹很怕展云翔,从来不敢抬头和他对持,在天虹的印象中,展云翔一直是一个嚣张任性粗鲁的男人,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他的脸,今天近距离的看了一眼,天虹发现这位二少爷竟然长得比大少爷还要俊美。 纪天虹看着看着不由的看呆了! 杨戬当然知道纪天虹投注到他身上的视线,不过他也没有理会,现在他只是想要安静的养好身子,然后离开这个地方。这里的人虽然很脆弱,但是杨戬本能的反感和这些人参合在一起,想要快点离开。 “云翔,我……”以前纪天虹和展云翔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展云翔想方设法的找话题逗弄纪天虹的,但是‘展云翔’突然沉默了,纪天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但是又想到之前哥哥的大娘说的话,纪天虹又鼓足了勇气,开口说道:“云翔,我答应你的求婚了,我们成亲吧,这些年来,你对我的好我一直都看在眼里,我被你感动了,我知道你一直在等我的回应,这是我给你的答案,以后我会全心全意的成为你的妻子。” 第104章 大夫人的算计 杨戬虽然在融合‘展云翔’的时候经历过他的一生,知道这里的人比较自以为是,喜欢‘以己度人’,但是很快他就清醒了,再回忆之前看到的情形,杨戬就像一个旁观者一般,并没有‘展云翔’的痛苦无助和无奈,但是现在听了纪天虹的话,杨戬总算是体验了一次作为‘展云翔’的无奈。 现在的这个时候是展云翔刚刚从军校回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之前因为展祖望的堤防,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展家的产业,突然之间回来,展祖望将一系列麻烦的事情都丢给了他,展云翔虽然冲动易怒,但是性子也倔强,他一直以来都想要超过展云飞,就算展祖望交给他的事情,严重超出了他的负荷,他也毫无怨言,咬牙坚持着。 展云翔对展家的产业刚刚上手,还没有熟悉,一天到晚的在外面忙,根本没有时间到纪天虹那里献殷勤。 这个纪天虹到底是怎么得出‘展云翔’喜欢她、追求她、还跟她表白了? 好吧之前的展云翔是对纪天虹有着朦朦胧胧的好感,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长得又漂亮,在桐城这个地方算是一等一的大美女,展云翔是一个身心健康的少年,对于这么出色的异性有好感也是正常。 但是这真的只是好感,在展云翔的记忆中,现在他还没有‘爱上’纪天虹,至少要到他整顿完展家的产业,有闲暇了才会去关注那个‘展云飞的小影子’,之后才会渐渐的被她吸引,看上她,向她表白,而纪天虹为了呆在展家,顺势答应了他的求婚。 杨戬虽然是一个心软的人,但是他的心软只是对自己的亲人和爱人,对于这种莫名其妙的女人,杨戬自然好、不会在意她的感受。 “纪姑娘,我想你误会了,我并没有说过喜欢过你,更没有做出过追求你的事情,咱们两个最多也就是年少无知的时候的交情,虽说也算‘青梅竹马’,但是明显你跟我大哥展云飞更加的熟悉,我们基本上没有说过几句话。”杨戬实事求是的将事情说清楚,并不想再和纪天虹又什么瓜葛。 纪天虹听了展云翔的话脸色变得苍白,虽然一直以来她和怕展云翔,但是女孩子都是比较敏感的,小时候展云翔笨拙的讨好,纪天虹还是感受的到的,但是那个时候她一心一意的将心挂在大少爷的身上,根本没有理会二少爷的殷勤。 后来二少爷直接被老爷送到了军校,一别就是三年,回来之后展云翔一直在外面忙,两人的确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他的哥哥明明说云翔喜欢她的呀,为什么他会说这样的话?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现在唯一能让她留在展家的机会,就是嫁给云翔,“二少爷你怎么能这样说,你还记得小时候你曾帮我爬到树上去拿被挂住的纷争,还为了我和别的男孩子打架,这些你都忘了吗,小时候你还说过要娶我为妻的,这些你都忘了吗?”说着纪天虹眼泪就流浪下来。 这些或许都是真的,但是那是展云翔十岁以前的事情,小时候的事情又有几人会当真,况且他的妻子从来都是寸心一人,这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她不是喜欢展云飞吗,之前这个纪天虹从来都没有拿正眼瞧过他,为什么现在弄得自己像是负心汉一样。 展祖望是展家的当家人,展云翔的父亲,他又一妻一妾,展云飞的母亲叫淑娴,府上的人都叫她大夫人,她是书香门第的小姐,是展祖望明媒正娶的妻子;而展云翔的妻子叫品慧,是一个小户人家的女儿,大字不识一个,因为长得好看,被展祖望看中,用一顶小轿从侧门抬了进来。 这个品慧虽然长的漂亮,展祖望年轻的时候的确迷恋了她一阵,但是毕竟是小户出生,为人粗俗无力,爱掐尖要强,做事很不上台面,展祖望也只是玩玩,不将他放在眼里。反而对于长相只能算得上青秀的妻子敬重有佳,折冲两个儿子的教育上看得出来。 这位大夫人一直以来给人的感觉就是宽容和善,慈眉善目,名声和他的儿子一样好,她的手段很高超,一直以来将展云翔母子压得透不过气来,本来发展的很好,展老爷对于自己的大儿子非常的看重,从小就喜欢他,根本没有将那个庶子放在眼里。 但是奈何偏偏碰上了猪一样的‘队友’——人淑娴机关算尽,展云飞根本没有将展家的产业放在眼里,因为妻儿的死,心灰意冷之下不顾偏爱自己的父母,拿了家里的几百大洋一走了之了。 展祖望已经不再年轻了,面对被大儿子弄的乱七八糟的产业,实在是有心无力,这时他才想起了自己的小儿子,展云翔这个二少爷才出现在众人的眼中,虽然展云翔读书不行,但是做生意很有天赋,在自己慢慢的摸索下,把展家的产业渐渐的拉入正轨,这时展祖望也对这个被自己忽视了的小儿子上了心。 明明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偏偏是自己的儿子在她背后补了一刀,到手的一切都付诸东流,这让大夫人怎么能甘心,展家的一切明明都是她儿子的,就算她的儿子不稀罕,也不会留给这个小杂种。 大夫人一直坚信自己的儿子只是去外面散散心,到时会回来的,她现在要做的就是稳住老爷,不要让他将产业交给展云翔,而是让他做一些跑腿的活,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老爷的手上。 还有,这个展云翔虽然看上去不简单她要在展云翔身边按插一个人进去,一般的小丫鬟根本没有什么用,正在大夫人考虑安排什么人选的时候,纪天虹闯入了他的视线。 大夫人的眼光何等的毒辣,早就看出这个纪天虹对于自己儿子的感情,也看出了展云翔这个小子对纪天虹的好感。这让大夫人感到骄傲又不屑——骄傲的是自己的儿子这般优秀,人见人爱;不屑的是纪天虹这样的身份还想要宵想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女人也只有展云翔那个野种可以配一配。 纪天虹想要留住展家,那她就做一回好事,成全这一对‘有心人’,于是怂恿着纪天虹向展云翔表白,别说展云翔本来就对这个女人都兴趣,就算是没有兴趣,见到一个漂亮的女人跟自己表白,并说要嫁给自己,是个男人都拒绝不了。 如果纪天虹嫁给展云翔,到时候她可以将纪天虹笼络过来,在她面前多讲讲云飞的事,这个女人最后还不是任她摆布,这不仅仅是在展云翔身边埋下一颗钉子,到时候云飞回来,展云翔的老婆心里挂念的一直是自己的大伯,到时候更是可以给他会心一击。 不得不说女人间的宅斗也算是一门学问,这‘宅斗’一点也不必‘商战’差,大夫人这一招如果真的运用的好了,可以兵不血刃的从内部瓦解展云翔的一切——家宅不宁,又有几个人能心无旁骛的工作呢 这几天大夫人一直派人盯着纪天虹的动作,当下人看到纪天虹拎着篮子往展云翔的院子里走的时候,就立马报告给了大夫人,大夫人就心情愉悦的收拾起了自己,然后去找展老爷一起去‘看望’修养中的二少爷。 但是她千算万算,就没有算到,展云翔已经不是原来的展云翔了,现在的纪天虹对他一点也没有吸引力。 当展老爷和大夫人二夫人一起到展云翔院子里的时候,正好听见了天虹那声质问,配上天虹娇小孱弱的身躯和微微发红的眼睛,这样的场景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展云翔对纪天虹做了什么始乱终弃的事情。 “这是怎么回事?”展老爷看着这样一幅场景,微微的皱眉,虽然他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小儿子,但是现在云飞已经走了,展老爷还是不希望云翔出什么意外的。 “老爷!”纪天虹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展老爷和大夫人二夫人一起来展云翔的院子里,连忙行礼。 “嗯!”展老爷和蔼的点了点头,他和纪总管的关系一向不错,这个天虹也算是他从小看到大的,而且又是一个女孩子,他不好板着一个脸。 杨戬当然也看到了这三人,但是他依然叫不出‘爹娘’这两个字,反而和纪天虹一样叫了一声‘老爷’,叫大夫人为‘太太’,叫品慧‘姨娘’,这样的叫法也不算错,展老爷对于这个庶子一向是很忽视的,并没有发现那里不对。大夫人也没有在意,反而觉得这样的叫法更和她的意。只有二夫人,展云翔的亲妈不适应的皱了一下眉,感觉自己的儿子自从被打了脑袋之后怪怪的,和自己也不怎么亲了,这样的感觉很不好。 “我们刚到这里就听见你们两在争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云翔,不是大娘说你,现在你都这么大了,可不能向小时候那般欺负天虹了,她已经是大姑娘了。”说着大夫人用手帕捂着嘴唇笑道。 天虹看到大夫人就感到自己有了主心骨,大夫人一直恨喜欢她的,也希望她能留下来陪伴她,她们一起等云飞回来。 “老爷,太太,请你们做主,让云翔娶我吧!”想到这里,天虹猛的朝展祖望夫妇跪了下来,这一跪可吓了大家一跳,就连已经清楚事情发展的大夫人也被纪天虹这神来一笔给弄蒙了,这个展云翔不会真的对她做了什么吧。 “云翔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展祖望第二次发问了,第一次的时候,只是随口的问一句,但是现在看纪天虹的样子明显是云翔欺负了人家小姑娘啊。 杨戬瞥了一眼跪在地上哭得伤心的纪天虹,开口说道:“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本来我在院子里养伤的,这个纪天虹突然来看我,没有说两句就说她被我的‘追求’打动了,想要嫁给我,可问题是我根本不喜欢她,更是从来没有追求过她,最多就是小时候两个人一起玩过,但是这也是小时候的事情了。” 第105章 过度 展祖望一直以来都不是很在意云翔这个庶子,觉得这个庶子和嫡子比起来,太过功利和世俗,没有云飞那般干净和高雅,很是上不得台面。 但是云飞走后,云翔放弃自己的学业,选择回到桐城打理展家的产业,这样的举动还是很让展祖望感动的,况且现在身边就只有云翔这样一个儿子了,所以对于这个儿子渐渐的也关注起来。 这个纪天虹是管家的女儿,在这个展园也算是半个小姐,从小和自己的两个孩子一起长大,长得也还算漂亮,展祖望还算比较喜欢这个小姑娘的,只是这些‘喜欢’和平常的阿猫阿狗一样,只是看着讨喜,又不会影响自己的利益,才会‘喜欢’。 现在这个女孩说要嫁给自己的儿子,这让展祖望还是很不满意的,就算展园的下人叫她‘天虹小姐’,也改变不了纪天虹只是展家管家女儿这一事实,就算是嫁给自己的庶子,她的身份还是太低了。 不过展祖望还是很在意自己的面子的,当初纪管家和他一起走南闯北一起做生意,并且还为自己受过伤,两人的感情一直以来都非常好,名为主仆,实为兄弟,后来纪管家成亲,展祖望直接把他的卖身契还给了他,就连纪管家生的两个孩子也和云飞和云翔一起长大,下人们叫他们为‘天尧少爷’和‘天虹小姐’。 这样的情况想他实在是无法当面拒绝纪天虹的请求,现在唯一庆幸的是,云翔并没有看上这个女孩子,这只是纪天虹的‘一厢情愿’,而且纪管家也不在身边。 不过对于这个纪天虹这般不要脸的向一个男子‘求婚’的举动,展祖望是越发的看不上了,就算现在是‘新时代’了,他也剪了身后的辫子,但也改变不了他陈旧保守的思想,认为女人就应该安分守己,贤良淑德,而不是出来和别的男人勾勾搭搭,实在是上不得台面。 大夫人虽然对于展云翔会拒绝纪天虹感到疑惑,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话,毕竟展云翔娶不娶纪天虹对她也没有什么大的损失,如果真的娶了一个下人的女儿,并且这个女人还喜欢自己的儿子,心里向着大方,给二房添堵,这固然是好;如果展云翔不娶纪天虹,也有好处,毕竟纪管家在展家做了十几年的,在展家有着自己的人脉,到时候这个纪管家和展云翔联合起来反而不美。 想到这里她也不做声了,反正最后不管怎么选择对大房都有利有弊,而且经过纪天虹这么一闹,到时候她再让人含沙射影一番,展家二少爷和集管家的女儿有染,即使他们没有事,也会变成‘有事’,这样这个‘展家二少爷’还能娶到好人家的姑娘? 三人中对展云翔真心实意的人也只有二夫人‘品慧’了,对于这个娇滴滴动不动就掉眼泪的纪天虹,她本能的不喜欢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喜欢,很小的时候就追着这个小姑娘后面跑,在二夫人的眼中只要儿子喜欢,她也就可以将就。而且这个女孩的父亲还是展园的管家,以后如果真的娶了他的的女儿,对自己儿子以后继承展家多了几分助力。所以当听到纪天虹自己说要嫁给儿子的时候,她还是有几分愿意的。 但同样的她也和展祖望一样,看不上这个‘倒贴’的女孩。 三个‘长辈’,三种心思,听了纪天虹和杨戬的话后,都没有强烈的反对,也没有表示赞同,杨戬何等的眼里,只需一眼就能看穿这三人眼中的算计,不过他也没有怎么在乎,这些人对他来说只是有着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而已,短短几十年,各自轮换,无须在意什么。 展祖望毕竟是大家长,听了杨戬的话之后,虽然想了很多,但是一切都在心里算计,看似很长,但也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也没有明着拒绝,而是笑着对纪天虹说道:“天虹啊,现在也是大姑娘了,没想到一眨眼的时间,都这么大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云翔这个臭小子能得到你的青眼,也是他的福气,不过这件事你一个大姑娘实在是不好自己过来说,有空的话我会和纪管家商量的,今天你先回去吧。” 纪天虹其实是一个很奇葩的存在,她的胆子并不大,别人说话的声音响了一点就能将她吓着,但有时候做的事情又胆大的出奇,比如从小到大她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一直给跟在展云飞的身后,当他的‘小影子’‘小尾巴’;比如今天她为了留在展家,不顾后果的和‘展云翔’表白,就算是被三个长辈看见也,大胆的说出来,希望他们能够同意。 但是这样的‘勇气’也是有时间的,军事兵法中有一句名言:一鼓作气,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竭。纪天虹碰到展云飞的事情总会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但是她的天性还是‘胆小’的,特别是现在的‘展云翔’看上去比之前的还要‘深不可测’,她已经鼓足勇气和云翔表白一次了,也求展家的三位当家人了,要是以前,天虹从来都不会想到有一天她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她的勇气已经在之前的两次决绝的‘表白’和‘恳求’中用完了,现在想想之前自己做的事情,只想找一个洞钻进去。听到展祖望的话,纪天虹如蒙大赦,向展祖望和大夫人福了福身转身就走了。 二夫人对于纪天虹这般举动厌恶的皱了皱眉,这个女人还说喜欢云翔,她怎么看着完全没有将云翔放在眼里啊,哪怕她真的有一点在意云翔也不会这般无视她的存在,而且她从进来到现在都没有看见纪天虹的眼睛往自己儿子身上留恋过。 展祖望几人公式化的问了几句杨戬现在的情况,吃了什么,头痛不痛等等,得到一切都要的回答,展祖望和大夫人就走了,但是品慧留了下来。 见到两人相携而走的背影,品慧眼神还是暗了暗,但是很快她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来到杨戬身边,急切的对杨戬说道:“儿子,你以前不是很喜欢那个纪天虹的吗,今天她自动上门来找你,说要嫁给你,你怎么拒绝了呢?” “没什么,以前是小孩子不懂事,现在长大了,也知道她只喜欢大哥,我怎么可能会去一个心里有别的男人的女人呢。”要说这个展家杨戬还有好感的人,那就是品慧了,这个女人长得很漂亮,虽然不能和天上的仙女相比,但是在这人间也算是一等一的美女,而且她的眉宇间有几分和杨婵比较相像,只是她从小就没有读过什么书,说话做事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小家子气,也喜欢掐尖要强,很不得人的喜欢。 但是她对自己的儿子是百分百真心的,但是她的性格太过要强,即使关心自己的儿子也不会表现的想大夫人那般百般怜爱,反而一味的让展云翔和自己的大哥争宠,以前展云翔被展云飞比下去的时候,她也只会数落展云翔没有用,久而久之,展云翔对于自己的亲生母亲变得疏离隔阂。 杨戬继承了展云翔对于品慧的感情,也知道他还是渴望‘母爱’的,只是两个人都是别扭的人,都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感情,然后母子两人越走越远。 不过杨戬现在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母亲’,在他的心中‘神女瑶姬’是无可替代的,所以他也不打算‘修复’和二夫人品慧的感情,最多是给予她尊重。 品慧虽然也察觉到了杨戬的疏离,但是但是他们母子俩的相处一直的这样的,没有过多的亲密,所以也不怎么在意,听了杨戬的解释,品慧也释然了,觉得纪天虹这个女人太过不识好歹,既然不喜欢自己的儿子,还好嫁给他,无非是觉得现在这个展家是云翔的了,想要成为展家的‘少奶奶’,这样的儿媳妇她可不要。 “不过,儿子,现在你也老大不小了,既然看不上那个纪天虹,那你有没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只要大体上过得去,娘也不会太过在意她的家世。”她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如果找一个地位高的儿媳妇,反而不美,到时候处处被自己的儿媳妇压一头,也是很憋屈的,而且这几年和大夫人斗智斗勇,她都没有真正的赢过,所以对于那种‘大家闺秀’本能的排斥。 杨戬可不知道品慧心里的小九九,听到自己身体的娘问有么有心仪的的女孩子,不免有想到了自己的妻子,也不知道寸心现在怎么样了。 被杨戬惦记的寸心,现在也很懊恼,原本计划的好好的带着老公儿子‘回家’——虽然那个里德尔庄园并不是他们真正的‘家’,但是寸心在那里过得最舒心,也在那里有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对于那里最有归属感,反而对那个已经变成‘真君神殿’的杨府没有了执念——但是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半路却丢失了自己的老公这种事实在是心塞。 寸心他们回来的正是时候,阿布还有一天就要开学了,寸心虽然有点担心杨戬,但也知道以他目前的法力,并不会有什么事情,于是先将两个儿子安排好,才开始进入时空隧道寻找杨戬。 本来杨炎清也想要跟来的,不过被寸心给拒绝了,毕竟阿布是巫师,他们虽然厉害,但是对于魔法还是一知半解的,还是让阿布在学校系统的接受教育好,而且已经穿越过一场了,对于空间的把握也更加的熟悉,这次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寸心让儿子先留着这里,并给了他一根‘血缘红线’,到时候阿布学校放假了,他们可以凭着这个红线,可以更快的找到他们夫妻两个。 杨炎清知道自己父母的厉害,也没有向上一次那般担心,觉得自己母亲的提议也不错,也就没有反对。 寸心和杨戬毕竟是夫妻,多年的双修,两人的羁绊,可不是普通人能比的,很快寸心就感到了杨戬的‘气’,寸心本想劈开空间,直接进入那个时空,可是意外的发现,那个时空对她好像很排斥。 第106章 短暂重逢 杨戬虽然很想离开这里,但也知道不可能像展云飞那般,什么都不管直接走人,他的性格也做不到这般的‘洒脱’。 桐城这个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现在清政府刚刚倒台,这里并不蔽塞,也随着上海北平等大城市的影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男的都剪了身后的辫子,学习八股文的旧式学堂也渐渐的没落,商人的地位也逐渐的升高。 但依然还沿袭着一些旧习,这里有钱有势的男人基本都三妻四妾,好人家的女人都不会出来工作等等。 展家在桐城的地位很高,桐城有一半的商铺都挂着‘展纪’的牌子,这里的百姓都叫展家为‘展城南’;而与之相媲美的是把持着‘城北’的郑家,不偏不倚,外号就叫‘郑城北’。至少目前就是他们两家在争夺整个桐城的资源,而展家和郑家之下也有很多的商人,基本上都依附于他们,两家打擂台,那些商人也跟着捡漏,展郑两家吃肉,他们喝汤。 展家和郑家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底蕴,按照寸心的话来说,都是暴发户,不过相对来说还是展家发家更久一点。 展家是展云翔的爷爷开始发家的,展爷爷原本是一个货郎,年轻的时候跳着担子一家一家的叫卖,看似辛苦,但是得到的利润却很大,不久就开了一家杂货店,展爷爷很有经商的头脑,那个时候商人的地位还是很低的,大家都喜欢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对于经商的人开不起,展爷爷也就没有太多的竞争对手,一个人闷声发大财,渐渐的生意越做越大,也涉及到了不同的产业,带动了整个桐城的经济发展。 到展祖望接手展家的时候,整个展家已经在桐城站稳脚跟,基本上各个赚钱的行业都有涉及,特别是银楼,钱庄这两个产业是展家的根基。展祖望也继承了展爷爷的经商头脑,年轻的时候有一股闯劲,带着自己的人马走南闯北结识了很多的人脉,为展家的进一步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到了第三代就是展云飞和展云翔了,展云飞读书还行,但是经商就……好吧,反正展祖望不在乎,展家一直以来都是贫农,到了展爷爷这一代才发家,现在算是有钱人了,或许人总是格外的在意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展祖望从小跟着展爷爷经商,那个时候商人地位还是很低的,就算他们有钱,也经常受人的白眼,所以他骨子里还是很羡慕那些受人尊敬的‘读书人’。人一旦有了前就会有更高的追求,展祖望虽然是一个商人,但是他从小就接受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所以看到展云飞很有读书的天赋,气质也很像传说中的‘读书人’,就格外的喜爱他。 与之相比展云翔就……现在展云翔刚刚接手展家,他也继承了展家的经商头脑,不过从小的待遇使得他的性子敏感暴躁,处处喜欢和展云飞作比较,看起来很‘上不得台面’,所以展家这第三代还没有成长起来。 与之相比,郑家才刚刚开始发张,郑世奎这个人并不是桐城本地人,听说他是满清的贵族后裔,不过清政府倒台了,他带着全部的家当来桐城安家,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郑世奎比展祖望还要小几岁,但是他却凭一己之力很快在桐城站稳了脚跟,运用之前的财力打点了桐城上下官员,靠着几个煤矿的生意,以黑马之姿,迅速的赶超展家,短短几十年就有了与展家相抗衡的实力。 并且在展云飞结婚后‘整顿’展家这几年,‘郑城北’有着赶超‘展城南’之势。 展云翔放弃学业来接手展家的时候,正好是展家商铺被展云飞搞得乱七八糟的时候,连展祖望都不知道从何做起。展云翔的头脑灵活,胆子也大,虽然有些时候做事不够圆滑,但是因为年轻,有股子创劲,很快在桐城站稳的脚步,他将之前在学校接受的‘军事教育’运用到展家的产业的整顿中,大棒加红枣,有奖有罚,很快就有了成效,现在展家的商铺也渐渐的走上了正轨。 其实最麻烦的就是那些借了展家钱庄钱的那些人,因为展云飞心软,见不的展家的‘残忍无情’,自动免了好些人债款,使得很多人都知道了‘展记钱庄可以借钱不还’的消息,那段时间,天天有人来借钱,后来展云翔去讨钱的时候,很多人都向应对展云飞那般哭穷,不想还钱,并且说别人可以免债,他们为什么不可以,展云翔不可能一个一个的和他们讲道理,太烦,于是自己组建了马队,专门用来‘追债’。 现在他的‘威名’也出来了,那些人也不敢欠展家的钱了,基本上都会老老实实的还,至于个别几个还不出的,要看展云翔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会延迟一下他们的归还日期,心情不好的时候,直接拿走他们抵押的东西,或者将人送到矿上做苦力。 反正不会像展云飞那样做‘损己利人’的事情,他可不是‘圣父’。 展祖望现在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这个年纪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步入老年了,随着年纪的渐长已经没有年轻时的干劲了,只想好好的守着家业,看着自己的儿子娶妻生子,但是这个儿子依然是长子‘展云飞’。 虽然很生气展云飞这般不负责任的离开,但是在展祖望的心中云飞从小就有一种气质,他把这种气质称为“高贵”,这种气质,是他深深喜爱的,是云翔身上找不到的。就为了这种气质,他才会一次又一次原谅他,接纳他。在他离开家时,不能不思念他。 即使云飞现在不在身边,展祖望相信云飞依然会回来的,所以他还不能‘退休’,依然把持着这个展家的运作,不能被云翔全盘接手,他要等云飞以来将产业交给云飞。 所以现在杨戬要提出离开展家展祖望和大夫人并不是多大的问题,杨戬唯一担心的是二夫人品慧,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打败’展云飞,现在趁展云飞不在杨戬更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好好表现,而不是向展云飞一样离开这个家。 纪天虹去找杨戬的事情很快被纪管家和纪天尧知道了,纪管家和展祖望一起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自然知道展祖望的性格,别看他现在看着展云翔,其实主要是展云飞不在身边,只剩下云翔这一个儿子而已,一旦展云飞回来,云翔又会回到原本尴尬的境地。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在经商这方面,展云翔比展云飞好太多,年纪轻轻就很有魄力,短短的时间内,就挽回了局面,让整个展家的产业恢复正常运作,相比于‘理想化’话的展云飞,他自然更看好二少爷展云翔,况且,他也知道自己的女儿身份太低,展老爷和大夫人都看不上。 只是没有想到展云翔也没有看上天虹,这同样出乎纪管家的意料,不过幸好现在整个展家内宅都有他的眼线,他知道后直接封锁了这件事,并没有让它流传出去,不然自己的女儿真的嫁不出去了。 经过这件事纪管家将‘展云翔’恨进去了,毕竟展云翔虽然说是‘二少爷’,但是在展家的地位和他的两个儿女差不多,而且小时候不是一直追着天虹跑,现在竟然嫌弃他的女儿来了,真以为自己是大少爷了。 不过纪管家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的去‘问话’,毕竟名义上他只是一个管家,没有资格去管二少爷的婚事。 纪天尧就没有那么好的‘涵养’了,他从小就和展云翔合得来,小时候他还帮展云翔‘追求’自己的妹妹来着,不过天虹太胆小,一看见云翔就哭,最后不了了之了,长大了之后云翔虽然没有在关注过天虹,但是他们也是他们这个地方数一数二的大美女来着,云翔怎么会看不上他妹妹。 纪天尧和云翔的感情不错,云翔回来后天尧一直跟着他后面,两人的关系更像是亲兄弟,所以他也没有什么顾忌,直接来到展云翔的院子。 修养了差不多一个多星期,杨戬额头上的伤差不多也好了,杨戬和展云翔融合之后,法力因为法则的制约,并没有原来那般强盛,但是身体却渐渐有了‘神’的特性,恢复力极强,再下去也差不多刀枪不入了,不过杨戬并没有表现出来,头上依然包着纱布。 这几天杨戬一边计划着怎么离开展家,一边想着寸心和儿子,没事的时候都会闭目元神扫视这个世界,寻找着他们母子的‘气’,但是依然没有收获。 ‘养伤’的日子极其无聊,寸心不在身边,杨戬也没有‘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这日杨戬向往常一样躺在摇椅上,看似在闭目养神,但是他的一缕神识又飞出意识海,寻找寸心和孩子的下落,整个世界‘扫描’了三遍,最后还是失望的没有任何消息,正当杨戬想要收回神识的时候,突然在百慕大三角有一个空间裂缝,而在这个裂缝中杨戬感受到了寸心的一缕‘气’,虽然很微弱。 杨戬想也没用想,控制着神识穿过空间裂缝,寻找着寸心的位置。 寸心来之前做足了准备,身上穿着的是玉鼎送的‘战甲’,上面有元始天尊设下的结界,即使在空间裂缝中也没有受到什么损害,寸心身上的宝贝虽然多,但是这件‘战甲’是寸心最宝贝的,从来都舍不得穿,不过之前在空间裂缝中受了一次伤,她可不敢大意,索性这次穿上了这‘战甲’,不然在她怎么也进不去二哥目前所在的世界,逗留在空间裂缝中,不知道会不会再像上次那般受伤。 正当寸心绝望的时候,突然感受到前方二哥的‘气’,寸心猛地抬头,就看着杨戬身穿玄色战衣,往她这边飞来。 “二哥!”寸心激动的赶过去,也不管空间裂缝的危险诡异,给了自己丈夫一个大大的拥抱。 “寸心!”杨戬也回抱过去,杨戬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会这般的依赖自己的妻子,之前的千年离殇,在他心中留下了阴影,他再也承受不起妻子的再一次离别。 “二哥这是怎么回事,问什么我进不去你的那股世界?”寸心也知道现在的杨戬只是他的一缕元神,元神不能离本体太远,否则对本体的消耗很大,现在也顾不得叙旧,直接问情况。 “我现在的这个世界,它不能承受太大的能量,否则会奔溃,估计是天道对你的制约。” “那你是怎么回事?”按理来说杨戬的法力比她更高啊。 “我的一个‘尸虫’在那个世界,冥冥中指引着我过去,并且我们现在已经融合了,钻了法则的漏洞,不过我在这个时空法力也被限制。” “那……”寸心好像说什么,杨戬猛地一皱眉,接着他的元神在寸心身边消散了。寸心愣愣的飘在原地。 杨戬本来欣喜与寸心的重逢,但是还没有说几句话,就被进入他房间的纪天尧给‘叫’了回来,他猛地睁开眼,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毫无所觉的并且问他‘为什么拒绝娶他妹妹’的纪天尧。 第107章 突破 寸心好不容易见到二哥,还没好好的说几句话,就眼睁睁的看着二哥消失在自己眼前,要不要这么虐心啊。她还没问二哥现在的境况呢,现在二哥已经融合了‘尸虫彭侯’,也不知道他现在的身份是什么,有没有娶妻生子,或者没有有红颜知己什么的,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她是打二哥一顿好呢,还是打二哥两顿? 望着眼前的空间裂缝,寸心第一次体会到了‘牛郎织女’的感伤,天道你为何如此残忍? 纪天尧这段时间跟着展云翔同进同出,两人的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进展云翔的院子和进自己家一样,从来不会去敲门。 展祖望虽然看中展云飞,但是表面功夫做的很好,至少不会在物质方面苛刻展云翔,十岁之后,也和展云飞一样有了自己的院子,不过展云飞的院子里大夫人的院子很近,走几步就到了,而展云翔的院子却很二夫人隔得很远,唯一的相同点是他和二夫人的院子都比较幽(pian)静(pi)。 也不知大夫人出于什么心,展云翔身边的两个丫鬟,长得还都不错,杨戬养伤的这段期间,这两个丫鬟时不时的在他身边晃悠,一会端茶递水,一会为杨戬的伤口上药,吴侬软语,娇媚可人,对于一个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男人来说确实很有吸引力。 杨戬有着展云翔的全部记忆,这两个小丫鬟是从云翔回来之后才给他使唤的,之前也有意无意的想要勾引他,不过那个时候,展云翔心里憋着一口气,想要做出成绩给展祖望看,让他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并不是他认为的没有用。所以起早摸黑的整顿产业,连纪天虹这个‘初恋’都被他抛在脑后,更何况是这两个小丫鬟,杨戬在接受这些记忆的时候,甚至连这两个叫什么都想了半天。 之前展云翔忙着事业,这两个梦想着当二少奶奶的小丫鬟,根本没有机会接近‘二少爷’,每天黯然伤神,现在二少爷在家养伤,她们以为上天终于给了她们机会,卯足劲的往杨戬身边凑,不断的展示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不过可怜的小东西,基本上媚眼抛给瞎子看,都过了一个多星期了,二少爷依然将她们两个当空气。 也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小丫头感觉‘二少爷’这次受伤之后,好像变得更加的可怕了,虽然他没有苛刻下人,也没有乱发脾气,但是只要被他那双眼睛看一眼,就不由自主的背脊发凉,什么事都不敢做。 于是再大的雄心壮志,在碰见这般可怕的‘二少爷’之后,都被吓没有了,现在她们只要没有什么事就自己躲在屋子里做针线,不会到杨戬面前晃悠。 对于这两个小丫鬟的改变,杨戬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他本来就不喜别人靠近自己,之前在做司法天神的时候,虽然也有天女随身伺候,但是杨戬从来不会让她们近身。 他的院子很偏,除了品慧每天来一次,另外的几个只有最初的时候过来看望他,现在一般没有什么人来,杨戬换好药,躺在摇椅上,用神识寻找寸心的下落,今天的运气很好,神识在百慕大三角的隐藏空间裂缝中,见到了来寻找自己的妻子。 两人见面都很欣喜,不仅仅是寸心,杨戬也不习惯两人分离的日子,离开那么几天就相思入骨,只是他们相处没有几分钟,话还都没有说完,他就被闯入他院子的纪天尧给‘叫’了回来。 一般来说,到了杨戬的这个层次,一缕神识出窍并不会影响他本人的,他依然可以一边操控神识,一边应付身边的突发状况,但是这个时空太过薄弱,承受不起杨戬太过强大的神力,一旦杨戬输出的神力过强,法则会自动压制他的动作。 所以在纪天尧进入杨戬院子的时候,看到那个昨天不留情面的拒绝自家妹子的人逍遥惬意的躺在躺椅上的时候,很是气不过的在他的肩膀上一拍,把那缕神识‘拍’了回来。 杨戬虽然闭着眼睛,也关注着神识的状况,但是对于出现在自己院子的纪天尧也是知道的,只是好不容易和寸心见面,不想理会他罢了。谁能想到他会将自己的神识毫无预兆的‘叫’回来。 对于这个展云翔所谓的‘好兄弟’杨戬本来也没有多大的反感,虽然最后他会背叛展云翔,和他的父亲卷了展家的财产逃走,但是在这之前展云翔也做的过分,怀疑纪天虹肚子里面的胎儿是展云飞的,那个时候魔愣了,竟然亲手打掉自己的孩子了,后来纪天虹也疯了,最后他和纪家决裂。 这不就是一部烂账,说不清谁对对错,杨戬也没有放在心上。至少目前为止,展云翔和天尧的关系还是不错的,杨戬也没有‘报仇’的想法。 只不过就这样一个不被自己放在眼里的人,竟然打断了他和寸心的重逢,如果不是法则制约着杨戬的神力,身边的纪天尧估计已经被杨戬身上的神威给万箭穿心了。 纪天尧可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他今天来时为天虹的事的,看见‘云翔’被自己‘弄醒’之后,也不在意自己的‘不规矩’,而是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为自己添了一壶茶,说道:“云翔,怎么回事,我听说昨天天虹来找你,说要嫁给你,你却拒绝了,你不是从小就喜欢天虹的吗?”问完之后,纪天尧紧了紧自己身上的衣服,嘀咕道:“你这个地方是不是缺少人气啊,怎么会这么冷。” 看着眼前的二货,杨戬深吸一口气,也懒得很这人计较,只想快点将人打发走:“那时小时候的是,现在不喜欢了。” “为什么?”纪天尧是一个隐形的妹控,虽然平时不大表现出来,但是不愿意让她受一点委屈,“我妹妹除了身份和那些大家闺秀比起来,有些差距,另外的可不差,别的不说,在这个桐城,你能找到一个才貌双全,有温柔善良的女人?” 桐城这个地方相对上海来说还是比较封闭的,一般的大户人家也不会让女子读书,最多就是教她们认几个字,更别说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她们别说习字了,就算是绣花都是奢侈,毕竟很多穷人家都舍不得买针线的。 而纪天虹,从小就跟着展云飞学字,别的不说书法还很不错,又跟着大夫人学习女红,性子也温柔,长得也漂亮,在这个地方还真是不可多得的女子。只是杨戬可不是普通人,在别人眼中‘很漂亮’的人,对于杨戬来说和路人差不多,更何况纪天虹连寸心的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上。 不过杨戬也懒得很纪天尧掰扯,直接开口说道:“纪天虹并不是真的想要嫁给我,而是为了留在展家,等展云飞回来,若换成是你,你会娶一个心里有别人的人?” “这……”这些纪天尧也卡壳了,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大少爷不是走了吗,再说云翔你一点也不必你哥哥差,至少长相比他好看一大截,到时候天虹嫁给你,心里还是向着你的。” 杨戬冷冷的看了纪天尧一眼,没有说话。 纪天尧也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过于牵强,毕竟天虹从小到大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那是满心满眼的都是大少爷展云飞,现在这么反常的说要嫁给云翔,是人都看得清楚她在打什么注意,要真换成是他,还真不屑于这样的女人。 想到这里纪天尧也尴尬的笑了笑,说道:“那个,云翔我还有事,你慢慢休息,有空再来找你啊!”说着站起来往外走,纪天尧现在后知后觉的感受到,在这个地方很不自在,好像被什么东西盯着,全身发冷。 杨戬看着有的落荒而逃的纪天尧,也没有挽留,见人走了之后,继续闭目,神识分离,往百慕大三角的方向飞去。 杨戬穿过空间裂缝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妻子穿着战衣在附近修炼,说起来圣人之下还真没有多少人感到这个地方修炼的,就怕一个不小心就轮回转世,或者运气更差,直接魂飞魄散飞灰湮灭。 不过空间裂缝里面蕴含着空间和时间的法则,对于神来说是很好的修炼场地,在这个地方修炼更能感受自然大道。 寸心已经知道杨戬在哪个时空了,但是她进不去,又舍不得离开,只能在这附近一边修炼一边等着杨戬,寸心的天赋很高,不然也不会不声不响的激发上古龙神的血脉,在这个诡异有危险的空间隧道里面,寸心很幸运的进入了感悟的境界。 杨戬看着有些突破的寸心也没有打扰,只是在她身后静静的守护着。 空间隧道很是变幻莫测,同一个地方,上一秒还是平静如水,眨眼睛却已沧海桑田,如果不及时跳出这个禁锢,那么就会进入另一个世界,想要回到原点就要重新规划,隧道有着无数的裂缝,也有着无数的空间世界,每一个世界都有各自的历史演变,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孕育出成千上万的生命,每一个生命都有各自的命盘,命盘的齿轮每时每刻又在不停的变换…… 寸心感到自己站在这浩瀚的宇宙间,仿佛自己就是主宰,她只需挥一挥手就能毁灭一个世界,不在受到天道的摆布,不用理会法则的制约,因为她就是天道,她是风,她是云,她是时间,她是万物……这种感觉太过美好,美好的使她沉静其中。 不对,这不是她想要的‘道’,她是上古神龙主宰杀戮,她喜欢战争,喜欢巅峰的权利,喜欢毁灭…… 也不对,这也不是她,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她的道又是什么,她想要什么? 她是敖寸心,她是人,是龙,也是神,她从道化中来,她的道是自由,不受束缚,她想感受万里红尘,她也希望有一个家,有一个自己的爱人,一个自己的孩子,她想要强大到不受任何人的威胁…… 时空隧道,空间乱流中,寸心静静的站在半空中,身边的各种时空漩涡却伤不到她分毫,时间仿佛过了很久,又好像只在刹那之间,寸心从感悟中走了出来,慢慢的睁开眼睛,那双乌黑的双眼,闪过一道流光,她看着站在自己身侧的杨戬,与他相视而笑。 “二哥,这下我的法力可不比你差了,而且对于时空的感悟远胜于你。”寸心得意的对杨戬说道。 杨戬将寸心揽到身前说道:“不管你多厉害,我只希望十里红尘携手相伴。” 第108章 寸心归来 寸心在时空隧道中感悟出了道法自然,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掌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时空法则给予她的束缚与牵制也迎刃而解。 当杨戬牵着寸心来到展园的时候,已经是半夜,这个时候电灯还没有普及,只有在上海南京等发达的城市才会有,桐城相对来说还是太落后了,这里的人基本上都保持着‘如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 现在这里虽然是夏天,但是晚上一点也没有白天的炙热,反而微风徐徐,带着一片清凉,四周不知名的虫子不停的鸣叫,像小学课本上写的:谱成一曲美妙的交响乐,天上星光点,两人手牵手前行,有种沧海桑田永世相守的味道。 来展园的路上一直静悄悄的,没有灯光,更加没有人。 不过现在的情景一点也不影响两人的相处,小别胜新婚,已经是几千年的老夫老妻了,竟然像初恋的男女一般手牵手的走着,偶尔相视一笑,从背后看去有着说不出的甜蜜。 两人的身上的装扮都不是这个时代能有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现在戬心二人都处于隐身的状态。 展园的大门对于他们来说形同虚设,两人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展云翔的院子,杨戬的本体依然坐在院子中,他的身前放着一个棋盘,自己与自己对弈,那缕神识见到本体之后很快融入其中。 和神识不同,杨戬的本体是民国时期的装扮,虽然是短发,但是却穿着青衣长衫,说不出的清秀俊逸,不说话默默的站着的时候,有着文人雅士的味道。 杨戬现在的身份是展云翔,融合后在这个时空,外貌会自动偏向‘展云翔’,现在的杨戬看上去非常的稚嫩,十七八岁的年纪,让寸心想起了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杨戬因为丧母的原因满身的戾气与悲痛,即使是青葱少年的模样,在他的眼中再也找不到一丝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反而是如黑夜般的深邃,就是这双独一无二的眼睛,使得寸心对他一见钟情,。 “看什么?”寸心的目光太过温柔与专注,杨戬也不免好奇的问道。 “我在看自己的老公啊,突然变得这么年轻,感觉还不太适应。”其实杨戬原来的样貌也维持在三十岁左右的样子,那个时候的他才是颜值的巅峰,丰神俊朗,意气风发,运筹帷幄,是当之无愧的天界第一美男。 现在的杨戬看上去稚气未脱,脸上竟然还有点婴儿肥,或许是融合了‘彭侯’的缘故,他深邃的眼中有着年轻人的朝气。寸心看到杨戬的第一眼就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如果十六七岁的杨炎清和现在的杨戬站在一起,估计会被人误认为双胞胎的。想到这里寸心莫名的囧了一下,老公长得要嫩也不好。 杨戬虽然的脸并不像传统的东方人那般柔和,‘面如刀削’这个词用在杨戬身上并不算夸张,也不知道什么原因tom.riddle并不是杨戬的‘尸虫□□’,但是他竟然和杨戬长得又七分像,特别是嘴唇和鼻子,几乎一模一样,这样的长相一般在西方人眼中太过‘娘娘腔’,有些西方的女人长得都比他粗狂,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都漂亮,很难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杨戬和tom.riddle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他的眼睛了,虽然两人的瞳孔都是深黑色,但杨戬他那长居高位的霸气总能从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来,而tom.riddle的眼睛除了‘好看’以外没有一点特色。 目前已经深夜,对于两人来说晚上和白天差别并不大,在晚上他们依然可以将周边的事物看的清清楚楚。 两人一起躺在那个摇椅上,看着天上的星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杨戬也知道寸心现在关心自己的处境,就将自己现在的名字和经历过得事情对寸心简单的说了一下。当寸心知道杨戬现在叫‘展云翔’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第二个反应就是‘艾玛,那不是琼瑶nn小说中的一个恶毒男配吗’。 《苍天有泪》这部电视剧并没有像《还珠格格》那般受欢迎,看过这部剧的人大多是八零后,而寸心这个‘前九零后’会知道这部剧完全是焦恩俊gg。 在没有成为寸心之前,她的男神就是演杨戬的焦恩俊,那个时候情窦初开的十四岁少女就被《宝莲灯》里面的杨戬给深深的吸引住了,之后就对饰演杨戬的焦gg迷恋的一塌糊涂,然后扫荡了他演的所有电视剧,对于这部《苍天有泪》,寸心的印象还是非常深刻的。 因为焦gg在里面演了一个‘坏人’,而且演的入木三分,不过对于当时是‘脑残粉’的寸心来说,就算是坏人也很可爱,完全将男主的光芒掩盖了,一部电视剧下来,寸心只看了焦gg的脸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偏心’焦gg的缘故,寸心对立面的男女主一点也喜欢不起来,总觉得他们的脑回路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对于最后出家的展云翔也很心疼。 没有想到那个‘展云翔’竟然是二哥的‘彭侯’,彭候为上尸虫,在人头内,令人愚痴呆笨,没有智慧,现在想想里面的展云翔有时候真的听没有脑子的,老是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过寸心觉得一大半都是被自己的亲哥哥给逼出了的。 知道整部剧情之后,寸心对于以后的日子有了莫名的期待,现在这个时候‘展云翔’才十八岁,还没有跟心里只有展云飞的纪天虹结婚(这是寸心最在意的地方),展云飞离家出走还不到一年,离剧情还有三年的时间。 这三年他们完全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不过这一次寸心没有在杨戬融合之前来到这个时空,而且她是硬闯进来的,并没有得到时空法则的认可,不像上一次在‘小李飞刀’世界那般自动给她‘上户口’,所以她现在是一个‘黑户’,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展家人面前。 所以当务之急寸心就是先给自己弄一个身份,幸好现在是战乱的时候,无家可归的人特别的多,弄个身份什么的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李二是展家的家丁,这天是轮到他守门,第二天天微亮,李二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打开展园那扇沉重威严的大门,现在天还很早,但是大街上陆陆续续的开始有不少人在之走动。街道上的叫卖声也渐渐的多了起来,此起彼伏。 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 一匹枣红色的马屁的笃笃笃行走在街道上,桐城这个地方还没有流行汽车,马是很正常的交通工具,但是能骑得上马的人,在这个地方并不多,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展云翔组建的那马队,每一次招摇过市都横冲直撞,使在场的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这批枣红马走的很慢,看到有人在面前走过,齐码的人会勒住缰绳,先让眼前的人走,这样的态度赢得了很多人的好感。 这样一匹马在街道上行走,总会有人好奇的抬头看看骑马的人是哪位公子哥,但是当他们看清那人的真面目的时候,都惊讶的忘记合起自己的下巴。 因为骑马的人是一个女人,并且是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人,她穿着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服装,很贴身,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展露无遗,她穿着长靴,带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带着手套,手里还拿着一个皮鞭,明明是一个女人,举手投足间却有着说不出的洒脱和帅气。 他们还得第一次看见女人这般光明正大的骑马,还穿着裤子,真是世风日下啊,不少人摇着头,但是眼睛又舍不得从那人身上离开,毕竟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女人,那个待月楼的头牌,叫什么‘百花仙子’的连这个女人的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上。 有人鄙视,有人嫉妒,也有人羡慕,特别是那些小姑娘,虽然她们从小也受过‘三从四德’的熏陶,但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她们的骨子里都是叛逆,别人越不让你做的事,她们越想要做,在这之前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女人可以这么的帅,忍不住的向往。 “姐,你看,前面有一个骑马的女人,长得好漂亮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路边想起。 “骑马的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只有那些不正经的女人,才会这么做,这般招摇逛市,也不知道这人的脸皮又多厚。”另一个声音想起,带着不屑,但是眼中却有着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憧憬。 “男人可以骑,女人为什么不可以,我觉得她骑马的样子特变的神气,要是我能像她一样就好了。” “你个死丫头,一天到晚的在想写什么都不知道,还不快过来帮忙,你也十四岁了,再过两年就要嫁人了,不要再说这种话了,到时候嫁不出去,看你怎么办?” “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呆在家里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嫁人……” 骑马的女人渐行渐远,直到她身后的声音完全都听不见了,而她前行的方向正是‘展园’。 第109章 身世 不管在那个地方都有等级之分,就连桐城也不例外,最能体现等级之差的不外乎‘衣食住行’,桐城分为城南和城北,城南这个地方的商业地带都是围绕‘展园’展开的,而展园就坐落在中心地带,四周也是一些有钱有地位的人家。 虽然周边是闹市,但是展园的面积很大,光是院子就有好几个,等进了内院一点也听不见外面的吵杂。 李二神情严肃的站在展园的大门口,除了他还有几个和他打扮相似的人也笔直的站着,左右两排,每排三个,看门算是一个比较轻松的活计,除了做老爷少爷身边的贴身小厮外,这个活计是最受下人欢迎的,现在展家在桐城很有威望,很多人会慕名而来,或有事相求,或礼节性的拜访,他们这些看门的人,少不得有打赏或者‘跑腿费’。 所以这个看门人的也算是比较体面的,不仅仅口才要过关,而且长相也要周正,毕竟是‘门面担当’,是别人对‘展家’的第一印象,可不能差到哪里去。 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停在了展园的门口,李二作为看门的负责人,很自然的抬头看看今天来展园拜访的人,这一看就看愣了,张着嘴巴忘记了开口。 “请问这里是‘展城南’的展家吗?”坐在马上的女子见李二没有说话,自行的开口问道。 李二听见女子开口问话,连忙回神道:“是,是的,请问您是?” “我是你们二少爷的朋友,麻烦这位小哥帮我去禀报一下,就说故人来访。”随着说话声一个硬币扔到了李二的面前,李二下意识的接住,乖乖,竟然是一块大洋啊,要知道他们一个月的月前也只有五个大洋啊,在这个桐城还是收入比较高的人了。这姑娘出手真大方! “好的,您稍等,小的去去就来。”李二将手里的大洋藏到衣袖里面,恭敬的回到。能做看门的,当然会有一定的眼力的,谁可以惹,谁不好惹,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秤。 另外的几个门卫,羡慕的看着揣着大洋去找二少爷的李二,但是羡慕归羡慕,他们也知道,李二算是展园的家生子,地位和资历都比他们高,想要越过他和那些客人打交道,除非不想在这里混了。而且李二这个‘老大’平时对他们还是很照顾的,自己拿了银钱也会请他们吃饭,有时谁有困难,他也会接济一下。 不过眼前的女人胆子可真大啊,竟然当众说是二少爷的‘朋友’,桐城这个地方目前还没有开放到男女可以自由的‘交朋友’,而且他们也算是在桐城长大,现在的大家闺秀也没有向之前那般捂得严实了,桐城几个大户的闺秀他们也大多都听说过,虽然不知道长什么样子,但是据说也就‘温柔端方’‘清秀可人’,估计长相就过得去,但不会惊艳到哪里去,而眼前的女孩子是他们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孩子了,反正无论是谁看到的第一眼都会被她吸引,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 反正他们看了一眼之后就不敢看了,到现在心脏还在蹦蹦跳个不停呢。这样的女孩子如果出生在桐城早就‘家喻户晓’了。 那么就是二少爷在外面上学的时候认识的了,估计是了,听说现在外面的女孩子开放的很,一天到晚的抛头露面,听说露胳膊露大腿那时常事,特别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还会到专门的学校上学,待遇和公子一样。 眼前的女孩子虽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穿着露胳膊大腿的衣服,但是人家敢一个人骑马,招摇过市,还穿着这么紧身的衣服,也很大胆的。 正在大家胡思乱想之际,李二领着二少爷‘展云翔’出来了,看见马背上的女人,二少爷竟然笑了,也不是说二少爷以前不会笑,怎么说呢,你能想象被别人称为‘展夜枭’的人会对一个女孩子露出这么温柔的笑吗? 众人衣服活见鬼的样子,但是隐藏在体内的八卦之心也在冉冉升起,这个女孩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和二少爷是什么关系,不是说二少爷喜欢的是纪管家的女儿吗? 寸心为了今天的出场可是考虑了一个晚上,这身骑马的装束是寸心对于现在名媛们的骑马装稍作删改的,看上去更加的简洁大气,她也只扎了一个马尾,不做任何的修饰,已经很久没有这般打扮了,造型一弄好,寸心感觉也被自己帅到了。 昨晚寸心和杨戬聊到了大半夜,睡觉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习惯罢了,以他们现在的修为就算一直不睡觉也会不感到精神疲惫,杨戬现在变成了展云翔,那个肯定也要有一个劫等着他,只有他度过了,才能离开这个地方,现在不管是杨戬还是寸心都是只离圣人只有一步之遥,对于这个劫来临的时间都有预感,不出意外的话是在四年之后。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寸心和杨戬骑马要在这个地方呆上至少四年的时间,而这四年杨戬必须遵循凡人的轨迹生活,不能太过独特,而凡人的生活不外乎‘娶妻生子’‘柴米油盐’,现在展云翔已经十八了,再过几个月就要十九了,在这里算是‘大龄男青年’了,就算展祖望并不怎么在乎这个儿子,但是老人都有抱孙子的愿望,自然希望展云翔赶快成家。 而寸心是绝对不会允许二哥和别的女人有牵扯的,所以她决定先下手为强,把这个‘展云翔’给定下来。 寸心这个‘黑户’问题,解决起来并不是很困难,但是想要有一个能配得上‘展云翔’的身份,短时间内还真的不太好找,毕竟现在展云翔怎么说都是展家的二少爷,不可能娶一个毫无身份的‘孤女’,怎么说也要找一个父母俱在,身家清白而且还有点家底的女孩子做妻子,不然的话门不当户不对,会有很多的麻烦,虽然寸心不怕麻烦,但是杨戬可不会让寸心受委屈。 原本寸心想要对整个桐城进行‘洗脑’,选择一个桐城的大户,做他们的‘女儿’,然后名正言顺的‘嫁’给二哥,但是她是非法‘偷渡’的,法则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她进这个时空,可不允许她用法力扰乱这个时空的次序。 后来杨戬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是在展云翔的记忆中找到的。 展云翔原本是被展祖望随便送到一个安徽的军事学校,那里也不是什么名校,里面的教学质量并不好,但他本来就很聪明,这个地方没有处处压制他的展云飞,他的学习能力变的很强,不管是文化课还是课外训练,都是年级第一的,很快就被学校的老师赏识,把他引荐到了上海的黄埔军校,那里才是军事的殿堂,真正能学到有用的东西。 展云翔只要离开家里人,脑子就会变得很通透,虽然很想让自己的父亲看看现在他的优秀,但是他知道大夫人一直防备着他,如果让她知道自己有这么好的机会接受好的教育,她会想方设法的阻止的,于是他并没有将这件事告知家里人,那个时候正碰上展云飞成亲,展祖望更加没有精力关注他了。 期间展祖望寄得钱和信都是他的老师转寄给他的,钱的话刚刚够他的花销,信也只有四五封信,里面讲他大哥展云飞怎样怎样的好,让他安分守己,不要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当然展祖望不会说的那么直白,只是暗示。但是,展云翔又不是真的弱智,怎么会看不懂他爹想要表达的意思,每次看到这样的心展云翔又愤怒又伤心,但是又舍不得不看,他的心里总是对那份得不到的父爱,有一丝渴望,最后一封信是展云飞离家出走,他也病了,家里靠着纪管家撑着,没有一个主子掌控,让他回来帮忙。 这是展祖望写的最温和的一封信,当展云翔知道展祖望病危的消息,最终还是抵不过心里的那份关心,放弃了学业,回来帮助展家度过难关。 展云翔在黄埔军校的时候,有一个过命的好兄弟,叫张志宇,他的身份和展云翔完全不一样,他家原本就是混黑帮的,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从小就被人如珠如宝的爱护长大,不过混江湖的总是有风险,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他们家被人害的家破人亡,只有他一个逃了出来,还好有他父亲的世交接济他,让他进了军校学习——他因为那场变故,人也变得阴晴不定。 张志宇自从死里逃生之后,没有一刻不想要报仇的,但是他的那个仇家太过强大,是上海滩的一个大帮派,就算是救了他的那位父亲的世交好友也不敢惹,只是默默的支助他上学。 展云翔和他是室友,无意中知道这件事的,知道后并没有和他划清界线,反而不遗余力的帮助他,于是渐渐的两人成了好兄弟。 两人也曾一起出过任务,是生死搭档,当初展云翔想要放弃学业的时候,他还向展云翔发过很大的通脾气,不过当展云翔离开的那天,他亲自送展云翔到城门口。 展云翔来桐城打理家业,他还在军校念书,几个月后他毕业了,还写信过来向展云翔炫耀,说他现在是‘高材生’了,如果他当初不退学,就和他一样了。 张志宇毕业后没有接受学校的分配,而是进入了他仇家的那股帮派,从底层做起,一步一步的爬到权力中心,暗中潜伏,暗杀了那个帮派的老大,自己顺理成章的接手了这个帮派,接手后,对这个帮派进行了大换血,现在已经慢慢的站稳脚跟了。 展云翔回到桐城之后当然没有和他断了联系,知道他要报仇,将自己额外赚的钱全都给了他,让他有能力建立自己的人脉,毕竟他要做的事比展云翔危险的多。 对于这样一份情张志宇一直都记得,曾对展云翔说过,如果今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一定要和他说,他一定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昨晚杨戬想到了这件事,就带着寸心连夜‘飞’到了上海,找到了现在已经是黑帮老大的张志宇,让张志宇认下寸心这个‘干姐姐’,至于为什么不是‘干妹妹’,杨戬表示自己不愿意在多一个大舅子! 第110章 好基友 张志宇自从成了黑帮老大之后,就将帮派的名字也改了,叫洪帮(个人小趣味,别介意)现在他不管出入哪些场合都会有保镖随时随地的跟着,虽然看上去很威风,其实活的很累,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冒出一个人用枪毙了他。现在睡觉都不安稳,单单自己的卧房就放了三把钱,枕头下是绝对少不了的,或许有一天他也会像自己的父母或者前老大一般被人杀害,不过张志宇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的选择,无论如何他都要为自己的父母报仇。 杨戬想到云翔记忆里的‘生死之交’之后,就立刻带着寸心来找他,好巧不巧的就遇到了张志宇被人追杀的场景——他的手臂已经被人打了一枪,身边的兄弟也一个一个的倒下,眼看就要成为抢下亡魂的时候,杨戬和寸心出现了,对于这种小罗罗,他们原本挥一挥手就能解决,奈何不能在人前使用法力,只能用肉搏和枪法。 杨戬先快速的将张志宇带到安全地带,拿起他的枪就去反杀,现在是凌晨三点半,这个地方是郊区,基本上漆黑一片,对于夜晚能视物的杨戬来说完全开了外挂,不过几分钟就解决了对方十个杀手。回来的时候寸心已经将张志宇的手臂包扎好了。 张志宇从杨戬和寸心出现之后就处于懵逼的状态,连寸心帮他包扎伤口都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这个是他的好兄弟展云翔吗,他不是在他的家乡桐城吗,他不是一年前就已经离开学校不碰枪了吗,怎么现在不管是身手还是枪法都比以前好这么多,这不科学! “回神了!”杨戬踢了一下还在呆愣在的张志宇,杨戬融合了展云翔之后,也继承了他的感情,展云翔因为看到自己以后所经历的事情对于自己的家人早已没有了什么期待,反而对这个兄弟非常的看重,顺带着杨戬也很自然的接受了这份感情,和他相处的方式和原来一样。 “靠!展云翔你这个家伙怎么会到上海来,你不是窝在那个山沟沟里,兢兢业业的为了你的爹多看你一眼而奋斗吗?”张志宇捂着手臂惊讶的对杨戬问道,自从当了老大之后很久都没有这般没有形象过了,人前他都是板着脸,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只有遇见自己在意的人才会这般画风突变,如果让他的小弟看到他们老大这幅样子一定会惊的合不上下巴。 “找你有点事,没想到你会被人追杀,比起你来,我还是旧的山沟沟里的日子安稳。”杨戬也不客气的回嘴。 “切——”张志宇虚了一下,当初展云翔放弃学业回桐城的时候,他劝过他,但是展云翔一意孤行,这让张志宇很生气,觉得展云翔真笨,未来那虚无缥缈的父爱亲情,搭上自己的未来;后来他因为想要报仇,毕业后没有做军官,反而成为了一个黑帮的小罗罗,被展云翔知道后,写信也骂了回来,而且骂的更凶,毕竟他做的事非常的危险,这不仅仅是要‘搭上未来’了,估计一个弄不好连性命都要搭上。但是他已经决定了的事绝对不会更改。 从本质上来说,他们两个都是同一人,怪不得会成为能交付后背的兄弟。 寸心在一旁好奇的看着两人的相处方式,没想到在这个时空竟然可以看见杨戬这般少年意气的样子,还有这个张志宇,长得也挺帅的,两个型男这般和谐的站在一起,在后世的话,身后肯定有一群‘腐妹子’惊叫的。 这个毕竟刚刚枪杀过,并不怎么安全,也不是唠嗑的好地方,两人打了一个照面,斗了两句嘴之后,很默契的停住了。 这里离张志宇住的地方并不远,三人走了半个小时就到了一件很高大上的别墅,周围的四处巡逻的小弟看到老大受了伤,很快就围了过来,不过被张志宇不耐烦的挥退了,自己带着杨戬和寸心进入别墅。 张志宇自从家破人亡之后,从来没有好好的过过日子,三不五时的受伤,身上大伤小伤从来没有间断过,手臂上的抢上看似严重,但是他知道只是皮外伤,并没有打中骨头,子弹也没有卡在里面,之前寸心给他包扎的很不错。 “哟!美女啊!我竟然不知道刚刚我和美女这般的亲密接触过!”之前是黑灯瞎火的郊外,张志宇可没有杨戬和寸心这般的视力,根本就看不清之前给自己包扎的人长什么样,能分辨出是女人已经很不错了,当时虽然和展云翔吵嘴,但是也把一般的注意力分给了给自己包扎的女人,做到他这个位置,已经不会小瞧女人了,毕竟女杀手比起男杀手更加让人防不胜防。 刚刚事情还是很紧急的杨戬也没有给他们介绍,现在坐下来后,听见自己的兄弟第一句话就这般轻佻,认不出脑袋上爆了几条青筋。 寸心倒是无所谓,这个人的眼神很清明,眼中露出的是惊艳和欣赏,没有一丝猥琐,估计那句话只是习惯性的口花花,于是笑着对他自我介绍到:“你好,我是云翔的,嗯,暂时算是‘女朋友’吧,叫敖寸心,我听云翔提起过你,他说你是他最好的兄弟。” “你好你好,我叫张志宇,算是云翔的大哥,弟妹你也可以赶着云翔叫我大哥的。”张志宇比展云翔大五个月,但是展云翔从来都不买他的账,一直以来都是直接叫姓名一起叫,张志宇却总是想方设法的让展云翔叫他‘大哥’。 寸心笑眯眯的没有回话,虽然不知道张志宇心里的小九九,但是几千年的岁数却要叫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大哥,还真叫不出来。 张志宇看寸心并没有入他的套,很气馁的将脸转向杨戬:“我说兄弟,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了,是你们桐城的吗,是不是桐城这个地方美女特别的多啊,怪不得你小子当初死活都要回去,如果换成我我也一样。” 杨戬并没有理会他的耍宝,直接开口对他说道:“我想要娶寸心为妻,但是她的身份不够,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借一下你的‘势’,你和寸心结个干亲,以你现在的地位,我家的那股老头子不敢反对。” 张志宇看着杨戬严肃的样子,也收起了玩笑的表情:“我现在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能认一个干妹妹,也是件高兴的事,但是你也知道现在混到我这个地步,基本上都处于危险的状态,和我牵扯上不一定什么时候会被我连累。” “这个没有关系,以后寸心会和我生活在桐城,不会和你有什么牵扯,到时候你有空就带着嫁妆去桐城一趟就行了。”杨戬无所谓的说道。 “……”说好的做彼此的天使呢?张志宇有种被用好就丢的错觉。 “哦,还有,不是认‘干妹妹’,是‘干姐姐’,寸心的年龄比你大,你以后要叫我姐夫。”杨戬适时的补充道。 “我cao你大爷!”张志宇不等杨戬把话说完,就扑了过去,两人玩起了‘摔跤游戏’,别看张志宇的手臂受了伤,但是打起架来,完全事不要命的主,杨戬虽然不能用法力但是下手也狠,就单单看两人打架的架势,根本就看不出两人是生死之交的好兄弟,反而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的仇敌。 寸心看着难得幼稚的两人,没有阻止,她知道男人的友谊就是这么莫名其妙,悠闲的坐在一边为自己倒了一杯开水,慢慢的喝着。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两人的战斗结束了,最终的张志宇的失败而告终。 “好你个展云翔,没看到我受伤了吗,下手这么狠,而且专门往我英俊潇洒的脸上打,我早就知道你嫉妒我这张刚阳的脸了。”杨戬下手可没有留情,而且专门往他的脸上招呼,现在的张志宇鼻青脸肿,一点也没有之前的刚毅帅气。 杨戬揉了揉早就的手悠悠的说道:“这不是基于对对手的尊敬吗!” “你——”张志宇无言以对,怪不得世人都说商人狡诈,展云翔才经商多长时间,已经变得这般奸诈无情了,张志宇有点想以前那个冲动率直的小兄弟了。 看两人已经‘和好’了,寸心为他们二人一人倒了一杯水。 “还是弟妹贤惠!”张志宇毫不吝啬的夸耀道。 “乖,叫姐姐,等一下我会给你一个大红包哦!”寸心温柔的说道。 “……”张志宇觉得今天这个日子绝对和自己犯冲,不然的话怎么会接二连三的遇到他招架不住的事情呢。 最后在杨戬夫人无情的压迫下,张志宇认了寸心这个‘干姐姐’,寸心也没有让他失望,给了他一个玉佩,上面施了法术,可以抱他三次性命。看张志宇的面相是短命之人,这一年是他的大凶之年,所以寸心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要拿下来。 寸心对于张志宇的解释说她是深山修道之人,对于看相还是有几分把握的,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将玉佩拿下来。 张志宇对于寸心的解释半信半疑,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干他们这一行是非常惜命的,而且不管这玉佩到底难不难化解他的灾难,就单单成色而言也是一块极品宝玉,对于内行人来说这绝对是一块‘无价之宝’。 其实对于认不认这个‘干姐姐’,张志宇也是看在展云翔的面子上的,虽然对于自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姐姐’比较郁闷,他还是喜欢一个娇娇滴滴的‘妹妹’来着,不过这关系到展云翔的终身大事,他这点亏也就吃就吃了。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干姐姐’会送他这样一份大礼,这让张志宇自己都不大好意思了。 但是他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这份大礼他大大方方的收了,并且表示他会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让那些桐城的‘乡巴佬’都羡慕他姐姐(这回他已经自动带入弟弟的角色了)。 第111章 ‘婆媳\’相看 和张志宇交代完之后,杨戬他们就走了,张志宇也要处理今天的遇袭事件,也没有多留他们,只是和杨戬保证他会尽快完成手里的事情,来桐城看他们。 杨戬和寸心并没有在上海停留多久,乘着天还黑着,两人一起回到了‘桐城’。 寸心觉得自己去桐城找‘展云翔’怎么的都要打扮的好看贵气一点,压一压展家人的傲气,于是就将空间里的一件红色的‘骑马装’拿了出来,这身装束配上高大矫健的枣红马,酷毙了有木有! 按计划杨戬先回到了自己的院子,而寸心慢悠悠的骑着马来找自己的‘老公’。 于是就出现了今天早上的一幕,按理说寸心活了这把年纪了,不应该出现这种小女生的‘虚荣心’,但是看到刚才和小伙伴斗嘴的这么年轻的二哥之后,她感觉她的青春活力又回来了。 那个看门的家丁效率还挺高的,不一会杨戬就出来了,来到马前将她扶了下来,虽然寸心自己也会下马,但是这种女王般的待遇还是很享受的。 两人并肩进了大门,留下了一群‘望眼欲穿’的家丁。 “大力,刚刚二少爷服那个女人下马,你看见没有?” “当然看见了,神情那个温柔啊,动作那个小心翼翼啊,我在展家做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爷对谁这么温柔过。” “你们这帮人啊,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二少爷也太不懂规矩了,大庭广众之下和一个女人拉拉扯扯,真是……” “老王,你别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就你这样估计得打一辈子的光棍,二少爷也没怎么样啊,只是扶一个女孩子下马吗,不过那个女的到底是谁啊?” “没见过,也没有听说的咱们桐城又这样的女孩子,估计是从外地来的,而且看她气质和那身装扮估计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 “这还用你说,我问的是她和二少爷是什么关系。” “举子这般亲昵,关系可定不一般。” 寸心跟着杨戬来到他的院子,对于外面讨论他们的话她当然也知道,不过这正是她想要的效果,估计过不了多久展云翔的亲娘品慧就要过来了,至于展祖望和大夫人,经过杨戬昨天的讲解这两人和会装,不会因为一个小辈,亲自过来的,只会让下人关注他们这边的情况,随时向他们报告,然后坐等小辈过去拜访他们。 不出意外,品慧踩着她的小脚,匆匆忙忙往他们这边赶来,进了院门就看见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女孩面对面的坐着喝茶聊天。 这个女孩看上去和他的儿子年龄相当,长得倒是标致,就算是品慧活到这把年纪也没有见过这般好看的女孩子,比纪天虹这个女人好看的多,而且看上去挺大气的。就是穿的衣服是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款式,按照她的眼光来看太过大胆,哪有女人会穿这么紧身的衣服啊,虽然看上起□□,很吸引人,但是好人家的女孩子是绝对不会这么穿的。 不会是那种地方出来的女人吧,不然的话谁会这般大胆,独自一人的出来找男人,想到这里品慧板着脸来到杨戬一抹面前。 杨戬牵起寸心的手,对着品慧叫了一声‘娘’,现在杨戬不是刚刚来的时候了,对于现在的身份也有了适应,展云翔对于自己的母亲还是很在意的,刚来的时候杨戬叫品慧‘姨娘’,这位二夫人嘴上不说,眼神还是很黯然的,每次杨戬看到这样的眼神,受到展云翔的影响还是很心疼的。 品慧听见自己的儿子又叫自己‘娘’了,当然很开心,她也知道自己的脾气不好,有时候遇到不顺心的时候也会乱发脾气,但是她对自己的儿子是真心在意的。 这次云翔受伤品慧也觉得有一部分原因在他,那天她受了大夫人的气,就将气撒在了云翔的身上,说他怎么事事不如大少爷展云飞,就算他走了,老爷子也对他念念不忘,当时云翔气不过,就找了马队出去了,回来的时候是被人抬回来的,当时她吓坏了,一直陪在云翔的身边,满心的自责,等云翔醒来的时候,品慧就察觉到了云翔对她的疏离。 现在好了儿子终于叫她‘娘’了,品慧这一瞬间有种想哭的冲动,看到品慧这般惊喜感动的表情,杨戬更加的自责了,虽然对于瑶姬杨戬有着很深的感情,但是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对于这份突如其来的‘母爱’杨戬也有点无所适从。 寸心也感受到了两人之间的怪异的氛围,连忙出来解围道:“阿姨,你好,今天冒昧前来,惊扰到您了。”说着向寸心行了一个贵族的礼仪。 品慧何时碰到过这样的场面,自从进了展家,嫁给展祖望,她就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面,外面的应酬交际,那是正牌夫人的事,轮不到她这个上不得台面的妾。现在出现一个娇滴滴的姑娘,给自己行礼,品慧一时反应不过来。 不过寸心的举动也提醒了杨戬,他拉着寸心的手对品慧介绍到:“娘,这是我之前上军校的时候遇到的心仪的姑娘,她是我同学的姐姐,姓张,名叫寸心(寸心表示认个‘干弟弟’就换一个姓是一件很坑爹的事情)。” 展云翔之前在上海黄埔军校读书的是家里谁都没有说过,刚开始是怕大夫人知道后从中捣乱,后来学业繁重他也忘了这事,所以品慧一直以为自己的儿子读的是安徽的那个军校,不过,现在这个年代上学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能上得起学的一般都是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家,对品慧来说能安徽那个军校也是很不错的。 能上的起学的人家,肯定不是自己想的那般,刚刚是她鲁莽了,幸好云翔即使叫了她,不然的话他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不对,云翔这个臭小子刚刚说了什么,心仪的姑娘,就算是再‘心仪’,这般毫无顾忌的说出来,真的好吗?人家姑娘还在旁边呢! 不过品慧还是白担心了,这姑娘听了这般入骨的话,一点反应的没有,依然大方的站在云翔身侧,没有丝毫的扭捏。 “这,这个,张姑娘是吧,你今天是一个人来的,你的家人知道吗,还有你的家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吗?”对于儿子的婚姻大事,品慧可不愿如此草率,这个姑娘的性格和她认知的大家闺秀有很大的出入,还是问清楚一点好。 寸心很理解品慧的想法,毕竟她也是做母亲的人了,于是很温柔的回到:“我和云翔是在上海认识的吗,他和我弟弟在同一个学校上学,而且他们还是在同一个宿舍,因为我们家就住在上海,有时候学校放假我弟弟也会回家住几天,因为和云翔熟悉,就带云翔来家里玩,不知不觉我们也熟悉了。” 说道这里寸心稍稍的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品慧的表情,见她的眉头渐渐的松开来之后,继续说道:“至于,我的家人,我的父母钱几年去世了(西海龙王和龙母突然间打了一个喷嚏),就只剩下我和弟弟相依为命,现在由我弟弟掌管家里的产业。” 父母亲都不在了,只和弟弟相依为命,这个身份不怎么好,毕竟现在想看媳妇,最好的就是父母俱在人丁兴旺的,这样的媳妇娶进来才会将家里的福气带回来。 对了,他们家在上海,云翔不是在安徽读书吗,什么时候到上海去了,就算品慧在孤陋寡闻也知道上海可是一个大城市,这姑娘是上海人,那她的行为举止这般怪异就说的通了,听说上海那个地方是寸土寸金的,那里的姑娘还可以上学,是女先生呢。 想这里,品慧看寸心的目光有了变化,不过‘满意’的成分居多。看着姑娘的行为举止和穿着打扮应该也是有钱人家的女孩,而且是上海那个地方的人,就更加金贵了,虽然父母双亡有点不吉利,但是配他们家云翔刚刚好——品慧从来没有见过云翔这般温柔的眼神,看来是很喜欢这个姑娘了,听这姑娘的口气,他们的家境很不错,如果她的父母俱在,说不定还看不上云翔这个庶子呢到时候,到时候伤心的还是自己的儿子。 “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没有了父母,不过不用伤心,阿姨会对你很好的,对了你是一个人从上海过来的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独自离家这么远?”品慧好奇的问道。 “我是和我弟弟一起来的,云翔以前和我们说过他的家乡,他说桐城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我们听后一直很向往,这段时间正好找到机会了,我和我弟弟都有空,就一起过来看看,只是我们刚到安徽地界,家里的管家来信说家里有点事,需要我弟弟处理,我弟弟就赶了回去,而我眼看就要到桐城了,舍不得就一个人来了,我弟弟走之前也安排了一些保镖给我,但是我嫌他们跟着太麻烦,就称他们不注意,偷偷的溜了过来。”寸心一口气解释完,说道最后装嫩的吐了吐舌头。 品慧听完后差不多满意了,有管家有保镖,如果这姑娘不是骗人的话,估计家境真的不错,不过性子有些跳脱啊,竟然一个人甩开保镖溜出来。 正在这时,一个小丫头走了进来,对着杨戬和品慧说道:“二夫人,二少爷,老爷听说有客人上门,让你们把人带到大厅见见。” 第112章 面见 来人是展祖望身边的丫鬟,长得一般般,是大夫人拨给他的,因为是伺候老爷的,在下人里面地位还算高,所以对于展云翔没有像别的下人那般卑躬屈膝,但也算得上恭敬,家里的下人都是看菜下碟的,‘展云翔’目前第家里唯一的少爷,而且帮助展祖望打理展家的产业,所以现在对他都很恭敬,就连大夫人院子里的人,对他也没有以前那份轻视了。 寸心和杨戬习惯性的对视了一眼,没想到这个展祖望这么沉不住气,真不知道当年是怎么走南闯北做生意的,一般来说寸心只是一个小辈,现在时辰也早,等见了杨戬之后,再去拜见展祖望也不失礼。 但是他们还没说几句就派人来叫了,如果说是大夫人叫他们也算正常,毕竟她是嫡妻,管理者内宅,一个陌生小辈来府里,见上一见也是诚意,但是展祖望一个大老爷们这么迫不及待的插手内宅,见一个女孩子,让外人听起来还是怪怪的。 展家毕竟不是什么有传承的大家族,他们发家也不过几十年,现在虽然是桐城数一数二的大户,但是底蕴真的不够,展园里面下人的规矩实在是散漫,就算表面上装得很是那么一回事,很多时候‘画虎不成反类犬’。 不过大家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行事,都不觉得什么不妥,只有寸心和杨戬见识过真正‘大家族’规矩的人,才会不习惯——有种小孩过家家的感觉。 展祖望对于这个独自前来他们家找云翔的女孩很好奇,刚起来听下人禀报的时候,第一反应的是,云翔在外面招惹了不三不四的女人,后来听下人说她的装扮的时候,又感觉不对,毕竟真的是这样的女人,不会这般的傲气,于是就派人到云翔的院子外面‘打听打听’。 回来禀报的下人说,那个姑娘自称是上海来的,还说云翔和她弟弟是同学,因为他弟弟的原因认识了云翔,而且他们的关系真的如同预料的那般‘不清不楚’。 展祖望听后皱眉,他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应该说是一个很‘信奉’传统的男人,早年的时候展家还没有像现在这般强大,他出门做生意的时候,不太懂大户人家里面的规矩,惹出了不少的笑话,大家都说他:是‘泥腿子出生’,不懂规矩也算正常。 这始终是展祖望心中的一根刺,后来他娶了大夫人,大夫人家以前也算是名门望族,祖上当过官,就算渐渐落魄了,也有底蕴,大夫人是真的的大家闺秀。 所以一直以来对于大夫人和敬重,而且大夫人还给他生了云飞这般有才气的孩子。云翔是庶子,在大户人家的眼里庶子当然是比不过嫡子的,展祖望也在、一直秉承着这样的‘规矩’,无视着这个出身低微的嫡子。 在展祖望的眼中,去妻子一定要娶想大夫人这般的大家闺秀才行,那种顺顺便便出门的女孩子太过不安分了。 不过,展祖望毕竟活是一个商人,就算是不喜那个女孩的性子,也会考虑她的身份,听下人的汇报,那个姑娘家是在上海做生意的,虽然家里只有她和弟弟了,但是从只言片语中,展祖望还是听出了这姑娘家底不错,这个弥补了她原本的缺陷。 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如果今天寸心和展云飞这般的关系,展祖望是绝对不会赞成的,毕竟展云飞在他心目中是千好万好,绝不是寸心这般‘轻佻’的女子配得上的,但是云翔展祖望就不会这么反对了,毕竟原著中展云翔的妻子可是‘管家的女儿’啊,现在寸心不管怎么说也是‘上海来的千金’,两人对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当然这一切都基于寸心没有撒谎的情况下。 所以展祖望才会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寸心,试探她一下,如果她说的是真的,家里也是做生意的,上海人,出门有洋车有保镖,是正经的千金小姐,就算是死了爹娘,配云翔也不错。 听到展祖望说要见寸心,当然不可能让寸心一个人过去,杨戬和品慧都跟着去了,来到大厅的时候就看到展祖望坐在首座,坐姿很气派,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有气势很有能力的大家长’,不过在杨戬没有过来之前,展祖望在展家的地位的确无可动摇,不管是展云翔还是大夫人都要看他脸色。 “老爷!”杨戬和品慧见到上座的展祖望,‘恭敬’的叫道,现在杨戬可以叫品慧‘娘’,但依然无法叫展祖望‘爹’,在大户人家家中,庶子叫自己的爹‘老爷’也正常,展祖望对于这个称呼还是很满意的。 “展老爷!”寸心也微微行礼,虽然看不起展祖望的为人,但是寸心没有杨戬那般的傲气,她会尽量半夜好自己的角色。 “嗯。”展祖望微笑的点了点了说道:“你们,坐吧,自己家不必拘礼。” 杨戬和寸心依言找位置坐下,品慧却没有而是站到了展祖望的身边,为他到了一杯茶:“老爷,现在已经入冬了,大清早的天气冷,你先喝口热茶。” 展祖望很自然的接过,茗了一口,有放在了桌上,对于品慧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 “这位是张姑娘吧,听说你是从上海来的?”展祖望第一眼见到寸心的时候也被她的相貌震撼了一下,不过他也算是有过见识的了,很快就反应过来,对着寸心‘和蔼’的问道。 寸心听了以后扯了扯嘴角,听说!您哪里听说的啊,光明正大的听儿子的墙角,不但不掩盖,而且很这般的习以为常的说出来,你是想要对我说你对展家了如指掌吗? “是的,展老爷,现在是我们学校放寒假了,我们家里只有我和弟弟两个人,因为我弟弟和云翔是同学,所以来向这里看看他,我弟弟因为有点事估计要过几天到,我自己先过来了。”虽然心里在吐槽展祖望,但是表面上寸心还是很恭敬的回答了展祖望的问话。 “张姑娘,客气了,既然你和云翔是平辈,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一声‘展伯伯’。”展祖望在没有见过寸心之前或许会怀疑寸心的身份,但是见到寸心之后,看她的言行举止,就不怀疑了,毕竟外表装扮可以用衣服首饰来衬托,但是气质这种无形的东西,是要靠多年的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来培养的,就寸心表现出来的大家气派,是展祖望从来没有见过的,至少桐城是没有的,就连他引以为豪的‘大夫人’也不及寸心的十分之一。 “展伯伯!”寸心这个几千岁的老妖怪,装起嫩来一点也不含糊,一点也没有心理负担的叫了出来,“展伯伯,您也不要叫我张姑娘了,您是长辈,可以叫我寸心。” “那我就托大,叫你一声‘寸心了。”展祖望笑着抚了抚自己的胡须,“寸心啊,我听说你是自己甩了保镖偷偷来的,既然你叫我展伯伯,我可要好好的和你说一下,现在的世道可是很乱的,你这般年轻漂亮的姑娘,很容易出事的,以后可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 寸心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回道:“知道了,展伯伯,我以后不会这般鲁莽了,之前是我考虑不周。” “那好,你年纪轻轻的一个人过来,可要好好玩玩,这几天就让云翔带你走走,别的地方不敢说,我们展家在桐城还是比较说得上话的,有什么事云翔会解决。”寸心的长相是那种明艳型的,并不妖娆,看上去尊贵大气,一般人见到她就会不自觉的对她产生好感,当然个别人除外。展祖望现在对寸心很满意,虽然之前的事做的跳脱了些,但是知错能改,沉稳大气,长得又漂亮,家世暂时不太清楚,但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唯一的遗憾,云飞不在身边,不然的话,云飞这么优秀,一定会得到女孩的芳心的。相比起云翔,展祖望觉得还是云飞更适合这般的女孩子。 杨戬和寸心可不知道展祖望心里在想什么,知道的话,估计会呵呵他一脸。 “大夫人来了!”寸心和展祖望交谈的很‘愉快’,杨戬和品慧当摆设当的也很称职,就听见门外的下人喊道。 大夫人随着这声音施施然的走了进来,除了展祖望,杨戬和寸心也站了起来,对大夫人打了招呼。 “我听说家里来了客人,就过了看看,就是这姑娘吧,长得真俊,我还没有见过长得这般好看的孩子呢?”大夫人笑着走了过来,到了寸心身边的时候,亲切的拉起寸心的手,对她说道。 “大夫人,您过奖了,您也是我见过的最亲切的长辈了。”寸心笑着回到。 “不知这位姑娘,是哪里人,怎么会和我们云翔认识的呢?”大夫人也在展云翔院子外面安排了人,对于寸心的来历当然也清楚,这人的宅斗手段明显很高,就算知道了,也会当做不知道。 “我弟弟和云翔是同学,云翔以前在上海的时候,曾来我们家玩,我们就在那时认识的。”寸心笑的很得体,认真的回到道。 “上海?云翔不是在安徽读的书吗?”大夫人‘疑惑’的望向展祖望,之前展祖望一直关心的寸心的家世,反而遗漏了云翔在上海读过书的事情,现在被大夫人提醒,也疑惑的看向杨戬。 见大家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杨戬也不紧张,很坦然的说道:“因为我的成绩突出,我的教官,将我推荐到了上海的黄埔军校,那个时候,我想给老爷一个惊喜,所以没有说出来。” 第113章 解释 以前的展云翔因为从小接受的待遇不公,很喜欢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特别是一直以来看不起自己的父亲——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他从小到大不知道吃了多少的暗亏——因为大夫人总会设计他在意的人或者东西远离他,展云翔虽然聪敏,但是对于一个从小接受‘内宅教育’的大夫人而言,根本不是对手。 后来上了军校,有了磨练,或者离开了那个无视他的家,他的性子也慢慢的沉稳起来,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分析自己的处境,不再为一点小事而沾沾自喜,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也学会了隐忍。 虽然上黄埔军校的事一直瞒着家里,但是这件事如果展祖望稍微关心一下他的话,绝对不会发现不了,毕竟上海里安徽可不近,可偏偏在上海呆了两年,家里一个人都不知道,要不是展云飞突然离家出走,展祖望让他回来,说不定现在他已经成了一个军官了。 对于放弃自己的学业回家,展云翔心里还是有点不甘的,但是能让父亲对自己的能力得到认可,也是他从小到大的愿望,展云翔从来都知道,自己并不是上天的宠儿,很多事情不是努力了就可以得到,更不可能‘鱼与熊掌兼得’。 与自己成为军官的梦想失之交臂,是自己的选择,虽然不甘,但也不后悔,只是尽量的让自己忙碌,不去想上海学校里经历的事,认识的人。 如今大夫人当着展祖望的面问出了自己的疑问,而展祖望第一个反应不是欣喜,也不是怀疑,而是不满。 不满什么,不满展云翔会有事瞒着他,作为一个大家长他喜欢了对于身边的人的掌控,一旦脱离他的掌控,就会让他不安和愤怒,大夫人和他夫妻多年,自然知道他的脾气性格。 如果换成原本的展云翔听了大夫人这般疑问,还有看见展祖望这样的表情,肯定会委屈吧,自己为了家里的事情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未来,而作为自己最亲的家人,从来不知道不说,更是怪他的隐瞒。 展云翔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在人际关系方面经营的也不错,不管在军校的时候面对自己的同学和教官,还是在生意场上面对自己的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对手,他都会将自己伪装的很好,时而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学生,时而是能并肩作战的伙伴,时而又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面对不同的人带上不同的面具。 但是面对家人,他从来都不会伪装自己,总是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面对自己在意的人的误解和不支持,他会变的执拗,不会说讨好的话,面对现在的情况,如果现在是原来的展云翔,反而会当面和展祖望腔起来:我在上海两年了,我不说,你们难道不会问吗,每一次寒假放假回家,我都比镇上另外的学生晚回来,只要稍微关心我一下就会知道,但是两年来,家里一个人都不知道。 不用怀疑,按照展云翔冲动的性子,肯定会说出类似的话。然后,就算这些话在理,也会变得没有理了,作为一个儿子,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父母,随时都可以扣上一个‘不孝’的名头。 但是现在的展云翔已经不是原本对亲人格外在意的‘展云翔’了,对于这份亲情,他早就看开了,不在抱有希望,于是他也带上了温宽和的面具,对着内里藏奸表面亲和的大夫人和喜欢用高姿态面对他的父亲,他依然很坦然。 “因为我的成绩突出,我的教官,将我推荐到了上海的黄埔军校,那个时候,我想给老爷一个惊喜,所以没有说出来。”‘展云翔’或者说杨戬带着笑意的对着两个‘长辈’说道。 “你这孩子,想要给我们惊喜,你老早就可以喝我们说了,怎么到现在都不说呢,要不是寸心姑娘来找你,说不定我和你爹到现在都被蒙在鼓里呢!”显然大夫人没有看到‘展云翔’发飙的场面本不甘心,有继续拉仇恨。 “因为去黄埔军校学习的名额不止我一个,当时我也没有信心在那么多人里面脱颖而出,就先不告诉你们这件事情,免得到时候没有选上空欢喜一场,毕竟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之后到了上海,那里不管是学习氛围还是设备都比安徽的学校好太多,但是竞争压力也大,很多上海的本地学子都看不起我们外地的,那段时间过得很压抑,也不敢让这种事情被老爷知道,免得老爷担心,所以也没有说。”杨戬依然很温和,言语间没有半点埋怨,反而处处为自己的长辈着想。 展祖望听了很感动,看着杨戬的目光也渐渐变得柔和。 杨戬一直都知道这个展老爷是一个感性的人,只要说的深情一点的话就能感动他,从这一点上看,展云飞真的遗传了他,看着这位名义上的‘父亲’态度的转变,杨戬继续说道:“其实那个时候接到老爷的来信的时候我还有三个月就毕业了,到时候我最差也能在上海军部领一个‘副官’的官职,我想在学业有成的时候和父亲摊牌。但是老爷信上说大哥离家出走,而老爷自己生了病,家里没个男丁撑门面,希望我能回来。接到这封信我考虑了一个就放弃了学业回来了,毕竟学业再怎么重要都不如家人重要,虽说我做了这样的选择,但是并不后悔,只是有点遗憾罢了,我怕老爷知道后会自责,于是就隐瞒了下来。”论起演技来这位曾经在天庭和玉帝王母天界众神周旋的司法天神一点也不比他老婆差。 杨戬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稳,表情也淡淡的,但是话语里还是透露着遗憾与失落,但惟独没有怨恨,这样的表现使得展祖望更加的愧疚了。 “云翔,你这傻孩子,这样的事情你怎么一个人扛着,是为父没有用耽误了你啊,你母亲(大夫人)说的对,如果不是寸心过来,你是不是要瞒我们一辈子啊!”展云翔现在的表现绝对是真心的,也却是心疼‘展云翔’的付出。 但是他面前的‘展云翔’早已不稀罕了。 上午的谈话以展祖望对云翔的愧疚而告终,经过这件事之后,他对杨戬的态度好了很多,话里话外都透入着对他的关心,展祖望这般举动最开心的莫过于品慧了,有什么比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和睦相处父慈子孝更让人欣慰的呢? 当然与品慧心情截然相反的是大夫人,这位大夫人对于品慧母子可谓是眼中钉肉中刺,就算是除不掉也要想着法的硬格他们,以前她的儿子展云飞在的时候,大夫人是从来都不会将他们放在眼里的,但是现在云飞走了,现在展家都是靠着展云翔这个小贱种乘着,展家上上下下都不敢得罪他们母子了,她一个人孤掌难鸣,只能是不是的在展祖望面前上点眼药,让展祖望不要太过信任展云翔,但是今天的事情,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展云翔这个贱种没有发火,而是变着法的向展祖望诉苦,反而让老爷更加的在乎他了。这怎么能不让她生气。 不管是展祖望的感动,还是品慧的欣喜,亦或是大夫人的愤恨,这些都不是杨戬和寸心在意的,两人见完长辈之后,就出去逛街了,美曰其名:带寸心姑娘熟悉一下桐城。 展园离闹市并不远,走出大门,拐个弯在走几步路就到了,在出门前,寸心先回了下人们收拾出来的房间还了一件衣服。 寸心的衣服很多,不管是战袍法衣,或者洋装旗袍,衬衫西服休闲装应有尽有,每一件都精美绝伦,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在英国法国,只要她敢穿,绝对会引领着时尚圈的发展,但是这里是桐城——一个封闭的小城,寸心包裹里面的衣服还真没几件适合在这里穿的,不管是哪一件都会引人围观。 之前之所以穿骑马装,主要是为了骑马方便,而且帅气,虽然穿着紧身的裤子,但是全身上下都包裹着,就算人们看了会鄙夷,但也不会当面说,但是包裹里的民国时代的衣服,大多都是旗袍和洋装礼服,洋装礼服就不用说了,肩膀什么的都会露出来,走出去估计会被唾沫淹死,就连旗袍都会在小腿部岔开。 最会挑挑拣拣,寸心穿了一件青色荷叶边旗袍,外面披着一件貂绒坎肩,下面一双白色的中跟靴子,将头发挽起,留了一点小刘海,显得有些慵懒俏皮。 这样的装束虽然还是很新奇,但是至少不会被人骂伤风败俗了,现在是民国初期,上海也开始渐渐的流行了旗袍,很多贵妇少女都喜欢,因为旗袍不仅能撑托出精致的身段,还能显出女人独有的风姿。 就算是那些眼高于顶的外国女人也很喜欢旗袍,但是她们的骨架太大,穿不出中国女人独有的韵味。 第114章 秀恩爱 清末民初,这是时间段是中国最动荡的时代,清政府已经灭亡,新的政权还没有正式成立,各个军阀争相□□,新旧文化的对立与磨合…… 桐城不像北平上海这些地方,那里每天都在变化着,衣食住行早已十几年前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那里的女子不在受到传统的教条约束,喜欢穿性感修身的旗袍,喜欢别出心裁的洋装,喜欢三五成群的逛街游玩嬉笑打闹……有的女孩学着外国女人那般烫了卷发,也有的女学生剪了短发……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桐城这个地方来说都太过惊世骇俗。 这里的女子服装仍沿袭清朝民间服饰,保持着上衣下裙的形制。上衣长袖且袖口很宽,斜襟,达官贵人的少奶奶们多搭配绸缎罗裙勾有织金的花绣,而普通百姓则配以粗布裤子。但是这些服饰都太过宽大,将女人美妙的身躯全都遮掩起来,显得平平无奇,甚至有些臃肿,特别是在冬天的时候。 寸心的这身打扮对上海那个十里洋场来说,很贵气,也相对保守。她的身段很高,本来就有一米六八,在加上高跟鞋,起码有一米七二以上,她的身材就有有聊,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这修身的旗袍,完美的展示了她的优点。 杨戬看到寸心这样一身装扮之后,微微了蹙了蹙眉,在桐城这个地方,这身衣服也还是太出格了,杨戬敢保证,寸心这样走到大街上,看见她的男人都会移不开眼睛的,一想到这里杨戬特别不舒服。 不过这次寸心来的太过匆忙,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他也能理解,更何况,他的妻子有多优秀,没有人比杨戬更加的清楚,就算她穿的平平无奇,依然会勾走所有人的视线。 有时候杨戬真想将他的妻子藏起来,每天只有他能看见,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杨戬永远也舍不得折断寸心的翅膀,她生来就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么优秀的寸心,眼里心里只有他一人,不管发生什么都追随在他身边,这是何其幸运的事。 不出杨戬所料,他们两人一起出现在街上的时候,引得了一大拨人的围观,不仅仅是看寸心,也是在看杨戬。 之前的展云翔和杨戬有着七分像,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至少在桐城这一代,没能找出一个与他媲美的男人,就算是常常被人夸的展云飞,和展云翔比起来都差一大截。但是展云翔长相太过年轻,而且眼睛里面总是隐藏着暴戾与鲁莽,这两样直接拉低了他的颜值,使得别人见到他的第一眼,对他的印象就非常的不好,再加上他的行事作风,太过狠辣,普通人在没有见到他之前就已经对他产生了惧怕,所以展云翔即使俊美无双,没有人会真正的喜欢他。 说道这里不得不提一句,气质也是颜值的一部分。 现在杨戬已经融合了原本的展云翔,他本是神,身上有一种虚无缥缈之感,很神秘,再加上长久以来的身居高位传达出来的自信与高傲,不由的使人信服与崇拜。眼里再也没有恨戾,相反,他黝黑的双眼有着这个年纪没有的深沉与睿智。 这样的改变是无形中产生的,连身边亲近的人都没有发现他的异常,只是觉得现在的展云翔变得平和了,也更加好看了,展园里的丫鬟都会有意无意的将目光投向这个据说脾气很暴躁的二少爷,长得这么好看,就算是天天被打也愿意啊! 现在杨戬和寸心两人走在一起,这样的杀伤力可不是简单的壹加壹等于二,俊美无寿的男人,和一个美艳倾城的女人,并排走在街上,没有过多的言语,也没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但是他们之间好似有着无形的默契,一颦一笑都带着浪漫温馨,这是在桐城这个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美景。 对于这个和展二少走在一起的女人,大家都是好奇的,寸心的容貌太过耀眼,所有见过她的人都不会忘记,她的长相,即使现在已经换了一套衣服和妆容,但是依然那么美丽,美丽的让在场的女人都嫉妒不起来。 她穿的衣服和特别,是桐城从来没有见多的,有些有见识的人知道,这是旗袍,在上海那种发达的城市很流行。穿着女人身上特别的有韵味,走走起路来有一种说不清的风姿。不管是那些风情万种的舞女,还是高贵冷艳的太太小姐,都喜欢这样穿。 寸心和杨戬并肩走在这条大街上,这里很上海差别太大了,脚下的路也是青石板铺的,有着古朴的味道,这是一个封闭散漫的城市,没有上海的繁华与喧嚣,却有着历史的沧桑与质朴,寸心很喜欢这个地方,看着这些形形□□的人在他们身边穿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他们都在努力的演绎着自己的人生。 桐城,这个城市,平和、自由、质朴……寸心觉得自己很喜欢这个地方,但是这样的和平在这个战乱的时代并不能维持多久,过不了几年,这里就会变得满目苍夷,看着身边或好奇,或惊艳,或欣羡的望着她的女人和孩子,寸心不由的想要守护这个地方。 杨戬和寸心是千年夫妻,对于寸心的情绪非常的敏感,寸心突然间爆发的豪情,杨戬也感受的到,对于自己的妻子,杨戬也有所了解,寸心知道中国正面临着翻天覆地的改革和巨大的灾难,寸心对于这段历史始终有着不甘和愤恨,作为一个丈夫,杨戬自认为会尽量完成妻子的愿望! 杨戬心里默默的下定决心,想要完成寸心的心愿,寸心不期然的将目光转向他,两人目光交汇,各自都了解双方所想,都泯然一笑。 逛街当然是需要买东西的,这条街上有着三三两两的小摊,买的东西应有尽有,有着女子买的荷包,红头绳,还是簪子,梳子等等,又有一些桐城的特色糕点小吃,,对于那些粗糙的首饰,寸心不太感兴趣,反而那些散发着幽香的美食更吸引她。 在小李飞刀世界的时候,寸心和阿布这两个吃货,曾扫荡了整条街,边走边吃,一个都不放过,阿布毕竟是肉体凡胎,人也小,就算是胃口再好,也吃不下太多的东西,最后只能跟在寸心的后面幽怨的看着寸心幸福的吃着美食,并且暗暗下定决心,回去后好好修炼,快快长大,然后像寸心妈妈那般毫无顾忌的扫荡美食。 现在寸心的身边不是阿布小吃货,而是高冷的二郎神,对于凡间的食物,杨戬的兴致并不高,对于神仙来说不能太过沉迷于物质的享受,,而且神仙基大都已经辟谷,只需要吸收天地灵气来滋养自己的身体,排除多余的杂质,吃多了五谷杂粮,对于修行有碍,虽然这些阻碍根本微不足道。 看着自己的妻子化身小馋猫的样子,杨戬无奈又宠溺,在身后跟着她。 “老板给我来一个烧饼。”寸心停在一个小摊边上,对着那个看上去已经六七十岁的老人说道,“里面有放肉,还要梅干菜,还有加臭豆腐。” 小摊的老板咋么也想不到这般天仙似的女娃子会到他的摊子上买烧饼,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旁边一个卖梅花糕的小贩见了,对老汉喊道:“老刘,这位小姐要买烧饼,你发什么呆啊!” “哦,哦,这个小姐,您稍等一下,老头子马上给你做!”老汉被这旁边的小贩叫的回过神,连忙赔罪。 “没关系,大爷您慢慢做,我们也不急。”寸心安抚道。然后对一旁的小贩说道:“这位小哥,你卖的梅花糕看上去也好好吃啊,帮我装两个。” “好嘞,这位小姐,马上给您装!”小贩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见到寸心这般的和气,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冷,连忙开心的回到,然后用干净的荷叶挑了两个颜色最好的看的梅花糕包了起来。 杨戬自然而然的接过小贩手中的包裹,然后将铜板递给他,小贩见不是寸心亲自过来拿,有点小失落,但是见平时不可一世的‘展夜枭’,今天竟然乖乖的跟在一个女子后面,为她买东西,眼神还特别的温柔,小贩也不失落了,本来这种大小姐一辈子都不会和他们有交集,更何况还是‘展夜枭’看上的女人。 不一会,老汉的烧饼做好了里面加的料很足,还有臭豆腐的味道,寸心接过闻了闻,满脸幸福的表情,杨戬尽职的为寸心付钱,一个十足的好男人。 一般的女孩子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太会在街上一边走一边吃的,特别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太太们更加不会做这般出格的事,但是寸心随心所欲惯了,自然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况且好不容易和二哥一起逛街,她当然是要做最真实的自己。 于是大街上就出现了这般的情景,一个美丽的不像话的女人,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烧饼,不顾形象的一边走一边吃,满脸的幸福满足,她的身后跟着一个英俊的男人,手里拿着各种的小吃,和他高大英俊的形象特别的不符,但是望着前面女子的眼神,有着说不出的温柔。 这样的组合真的很奇怪,先不说这个女人是多么的特立独行,单单就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别说是桐城这个地方,就连上海这种城市,也不太会有。 但是两人的相处又是这般的自然,在他们眼里,这是在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寸心自己享受的美食,看着身边的杨戬,也不吝啬的将自己吃到一半的烧饼拿到杨戬的嘴边,杨戬当然不嫌弃自己妻子吃过的东西,很自然的咬了一口,不过很快吃到了臭豆腐的味道,对于这种奇怪的食物,杨戬自然是不喜欢的,不由的皱起了眉,但是这是寸心喂给他的,再难吃也要吞下去。 杨戬喜欢清新自然的美食,作为妻子的寸心,自然是知道的,看的杨戬的表情,寸心有总恶作剧得逞的满足感,嘻嘻的笑着走到另外一个摊位。 杨戬认命的跟着。 正在这个时候,一辆马车急速的从街的另一边驶来,这辆马车特别的大,路上的行人纷纷的避让,在推搡的过程中,一个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女被推倒在地,但是那辆马车的马,估计是受了什么刺激,完全发了狂,车上赶车的人怎么拖也拖不住,眼看马的蹄子就要往女孩身上才过去了…… 这么危机的时刻,杨戬和寸心当然全都看到了,千钧一发之际,两人同时出手,一个迅速的跑到女孩的身边将她拦起带到安全处,另一个跳上那匹发狂的马背上,直接勒住缰绳,用力将马制住。 两人的动作非常快,在大家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一切都平息了,马背上杨戬依然保持着手勒缰绳的姿势,俊美的外表,敏捷的伸手,这样的表现,不知抓走了在场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的心,原来展二爷这么的英勇,完全传说中的不一样。 就连被寸心救了的女孩子,眼神也直直的看着马背上的杨戬,这么刺眼的眼神,寸心除非眼瞎了才看不到,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的丈夫长得帅,女孩子喜欢不稀奇,只能撇撇嘴将女孩放了下来。 女孩以得到自由,立马小跑到杨戬的身边,羞射的说道:“多谢,展二少的相救,心宁感激不尽!” 第115章 小小心机女 杨戬无意间露的这一手,的确抓住了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心,但是这边还是很保守的,那些女人最多就是在一旁看看,欣赏一下,不敢上去和杨戬搭讪。 所以被寸心救了的宁心,这般举动也算是大胆,不过人家看起来十四五岁的样子,看上去天真烂漫,这里的人也都很宽容,不会真的计较,毕竟对救命恩人说感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这个小姑娘,自称‘宁心’,名字很好听,她穿着月牙色的斜襟长袄,梳着两个大辫子,身材玲珑娇俏,瓜子脸,再加一堆水汪汪的大眼睛,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是一个难得的小美女,看她的穿着打扮不像是很有钱人家的孩子,但也不差钱,算是桐城的‘小康水平’吧。 一般的男人看见这么一个青葱可爱的女孩对自己道谢,并且用这般崇拜的眼神望着自己,都会有飘飘然的虚荣感,俊男美女,英雄救美,百分之九十会谱写一段佳话的。 不过很可惜,杨戬不是一般的男人,所以对眼前的养眼的小美女视若无睹,见场面已经被控制住之后,他直接跳下马车,来到寸心面前,上下打量了一下,问道:“寸心,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当然没有,虽然这个空间对他们有了限制,不能让他们在人前随随便便的使用法力,但是他们的身体可是半神的体制,哪里有那么容易受伤。 只不过,寸心可不会这么诚实,她救人也不是为了别人的感谢,但是那个小姑娘刚刚的举动实在是让她不爽,见杨戬这么问她,也就顺势‘倒在’他的怀里,柔柔的说道:“刚刚可能跑的太快,脚扭到了,有点疼。” 这时大家才想起来,那个给展二少道谢的女孩子,真正的恩人可是眼前的这位漂亮的不像话的姑娘,刚才的情况太过紧急,这个姑娘离女孩比较近,但也不是最近的人,当时小女孩已经摔倒了,但旁边一人有别的人,但是却只有这个姑娘奋不顾身的来就摔倒的女孩子。可以说要不是她及时救起女孩,女孩早已经伤在马蹄下了,就算展二少的动作再快,也挽救不了。 但是女孩子获救的第一时间,却不是想那个救了她的姑娘道谢,反而舍近求远,去向展二少道谢,这是哪门子道理? 想到这里,众人看那柔弱的女孩的眼光变了,原来是一个想要勾引男人攀高枝的,而且还这般‘忘恩负义’,那些男人还好一点,对于这个看上去年龄不大的小姑娘带着些许宽容。 但是女人就不一样了,本来女人就是一种妒忌心很强的动物,眼前的小姑娘长得白白嫩嫩,柔柔弱弱的,跟小白花好看,眼睛好似天生会勾人般,就本能的对她的外貌感到不喜,看到她主动向展二少搭讪,也只是向她白一眼,并不能怎么样,但现在知道了女孩子为了引起展二少的注意,连为她受伤的救命恩人都不管,直接把眼睛瞄到男人身上了,这就引起‘众怒’了。 “这什么人吗,人家小姑娘为了救她受了伤,她的眼睛只顾着盯男人了,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孩子呢?” “就是,也不知道她爹妈怎么养的,活脱脱的一直白眼狼吗!” “还别说,这小姑娘长得还真不错,特别是她那眼睛,水汪汪的,和春楼里的窑姐一样,一般男人最受不了这种眼神了。” “你也说了,是一般男人,人家展二少是什么人,能看得上她这样的,也只有没有见过世面的才会随随便便被这种人勾走,你没看到,展二少刚刚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分给她吗。” “想到这个我就想要笑,估计她以为自己美若天仙,是男人见了她就要喜欢她,也不看看刚刚救了她的那姑娘长得什么样,不管是气质还是外表,都甩他十几条街,她给人家提鞋都不配,展二少会放着那样的美人不要,来追求她?” “除非脑子进水了!” “对……” 那个叫宁心的小姑娘先是被杨戬无视的动作,感到面上无光,接下来的后续更是让她措手不及,她原本是这条街上一座名叫‘醉仙楼’酒家掌柜的女儿,家里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有几个小钱,她在家派上老三,上头有一个大姐,一个二哥,因为是长得漂亮,又是家里的老幺,大家都很宠爱她,所以养成了她比较自私的性子。 宁心很早以前就开始关注这个‘展二少’了,大家都说他不是好人,总是欺负那些穷人,逼他们还债,还老是带着他的马队在加上横冲直撞,因为他家在桐城的半边天,没有人敢惹他,但是宁心觉得,这位‘展二少’长得特别的好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而且又这么有钱,骑马的样子也说不出的威风,就算这样的男人性子在恶劣,宁心也喜欢。 今天宁心是因为无聊,一个人偷偷溜出来逛街的,没想到会遇见人人谈之变色的‘展二少’,他和一个她从来没见过的女孩子,并肩走在一起,看上去非常的亲密,而且原本趾高气昂的‘展二少’,对这个女孩特别的温和,为她付钱,为她拿东西——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展二少’喜欢那个女孩子,虽然不想承认,但是那个女孩子长得真的很漂亮,是那种第一眼见到就永远都不会忘记的美,而且一颦一笑都带着说不出的魅力,和‘展二少’这般厉害的人走在一起,也没有被他的气场掩盖。 宁心对于这样的画面,本能的感到排斥,虽然她知道,他们家只是经营这一家小小的酒馆,一家五口人只能温饱,而且靠着展家的庇护,以她这样的家世,配不上‘展二少’,当不了‘二少奶奶’,但是在美人的时候会做做白日梦,这样也很好啊。但是她的白日梦被眼前的这一幕给打破了。 正在她走神的时候,一辆发狂的马车,朝着她驶了过来,她一个没注意被身边的人推到了,宁心只是一个小姑娘,被这一系列的状况吓傻了,没想到会发上这样的事情,在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的时候,她一直关注的‘展二少’想也没有想就跑了过来跳上了马背,将马勒住,她也被那个和‘展二少’一起的女孩子救了起来,但是宁心一点都不领她的情,谁让她多管闲事了,就算她不救她,‘展二少’也会救她,要是受一点伤就最好了,时候‘展二少’看到她受伤,说不定会抱她去医馆呢,这多像戏文里面‘英雄救美’的桥段啊! 虽然宁心讨厌这个女人,多管闲事,但是暂时也不想理会她,宁心想要抓住这个机会认识‘展二少’,这是上天给他们的安排啊,她不能辜负,只是展二少的反应和她想的不一样,他都没有看她,好像当她不存在一般,这让宁心很伤心,都怪那个女的,宁心不明白,那个女人除了长得好看一点意外,还有什么比得上她(这姑娘真自信!) 接下来就是那些难看的老女人说的话了,宁心从小就被人宠着长大的,因为长得好看,她父母说她会成为一名有钱人家的少奶奶,宁心也曾偷偷的这样想过,所以对身边出现的异性很瞧不上眼,她心目中的男人就算不是展二少,那也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至少不是泥腿子。 所以宁心和周边的邻居都不怎么熟悉,主要是觉得这些人不配和她说话,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被那些她从来都瞧不上眼的女人这么骂,宁心委屈了,那双水汪汪的大眼,迅速的流下了眼泪,她立马走到寸心的面前,十分委屈的说道:“这位小姐,我刚刚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被吓晕了,才没有发现时你救了我,我跟你道歉,您原谅我吧!” 未语泪先流,看上去十分的可怜,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寸心欺负她了,不过从某种方面来说的确是这样。 “小妹妹,你这是怎么了,我没有怪你,我就你是出于本能,我想当时的情况只要有人有能力救人,都会去救的,不是为了感谢,好了,现在没事了,你也快点回去吧,免得你家里热吗担心了。”因为脚‘受伤’了,杨戬扶着寸心,走的并不快,所以被女孩‘追’了上来。 “姐姐,你原谅我了,能不能让那些女人不要让这么说我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宁心尽量放低自己的姿态,但是袖子里的手紧紧的捏着拳,她自来会看人脸色,也有点小心机,或许有些人天生就有这种本领。 “抱歉,我第一次来桐城这个地方,也不认识她们啊,嘴长在人家身上,我也制止不了,而且我的脚受伤了,要回去抹药,既然是误会,你自己去解释吧。”寸心也不恼,依然温和的解释。 宁心听了寸心的话,小脸又一瞬间的扭曲,,但很快就平稳下来:“姐姐,你是为了救我受的伤,你家在哪,我扶你回去吧,就当是我为你赔罪了。”说着不由分说的去搀扶寸心。 “这——不太好吧,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很重的,压倒你就不好了。”寸心‘为难’的说道。 “没关系的,我的力气很大的,我不会让你摔着的,你放心吧,姐姐!”宁心这般的表现让那些背地里说她‘忘恩负义’的人住了嘴。 “那——好吧,我现在在云翔家里做客,你扶我去展园就行了!”寸心看她这么执着,就将身体的重量都牙到了女孩的身上。 一瞬间,宁心觉得自己连脚都迈不开了,这女人怎么会这么重! 第116章 倒霉的宁心 宁心生活的圈子很窄,从小到大都没有出过桐城,甚至两城北也很少去,一直呆在城南这条街上,因为长得好看,从小被人夸,很是心高气傲,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不屑于身边的人交谈,就连自己的姐姐也一样,因为姐姐完全继承了她父母的缺点,长得一点也不好看,完全被她比了下去。 而且她的姐姐是长女,从很小开始就帮家里干活,照顾弟妹,因为长相的原因,整个人很内向,都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宁心的姐姐宁静如果不主动找她说话,一天也不会说几句,这样在家里就更加没有存在感了,但是对于这个小自己八岁的妹妹一直很关心,就算是嫁人了也会经常照顾她,这使得宁心更加的‘唯我独尊’。 在此之前宁心从来都没有照顾讨好过别人,今天主动搀扶寸心也是为了进一步接近她心目中的‘展二少’,当得知寸心并不是桐城的人,并且还在展家做客的时候,宁心有激动又愤恨,激动的是可以借此机会进展园,愤恨的是这个女人竟然会这么不要脸直接住在别的男人的家里。 本来宁心打算的好好的,但是她没有想到这个看似瘦弱的女人,会这么重! 宁心在家里受宠,但是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请得起丫鬟小斯,很多的事情需要他们自己来做,有时候店里忙,她也会帮忙搬酒坛子,一个酒坛子起码有四十斤,她能一口气搬十个,比她长期做家务的姐姐力气还大。 ‘搀扶人’并不是‘背人’,或者‘抱人’,如果一个人一百斤的话,搀扶一个人最多也就需要五十斤,甚至五十斤也用不到,毕竟寸心可以自己走,她只要做做样子就行了。 但是为什么她会迈不开步子,这女的到底有多重啊,还是她故意的,将自己身上的体重全部都压在了她的身上? “宁心姑娘,你怎么了,我是不是很重,如果你不行的话,还是让云翔来扶我吧,这里离展园也不是很远。”寸心‘好心’的劝道。 “没事!姐姐,我能行!”宁心尽量挤出自己的微笑说道:“更何况,云翔哥哥毕竟是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这般亲密,会被那些长舌妇说的。”宁心一副我为你好的表情。 云翔哥哥,这小姑娘叫的可真亲热啊,话说这孩子天生就会宅斗的吧,小小年纪,这么有心计,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那谢谢妹妹了!”寸心‘感激’的说道:“你真是一个好心的姑娘!” “不用——谢!”真的好重,这个女人肯定是故意的,但是更憋屈的是,她并不能说出来。 寸心故意将自己的体重维持在这小姑娘可以承受的最大范围内,让她累的像狗一样,又不甘心这般放弃,看着女孩因为她的重量艰难的走动的样子,心情好多了,多‘能干’的小姑娘啊,寸心一点也没有欺负小姑娘的自觉。 杨戬当然知道寸心在捉弄人,不过这个小姑娘也是自作自受,她当然不会去同情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乐的在一旁看戏。 这条街离展园并不远,按正常人走路的样子只需走二十分钟就到了,而但是这一次因为寸心的过关系,他们整整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期间杨戬在一旁闲庭漫步,寸心‘艰难’的单脚行走,而宁心则已经累成狗了。 他们一走到展园的大门,就被看门的李二看到了,连忙走了过来:“二少爷,寸心姑娘,这是出了什么事了吗?”怎么刚刚出门都还好好的,一个时辰都不到,就回来了,而且这位听说是上海来的小姐貌似还受了伤。 “没什么大事,进屋里叫两个丫鬟过来,扶一下寸心。”杨戬说道。 “二少爷放心,我刚刚看到您的时候,就已经去里面通知了,稍等一会,马上就来了。”李二是府里的家生子,从展园建起来的时候,他的爷爷就已经在府里当差了,对于怎么在主子面前立功这门学问,他可是从小学到大的。 果不其然,二少爷听见他的回话,满意的点了点头。 不就进出来的了两个丫鬟,是展云翔院子里的那两个,长相都很不错,和宁心比起来也不差,她们一左一右接过寸心将她搀扶。寸心一离开,宁心整个人就晃了晃,然后倒在了李二的身上——其实她是往杨戬的身上靠的,但是杨戬一个侧身,她就直直的往李二身边到了。 “这位姑娘,你没事吧?”李二今年二十几岁,也到了娶媳妇的年龄了,对于这个向自己‘投怀送抱’的漂亮姑娘,当然很有好感。 “啊——谁让你抱我的,你这色狼!”宁心觉得自己倒霉透了,搀扶着那个惺惺作态的女人这么久,是挺累的,她离开的时候宁心真的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是也没有夸张到需要晕倒在地,她到地只是先要乘机接近‘展二少’啊,为什么最后保住她的是一个看门的下人! 李二也扶助这位小姑娘也是出于好心,没有想到这个姑娘会这么保守,他也怕毁人家的清誉,听见小姑娘的喊声,连忙放开自己的手臂,然后——“嘣——”的一声,宁心倒地了! 在场一共五个人,杨戬和李二都是男的,看着宁心之前的反应,现在都不好意思去扶她,然后是寸心和两个扶着她的两个丫鬟,寸心现在是‘伤患’,自然不可能去扶她,最后搀扶着寸心的其中一个丫鬟,后知后觉的将摔疼了的宁心搀扶起来。 宁心这次真的帅疼了,虽然是大冬天,衣服相对来说穿的多,但是宁心为了好看,故意少穿了一些,今天的天气也不错,太阳很大,逛街也是在运动,并不冷,但是这一摔不仅疼,还把她月牙色的衣衫都弄脏了,在加上刚刚背寸心,弄的满头大汗,整个人看上去说不出的狼狈,不要说和寸心比了,就连那两个丫鬟都将她比了下去! 寸心的院子离展云翔的并不远,那那两个丫鬟一直将寸心和宁心搀扶了到了她的院子,宁心终于如愿的进了展园,觉得自己刚刚受的那些苦都值得了! 不一会,展祖望带着自己的大小夫人来了,寸心毕竟是来展家做客的,但是这一天都没有到就受了伤,如果主人不开看看,实在是说不过去。 品慧之前和寸心单独聊过,两个算是比较投契,所以一进门就关心的来到寸心的身边,拉着她的手说道:“寸心,刚刚我听下人说你的脚扭伤了,出了什么事,好好的逛了一个街,怎么就受伤了,云翔这孩子怎么就没有保护好你?”说着埋怨的看了杨戬一眼。 “是我忽视了,没有保护好寸心!”杨戬没有反驳,很诚恳的认错,一旁的宁心看的很羡慕,‘展二少’原来是这么温柔的人啊。 “这位夫人,云翔哥哥,是为了救我,才没有注意到姐姐的,您要骂就骂我吧!”宁心适时的出来找存在感,水汪汪的大眼睛,认真愧疚的看着品慧。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坐在寸心旁边的宁心,不过这姑娘灰头土脸的,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位姑娘是?”展祖望好奇的问道。 “回展老爷,我叫宁心,因为姐姐的脚扭伤了,我扶她回来的。”宁心见展祖望关注她,连忙站起来回到。 “哦,原来是宁心姑娘,真是个热心的好姑娘啊!”展祖望其实很喜欢这种看上去很秀雅的女孩子的,文文弱弱,很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相对来说像品慧这般艳丽的女人反而不怎么吃香。作为他的妻子,大夫人,当然知道他的喜好,所以当时为了给他找妾式,大夫人可是好好的下了一番功夫的。 如今展祖望这般和颜悦色的对一个小姑娘,大夫人不悦的皱眉,但也没有说什么,毕竟两人的年纪摆在那里。而且这个叫宁心的女孩,眼神老是有意无意的往展云翔这个贱种身上飘,对于致力于宅斗事业一百年的大夫人来说,可逃不出她的眼睛,见了这般的情形,大夫人眼珠一转,笑的越发的和蔼了。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心的姑娘呢,你家是住哪的,今天帮我们寸心扶回来,也是大功一件啊,怎么也要留在这里是个晚饭,等一下打发一个下人去你家说一声,让他们别担心。”大夫人温和的说着。 “这恐怕不太好吧!”宁心为难的说道,心里已经开学的冒泡了。 “有什么不好的,我们展家人人丁单薄,最喜欢的就是像你们这样的小姑娘了,看起来热闹。”大夫人循循善诱着,满脸的笑意。 “那就打扰了,展夫人!”大夫人的着装显得很正式,看上去并不是很华贵,但是她的气质就很有正牌夫人的味道,所以宁心一眼就看出了她就是展老爷的嫡妻,面上更加的恭敬。 经过这一出,大夫人很喜欢眼前的女孩子,长得不错,有眼里,懂得讨好人,但是在为人处事方面还不够圆滑,很容易拿捏,而且看着丫头穿的衣服和首饰,就知道家里不是很有钱的,这简直和展云翔这个贱种绝配啊! 大夫人和宁心和谐相处的画面,寸心很感兴趣的关注着,最后看着大夫人闪烁的眼神,就知道这位宅斗小能手又在计划着什么了,不过寸心一点也不担心这人会玩出什么花样来,剧情还有四年,这四年总归要找点乐子的吗! 第117章 干弟弟来了 展家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除了午餐,早餐和晚餐都要一家人一起吃,不分男女!这个时候纪天虹还没有嫁给展云翔,所以纪管家他们还没有同坐吃饭的,在寸心没有来之前都是展祖望、大夫人、二夫人,在加上展云翔一起吃的,不过展云翔刚归来就接手展家的事物,晚上的时候大多有应酬,也不是常常留在家里吃晚饭的。 所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家里就只有展祖望和他的两个老婆一起吃,三个中老年人面对面的一起吃饭,很是寂寞哒。 后来杨戬阴差阳错的和展云翔融合了,但是一直在自己的院子里养伤,也没有出来和他们一起吃饭,现在寸心来了,他的‘病情’也稳定了,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会一大家子的人一起吃饭,对了还要加上宁心这个善良的小姑娘。 因为今天来人客人,大夫人吩咐厨房弄了不少的好菜,一家人围在一张圆木桌上,展祖望坐在最中间,两边分别是他的两位夫人,品慧之后就是杨戬,宁心在众人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热情的拉着寸心的手,将她‘拽’到大夫人的身边。 “姐姐,我和你一起坐吧,第一次来这里吃饭,好紧张的呢!”宁心现在换了品慧年轻时候的衣服,是一件嫩绿色的袄子相对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但是毕竟时间过得比较长了,颜色看上去有点暗沉。 宁心原本是想要穿寸心的衣服的,毕竟是爱美的小姑娘,寸心身上的旗袍老早就留意了,宁心心里打着小九九,想着寸心既然来展家做客肯定会带自己的衣服的,说不定和她身上的一个样式,于是她故意当着寸心的面说:自己的衣服脏了,不知道怎么办好,但是寸心很直接的将问题交给了品慧 品慧差不多也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经过,是寸心这姑娘救了眼前的小姑娘,还为她受了伤,本来是想叫大夫过来看一看的,寸心说没有时候是,睡一觉就好了,而且来的第一天就看大夫,太不吉利了,杨戬也说没有什么事,他哪里有一些外敷的药,到时给寸心覆上,再揉一下脚就好了。 既然两人都说没有什么事,品慧也就不执着了,不过看着一旁一直拍大夫人马屁的宁心就失去了原本的好感,明明是寸心救了她,但是当时问他们什么事的时候,这个女孩只提云翔救她,而她自己也帮忙把寸心扶回来,却一个字都没有提寸心做了什么,品慧做事虽然也不精明,但是和大夫人也算是斗智斗勇了几年,对于这小姑娘的心思也摸透几分,也正是因为这样,就更加不喜欢这么有心机的姑娘了。 所以对于寸心说要找衣服给她,品慧想也没想就把自己以前穿过的旧衣服给了她,他们展家年轻一辈只有展云飞和展云翔两个男孩子,可没有女孩子的衣服,再说她的衣服再旧也是丝绸做的,比他们平民老百姓的衣服好了不知多少。 对此宁心很失望,但是也不好说什么,只能低着头说谢谢。 宁心将寸心带到她和大夫人的中间坐着,不让寸心又接近‘展二少’的机会,对于这种小把戏,寸心也没有在意。 况且一般人家,每个人的家庭地位就是取决于餐桌上的位置的,原本展祖望右手边的位置是展云飞的,在之后是展云翔;而左手边是大夫人,在世二夫人,反正云翔母子在这个家中的地位最低,唯一庆幸的是他们家没有多少主子,不然不知道会怎样。 后来展云飞走了,展云翔回来后就坐在展云飞的位置上,但是展云翔还是很照顾他亲妈的,将这个位置让给了品慧,展云翔也没有反对,必将大小老婆坐在自己的身边也是正常的事,不过这让大夫人看他们母子越发的不顺眼了! 现在展祖望坐在正中间,大夫人和二夫人各局左右两边,下面是寸心和杨戬面对面,最后是宁心,她不由的将自己放在了最后的一个位置,非常的突兀,给人的第一眼就是‘外人’的感觉。 一坐下宁心也反应过来了,但是现在下人们将菜一盘盘的端上来了,宁心也不好意思在改作为,只能咬牙挤出一抹微笑。 “哇,好多好吃的啊!”为了转移注意力,宁心开心的拍手道,看上去天真烂漫。展祖望和大夫人都很得意的笑了一下。 “多谢,展伯伯的款待!”相对来说寸心斯文的多了,举止温和有礼,落落大方,一看教养非常的好。 本来没有什么但是两个年轻的姑娘(寸心将自己的外貌维持在十七岁的时候)坐在一起,在场的人难免会有一番比较,长相就不必说了,如果用花来形容的话,就是牡丹和含羞草,一个富丽、华贵、丰茂、天香国色,而另一个就…… 好吧含羞草也是很可爱的,也有很多的人喜欢,有些体力独行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个性,也会在两者中选择含羞草,不过这种人很少,审美观算是‘非主流’。 忽略外貌长相,两人举手投足的的动作仪态,也可以显示出两人的家庭教育和出生,宁心最多是小家碧玉的类型;但是寸心,怎么说呢,用‘大家闺秀’来形容她好像也不太正确,她的举止很得体,可以说仪态万千,但是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比任何女人都强烈,只要静静的坐着,也能吸引所有的眼光——反正两人根本比不了。 但是,展祖望和大夫人在私下对比之后,心却更加的偏向宁心,原因很简单,他们觉得寸心的存在感太强,气势很足,不太好掌控,而且近距离的接触之后,展祖望更加的肯定寸心的背景一定不简单,这样的话虽然能给展家带来帮助,但是以后云飞回来了怎么办? 虽然感激云翔为了这个家放弃自己的前程学业,但是展祖望心里还是惦记着展云飞,和大夫人一样,他心里也有种感觉,云飞还会回来的,他只是出去散散心而已,到时候云飞回来,他会把展家的产业都交给云飞,然后让云翔从旁协助,就像他和纪管家一样,毕竟他们是两兄弟,更应该互帮互助不是吗。 展祖望还是很了解他的两个儿子的,云飞虽然聪敏,但是他的心太软,在做生意方面下不去狠手,这样的话,很容易吃亏的;但是云翔却相反,经过这一年的相处,展祖望了解了云翔是一天天性狡猾的狼,到时候云飞不愿意染手的产业就交给云翔,一个明一个暗,正好。 但是如果云翔娶了寸心,得到了岳家的助力,他还会心甘情愿的屈居在云飞之下吗?而且云飞以后再娶,他娶的姑娘家世能高过寸心吗?到时候大嫂的家世比不过弟媳,很容易家宅不宁的。 当然不会,没有一个男人是没有野心的,展祖望也年轻过,也曾希望到外面去闯一闯,之前云翔瞒着家里去上海读书,不正是因为他男人的野心,没有人会愿意窝在一个地方默默无闻的。到时候云飞怎么办? 所以展祖望不希望云翔娶门第高的女孩,之前他不满意纪管家的女儿天虹,是因为纪管家是下人,虽然已经给了卖身契,但是毕竟曾经卖身为奴过,算是污点。 眼前的这个叫宁心的小姑娘不错,他已经派人去查过了,是‘醉仙楼’酒馆掌柜的小女儿,这家酒馆名字虽然不错,但也只是一家没什么名气的小酒馆,一般消费的人群就是一些贩夫走卒,没什么大人物,一家人也就图个温饱,上头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都没有什么出息,但是家世清白,是良民。再说这个小姑娘长得还不错,清秀白嫩,性格也可以,很适合云翔。 不愧是两夫妻,想法非常的一致! 不过展祖望也不会这么明着拒绝,如果让人知道他放着寸心这般家世好的姑娘不要,反而选宁心这种普通老百姓的女儿给自己的小儿子,也会被人戳脊梁骨的,毕竟再怎么说庶子也是儿子啊,而且云翔也会和他离心的,他得好好想个办法才行。 因为有‘长辈’在,这餐晚饭,寸心和杨戬吃的很不顺心,寸心不顺心就表现的更加的端庄高贵,将一餐平常的‘家宴’吃出了皇家宴席的感觉,使得众人不自觉的注意自己的用餐礼仪,不敢多说一句话,一餐饭下来,所有人都吃的非常的‘累’。 但是又不能说什么,特别是展祖望和大夫人,在桐城他们也算是有名望的人,当然不能让一个小辈比小去,不过他们回去得请一个嬷嬷来,请教一下一些大家族的礼仪了,到时候出错了还是会尴尬的。 吃完饭,宁心也就不得不回家了,毕竟她的家就在桐城,拿有小姑娘夜不归宿的,不过大夫人对她特别的热情,一直将她送到门口,还给了她许多胭脂水粉(都是大夫人不喜欢用的),让她没事多多来玩,陪她这个老婆子说说话。宁心当然求之不得。 当天晚上寸心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花瓣澡,刚刚泡好,杨戬就出现在她的房间,很自然的用毛巾给她擦头发,寸心很享受的闭上了眼睛,整个人歪倒在椅子上,擦着擦着两人就擦枪走火了! 第二天寸心醒来的时候,发现房间里就剩她一个人,杨戬已经走了,啊呀,都年纪一大把了,还学年轻人玩起了‘偷情’,感觉好羞涩啊! 经过一夜的滋润,寸心的脸色非常的好,白里透红,粉面含春,连那些专门派来斥候寸心的小丫头们,看到寸心的模样都忍不住脸红心跳,寸心姑娘真的好美啊! 吃过早饭后,寸心在杨戬的院子里和他下棋,围棋是杨戬一直以来的爱好,寸心陪他下了一千多年的围棋——从来没有赢过!但是寸心还是会陪着杨戬下,不断的找虐,这就是真爱,谁都不用怀疑! 两个下了一个多小时,寸心已经在垂死挣扎了,这个时候,看门的李二又过了,对着杨戬说道:“二少爷,门口开来了一辆黑色的汽车,来人说是寸心姑娘的弟弟!” 第118章 ‘姐弟\’相见 说起来,开车进桐城还真不是一个好主意,桐城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偏西南,属于安徽安庆市,那个时候的交通可不发达,进入桐城可是要走很长的一段山路的,弯弯曲曲,坑坑洼洼,车一点也不好开的。 但是为了给自己新认的干姐姐撑场面,张志宇可是准备了好久,到时候他一定要将自己的好兄弟和干姐姐,从展家这个水深火热的地方就出来,一想到这里张志宇就豪情万丈! 昨天晚上杨戬趁寸心睡着之际,又去找了张志宇,两人在房间里商量了好久,一直等到差不多凌晨五点,天微亮的时候才回来。 等杨戬走了之后,张志宇还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似乎两人在房间里面谈了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过来好一会,张志宇才清醒过来,之后就立即招来自己的心腹,跟他们传达了一些事情——留下一半镇场子,另一半和他一起去桐城。 之后就把昨天晚上他和杨戬瞎编的故事忽悠给了,这群忠心耿耿的小弟——他有一个姐姐叫‘张寸心’,之前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亲人的安全,并没有让她出现在大众的视线,现在他已经站稳了脚跟,想要把姐姐接回来,又说了姐姐看上了一个桐城乡绅家的小儿子,但是乡绅不同意,他要带着小弟们去帮姐姐‘撑场子’,让那个小乡绅知道他张志宇的厉害。 之后又拿出了寸心的相册给小弟们看,表示以后他们要像尊敬他那般,尊敬他姐姐,不然就不要在他身边混了,滚回家里种地去。 那些小弟们看了画像惊为天人,这画像里的姑娘这么漂亮,和自家老大不是同一个画风啊,真是亲姐弟?不过这些质疑声是没敢当着老大的面说出来的。 那些乡下地区的土财主竟然嫌弃他们‘洪帮’的小姐,是不是不想活了,不要说他们小姐貌若天仙,就算是丑的像‘钟离春’也没有他们嫌弃的份。 于是今天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桐城展园的大门又一次的‘万众瞩目’起来,因为他们家的大门口听了十辆黑色铁皮的车,一字排开,相当的有气势。 桐城这个地方偏僻守旧,至少到目前为止,桐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没有见过汽车这种东西,当这十辆车浩浩荡荡的行驶在大街上的时候,可引起了不少的轰动,很多人见了这么奇怪的东西都吓得躲了起来。 不过桐城虽然封闭,但也也有出去见过世面或者到读过书的,他们也去过大城市,知道这是什么,让大家不要恐慌,这是‘汽车’,不是什么怪物,大家不要激动,只要站在路边就行,不会过来撞人的,比马车还安全。 大家情绪稳定后,也不像之前那般害怕了,不过依然不敢靠近路边,只是在很远的地方,张望,直到这十辆汽车绝城而去,他们开往的方向好像是‘展园’。 见那些黑色铁皮的怪物走了,街上的父老乡亲陆陆续续的走了出来,围着那些了少数的‘见过世面’的人问情况。 “李哥哥,刚刚那些有四个轮子的东西叫什么呀,好像前面没有马和牛拉动,它自己会开?” “是啊,李少爷,我们这里就你读的书最多,您和我们大伙说说,那个东西是什么,也让我们张张世面。” 这个‘李少爷’家里是开药铺的,家中就他一个儿子,当然什么好东西都紧着他,十岁的时候就将他送到省城去读书了,现在正好过年放假回家,家里虽然比不上桐城真正有钱有势的大官商人,但条件也不算太差,大家伙都尊他为‘李少爷’。 李少爷从小读书,人虽然有点小清高,但是性子还是不错的,看到大家伙这么感兴趣,就将自己知道的说出来,当然面上有着说不出的得意。 “听李少爷这么说,这么一辆汽车起码要五千大洋nmao瞎编的),这这,我的老天我一辈子也用不了一千大洋不,连五百大洋都用不了啊,刚刚有十个五千大洋从我面前开过!” “……这得有多有钱啊!” 听完李少爷的介绍,在场的所有了都惊呆了,对于这些一辈子都呆在桐城的人来说,五千完全是一个天文数字,他们永远也无法想象五千大洋是什么概念! 同样惊呆的是展祖望,他接受家业的时候,也经四处奔走,去过很多的地方,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上海,那个地方被人们誉为‘十里洋场’‘不夜城’‘魔都’,那是一个充斥着自由因子的城市,人们在这里交换香烟、大米和情报。那里有着世界各个国家的人,是一个国际大都市,那里每天都会有着新元素的带入,每天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站在桐城顶端的展祖望第一次进入上海,就被那里的风靡奢侈给震惊了,对于那个地方展祖望既向往又恐惧。 曾经的展祖望也曾向往着要买一辆属于属于震惊的汽车,但是汽车这种奢侈品在现在这个时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就算他出得起这个价格,也没有那个门路,说到底他只是一个‘土财主’罢了。 但是他现在听管家说他的家门口停了十几辆的汽车,这是什么概念? “你刚才说来人是寸心的弟弟,他来拜访我们展家!”过了好一会,展祖望才找回展家的声音。 “是的,老爷,现在他们还在门口等着呢?”纪管家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额阵仗,想到刚刚自己在门口见到的那十几个黑衣壮汉,不由的吓出一身冷汗,纪管家活了这么大把年纪了,看人还是很准的,那些人可不想二少爷整的马队,看着彪悍,其实就是吓唬吓唬普通老百姓的,真动起手来也没有人敢下狠手。但是那些面无表情的黑衣人,却个个杀气十足,估计平时肯定没有少干杀人放火的勾当! “那还不请他们快进来,还有,去云翔的院子里通知云翔和寸心过来大厅!”展祖望之前就预感寸心的家世很好,但是一出门就十辆汽车,这样的排场,展家真的得罪的气吗? “好的,小的这就去!”纪管家虽然被消去奴集了,但是在展祖望面前还是很谦卑的,展祖望心情好的时候,会和他称兄道弟,有心事,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会将他当成展家的下人。 张志宇带着自己的一溜小弟,大摇大摆的站在展园门口,神情肃然,气势非常的骇人,不知情的人以为他们来寻仇的,李二带着看门的家丁,战战兢兢的立在门口,生怕这些人一个不爽就将他们给毙了,妈妈,这些人好可怕啊! 不过很快纪管家就出来了,笑容和气的张志宇说道:“张少爷,快快里边请,不好意思,在下怠慢了,还请张少爷海涵!” 张志宇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并没有多说什么,跟着纪管家往大厅走去,身后跟着一大帮的黑衣小弟,气势不是一般的强大。 等众人进了大门,看门的下人总算是送了一口气,果然没有对比就没有突出,和他们一比,被桐城的人誉为‘展夜枭’的二少爷简直像绵羊一样温和,他们以后再也不在背后说二少爷的坏话了。 展祖望本来准备端着架子,坐在椅子上等‘小辈’来拜见的,但是看到这么一帮土匪一样的人浩浩荡荡的进来,心里还是有点承受不住,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 张志宇看着眼前这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男人,保养得不错,想必这个人就是那个看不起他兄弟的‘展老爹’吧,长得挺精明的吗,怎么会这么有眼无珠呢,不说现在的‘云翔’,,就是以前和他一起上学的展云翔也不是池中之物啊,就算是庶子也可以好好培养的,有必要这么不容情的打压,这是亲爹吧? “展老爷,晚辈姓张,名志宇,此次前来桐城游玩,来贵府打扰了。”张志宇话说的很客气,但是他的语音里面没有一点语调,一板一眼,很是僵硬,更重要的是,全程面无表情,站在他面前的展祖望表示压力非常大。 “张少爷,您客气了,您和云翔是同学,来我们桐城玩几天很正常,我们桐城别的不说风景还是挺不错的,希望张少爷玩的尽兴,对了您的姐姐也来了我们这里,她知道您来了应该会很高兴的。”展祖望算是一个合格的商人,有着趋吉避凶的本能,看着这个张少爷这般不好相处也就不‘托大’了,说话间也用上了‘敬语’。 看着展祖望这般的表现,张志宇对于自己的演技打了一个满分。让你欺负我的好兄弟,让你自以为是。 不一会儿杨戬和寸心也进来了,第一眼就看到了气场全开的张志宇,将展祖望压得透不过起来,杨戬和寸心权当看不见,很热情的和张志宇打招呼:“弟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家里的事都处理好了吗?”寸心还是挺喜欢这个展云翔的兄弟的,感觉和自己的三太子哥哥性格很像,这让寸心对他格外的亲切,原著中好像没有这个任务的出现,杨戬也告诉他,这个张志宇原本也是在那场暗杀中死掉的,那个时候他们顺手救了他,也算是帮他度过了一个劫。 “我姐姐在这个地方,我当然不放心了,家里的事哪有姐姐重要啊。”寸心是张志宇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一类女孩子,如果她不是自己好兄弟的女人,张志宇一定会追求她的,不过现在成了姐弟貌似也不错。和寸心说话的时候,张志宇收起了自己的煞气,满脸的温和。截然相反的态度,让展祖望敢怒不敢言。 而他带来的那帮小弟,也都不着痕迹的偷偷打量着这位传说中的‘小姐’,原本以为画像上的是故意美化几分的,没想到现实生活中的小姐比画像上的更加的好看,这么美丽的女子竟然是他们的小姐,他们‘洪帮’总算有需要守护的人了,真是太感动了,他们一定要保护好小姐! 第119章 ‘基友\’变‘姐夫\’ 上海虽然繁荣,但也混乱,那里更像是一个世界的缩影,有着普通的老百姓、有着世界各国的人,有权贵、有帮派、有名媛、有舞女……形形□□,多姿多彩! 张志宇建立的‘洪帮’表面上主要是争夺码头,做港口贸易的生意的,私下里也为着军队做事,做的最多的是枪支弹药等武器贸易,可以说他每天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面。 不过,路是自己选的,张志宇从来没有后悔过,他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死了就死了,没什么了不起,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可能从小家庭环境以及在军校里面受到的教育,是的张志宇非常的重感情,他爱这片养育他的领土,不希望它遭受战火的摧残,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他们华国人站起来,不用对那些来他们领土上耀武扬威的外国人卑躬屈膝。 他的朋友真的不多,展云翔算是最好的一个,两人的性格非常的相似,又是同一个宿舍,曾一起执行过任务,是生死之交。 张志宇一直都知道展云翔是一个不凡的人,如果他能走出亲人给他的桎梏,他就可以自己闯出一片天。但是上一次张志宇在一次见到自己的这个兄弟的时候,他发现这个人变了很多,怎么说呢,人还是那个人,样貌变得更加的成熟了,气质也变了,别的非常的深沉内敛,张志宇发现他现在已经看不懂自己这个兄弟了。 如果说以前的云翔是一直高傲锐利的野猫,那么他现在已经进化成了一只高深莫测的老虎,有谁敢在他的面前耀武扬威,那么等待他的下场就是死亡。 到底是怎么样的环境会让一个人在短短的一年变化的这么快,对于这个问题张志宇很感兴趣,不过也不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展云翔是自己的兄弟,他不会私下去调查他,如果云翔觉得无所谓,他问了,那么会告诉他答案;如果云翔不说,就是不愿意让他知道。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试探性的问了一下,当时真的没有太大的期望,云翔会告诉他事实的真像,但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展云翔’会当着他的面‘变身’,对就是‘变身’,变成了一个穿着银色战袍的古代男人,他的额头上还有一个奇怪的符号,那张脸和云翔很像,但又不怎么像,俊美又神秘,周边的气势强大了不知道多少被,就连他这种徘徊在死亡边缘的人都被压制的连一个手指都受不了。 在遇到那天的事情之前,张志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笑话,华国真的有那么多牛逼的神仙,怎么还可能被那些外国的鸟毛欺负的这么惨? 但是眼前的这个‘展云翔’说他是那个古代神话中牛.逼轰轰的二郎神,连齐天大圣孙悟空都对付不了的天庭战神——杨戬!!! 他这几天一定是太累了,没有睡好,等睡一觉就好了! 但是现实不容许他逃避,在张志宇自我催眠的时候,这位‘二郎神’又变成了‘展云翔’的样子。 “你到底是谁?云翔呢,你把他怎么样了?”这句话是张志宇用尽全身力气问出来的,对于这种玄幻无知的事情每一个遇到的人都会害怕,尽管张志宇内心恐惧的要命,但是依然担心着自己的兄弟。 当他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对面的人(or神)温和的笑了,看着他的什么很亲切,然后‘告诉他,他就是‘展云翔’,不过也是‘二郎神杨戬’,‘展云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杨戬在人间历练的□□,因为某种机缘巧合,他提前融合的自己的□□,但是他有着‘展云翔’全部的记忆和感情,他认可他这个兄弟。 ‘展云翔’说他想要帮助这个满面仓夷的国家,不想华人在自己的领土上还要受到外人的欺压,但是他不能使用法力,只能用展云翔的身份来实现,所以他需要他的帮助。 第一步就是去桐城,搞定那个喜欢压榨自己儿子剩余价值的‘展老爷’! 你不是二郎神么,为什么不自己解决? 因为他这一世很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在不能使用神力,羽翼又没有丰满的情况下,还不是脑残的对手,所以需要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黑帮分子来助攻! 天界战神都对付不了的人,需要他的帮忙,张志宇暗戳戳的觉得自己的能力又变强了。 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兄弟,还是为了这个国家,桐城他是去定了。 等‘展云翔’走了之后,张志宇做了全方位的准备,浩浩荡荡的‘杀’进了桐城! “所以,你把我们的身份都告诉你的好兄弟了?”寸心听完杨戬的解释,不敢相信的问道,让一个凡人知道他们的事情真的好吗,现在可不是以前的时代了,在法则的制约下,他们这些神仙都已经退出了世界的舞台了,一般的情况下,这些低等的位面都不允许神力(or魔力or妖力)这些‘非科学’的东西存在。 “没什么,当我们救下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了这个世界的变数,过了这一劫,他的气运变得非常的好,看来天道很宠爱他,不会影响他的轮回的。”杨戬解释道:“而且我们现在做的事情并不能使用法力,他的能力很强,也很讲义气,会是一个很好的队友。” “好吧,我没什么意见,既然不会对他造成伤害就行了。”寸心听了杨戬的解释也放心了,“说起来,他这个朋友真的是没有话说啊,展云翔这一生最幸运的事就是交了这个兄弟的,不过原著中这个人死的太早了,不然的话由他从旁监督展云翔,事情也不会发展到那个地步。” “个人有个人的缘法,你也不要太纠结这件事了。”自从知道展云翔就是杨戬的‘彭侯’之后,寸心就对于这个故事将要发生的事情非常的介意,特别为展云翔的遭遇心疼。杨戬和寸心夫妻一体,也能了解寸心的感受,虽然知道寸心心疼展云翔也是因为自己,但是还是忍不住别扭。 寸心后知后觉,二哥——这是吃醋了! 两人这边优哉游哉的下棋聊天,张志宇别别扭扭,躲躲闪闪的走了进来,小眼神中透着好奇与忐忑。 “我亲爱的‘弟弟’,你这是怎么了?”寸心好笑的看着这个昨天在展祖望面前嚣张到极点的‘黑道老大’,在他们面前却变成‘小绵羊’,这画风变得,真是…… “那个,我是想来问问,你们出去玩吗,桐城我还没来过这个地方风景还是不错的,以前云翔还说如果我来这里,他会亲自带我玩遍整个桐城的。”说完这句话,张志宇幽怨的望了一眼杨戬,虽然现在面前的人依然是自己的兄弟,但是他在也不敢像以前那般肆无忌惮的开玩笑了! 寸心被这眼神看的鸡皮疙瘩直冒,话说二哥还瞒着她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啊,这小眼神,堪比深闺怨妇了。 杨戬也看不下去看,直接一巴掌甩过去,“收起你的眼神,我会忍不住踹你。” “哇!好你个展云翔,不要以为你变成神仙了就了不起啊,把老子逼急了,照样拿枪崩你。”张志宇疼的哇哇直叫。 总算是正常了! “想去哪里?”杨戬下来最后一个黑子,将棋盘上的白子全吃了进去,胜负已分! “啊?”还在叫嚣中的张志宇,听杨戬这么一问,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瞪着迷茫的小眼睛,这哪是什么黑帮老大啊,完全是一只‘二哈’啊。 “弟弟,你姐夫说你想去哪里玩,我们带你去,现在桐城是他的地盘,有什么需要尽管和他说,不用客气。”寸心看不得这只可怜的‘二哈’受欺负,帮忙翻译。 “那个,我顺便,姐夫带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张二哈狗腿的说道:“还有姐姐,你喜欢去哪里,弟弟跟着就是了,只要让我呆在姐姐的身边,我什么都愿意。” 在不知道寸心身份的时候,张志宇还想过要找一个像寸心这样的女孩子来着,但是现在他已经心甘情愿的当小弟了,并且对这个身份与有荣焉! 上古神龙啊!那是什么概念,龙可是华人心目中的图腾啊,至高无上的存在,比二郎神牛逼多了,哼! 最后三人准备去野餐,看看风景,爬爬山,所以轻装从简,寸心换下来身上的旗袍,选了一身黑衬衫和紧身裤,外加马丁靴。 杨戬和张志宇也换上了黑色的衬衫和裤子,三个俊男美女站在一起,特别的炫酷,引导家里的小丫鬟们眼神不断的往他们三人组上面飘。 展祖望昨天被张志宇吓破了胆,不敢在面对这个满脸煞气的‘后辈’了,直接将接待朋友的任务交给了杨戬,交代他好好的照顾‘张家姐弟’,需要多少钱直接去账房娶,不用向他报备。 这还是头一次对他这个庶子这么大方。 三人穿着统一的‘制服’走到大门口,张志宇的手下老早签了马在等了,看见他们出来,争先恐后的来到寸心面前。 “小姐,听说你要出门,小的给你找了一匹温顺的母马,您这边请。” “一边去,小姐,您不要听他的,那匹马一看就病恹恹的,不知道是不是生了什么病,还是小的选的好,您好多健壮!” “你个臭瘪三,昨天我们不是抓阄了吗,小姐今后的一切行动都有我来贴身保护,你们在干嘛,抢我饭碗是吧?” “谁和你抓阄了,你抓阄晚上做梦的吧,小姐是我们大家的小姐,小姐的安全由我们大家负责。” 寸心默默的看着眼前的一切,默默的转头看向自己的‘干弟弟’——这是什么情况! 第120章 规划 混帮派的都是一些三大五粗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会加入这种男性荷尔蒙旺盛的组织,天天和这种人打交道,就算是再温柔贤淑的女人都会演变成‘女汉子’,所以帮派里面能出现一个正常的耐看的女人,简直比军队里出现花木兰还要难! 现在‘洪帮’里面都传遍了,老大有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姐姐,而且一点也不暴戾(你确定?)——昨天见了一面,这位小姐一点也没有对他们产生害怕的情绪,也没有反感看不起他们,反而非常的和善,很温柔,向对待普通人一般,还说给他们添麻烦了。 这样的表现的确感动了这一大帮从来都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大老粗们,这样的小姐简直是他们帮派里的‘镇帮之宝’啊(寸心:你们问过我的意见了吗,喂!)。 于是今天一得到小姐要出门游玩的消息,他们就开始行动了,一定要做一个完美的下属,一切以小姐的意志为目的,至于老大,有手有脚的大老爷们,没那么多讲究。 于是在张志宇不知道的情况下,他的下属小弟都‘叛变’了。 看着面前争相在‘姐姐’面前刷存在感,不断‘卖萌卖乖’的‘得意下属’们,张志宇的额头有些隐隐作痛,他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帮混蛋还有隐藏‘二逼’的潜质,丢脸都丢到桐城来了,说好的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的‘黑帮汉子’呢,以后还让他怎么带着这帮二货去干架啊! “好了!”终于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张志宇一声令下,于是现场安静了,但是那可怜的小眼神依然‘水汪汪’的望着寸心。 “收起你们的眼神,在看,老子毙了你们,我姐姐是你们随便看的吗?”张志宇无视这帮二货,直接命令道:“黑狗子,你的那匹母马给我姐姐,黑色的那匹是我‘姐夫’,最后的那一匹是我的,好了,分好了,你们给老子滚远点!” 名叫‘黑狗子’的壮汉听见老大说让他挑的马给小姐,立马眉开眼笑,狗腿的牵着马来到寸心身边,“小姐,小的给您挑的马,嘿嘿!”说着说着脸红了,眼神带着羞涩,这幅少女怀春的的模样,配上他一米八的大个,说不出的诡异。 “谢、谢谢啊!”饶是寸心这般强悍的神经,也被雷的外焦里嫩。 “不谢,这是小的该做的,嘿嘿,嘿嘿!” 一旁的张志宇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大长腿毫不犹豫的踹了过去,‘黑狗子’还没有得意完,就被他们老大踹飞了! 杨戬给了张志宇一个‘干的不错’的眼神,虽然知道这帮家伙只是对寸心很尊敬,并没有一点亵渎之意,但是自己的老婆被人这么肆无忌惮的关注还是很不爽的。 最后杨戬三人潇洒的骑着马走了,后面跟着一大帮黑衣小弟,这阵仗吓得街上所有人都退避三尺,寸心心里不断的吐槽:更土匪进村似的,想不到她也有这样的待遇! 他们这次出来也不是单纯的为了玩,桐城属于安徽地界,离上海、南京以及杭州都不算远,但是这个地方比较偏僻,而且周围群山环绕,很适合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军队。 相对于武力值变态的神仙来说,凡人更懂得使用‘阴谋’与‘阳谋’,在天界多的是武力值变态的家伙,但是能成为杨戬对手的真的不多,就算是号称‘齐天大圣’和‘斗战胜佛’的孙悟空,杨戬也没有怎么放在眼里,诚然,孙悟空的确很强,甚至从战斗力上面来说和杨戬不相伯仲,但是这只猴子太过‘单纯’,他只有一个小聪明,没有大智慧,这样的人,在天界真的很多,或许是他们的武力值过高,不削于使用这些所谓的‘阴谋诡计’,‘一力降十会’什么的,在强者为尊的世界,真的很吃香。 言归正传,天界都是一些喜欢用拳头说话的家伙,性格冲动直白,杨戬也喜欢和这些人做朋友,但是时间久了,难免会生出一丝‘高处不胜寒’没有对手的寂寥。 现在杨戬被天道限制,不能使用法力,只能凭借自己的智慧来达成自己的愿望,对于杨戬来说是一件很不错的体验。 凡人虽然没有法力,寿命也短,但是杨戬从来都没有小看过这些在神仙眼里本该是‘蝼蚁’的凡人,‘蚍蜉撼树’并不是只是说说。 杨戬知道很多的神仙都在背地里说他是‘卑鄙小人’什么的,只因为他比起真刀真枪的和人动手,更加的喜欢设下陷阱,看着对手在自己的操控下自取灭亡。曾经的杨戬自以为自己的城府够深,但是后来以里德尔的身份行走在这世间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心智坚定,城府够深的凡人。 这些凡人有的是商人,有的是政客,甚至只是一个扫大街的大妈,心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算计,杨戬喜欢与与这些人周旋,喜欢在虚与委蛇中寻找到乐趣,这些事去他从来没有和寸心说过,因为杨戬觉得他不敢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妻子都会喜欢他。 现在他扮演的身份是一个没有什么实力的庶子,他想要依靠自己的手段一步步的打造自己理想中的国度。 现在清国已经灭亡,袁老取得政权后,由于同盟会的内部分化,于是袁老便趁机拉拢部分革命党人与之“合作”,目前华国短暂的‘稳定’与统一。 但是袁老这个人心术不正,统治不了多久,‘二次革命’就爆发了,1913年的‘宋案’和‘善后大借款’后,李烈钧奉孙先生的命令,在江西湖口宣布独立,组织讨袁军,而张志宇他暗地理合作的就是孙先生。 之后江苏、上海、安徽、湖南、广东、福建等地先后独立。但是国.民.党人仓促应战,缺乏统一领导,‘二次革命’被北洋军打败。袁老取胜‘二次革命’后,便开始了发展实业的计划,同时也加紧了他复辟帝制的步伐。 现在的华国真的很混乱,不仅仅是外强的侵略,自己内部也四分五裂,想要整合,一致对外,也是一条很长的路。 虽然袁老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杨戬也觉得他不足为惧,这样的人心术不正,早晚会自取灭亡,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起自己的军队,乘着两方势同水火的时候,暗暗建立自己的根据地,。 张志宇虽然和孙先生的关系不错,但也是私下里的,毕竟表面上他只是一个混混头子,还入不了那些大佬的眼,不过这人的脑子灵活,私下和美国人进行武器交易,为着国党掩护,双方算是互惠互利的关系。 他们打算将军队的根据地建在桐城,这里民风淳朴,虽然偏僻,但与外界也不隔绝,消息还算灵通,而且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些人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们会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捡漏’。 建立军队并不是嘴皮子说说就可以的,不管事最简单的人,还是钱,还是物质、药材,还有枪支弹药等等,他们都缺。 ‘人’的话,张志宇说他能解决,不要小看他的‘洪帮’,表面上看只是几百人的帮派,暗地里他陆陆续续的养了很多的孤儿,以及收留一些难民,以前养这些人,张志宇只是想要壮大自己的实力,差不多也够了,所以没有多上心,但是现在这个也不失为增加人数的好办法,不过孤儿还好,从小培养,灌输他们的思想,长大后会自动洗脑,但是难民就比较麻烦了,无组织无纪律,人品更加难以保证。 寸心说可以分两批,先将孤儿弄到这里来,而难民就先让张志宇弄到‘洪帮’让他的小弟调.教,其实华国最多的还是人,人数反而是最容易筹的。 现在最总要的是赚钱,没有钱怎么养得起军队,怎么让他们的下属吃饭,怎么□□支弹药及药材? 虽然百废待兴,现在他们一无所有,但是三人一边逛一边讨论,为了一件事情全力以赴,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不管是在什么年代,不管是什么年龄,不管是人还是神,心里总归要有目标的念想,这样的日子过起来才不会枯燥,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的一生感到羞愧。 三人来到溪口,这里是桐城的外围,一般居住的是一些自己自主的农民,如果说镇上的人相对比较保守的话,这里的人就愚昧了。 溪口的环境非常好,山清水秀,偶尔也坐落了几户人家,他们一般情况下不会到镇上去,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悠闲生活,外界的纷纷扰扰也影响不到他们,在他们世界里只有他们生活的这一片的天地,他们过得简单而快乐。犹如‘井底之蛙’,并不是讽刺,而是事实,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改朝换代也没有什么影响,当然,前提是外界没有人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杨戬三人是俊男美女的组合,本来长相就显眼,先不提寸心一个女孩子混在一帮男人里面有多突兀,就单单他们后面跟的那十几个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人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生活会在这一天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121章 淑涵和寄傲山庄 现在是十二月,再过几天差不多就要过春节了,本应该是一年之中最悠闲的时刻,但是对于贫民依然闲不下来,他们操心的明年的收成,算计着过年时候的年货,操持着一家老小的生计。 溪口住的大多是本地的特困农民,几乎祖祖辈辈都住在这个地方,守着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镇上,一般每个月赶集一次,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这里的住户不多,整个村加起来也就二十来户,住的地方当然没有镇上的房子好,一般都是用黄泥切得墙,好一点的房子梁上用黑色的瓦片盖上,差一点的直接用稻草,比镇上‘贫民巷’里的房子都差,唯一的优势是占地比较多,院子大。 和这些‘土房子’比起来,村尾的那幢木头房子算得上是‘豪宅’了,这栋宅子的主人并不是本地人,听他们的口音好像是京城那边的,根据他们夫妻说是因为那边不安全要打仗了,所以就逃到了这个地方,具体到底怎么样村里人是不清楚的。 这两夫妻看着像是身份不一般的,特别是那位做妻子的,样貌可是一等一的好,说话柔柔的,就算已经嫁了人,但是喜欢往她身边凑的小伙还是一茬又一茬的,不过人家根本没看上。 也对,她的丈夫长得斯斯文文的,像一个书生,说话也和那些书生一样,竟说些他们乡下人听不懂的话,看上去很有文化的样子,那些个‘土里刨’的黑不溜秋的大小伙子还真比不上,这小媳妇能看到上才怪。 好了,先不说这些,言归正传,这对夫妻虽然穿这布衣,但是不管是言行举止还是样貌,都都和溪口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别说是他们这山沟沟,就算是镇上能找出这样一对来也很难。但是他们偏偏选择了他们这偏僻的地方落脚,这不得不让人费解。 索性这两小夫妻看上去不像坏人,村子里的人也就没怎么排斥,这小两口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就几身衣服,来这里不久就先买下了村尾的那个没人要的茅草屋,先住了下来,他们的银钱估计带了不少,刚刚开始的时候,那小媳妇连饭都做不好,都是向附近的庄户人家买的饭,出钱特别好爽,大家背地里偷偷的笑她是‘败家娘们’,当然其中也不乏羡慕嫉妒恨的。 不过这两人也应该感谢这里的民风淳朴,不然的话,像他们两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在这里又没有根基的,这么‘露财’,来一个心思歪一点的家伙,两人的财产估计就保不住了,还能过得这般的逍遥? 这两夫妻是‘逃难’来的,说赶路的时候丢了‘户籍’,即使溪口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地方,也有官府管的,因为他们是‘黑户’的原因,根本算不了真正的‘落户’,最多算是‘借住’,还好这里信息闭塞,大家都不怎么在意。 又过了两年清国灭亡了,很多地方都很混乱,这两人趁这个机会到镇上办了自己的身份户籍,这个时候他们才算是真正的落户。 之后他们把茅草房推了,盖了一个相对溪口这个地方来说,非常豪华的宅子,宅子用结实的木头盖得,还切了砖头,地上也铺了青砖,房顶用的是瓦片,这样的房子放在镇上不怎么起眼,但是在溪口可是独一无二的,盖好的时候,着实羡慕了一大批的人。 宅子的周围围上了篱笆,他们还别出心裁的弄了一块牌匾挂在门口,上面写着‘寄傲山庄’。‘寄傲山庄’这个名字,是男主人萧鸣远自己题的,那块匾,也是自己写的。这里是村尾,但是依山面水,环境非常的好。 现在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第十五个年头了,他们一共生了五个孩子,四女一男,最大的女儿也已经十四岁了,最小的只有两岁,在这期间,夫妻两也陆续加盖了一些房间,给逐渐报到的孩住。这里,是他们的“天堂”,是萧家全家的“堡垒”,代表着‘温馨’、‘安详’、‘满足’和‘爱’。 但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孩子们渐渐的长大,当时出逃的时候带出来的银钱也差不多用完了,夫妻两人都不是什么有一技之长的人,最多在田里干干农活,种种菜什么的,但是他们一向大手大脚惯了,生活过的可不像普通的农民那般拮据,所以存款也越来越少。 今天是一个很不错的天气,艳阳高照,这样的好的天气,村里的农人是不会辜负的,即使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份了,田里面的事情差不多都已经做完了,但是他们依然会找很多的事情来做,比如到田里面割草用来喂猪喂羊,或者到山上砍柴,女人的话更是有做不完的事情,别的不说,一家几口人的衣服总要拿到小溪边洗掉,冬天的衣服非常的厚重,溪水有冰冷,这可不是轻松的活。 都是一个村的,家家户户都认识,这些女人们一边洗衣服一边说着一些家长里短的话,也不觉的无聊了, 过了这么多年,原本那位举止娴熟,美丽温柔的‘寄傲山庄’女主人也渐渐变得和这里一般的农妇一样了,穿着深蓝色的布衣,满脸都是皱纹,甚至有些驼背,和她身边一起洗衣服的农妇比起来,没有什么区别。 “哎,淑涵,你们家的衣服是棉衣吧,看衣服的颜色挺鲜艳的,这段子要不少钱吧?”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妇人眼神揶揄的看着自己身边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曾经在他们溪口‘轰动一时’的漂亮女人,当时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不要说是男人看见她走不动路,就算是女人也舍不得将自己的眼神往她身上拿下了。 一辈子和田打交道的女人,就算长得再好看,脸也会被阳光和风霜侵蚀,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白净的人,身上仿佛可以掐出水来。 那个时候基本上村里的男人都会有意无意的在这个女人身边晃,这让村里的女人对她又恨又妒,天天诅咒她。 现在十五年过去了,原来的‘天仙’也变成了和她们一般无二的农妇,不知道是不是当时她们的诅咒灵验了,还是被生活的压力所迫。 这个叫‘淑涵’的就是‘寄傲山庄’的女主人,生活在这里已经十五个年头了,刚来的时候,或许还心高气傲看不起这里的村妇,也从来不她们来往,就算是表面上和和气气,但是姿态却放的很高。 而那些农妇因为她过分漂亮的长相也对她疏离,不会主动的接近,反而会无意识的排斥,有时候还会讽刺挖苦一下。 刚开始的时候,淑涵觉得委屈,但是时间久了也就慢慢的习惯了,她有一大家子的人要养活,没有时间和这些人斗气,她们这么针对她,从另一面来说也是嫉妒她。 虽然现在她也和她们一样不得不出来干活,但是她们家的房子是村里最好的,她的丈夫对她也好,她还有那么多可爱的孩子。 “这段子是去年买的,当时鸣远去镇上买年货,看到这个料子,就悄悄的买来送给我,说这个颜色很称我。”淑涵温和的说着,疲惫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四周竖着耳朵听的女人,都下意识的撇撇嘴,瞧她得意的! 要说淑涵的丈夫——萧鸣远,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这个男人和他的老婆一样,从长相上来说,在村子里的男人堆里,也算是‘鹤立鸡群’,他的脸比女人还要白净,长得斯斯文文,看起来像是一个读书人,当时的确有不少小媳妇大姑娘悄悄的暗恋他来着。 不过这个‘暗恋’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淡化了,这么多年了,萧鸣远也从一个‘奶油小生’变成了一个‘奶油大叔’,对就是‘奶油大叔’。要说小伙子‘鲜嫩’才吸引人,但是大叔的话‘沧桑’更能勾人。 萧鸣远在这几十年中,没有多大的变化,因为他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比他的妻子更加的骄傲,从来都不屑于和这些‘泥腿子’说话,他也从来都不出来干活,最多就弄一下他们家门口的那一片菜园,或者到镇上买一些吃的用的东西。 家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他的妻子做的,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什么的都是小意思,就连下地、上山砍柴都是淑涵这个女人做的,虽然每一次他妻子准备出门的时候,他都会劝阻,但是淑涵一意孤行,他也没有办法。 萧鸣远每天干的事情就是在家里谱曲,教导这儿女们写字和唱歌,等每天淑涵回来之后围绕着她,唱歌给她听。 那个时候,淑涵的脸上会露出最灿烂最幸福的笑容,萧鸣远也觉得自己一如既往的爱着自己的妻子,他们会一直在‘寄傲山庄’住下去,这里是他们坚实的堡垒。 这样的生活淑涵甘之若饴,但是村里的人都看不起萧鸣远这个男人,就算以前暗恋过萧鸣远的女人们,也开始庆幸自己没有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完全是一个‘呆子’,买东西不会砍价,老是被人宰;从来不会下地干活,每天呆在家里带孩子跟个女人一样,嫁给这样的男人,还真是女人的悲哀,看看她们身边洗衣服的女人就知道了! 想到这里,她们也不嘲笑她了,这个女人过得也苦。 差不多要到中午了,大家也陆陆续续的洗好衣服了,三五成群的离开,淑涵也洗好了,她的家离这边比较近,村里也没有聊得来的朋友,所以从来都是形单影只。 正当她扛着一篮衣服往回走的时候,她看到了前边来了一队人,前面打头的是三个人,两男一女,男的高大俊美,女的潇洒美艳,三人骑着马说说笑笑的往这边走来,正可谓青春年少、鲜衣怒马,似乎世间所有的光彩都围绕着他们。 曾几何时,她也有这样的时光…… 第122章 懵逼了 寸心三人慢悠悠的骑着马,来到一个小溪边,看到三三两两的妇人挎着一个篮子从小溪边离开,篮子里的是衣服,估计这条小溪是他们用来洗衣服的。 那些妇人估计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都好奇的往他们这边看,对着这样的目光,寸心早已经习惯了,一点也不在意,不要说他们几个的容貌挺打眼的,就单单她一个女孩子这般大胆的做派也会引起人的注意。 索性,这些人也没有恶意,望着他们的目光中只是带着好奇与惊艳。以杨戬和寸心的耳力也能听到他们的对话,不过他们说的都是桐城这边的方言,已经和展云翔融合的杨戬自然听得懂,寸心她在这里呆了两天,因为无聊也学了一点,勉强的听的懂。 “他们是什么人啊,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他们,那个女的还骑马,穿着这么紧的裤子,也不害臊!”——穿着紧身裤的寸心! “我看时镇上来玩的少爷小姐吧,他们有钱人就喜欢的东西和我们穷人不一样,还别说,最前面骑马的那亮男娃子,长得真俊,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呢,你说这有钱人到底是怎么养孩子,怎么就养的这么好看呢?”——长得俊的杨戬与张志宇! “你都说是有钱人了,有钱人那是顿顿大米饭,哪像俺们天天吃粥,连糙米也难得吃上一顿,怎么和人家比!”——天天吃白米饭的三人! “就是,要我说男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你没看萧家的那个男的,年轻的时候长得也是很不错的,虽然比不上面前的男娃子,但是村里的汉子可都被比下去了,但是你也不看看嫁给他的萧家大嫂,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她男人什么都不管,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她一个人操持,可怜见的,日子过得比我们还不如呢?” “也是,男人的确不能只看外表,我以后给我闺女相看女婿,还是找一个老实可靠的吧!” “那也也不能绝对,我觉得那边骑马的两个不一般,后边还有一大帮手下呢,多威风,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女婿,做梦都会笑出来。” “你还是做梦去吧,就你女儿这样,估计等到下辈子,他们也不看一眼,要我说那萧家的那两个丫头说不定还有希望来着,特别是那大丫头,长得可不是一般的水灵,和萧家嫂子年轻的时候一个模子映出来的一般,今年也十五岁了,正是花骨朵般的年纪。” “你说雨凤那丫头吧,这姑娘确实不错,长得好,性子也不错,就是看上去有点清高,和她父亲一样,那一家子眼睛都长在天上呢,估计那萧家老两口也希望吧他们闺女嫁到镇上去,这不现在正好来了两少爷!”寸心默默的看了一眼身边的‘两少爷’,其中一个是她的老公,她到底该妒忌自己的老公比自己受欢迎呢,还是该庆幸自己有眼光来着? “雨凤和雨娟这两丫头长得确实不错,现在还没张开呢,听说已经有人上他们家提亲了,不过萧老头没有同意,想想也是这两丫头嫁给我们庄户人家,最终的结果也就和她们母亲一样,这样的人儿还是要嫁到有钱人家那里做少奶奶。” “什么‘少奶奶’,我看是‘姨太太’差不多,他们萧家有什么好清高的,还不是和我们一样住在这个山沟沟里面,不就长得好看一点吗,要说好看的话,有那个骑马的女娃好看?结婚可是讲究门当户对,真正的有钱人家会找我们这样的人家的女儿?”这人说话不怎么样,但是还是很认清现实的,不会像她身边的妇人这般。 “我们就说说嘛,谁会当真?不过啊,我觉得那骑马的女孩子和那两位少爷的关系肯定不一般,你看他们这般说说笑笑的,也不害臊,现在镇上的女孩子都这么不矜持吗,你说她到底嫁没嫁人啊?头发就这么扎着,一点也看不出来。” “你小声一点,这么大的嗓门,被人听见了怎么办,那些有钱人最不讲理了,到时候可别惹上麻烦。” “知道了,我这不好奇吗……” “诶,你看,他们身上穿的是什么料子啊……” “我觉得那个女的和右边的那个男的关系不一般……”右边的是张志宇! 多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么多女人一起走,让杨戬和寸心被迫听了很多的八卦,这算是什么事啊,她就和两个帅哥一起骑马而已,为什么在这些人的眼里好像成了罪大恶极的人了,拿到他们嫉妒她单独和美男在一起? 他们基本上逛了一个上午,虽然骑着马,但是在马上坐了两个时辰,对一般人来说还是很累的,不过在场的都不是什么普通人,这点体力消耗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既然已经来到西边了,大家索性都下了马,去小溪边洗一下手,顺便让马儿休息一下,喝点水。现在是十二月份,这样的时节,就算是艳阳好照,溪水也是冰冷的,寸心没有用灵力护体,将手泡在水里的时候,还是有点刺骨的,这么冷的天,那些夫人还好洗那么多的衣服,也实在是艰辛,刚刚寸心也没有多在意,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人的手指都冻得想萝卜一样粗,红的发胀。 不过寸心早已不是什么十七八岁的小女孩了,经过了千年的历练,尝遍了世间冷暖,不会那般动不动就同情心泛滥了,有句话说的好‘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呢,就算这些人物质上过得艰苦,但是从她们脸上的笑容可以看出她们过得还算很幸福的。 寸心洗完手就来到了杨戬身边,杨戬用他的大手将寸心的手包了起来,放在自己的口中哈着气,寸心顿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温暖了起来,笑吟吟的看着细心呵护自己的丈夫。 这样的衣服画面顿时让一旁的张志宇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他感受到了老天爷带给他的浓浓恶意!——他也好想有个老婆宠一下,怎么办? 当然对这么衣服美好的画面看不顺眼的还有‘洪帮’的那般小弟,对于那个想要抢走他们好不容易盼来的小姐的‘展云翔’,他们自然是百般不顺眼,本来他们在来之前已经打算好要给这个‘不要脸勾引他们小姐’的男人一点颜色看看的,奈何见到真人之后,他们集体怂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见到这个男人他们都会忍不住两腿发抖,从心底里冒寒气,再看看他们老大对这个小镇上出来的‘小少爷’这般恭敬,他们也知道这个人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般简单。 虽然默认了这个展家二少为他们的姑爷,但是当着他们的面和小姐这般卿卿我我,真的让他们很手痒啊,但是手痒也只能忍着,唔~没有比这更虐的了! 这时,最后一个农妇已经洗完衣服了,正拿着一大篮子从他们身边走过,寸心的五感很灵,知道这个农妇从刚刚开始就在打量着他们,而且她看他们的眼神和另外的农妇不太一样,里面有着浓浓的怀念和羡慕。 其实仔细看看,这个农妇长得还不错,去掉脸上的皱纹和满脸的愁绪,她应该是一个美女,而且她走路的姿势也很好看,不像一般的农妇那般粗鲁。但是真正引起寸心注意的是这个农妇身体好像很不好,她的身体太过瘦弱了,看上去风一吹就倒一般,腰间挎着一个很大的篮子,和她的身材很不成比例,使得她走起路来特别的艰难。 寸心也不看热闹了,直接走到那个农妇的面前说道:“这位大婶,你看起来好像很不舒服,这篮子的衣服我帮你拿吧。”说着也不等农妇拒绝,直接将篮子拿了过来。 这个农妇没有想到寸心会这般做,一时之间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连忙拒绝:“这,这怎么好一丝呢,这位小姐您不用这样,我拿得动的!”农妇局促的说道。 寸心的举动身边的人都看到了,‘黑狗子’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来到寸心的身边讨好道:“小姐,小姐,这种粗活让小的来,您一边歇着。”说着也不由分说的将篮子接过去。 寸心看着他这般的举动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而农妇就更加不知所措了,毕竟寸心再怎么强势,到底是一个女孩子,农妇虽然局促,但还是有有胆子和她对话的,换了一个三大五粗凶神恶煞的男人,农妇不敢了,小心翼翼的看着寸心,满脸的祈求。 寸心也无语了,她真的只是出于好心啊,这个妇人这般的表情好像是他们这一大帮人再欺负她一样,这年头做好事都这么难了吗? “喂,你们在干什么?”寸心这般还没有吐槽完毕,他们前面就想起了一声暴喝!紧接着,一个穿着黄色衣服的小丫头跑了过来,挡在农妇的面前,顺便推了寸心一把,当然,她没有推倒寸心,自己没有站稳,跌倒了! “啊!雨娟,你怎么样了,雨娟!”农妇看到女孩跌倒了,立马紧张的想要将她扶起,但是农妇自己走路都摇摇晃晃着呢,根本扶不起自己的女儿,最后两人一起跌倒在了寸心的面前。 “娘,你怎么样?”有一个女孩跑了过来,嗓门也很大,试着想要将农夫和小女孩扶起来,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三人跌在了一起,这个地方是溪边,所以泥土很潮湿,三人运气也不好,到的地方正好有一片淤泥,于是三人现在的衣服都弄脏了,很是狼狈! “淑涵,雨凤,雨娟你们怎么样?”一个中年男人也跟着跑了过来,不过他没有扶地上的三人,而是义愤填膺的看着寸心他们:“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欺负我的妻儿,没有想到你们长得仪表堂堂,心思这么恶毒,欺负我们这些没有地位的人,你们感到很快乐吗,你们这帮为富不仁的家伙!” “……”寸心,谁能告诉她,这短短的几秒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123章 nc的战斗力 ‘雨凤’、‘雨娟’!这三个名字,让寸心从懵逼中醒来! 这个两个人可是《苍天有泪》里面的女主啊可是在文里面极尽夸奖两人的美貌的,大姐雨凤清丽温婉,柔中带钢,典型的玛丽苏女主,男主展云飞对她一见钟情,被她迷的连自己老妈都不要了;二姐雨英姿飒爽、娟娇媚可人,也不比她姐姐差,书中的展云翔对她也是有点意思的。 这两朵姐妹花和郑老板合作,引导原著中的展云翔染上毒瘾,最终身败名裂,把偌大的展家也给搞垮了,之后桐城就是郑家的天下了。 战斗力不可谓不高啊! 寸心以前曾经看过一些反qy的小说,也听人说里面的主角好像脑回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但是那个时候最多当笑话来看的,还曾为里面的主角辩解过,让那些写反qy同人的作者不要写的那么夸张,nn里面的主角本质还是好的,没有同人写的那般脑残,这样跟风炒作是不道德的。 没想到打脸那么快! 现在都想和那位作者道歉,她错了,世界之大,真的无奇不有! 那个时候还有一个帖子是这样说的:如果现实中遇到nc怎么办? 答曰:容他,凭他,随他,尽他,让他,由他,任他,帮他,再过几年看他。 那个时候下面盖了很多楼,寸心也跟风加了一个! 真是年少不知愁的岁月啊,这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没想到她的记忆会这么好,这么遥远的事情都想的起来! 萧家这些人,对于寸心来说无疑是蝼蚁般的存在,对于做了几千年的神来说,无关紧要的凡人,他们真的不放在心上,不顺心,挥一挥衣袖,直接魂飞魄散,屁都不会留下来一个。 不过活了这么多年,真正能让寸心生气的事也没有几件,毕竟渡劫的时候也会锻炼人的心境,要是一点点小事都放在心上,他们也不会成就大道了。 所以萧家人的这番作为,寸心最多就是懵逼了一下而已,也没有怎么放在心上,打个比方吧,就是你在街上看到一点可爱的茶杯犬,忍不住想要撩它一下,跟它搞好关系,没有想到这只狗狗会冲你叫唤,并且想要咬你!你当时的心情肯定很懵逼的。 寸心现在的心情大概就是这样! 萧鸣远‘吼’完之后,才想起去扶自己的老婆孩子,不过这个时候萧雨凤母女已经自己站起来了,那个淑涵依然不知措施的低着头,萧雨凤紧张的问着她母亲‘有没有伤到’,萧雨鹃手虽然扶着她的母亲,但是眼神却瞪着寸心,好像真的对她可怜的母亲做了什么一样。 自从做了神仙之后,寸心随心所欲惯了,做事全凭心情,现在被萧家人这么一弄,她也懒得在管他们了,示意‘黑狗子‘将衣服还给那家人,他们再在附近逛逛,顺便看看山林里面有没有什么猎物,打几只烤着吃不错。 这件事寸心不在意,不代表在场的男人不在意,杨戬还好一点,经历了那么多,很多事情都看得很开,从来不会将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其实主要是他和寸心一样,从来没有真正平等的对待凡人——这并不是傲慢,而是境界不同,心境也不一样了。 但是那个萧鸣远刚刚竟然用手指指着寸心,这件事还是让杨戬感到不爽,他看着萧鸣远的眼神,好像是在看死人一般。 寸心和杨戬夫妻多年,自然能感受到他的情绪变化,回头对着杨戬笑了笑,示意他不用在意,nc什么的你不动他们,时间久了,他们也会自取灭亡的,她还等着看戏呢! 看着寸心的暗示,杨戬眼中的杀意也收了起来。 至于张志宇,他已经知道杨戬夫妻的身份,虽然也生气萧家人的‘不识好人心’,但也没有轻举妄动,他们夫妻的事,根本不需要他参合,对于这种人也没有必要较真,太掉价了! 最生气的莫过于寸心的‘拥护团’——洪帮小弟们,现在寸心可是他们心目中的女神了,这些不知好歹的乡巴佬,竟然这般对待他们小姐,嫌命长了是吧? ‘黑狗子’(帮寸心挑选母马的那位)第一个忍不住,猛地将手里的篮子一摔,对着萧鸣远一巴掌,“马勒戈壁的,你算个什么东西,什么都没弄明白,竟敢这么对我们小姐,刚刚那个死老太婆瘦的跟竹竿似的,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到,我们小姐看她可怜,帮她那篮子,这个死老太婆不领情就算了,你们这帮家伙这么跳出来什么意思,说什么我们欺负这老太婆,这老太婆有什么值得我们‘欺负’的?” “鸣远——”一声凄厉的惨叫,萧鸣远的老婆看着弱不禁风,但是叫声可媲美海豚音了。 “啊~爹,你没事吧?”萧家姐妹也不曾多让。 萧鸣远本来就是一个绣花枕头,身子骨堪比那些大家闺秀,被‘黑狗子’一巴掌,直接半边脸肿了起来,看上起非常的凄惨。 好吧,现在坐实了‘仗势欺人’这件事了,寸心无奈的扶额! “好了,黑狗子,这件事我会处理,你别参合!”寸心本来并不像和这些nc演戏的,但是奈何猪队友不给力啊,说着寸心哀怨的看了张志宇一眼:你的那般得力手下要好好调.教一番了,这么鲁莽可不行! 张志宇脑子还是很灵光的,看懂了寸心的暗示,虽然他也不将这件小事放在心上,毕竟他们是混帮派的,一直以来都是这般的做派,但是这样的性子的确不适合继续参与他们以后要做的事。 看来的确有必要重新调.教了! ‘黑狗子’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他算得上是张志宇的得力干将,一般干架抢码头这些事情都是他出马,这样的人很重义气,但是是非观念淡薄,也没有什么大的才干,当一个帮派的二把手凑凑有余,但是干真正的大事,还是能力不足的。 不过寸心也不会当面呵斥他,主要是她也看萧鸣远不顺眼,而且寸心也是一个护短的了,万没有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外人,为难‘自己人’,要调.教的话也是以后的事情。 萧鸣远被直接打晕了,他的老婆和大女儿围着他抹眼泪,但是二女儿萧雨鹃不干了,直接冲着寸心跑过来:“我跟你拼了!” 然后被寸心一只手制止了! 一个十四岁的丫头,身高好不到寸心的肩膀,不过力气还真的挺大的,见自己的手被寸心捏住,还想用脚踢,,当然最后也没有得逞,反而被寸心提到膝盖,重重的跪在地上。 “雨娟——”萧雨凤连忙跑过来,不过她倒没有鲁莽,反而跪在寸心的脚边“求求您,放了我的妹妹吧,她只是不懂事!” “姐,你不用求她,这些人作恶多端,迟早要遭报应的!”萧雨鹃的性子还是那般要强,见不得自己的姐姐下跪。 原本他们父女也不会来溪边的,主要是听村里的那些长舌妇说他们溪口来了一帮看上去很有钱的人,而且有两个难得长得特别的好看,还说很配她们两姐妹,于是他们就结伴来看看,顺便接自己的母亲回家。 萧雨鹃跑的最快,老远就看到了村里人说的那帮有钱人,正好看到杨戬帮寸心暖手哈气的那一幕,萧雨鹃从出生到现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的男人,而且还这么温柔,心里不由的一阵狂跳。 但是她看寸心的时候就特别的碍眼,一直以来她和姐姐萧雨凤就是村里的两支花,所有见过她们两的人都夸她们漂亮,这也养成了萧雨鹃傲慢的性子,漂亮的女人都会排斥那些比自己还要漂亮的女人,这是女人们心照不宣的事情。 其实寸心帮她母亲拿篮子的经过萧雨鹃也看在眼里,但是她就是看不惯寸心那高高在上的样子(寸心:有吗?),认为寸心只是在假好心,没看到她母亲不愿意她帮忙吗,多此一举,估计就是为了在那两个男人面前装好人。 后来看到那个女人身边的人打了自己的父亲,萧雨鹃更加的‘生气’了,这个女人这么恶毒,那个好看的男人肯定是被她蒙蔽了,才会那般温柔的对她,她今天一定要撕下那个女人伪善的面具。 萧雨鹃是故意袭击寸心的,她老早就看这个女人不顺眼了,如果能打到最好,即使没有打到,这个女人也会和她有一番纠缠,到时让她身边的男人看看她泼妇的样子,也肯定不会再喜欢她了(真不知道nc的脑回路)。 但是萧雨鹃没有想到这个女人的力气会这般大,两下就被制住了,她的姐姐竟然还向这个女人下跪!这让萧雨鹃特别的愤恨! 她怒瞪着寸心,但是眼神还是时不时的飘向杨戬,现在看到了吧,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坏女人,而她就是这般坚贞不屈。 萧雨鹃的脸上满是决绝与坚定,像一个与恶势力抗争到底的女战士! 寸心可不知道眼前这个看上去没怎么发育的女孩的脑回路,她笑着问道:“我就奇了怪了,打你父亲的可不是我,你干嘛冲我来撒气,是看着我好欺负,所以欺软怕硬吗?” “虽然不是你打我爹,但是他是你手下,到头来还不是为了你!”萧雨鹃满脸的桀骜不驯。 “好像是这个道理!”寸心被说服了,“不过,现在你也打不过我啊!现在债在我手上了呢!” “要打就打,我是不会怕你的!”萧雨鹃说是这般说,但是眼神还是看相杨戬,希望那个男人能站出来,制止这个恶毒的女人。 这是萧雨凤突然站了起来,猛的扑向杨戬,想要抱住他的大腿,杨戬后退一步,于是她又摔了一个大马趴,不过萧雨凤没有在意,继续爬了起来,那双湿漉漉的大眼楚楚可怜的看向杨戬:“这位少爷,求求您,救救我妹妹吧,如果您能救她,我什么都愿意做!”说着闭上眼前,一脸的献祭模样! “……”杨戬! “……”寸心! “噗~哈哈哈哈”张志宇! 第124章 咩嘿嘿 杨戬活了三千多年,虽然寸心一直调侃他‘智商爆表,情商为零’——不然当年也不会因为一个嫦娥的乌龙,导致两人分开千年。 好吧,在这一件事情,寸心自己也高明不到哪里去,为了一个假想中的情敌,自己差点将西海变成‘醋海’,每一次回想起来,都有一种吐血的冲动,那个时候她的情商一定被哮天犬吃了,一定是这样。 好吧,先不纠结两人感情问题了,毕竟感情这种事‘越是在乎,就越是害怕失去的’,这也算是两人命中的劫吧。 话说,三千年,对于神仙来说不算太长,但也不短了,很多神仙做神的时候太无聊,他们也会下凡历个劫消磨一下时光什么的,三千了估计能历差不多三百个劫了。 杨戬这一生也算是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身边的美女也出现不少,不管是他的亲人、朋友,还是敌人,各式各样的都有——他的母亲瑶姬神女,英气勃发、天资绝色,是天界第一女战神,安寸心的话来说就是‘御姐’型。 然后是王母,不管她的‘神品’如何,瑶池仙境的主人,国色天香、霸气天成,天界默认的‘女王’。 妹妹杨婵,至真至纯、出尘脱俗,虽然做事太过‘唯心主义’,绝对是‘圣母’界代表。 还有嫦娥,这位就不用说了,天界公认的第一美女,她的美更在于女人独有的凄美阴郁、傲然高洁,是永远都触摸不到的那缕‘白月光’,妥妥的一‘玉女’型。 接下来还有狐妹的明艳动人、娇俏可爱的‘邻家小妹’的类型;听心的英姿飒爽、大气沉稳的‘女汉子’类型;小玉含苞待放玲珑剔透的‘萝莉’型。 还有女娲娘娘、妖妃妲己、七仙女、织女等等。 反正杨戬一路走来遇见的女人,随便哪一个,都是‘女神’级别的,就算后来游历人间时,遇见的那个林诗音也是气质温婉,丽质天成的‘文艺女青年’;还有林仙儿,人前温柔纯洁,白璧无瑕,人后却是毒辣淫.荡,典型的‘黑木耳心机婊’…… 好了,从出生开始,杨戬身边出现的女人,不管是美貌,还是才华,或者心机、个性都是一等一的,于是渐渐的潜移默化了杨戬在女人方面的审美观——以后不管出现再惊艳的女人,杨戬也不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了,真的美女看多了,会出现审美疲劳。 所以说在一般人眼里萧雨凤、萧雨鹃这种算是极品的美女,在杨戬的眼里还真没什么,和路人真没多大的差别。 不过这两姐妹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她们对成为杨戬‘路人’的不甘,所以急着想要在他的面前刷存在感,这两姐妹情商其实还是挺高的,她们却是长得很漂亮,而且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漂亮,一个柔美、一个泼辣,两者相辅相成,站在一起漂亮指数叠加,随便一站就能成为一道风景线。 如果这是一篇种马文,那么,这两姐妹或许就是主角后宫中的一员了,不过可惜了,杨戬成不了种马。 想当年寸心还是一个傻白甜nmao:现在你也好不了多少!)的时候,非常喜欢看qynn的小说和电视剧的《还珠格格》、《一帘幽梦》、《一颗红豆》什么的,里面的女主都很美型,感情很真挚?男女主们爱的死去活来,也把身边的人折腾的死去活来,骗取了‘傻白甜寸心’很多的眼泪,这些故事最后大多都是ding,爱的死去活来的主角们最终幸福的在一起了,恶毒的配角们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然后将自己代入主角角色的观众们也幸福了! 简直完美! 但是,人总会长大的,当真正的走出象牙塔,经历的多了,也知道了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真正区分的也只是立场的不同。 很多小说中的主角性格真正搬到现实生活中来,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得了的,小说中的主角大多自以为是,认为世界就绕着‘他’或者‘她’转(在二次元的话的确是),随随便便就来一个‘天凉王破’,这个放在现实中,绝对是‘装.逼’的嫌疑,玛丽苏、杰克苏、龙傲天、叶良辰等等也应运而生。 反正这些都不是正常人,碰到这种人大家都会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他们,但是他们依然‘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就是这么自信。 其实这些人的确算不上‘大恶’,以他们的智商也干不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最多像苍蝇一样,让人恶心一下而已。 萧家人都很清高、自以为是,这一点接触过他们的人都清楚,不过他们一家人虽然生活在溪口,但是他们都宅在家里,一般很少外出,过着隐世般的生活,就算和村子里的人都很少接触,所以就算他们的性格不讨喜也没有多少人知道。 所以一直以来大家都过得相安无事! 萧雨凤和萧雨鹃从小就听她们父母的爱情故事长大,知道她们的母亲是一位王府的格格,在爱情和荣华富贵之间她选择了爱情,和自己的爹爹隐居在这里,这样的感情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让人动容,不知不觉也影响了这两个处于叛逆期的小姑娘。 她们也向往着这般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渴望找一个英俊帅气的夫君相伴一生,她们两本就长得美,而且有着高贵的血统(格格的女儿)怎么可能找溪口那些满身土气,打字不识一个的男人。 在杨戬出现的时候不仅萧雨鹃上了心,萧雨凤也看上了,虽然不至于一见钟情,但是这般俊美如神的男子,都会让女人产生好感。 于是就上演了这样一幕! 当萧雨凤跪在杨戬面前说出这样一番话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斯巴达了,实在不了解他们一家的脑回路。 这样的人,应该庆幸他们生活的圈子这般朴实,不然的话早就被看他们不顺眼的人给恁(neng)死了! 这样的小角色对于在刀口上舔血的‘洪帮’众人来说真不算什么事,按照他们以往的作风,遇到这样的事,早就早就拿枪把人给毙了,要知道他们也是很忙的,没工夫和这些人墨迹,他们信服的一直都是以暴制暴! ——赶在太岁头上动土,就得做好偿命的打算! 不过现在不仅老大在场,还有小姐也在,他们不能做的太过,不然给小姐留下坏印象就不好了。 ‘洪帮’的人想要出手教训,又因为寸心的原因存在着顾虑,只能瞪着这极品的一家,寻思着等小姐走了,他们再回来报仇。 张志宇他这次带来十二个小弟,出来两个留在展园看顾他的行李,剩下的都和他一起出来了,美曰其名保护老大的安危。 这十个小弟手上都是见过血的,各个都一米七五以上,穿着黑衣,满身的煞气,平常的时候绷着脸都让人害怕,更何况现在都集体都瞪着双眼,看死人一般的看着萧家姐妹两个——一个胆大包天对他们小姐动手,一个不要脸的当着他们小姐的面勾引她男人。 萧雨凤和萧雨鹃再怎么任性也只是十几岁的孩子,一直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哪里见过这般的场面,被这些大汉一瞪,吓得身子都僵硬了。 不过有一句话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害怕,但是他们也认为这些人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做什么,这么多的大男人对付两个小姑娘,说出去还要不要脸了。 寸心已经被这两人气的笑了,这萧家两姐妹一点也没有电视剧里面演的那么‘单纯善良’,两人脸上的小心思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两丫头心里想什么,真是‘做了□□还想立贞洁牌坊’,女版的‘伪君子’,偏偏又没脑子,演技又差,说她们是‘心机婊’还真是侮辱了这个词。 对于这些人她也不打算浪费嘴皮子了,因为智商不在一条线上,就算赢了也没有成就感,到时候成了原著里面的展云翔一样,被他们记恨也很烦的。 萧家姐妹以后还要用来对付展云飞,寸心暂时不会弄死她们,想了想,直接掏出腰间的配枪,对着萧雨鹃的肩膀就是一枪,子弹直接穿透,没有留在里面,胸口印染了一大块血迹,萧雨鹃直接晕了过去,不知是吓得,还是疼的,或者两者都有。 虽然流了很多的血,看着很吓人,但是寸心把握的很好,没有伤到重要部位,连里面的经脉都避开了,算是皮外伤,回去撒一点金疮药什么的就能挺过来,不过心里的创伤什么的,寸心就不能保证了。 这些人感这么肆无忌惮的标榜自己是什么‘正义使者’,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无知,没有经历过什么可怕的事,寸心相信这件事之后原著中这个‘嫉恶如仇’的女人,会收敛一点自己的脾气,不会像一条疯狗一样逮谁就咬。如果以后还学不乖的话,寸心也不介意再调.教调.教。 寸心的这一枪的确是处于人的意料,寸心给自己定位的角色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富家千金,有点任性,也很高傲,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但是那个富家千金开枪开的这么溜啊!简直是霸气侧漏啊,太帅了!——洪帮的小弟们被自己的小姐帅晕了,满眼星星的看着他们美丽大方高贵典雅霸气天成姿色天然占尽风流一貌倾城的小姐。 “雨娟——”淑涵和萧雨凤母女两一起喊道,淑涵连晕倒的丈夫都不顾了,两人一起跑向满身是血的萧雨鹃,她们这次真的怕了。 淑涵一把抱起自己的女儿,用力的摇了几下,摇完之后又用力的拍她的脸,“雨娟,雨娟你醒醒啊,你不要吓娘亲啊!”淑涵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的一个失误,会害了自己的女儿。 她只是不想要别人的同情而已,那个女孩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美丽,眉宇间的神采飞扬是她从来没有过的,这让她想到了以前王府时候的嫡姐,她是王妃的女儿,是王府真正的格格,在王府里,她们这些庶出的女儿根本没有什么地位,每天都要捧着这个嫡出的姐姐,事事以她为先,而那个嫡姐一直都是这般高高在上,神采飞扬的。 家里的姐妹都嫉妒着这位嫡出的姐姐,都会有意无意的抹黑她,特别是在阿玛面前,她们会故意惹嫡姐生气,然后再露出这般楚楚可怜的表情,阿玛看见了就会训斥她的这位王妃手中的掌上明珠。 在看到寸心的那一刹那,那些她以为遗忘了的记忆尤重新回到了她的脑海,不由的将自己在王府里面耍的心计用在了寸心的身上。 可能是习惯,可能是某种隐藏的嫉妒,或者只是想要发泄一下,女儿和丈夫的反应,和以前的阿玛和像,他也这样维护过她,这让淑涵的心里有些甜蜜。 但是淑涵忘了,寸心不是她那位骄傲的大姐,她也不再是王府庶出的哥哥,她的女儿和丈夫更么有什么能力,现在的他们对于寸心来说和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寸心看着这位大婶的举动,很是担心她将自己的女儿摇出个好歹来,到时候这个萧雨鹃没有被她开枪打死,反而被自己的母亲摇死了,那也太悲催了。 最后寸心想了想,抛了一瓶极品的金疮药过去,这个萧雨鹃还有用,可不能这么死了。至于淑涵会不会因为骨气,宁愿女儿就这么疼死,也不愿意接受她的‘施舍’,这样的问题,寸心不怎么担心,这个淑涵虽然也有点nc,但还是很爱自己的孩子的,做不到原著中萧雨鹃那般狠毒。 寸心开了一枪后,心情舒畅了,看着萧雨凤呆呆的围着自己的妹妹,想起刚才的事情,露出一抹恶作剧的微笑,用手指着萧雨凤的脑袋,口中发出‘啪’一声。 “啊——”萧雨凤吓得惊叫出来。 于是寸心心情更加好了,她果然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啊,你若不爽,便是晴天!咩嘿嘿~ 第125章 想不出标题 溪口一行,除了遇到nc一家以外,之后到没有再出什么意外,不过寸心那一枪实在是惊艳了洪帮的那一群人,就连张志宇也不意外。 张志宇有点大男子主义,这和他的家庭背景有很大的关系,就算他是黑帮出生,但是他的母亲向来都是温婉和善的,她和原本的大家闺秀没有多大的区别,遵循着‘女戒’的教诲,将‘三从四德’‘以夫为天’的思想融会贯通,成为一直以来的处事风格。 在张志宇的记忆中他的父亲虽然也敬重他的母亲,但是也是有很多的姨太太的,那些姨太太在下人面前耀武扬威,但在他的父亲面前也不敢太过放肆,反而谨小慎微;后来他自己长大了,以他现在的身份也接触过很多的名媛千金,也和一些舞女歌星有过一段露水情缘,但是这些女人在他也都是伏低做小,故意讨好——所以下意识的,张志宇觉得女人都应该差不多,胆小、懦弱、不堪一击,还有点小虚荣。 当然张志宇也听说过,现在有人暗地里在培养女特务,将她们训练成一条条‘美女蛇’,专门暗杀一些重要任务,或者混入敌方窃取情报什么的。 这些女人的确厉害,不过还是太少了,至少张志宇没有见过,或许以后这些女人会变得多起来。 第一次见一个外表娇滴滴的女人这般爽利的开枪,面无表情的脸庞显得格外的高贵冷艳,那双狭长的凤眼似笑非笑,不经意的瞄上一眼,让在场的男士的心跳都漏了半拍。 ——为什么我家的姐姐(小姐)这般霸气侧漏,压力好大,怎么破? 以后再也不敢小看女人了! 杨戬上前将寸心拉回自己的身边,冰冷的眼眸一一扫过在场看呆了的人,然后还沉静在刚刚‘惊艳一枪’的众人被冷醒了。 张志宇默默的给了自己一巴掌,看兄弟的女人都看呆,实在是太丢脸了,还有他的小弟们,一点定力都没有,又不是没有见过女人,果然欠‘调.教’。 寸心的那一枪把萧家的几个人吓怕了,不敢在做什么,寸心留下金仓药之后就带着大家继续逛,萧家一行人并没有影响大家的心情,杨戬和张志宇两人都上过军校,对于建立一个军事基地还是有把握的,两人就以后的发展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寸心很有自知之明的没有瞎指挥,而是静静的听着。 溪口的占地面积并不大,大家逛了一圈,看了一下,基本上有三十来户人家,而且每年每户隔得也不是很近,这个地方依山傍水,风景很美,但是离镇上不是很近,交通并不方便,所以大家过的并不怎么好,都是靠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过活。 杨戬和张志宇对这个地方很满意,如果要在这里培养自己的人力,就必须解决溪口原著居民的问题,这里的人都有着‘重土难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让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直接搬离这里,的确有点强人所难。 “云翔,这里的人口本来就少,以你们家在桐城的势力,完全可以和镇长商量一些,将这些人都迁出去,到时给他们一些钱不就行啦。不愿意配合的,就像今天我姐一样,给他们一枪,他们就会老实了。”张志宇混黑道混的久了,行事作风还真有点土匪的气质,说出来的话,让寸心觉得他们一行人像强抢劳动人民土地的‘恶毒地主’。 夫妻两有些无语的看了张志宇一眼,怪不得会和原本的展云翔成为朋友,典型的‘物以类聚’啊,两人都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甚至有点‘枭雄’的潜质,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反派boss’。 “那个啥,我就是随便说说,姐姐姐夫,你们别当真啊,呵呵!”张志宇还是很会看人眼色的,见杨戬夫妻都面无表情的样子,立马狗腿的讨好。 寸心好笑的看着这个新认的‘弟弟’,这般乖巧的模样,谁能想象这人会是一个帮派的大佬,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其实你说的方法还是不错的,不过手段还是需要温和一点,这里的居民还是很不错的,我们想要华国富强起来,不就是不愿意让别的国家的人欺负我们华国人吗?如果我们因为建立基地而逼迫那些朴实善良的人背井离乡,就本末倒置了不是吗?”寸心耐心的解释着,或许她想法有些‘妇人之仁’,但是不管是她还是杨戬,做事都不会牵扯一些普通人,这是他们处事的原则。 “那怎么办,只要是人都不会愿意离开生他养他的地方的?”张志宇从来不会为这些‘琐事’劳心,只能虚心的请教。 杨戬也看着寸心,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一直都很有自己的见解,当年他去西岐打仗,后方的百姓都是寸心救治安抚的,后来封神之战打完了,寸心的名气一点也不比他们这些参战的主将弱,虽然后来她因为没有参与战争,没有进封神榜的榜单,但是天道亲自降下功德给她。 寸心见两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她,想了想笑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有绝对的利益,终会有人妥协的,志宇刚才的方法还是不错的,我们只要稍稍的改进一下就行了,二哥你去和镇长商量一下,就说你要买下溪口的这块地,要建一个学校,和上面的政策有关,反正虚虚实实的说一通,镇长不会太较真的,毕竟这个地方实在没什么油水,他应该会买你面子。” 杨戬点了点头道:“这个没有什么问题,我会解决。”说完继续看着寸心。 “到时镇长会出来为我们说话,劝他们搬离,溪口的百姓日子过得都很艰苦,很多年轻人还是愿意出来闯荡一番的,就是一些老一辈的,他们大半辈子都生活在这个地方,基本不太愿意出来,如果我们逼得极了,他们说不定回来一个‘鱼死网破’,这样对我们很不利,至少名声是有损害。自古以来上御下都是,一个大棒加红枣,镇长通知他们强制搬离这个‘大棒’后,我们再出来给他们一些补偿的‘红枣’。” 说的有点多,寸心喝了一口水,继续道:“展家还是很有钱的,我们可以在镇上安排一些住处给他们,按每户的人口分配,镇上的房子就算是最烂的也比溪口的好,他们应该会愿意的。” “当然除了这个我们也会给他们一部分钱,并且给他们在镇上安排工作,我想这么好的福利待遇,没有人会拒绝的吧,到时候还有人想要得到更多的好处,赖着不走,我们就收回一切,晾着他们,也不提开发溪口这件事了,眼看着这些梦寐以求的好处在自己眼前飞走,没有人会不愿意的,溪口的人会自动自发的替我们解决那些个赖着不在的‘钉子户’。” “姐,你这个方法是不错,但是代价是不是太高了一点啊。”三十来户人家,平均每户人家六个人,除了给钱还要给他们找房子找工作,实在是…… “放心,一点也不高,钱的话不用担心,这里的消费水平可不像上海,每户人家按人口算,十个大洋一个人,一户人家六十大洋,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快了,最后也就两千左右,然后是住的地方,桐城还是有很多地方是空着的,我们买下来稍稍的装修一下,绝对比溪口的房子好,这个也用不了多少钱,我计算了一下,也就一千大洋。” “然后是他们的工作,这个最简单,你们建立基地不是要用到人吗,正好可以让村民去帮忙,他们在溪口住了几十年,没有比他们更熟悉的了,基地建好之后,我会继续安排这些人的,你们两个在前方建立自己的事业,后方我会帮你们坚守。”寸心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她不习惯和人勾心斗角,对于政治和军事大事也不怎么懂,但是后勤工作还是很拿手的,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毫无负担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寸心不知道她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多么的自信和神采飞扬,杨戬看着这样的妻子,深深的庆幸着自己当初‘抢亲’的举动,这是他年轻的时候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了,不然的话哪里会有这般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生死相随的妻子就错过了。 张志宇听了寸心的话,不由的‘嫉妒’起了自己的好兄弟,这才是真正的‘夫唱妇随’啊,作为妻子的一方不是躲在丈夫的羽翼之下,享受他带来的富贵与荣华,也不是丈夫的附属品,而是和他一起并肩作战,全身心的支持着自己的丈夫,这样好的妻子怎么被展云翔这个小子遇到了呢? 虽然张志宇已经知道了杨戬的真实身份,但是展云翔也是杨戬的一部分,杨戬和张志宇的相处中也和之前没有发生多少变化,所以张志宇也没有将杨戬当成天界的战神,还是自己的好兄弟,少了一份尊敬,多一份随意! 杨戬也也很喜欢张志宇的性格,和他相交都是真心实意的,也不在乎张志宇的那份随意,两人相处起来更加的自然。 一行人在溪口逛了一天,午饭是小弟们在山上打的野鸡和兔子,寸心的心情不错,完全没有被萧家人影响到,于是给大家做了‘叫花鸡’和烤野兔,吃的这一大帮大老爷们满嘴流油,又一次被寸心给折服了。张志宇很忧伤,见了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出的了计谋,玩的了□□的寸心之后,他怕以后再也找不到老婆了,试问天下间这样的女人有几个啊! 于是在寸心不知道的情况下,她自己玛丽苏了一把! 三人是在太阳下山之后回的展家,那个时候展家人正聚在一起吃晚饭,他们进餐厅的时候,发现除了展祖望和他的大小老婆之外,还多了一个宁心! 这丫头还真积极啊,又来刷存在感了! 第126章 展家 宁心是大夫人吩咐齐妈叫她来的,自从见过张志宇,短暂了解的张家的财大气粗之后,大夫人更加认定自己原先的想法——就展云翔那个妾生的孽种,也只能配像天虹这种下人的女儿,或者宁心这种毫无根基的贱民。想要娶大家小姐,做梦! 当然宁心一直希望成为豪门夫人,正愁着找什么理由怎么再次进展家,没想到大夫人还记得她,想也没有想就跟着齐妈来了展家。 两人各有各的心思,一拍即合,都想要利用对方,所以相处起来特别的愉快,快到饭点的时候,宁心已经一口一个‘魏姨’叫着大夫人了,大夫人也表现的非常的和善,两人相处起来就像是亲生母女一样。 于是晚饭就自然而然留在了展家吃了。 展祖望私下里也不喜欢寸心那般强势的儿媳妇,他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感觉,喜欢被人捧着,寸心的家世一看就不一般,别的不说,就单单她的弟弟,就不是好相处的,在他的面前,展祖望感觉自己直不起腰来,这种感觉非常的槽糕。 如果他的云翔真的娶了寸心,借助了张家的势力,那么这个儿子会更加的不受自己控制,这对展祖望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相对来说,他比较满意像宁心那般普通家庭出身的女孩子。但是他不能直白的说出来,于是,大夫人亲近宁心的举动,展祖望心知肚明,也热见其成。 和这两人相反,品慧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巴结着大方的女孩,即使有着天真的面孔做伪装,但是这女孩毕竟还小,眼里的虚荣和算计一点也逃不出品慧的眼睛,和大夫人一样喜欢装腔作势,但是这个家还轮不到她做主,老爷和大夫人都欢迎宁心,二夫人品慧也没有资格反对了。 展家在桐城算是‘大户人家’,也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就餐的时候还是非常安静的,宁心还是有点不习惯这种规矩的,显得有些拘谨。 不过就算再难熬,她也不后悔留在这里,她可是打听过了,上次开车来他们桐城的那些人,可是从上海来的,做的是大生意,单单一辆车就她们这些平民百姓一辈子都赚不到,而这些人是来找那位寸心小姐的,听说来人是她的弟弟。 现在他们两姐弟都住在展家,不过今天展二少和张家两姐弟都出去了,并不在,宁心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稍稍有些失望,但是很快就调整了状态,没事,大不了就在展家等他们,今天大夫人还邀请她也住在展园呢,一定会见到那位有钱的张少爷的。 果不其然,就在他们快要吃完的时候,他们回来了,走在最前面的是依然是冷峻的展二少,之后是哪个寸心——对于这个女人,宁心一点好感也没有。寸心的旁边是一位宁心没有见过的男人,长得没有展二少那般英俊,但是身形挺拔,脸部的线条刚毅,非常的有气势,他的眼神无意间的扫了过来,使得宁心的心跳漏了半拍。 这是一个除了展二少以外,她见过的最出色的男人! 三人逛了一天,心情还不错,寸心和张志宇也混熟了,两人的性格都有点二,不到一天就混的比杨戬还像哥们,就单单性格而言,还真像是一家人。杨戬像大家长一般的走在最前面,寸心和张志宇在后面边走边说着笑。 三人毫无阻碍的来到了餐厅,这个时候差不多五点左右,太阳快要下山了,展祖望他们也差不多吃好晚饭了,现在在展家,杨戬自然不能太过随意,既然进了门,就要和展祖望这个一家之主打声招呼。 “老爷、夫人、娘!”这是杨戬的称呼。 “展伯伯、展夫人、品慧阿姨!”寸心也跟着叫道,或许是恶趣味,故意叫展祖望‘伯伯’,叫品慧‘阿姨’,显得两人更亲密,仔细分辨,大夫人到成了‘外人’了,果然寸心这么一叫大夫人的脸色就拉了下来。 展祖望这人虽然也精明,但是对于内宅的明争暗斗一点也不上心,自然没有注意到寸心对他们的称呼,但是二夫人品慧听出来了,看到大夫人那铁青的脸色,心里舒畅了很多。 经过了那么多年,她与大夫人已经水火不容了,两人之间也只能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了,大夫人这人是典型的‘笑里藏刀’,表面上柔柔弱弱,和和气气的,背后什么阴损的招数都使得出来,二夫人平日里也不知道吃了多少的亏。 自从寸心来了之后,就经常帮品慧挡住大夫人的‘软刀’,所以品慧现在特别满意这个‘儿媳妇’,恨不得他们明天就成亲来着。 其实寸心一点也不支持‘小妾上位’的,作为一个女人都不喜欢男人有小老婆,但是作为‘小三’的品慧也很无辜啊,要怪就怪这千年以来流传下来‘三妻四妾’的制度,一般男人有了钱和权,如果还守着一个女人,还要被人说什么‘惧内’,然后他的上司,爹娘、朋友还有敌人还想方设法的以不同的理由给他塞女人…… 展云翔的母亲就是这么一个牺牲品,她的人生完全都由不得她自己做主,算是一个可怜可悲的人,毕竟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不同,寸心也没有什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想法,既然杨戬这一世是她的儿子,他们夫妻两会尽力满足她的愿望。 要说品慧真的爱展祖望,那也不见得,她是被她的父母卖给展家的,身不由己,况且展祖望从来没有表型的喜欢她,这么多年,就算再多的好感也被磨没了。 她是大夫人选出来给展祖望的,这几年表面上看起来锦衣玉食,但是大夫人暗地里总是打压着她,品慧并不聪明,而且很冲动,有时候把她惹毛了,会和大夫人对着干,但是这更加显示出了她的粗鲁不堪。 在展祖望的心里,他的二夫人就是那种只有脸蛋没有内涵的女人,只能‘玩玩’。连带着展云翔也不喜欢,毕竟这样的女人生的孩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品慧对展祖望无感,对大夫人就是恨了,是这个女人一点点的将她推倒现在这个地步,只要能让大夫人不痛快的地方,她就特别的痛快。 正好,寸心也不喜欢这个欺负过‘展云翔’的女人,顺带着为自己的‘婆婆’报仇,这几天在展园有事没事的硬格大夫人一下。 大夫人也看寸心很不顺眼,觉得这个女人自甘下贱的看上了展云翔这个庶子,没有眼光,但是不管是寸心还是张志宇,她都不敢招惹,只能将宁心‘请’来,让她和寸心打对台戏,这是女人间的把戏,作为一个宅斗高手,这样的手段她玩的得心应手。 果然宁心不复她的所望,见到杨戬他们打招呼也跟着站了起来,对着展云翔娇羞的叫道:“云翔哥哥!” 张志宇听了之后恶趣味的看了寸心一眼,没有想到啊,这个桐城漂亮女人还挺多的,就是脑子不怎么好使,没看见他好哥们身边已经有女人了吗,怎么一个两个的都喜欢往他身边凑,难道她们自信能比得过他的这位‘干姐姐’? 寸心当然看到了张志宇那搞怪的表情,本来对于宁心这种不自量力的女人,寸心是不太理会的,心情好的时候稍稍的逗弄一下,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当空气。 不过,如果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视她的警告,寸心也不会手下留情的,不是玩宅斗吗,姐以前可是混晋.江的,什么阵仗没有见过。 自从经历了嫦娥事件之后,杨戬对于主动接近自己的女人都会自动的选择无视,这能解决不少的麻烦,而且他的确是不太会应付女人,一般寸心在场,这些事情都会交给寸心的。 所以宁心娇滴滴的叫了‘云翔哥哥!’之后,发现这位展二少完全没有理会她,直径在她的面前走了过去。 这让宁心非常的气恼,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过她的心理素质还真不错,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转而来到寸心的身边,撒娇道:“寸心姐姐,我听说你们今天出去玩了,去了哪里啊,好玩吗,我也很想去啊,能不能下次去玩的时候带上去啊?” 宁心今天特地收拾了一下自己,脸上擦了一点胭脂,十五六岁的年纪本来就是女人最美好的时光,她的脸本就白嫩,经过这一小小的点缀,显得更加娇俏可人,撒娇的模样,的确很难让人拒绝。 寸心笑眯眯的看着她,没有拒绝,也没有反对,她的眼神很温柔,但是不知道什么宁心感到毛毛的,背后一片阴冷。 品慧早就看这个小丫头片子不顺眼了,刚才只有她一个人,只能忍气吞声的和这丫头一起吃饭,现在自己的儿子和儿媳都来了,她还会怕吗? “宁心是吧,我们云翔和寸心还有志宇是骑马出去玩的,你会骑吗?到时候不要冲马上摔下了,摔了胳膊或者腿就不好了。”二夫人笑着讽刺道。 宁心对于这个展二少的亲娘不是很看得上眼,感觉她很庸俗,一点也比不上大夫人,而且感觉展二少也不是很亲近她,所以并不把这位二夫人放在心上。现在这位二夫人当面这么呛她,这使得宁心非常的气愤,但是她惯会装可怜,等品慧一说完,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雾蒙蒙的了,好像而品慧怎么羞辱她了一样。 “不会骑马怎么了,好人家教养出来的女孩子又有几个会骑马的,就你这不懂规矩的乱说话。”展祖望最受不了女孩子这种表情,以前大夫人也是用这种欲语还羞泪先流的表情吸引他的,直白一点的说:他就好这一口。见到自己的小老婆又‘欺负’人家小姑娘了,展祖望自然要站出来‘英雄救美’了。 不过他也含沙射影了寸心的‘教养’问题,寸心说了张家现在就只剩他们姐弟了,父母双亡,所以寸心才会这般的不守规矩,大庭广众之下穿着裤子骑在马上抛头露面。 “老爷,我可是听说了大城市里面的大小姐都是上洋人的学校,那里教的东西和我们小地方的可不一样,那些上流社会的大少爷们就是欣赏这些留过洋,上过学的大家小姐,有共同话题的,现在谁还稀罕扭小脚的大小姐了。”品慧的性格本就不怎么好,说的好听一点叫口无遮拦,说的难听点就是嚣张跋扈,得理不饶人,所以即使她长的再漂亮,展祖望也喜欢不起来。 “你……无知蠢妇,懒得跟你计较。”展祖望见品慧这般的不给他面子,越发觉得这个妾上不了台面了。 大夫人在一旁看好戏,没有上前劝阻,眼里满是讽刺。 寸心冷眼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觉得品慧这个女人真的不适合做‘小妾’这一个职业啊,一点也不懂得装柔弱,讨好自己的丈夫,相对来说,还是大夫人更加的适合。 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被展祖望和品慧将话题带歪了,杨戬和寸心也懒得继续和他们扯皮,随便找了一个理由离开了。 张志宇没有见到寸心发飙的场面,很是失落,寸心见他这样的表情很是‘温柔的’对他笑了笑,然后,张志宇瞬间清醒了,狗腿的跟在杨戬和寸心的身后。 宁心开着三人离开,脸上看不出什么,但是藏在袖子里的手紧握着拳,手背的青筋暴起。她真的好不甘心,为什么寸心那个女人什么也没做,就会得到那么多,不管是展二少还是那位张少爷都那般在乎她,这个该死的女人,有机会她一定要她好看。 突然间想到了今天下午大夫人和她说的那些话,宁心下定决心今晚放手一搏。 今夜,月朗星稀,一个穿着月牙色衣衫的俏丽身影,悄悄的潜入了展家二少也的院子里,须臾间房间里面出现了暧昧的叫声。 第127章 嘿嘿 这个时候的桐城,连电都没有通上,一到晚上大部分人家都是点煤油灯的,只有一些家里生活宽裕的才会点蜡烛,桐城不像那些已经通电了的大城市,灯红酒绿,夜生活丰富,一到晚上什么赌场、酒吧酒店、咖啡馆、歌舞厅都会迎来高峰期。 当然桐城这个地方说保守也还好,这里还是有几个有钱人的,但也说不上发达,清国虽然灭亡了,男人的辫子也剪了,但是一直以来的思想观念还没没有多大的改变,生活还是追寻着之前的套路。 桐城没有酒吧,没有歌舞厅,一般的酒楼酒店也差不多在天黑的时候关门,妓院倒是有,不过这几年生意不怎么景气,里面的很久都没有新人了,都是一些人老珠黄的女人,有钱人都玩腻了,不怎么喜欢去那里,就怕染上什么脏病。 前几年城北倒是开了一家‘待月楼’,说是酒楼,但是里面也设置了一个专门唱曲的台子,找了几个漂亮的小妞在上面唱唱越剧山歌民谣什么的,有点向那些大城市里流行的歌舞厅,是男人消遣的地方,但和那些时尚的歌舞厅比起来,又显得不伦不类。 不过毕竟‘物以稀为贵’,桐城还没有过这么好玩的地方,所以一到晚上,待月楼的生意非常的好,基本上桐城有头有脸的人都来过这里,吃饭、喝酒、打牌、谈生意、玩女人应有尽有,算是难得的‘娱乐场所’。 张志宇的老爹是一个黑道的头子,表面上是经营赌场生意的,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开始提前进入了‘成人世界’,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如果后来他家不被人灭门,只剩下他九死一生的出逃,隐藏身份进入军校的话,估计现在他就一个妥妥的声色犬马的二世主,社会的渣滓。 不过他现在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子承父业,他表面上还是一个黑帮头子,而且生意比他的老爹做的还要大,不过,之上他的名声也打出来了,之上在上海地界,没有人不敢不给他三分面子,叫他一声‘张爷’。 张志宇这几年在上海‘野惯了’,一到晚上就会去各种的会所,有时参加一些晚宴,有时为了一些生意,更多的时候纯粹为了‘玩女人’,和上海比起来,桐城安逸的太多,到了晚上,基本就没有什么活动,这让张志宇特别不习惯。 从餐厅里面出来后,张志宇就央求着杨戬带他去那个桐城很出名的‘待月楼’看看,这货在陌生人面前特别会装,但是熟悉了之后就会发现他根本就是一个‘二货’,就好比现在,一米八几的个子,缩成一团,靠在杨戬的肩上,像小媳妇一般撒娇—— “云哥哥,你就答应奴家吧,就今晚,奴家知道你歆慕着姐姐,但是奴家只求今晚一个晚上,以后奴家再也不打扰你和姐姐相处了,嘤嘤嘤!” “……”杨戬。 “……”寸心。 这货今天遇见了萧家人,不会是被他们传染了吧,好想打他一顿怎么办? 最后张志宇终于心满意足的拖着自己的好兄弟前往了传说中男人天堂的待月楼。 寸心看着张志宇蹦蹦跳跳的背影,默默的叹了一口气,她有点想宝宝了,不知道宝宝们在魔法世界过得怎么样。不过还好现在他们身边有张志宇这个‘大龄儿童’‘承欢膝下’,也不觉的寂寞。 寸心本来也打算去‘待月楼’见识一下的,原著中女主角们房子被烧了以后,就无家可归了,只能来桐城找工作,但是这个时候正经人家的女人们都不会抛头露面,哪有什么好的工作给她们,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待月楼的老板娘‘金银花’,就进了待月楼唱小曲,姐妹两颜值爆表,唱功也不错,很快成为了那里的台柱,也引起了待月楼的幕后老板‘郑城北郑世奎’的注意,从而利用她们一步步整垮了展家…… 可以说整部剧撇开男主主角们爱来爱去,死来死去的纠葛缠绵情节,其实是一部精彩的商战大戏来着,但是寸心那个时候见识浅薄,只顾着男女主感天动地的爱情去看了,看完后,印象最深的还是男二展云翔的颜值了。 来了桐城有一段时间了,寸心对于那个隐形的大boss郑世奎还真有点好奇,不过今晚寸心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暂时就放弃了见大boss的机会。 现在是冬天,天黑起来快,六点多一点,外面就已经一片漆黑了,丫鬟们陆陆续续的点起了灯笼,展家有的是钱,所以很财大气粗的整个园子都点了起来,不管是凉亭走廊,还是内屋大堂,虽然比不上白天那么亮,但是晚上在园子里逛绝对不会走错路,园内园外就仿佛是两个世界。 展园虽然点上了灯笼,从外面看上去灯火通明,但依然很安静,这个时候不管是大夫人还是二夫人都回自己的院子了,展祖望自从上一次生病之后就很懂得保养自己的身体,对于房事他已经不怎么热衷了,一般没有兴致的时候,就歇在书房,今晚也不例外,大小老婆,谁的院子都没有去,早早的回了自己的书房。 宁心被大夫人要求今晚留在这里陪她,也歇在了大夫人的院子里,夜深人静的时候,宁心一个人偷偷的溜出了大夫人的院子,这个时候下人丫鬟们都有些懈怠了,对于园子都放松了警惕,宁心很容易就找到了展二少的院子。 白天的时候齐妈带他逛园子,特地给她介绍了展二少的住的地方,还有寸心住的地方,齐妈偷偷的和她讲,其实不管是展老爷还是大夫人都不怎么喜欢那个上海来的寸心小姐的,都觉得她太过不安于室了,不适合展二少;相对来讲他们更加的中意她,只可惜她和展二少相遇的太晚,展二少不能多了解她,发现不了她的美好。 齐妈说完很可惜的摇摇头,这让宁心更加的不服气了,凭什么,就因为那个寸心遇见展二少的时间比她早,就要将展二少让给她。 宁心决定今晚下手,齐妈说过不管男人表面上装得再正经,但是如果有姑娘投怀送抱,他们还是无法拒绝的,而且齐妈说二少到现在都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如果她成了他第一个女人,那么二少就不会再忽视她了,还有到时候二少毁了她的清白,还会对她不负责吗? 顺着灯光,宁心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找到了二少的院子,可能是晚上一个人走的关系,好像比白天的时候,走的时间长,不过这种小事宁心并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宁心还是很紧张的,她悄悄的溜进了院子,齐妈说展二少不喜欢丫鬟伺候他,所以到了晚上,房间里只有展二少一个人。果然院子里静悄悄的,宁心悄悄的来到正房,深呼吸一口气,然后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人应,估计二少已经睡着了,宁心不死心,又敲了几下,门开了(一般大户人家随时都要有丫鬟伺候,所以大部分人睡觉不会将门锁上,方便丫鬟们的进出)。 宁心壮着胆子走了进去,顺便将门关好,房间里静悄悄的,那张花雕大床上有着浅浅的呼吸声,宁心试着走进,撩起床帐。 房间里没有点灯,只有外面走廊屋檐下几盏灯笼的光从窗户外面折射进来,昏暗暗的,看的不是很真切,只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 宁心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要叫醒二少好,自己悄悄的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直到一丝不挂,然后溜进了被窝,将自己的裸.体贴近那具滚烫的身子…… 展祖望自从生了那场大病之后,就很注重养生了,对于女色也不怎么看重,这一年了一直修身养性,不怎么到大小老婆那里去,今晚和往常一样睡得很早,恍惚中感到有人来到他的身旁,展祖望下意识的往旁边摸了摸,一具滑腻腻的年轻有活力的身体,展祖望以为自己很久都没有发泄了,在做春.梦,于是很是大胆,一个转身将少女压在了身.下,那双虽然保养的很好,但已经不在年轻的手,一寸寸的抚摸着那充满活力的肉体。 这具身体有着很精致的锁骨,胸前的小白兔,正好被他一只手握住,展祖望把玩了很久,才将手伸向下面幽谧的森林…… 寸心在房间里,自己把弄的棋盘,一个人对弈,和二哥相处久了,也渐渐的染上了他的兴趣爱好和习惯。当最后一颗白子落下的时候,这一局的胜负已定,寸心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她已经给宁心最后的选择机会了,没有想到她最后还是没有珍惜。 不过路是她自己选的,那么最后的苦果也只能自己咽下去。 第二天早上,天微微亮,展园的下人们陆陆续续的起来了,烧水做饭,等早饭做好之后,就可以到主子的房间叫他们起床了。 一切井然有序的安排着! 大夫人今天起了一个大早,心情很不错的穿好自己的衣服,带好首饰,对着镜子修饰着自己的眉,“已经不早了,翠香,你去隔壁厢房叫看看宁心那丫头,作为第一次歇在展园,不知道她习不习惯。” “是,夫人!”其中她梳头的小丫鬟,领命去了隔壁的房间。 过来好一会儿,那个叫翠香的丫鬟有匆匆的回来了,对着大夫人道:“夫人,奴婢去了宁心小姐安歇的房间,但是房间里根本没有人,估计宁心小姐自己起来了。” 大夫人听了温和的笑了笑:“这丫头就是勤快!起的这么早,走吧,扶我去吃早餐,今天也不知怎么的还真有点饿了。” “是,夫人!”齐妈很自然的扶着大夫人往外走。 走到老爷书房的时候,突然想起了一声女人的惊叫声和男人的惊呼声! “啊——,你这个老色狼——” “宁心,你听我说——” 猛地,大夫人脸色一变,抓着齐妈的手一紧! 第128章 自食恶果 今早的展园很是热闹,当寸心起来的时候已经闹翻天了。 场景一花园里: 丫鬟甲:“你知道吗,那个来我们展园做客的宁心,昨晚竟然偷偷的溜进老爷的房间,和老爷有了夫妻之实了!” 丫鬟乙:“早上这么大的动静,现在整个展园谁还不知道啊,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宁心年纪和我们差不多吧,心到是挺大的,估计不久就成为我们的三夫人了。” 丫鬟丙:“不对啊,那个宁心喜欢的不是我们的二少爷吗,怎么会勾搭我们老爷呢?” 丫鬟丁:“长眼睛的人都看的到咱们二少和寸心小姐两情相悦,人家寸心小姐可是上海来的名门千金,就宁心这乡下土丫头,那什么跟人家比。” 丫鬟丙:“是哦,我觉得宁心长得也就这样了,我觉得天虹小姐长得都比她好看,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二少爷能看上她就有鬼了。” 场景二后门走廊: 家丁甲:“今天怎么了,大家都神神秘秘的,发生了什么事吗?” 家丁乙:“我听后院里照顾二夫人的翠花说,那个来我们展家做客的宁心小姐,她昨晚趁大夫人睡着了偷偷的爬上了老爷的床了,今天早上被大夫人捉奸了。” 家丁甲:“不会吧,老爷的岁数比她爸都大吧,真看不出来,这女的这么猛。” 家丁乙:“年纪大又怎么了,有钱不就行了,要说漂亮的女人还真不好伺候,我以后其媳妇一定要找一个安安分分、老老实实的,再不行也要找一个泼辣一点的,像这种表面上柔柔弱弱的背地里指不定骚成什么样呢。” 家丁甲:“也不能这么说吧……” 家丁乙:“嘁~老哥我可是过来人,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咱们管家的女儿纪天虹你知道吧,她也是柔柔弱弱的,说话都不敢大声说,其实啊,这女人背地里指不定已经和大少爷睡过了呢?” 家丁甲:“大哥,这话可不能乱说啊!” 家丁乙:“骗你干什么,很多人都看见过,大少爷在家的时候,她天天往大少爷房间里跑,一进去就好几个时辰,谁知道两人在里面干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算他们真的清白,你愿意娶这样的女人?” 家丁甲毅然摇头,这种不安分的女人,他可要不起。 场景三厨房: 婆子甲:“你说我们的早餐还上不上啊,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章程了?” 婆子乙:“还上什么上啊,发生这样的是,哪个主子还吃的下啊,大夫人也可怜,真真是养了一只白眼狼啊,真没想到那个丫头这么下.贱!” 婆子丙:“我第一眼见那丫头就知道,这人是个不安分的,她那双眼珠子老是乱转,没想到真出事了,不过我一直以为她会去找二少爷呢,没想到她的目标是咱们老爷!” 婆子乙:“你知道什么,我觉得那丫头野心大得很呢,她倒是肖想咱们二少爷,但是咱们二少爷眼观高着呢,怎么会看的上她,别说是寸心小姐,就是和少爷们一起长大的天虹小姐也比她出色不少,想要留在展家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委身咱们老爷,到时候生个一儿半女的,也能锦衣玉食一辈子。” 婆子甲:“我看悬,她背着大夫人赶出这样的事,肯定成了大夫人眼中钉肉中刺了,就算真的进了展家也得不到好果子吃。” 婆子丙:“不会吧,大夫人看上去很和善的啊,和二夫人相处了这么多年也不是相安无事,再怎么说那个宁心也是清白人家的女儿啊,老爷占了她的身子怎么可能也得给人家家里一个交代啊。” 婆子甲只是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展家自从大少爷出走到现在已经很久都没有发生这么劲爆的事情了,虽然寸心和张志宇来展家做客也引起了一部分舆论小□□,但是在怎么也没有今早发生的事有看头啊。 在这个娱乐事业匮乏的时代,大户人家的苟且事情最能撩拨众人的心弦了。 而大家议论的主角——宁心,正头发散乱,目光呆滞的跌坐在地上,脸上是两个鲜红的巴掌印,脸都肿了起来,昨天还鲜活秀丽的小姑娘,现在就像是一个破败的娃娃。 当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看清楚躺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的时候,宁心感觉天塌了,她明明几个昨天晚上她进的是二少的院子,为什么现在变成了展老爷? 她的身上什么衣服都没有穿,锁骨上面都是欢爱的痕迹,连呼吸的空气都透着糜烂的味道。昨天将身子交付出去的时候,宁心还思考着今早醒来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但是现在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能本能的发愁惊叫—— 之后的事情是她这辈子的噩梦,随着她的惊叫,房间里面涌来了一大波的人,她不拙寸缕的被大夫人从床上拖了下来,狠狠的扇了两个耳光,不管她怎么解释,怎么闪躲都没有用,房间里有很多人,丫鬟、下人、婆子,一个不少,而她满身痕迹的身子也被看完了。 她不知道最后谁给她披上衣服的,只看到那些人看她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像是一把把刀子割进她的肉里面,生疼生疼! 大夫人在打完宁心之后已经晕过去了,被齐妈和另一个婆子抬回了她自己的院子。 展祖望表示自己很冤枉,也很无力,但是更多的是对大夫人的不满,虽然说不声不响的和一个可以做自己女儿的女人睡了,不是很对得起大夫人,但是现在像他们这样的老爷那个不是三妻四妾的,他认识的人当中就他只有一妻一妾,另外的那个不是妻妾成群的,有的还养起了外室。 哪个女人会像她这般大的动静,迎来了那么一大波的人这让他的面子往哪里放,以前展祖望觉得自己的大夫人很识大体的,但是从今早的反应来看,整个就一妒妇! 不过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得先解决才是,毕竟事关展家的门风,不及时解决,到时候外面再传出什么闲言碎语出来也不好看。 既然已经占了人家小姑娘的身子了,就把她纳过来就是了,当然也免不了给宁家一笔‘彩礼’,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展祖望一点也不担心宁家人会反对这件事,毕竟昨晚是宁心自己摸到他床上来的,如果他们宁家还有脸面的话,就不会将事情宣扬出去。 想到昨晚那滑腻无比的身子,还有身.下的娇喘,展祖望心中一阵荡漾,说起来他已经很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果然年轻就是好啊。虽然二夫人品慧保养的还不错,但到底还是上了年纪了,眼角也爬出了鱼尾纹,没有新鲜感了。 大夫人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很快就清醒了,醒来之后目光狠戾的望向一边守护的齐妈:“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现在在哪里?” “夫人,您先喝口水消消气。”齐妈还是第一次见大夫人这般生气,连忙安抚道,大少爷离家出走,如果大夫人再出什么事的话,他们这些站在大方这一边的下人,在展园也混不下去了。 “让你说就说,哪有这么多的废话!” 齐妈见大夫人真的动怒了,也不敢在劝,连忙回答道:“是,夫人,那个女人现在还在老爷的书房里面没有出来。” 大夫人猛地吸了一口气,真想不到啊,本来想要养一条看门狗,最后反而被狗反咬一口! “夫人——”齐妈见大夫人没有反应,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 “你先下去吧,我要静一静。”大夫人闭着眼睛努力的忍耐着。 “是——” “姐,你快跟我说说昨晚到底怎么回事?”张志宇昨晚和杨戬很晚才回来,没想到今早起来会听见这么有趣的事情,艾玛,桐城虽然很封闭,但是有趣的事情还是挺多的,老爹睡了喜欢自己儿子的女人,想想都好激动! 杨戬昨晚回来后直接来了寸心的房间,自从寸心来了展园,原本展云翔的院子就变得形同虚设了,两个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偷情’,竟然培养出了一些情趣。 张志宇来的时候,两人也差不多刚刚起床,杨戬在看《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是寸心空间里面的,闲来无事,杨戬和很喜欢这些小说,这一点他们父子两很像,看的书都是经典的世界名著像什么《红与黑》、《悲惨世界》什么的,相比起来来寸心就屌丝多了,她最喜欢看《霸道总裁爱上我》-_-|||。 寸心空间里没有关于霸道总裁的书,只能无聊的修剪这盆栽,然后张志宇小盆友就欢脱的闯进了了。 “你想知道的事情,整个展园都已经知道了,你随便抓一个人问一下,我保证,他会很乐意跟你聊八卦的。”寸心一边剪一边说着。 “可是我想了解最真实的,姐你就告诉人家嘛!”张志宇抓着寸心的袖子一边摇一边撒娇道。 靠!这家伙脑子还没有正常回来! 寸心考虑着要不要给他一记排山倒海,使他清醒清醒,张志宇已经‘飞’出去了,寸心看了一眼身边专心致志看书的杨戬,有继续打理盆栽了。 “妈/的,展云翔你谋杀啊,下手这么重,你知不知道老子的命很值钱的,伤到了我们张家就绝后了,别以为你是老子的兄弟就这么为所欲为了啊,老子也是有脾气的。”被拍到墙上的张志宇,跌跌撞撞的站了起来,龇牙咧嘴的说道,半点形象也没有。 寸心扶额,这个张志宇胆子还真大,已经很久都没有人在知道二哥的身份之后,还敢和二哥这么说话了,就算是梅山六怪,后来成了二哥的下属之后,对二哥都是恭恭敬敬的,少了那份兄弟的亲昵。有句话怎么说的,认这一辈子有四种关系最铁:一起同过窗的,一起扛过枪的,一起分过脏的,一起嫖过娼的。 展云翔原本就是二哥的一个意念,他的经历二哥能感同身受,两人原本就是同窗,也一起执行过任务,拿到的奖金也是对半分的,也一起去过歌舞厅玩,这么一想,这两人是妥妥的好基友啊,就算是在封神时代,杨戬也没有这么铁的兄弟过。 “好了好了,别耍嘴皮子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下辈子投胎也打不过他,还是乖乖的当小弟吧,跟着二哥有肉吃。”寸心好心的来劝架(张志宇:你确定不是来语言攻击的)。 “姐,我以后就跟你混了,还是跟着你有前途,你就告诉我昨天你是怎么弄的吧!” “其实也没什么,昨晚我就发现宁心看我家二哥的眼神很奇怪,出于女人的第六感,我就在二哥的院子里面设了一个小阵法,来保卫我家二哥的贞操,如果那个女人去找二哥的话,会自动拐进展老爷的院子,没想到她真的这么做了,于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张志宇听的一愣一愣的,还有这样的阵法:“姐,这个什么阵法的,需要你们的法力吗,我们这种凡人能不能学啊?” “可以学,阵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数学很像,你的左脑够发达就行,一些简单的阵法不需要法力加持。” “那……” 正当两人讨论的起劲的时候,又有小丫鬟来报了,说老爷叫二少爷过去一趟。 杨戬放下手中的书,和寸心对视一眼,这位‘展老爷’又有什么事了? 第129章 展祖望 展祖望其实在女色方面并不怎么花心的,这么多年来也就一妻一妾,虽然做生意的时候需要应酬,但是也仅仅只是逢场作戏,偶尔也会有一夜春风,不过最后也就多出了一点钱,并不会和那些女人搅在一起,更不会弄出来一个‘真爱’,来给自己的老婆添堵。 这样的男人,在这个大背景下真的是不错的,至少很多夫人太太们羡慕着展大夫人。 大夫人也一直很满意自己的夫君的,展祖望对她一直是尊重的,当年她嫁进展家的时候三年无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会台一个小妾给自己的夫君的,但是没有一个女人会不在意这样的事情,妻和妾从来都是对立的,不管是为了男人,还是孩子或者为了更自在的生活…… 这个小妾是她自己选的,虽然漂亮,但是却不是展祖望喜欢的类型,性子也不好,这样的女人,总体上来说不会对她造成太大的威胁的。 三年的相处,大夫人已经摸清了自己丈夫的喜好,他喜欢的是清秀中带着柔弱,柔弱中带着倔强的女孩子,而那个叫品慧的女人完全沾不上边。 事情的发展也不出大夫人的预料,展祖望嫌弃那个小妾粗俗、不通笔墨,虽然很多时候都会睡在小妾这边,但是依然尊敬着自己的妻子,在他的眼里小妾只是一个玩物,或者勉强算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展祖望对自己的评价也不错,有钱、有地位、有能力,不花心且重视家庭。虽然昨天晚上宁心摸到了他的房间,他们两人有了夫妻之实,但是展祖望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宁心是好人家的女孩子,和他以前应酬时玩玩的女人不一样,所以他决定找个时间将宁心抬进来。 至于大夫人会不会反对,这个展祖望根本没有想过,他一个男人想要个小妾怎么了,这么多年来展祖望自认对大夫人非常不错的。 说实话,昨晚的事情对展祖望的确没有太大的影响,现在这个时候男人养小老婆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虽然这个‘小老婆’年龄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小,但是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所以展祖望完全没有什么‘心理阴影’。 唯一让他介意的是,曾经他想把这个‘小老婆’和‘小儿子’凑成对,而且这个小老婆似乎对自己的小儿子有好感。 展祖望想着是不是将他们两人分开,现在展家的产业已经整顿的差不多了,每个店面都按照展家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行事,只要有一个信得过的人监督,就不会出现太大的纰漏,这也就意味着现在就算是没有小儿子管理,他也能处理了…… 展祖望并不是一个很有魄力的人,在他接过展家的产业的时候,展老爷子已经将他的路都铺好了,可以说那个时候是展家最辉煌的时候,整个桐城的商业铺子都有展家的影子,只要不是一个傻子就不会败掉这些家产,展祖望不是傻子,相反他的头脑还是挺聪明的,虽然不能‘创业’,但是‘守城’绝对没有问题。 不过以他的能力也只能是这样了,展祖望接手展家没几年,郑家搬来了桐城,打破了桐城展家一手遮天的局面,郑家靠着上面的关系,渐渐的变得和展家平起平坐,甚至隐隐有着盖过展家的趋势。 展祖望在做生意方面是有些天赋的,但是欠缺的是野心和魄力,对于郑家这个‘外来人口’的崛起,他就算是是愤恨,也无可奈何。 随着年龄的增长,安逸的生活腐蚀了展祖望年轻时候的那点仅有的野心,觉得展家能控制整个‘城南’也很不错了,至少他守住了家业。至于以后的事情,要看下一辈了——虽然也不能打败郑世奎,但是他可以培养自己的儿子,于是他渐渐的把目光转向了自己的儿子,他的嫡子展云飞,从小就很聪慧,见过他的人都会夸奖他,于是展祖望将‘展家发扬光大’的希望交给了自己的大儿子展云飞。 展祖望一直恨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云飞绝对不会让他失望的,在云飞成亲之后,他就将展家的产业渐渐的交给了云飞,不过可能云飞还太过年轻了,也太过心软,展家在云飞手中的时候,产业渐渐的出现了危机,不过那个时候展祖望并没有太在意,他认为云飞需要磨练,并且会在这中间成长起来,…… 在展祖望的心目中,他的嫡子展云飞一直以来都是最好的,虽然展家的产业在交给云飞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不过展祖望还是为这个儿子找了借口,云飞实在是太善良了——不错,展云飞似乎天生的‘圣父’,他见不得一丁点的黑暗,在路上看到一个乞丐他都会给人家一个大洋,所以只要有谁可怜兮兮的求他办事,他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结果就导致了,下面的人开始欺上瞒下、中饱私囊,就算是被发现了,只要装可怜、哭几声,然后这位展家的大少爷就会原谅他们。 展云飞很喜欢这种被人捧的感觉,喜欢大家对他马首为瞻,至于他们贪污的钱财,反正展家钱多的是,不在乎这一点的小钱的。 这样放纵的结果,就是将展家整个产业都弄得乌烟瘴气,最后展云飞自己一个人一走了之,留下他老爹来收拾这个烂摊子,不过展祖望终究还是老了,见到这样的结果,他自己都吓病了,最后还是展云翔回来接手。 经过一年半的时间,一切都走上了正轨,展祖望的身子也养的差不多了,虽然现在他很看重这个小儿子,但是依然瞧不起他的出身的,在他的潜意识里,大儿子终究会回来,所以他不能那么快就将展家交给这个小儿子。 之前展云翔在展家行驶的权利虽然很大,但是很多的事情都要和展祖望报备,不能擅自行动的,做起事来束手束脚,表面上看起来很威风,但是和高级一点的管家没有什么区别。 不得不说展祖望算是一只‘老狐狸’,故意用‘展家产业’这个诱饵吊着展云翔,让他心甘情愿的为展家做事,但是却不会给太多实际的东西。 这样利用自己的小儿子,不得不说实在是让人心寒! 其实对于展家的产业,展云翔还真没有多大的野心,在见识了上海的繁华之后,展云翔也不是很喜欢呆在桐城,展云翔一直很有野心的,他想自己创下一片天空。但是他很在意亲情,或许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从小父亲的眼里只有大哥,这让展云翔特别的不服气,想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表明他并不比大哥展云飞差。 事实证明展云翔的确很出色,在没有接触过任何系统的教育和培养,完全靠着自己的摸索,在短短的一年内,将已经走向没落的展家扶起来了。 但是这样的成绩,并没有让他的父亲展祖望欣慰,反而让他对这个小儿子产生了忌惮,展祖望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不愿意放弃展云翔,另一方面他又怕被这个小儿子取而代之,所以更加的不敢放任展家手上的权利了。 后来张家姐弟的到来,使得展祖望更加的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所以他才不愿意寸心嫁给云翔,他怕云翔借助张家的势,将展家弄到他的手里,或者抛下展家投靠张家。 这两种结果他都不愿意承受。 所以他将目光放在了宁心的身上,这个女孩的家只是普通的商人家庭,没钱没地位,根本不会成为云翔的助力,到时候云翔羽翼未丰,就不得不依靠展家的庇护,安安心心的带着展家,为展家做事,直到他大哥云飞回来……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宁心现在成了他的女人了,这让展祖望不得不再想另外的法子。展祖望不是傻子,宁心看云翔的眼神,绝对是有猫腻的,使她死心的办法,就是隔开他们两,但是就这样放云翔离开,展祖望还真有点舍不得。 要真说起来,展祖望很喜欢宁心的,之前的话展祖望没有往这方面去想,所以没有太在意,但是经过了昨晚,展祖望知道了自己对于那个女孩子放不下了。 展祖望现在也不追究宁心怎么会出现在他的身边了,既然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他就绝对不会让她有‘红杏出墙’的机会。 杨戬来到书房的时候,就看见展祖望一个人坐在太师椅上,眉头深锁,不知道在想什么事情,不过杨戬也没有在意,进了门之后,叫了一声‘老爷’,然后就淡然的站在一旁。 展祖望看着越来越出色的小儿子,眼里闪过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妒意’,不知不觉那个沉默寡言、满身戾气小孩,已经长得这么大了。从小到大,这个小儿子长得一点也不像‘展家人’。 展家现在看上去很厉害,但是在,没有发家之前展老爷子就是一个货郎,长得并不出色,是那种混入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那种,后来有了钱,娶得媳妇是一个落魄的大家小姐,长得还是很出色的,所以两人的基因一互补,他们的儿子展祖望勉强算得上英俊。再然后是展云飞,大夫人也是一个大家闺秀,不过长相并不是很惊艳的那种,但也算是一个美人,展云飞继承了两人的有点,很是俊俏,还有身上那种书生气,也为他加了不少的分,但是总归来说展云飞在长相上很像展祖望的,特别是那额头和眉毛。 最后是展云翔,她的母亲算的上是难得的美人了,但是长相太过艳丽,无端端的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加上她只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山村野妇,所以从气质上拉低了很大一截。但是展云翔的外貌完全继承了她,没有一丝像展祖望的,特别是展云翔小时候,一直被人误会成女孩子,知道十岁之后脸上的轮廓渐渐的菱角分明起来。 长大后的云翔有五分像他的娘亲,另外五分却也不想展祖望,他长得太过精致,一般来说长得好看的孩子是很讨大人喜欢的,但是偏偏,展云翔身上有一种戾气,使人无端端的感到害怕。 也不知什么时候,云翔身上的戾气没有了,现在这个小儿子往他身前一站,不说话,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原来在不知不觉的时候,这个儿子已经长大了,或许之前想要困住他的方法是他太过一厢情愿了,展祖望复杂的看着这个儿子。 “云翔啊,你现在也差不多二十岁了吧,想当年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有你大哥了,现在你也不小了,你的终身大事也该解决了,寸心那个姑娘很不错,你们两个也算是两情相悦,我让你大娘凑个时间,将你们两的婚事办了吧。” 杨戬没有想到展祖望会这么轻易的同意他们的‘婚事’,不过按照他对这个身体父亲的了解,下面肯定有文章,所以,杨戬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惊喜,而是继续听着。 果然,展祖望在顿了一下之后又继续说道:“你之前也很喜欢天虹那个孩子,你们也算是一起长大的,天虹那个孩子,性子温和、知书达理,你也一并收了吧!” 纪管家的女儿纪天虹钟情于大少爷展云飞,这个是整个展园公开的秘密,后来大少爷即使成了亲,两人并没有疏远,在大家的认知里,纪天虹迟早会成为大少爷的女人的。 但是天意弄人,谁也没有想到大少奶奶会难产而死,一尸两命,大少爷也受了情商,心灰意冷之下带着自己的贴身小厮离开了这个‘伤心地’,这一走就走了快三年,而纪天虹也从十六七岁的待嫁少女熬成了近二十的老姑娘。 这三年时间,纪管家不是没有为他的宝贝女儿找过合适的人,但是纪天虹虽然长得不错,从小也锦衣玉食,按照大家闺秀的礼仪来培养,但是在怎么伪装,出生摆在那儿呢。 真正有钱有地位的人家根本不可能娶一个管家的女儿,做妾的话纪管家也不舍得女儿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受人欺负。或者干脆找一个家庭殷实的人家,这样的家庭虽然吃穿不愁,但是不可能像大户人家那般精细,能吃饱饭,有衣服穿已经非常不错了,并且每天都得自己洗衣做饭,斥候一家老小,这在中下阶层媳妇很自然的事情,从小就被当娇小姐养大的纪天虹可受不了。 纪管家找来找去还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女婿,于是拖到了近二十岁,二十岁还没嫁人,这个年龄在桐城算是骨灰级‘剩女’了,纪天虹到没什么感觉,一心一意的等自己的大少爷回家,但是作为父亲纪管家已经急的嘴上冒泡了。 极管家挑来挑去,感觉家里不被待见的展二少爷十分适合自己的女儿,就算女儿做了小妾,只要自己在展家做管家,她也委屈不到哪里去,于是求了展老爷,两人一拍即合! 第130章 话别 杨戬看着眼前自说自话的便宜父亲,不禁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展云翔再怎么说也是他的儿子,血脉相连,这么多年相处下来,就算是一条狗,也会产生感情了吧? 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又是怎么对待这个敬慕他的儿子的,没事的时候,打发的远远的,当不存在;有事发生了又想起他来了,丝毫不关心他的前途,不考虑他的年纪能力,将烂摊子一股脑儿的交给他打理;等一切走上正轨了,又想要将他一脚踢开,最后连自己儿子的婚姻也要算计,这是够无耻的! 他难道不知道他口中‘性子温和’‘知书达理’的女人,心里藏的是别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正好是他的‘无所不能’的大哥? 杨戬能够想象,如果‘展云翔’还是原来的‘展云翔’,最后会被他的这个好父亲、整个展家拖累死! 从本质上来说展云翔就是杨戬,而杨戬不完全是展云翔,展云翔的一切,不管是感情、思想,还是性格,杨戬可以说完完全全的继承,但是这些并不会左右杨戬。 杨戬依然是独一无二,睥睨天下的司法天神,展云翔这短短几十年的人生经历,对于已经活了千百年的战神大人来说,实在是沧海一粟,根本不值得一提。 但是当展祖望说要让他收纪天虹这个女人为妾的时候,杨戬的心口还是忍不住泛起一阵怒意,那是展云翔遗留下的感情。 杨戬这次没有阻止这种感情的爆发,他定定的看着眼前的‘父亲’。展祖望还在一旁侃侃而谈,试图说服眼前的小儿子同时‘娶妻纳妾’这个提议,并列出了种种的好处,只是说了半天都没有听见回复,有点羞恼的抬头,瞪向自己这个越来越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庶子,却不想这个儿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眼神,带着失望、委屈、控诉和决然。 突然间,展祖望感觉有什么东西卡住了自己的喉咙,原本想要说的那些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无端的,展祖望心中升起了一抹恐惧,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向自私暴力的小儿子会流露出这样的眼神? 展祖望害怕这种眼神,那双黑色的瞳眸,像一把利刄,划开了他虚伪的表象,暴露了真实的贪婪...... 展祖望下意识的转头,避开那摄人的目光。 但是避开之后,展祖望又觉得没面子,展祖望认为自己没有错,男人三妻四妾的本来就很正常,他一个做父亲的当然也可以做主儿子的婚事,这个臭小子凭什么在他面前摆脸色,这是一个儿子该做的事情吗,果然和他的亲妈一样上不得台面。 想到这里,展祖望又‘理直气壮’的向杨戬望过去,不过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这样吹胡子瞪眼的神态更像是在用虚张声势来掩盖自己的心虚。 “我的婚事就不用你来-操心了,你也不用‘孝道’来跟我说事,这几年我为这个家做了多少事,我想你比任何人都清除,从小到大,我在你眼里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子,不管做多少努力,你都不会像对待云飞那边重视我,现在我也任命了,不会再渴求你那点可怜的‘父爱’了,你放心,我对这个展家没有什么兴趣,你也不用这般防备我,等过了今天我会和寸心他们一起离开这里,回上海,我的母亲我也会带走。”‘展云翔’最后一次对这个血缘上的父亲对话,也为自己这短暂的人类生涯画上了句号,从此以后这个世界在没有什么展家二少爷了。 第131章 半章 桐城是一个靠近北方的城市,相比江南,桐城的冬天更加的寒冷,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中旬,展祖望院子里的花木也基本上全部都凋谢了,光秃秃,偶尔树枝上连着一两片要掉不掉的秋叶,风一吹,也毫不留恋的离开了树梢。 一个星期之前,展家的二少爷离开了展家,并且带走了自己的姨娘,这对展家来说算得上是一件大事了,毕竟,在这个桐城展家可是大家族,家大业更大,但是家主展祖望膝下却只有两个子嗣,现在一个离家出走不知所踪,另一个更是自请出族,不在乎背上不孝的名声,不在乎拿展家一分一毫,净身出户…… 这些家丑,不管展家捂得再紧,依然被暴露了出来,毕竟展家在这个桐城也不是一手遮天,先不说还有一个‘郑城北’在一旁虎视眈眈,就展家内部也有矛盾。 有句话说的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桐城是展家的根,虽然展祖望没有什么亲兄弟,展祖望的老爹也没有亲兄弟,但是展家却有出了五服的七拐八拐的亲戚,现在展家两个继承人都莫名其妙的‘离家出走’,那他们这些人就有‘上进’机会了。 于是,一时间整个展园‘门庭若市’,来往人群陆陆续续,从不间断,并没有因为展家没有人继承人而冷落。 其中三分之一的人是展祖望有商业来往的大户老板,家业虽然暂时不能和展家媲美,但在桐城也算是‘上流人士’,他们怀着幸灾乐祸的心情来安慰这位被不孝子抛弃的‘老朋友’,顺便和这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八卦一下‘展家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到时是什么原因,使得展家唯二的两个儿子,宁愿放弃家业都要离开展家,难道这个展家真的是龙潭虎穴,或者展祖望这个父亲背地里做了很多道貌岸然的事情,使得前一个儿子走的莫名其妙,后一个更是不在乎背上‘不孝子’的骂名,也不愿认他这个爹? 这的确成为了桐城的一个未解之谜。 剩下三分之二的人是展家隔了十万八千里的远亲,什么七舅老爷、太姑奶奶,都带来了自己的儿孙辈,来‘自荐’过继给展老爷当便宜儿子的,并且年龄阶段非常有跨越度,从三岁稚儿到六十岁‘壮年’都有。 展祖望怎么也想不通,明明之前一切都好好的,虽然心爱的大儿子不在身边,但是也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回来,像飞向远方的倦鸟,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个生养他的地方,家里的生意有自己这个功利的小儿子打理,也蒸蒸日上,家里妻妾看上去也和睦,过几天自己又要娶一房温柔甜美的小妾...... 但是一转眼全都变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掌握这展家的命脉,在整个展家他是一言堂,在展家说一不二,没有人会忤逆他,就算在外人面前霸道凶狠的小儿子,在他面前也恭恭敬敬,只是现实给了他狠狠的一巴掌。 那个他以为会一直拿捏住的儿子,放弃了展家的一切,直接走了,在他还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带着自己的亲娘走的无声无息。 “三叔,您喝茶,这茶可好喝了,听说是乾隆皇帝喝过的,叫什么雨什么(前)龙(井)的。”展祖望七舅老爷的孙子展三讨好的捧着一杯龙井来先殷勤。按辈分算起来,他算是展祖望的侄子辈,不过年龄比展祖望还要大几个月,长年的劳作,使得他老的特别的快,满脸的皱纹,肤色发黑,笑起来满口的黄牙,而且还有口气。 展祖望看着眼前比自己年龄还大的‘侄儿’,本来就黑的脸,已经能媲美包公了,在想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心下一阵悲凉,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顺其自然的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