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这副躯体变得越来越沉重,我感觉这个世界就是一场虚幻的梦。
——题记。
…
2023年8月1日。
间歇性的大雨终于在午后停止,太阳在乌云之后隐隐约约露出了自己的面庞。
府城,这座华夏大地的古城,被一条河水穿城而过,而我下午的目的地便是河边的一处理发店。
我大概算是这里的常客了,是我的朋友,或者说是我的高中同学介绍给我的,而他知道这里的原因,是他的初中同学介绍给他的。店主阿姨的理发水平特别高,我也喜欢她给我设计的发型,最起码我家里都觉得好看,不然以前随便在街边理发之后,都会被家里说不好看。
爱丽丝宫殿,这个店名还是店主阿姨的那个在法国留学学音乐的女儿小时候起的。
“你来理发啊,正好我有事出去一下,你先坐一会儿,帮阿姨看店好不好?”
我一推开玻璃门,听见动静的阿姨抬头一看是我,就很高兴的跟我打招呼。
“好。”我答应的很痛快。
就这样,店主阿姨穿了外套就急匆匆的出了店门,不知道去办什么事去了,她没说,我也就没问。这与好奇心无关,起码在我的行事准则里面,这是礼貌。
店里的空调很暖和,我放下了背包,也将外面灰色的大衣脱了下来,在门口旁边的椅子上捧起了手机,准备打开某款探索大世界的热门手游app。
就在这时,玻璃门再次打开,走进来了一个身材中等的男人,我抬头看去,他正好在关门,只看到了一身黄褐色西装的销售身影,那顶圆帽下的侧面露出了红褐色的短发以及金丝眼镜的眼镜腿。
“您也是来理发的吧?我也是。稍等一下吧,店主有事出去了。”我低下头,一边招呼着进门的客人,一边还在犹豫是打开游戏还是打开贴吧或是某些短视频app来虚度时光。
“好的,我先在这里等一下。”
他的普通话好流利。
这是我心中所想。
至于为什么如此感慨,是因为进门的这个男人在距离我两把椅子的位置上坐下了,冲着我微笑地说着,而我此时目光也只是本能的向那边扫了一下,却看到了一张西方人的面孔。
我有些愣神,花了几秒钟的时间打量着这副大概是欧洲人的面孔,五十岁左右的年纪,有着一双黑色的眼睛,欧美人泛有的高鼻梁,那取下圆帽之下则是一头红褐色的头发。
“您普通话说的真好。”我还是把心里话通过我的声带与口腔表达了出来。
“哈哈,感谢夸奖。”欧洲男人笑着说道,“我很喜欢在全世界旅游,直到在2013年,我在华夏这片神秘而美丽的土地上,与我很久之前遇到的一个小朋友重逢了。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于是我决定在这边长期停留,当然,我还是经常去别的国家转转的。我的普通话还是那个小朋友在很久之前就批评我,太过生硬了,考虑到入乡随俗,我一直在努力学习。”
“您现在这口音绝对没有一点问题!”我关掉了手机屏幕,放回牛仔裤的裤兜里,对着这个外国人直接比出了一个大拇指。
“朋友,你是不是喜欢猫?”欧洲男人指了指我。
“诶?喜欢啊。”我愣了一下,“您怎么猜到的?”
“你的衣服上有一只。”
我低头一看,我今天穿的黑色t恤上面用蓝色线条画着一个大大的猫头…我出门有些着急,还真没怎么注意。
“您喜欢猫吗?”我抬头反问着。
“我喜欢鸟类,或许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喜欢的是那些可以在天空飞翔的生物。”欧洲男人说道,“我昨天约了个朋友在今天见面,他就很喜欢猫,尤其是橘猫,英短蓝猫,用他的话说,胖的猫更好揉。当然,我也不讨厌猫。不过很遗憾,他生病了,于是我只好自己出来转转。”
“就是那个很久之前就和您成为朋友的人?”
“很可惜,不是。那个人和我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我还当过那个孩子的老板,我写下剧本,他在舞台上表演。不过几年前,人们都说他已经去世了。”
“他多大年纪?”我问道。
“与你相似。那孩子也很喜欢猫。”欧洲男人停顿了一下,“今天准备见的这个朋友,还是那孩子介绍给我的。”
“嘿嘿,喜欢猫的人真多,介绍我来这个理发店的我的那个朋友,他就爱猫如命,不过他就不养猫,但是看见猫就过去咪咪咪,咪半天。”我笑着说道,顺便吐槽了一波我的某位高中同学,正说着,我就看到了这个欧洲男人的怀里除了那顶黄褐色的圆帽,还有着一本英文的书籍。我倒是没有分辨出书名是什么,只是看到了英文单词倒是勾起了我的好奇心,“那个,嗯,请问,您是哪国人啊?”
“无论是哪国人,对于你来说不都是外国人嘛。”欧洲男人性格很是开朗,还不忘跟我打趣,“我姓jaune,我的名字 suprématie。”
“什么?”这个音调有点怪异,似乎并不是英语,于是我重新询问了一下。
“我的那位故友,他当初告诉我,他小时候学英语,都是翻译成汉字音译,这样吧,我告诉你,我的英文名字。”
“好的。”
“pu。”
“普。”
“lei。”
“雷。”
“di。”
“迪。”
“si。”
“斯。”
“对,你可以称呼我的英文名字为,普雷迪斯,或者是我本名的音译,拉西奎玛西。”欧洲男人微笑着说道,“我是个三流的导演和编剧,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家,喜欢写写故事,尤其是别人的故事。”
“我也喜欢写东西。”我似乎找到了一位外国知音,急忙附和,却忘了我出于礼貌,应该在得知他的名字之后,把我的名字告诉他。
“我比较欣赏普鲁塔克的写作手法,小朋友,你知道他是谁吗?”欧洲男人对我提出了问题。
不过说实话,他叫我,小朋友,这个好别扭啊。看在你外表长得和我爸岁数差不多,就这样吧,小朋友就小朋友。
“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的一个作家,哲学家,历史学家,以《希腊罗马名人传》一书闻名后世。他的作品在文艺复兴时期倍受推崇,莎士比亚有不少剧作都取材于他的记载。”
哼哼,上学时候的科目,我最不犯怵的就是语文和历史,不管书本上有没有,我都喜欢,都喜欢自己学习。
“哦?那这本书讲的是什么?”欧洲男人继续问道。
“普鲁塔克他写这本书就是想说,希腊和罗马都很厉害,都有辉煌的历史,都产生过同样杰出的历史人物,都是了不起的民族。所以这本传记集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它的文本结构都是独树一帜的。”好吧,我承认,就算我懂得再多,也不可能了解全世界的人和事,这位普鲁塔克的信息,之所以我比较了解,只是因为我曾经喜欢用他的结构来写作文,当年高中作文还得分挺高的…
我想了想,继续说道,“普鲁塔克在着作的结构安排上独树一帜就体现在这个罗马和希腊的《名人传》里面。除了4篇是单独的1人1传之外,其余的46篇都是用类别来区分的,所以组合成了23对合传。普鲁塔克从希腊和罗马历史上的古代伟人中,各挑选出1个他认为命运和气质相类似的人物、以对照比较的形式分别为他们立传,最后再加上一篇类似短评的文章,构成一部合传的全部内容。举个例子,他把马其顿的亚历山大与罗马的恺撒组成合传,就是因为他认为这2个人都是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都怀有极大的野心和抱负。”
“我有时候写剧本,就会采用普鲁塔克的流派。”欧洲男人说道。
我靠,这就是知音啊,我要不还是别理发了,出门买黄纸香炉烧鸡,跟这位外国友人一起拜个把子吧!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是那个已经去世的朋友,我就经常用普鲁塔克的哲学思想来劝导他。可惜他不听,最终…其实我想对于他最好的死法,大概就是郁郁而终了。”
“他怎么死的?”我有些疑惑,甚至诧异。说实话,和一个不同国家的人聊天,交流顺利本就是一件很难的事,万幸这位外国人的普通话极其顺利。可是话题在一个华夏青年和一个希腊哲学家之间反复横跳,我总觉得我的脑细胞有些损耗过大。
“普鲁塔克说,人生应当以道德为准绳,应当受理性的节制,要中庸克己、符合人道、不慕荣华、不图虚誉。”
“啊?你那个朋友难道和这些都没关,那还能要吗?”
“不,这些准则,他都做到了。”欧洲男人似乎在回忆,眼神似乎飘忽了一下,“嗯,如果由于害怕失掉就不去获得必需的东西,这既不合理,也不足贵。这句话,你知道吗?”
“知道,《梭伦传》。好像是书有一个人,他不想娶妻生子,因为他害怕生老病死,然后亲人们也会死去。”我大概还是有这么一个印象的人。
“我的那位朋友害怕他的亲人和朋友受到伤害,就激流勇退,却不想后路只有虚无的深渊。普鲁塔克在书中说,如果由于害怕失掉就不去获得必需的东西,这既不合理,也不足贵。因为按照这一原则,一个人就会为了害怕失掉的缘故,不可能从占有财富、荣誉、智慧而得到满足。的确,即使像德行这种世界上最宝贵、最可爱的财产,也每每会被疾病和药物所夺。泰勒斯本人虽然没有结婚,也还是不能完全摆脱忧虑,除非他不要朋友、不要亲戚、不要祖国…当一个人没有受过理性的锻炼,不能忍受命运袭击的时候,使他受到无穷痛苦和恐惧的,并不是仁爱,而是脆弱。这种人即使得到了他所渴求的东西,也不会享到快乐;他会经常满怀忧惧和挣扎,生怕将来失掉。无论如何,我们决不可用贫穷来防止丧失财产,用离群索居来防止失掉朋友,用不育子嗣来防止死掉儿女;应该以理性来对付一切不幸。”
我有点听懵了,主要还是哲学信息量过大,不过大概意思还是能听懂的。
“您说的真好。”我不禁称赞道。
“小朋友,一看你就没有好好读书。”
“啊?”
“这是你们中文翻译过来的原文。”
“…呃,好尴尬。”真的是好尴尬。
不过,我又不是什么历史系高材生,哲学研究者,我记那么清干嘛,我只是一个为我生活拼搏努力的奶茶店店员罢了,最多客串一下酒吧调酒师。
“您记忆力真好,连中译本都能背下来。”我还是补充了一句夸赞。
“我最喜欢的方式,就是在黑暗中看书,抚摸书本,就可以看到想要知道的一切文字,而双眼,不过是读书时的一种恍若静止的消遣罢了。”
欧洲男人这几句一说玩,我大概是愣了十几秒,空气都凝固了。
我以为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外国友人,原来还是特别能装那啥的高手,中二病是真没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啊,五十多岁的欧洲大哥!
“啊,啊…”我啊了两声,不知道要说啥。
“继续说普鲁塔克,在他看来,是否准确地反映了历史真相、历史年代是否准确无误等等都是次要的。他的目的只是通过记述传主的一些生平事迹,收集并列举一些能够成为后世楷模的品德和人格的实例而已。有人企图根据年代记来证明故事是虚构的。但是既然一个故事这样着名、这样确凿有据、尤其是这样与历史人物的品格相符、这样和他的雅量与智慧相称,那么所有人就不能因遵守任何年代记的条规而主张将它否认。”
“啊,对,说道普鲁塔克,他不是还是那个最着名的,忒修斯之船,这个话题的发起者嘛。”我匆忙打断了正在继续发表个人看法的欧洲男人的长篇大论,虽然他可能也许说的是对的,但是我觉得一场愉快的交流,怎么也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啊,太…知识太丰富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在生活中用不上啊。
欧洲男人突然不说话了,转过头,就那样面带微笑的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甚至在想是不是因为我打断他的说话,他现在笑里藏刀,想要刀了我。
就在我被他那双漆黑如墨的双眼盯得浑身发毛的时候,欧洲男人的眉毛终于在他那张凝固笑容的脸上动了一下。
“你终于说出来了。”
他如此说道。
“哈?”啥玩意?我说啥了?忒修斯吗?
“哦,忒修斯是希腊神话里面的一个雅典国王,他歼灭了许多许多的海盗,米诺斯的迷宫,就那个牛头怪物的迷宫,并战胜了米诺陶诺斯,用计谋骗婚还是啥,和亚马逊女王结婚了。后来还抢了谁媳妇我忘了。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希腊神话太黄太暴力了,嗯,暴力可以先放放。我记得最后这哥们好像要抢冥王哈迪斯的妻子,因此被扣留在冥界,后来被人救出去了。我就特想吐槽,哈迪斯为啥没弄死他,还有哪个二货能想起来去救他…不过想想宙斯的爱好无论性别和种族,啊,忒修斯的故事还算合理。”
“忒修斯之船,是一种有关身份更替的悖论。假定某物体的构成要素被置换后,但它依旧是原来的物体吗?公元1世纪的时候普鲁塔克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忒修斯的船上的木头被逐渐替换,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欧洲男人似乎没理会我调侃希腊神话,依旧微笑地对着我说着那个世界级别的悖论话题。
不过,他为什么在等我提到普鲁塔克提出的“忒修斯之船”?
他出于什么目的?
初次见面,这个外国人怎么倒是一副了解我的样子?
“忒修斯之船,说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很多年的船,因为一直航行,所以一直在维修和替换部件。只要一块木板破旧腐烂了,它就会被替换掉,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开始的那些了。问题是,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忒修斯之船,还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如果不是原来的船,那么在什么时候它不再是原来的船了?”欧洲男人静静地看着我,“所以后来有一个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他又根据普鲁塔克的说法,继续把问题补充完整,如果用忒修斯之船上取下来的老部件来重新建造一艘新的船,那么两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忒修斯之船?”
不过仔细想想,忒修斯之船,在国内也被中译成特修斯之船,所以,也可能真的和那个作死抢冥王媳妇的“勇士”没什么关系…
说道抢冥王媳妇,宙斯似乎有话语权,人家都不抢,直接变成自己大哥的模样…
说实话,希腊神话有啥传统美德流传下来了?
还是华夏神话朴实。当然,像那种捡了女孩衣服,就能娶她做老婆的神话就不提了,文化糟粕,鬼才知道怎么成了爱情,还有了节日…
这事,我站王母这边…
啊呸,我想啥呢?又溜号了。
抬头看了看与我相隔两张椅子的欧洲男人还在笑眯眯的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我稳了稳自己的心神,拉回了跑偏的思绪,“呃,这跟那个赫拉克利特的观点一样,他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因为向这个人流来的永远是新的河水。”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在赫拉克利特看来,永远变化不息然而永远持续存在的河流象征着世界。不仅我们周围的世界,甚至连我们自身从某一瞬间到另一瞬间也不是同样的。简单点说,忒修斯之船和赫拉克利特之流,抛开哲学辩论,只从物理和现实讲,用人体就能解答。就比如您,或者我,从出生到现在,身体的细胞成长衰老死亡,肯定换了无数批次,但是咱们还是咱们自己啊,您说对不对?”
“若是永恒呢?”
“哈?”啥,这个外国人又说啥呢?我咋没听懂他想说啥?
“我不理发了,今天很高兴见到您。”欧洲男人站了起来,走到了我的面前,对我点头示意。
我刚想站起来送一下他,表示礼貌,却被他按下了肩膀。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黑色的宝石胸针,似乎是黑玛瑙,他低下头,轻轻地戴在了我的左胸之上,我不知道我在一瞬间似乎完全失去了行动力和语言,我没有拒绝。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名为普雷迪斯的欧洲男人,取出一枚黑色胸针,别在我的黑色上衣之上。
黑玛瑙上似乎刻着文字,那既不是阿拉伯文也不是汉字。直到后来,我发现,它甚至不属于任何人类使用的文字体系。
“祝您在未来的日子里心情愉快。这枚胸针是我初次相见送您的礼物,当然,它的最后归属肯定并不属于您。”欧洲男人拿起了刚才放在椅子上的圆帽和英文书籍,推开了店铺的玻璃门,“很高兴见到您,见到您…就好像见到了我那未能赴约的朋友了…”
我的大脑有些迷糊,整个人的状态似乎都有些不好了,我在那几分钟内,甚至不记得自己在思考着什么,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黄褐色的身影消失在理发店的门外,没入人群。
直到店主阿姨回来,叫醒了迷茫的我。
“谢谢你啊,我办完事了,先给你洗头吧!”